適用對象
- 正在決定購買記錄要載明什麼的獨資經營者、合夥企業和公司
- 向私人賣家購買,或賣家只給收銀小票或訂單確認的業主
- 不確定報稅時要不要附上收據的企業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收據遺失後如何申報支出,以及重建多個年度的佐證資料
- GST/HST 進項稅抵免文件的完整規定
- 業務記錄要保存多久、期限何時開始起算,以及公司結束營業
- 魁北克銷售稅(QST)和 Revenu Québec 的其他記錄規定
- 回覆 CRA 的核查或審查函件
小企業的 CRA 收據要求是什麼?
CRA 說明,每一筆業務採購都要取得收據或其他憑證(T4002 指南)。對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收據要載明日期、雙方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所購物品的完整描述(CRA:業務記錄)。本頁所參考的 CRA 公司網頁,沒有另列收據清單。《所得稅法》適用於每一家企業:企業須保存記錄和帳簿,並保留核實這些記錄所需的所有帳目和憑證(第 230 條)。
簡答: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保存收據,報稅時不用附上。賣家若沒有開收據,要在支出日記帳記下賣家的姓名和地址、金額、付款日期和交易詳情,最好在付款時就記。
| 收據應載明 | 賣家沒寫時怎麼補 |
|---|---|
| 購買日期 | 完全沒有收據時,在支出日記帳記下付款日期。如果收據上沒有日期,請賣家補上。 |
| 賣家的姓名和地址 | 完全沒有收據時,在支出日記帳記下這兩項。 |
| 買家的姓名和地址 | CRA 列有這一項,但沒有另列補救辦法。請賣家開一張載有這些資料的發票。 |
| 商品或服務的完整描述 | 寫在收據上,或寫在支出日記帳裡。 |
| 賣家的企業號碼(如果賣家是 GST/HST 登記人,而且稅前價格達 $100 或以上) | 向賣家索取。這個號碼對 GST/HST 抵免也很重要,下文會說明。 |
CRA 警告,沒有適當的文件,交易可能被否決;如果您無法佐證,CRA 也可能不允許您已扣除的支出(T4002 指南)。
遇到以下情況,就不算簡單:
- 大額採購(設備、車輛)賣家沒有提供任何文件;
- 賣家不肯開發票,或不肯說明您買了什麼;
- CRA 已要求提供佐證資料,或多個年度的記錄不齊全。
請備齊:收據和發票、訂單和付款確認、銀行和信用卡對帳單,以及支出日記帳。
報稅時要附上收據嗎?
以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身份報稅時不用。CRA 要求不要把業務記錄隨所得稅稅表寄出,而是保存起來,以備 CRA 日後要求查看(CRA:業務記錄;T4002 指南)。
公司的 T2 指南沒有說要隨稅表附上收據。它介紹了一項附加文件服務,用於證書等項目,使用認證軟體時並非強制,並要求公司從相關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終了起,保存記錄 六年(CRA:T2 指南)。請保存收據:第 230 條要求保留核實記錄所需的每一份憑證。
不寄收據,並不免除您持有收據的責任。CRA 日後可以在核查或審查時要求提供;見核查、審查與自願披露。
除了收據,還有哪些記錄算數?
CRA 說明要保存銀行對帳單、已兌現支票和存款單副本,並把它們與銷售發票、採購收據和信用卡收據一同列為佐證文件(CRA:業務記錄;CRA:什麼是記錄)。
CRA 還要求記錄可靠、完整,並有文件佐證(CRA:您的責任)。兩個網頁都沒有說對帳單本身就足夠。收據遺失時,申報能否只靠對帳單,見沒有收據的業務支出。
向私人賣家(網路分類廣告、現金交易)購買,需要收據嗎?
CRA 說明每一筆業務採購都要取得收據或其他憑證,所以要向每個賣家索取。賣家或供應商沒有提供時,CRA 說明要在支出日記帳記下賣家的姓名和地址、付款金額、付款日期和交易詳情(CRA:業務記錄)。
向網路廣告上的私人賣家購買,或任何現金交易,通常就是這種情況。此外,建議保存:
- 付款軌跡:轉帳確認,或對帳單上的提款記錄;
- 描述物品和價格的刊登內容或訊息;
- 業務原因。支出只有在為賺取業務收入而發生時才可扣除(第 18(1)(a) 條),所以要註明該物品在業務中的用途。
大額採購(例如設備或車輛),付款前請賣家簽一份簡短的買賣單據,載明日期、雙方姓名和地址、完整描述和價格。
對於設備,CRA 還說明要保存所購財產的記錄:賣家是誰、成本和日期(T4002 指南)。
不是 GST/HST 登記人的私人賣家,沒有登記號碼可寫;抵免申請見用於進項稅抵免的 GST/HST 收據資料。
大公司不肯開正式發票:怎麼辦?
本指南參考的 CRA 收據網頁,沒有為大型賣家另設規則,所以仍從同樣兩個步驟開始:取得收據或憑證,若沒有,就自己記錄這筆採購。對於「供應商不想給我收據怎麼辦?」,CRA 的答覆是務必取得收據,並警告沒有適當的文件,交易可能被否決(T4002 指南)。
- 到賣家的線上帳戶、您的電郵和任何應用程式裡,找找有沒有發票或收據的副本。
- 如果沒有,請賣家開一份載有日期、品項和您的企業為買方的文件。請以書面提出,才能證明您問過。如果您是 GST/HST 登記人,而且該採購是應稅供應,您提出要求後,賣家必須以書面及時向您提供支持您抵免所需的詳細資料(《消費稅法》第 223(2) 條)。
- 保存訂單確認、付款確認和任何送貨單據。
- 如果賣家仍然拒絕,就自己寫日記帳分錄:賣家的姓名和地址、金額、付款日期和交易詳情。
- 如果您要申請 GST/HST 抵免,先取得賣家的發票或其他規定的文件。法例要求您在提交申請抵免的申報表之前,持有規定的資料(第 169(4) 條;CRA:進項稅抵免)。
收銀小票上沒有品項描述:要補什麼?
補上您買了什麼,寫在小票上或支出日記帳裡。沒有品項描述的收銀機小票,正是 CRA 自己舉的例子:把商品或服務的描述寫在收據或其他憑證上,或寫入您的支出記錄(CRA:業務記錄;T4002 指南)。如果可能,請賣家在收據上寫明品項。
收銀小票也很少顯示買家。CRA 列出了買家的姓名和地址,但在收據指引中,沒有為缺少這些資料的小票另設說明。請保存小票,並在日記帳分錄中寫明業務原因;如果是餐費,註明誰出席、為什麼,會有幫助。
收據的照片和掃描檔算數嗎?
要符合條件才行。CRA 的規定是保存紙本文件的原件,影像化的副本只有在準確複製、資料相同,並按加拿大最新的國家標準製作時,才能取代紙本。無法達到標準的企業,必須保存原件(CRA:可接受的格式與影像化)。
CRA 的網頁沒有提到手機拍的照片,所以除非您的影像化符合這些條件,否則請保留紙本收據。以電子方式產生的收據則保持電子形式:CRA 說明,即使您列印出來,也要以電子可讀的格式保存。完整的影像化條件和保存方式,見給 CRA 的掃描收據。
申請 GST/HST 抵免,收據上要有更多資料嗎?
如果您申請 GST/HST 進項稅抵免,要。抵免有自己的文件規則,依已付或應付的總金額分級,與上面的所得稅清單分開(CRA:進項稅抵免)。
- 低於 $100 時,文件載明賣家的名稱、日期和總額。
- 從 $100 起,還必須載明所收取的 GST/HST(或者,如果總額已含稅,一項聲明說明這一點及稅率)和賣家的 GST/HST 登記號碼。如果文件涵蓋稅務處理不同的供應,還必須載明哪些供應是應稅的、不是零稅率的(條例第 3 條)。
- 從 $500 起,還必須載明買家的名稱、簡要描述和付款條件。
這些級別看的是文件上的總金額。上表中的賣家號碼一行看的是稅前價格,所以在臨界點附近,兩者可能不同。
一張符合所得稅扣除要求的收據,仍可能達不到抵免的要求。詳情見用於進項稅抵免的 GST/HST 收據資料。魁北克銷售稅依 Revenu Québec 自己的規定,本頁不涵蓋。
收據要保存多久?
一般是從記錄所屬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終了起 六年(CRA:記錄存放地點)。有些記錄,以及遲交稅表、異議或上訴尚未結束等情況,會改變期限。期限何時開始,以及公司結束營業時有什麼變化,見業務記錄要保存多久。
舉例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金額均以加元計。
向私人賣家買的二手電鋸
一位維修工人透過網路廣告,向私人賣家以 C$600 買了一把二手電鋸。他用網路銀行轉帳付款,沒有拿到收據。當天他在支出日記帳寫下賣家的姓名和地址、C$600、付款日期和電鋸的描述。他把轉帳確認和廣告副本與這筆分錄一起保存。因為電鋸屬於設備,他還記下賣家是誰、成本和購買日期。
沒有品項描述的客戶午餐小票
一位顧問為一頓客戶午餐付了 C$85。收銀小票只有總額。她在小票上或日記帳裡寫明買了什麼、誰出席、為什麼是業務餐,並保存顯示該筆付款的信用卡對帳單。
沒有買家名稱的訂單確認
一家企業線上訂購了 C$1,200 的用品。確認單上有賣家名稱,沒有買家。業主以書面向賣家索取載有企業名稱和地址的發票。如果賣家拒絕,業主就把賣家的姓名和地址、C$1,200、付款日期和訂單詳情寫入日記帳,並保存確認單、索取要求和任何回覆。如果這家企業是 GST/HST 登記人,想申請抵免,賣家的發票仍然重要:在這個金額,抵免規則還要求寫明買家名稱。
您的情況不同嗎?
- 大額採購(設備、車輛)賣家沒有提供任何文件: 可以先確認您還能收集到哪些證明,以及今後每筆採購如何留存文件,可借助記帳協助。
- CRA 已要求提供佐證資料,或多個年度的記錄不齊全: 請依核查、審查與自願披露和 GST/HST 核查與審查處理,從您仍能收集的記錄開始;記錄不齊全的話,可借助記帳協助。
- 您用個人信用卡付款,或收據上是您個人的名字: 見以個人資金支付的業務支出。
- 收據遺失或賣家從未開具: 見沒有收據的業務支出。
- 您申請 GST/HST 抵免: 請參考用於進項稅抵免的 GST/HST 收據資料。
- 您在考慮是否自己記帳: 比較自己記帳或聘請記帳員。
- 沒有行車日誌的汽車費用: 見應付 CRA 核查的行車日誌。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收據上應顯示供應商企業號碼的購買價格門檻 稅前,當供應商是 GST/HST 登記人時 | $100 | CRA:業務記錄 核對日期 |
| 企業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間 自相關記錄及憑證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可能須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記錄存放地點、保存多久,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核對日期 |
| 申請進項稅額抵免時,發票須增加稅務明細的金額門檻 銷售總額達到這一金額時,必須列明稅額明細和供應商的 GST/HST 號碼 | $100 | CRA:進項稅抵免 核對日期 |
| 申請進項稅額抵免時,發票須列明買方資料的金額門檻 銷售總額達到這一金額時,必須列明買方名稱、交易說明和支付條件 | $500 | CRA:進項稅抵免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業務記錄
- CRA:T4002 指南,第 1 章(一般資料)
- CRA:什麼是記錄、誰須保存,以及為什麼重要
- CRA:您的責任和記錄的相關規定
- CRA:記錄存放地點、保存多久,以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 CRA:可接受的格式、紙本文件影像化,以及電子檔備份
- CRA:進項稅抵免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開始之前
- 《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230 條
- 《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169 條
- 《消費稅法》第 223 條
- 《進項稅抵免資料(GST/HST)條例》(Input Tax Credit Information (GST/HST) Regulations)第 3 條
- 《所得稅法》第 18 條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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