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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HST 審查與稽核:CRA 查什麼

請先看清楚通知上的期間、回覆日期和發出機構,並把被質疑的金額與銷售、採購和稅款記錄對上。進項稅抵免要有供應商、稅款和商業用途的憑證支持;退稅和出口則要有各自的記錄。登記人須繳付被評定的淨稅款;退稅申請人如果退稅被否決,可能須付款。獨資經營者、普通合夥人和部分董事,也可能要個人負責。

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因申報表、退款或進項稅抵免而被聯絡的 GST/HST 登記人
  • 被要求證明 GST/HST 出租物業退稅申請的個人或企業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進項稅抵免的發票詳細要求和申請期限
  • 新建住宅出租物業退稅的資格
  • 自願披露與罰款計算
  • 省銷售稅審查

為什麼 CRA 扣住我的 GST/HST 退款,或在我申報後聯絡我?

CRA 在支付 GST/HST 退款申請之前會先作篩查,可能要求您解釋或提供文件。退款被扣住,本身並不代表正在稽核或退款被否決。CRA 在評定後也會審查申報表,包括申報的銷售額與已收稅款之間的不符,或 GST/HST 銷售額與所得稅營業收入之間的不符。CRA:GST/HST 稽核與審查;CRA:評定後審查

請閱讀來函,了解涉及的申報期間、金額、文件和回覆日期。如果對方是以電話聯絡,請在 CRA 帳戶中查看通知,或透過 CRA 公布的電話號碼確認來電者身份,再寄出記錄。CRA 表示,評定後審查人員可能會詢問零稅率或免稅銷售、在您所在省份或國家以外的銷售,以及申報表各行之間的差異。請針對數字和被要求的記錄,作簡短的說明。請使用來函上的提交方式和案件編號;如果來函提供線上提交文件,請保存確認編號。CRA:評定後審查

這是申報表審查、信託帳戶審查,還是稽核?

信託帳戶審查,查的是已收取、已申報並已匯交政府的 GST/HST;「信託」是指代政府持有的稅款。申報表審查,查的是申報的特定金額;稽核則更全面地檢查帳簿和原始記錄。通知和資料要求會註明是哪一種程序;評定後審查不是稽核。CRA:信託帳戶審查;CRA:評定後審查

程序主要重點需準備的記錄
評定前的退款審查退款申請在支付前是否需要更多證明申報表的計算,以及被質疑的抵免或退稅所涉文件
評定後的申報表審查申報表各行之間,或與其他已申報收入之間的差異簡短的說明,以及相關的申報表、銷售和稅款合計數
信託帳戶審查已計收、已收取、已匯繳和已申報的 GST/HST,包括逾期的期間銷售和採購彙總、發票、分類帳、銀行和匯款記錄
GST/HST 稽核更全面地檢查帳簿、原始文件和稅務處理稽核所述範圍內的全部記錄,包括合約和電子帳簿

CRA 以風險評估和隨機抽選的方式,挑選 GST/HST 稽核或審查對象。如果信託帳戶審查發現有問題需要進一步查看,可能轉為稽核。不要因為收到一封關於 GST/HST 的函件,就推斷 CRA 同時在稽核所得稅。CRA:GST/HST 稽核與審查;CRA:GST/HST 信託帳戶審查的過程

哪些記錄能把銷售、已收稅款和進項稅抵免與我的申報表對上?

請為每份 GST/HST 申報表,準備一份與背後明細交易相連的對帳表。CRA 要求記錄足夠詳細,能夠確定已收稅款,以及已退還、已退稅或已扣除的金額;它可能檢查分類帳、發票、合約、出租記錄和銀行對帳單。CRA:GST/HST 與工資記錄;CRA:您應該知道的稽核資訊

申報表金額應對帳至應備妥的原始文件
銷售及其他收入按申報期間分列的銷售分類帳,包括零稅率和免稅銷售客戶發票、合約、貸項通知單和調整清單
已收取或應收取的 GST/HST銷售分類帳的稅款欄,以及客戶未付發票顯示稅務處理和供應省份的發票
進項稅抵免採購分類帳的稅款欄,以及申報表上申請的抵免供應商發票或收據、合約,以及商業用途的證明
淨稅款、退款或付款申報表的計算,以及 GST/HST 帳戶的交易記錄已提交的申報表、工作底稿、付款確認和銀行對帳單

請列出對帳差異項目,不要硬把合計數調成一致:時間差異、貸項通知單、免稅銷售、出口和非銷售存款,都可能解釋差額。如果 CRA 詢問兩個期間,請為每個期間分別做對帳表,並標明來自較早期間的抵免。CRA 的評定後審查,專門比較銷售額、已收稅款和進項稅抵免,並且可以把 GST/HST 收入與所得稅營業收入作比較。CRA:評定後審查

進項稅抵免缺少發票或收據,怎麼辦?

請向供應商索取補發副本,並收集合約、交易記錄和其他由供應商開立的文件。請告訴審查人員,您在申報前是否已持有原件或其他足夠的證明。補發副本可以幫助證明您原本已有的東西;但如果所需證明是在申報之後才首次取得,單憑副本並不能證明原來的申請符合時間規定。銀行付款有助於追溯交易,但本身並不能證明抵免成立。《消費稅法》第 169(4)–(5) 款;CRA:您應該知道的稽核資訊

請把每筆有爭議的抵免,對應到支付該費用的登記人、已付或應付的 GST/HST,以及該筆採購在商業活動中的用途。如果採購同時用於應稅活動和免稅或個人活動,請說明分攤方式,不要申請全部稅款。CRA 表示,採購發票或收據必須為 ITC 保留;供應商的登記號碼和其他必需的資料,視交易而定。收據須載明的資料和申請期限,請參閱申報 GST/HST 與申請進項稅抵免。CRA:GST/HST 與工資記錄;CRA:進項稅抵免

如果供應商無法提供缺少的資料,請準確告訴審查人員缺了什麼,並提供您手上有的記錄。不要自己製作發票。第 169 條允許部長在有足夠記錄證明供應和稅款時,豁免登記人的某項文件要求,但那是酌情例外,不是自動的權利。《消費稅法》第 169(5) 款

如果您在申報之後才首次取得足夠的證明,原本缺乏證明的抵免,仍可能依第 225(3)–(4) 款在較後的申報表上申請。如果已經申請過,之後的申請有更正條件,而且不得重複申請。通常的申請期限,是從原申報期間起計 四年;特定人士一般是從包含該期間的財政年度起計 兩年。確切的提交截止日和例外,請參閱申報 GST/HST 與申請進項稅抵免。《消費稅法》第 225 條

我如何證明零稅率出口,或在加拿大以外作出的供應?

請先確定您銷售的是貨物、服務還是無形財產;僅憑海外客戶或地址,並不能證明適用零稅率。請把發票與適用的出口條件對應,並保留交易本身,以及該條件所要求事實的證明。CRA:進出口的 GST/HST

銷售與發票連結的證明關鍵問題
運往海外的貨物訂單或合約、運送指示、承運人或快遞的證明,以及(如相關)報關文件證明貨物依合資格的出口規則離開了加拿大
向非居民提供的服務服務協議、工作說明,以及客戶居民身份的證明核對該項服務的具體規則,以及與加拿大有關的工作的例外
無形財產協議、客戶的居民身份和登記證明;需要時還要有所在地的證明如果該權利不能在加拿大使用,則供應屬於在加拿大以外作出。否則,請核對零稅率規則及其例外。

對於貨物,CRA 列出相互對應的銷售和運輸文件,可作為出口證明,並表示郵寄或快遞收據可以支持運往加拿大以外的貨物。如果買方是在加拿大境內提貨,則另有額外條件,包括須及時出口,並有證明買方確實出口了貨物。對於服務,某些向非居民提供的供應可適用零稅率,但 CRA 列出了例外。合約和境外帳單地址,應對照實際的供應來測試。CRA:出口:有形動產;CRA:進出口的 GST/HST;CRA:出口:判斷居民身份

新建住宅出租物業退稅被審查時,我應該提交什麼?

請提交 CRA 要求中列明的文件,並附上一份簡短的索引,把每份文件與退稅申請和物業連起來。對於使用第 6 類申請的買方房東,CRA 列出成交調整表、已簽署的買賣合約,以及租賃協議或租約。建商房東需要的文件不同,所以回覆之前,請先在 GST524 表的 C 部分核對申請類別。CRA:新建住宅出租物業退稅

請保留已提交的 GST524 表和任何省附表、成交和稅務記錄,以及顯示所申請住宅用途的租約。如果多單位綜合體以外、符合資格的單位,在首次入住後 一年 內售出,請附上銷售記錄:視買方的預期用途,可能須退還退稅。《消費稅法》第 256.2(10) 款如果 CRA 要求更多資料或建議否決,請指出缺少的文件、計算或資格事實,並針對該問題回覆。如果通知已經否決退稅,新的記錄可能在審查後支持重新評定;稽核評定之後的否決,則需要提出異議,CRA 才會審查該申請。請查看通知上的截止日和 CRA 的 GST/HST 異議決定工具,爭議的步驟請參閱 CRA 審查、稽核與自願披露。誰符合資格,請參閱住宅地產的 GST/HST;長期住宅房東一般不能改用購買的進項稅抵免,來取代被否決的退稅。CRA:新建住宅出租物業退稅

CRA 可以追溯多久重新評定 GST/HST?記錄要保存多久?

一般的 GST/HST 淨稅款期間,評定的一般期限,是從申報表截止日和實際提交日兩者較晚者起計 四年。對於已支付或已用於抵銷的退稅,一般的重新評定期限,是從退稅申請提交日起計 四年;退稅的首次評定可以隨時作出。這是兩個各自獨立的計時,而且第 298 條另有例外。《消費稅法》第 298 條

如果有因疏忽、不謹慎或故意違約造成的失實陳述、欺詐,或有效的棄權,CRA 可以隨時評定。部分特定的 GST/HST 評定,期限不同。如果審查人員詢問較早的期間,請先核對實際的提交日期、評定日期和法律依據,不要假設該期間已經結束。《消費稅法》第 298 條

登記人須自己負責 GST/HST 餘額:獨資經營者須個人負責;普通合夥人或其他非有限責任合夥人,依第 272.1(5) 款,可能要為合夥企業在其擔任合夥人期間產生的款項負責。公司董事,依第 323 條,可能要為未匯繳的淨稅款、利息和罰款負責,但受法定追討條件和盡職審慎抗辯所限;CRA 必須在該人最後一次不再擔任董事後的 兩年 內作出評定。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以低於公平價值、從非獨立交易關係的債務人處取得財產的人,也可能依第 325 條負責,上限是價值差額與相關 GST/HST 債務兩者中較低者;評定可以隨時作出。代表人(包括遺囑執行人),如果在沒有取得所需的結清證明(clearance certificate)的情況下,分派登記人的資產,依第 270 條,可能須負責最多等於已分派價值的金額。

通常,GST/HST 記錄須從相關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年底起,保留 6 年。長期財產的購入和處置記錄,以及會影響日後出售或結業的歷史業務記錄,應無限期保留。CRA 的指示、未提交的申報表,以及未解決的異議或上訴,可能延長其他保存期限。保存規則與重新評定期限是兩回事。請保留以電子方式提交的申報表的工作副本,並在提前銷毀記錄之前,取得 CRA 的書面許可。CRA:GST/HST 須保留的記錄;CRA:記錄的保存地點與保存期限

如果 CRA 建議否決抵免或重新評定稅款,會怎樣?

稽核建議函會說明建議的更改。CRA 給您 30 天 的時間,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請查看來函的回覆日期和有爭議的金額。回覆步驟和評定後的異議,請參閱 CRA 審查、稽核與自願披露。請透過稽核人員提供的安全方式提交稽核記錄;CRA 稽核人員不能以電子郵件接收記錄。CRA:您應該知道的稽核資訊

明知或嚴重疏忽而作出的虛假陳述,也可能引致第 285 條的罰款:以 $250 和法定稅款或退稅差額的 25% 兩者中較高者為準。如果建議包括罰款,請核對所述的依據。《消費稅法》第 285 條

稽核可以沒有更改而結案,也可以以評稅通知書或重新評稅通知書結束,顯示應繳更多稅款或可獲退款。評定後審查則可能以無更改、指引或申報表調整結束。請把建議函、您的回覆和最終通知放在一起保存。如果您對評定有異議,請在通知發出後的 90 天 內,使用 GST159 表或 CRA 的線上服務,提出 GST/HST 異議。如果逾期,請在該期限之後的 一年 內申請延期;減免設有條件。爭議的步驟請參閱 CRA 審查、稽核與自願披露,已評定的罰款和利息請參閱 CRA 罰款、利息與減免。《消費稅法》第 301 和 303 條;CRA:您應該知道的稽核資訊

示例

以下僅為加元示例數字。某企業在一個申報期間申報銷售額 C$100,000、已收取或應收取的 GST/HST C$10,000,以及進項稅抵免 C$7,000,淨稅款為 C$3,000。CRA 詢問為什麼抵免偏高。

業主提交一頁的對帳表:銷售分類帳合計 C$100,000;其稅款欄合計 C$10,000;採購分類帳的 GST/HST 欄合計 C$7,000。每一行採購,都指向一份供應商文件,並說明該筆採購的用途。其中一筆 C$1,000 的抵免缺少供應商發票,所以業主索取副本,並把該行標示為未經核實。如果業主無法證明稅款和其他必需的資料,這 C$1,000 仍有風險,淨稅款將增至 C$4,000;銀行付款補不了這個缺口。CRA:GST/HST 與工資記錄;《消費稅法》第 169 條

您的情況不同嗎?

本文引用的數字

項目數值來源
GST/HST 進項稅抵免(ITC)的一般申請期限
適用於不屬於指定人士的申請人,自原申報期結束時起計算;須在該期間內結束的最後一個申報期的申報截止日前申請,法定例外情況除外
四年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225(4)(b) 條
核對日期
指定人士申請 GST/HST 進項稅額抵免的一般期間
自原申報期所在財政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須在該期間內結束的最後一個申報期的申報截止日前申請,法定例外情況除外
兩年《消費稅法》第 225(4)(a)(iii) 款
核對日期
出租房退稅的早期出售期間
從新建或大規模翻修後首次住宅入住之日起算;適用第 256.2(10) 款的退還條件
一年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256.2(10) 條
核對日期
GST/HST 淨稅額的一般評稅期間
自稅表截止日與實際提交日期中較晚者起算;有法定例外
四年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298(1)(a) 條
核對日期
對已支付或已抵用的 GST/HST 退稅重新評稅的一般期間
自退稅申請提交之日起計算;首次評定可在任何時間進行,且有法定例外
四年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298(2) 條
核對日期
董事離任後,就公司未匯繳的 GST/HST 評定該董事的期限
依《消費稅法》第 323(5) 條,自該人士最後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計算
兩年Justice Laws:《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323 條
核對日期
GST/HST 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限
一般自相關記錄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長期資產記錄及其他例外情況可能須保存更久
6 年CRA:GST/HST 須保留的記錄
核對日期
回覆 CRA 審查擬調整函件的期間
同意或不同意 CRA 審查建議的期限;請查看信函上的回覆日期
30 天CRA:您應該知道的稽核資訊(What you should know about audits)
核對日期
GST/HST 虛假陳述的最低罰金
明知或嚴重疏忽作出虛假陳述或遺漏時,《消費稅法》第 285 條的最低罰款
$250Justice Laws:《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85 條
核對日期
GST/HST 虛假陳述的罰金比率
按《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85 條計算的淨稅額、應繳稅額和退稅差額之合計金額計算;罰款取計算結果與法定最低額中的較高者
25%Justice Laws:《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85 條
核對日期
GST/HST 提出異議的期間
從評稅函件寄給當事人後起算;可能可以按第 303 條申請延期
90 天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301(1.1) 條
核對日期
逾期提出異議時申請延期的期間
從原定異議申請截止日期後起算,但須符合延期條件
一年CRA:GST/HST 第 31-0 號備忘錄第 38 段
核對日期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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