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簽署過 1040 表聯合稅表,現在因另一方的生意收入或未繳餘額而面臨稅款的夫妻及前配偶
- 配偶過世後,發現聯合稅表上有欠稅的在世配偶和遺囑執行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企業所欠的工資稅,以及個人對此的責任(信託基金追討罰款)
- 遺囑執行人的職責、最後一年稅表,以及遺產如何清償債務
- 州所得稅減免規則
如果配偶沒有就我們的聯合稅表繳納生意稅款,我要負責嗎?
要看是哪一種稅、哪一年的稅表。如果您簽署了聯合稅表,夫妻雙方一般都要對該稅表上的全部所得稅負責,包括對另一方生意利潤所課的稅(26 U.S.C. 6013(d)(3))。IRS 說明,即使您後來離婚、離婚判決書規定由配偶負責,或所有收入都是配偶賺的,這一點仍然成立(IRS:無辜配偶減免)。
有減免,但有限制。8857 表可以減免聯合稅表上、可歸因於您配偶的稅款、利息和罰款,但不能減免企業本身所欠的稅。
穿透到所有者 1040 表上的利潤(獨資經營,或合夥企業、S 公司的份額)會列在聯合稅表上(獨資經營、合夥企業、S 公司)。C 公司本身的所得稅則不在其中:C 公司是獨立的納稅人(公司)。
| 稅款 | 8857 表上的減免 |
|---|---|
| 聯合稅表上的所得稅,包括對配偶生意利潤所課的稅,不論稅表上已列示或日後才評定 | 符合下列檢驗標準即有可能 |
| 對您本人的收入和資產所課的所得稅 | 一般不行;IRS 列出幾種狹窄的例外(夫妻共同財產、只登記在您名下的項目、配偶挪用留作繳稅的資金、虐待、配偶欺詐) |
| 企業所欠的工資稅,以及信託基金追討罰款 | 不適用:IRS 把企業稅款和信託基金追討罰款排除在外 |
資料來源:無辜配偶和衡平減免頁面。您是否要個人負責企業的工資稅,取決於您自己在企業中的角色,而不是聯合稅表;見信託基金追討罰款指南。即使您不必負責,針對配偶所欠稅款的聯邦稅務留置權,仍會附著在配偶於你們共有財產中的權利上,法院也可以下令出售整項財產,並從所得款項中補償您(IRM 5.17.2)。在夫妻共同財產州,夫妻共同財產是否要為一方的個人債務負責,由州法決定(Publication 555)。
出現以下情況,案件就不單純了:
- IRS 來信點名某個聯合申報年度,而稅款來自您配偶的生意。
- 涉及多個年度,因為減免是逐年裁定的。
- IRS 已經寄出最後的強制扣押意向通知(從工資、銀行帳戶或福利金中扣款)和聽證權利通知,通常是 Letter 11 或 Letter 1058;已向法院提出申索;或已把您的退稅款抵扣另一年度的聯合欠款,並告知您可以提交 8857 表的權利。每一種情況都會啟動一個期限計時(見下文)。
- 您的配偶已經過世。
- 您曾協助經營該生意或管理帳目,這會影響您是否「知情」的認定。
- 部分稅款來自您自己的收入。
- 您住在夫妻共同財產州。
- 各年度配偶的收入和費用資料缺失,或掌握在配偶手中。責任分離要求您舉證證明各項目如何在夫妻之間劃分(Publication 971)。
期限很短。無辜配偶減免和責任分離減免的申請,一般須在 IRS 首次採取催收行動後 2 年 內提出;欠款的衡平減免,則在 IRS 仍可催收期間提出(見下表)。收到最後的強制扣押意向通知後,您還有 30 天 申請徵收正當程序聽證,可在聽證中提出配偶抗辯(26 U.S.C. 6330)。請把每封來信上的日期,與每個聯合申報年度逐一核對。
先備齊:每封 IRS 來信及其日期;每個涉案年度的聯合稅表;配偶的生意記錄(銀行對帳單、發票、1099 表);結婚、分居、離婚或死亡的日期;以及您住過的每個州。
稅款是少報了,還是沒繳?
少報的稅款,是指稅表上列示的稅額過低。未繳的稅款,是指稅表上列示的稅額正確,但沒有繳納。類型決定可申請的減免:少報的稅款可以申請以下三種減免中的任何一種,未繳的稅款只能申請衡平減免。
- 少報:配偶漏報收入、申報了不應享有的扣除額或抵免,或虛報資產價值(IRS:衡平減免)。通常是經由審查,或收到收入對不上的通知才被發現。IRS 對已提交的稅表補評更多稅款,只能在規定期間內進行;漏報大量收入時期間更長,欺詐或未提交稅表則沒有期限(26 U.S.C. 6501);具體限制見更正稅表指南。
- 未繳:稅表上已如實列示稅款,但沒有繳納,例如稅表上應繳的餘額一直沒有付清(8857 表填表說明)。
同一年度可能兩種情況並存,每筆金額按各自的類型分別裁定。
無辜配偶減免、責任分離減免和衡平減免分別是什麼?
這是免除聯合責任的三種減免。一份 8857 表即可涵蓋三種,您不必自己選擇:IRS 會就您可能符合的各種類型審議這份申請(IRS:無辜配偶減免)。
| 無辜配偶減免 | 責任分離減免 | 衡平減免 | |
|---|---|---|---|
| 涵蓋範圍 | 少報的稅款 | 少報的稅款,由您和配偶分別承擔各自的部分 | 少報或未繳的稅款 |
| 婚姻狀況 | 不限 | 離婚、法定分居、喪偶,或在提出申請前的 12 個月內分居且關係疏離(因工作等原因暫時不在一起不算) | 不限;不再是已婚狀態對您有利 |
| 知情規則 | 您不知道、也沒有理由知道有少報 | 只有您實際知情的部分不能減免 | 多項因素之一 |
| 公平性 | 綜合全部事實,包括正常生活開支以外的任何受益、遺棄、離婚或分居,讓您承擔責任必須是不公平的 | 不需要 | 核心問題;考慮因素見下文 |
| 退還您已繳的稅款 | 可以,限於用您自己的錢繳付的部分 | 不允許 | 可以,限制相同 |
| 期限 | IRS 首次向您催收後 2 年 | 相同 | 欠款:IRS 仍可催收期間。退稅:見下文 |
資料來源:Publication 971、26 U.S.C. 6015和責任分離頁面。衡平減免是後備方案:只有在您不符合前兩種減免時才能申請。
我對配偶生意的了解程度有影響嗎?
有。您簽署時知道或應該知道什麼,是無辜配偶減免的主要檢驗,也是衡平減免考慮的因素之一。
- 實際知情是指您知道收入已經取得、知道使某項扣除或抵免不被允許的事實,或知道某項費用是虛假或誇大的。只要知道收入已經取得,即使您不知道它要課稅,也算知情(Publication 971)。
- 有理由知情(這會阻止無辜配偶減免,但不阻止責任分離減免)依事實判斷,例如該項目相對於您其他收入有多大、您的財務狀況、您的教育程度和經商經驗、您參與該活動的程度、您有沒有對一般人會質疑的項目不聞不問,以及該項目是否打破了以往稅表的慣例(Publication 971)。
- 責任分離只會因實際知情而被阻止,而且須由 IRS 證明(26 U.S.C. 6015(c)(3)(C))。IRS 可以從事實推斷,例如故意不去了解某個項目。IRS 網頁對這項減免的限制措辭更寬,並列出了「有理由知情」;法規和 Publication 971 則要求實際知情。其他要件由您證明,包括錯誤項目如何在您和配偶之間劃分(Publication 971),所以生意記錄很重要。
- 部分減免是可能的:如果您知道某個項目,但不知道其全部範圍,您不知情的那一部分仍可能符合減免條件(8857 表填表說明)。
- 財產轉讓:如果 IRS 證明你們夫妻之間轉移財產是欺詐計劃的一部分,就會拒絕減免。在責任分離下,配偶主要為了避稅而轉給您的財產價值,也會加到您的份額中。在 IRS 首次寄出提議補稅的函件之前 1 年內的轉讓,推定是為此目的而為,除非依離婚判決書轉讓或另有證明(Publication 971;26 U.S.C. 6015(c))。
- 虐待:如果您知情,但在簽署前遭受虐待,因恐懼而不敢質疑這些項目,仍可能獲得減免。如果您是被脅迫而簽署,對您而言該稅表就不是聯合稅表(Publication 971)。
- 不是您的簽名或同意:如果您沒有簽名,或沒有同意聯合申報,IRS 說明您的聯合申報選擇無效。這與上述減免類型是兩回事(IRS:配偶稅務減免)。
IRS 審議衡平減免時,尤其是對從未繳納的稅款,會考慮哪些因素?
衡平減免要問的是:綜合全部事實,讓您承擔責任是否不公平。沒有任何單一因素,也沒有多數因素可以單獨決定結果(Revenue Procedure 2013-34)。
要獲得審議,您必須提交過聯合稅表,不符合前兩種減免,並按時提出申請,而且稅款至少有一部分來自配偶的項目或收入。最後這項條件有例外: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您名下但實際由配偶擁有並控制的項目(登記在名下的項目推定屬於您,您可以反駁)、配偶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挪用留作繳稅的資金、虐待,以及配偶欺詐。該 Revenue Procedure 另有要求:你們之間沒有欺詐性轉讓、沒有為避稅而把財產轉給您(轉讓時減免受限)、您沒有明知而參與欺詐性稅表(Revenue Procedure 2013-34)。
該 Revenue Procedure 還設有一條簡化途徑:如果您證明自己已不再是已婚狀態、沒有減免就會陷入經濟困難,且不知道也沒有理由知道有少報(對未繳稅款,則是證明您的配偶不願或不能繳稅),就會以簡化方式批准減免。如果三項您不能全部證明,IRS 就會權衡下列因素。
| 因素 | IRS 看什麼 | 傾向 |
|---|---|---|
| 婚姻狀況 | 離婚、法定分居、喪偶,且不是能夠繳稅的遺產的繼承人,或在作出決定前 12 個月內任何時候都不同住(暫時不在一起不算分居) | 不再是已婚狀態則有利;仍是已婚狀態則中性 |
| 經濟困難 | 繳稅後您是否無法支付合理的基本生活開支 | 是則有利;否則中性 |
| 知情 | 您是否知道或有理由知道該項目,或知道配偶不願或不能繳稅 | 知情則不利;虐待或財務控制可以扭轉 |
| 法律義務 | 依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應由誰繳稅 | 只有配偶須繳則有利;只有您須繳則不利 |
| 重大受益 | 正常生活開支以外的受益,例如奢華的生活方式 | 您受益則不利;只有配偶受益則有利 |
| 此後的合規情況 | 您此後是否善意提交了稅表並繳了稅 | 合規則有利;不合規則不利;您已盡力但無法全額繳納,或仍保持婚姻並提交合規的聯合稅表,則中性 |
| 健康 | 提交稅表時或您提出申請時,身體或精神健康欠佳 | 有利 |
資料來源:Publication 971和 Revenue Procedure 2013-34。IRS 的衡平減免網頁把知情作為障礙;而該出版物和 Revenue Procedure 把它當作一項因素,並不比其他因素更重,虐待或財務控制可以壓過它。無論哪種說法,您知道什麼都會被審查。
對未繳的稅款,IRS 會問您是否合理地預期配偶會繳稅。如果夫妻在繳稅到期日和提交日(以較晚者為準)後 90 天 內,提出了附有切實可行計劃的分期付款協議申請,就推定有這種預期。如果您知道配偶以前有破產、財務困難或與 IRS 的糾紛,一般對減免不利。配偶的閃爍其詞、您在家庭和生意財務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不尋常的開支,也都會被考慮。
怎麼用 8857 表申請減免?期限是什麼時候?
請在下表的期限內提交 8857 表(無辜配偶減免申請書)。不要把它附在稅表上,也不要寄給稅務法院。請寄到填表說明中的地址或傳真號碼,即使您已經在審查或催收程序中與某位 IRS 人員接洽也一樣。
- 列出每個涉案的稅務年度。一份表最多涵蓋六年;超過六年或涉及不同的配偶或前配偶,要另填一份表(Publication 971)。
- 附上支持您案情的文件。IRS 說明,一得知有這筆稅款就要申請減免,所以不要因為文件不齊就把表扣著不交(IRS:無辜配偶減免)。
- 把您希望被考慮的內容全部附上。稅務法院的審查可能只限於您和配偶提交給 IRS 的資料,以及新發現或之前無法取得的資料。
- 請預期 IRS 會聯絡您的配偶或前配偶。法律要求這樣做,虐待也不是例外。IRS 不會透露您目前的姓名、地址、電話或雇主,但您提交的其他資料可能被披露,所以填表說明建議塗去個人資料(8857 表填表說明)。
- 如果您收到補稅通知書,還必須在通知書上的日期前向稅務法院提交訴狀(一般為 90 天;如果通知書寄往美國境外,則為 150 天),並以申請減免作為抗辯。IRS 審查您的表格期間,這個期限不會暫停。
IRS 說明,在下列年度不能獲得減免:您就同一稅款簽署了和解協議(offer in compromise)或結案協議,法院已作出終局的否決減免裁定,或您參與了法院案件而沒有申請減免(IRS:無辜配偶減免;8857 表填表說明)。簽署任何一種協議之前,請先問清楚這一點。
| 申請類型 | 期限 |
|---|---|
| 無辜配偶或責任分離 | 一般為 IRS 首次向您催收後 2 年。例如:告知您可提交申請權利的退稅抵扣通知、法院申索或破產債權申報、對您提起的訴訟,或附有聽證權利的最後強制扣押意向通知 |
| 欠款的衡平減免 | IRS 仍可催收期間,一般為自評定日(IRS 記錄該稅款的日期)起 10 年,再加上任何中止期間 |
| 退稅的衡平減免 | 提交稅表後 3 年,或繳清稅款後 2 年,以較晚者為準 |
| 分開申報稅表時,共同財產收入所課稅款的減免 | 配偶的評稅期間結束前 6 個月 |
資料來源:8857 表填表說明和 26 U.S.C. 6015。IRS 網頁把 2 年 規則說成自審查通知或欠稅通知起算,而填表說明和法規則是從首次催收行動起算。補稅通知書、留置權登記和繳款通知都不會啟動這個期限(26 CFR 1.6015-5(b)(2))。
如果即將被強制扣押或面臨其他行動,而問題造成財務困難或迫在眉睫的行動威脅,納稅人權益倡導服務(Taxpayer Advocate Service)可以免費提供協助(8857 表填表說明)。
我的申請審理期間,IRS 能向我催收嗎?
對您申請所列的年度,一般不能。對於您申請減免的每個年度,申請審理期間,包括稅務法院審查期間,IRS 都不能向您催收(8857 表填表說明;26 U.S.C. 6015(e))。
- 這段期間利息和罰款繼續累計。
- 案件結束時,催收期間會延長 申請待處理的時間再加 60 天。
- IRS 說明,審查可能需要 6 個月或更長。這段期間請照常提交稅表並繳稅(IRS:衡平減免)。
我的配偶過世後 IRS 開始來信:誰要繳這筆稅?
死亡不會終止聯合稅表上的責任。夫妻雙方都要對整筆稅款負責,所以在世的配偶可能要面對聯合申報年度的欠款,過世者的遺產也可能要負責(26 U.S.C. 6013(d)(3);Publication 971 中的受讓人責任例子)。IRS 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討。遺產中誰付什麼,是遺囑執行人要處理的問題:見遺囑執行人指南。
- 如果您是在世的一方,而且不知情:您自己提交 8857 表。喪偶者在責任分離減免中算「不再是已婚」(IRS:責任分離)。對衡平減免,喪偶算不再是已婚,除非您是有足夠資產繳稅的遺產的繼承人(Revenue Procedure 2013-34)。
- 如果過世的一方才是不知情的人:只要過世者在世時符合要求,遺產代理人可以繼續處理過世者已提交的申請,或自行提出申請(Publication 971;Publication 559)。
- 您在配偶過世後獨自提交的聯合稅表:如果之後才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可以在您的到期日(含延期)後 1 年內,為過世者另行提交一份單獨的稅表,撤銷該聯合稅表。您那份稅表此後就作為您個人的單獨稅表有效(26 CFR 1.6013-1(d)(5))。
- 獲得減免,並不代表遺產的影響到此為止:即使您獲得減免,IRS 仍可在聯邦或州的受讓人責任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向您催收,例如針對您從遺產中取得的資產(Publication 971)。
配偶過世後的來信,可能在某個期限已經開始計時時才到(無辜配偶減免和責任分離減免是 2 年,衡平減免則是催收期間)。回覆之前,請先備齊來信、聯合稅表和死亡日期。
我住在夫妻共同財產州,或分開申報過稅表,有影響嗎?
有。聯合責任來自聯合申報(26 U.S.C. 6013(d)(3))。如果您是分開申報,一般只對自己的稅表負責,夫妻共同財產州另有例外。已經以聯合申報提交的年度,過了申報期限就不能改成分開申報,所以該年度的減免要通過 8857 表申請(26 CFR 1.6013-1(a)(1))。
夫妻共同財產州有亞利桑那州、加州、愛達荷州、路易斯安那州、內華達州、新墨西哥州、德州、華盛頓州和威斯康辛州(8857 表填表說明)。在這些州,夫妻通常各自有權分得共同財產收入的一半,所以分開申報的一方,可能要為自己從未見過的收入繳稅。
- 在這些州提交聯合稅表:你們兩人都要對總額負責,申請減免時,不會用州的夫妻共同財產法來判斷某個項目屬於誰。
- 在這些州提交單獨稅表:如果您沒有提交聯合稅表、您的稅表漏報了某項夫妻共同財產收入、依稅法的夫妻共同財產規則(第 879(a) 條)該項目被視為屬於配偶、您不知道也沒有理由知道,且讓您承擔責任並不公平,您可以申請免除該項共同財產收入所課的稅款。另一條途徑是衡平減免。
共同財產收入這條途徑的期限要短得多:配偶的評稅期間結束前 6 個月。
如果 IRS 拒絕了怎麼辦?
您有三個選擇,前兩個的期限都很短。
- 對初步裁定提出申訴。IRS 會向夫妻雙方寄出初步裁定函(也就是它的第一次決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函件日期後 30 天 內申訴,方法是把 12509 表(無辜配偶異議聲明)寄到函件上的 IRS 地址,而不是直接寄給獨立申訴辦公室(IRS 申訴處:無辜配偶)。
- 向稅務法院提交訴狀。收到終局裁定函後,您可以在寄出日期後 90 天 內提交訴狀。如果從您申請起 6 個月 內沒有收到終局函,您也可以提交訴狀。逾期的訴狀不會被審查,共同財產收入這條途徑也不能上訴到稅務法院(8857 表填表說明)。
- 安排繳付剩餘款項。IRS 提供短期付款計劃(180 天或更短)和按月的分期付款協議。如果稅款、罰款和利息合計為 $50,000 或以下,且已提交所有必須提交的稅表,個人可以在線申請長期計劃;短期計劃則適用於不足 $100,000 的餘額。在餘額付清之前,利息和罰款會持續累計。未繳的稅款可能導致聯邦稅務留置權或強制扣押;在付款計劃審議期間或生效期間,IRS 一般會暫緩強制催收(IRS:付款計劃)。
減免只涵蓋您列明的年度。之後每一份聯合稅表,都會再次讓夫妻雙方對全部稅款負責(26 U.S.C. 6013(d)(3))。分開申報會使您只對自己的稅表負責(夫妻共同財產州除外),但稅額本身可能因申報身份而不同。
這與受損配偶減免(8379 表)是一回事嗎?
不是。受損配偶減免,是要回您在聯合退稅款中應得的份額,這筆退稅被 IRS 用來抵扣您配偶的逾期債務,例如子女撫養費、學生貸款或其他稅款。無辜配偶減免,則是免除您對稅表本身稅款的責任,8379 表不能用來申請這種減免(8857 表填表說明)。
請在 自稅表提交之日起 3 年,或自稅款繳清之日起 2 年,以較晚者為準 內提交 8379 表(IRS:受損配偶減免)。有些情況兩張表都需要。
舉例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金額以美元計。
隱瞞的生意收入,四個年度
一位妻子連續四年簽署聯合稅表。她丈夫的園藝收入被漏報,審查後 IRS 開出 US$30,000 的稅款、利息和罰款帳單。她從未見過丈夫的客戶付款,不知道這些收入,而且這些錢也沒有用於正常家庭生活開支以外的地方。她在 IRS 首次採取催收行動起算的期限內,把四個年度列在同一份 8857 表上。她可能就少報的稅款符合無辜配偶減免資格;一旦離婚、法定分居,或與他分居滿 12 個月,也可能符合責任分離。IRS 會根據每一年的事實分別裁定:如果她在第四年管理過帳目,那一年可能通不過知情檢驗,而前三年不受影響。
稅款已申報但從未繳納
一對夫妻在聯合稅表上申報了 US$20,000 的稅款,而丈夫一直沒有繳。這屬於未繳稅款,而不是少報的稅款,所以只能適用衡平減免。IRS 會問:她是否合理地預期他會繳稅、繳稅是否會讓她無法支付基本生活開支、誰受益,以及她此後是否提交了稅表並繳了稅。如果夫妻在稅表提交後的期間內,提出了附有切實可行計劃的分期付款協議申請,IRS 就推定她合理地預期他會繳稅。她知道他以前與 IRS 有糾紛,一般對她不利。
一位遺孀發現舊欠款
一位遺孀得知四個聯合申報年度都有未繳的餘額。
| 聯合申報年度 | 列示稅額 | 已繳 | 未繳 |
|---|---|---|---|
| 第一年 | US$6,000 | US$4,000 | US$2,000 |
| 第二年 | US$7,000 | US$3,000 | US$4,000 |
| 第三年 | US$8,000 | US$2,000 | US$6,000 |
| 第四年 | US$9,000 | US$1,000 | US$8,000 |
未繳合計為 US$20,000,另加利息和罰款。IRS 可以向她或遺產追討。由於稅款已經申報,只能申請衡平減免。喪偶算不再是已婚,除非她是有能力繳稅的遺產的繼承人。欠款的減免申請必須在 IRS 對每個年度仍可催收期間內提出,最早評定的年度一般最先到期(中止期間可能改變這一點)。她把四個年度列在同一份 8857 表上。
您的情況不一樣?
- IRS 來信點名某個聯合申報年度,金額來自配偶的生意,或配偶已經過世、債務剛剛浮出水面:哪些年度、適用哪種減免、正確的稅表應該顯示什麼,以及 8857 表的期限,都取決於具體事實。請在期限過去之前取得個人報稅協助。
- 那些年度生意的收入和費用從未記錄,或記錄在配偶手中、或不完整:責任分離和更正稅表都以真實數字為依據,所以要先把帳目建起來;見記帳。
- IRS 因收入對不上寄來 CP2000:請按 CP2000 指南處理。
- 已提交的稅表漏報了收入:見更正過往稅表中漏報的收入。
- 有些年度從未提交稅表:見補提交未報的稅表。
- 報稅員把稅表報錯了,或從未提交:見報稅員提交了錯誤的稅表。
- 企業欠工資稅,稅務官員要求會面:見信託基金追討罰款指南和IRS 寄給您企業的通知。
- 您的配偶是非居民或住在境外,而您們是自願選擇聯合申報:見與非居民結婚。
- 您是配偶遺產的遺囑執行人:見遺囑執行人指南。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用 8857 表申請無辜配偶減免的一般截止日期 不遲於 IRS 首次向您追繳該稅款後的 2 年;衡平減免和夫妻共同財產收入項目適用不同的截止日期。 | 2 年 | IRS:8857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最終擬強制徵收通知後,申請徵收正當程序聽證的時限 第 6330(a)(2) 和 (3) 條:通知須在首次強制徵收前至少這麼長時間發出,當事人可在此期間內申請聽證;配偶適當的抗辯可在聽證時提出(第 6330(c)(2)(A)(i) 條) | 30 天 | 26 U.S.C. 6330:強制扣押前的通知和聽證機會 核對日期 |
| 申請分期付款協議的期限,該協議支持您合理預期配偶會繳付所申報稅款的推定 付款到期日與稅表提交日兩者中較晚者之後;申請還必須詳細說明在合理時間內繳清稅款、利息和罰款的可行計劃 | 90 天 | IRS:Publication 971,無辜配偶減免(2021 年 12 月) 核對日期 |
| 收到欠稅通知書後向美國稅務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 從寄出欠稅通知書(notice of deficiency)之日起算;最後一天如為週六、週日或哥倫比亞特區法定假日,則順延;在通知所載更晚的最後日期之前(含當日)提起的訴訟,同樣視為按時。 | 90 天 | GovInfo:26 U.S.C. 6213,欠稅的相關限制;向美國稅務法院提起訴訟 核對日期 |
| 欠稅通知書寄往美國境外時,向美國稅務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 欠稅通知書(notice of deficiency)寄給美國境外的人時適用;對於寄往美國境內地址、但收件納稅人身在境外的通知,IRS 手冊稱是否適用須逐案審核。 | 150 天 | GovInfo:26 U.S.C. 6213,欠稅的相關限制;向美國稅務法院提起訴訟 核對日期 |
| 聯邦稅額評定後的一般追繳期間 一般徵收或法院訴訟期間;法定中止及延長可能適用 | 10 年 | 26 USC 6502(a) 核對日期 |
| 透過公平寬免申請退稅或抵免的截止日期 在聯邦宣布的災區,或當事人身體或精神上無法處理財務事務時,可能適用更長的時間 | 提交稅表後 3 年,或繳清稅款後 2 年,以較晚者為準 | IRS:8857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就社區財產收入項目(分別申報稅表)申請稅款寬免的截止日期 評稅期間一般為 3 年,包括延長;如果 IRS 在這 6 個月期間內進行審查,則須在其最初聯絡函件發出後 30 天內提出申請 | 配偶的評稅期間結束前 6 個月 | IRS:衡平減免(Equitable relief) 核對日期 |
| 配偶寬免申請獲得處理後,IRS 徵收期間的延長 適用於您被認定仍須負責的稅款 | 申請待處理的時間再加 60 天 | IRS:8857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對 IRS 就配偶寬免申請作出的初步裁定提出上訴的截止日期 自初步裁定函件日期起算;配偶雙方均可使用 12509 表提出上訴 | 30 天 | IRS 申訴處:無辜配偶(Innocent spouse) 核對日期 |
| 對配偶寬免申請的最終裁定向稅務法院提起訴訟的截止日期 自 IRS 郵寄最終裁定函件之日起算;逾期提出的訴訟不予審理 | 90 天 | IRS:8857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IRS 對配偶寬免申請尚未作出最終裁定時,向稅務法院提起訴訟前須等待的時間 自提交 8857 表之日起算 | 6 個月 | IRS:8857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個人線上簡易分期付款計劃的欠款餘額上限 稅款、罰款和利息合計可以等於這一金額;所有須提交的稅表都必須已提交。 | $50,000 | IRS:線上付款協議申請 核對日期 |
| 個人線上短期付款計劃的欠款餘額上限 稅款、罰款和利息合計必須低於這一金額;短期還款是指在 180 天內還清。 | $100,000 | IRS:線上付款協議申請 核對日期 |
| 為受傷配偶寬免提交 8379 表的截止日期 如果沒有提交稅表,則在稅款繳付之日起 2 年內 | 自稅表提交之日起 3 年,或自稅款繳清之日起 2 年,以較晚者為準 | IRS:受損配偶減免(Injured spouse relief)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無辜配偶減免(Innocent spouse relief)
- IRS:責任分離減免(Separation of liability relief)
- IRS:衡平減免(Equitable relief)
- IRS:配偶稅務減免(Tax relief for spouses)
- IRS 申訴處:無辜配偶(Innocent spouse)
- IRS:8857 表填表說明(2021 年 6 月)
- IRS:8857 表,無辜配偶減免申請書(2021 年 6 月)
- IRS:Publication 971,無辜配偶減免(2021 年 12 月)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13-34
- 26 U.S.C. 6015:聯合申報稅表的連帶責任減免
- 26 U.S.C. 6013:夫妻所得稅聯合申報稅表
- IRS:Publication 559,遺屬、遺囑執行人和遺產管理人(Survivors, Executors, and Administrators)
- IRS:受損配偶減免(Injured spouse relief)
- IRS:付款計劃;分期付款協議(Payment plans; installment agreements)
- 26 U.S.C. 6501:評稅與徵收的時效限制
- 26 U.S.C. 6330:強制扣押前的通知和聽證機會
- 26 CFR 1.6015-5:申請減免的時間與方式
- 26 CFR 1.6013-1:聯合申報稅表
- IRM 5.17.2:聯邦稅務留置權
- IRS:Publication 555,夫妻共同財產(Community Property)
- IRS:獨資經營(Sole proprietorships)
- IRS:合夥企業(Partnerships)
- IRS:S 公司(S corporations)
- IRS:公司(Corporations)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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