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所涵蓋的期間開始之前,就預付房租、保險或服務合約費用的美國企業
- 以現金收付制或權責發生制帳目年結的獨資經營者、合夥企業和公司
- 帳目與稅表對預付費用處理方式不同的企業所有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現金收付制與權責發生制的選擇,以及兩者轉換所需的 3115 表
- 客戶向您預付的款項,那屬於收入方面
- 設備購置、折舊與存貨成本核算
- 預付利息和預付農業用品,這兩者另有專門規則
- 州所得稅對預付費用的處理
- 加拿大的預付費用
12 月預付的明年房租或保險費,可以在當年扣除嗎?
常常可以,但不是一律可以。採用現金收付制的企業,若符合 12 個月規則,12 月支付的款項可以在付款當年扣除:受益期必須在開始後 12 個月內結束,而且須在次一稅務年度的最後一天之前結束。明年 1 月至 12 月的房租符合規則。同樣 12 個月,如果從 4 月 1 日開始,就不符合,款項要按所涵蓋的年度分攤。權責發生制的企業還必須通過經濟履行測試,下文會說明。
預付只會改變扣除的年度,不會改變扣除的總額。規則允許時,扣除額提前到付款當年,明年的扣除額就變少。規則不允許時,現金在 12 月已經付出,但扣除要等到之後的年度。
12 個月規則見於 Publication 538 和 26 CFR 1.263(a)-4(f)。Publication 334 是寫給 Schedule C 申報人的,只講一般規則,其中的例子把 7 月 1 日開始的 1 年期保單分攤到兩個年度。Publication 538(Example 2)則按 12 個月規則,把同類保單全額扣除。本頁說明的是聯邦規則。
符合下列情況的個案就不單純:
- 付款涵蓋的期間超過一年,或保障要到年度開始很久之後才生效;
- 帳目與稅表採用不同的會計方法,或企業採用權責發生制;
- 以前年度的稅表對預付費用的處理不一致;
- 企業採用權責發生制,而收款方是所有者、親屬,或採用現金收付制的關聯公司;
- 貸款機構、投資人或買家會審閱帳目。
如果符合其中任何一項,請在提交稅表之前先確定處理方式。後面的各節會說明如何逐項檢查。
決定之前請先準備:
- 載明保障起訖日期的發票或合約;
- 銀行或信用卡對帳單上的付款日期;
- 上一份稅表上的會計方法(獨資經營者看 Schedule C 第 F 行);
- 最近兩年的稅表,用來查看以前如何處理預付費用。
什麼是 12 個月規則?我的付款符合嗎?
12 個月規則讓企業可以直接扣除預付款項,不必把它列為資產再分攤,條件是受益期不超過下列兩個限制中較早的一個。兩個限制都必須符合(26 CFR 1.263(a)-4(f))。它適用於預付的權利和利益,例如房租、保險或會員資格。
| 限制 | 受益期最遲須在以下日期結束 |
|---|---|
| 12 個月 | 您首次取得該利益之日起 12 個月 |
| 次一稅務年度 | 付款年度的下一個稅務年度的最後一天 |
對於在 12 月付款的曆年制企業,第二個限制是次年的 12 月 31 日。從明年 1 月 1 日開始的 12 個月保單符合規則。同一份保單如果從 4 月 1 日開始就不符合,因為它會延伸到再下一年。
有三種情況可能改變結果:
- 續約。如果事實顯示合理預期會續約,該利益就視為持續到續約期結束,所以您預期會續約的一年期租約,也可能不符合規則。法規會考慮續約的歷史、交易的經濟內容和續約條款。
- 沒有固定期間。此規則不適用於期限不確定的權利:例如沒有固定期間的權利,像只有違反條款時才會被撤銷的政府執照,或者以固定數量的貨物或服務、而不是以時間來計算的權利。
- 選擇不適用。企業可以在按時提交的原始稅表(含延期)上,把這些付款當作資本支出處理,選擇不使用此規則。合夥企業或 S 公司由企業本身作出選擇,而不是由其所有者作出。該選擇涵蓋當年所有類似的付款,只有經 IRS 同意才能撤銷。
如果一筆大額付款涵蓋超過 12 個月,或在明年之後才結束,怎麼辦?
12 個月規則不適用時,預先支付的費用只能在其所屬的年度扣除(Publication 538)。每個年度分得的是保障期間落在該年度的部分。
用付款金額除以所涵蓋的月數,再把相應的月數分給每個稅務年度。Publication 538 就是按月數這樣分攤一份三年期保單的。屬於以後年度的部分,會作為預付資產留在資產負債表上,直到相應的月份到來。
保障期超過 12 個月時適用這個做法,例如兩年或三年的保單。保障期不超過 12 個月、但在次一稅務年度最後一天之後才結束時也適用,例如曆年制企業的 12 個月保單從明年 2 月 1 日開始。
大額租約適用另一套規則。租金總額超過 $250,000、租金提前支付超過一個曆年、遞延支付或在租期內有變動的租約,可能屬於第 467 條租賃協議。無論採用現金收付制還是權責發生制,承租人和出租人都適用它專門的租金與利息規則(26 USC 467、26 CFR 1.467-1)。每月租金相同、並且全部在該租金所屬的曆年或其前後一年內付清的租約,不屬於這類協議。多年期的預付租約,請在提交稅表之前請專業人士審閱:記帳協助。
我的企業用現金收付制或權責發生制,結果會不同嗎?
會。採用現金收付制的企業在付款的年度扣除費用,但要遵守上述預付費用規則(Publication 538、26 CFR 1.461-1)。採用權責發生制的企業,要在金額已確定且經濟履行已發生時扣除。12 個月規則不會改變權責發生制企業何時產生債務(26 CFR 1.263(a)-4(f)(6))。
| 12 月支付的款項用於 | 現金收付制 | 權責發生制 |
|---|---|---|
| 未來 12 個月的房租 | 適用 12 個月規則時,付款當年扣除 | 隨著空間被使用而扣除,所以租期從明年開始的話,就在明年扣除 |
| 保險費 | 適用 12 個月規則時,付款當年扣除,否則分攤 | 付款時即發生履行,再由 12 個月規則決定扣除還是分攤 |
| 未來 12 個月內提供的服務 | 適用 12 個月規則時,付款當年扣除 | 隨著服務的提供而扣除,所以服務在明年提供的話,就在明年扣除,下文的 3 1/2 個月規則除外 |
權責發生制如何處理預付費用?
採用權責發生制的企業,要在債務已確定、金額可以確定、並且經濟履行(economic performance)已發生時,才扣除或資本化一項費用。一般來說,這是指服務已提供、財產已交付或財產已被使用。提前付款本身不會改變扣除的時間(Publication 538)。經濟履行何時發生,取決於所購買的是什麼(26 CFR 1.461-4):
- 服務。隨服務提供方履行而發生。如果企業可以合理預期,服務提供方會在付款後 3 1/2 個月內完成合約下的全部服務,就可以視為付款時已提供。12 月支付的、涵蓋整年單一不可分割服務的合約,一般不符合這個期限。另有一項安全港,適用於 12 個月以內、提供定期服務且每項服務各有獨立價值的合約,例如清潔或園藝維護:預付款中涵蓋最初 3 1/2 個月的部分,可以計入付款年度(Revenue Procedure 2015-39)。改用這項安全港屬於會計方法變更(Revenue Procedure 2025-23,section 20.12,change no. 220)。
- 財產。隨財產交付而發生。企業可以把財產視為在交付或驗收時,或所有權轉移時已提供。這種選擇屬於會計方法,必須一致地使用。3 1/2 個月付款規則同樣涵蓋預期在該期間內交付的財產,但存貨、用品和資本化規則仍然決定能否扣除。
- 房租及其他財產使用。在使用期間內平均分攤。為明年預付的房租,一般是明年的費用。
- 保險,以及財產的保固或服務合約。在付款時發生。這裡的服務合約,是指承諾修理或更換您所購買或租用財產的合約。其他服務適用上述服務規則。之後由 12 個月規則決定該筆付款是扣除還是分攤。
另有兩項規則可能改變結果:
- 經常性項目。另一項例外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把一個項目視為在較早的年度發生:履行發生在按時提交稅表(含延期)的日期,或年度結束後第九個月的第 15 天(約 8 1/2 個月)兩者中較早的日期之前。企業須把它作為會計方法採用,並一致地適用。該項目必須經常發生,並且金額不重大,或者更能與收入相配比。如果履行發生在稅表提交之後、但仍在 8 1/2 個月之內,可以提交更正稅表來申請扣除(Publication 538、26 CFR 1.461-5)。某個項目是否符合,取決於具體事實。
- 關聯方。欠付給採用現金收付制的關聯方的費用,要等到實際付款、並且該關聯方將其計入收入之後才能扣除(Publication 538)。
12 月購買的存貨、用品和小型設備呢?
這些是商品,不是預付服務,所以各有各的規則,不適用 12 個月規則。
- 存貨。其成本一般在貨物售出時結轉,而不是在付款時。不做正式存貨盤點的小型企業,可能可以更早扣除,但前提是帳目確實把存貨當作費用處理。請見存貨與用品的費用化。
- 用品。次要的零星用品,一般在付款當年扣除,其他用品則在首次使用或耗用的年度扣除。上述指南說明了如何區分(IRS 有形財產法規)。
- 小型設備。小額安全港選擇,讓企業可以扣除每張發票或每件物品不超過 $2,500 的有形物品;如果企業有適用的財務報表,限額是 $5,000。企業在年初就必須有會計政策,規定這個金額以下的物品作費用處理(有這類財務報表的話須有書面政策)。企業須在帳目中遵守這項政策,當年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物品都適用該選擇,並在按時提交的原始稅表上附上選擇聲明。安全港不包括存貨和土地,只涵蓋有形財產,所以不適用於預付保險或房租(26 CFR 1.263(a)-1(f))。
較大型的設備,請見年底前購買設備。
預付費用該怎麼記帳?帳目必須與稅表上的扣除一致嗎?
現金收付式的帳目在付款時就把款項記為費用。要分攤的帳目,則先把付款記為資產,隨後每個月再轉為費用。無論哪種做法,稅表上的扣除都按上述稅務規則辦理,帳目可以與它不同。
要在帳目中分攤一筆付款:
- 付款當天,借記預付費用科目,貸記銀行或信用卡科目。
- 每筆預付款建一行明細:供應商、付款日期、保障起訖日期、金額和涵蓋的月數。
- 每個月,借記費用科目,貸記預付費用科目,金額為當月應分攤的部分。
- 年底時,把預付費用餘額與明細表核對:未到期的月數乘以每月成本。
- 把每一行與稅務規則比較。稅表上的扣除多於或少於帳目時,把差額記在報稅員可以使用的明細表中。
12 個月規則檢驗的是受益期的長短,而不是帳目怎麼記。帳目可以分攤一筆稅表上全額扣除的付款。公司(包括 S 公司)或合夥企業,一般在帳面收入與稅表收入的調節表中申報這類差異,即 Schedule M-1,規模較大的則用 Schedule M-3。有些很小的申報人可以不填 Schedule M-1(見 1120 表、1120-S 表和 1065 表的填表說明)。獨資經營者沒有這類附表,所以第 5 步的明細表是這個差異的唯一記錄。
選擇不適用 12 個月規則,是在稅表上把該筆付款當作資本支出來辦理的。如果帳目採用現金基礎,不符合 12 個月規則的付款在帳目中已被費用化,稅表上就需要調整,才能把它分攤。請見權責發生制帳目與現金基礎稅表。
我每年處理預付費用的方式都不同:可以直接改嗎?
不能隨意改。會計方法包括對任何重要項目的處理方式,所以您年復一年處理預付費用的方式,本身就可能構成您的會計方法。如果企業一直沒有適用一般規則或 12 個月規則,開始適用之前需要 IRS 批准(Publication 538)。申請變更「任何項目的會計處理」要用 3115 表。
過去幾年的情況代表什麼,取決於具體事實:
- Publication 538 指出,除非一個項目一直被一致地處理,否則一般不算已確立會計方法。更正計算或過帳錯誤,不屬於會計方法變更,但把預付款項扣除在錯誤的年度,則是時間性問題。以前年度的稅表是有錯誤,還是已確立了某種方法,要看具體事實。
- 改用 12 個月規則屬於自動變更(no. 78,Revenue Procedure 2025-23,section 11.05),並需要作第 481(a) 條調整。Revenue Procedure 2006-12 的 section 5.02 把它列為例子。變更要符合資格條件;改用一般規則該適用哪個程序,要由報稅員在 3115 表頁面上確認。
現金收付制與權責發生制之間的轉換,以及 3115 表的變更和調整一般如何運作,請見從現金收付制轉為權責發生制。
舉例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所有金額以美元計。每家企業都採用曆年制稅務年度。
一位顧問預付一年的辦公室房租
一位採用現金收付制的顧問,在 12 月 15 日支付 $12,000,用於明年 1 月至 12 月的辦公室房租。受益期在明年 12 月 31 日結束。這在 1 月 1 日起的 12 個月之內,也在次一稅務年度年底之前,所以 12 個月規則適用。這位顧問可以在付款當年全額扣除 $12,000,除非以前年度的稅表一直把預付費用分攤,那樣改變做法可能需要 IRS 批准(見「我每年處理預付費用的方式都不同:可以直接改嗎?」)。
帳目上仍然可以把房租記為預付資產,明年每個月轉出 $1,000。這樣在年底時,帳目與稅表就有差異,而這個差異會在明年轉回。
採用權責發生制的企業,若付同樣的房租,會隨著空間被使用,每個月扣除 $1,000,所以整筆 $12,000 都落在明年。
4 月開始的保單
同一位顧問在 12 月 15 日為一份保單支付 $12,000,保障期從明年 4 月 1 日到再下一年的 3 月 31 日。這份保單在次一稅務年度最後一天之後才結束,所以 12 個月規則不適用。一般規則按月份分攤這筆付款:12 個月中的 9 個月落在明年,3 個月落在再下一年。
| 年度 | 扣除額 | 12 月 31 日的預付餘額 |
|---|---|---|
| 付款年度 | $0 | $12,000 |
| 明年 | $9,000 | $3,000 |
| 再下一年 | $3,000 | $0 |
在帳目中,12 月 15 日的分錄是借記預付保險費,貸記銀行,金額為 $12,000。從 4 月起,每個月借記保險費用,貸記預付保險費,金額為 $1,000。
三年期保單
一位企業所有者在 12 月為一份從明年 1 月 1 日開始的三年期企業保險保單支付 $9,000。保障期為 36 個月,所以 12 個月規則不適用。無論採用現金收付制還是權責發生制,結果都一樣。
| 年度 | 扣除額 | 12 月 31 日的預付餘額 |
|---|---|---|
| 付款年度 | $0 | $9,000 |
| 保單第一年 | $3,000 | $6,000 |
| 保單第二年 | $3,000 | $3,000 |
| 保單第三年 | $3,000 | $0 |
如果這位所有者在付款當年全額扣除 $9,000,稅表上那一年就會多扣 $9,000,之後三年每年又少扣 $3,000。這要靠更正稅表還是會計方法變更來處理,取決於具體事實。請見「我每年處理預付費用的方式都不同:可以直接改嗎?」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預付了大額或多年期的帳單、以前年度的稅表對預付費用的處理不一致、帳目中缺少好幾年的預付費用,或者您的帳目與稅表不一致:哪些付款符合規則、是否需要提交方法變更申請,以及帳目該如何列示每一筆預付費用才能與稅表對得上,都是提交稅表之前要先解決的問題。請見補做逾期帳目,並尋求記帳協助。
- 您的帳目採用權責發生制,而收款方是您本人、親屬或您控制的公司:關聯方規則可能使扣除延後到收款方申報該筆收入時,所以請在提交稅表之前先檢查。尋求記帳協助。
- 您不確定企業應該用現金收付制還是權責發生制:請見小型企業用現金收付制還是權責發生制。
- 您想從現金收付制改為權責發生制,或改回來:請見從現金收付制轉為權責發生制。
- 您的帳目採用權責發生制,而稅表採用現金基礎:請見權責發生制帳目與現金基礎稅表。
- 客戶向您預付了款項:那屬於收入方面。請見客戶預付款與訂金。
- 其他年底事項:年底前購買設備、存貨與用品的費用化、年底應計工資(適用於 12 月底發生、1 月支付的工資),以及完整清單所在的年底結帳清單。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租賃總對價門檻:低於此門檻不適用第 467 條 第 467 條不適用於租金及其他對價合計不超過此金額的協議;僅超過此金額,並不代表該條必然適用。 | $250,000 | 《美國法典》:第 467(d)(2) 條 核對日期 |
| 沒有適用財務報表時,小額費用安全港的金額上限 每張發票或每項物品;須在按時提交的原始稅表(含延期)中以聲明方式逐年選擇;有關金額也必須在帳簿中列為費用 | $2,500 | IRS:有形財產最終法規 核對日期 |
| 每張發票或每項物品的小額安全港上限,適用於有適用財務報表的納稅人 需要在年度開始時有書面會計程序,並在適用財務報表中以相同方式列為費用。 | $5,000 | IRS:有形財產最終法規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Publication 538,會計期間與會計方法
- IRS:Publication 334,小型企業稅務指南
- eCFR:26 CFR 1.263(a)-4,為取得或創造無形資產而支付的款項(12 個月規則)
- GovInfo:26 CFR 1.461-1,扣除所屬納稅年度的一般規則
- GovInfo:26 CFR 1.461-4,經濟履行
- eCFR:26 CFR 1.263(a)-1,小額安全港
- IRS:有形財產最終法規
- IRS:3115 表(會計方法變更申請)簡介
- IRS:1120 表填表說明
- IRS:1065 表填表說明
- GovInfo:26 CFR 1.461-5,經常性項目例外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15-39,經濟履行與 3 1/2 個月規則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23,自動會計方法變更清單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06-12,無形資產法規下的自動變更
- US Code:26 USC 467,使用財產的特定付款
- eCFR:26 CFR 1.467-1,第 467 條租賃協議
- IRS:1120-S 表填表說明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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