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正在决定是否选择快速法的魁北克以外的 GST/HST 注册人
- 销售服务或买来转售商品的小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 已使用快速法、销售额接近限额或想退出的注册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快速法汇缴款和保留金额作为收入的记账方式
- 按常规方法申报并申请进项税抵免
- 您是否必须注册 GST/HST,以及发票上该用哪个税率
- 魁北克税务局针对魁北克企业的规则
GST/HST 快速法是怎么运作的?
采用快速法的 GST/HST 注册人,仍向客户收取全额税款,然后按含税销售额乘以 CRA 规定的百分比汇缴,而不是汇缴已收税款减去进项税抵免(ITC)后的余额。这个百分比低于所收税率,差额由注册人保留,CRA 说明这部分保留金额要作为收入申报(CRA RC4022 指南)。作为交换,注册人放弃大部分采购的进项税抵免,因为汇缴率已经考虑了这一点(CRA RC4058 指南)。
销售额在 $400,000 以内、且经营行业不在排除范围内的注册人,可以使用快速法。它不是自动适用的:注册人要向 CRA 作出选择。是否省钱,取决于所在省、是服务还是商品,以及企业在采购上付了多少税。例如,提供服务的安大略省企业,销售按 13% HST 征税的,按含税销售额的 8.8% 汇缴;提供服务的卑诗省企业,销售按 5% GST 征税的,按 3.6% 汇缴。完整表格见下文。
出现以下情况,就不再简单:
- 销售额接近限额,或者有关联人士也在销售,例如公司与控制该公司的人。
- 企业提供记账、税务、法律、会计或精算服务,这些属于排除范围。
- 既卖商品又卖服务,或在多个省销售。
- 大量采购带税的存货、材料或分包工作。
- 想在会计年度中途开始,或开始后不久就想退出。选择必须生效满一年才能撤销。
- 企业位于魁北克。
决定前先准备:最近五个会计季度每个季度的含税销售额;分为经营费用、转售存货和资本性采购的含税采购额;常设机构所在的省;申报频率和会计年度结束日;以及任何关联企业的销售额。
谁可以使用快速法,谁不可以?
注册人通过下面的测试且不是被排除的企业,就可以选择快速法(RC4058)。
| 测试 | 规则 |
|---|---|
| 经营时间 | 在当前申报期之前连续经营 365 天,且在该期间内没有撤销快速法或简化方法的选择。经营时间不足这么长的企业(如新注册人),则需要合理预期第一个完整年度的销售额不超过限额。 |
| 销售额限额 | 全球应税供应(含零税率供应)加上关联人士的应税供应,含 GST/HST,合计 $400,000 或以下。最近五个会计季度中,前四个季度或后四个季度的合计不超过限额,即通过测试。 |
| 不计入的项目 | 金融服务、不动产销售、资本性资产销售,以及出售业务产生的商誉。 |
| 地点 | 在加拿大有常设机构。 |
关联人士要合并计算。RC4058 规定,一个人控制另一个人的,通常视为关联,所以公司与控制该公司的人,要把销售额加在一起计算限额。
以下企业不能使用快速法:
- 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记账、财务咨询、税务咨询或税表编制服务的企业。
- 在专业执业中提供法律、会计或精算服务的人。
- 指定金融机构和慈善机构。
- 公共机构和公共部门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和运营的市政当局、公立学院、学校管理机构和大学,医院管理机构、设施运营者、外部供应商,以及当年政府资助达到 40% 或以上的非营利组织。其中一些可以改用 CRA 专为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的特别快速法。
完整名单见 RC4058。如果企业接近其中某条界线,例如为他人做一些记账或税务工作,选择之前要先核实。条例对记账、税务和专业服务排除范围的测试,涵盖期间之前的四个会计季度,所以近期的工作也计入(条例第 15(1) 款)。
快速法的汇缴率是多少?安大略省的汇缴率是多少?
提供服务的安大略省企业,销售按安大略省 13% HST 征税的,按含税销售额的 8.8% 汇缴。买来转售商品的安大略省企业,同一笔销售按 4.4% 汇缴。阿尔伯塔省的商品转售商,销售按 5% GST 征税的,按 1.8% 汇缴。
汇缴率来自 CRA 的表格。用哪张表,取决于企业是提供服务还是买来转售商品。用哪一列,取决于企业常设机构所在的省;RC4058 把常设机构描述为固定的营业场所,包括办公室、分支机构、工厂或车间。没有这类场所的企业(如居家经营),选列之前应先确定常设机构在哪里。用哪一行,取决于这笔销售适用的 GST 或 HST(RC4058)。
汇缴率要乘以含税销售额,而不是税前价格。行的选择跟随销售所适用的税,而这由供应地规则决定,所以不一定是企业自己所在的省。见发票上该用哪个 GST/HST 税率。
提供服务的企业汇缴率
| 销售所适用的税 | 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各地区 | 安大略省 | 新斯科舍省 | 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爱德华王子岛省 |
|---|---|---|---|---|
| 按 GST 5% 征税的销售 | 3.6% | 1.8% | 1.6% | 1.4% |
| 按 HST 13% 征税的销售 | 10.5% | 8.8% | 8.6% | 8.4% |
| 按 HST 14% 征税的销售 | 11.3% | 9.6% | 9.4% | 9.2% |
| 按 HST 15% 征税的销售 | 12.0% | 10.4% | 10.2% | 10.0% |
买来转售商品的企业汇缴率
| 销售所适用的税 | 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各地区 | 安大略省 | 新斯科舍省 | 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爱德华王子岛省 |
|---|---|---|---|---|
| 按 GST 5% 征税的销售 | 1.8% | 0%,另加 2.8% 的抵免 | 0%,另加 3.4% 的抵免 | 0%,另加 4.0% 的抵免 |
| 按 HST 13% 征税的销售 | 8.8% | 4.4% | 3.9% | 3.3% |
| 按 HST 14% 征税的销售 | 9.6% | 5.3% | 4.7% | 4.2% |
| 按 HST 15% 征税的销售 | 10.4% | 6.1% | 5.6% | 5.0% |
在商品表中,汇缴率为零并附有抵免,表示企业对这些销售不汇缴任何款项,并在申报表第 106 行就这些销售申请所示的抵免。
对于 2025 年 4 月 1 日 当天或之后的申报期,新斯科舍省使用自己的一列。更早的申报期使用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和爱德华王子岛省的那一列。魁北克不在表中;见下面的魁北克一节。
RC4058 设有一项 90% 的测试,看企业的应税供应(应税销售,但不含零税率销售、在加拿大境外作出的销售,以及不动产或资本性资产的销售,另加 RC4058 列出的少数其他项目)在一个申报期内通过常设机构在哪里作出。如果该比例或以上在同一个 HST 省(或税率相同的多个 HST 省)作出,或在只征 GST 的省作出,就适用一个汇缴率:即假设这些供应全部在那里作出时适用的汇缴率。否则,企业可能要使用不止一个汇缴率。
我该用服务汇缴率,还是转售商品汇缴率?
企业只有在上一个会计年度买来转售的商品成本,达到其全年应税销售总额的 40% 或以上(两边都含 GST/HST)时,才使用转售商品汇缴率。在当前会计年度开始使用快速法的企业,改为按上一个五个会计季度中的前四个或后四个季度来测算同一比例,而不是按上一个会计年度。其他企业一律使用服务汇缴率(RC4058)。
买来用于制造出售产品的商品,算作买来转售的商品。基本食品和不带税的采购不计入。这项测试不计入关联人士的销售额。
RC4058 把这项测试用于整个企业,而不是每条产品线。既卖商品又卖服务的企业,选择之前应用两套汇缴率分别算一遍。
每年首批销售额的快速法抵免是什么?
使用快速法的注册人,每个会计年度可就来自应税供应的前 $30,000 含税销售额,获得 1% 的抵免。它填在申报表的第 107 行(RC4058)。
这项抵免要求选择在会计年度开始时生效,新注册人则要求在注册当天生效。因此,已有的按月或按季申报人在会计年度中途开始使用快速法,当年没有这项抵免。未用完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以后的年度。
采用快速法后,哪些进项税抵免仍可以申请?
使用快速法的注册人,仍可就一小部分采购申请进项税抵免,但经营费用和存货没有抵免。CRA 说明,使用快速法时,不能就经营费用申请进项税抵免(CRA:进项税抵免)。
RC4058 允许就以下项目申请进项税抵免:
- 购买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的改良。
- 不动产以外的资本性资产,以及对其所做的改良。
- 税款在选择生效前已变得应缴、且申请的时限尚未届满的采购。
- 由必须缴付税款的拍卖商或代理人替您出售的商品,以及某些由非居民转让给您的商品。
这些抵免填在第 106 行。不动产和资本性资产抵免,仍适用通常的用途测试。常规方法下哪些费用只有部分抵免或没有抵免,见没有抵免或只有部分抵免的费用。
快速法什么时候划算,常规方法什么时候更好?
在常规方法下您能收回的采购税款,如果小于您收取的税款与汇缴的税款之差,快速法就划算。带税的采购很多时,常规方法更好。
对同一期间比较两个数字:
- 快速法: 含税的应税销售额乘以汇缴率,减去首批销售额抵免,再减去资本性及不动产采购的进项税抵免。
- 常规方法: 已收取的 GST/HST,减去每一笔带税采购(包括经营费用和存货)的进项税抵免。
较低的数字,说明哪种方法让该期间应缴的 GST/HST 更少。但这还不是全部,因为快速法还会改变收入:保留的税款要计入收入(独资经营者填在 T2125 表上:CRA T4002 指南)。快速法的记账,以及公司把保留金额放在哪里,见账簿中的快速法。
| 企业的情况 | 哪种方法的 GST/HST 应缴额往往更低 |
|---|---|
| 提供服务,带税采购很少 | 快速法往往更低;两种都算一遍 |
| 转售商品,存货占销售额的比重很大 | 常规方法往往更低,即使对照商品汇缴率也是如此 |
| 大部分是零税率销售(不在快速法计算范围内),且成本上付了税 | 先看常规方法;快速法会失去经营费用的进项税抵免 |
| 已有的按月或按季申报人在会计年度中途开始使用 | 当年快速法没有首批销售额抵免,这削弱了选择它的理由 |
要比较完整的一个典型年度,而不是一个季度。一年的最低期限也很重要:选择至少生效满一年,注册人才能撤销。
如何选择快速法?什么时候要选择?
注册人可以在“我的企业账户”(企业主)或“代表客户”(代表)中在线选择,也可以填写 GST74 表:填第 A、B 和 D 部分,由授权人签字,只有在您不使用在线服务时才寄给您的税务服务办公室。开始日期必须是 GST/HST 申报期的第一天(RC4058)。
- 核实测试。 确认销售额限额、经营满 365 天,以及企业不在排除范围内。
- 选择开始日期。 必须是某个申报期的第一天。申报期和会计年度决定日期;见申报期和会计年度。
- 在您申报频率对应的截止日期前选择,见下表。
- 保存证明。 保留您选择的日期和选择的副本。
| 您的申报方式 | 选择截止日 |
|---|---|
| 按年申报 | 第二个财政季度的第一天 |
| 按月或按季申报 | 首份采用快速计算法的申报表截止日,即您开始使用那个申报期的申报表 |
| 新注册人,其第一份申报表涵盖的期间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 该第一份申报表的到期日 |
对于按年申报的注册人,申报期就是会计年度(《消费税法》第 245 条),所以开始日期是某个会计年度的第一天,截止日期是同一年度第二个会计季度的第一天(《消费税法》第 227(2) 款)。
CRA 也可以接受这些日期之后的选择,但前提是您提出申请并且 CRA 同意(《消费税法》第 227(2) 款)。
刚注册的企业,可在何时注册 GST/HST中了解注册规则。
怎么知道 CRA 已接受我的快速法选择?
RC4058、GST74 页面和表格本身,都没有说明快速法选择有确认、回执或接受的步骤。您从向 CRA 提供的生效日期起开始适用,该日期必须是申报期的第一天;CRA 仍可以在审计时核实资格并否定选择(RC4058)。
在按快速法提交申报表之前:
- 确认您提供的开始日期是某个申报期的第一天。
- 确认企业在该日期满足各项测试,并在其申报频率对应的截止日期前作出了选择。
- 请 CRA 确认其账户上记录的生效日期。
仅凭选择已提交的提示,不能证明日期和测试都没有错。按错误方法提交的申报表,是以后要更正的错误:见更正已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
采用快速法时,GST/HST 申报表上填什么?
快速法改变第 101、103、106 和 107 行的填法(RC4058)。
| 行次 | 采用快速法时 |
|---|---|
| 101 | 申报期内应税供应的收入,含 GST/HST,四舍五入到整数元。不含不符合条件的供应、未收取 GST/HST 的供应,以及与 GST 一并征收的省销售税。 |
| 103 | 第 101 行乘以汇缴率,再加上不符合条件的供应所收的 GST/HST。 |
| 106 | 仍可申请的进项税抵免,加上零汇缴率所附的抵免。不含经营费用和存货所付的税款。 |
| 107 | 首批销售额抵免,加上其他应扣除的调整项。 |
上文所定义的、不符合条件的供应所涉及的 GST/HST,按常规方式处理。
以电子方式按快速法申报的注册人,不选择填写第 90、91 和 102 行的选项。如果第 101 行与账簿中的销售额对不上,见申报表为什么与账簿对不上。常规行次见申报 GST/HST 并申请进项税抵免。
销售额超过限额会怎样?怎样退出?
销售额保持在限额以内时,选择一直有效;一旦超过限额,选择在 RC4058 规定的日期结束。注册人也可以自愿撤销,但要在满一年之后(RC4058)。
| 情形 | 快速法何时终止 |
|---|---|
| 按年申报的注册人在当前会计年度超过限额,或变成被排除的企业 | 下一个会计年度开始时 |
| 按月或按季申报的注册人,选择在会计年度开始时已生效,上一个会计年度超过限额 | 第二个会计季度开始时 |
| 按月或按季申报的注册人,选择在会计年度开始时未生效,且在上一个五个会计季度中的前四个和后四个都超过限额 | 下一个会计季度开始时 |
| 按月或按季申报的注册人,在某个会计季度开始经营被排除类型的业务 | 下一个会计季度开始时:条例规定,选择在企业开始该业务的季度结束时终止(条例第 15(1) 款和第 16(2) 款)。RC4058 没有说明是哪个季度 |
自愿退出的步骤:
- 等到选择至少已生效满一年。GST74 表上的唯一例外,是企业已不再满足各项测试,其选择按上表所述终止。
- 在“我的企业账户”或“代表客户”中撤销,或用 GST74 表(第 A、C 和 D 部分),须在您想使用快速法的最后一个申报期的申报表到期日前办理。撤销自某个申报期的第一天起生效(《消费税法》第 227(4.1) 款)。
- 从撤销生效日起至少等一年,才能再次选择。
无论选择如何终止,是您撤销、销售额超过限额,还是企业变成被排除的企业,您之后都不能就选择生效期间所做采购的已付税款申请进项税抵免,但选择之下您有权申请而未申请的抵免除外(《消费税法》第 227(3) 和 (5) 款;条例第 22 条)。选择期间在经营费用和存货上所付的税款,始终收不回来。
我在魁北克:本文的 CRA 步骤适用于我吗?
如果您的企业位于魁北克,本文中 CRA 的选择步骤通常不能照搬适用。魁北克的 GST/HST 通常由魁北克税务局管理,RC4058 说明,如果企业的实际所在地在魁北克,您要用魁北克税务局的表格向其提交申报表,但选定的指定金融机构除外(RC4058)。
本指南中的表格、步骤和表单都是 CRA 的。QST 是魁北克自己的税,本指南不涉及魁北克税务局的选择(可能还涉及 QST)、汇缴率和截止日期。选择之前,请查看魁北克税务局的说明。魁北克以外的企业如果有魁北克的客户或员工,应阅读从其他省份在魁北克做生意。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所有金额均为加元(C$)。前两个示例假设选择自会计年度第一天起生效,所以适用 C$300 的抵免。
安大略省的设计师:快速法与常规方法比较
安大略省一位平面设计师,不属于被排除的行业,开出 C$150,000 的账单,另加 13% HST C$19,500,所以含税销售额为 C$169,500。经营费用为 C$10,000,另加 HST C$1,300。
| 快速法 | 常规方法 | |
|---|---|---|
| 计算 | 8.8% 的服务汇缴率乘以 C$169,500,再减去 C$300 的抵免 | 收取 C$19,500,减去 C$1,300 的进项税抵免 |
| 应汇缴的 GST/HST | C$14,616 | C$18,200 |
快速法全年少汇缴 C$3,584。没有资本性采购时,只有带 13% HST 的采购含税达到约 C$42,500(大约是销售额的四分之一),常规方法才会更划算。这些数字只比较应缴的 GST/HST。采用快速法,保留的 C$4,884(C$19,500 减去 C$14,616,其中包括 C$300 的抵免)算收入,而成本中的 C$1,300 HST 成为普通费用,所以应税收入大约增加 C$3,584,缴所得税之后的收益较小。记账指南对此有说明。
阿尔伯塔省的转售商:常规方法更好
阿尔伯塔省一家网络转售商只向只征 GST 的省份的客户发货,所以每笔销售都适用 1.8% 那一行。它销售 C$300,000 的商品,另加 C$15,000 GST,所以含税销售额为 C$315,000。存货成本为 C$220,000,另加 C$11,000 GST。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数字相同,含 GST 的存货约占含税销售额的 73%,超过 40% 的测试,所以适用商品汇缴率。发往 HST 省份的销售,会按同一张表适用更高的汇缴率。
- 快速法: 1.8% 乘以 C$315,000 为 C$5,670,减去 C$300 的抵免,即 C$5,370。
- 常规方法: 收取 C$15,000,减去 C$11,000 的进项税抵免,即 C$4,000。
常规方法少汇缴 C$1,370,因为这家转售商的存货采购含有很大一部分税款。
超过限额的承包商
一位会计年度为日历年度的承包商,自第 1 年的 1 月 1 日起一直使用快速法。第 1 年含税销售额合计 C$420,000,超过限额。
- 如果承包商按季申报: 第 2 年第一个季度仍使用快速法,并在第 2 年的 4 月 1 日(第二个会计季度开始时)改用常规方法。
- 如果承包商按年申报: 在第 2 年的 1 月 1 日改用常规方法。
从该日起,承包商就所做的采购申请进项税抵免。选择期间所做采购的税款,仍然收不回来。
您的情况不同?
- 您的销售额接近限额,或者您和您控制的公司都在销售: 关联人士的销售额要合并计算,终止日期取决于您的申报频率。选择之前先算清楚数字和开始日期,可借助比较两种方法的帮助。
- 您既卖商品又卖服务,或在多个省销售: 商品采购测试、选哪一列和哪一行,都可能改变汇缴率,所以必须用您自己的销售和成本来比较。见记账帮助。
- 您想切换,或开始后不久就想退出: 最低一年的期限和再次选择前要等一年的规定,使开错头代价很高。见在账簿中设置这一变化。
- 您错过了选择的截止日期,或按错误方法提交了申报表: CRA 只在申请后才可能允许较晚的选择,在此之前,生效日期和申报表可能都需要更正,账簿也要相应重做。见更正已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和记账帮助。
- 您已经在用快速法,需要记账: 见账簿中的快速法和在账簿中记录 GST/HST。
- 您提供记账、税务、法律或会计服务: RC4058 排除了在商业活动或专业执业中提供这些服务的人,所以选择之前,先确定您的工作是否落在这条界线之内。见申报 GST/HST 并申请进项税抵免。
- 您还没有注册: 见何时注册 GST/HST。
- 您在魁北克: 选择和申报要与魁北克税务局办理;如果您从外地向魁北克销售,请阅读从其他省份在魁北克做生意。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快速计算法的收入上限 按 CRA 的五个财政季度中四个季度测试计算,含 GST/HST 的全球应税供应额,包括关联方;还须满足其他条件 | $400,00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安大略省 HST 税率 | 13% | CRA:GST/HST 计算器及税率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8.8%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GST 税率 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魁北克省、萨斯喀彻温省及各地区;也适用于 HST 中的联邦部分 | 5% | CRA:GST/HST 计算器及税率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3.6%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不适用的非营利组织:当年的最低政府资助额 在该年度获得政府资助达到这一比例或以上的非营利组织,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不能使用快速法 | 4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4.4%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8%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8%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6%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4%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0.5%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8.6%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8.4%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新斯科舍省 HST 税率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适用;此前为 15% | 14% | CRA:GST/HST 计算器及税率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1.3%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9.6%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9.4%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9.2%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新不伦瑞克省 HST 税率 | 15% | CRA:GST/HST 计算器及税率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2.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0.4%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0.2%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服务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0.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抵免填在税表第 106 行。 | 0%,另加 2.8% 的抵免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抵免填在税表第 106 行。 | 0%,另加 3.4% 的抵免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GST 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抵免填在税表第 106 行。 | 0%,另加 4.0% 的抵免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8.8%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3.9%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HST 13%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3.3%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9.6%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5.3%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4.7%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HST 14%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4.2%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仅征收 GST 的省份或地区(阿尔伯塔省、卑诗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育空地区),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10.4%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安大略省(HST 13%),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6.1%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2025 年 4 月 1 日起的新斯科舍省(HST 14%),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5.6%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汇缴率:企业位于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或爱德华王子岛省(HST 15%),销售按 HST 15% 征税 列按常设机构所在省份设定,行按适用于该笔销售的税种设定。 | 5.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新斯科舍省企业使用 HST 14% 快速法一栏的起始日期 更早的期间,从 2010 年 7 月 1 日起,使用 HST 15% 一栏 | 2025 年 4 月 1 日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单一税率测试:通过一组省份内的常设机构完成的合格供应所占的比例 参与(HST)省份还是非参与省份;未通过测试的企业可能需要采用不止一种汇缴率 | 9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税率:为转售而购入商品的成本,占全年含税应税销售额的最低比例 按上一财政年度计算,含 GST/HST;关联方的供应不计入此项测试 | 4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计算法下可享受首段销售额抵免的金额 每个财政年度最初这一金额的合资格含税销售额;未用完的额度不能结转 | $30,00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计算法下首段销售额的抵免比例 选择在财政年度开始时生效,或新注册者在注册时生效后,对符合条件的含税销售额适用的抵免 | 1%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按年申报者选择快速计算法的截止日 新注册者的第一个申报期如果不足完整期间,可适用例外 | 第二个财政季度的第一天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按月或按季度申报者选择快速计算法的截止日 适用于注册人开始使用这一方法的申报期 | 首份采用快速计算法的申报表截止日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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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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