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采用 GST/HST 快速法、并把保留部分作为收入申报的自雇人士和合伙企业
- 需要把保留金额计入收入的、采用快速法的公司
- 软件无法计算快速法,需要手工录入汇缴数的记账员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是否选择快速法、各省的汇缴率,以及怎样选择或撤销
- 申报表的提交,以及按常规方法申请进项税抵免
- 魁北克的申报人,他们的 GST 和 QST 由魁北克税务局负责
- 从零开始设置 GST/HST 账户
GST/HST 快速法是怎么运作的:我汇缴多少,保留多少?
采用快速法,您仍向客户收取全额 GST 或 HST。然后按含税销售额乘以 CRA 规定的汇缴率向 CRA 汇缴,这个汇缴率低于您收取的税率;大多数采购不能申请进项税抵免(ITC),因为汇缴率已经把它们考虑在内了(CRA RC4058 指南)。您收取而不汇缴的部分留在您手里,属于收入(CRA RC4022 指南)。在 T2125 表上,保留的部分并入第 8000 行的调整后总销售额(扣除税款、再加上您保留部分的销售额);首批销售额抵免填在第 8230 行。
您保留的部分有两块:
- 差额:合格销售额上收取的税款,减去把汇缴率套用到这些销售额上得出的金额。
- 首批销售额抵免:每个财政年度,按合格含税销售额中最先的 $30,000 的 1% 计算的抵免,最多 $300(CRA T4002 指南)。
汇缴率取决于您的常设机构(固定的营业场所,例如办公室或工场)所在的省、每笔销售适用的 GST/HST 税率,以及您上一个财政年度为转售或为制造销售商品而购入的商品,成本是否至少占应税收入的 40%(两边都含 GST/HST)。如果是,适用商品汇缴率;否则适用服务汇缴率。当前财政年度才开始采用快速法的企业,改为测试上一年度五个季度中的四个(CRA RC4058 指南)。汇缴率、商品测试的排除项、资格以及如何选择,见快速法指南。本文从选择生效之后讲起。位于魁北克的企业向魁北克税务局提交 GST/HST 申报表,本文不涉及。
出现下列情况,就不简单:
- 您的软件只能计算常规方法,所以快速法的数字要在软件之外计算,再手工录入。
- 您的 T2125 表或 T2 税表上的收入,与您已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对不上。
- 您按不止一种 GST/HST 税率销售,例如向其他省的客户销售。
- 有些销售不在计算范围内,例如零税率销售、免税销售或资本财产的销售。
- 您购买设备或财产。这些采购在符合一般用途测试时,仍可能有抵免,并且会改变您申请资本成本折旧扣除所依据的成本。
- 选择在财政年度中途才生效。只有当选择在财政年度开始时已生效,或者新注册人在注册当天已生效时,才适用首批销售额抵免。
- 申报人是公司或合伙企业。
请收集 GST74 表的选择日期、您已提交的申报表、按期间列出的含税销售额,以及资本性采购的发票。
采用快速法时,怎么记录一笔销售?
销售额按税前价格记入销售,所收取的 GST/HST 记入 GST/HST 应付款账户,与常规方法完全一样。发票不变:客户支付全额税款,发票上也显示税款。
快速法在每个申报期间末起作用,而不是逐笔销售。请按期间保存含税销售额:合格销售额含 GST/HST(不含省销售税)的合计,就是 GST/HST 申报表第 101 行的数字,四舍五入到整数元(CRA RC4058 指南)。CRA 的销售记录范例把收取的 GST 和 PST 各放在单独的栏里,与销售额分开(CRA T4002 指南,第 1 章)。不在计算范围内的销售(见“哪些销售不在快速法的计算范围内?”)要放在单独的账户或税码里,以免第 101 行被多报。
坏账和贷项通知单在这里的处理不同。符合快速法的销售所产生的坏账,不会减少净税额;而计算范围之外的销售所产生的坏账,仍然可以。降低合格销售价格的贷项、退款或退税,在您开出贷项或付款的期间,从第 101 行的收入中扣减(CRA RC4058 指南)。
采用快速法时,费用里要含 GST/HST 吗?
要,对经营费用和存货而言:成本里保留您实际支付的全价,含税,因为这些采购没有进项税抵免。CRA 的规则是,可扣除的费用包括您发生的 GST/HST,减去您已申请的进项税抵免(CRA T4002 指南,第 3 章)。没有抵免,就没有可减的,而且 T2125 表说明,使用快速法的申报人在计算销货成本和费用时,要包含已付或应付的 GST/HST(CRA T2125 表)。
| 采购 | 快速法下有进项税抵免吗? | 账上怎么记 |
|---|---|---|
| 经营费用 | 没有。汇缴率已经考虑了这些费用。 | 按含税全价记为费用。 |
| 转售用的存货 | 没有。汇缴率已经考虑了这些费用。 | 按含税全价记为采购。销货成本要扣除期末存货,所以没卖出的存货暂时还不是费用。 |
| 不动产以外的资本财产,例如电脑和车辆,及其改良支出 | 有,前提是符合一般用途测试 | 资本成本按价格减去进项税抵免记录。抵免会减少您汇缴的税款。T2125 表上的乘用车可能是例外,见下文。 |
| 不动产及其改良支出 | 有,前提是符合一般用途测试 | 与其他资本财产的处理相同。 |
| 税款在选择生效之前就已应付的采购 | 有,在申请期限内,通常为 四年 | 照常申请进项税抵免。 |
这张表来自 RC4058 指南,该指南只允许您有权享有的抵免,以及少数范围更窄的情形,例如代理人或拍卖商代您出售的货物。一般用途测试仍然适用:资本性动产(例如电脑)只有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超过 50% 时,才能获得全额进项税抵免(CRA RC4022 指南)。不动产及其他情形,见申报 GST/HST 并申请进项税抵免。
对于可折旧财产,CRA 说明,在把财产录入资本成本折旧扣除之前,要从其资本成本中减去进项税抵免(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申请本身见资本成本折旧扣除。乘用车有自己的规则:个人或合伙企业只有在商业用途达到 90% 或以上时才可获得全额进项税抵免,否则按每年的资本成本折旧扣除计算抵免,而公司需要商业用途超过 50%(CRA RC4022 指南;《消费税法》第 202 条)。在 T2125 表上,业务使用时间不足 90% 的车辆是资本成本规则的例外:CRA 说明,申请抵免的年度不做调整,而是从下一年度期初的未折旧资本成本中减去该抵免(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公司要从附表 8 第 3 栏的资本成本中,减去已申请或有权申请的进项税抵免(CRA T4012 指南)。如果进项税抵免无法用来减少费用或资产成本,CRA 说明,应把它作为收入填在 T2125 表第 8230 行。
设置为常规方法的软件,可能会对每笔采购分离税款,这就会显示出快速法下经营费用不允许的抵免。请检查经营费用和存货采购中是否没有分离出税款。只有对您有权申请的进项税抵免,例如符合条件的资本财产或不动产采购,或者上表中选择生效前和代理人的情形,才使用带抵免的税码。
我保留的 HST 填在 T2125 表的哪里?
它计入第 8000 行的调整后总销售额,所以属于您的经营收入。CRA 在 T2125 表的第 3A 部分计算,并以“按如下方式计算政府援助”这句话引出各步骤(CRA T4002 指南,第 2 章)。
- 金额 3A 是您的总销售额,含已收或应收的 GST/HST。金额 3B 是从 3A 中减去其中所含的 GST/HST、省销售税、退货和类似项目。
- 金额 3D 是符合快速法的销售额上已收或应收的 GST/HST。
- 金额 3E 是这些合格销售额加税款之和乘以汇缴率。如果您收取过不止一种 GST/HST 税率,要对每种税率分别计算 3D 和 3E,再相加。这是合格销售额填在申报表第 103 行的金额。
- 金额 3F 是 3D 减 3E。这是您保留的差额。
- 金额 3G,即调整后总销售额,等于金额 3C(3A 减去 3B 后的结果)加上金额 3F。把它填在第 8000 行。
如果您在第 3B 部分申报专业费用,步骤相同,经过金额 3K 至 3N,金额 3N 填在第 8000 行(CRA T2125 表第 3 部分)。
快速法抵免填在哪里?
填在 T2125 表第 8230 行“其他收入”。CRA 说明,应申报您在 GST/HST 申报表第 107 行申请的抵免,最多 $300(CRA T4002 指南,第 2 章)。
该抵免与金额 3F 是分开的。您保留的总额是 3F 加上该抵免。商品业务如果某些销售的汇缴率为零,还可在第 106 行就这些销售申请另一项抵免(CRA RC4058 指南)。本文的分录和示例不包括这种情形。
该抵免涵盖您一个财政年度内所有申报表上合格含税销售额中最先的 $30,000(CRA RC4058 指南)。谁符合资格,以及零汇缴率的情形,见快速法指南。
怎样手工调整快速法下的 GST/HST 汇缴数?
每个期间末,在 GST/HST 应付款账户做一笔手工日记账分录,使该账户的余额等于申报表上要求缴纳的金额。如果您的软件只能计算常规方法,快速法的数字就要在软件之外计算,再手工录入。让账簿与申报表保持一致的一种做法:
- 照常记录该期间。 销售按税前价格入账,税款记入 GST/HST 应付款。经营费用按全价入账,不分离税款。您有权申请的进项税抵免(例如资本性采购)记入 GST/HST 应付款。
- 计算申报表。 第 101 行是合格销售额含 GST/HST(不含省销售税)的合计,四舍五入到整数元。第 103 行是第 101 行乘以汇缴率,再加上计算范围之外的销售所收取的税款。第 109 行是扣除进项税抵免和首批销售额抵免之后的净税额。它还不是应付款。
- 做下表中的调整分录。 把两个收入账户分开,使账簿与 T2125 表第 8000 行和第 8230 行对得上。其他调整在第 104 行和第 107 行单独处理,零汇缴率抵免在第 106 行单独处理。公司的这些账户在 T2 税表上放在哪里,是下文所说的未决问题。
- 付款给 CRA。 付款额是第 113C 行的余额,其中还反映了分期预缴款、退税和自行核算的税款(见下文的申报表各行)。借记 GST/HST 应付款(净税额),贷记银行(付款额)。分期预缴款、退税和自行核算的税款通过各自的账户清除,使应付款账户回到零。
| 账户 | 借方 | 贷方 |
|---|---|---|
| GST/HST 应付款 | 差额加首批销售额抵免 | |
| 快速法差额(收入) | 金额 3F,并入 T2125 表第 8000 行 | |
| 快速法抵免(收入) | 首批销售额抵免,T2125 表第 8230 行 |
示例用数字展示了这些分录。如果应付款账户的余额没有回到零,见核对应付 CRA 的 GST/HST。
GST/HST 申报表要填哪几行?
第 101 行至第 110 行,快速法改变的是第 101、103、106 和 107 行的内容(CRA RC4058 指南)。
| 行次 | 快速法下填写的内容 |
|---|---|
| 101 | 合格供应的收入,含 GST/HST。不含省销售税、未收取 GST/HST 的供应,以及下文所列的供应。 |
| 103 | 第 101 行乘以汇缴率,再加上计算范围之外的供应所收取的 GST/HST。 |
| 104 | 加入净税额的调整项。 |
| 106 | 您仍可申请的进项税抵免,加上汇缴率为零的供应的任何抵免。 |
| 107 | 首批销售额抵免和其他扣除的调整项。 |
| 109 | 净税额:第 103 行与第 104 行之和,减去第 106 行与第 107 行之和。 |
| 110 | 该期间的分期预缴款和其他年度申报人的付款。 |
第 105 行和第 108 行是上面各对的合计。第 113C 行的余额是第 109 行减去第 110 行和第 111 行,加上第 205 行(某些不动产采购)和第 405 行(其他自行核算的税款)的税款;余额为正数时,就是第 115 行的应付款(CRA 申报表工作底稿)。申报步骤和常规的进项税抵免,见申报 GST/HST 并申请进项税抵免。如果第 101 行与您的损益表对不上,见申报表与账簿对不上的原因。
哪些销售不在快速法的计算范围内?
客户不付税的销售、不动产和资本资产的销售,以及少数特殊供应不在其内。这些销售的税款不按汇缴率计算(CRA RC4058 指南)。
- 零税率供应、在加拿大境外作出的供应,以及对印第安人的某些供应(“印第安人”是 CRA 的用语,在《印第安法》下具有法律含义)。
- 免税供应,它们根本不计入第 101 行。
- 不动产的销售和资本资产的销售。
- 您作为代理人或拍卖商作出、并且必须为其结算税款的供应。
- 对员工或股东的某些供应,以及某些自行核算的供应。
这些销售所收取的税款,按常规方式填在第 103 行。
公司或合伙企业申报同样的差额吗?填在哪里?
公司面对的是同一个收入问题,但上面的 T2125 表步骤针对的是个人的表格,不能直接用到 T2 税表上。CRA 说明,您不汇缴的那部分税款“要作为收入填在您的所得税表上”(CRA RC4022 指南),而且这句话并不限于个人。这笔金额在公司收入中放在哪里,以及如何与 T2 税表对应,是申报前要解决的问题。在此之前,请像下面示例那样,把差额和首批销售额抵免记入各自的收入账户,这样无须重建账簿,就能把金额放到正确的位置。
T4002 的工作表把这一计算称为政府援助,而《所得税法》第 12(1)(x) 段涵盖从付款方或政府收到的奖励和援助。它是否涉及保留的金额(这笔钱是向客户收取的税款),尚无定论。
合伙企业是 GST/HST 注册人,记账分录相同。其收入和亏损转给合伙人,由合伙人申报各自的份额(CRA T4002 指南,第 1 章)。保留金额在合伙企业自己的税表(T5013)上放在哪里,提交之前需要确认。
如果申报表少汇缴了,合伙企业和除有限合伙人以外的每位合伙人,对其 GST/HST 承担连带责任(《消费税法》第 272.1 条)。公司的董事可能要为公司未汇缴的净税额承担责任,在某人最后一次不再担任董事之后,超过 两年 不能对其评税(《消费税法》第 323 条)。
我要保存哪些记录?
销售发票、采购发票和相关的业务记录,从所属年度结束起保存 6 年(CRA RC4022 指南)。快速法还要加上:
- GST74 表选择,以及它的生效日期(GST74 表)。
- 您的常设机构所在的省。快速法要求在加拿大设有常设机构(RC4058 指南)。
- 每个期间的一份工作表,列明第 101 行、汇缴率、第 103 行和抵免。
- 按期间列出的含税销售额,以及计算范围之外的销售清单。
- 资本性采购的发票,以及每张发票上申请的进项税抵免。
- 年末核对金额 3D 至 3F 与 T2125 表第 8230 行的衔接,或公司账簿中对应的分录。
示例
这些示例仅作说明。所有金额均为加元(C$)。
按服务汇缴率的安大略省设计师
一位在安大略省设有常设机构的自雇设计师,向安大略省客户开出 C$50,000,另加 13% 的 HST 即 C$6,500。该选择自财政年度开始时起一直有效。合格含税销售额为 C$56,500。
| 步骤 | 金额 |
|---|---|
| 第 101 行,含税销售额 | C$56,500 |
| 第 103 行,8.8% 服务汇缴率乘以 C$56,500 | C$4,972 |
| 首批销售额抵免(最先 C$30,000 的 1% 为 C$300),第 107 行 | C$300 |
| 第 109 行,应汇缴的净税额 | C$4,672 |
| 保留:已收 C$6,500 减去已汇缴 C$4,672 | C$1,828 |
在 T2125 表上:金额 3D 是 C$6,500,金额 3E 是 C$4,972,金额 3F 是 C$1,528,并入第 8000 行的调整后总销售额。税前销售额为 C$50,000,所以第 8000 行显示 C$50,000 加 C$1,528,即 C$51,528。C$300 的抵免填在第 8230 行。C$1,528 加 C$300 就是保留的 C$1,828。
在账簿中,期末分录借记 GST/HST 应付款 C$1,828,贷记快速法差额账户 C$1,528,贷记快速法抵免账户 C$300。应付款账户随后余额为 C$4,672,这就是应付的款项。
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张软件账单
同一位设计师购买了一台 C$2,000 的笔记本电脑,另加 C$260 的 HST,仅用于业务。电脑是用于商业活动的资本财产,所以 C$260 是第 106 行的进项税抵免,笔记本电脑用于资本成本折旧扣除的资本成本为 C$2,000。
设计师还为软件支付 C$1,000,另加 C$130 的 HST。这是经营费用,所以没有进项税抵免,费用为 C$1,130。
如果这两笔采购与上述销售处于同一期间,第 109 行为 C$4,972 减去 C$300 和 C$260,即 C$4,412。
按商品汇缴率的阿尔伯塔省转售商
阿尔伯塔省的一位转售商符合商品汇缴率的商品采购测试,销售 C$30,000 的商品,另加 5% 的 GST 即 C$1,500,该选择自财政年度开始时起一直有效。合格含税销售额为 C$31,500。
汇缴率为 1.8%,所以第 103 行是 C$567。首批销售额抵免是最先 C$30,000 的 1%,即 C$300,所以第 109 行是 C$267。转售商保留 C$1,500 减去 C$267,即 C$1,233。金额 3F 是 C$933,C$300 的抵免填在第 8230 行。
您的情况不同?
- 您的软件无法生成快速法的数字,或者 T2125 表或 T2 税表上的收入与 GST/HST 申报表对不上。 可能需要根据按期间的销售额,重建分录和申报表上的数字。见记账。
- 公司需要把保留金额放到 T2 税表上。 它在收入中放在哪里,以及如何与申报表对应,是申报前要解决的问题。见记账。
- 您在一年中途开始或停止采用快速法,或者您的销售额超过了 $400,000 的上限。 前后期间适用不同的方法,所以分录和采购的进项税抵免在转换时会变化。结束日期见快速法指南。另见记账。
- 您购买了车辆、建筑物或其他资本财产,或者您的部分商品销售汇缴率为零。 抵免取决于业务使用,对车辆来说还取决于谁拥有它,零汇缴率抵免不在本文的分录之内。见记账。
- 您不确定快速法是否仍然划算,或者需要选择或撤销。 这项比较取决于您的采购和适用的汇缴率。见快速法指南和记账。
- 您没有采用快速法。 收取的 GST/HST 一般不算收入。见收取的 GST/HST 是收入吗。
- 您的 GST/HST 账户还没有设置好。 见账簿中的 GST/HST。
- 申报表未提交,或者 CRA 已发出通知。 见未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与估算评税。如果漏了几个期间,可能需要根据销售记录重建每个期间的快速法数字;见记账。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快速计算法下可享受首段销售额抵免的金额 每个财政年度最初这一金额的合资格含税销售额;未用完的额度不能结转 | $30,00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计算法下首段销售额的抵免比例 选择在财政年度开始时生效,或新注册者在注册时生效后,对符合条件的含税销售额适用的抵免 | 1%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首笔销售抵免,每个财政年度的上限 在 T2125 表第 8230 行申报;GST/HST 申报表在第 107 行显示 | $300 | CRA:T4002 指南,第 2 章,收入 核对日期 |
| 快速法转售商品税率:为转售而购入商品的成本,占全年含税应税销售额的最低比例 按上一财政年度计算,含 GST/HST;关联方的供应不计入此项测试 | 4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进项税额抵免通常的申请期限 适用于不属于指定人士的申请人,从原申报期结束时起计算;须在该时间窗口内结束的最后一个申报期的申报截止日前申请,法定例外情况除外 | 四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225(4)(b) 条 核对日期 |
| 资本性动产的商业用途比例门槛 对大多数车辆以外的资本性动产,商业用途超过这一比例时,通常可全额申请进项税额抵免(ITC);不超过这一比例则不能申请 | 50% | CRA:进项税抵免(ITC)适用比例 核对日期 |
| 可申请全额进项税抵免(ITC)的商业用途比例 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营业费用,以及个人或合伙企业乘用车的商业用途达到这一比例时,通常可全额申请进项税额抵免(ITC);有例外情况 | 90% | CRA:进项税抵免(ITC)适用比例 核对日期 |
| 乘用车经营用途占比低于此比例时,当年不从资本成本中扣减 GST/HST 进项税抵免 使用比例达到 90% 或以上的,该抵免额从当年车辆成本中扣减;低于此比例的,从下一年度期初未折旧资本成本(UCC)中扣减 | 90% | CRA:T4002 指南,第 4 章,资本成本折旧扣除 核对日期 |
| 董事卸任后,就公司未汇缴 GST/HST 向其核定责任的时限 根据《消费税法》第 323(5) 条,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323 条 核对日期 |
| GST/HST 记录通常的保存期限 通常从相关记录涉及的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长期资产记录及其他例外情况可能需要保存更久 | 6 年 | CRA:GST/HST 须保留的记录 核对日期 |
| 快速计算法的收入上限 按 CRA 的五个财政季度中四个季度测试计算,含 GST/HST 的全球应税供应额,包括关联方;还须满足其他条件 | $400,00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RC4058 指南,GST/HST 快速计算法
- CRA:RC4022 指南,GST/HST 注册人一般须知
- CRA:GST74 表,选择及撤销使用快速计算法的选择
- CRA:T4002 指南,第 1 章,一般资料
- CRA:T4002 指南,第 2 章,收入
- CRA:T4002 指南,第 3 章,费用
- CRA:T4002 指南,第 4 章,资本成本折旧扣除
- CRA:T2125 表第 3 部分,经营或专业收入总额
- CRA:T2125 表,经营或专业活动报表
- CRA:T4012 指南,T2 公司所得税指南,第 3 章(附表 8)
- CRA:GST/HST 申报表工作底稿
- 《所得税法》第 12 条
- 《消费税法》第 202 条
- 《消费税法》第 272.1 条
- 《消费税法》第 323 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