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第 101 行总额与损益表上的销售额不一致的 GST/HST 注册人
- 向 CRA 按常规方法或快速法申报的独资经营者、合伙企业和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设置 GST/HST 账户和税码
- 把应付 GST/HST 账户与 CRA 的余额核对
- 详细说明如何更正已提交的申报表
- 快速法的选择和汇缴比率
- 向魁北克税务局提交的申报表
- 省销售税
GST/HST 第 101 行必须等于损益表上的销售额吗?
不必,而且常常不会相等。第 101 行“销售总额和其他收入”是 CRA 为单个申报期定义的数字。损益表是按另一种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所以两者出现差异是正常的,只要差异的每一项都能说出来并有凭证支持。两个数字都不是默认正确的:由凭证决定每一项差异,然后是改账簿、改申报表,或者作为正常差异保留。
按常规方法,第 101 行是您当期销售商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零税率销售(按零税率计税,大多数出口属于这种)和免税销售(不征税)。它不含省销售税、GST、HST,也不含已在以前的申报表中报告过的金额,并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元(CRA:申报表说明)。使用快速法的申报人填入含 GST/HST 的应税销售额(CRA:RC4058)。
| 是否计入第 101 行? | 常规方法 | 快速法 |
|---|---|---|
| 应税销售 | 是,不含 GST/HST | 是,含 GST/HST |
| 零税率销售 | 是 | 否 |
| 免税销售 | 是 | 否 |
| 在加拿大境外的销售 | 是(列为其他收入) | 否 |
| 房地产或资本资产的销售 | 资本性不动产和商誉:计入,列为其他收入。设备等其他资本财产:不单独列示,但第 103 行包含其税款,所以总额中应预期包含其价款 | 否 |
| 省销售税 | 否 | 否 |
只有当每笔销售都不含税入账、在同一期间开票并入账,并且没有贷项通知单、订金或其他收入账户时,两个数字才通常一致。
出现下列情况时,不一致就不再简单:
- 按下面的步骤做过之后,差异仍然存在;
- 适用快速法;
- 差异在多个已提交的期间重复出现;
- CRA 已经就这份申报表来函;
- 公司必须把年末财务报表与申报表对上。
在改动任何东西之前,请先收集:该年度每份已提交的申报表;按税码和开票日期分类的销售明细;相同日期的损益表;贷项通知单和订金记录。
为什么我的损益表比第 101 行高?
当损益表包含第 101 行不计的内容时,损益表就更高:记在销售里的税款、已在以前申报表中报告的收入,或账簿比税务规则更早确认的收入。
| 原因 | 如何发现 | 在哪里更正 |
|---|---|---|
| 销售按含 GST/HST 的金额入账 | 差异大约等于第 103 行上所收的税款 | 账簿:把税款记入已收税款账户,而不是销售。见在账簿中记录 GST/HST |
| 收入已在以前的申报表中报告 | 客户在较早的期间付款,或您在较早的期间开了票,而工作现在才交付(在收付实现制账簿中常见) | 申报表上不用改:第 101 行不含这笔。请保留一张明细表 |
| 工作已完成但尚未开票或收款 | 收入在交付时入账;还没有发票 | 申报表上暂时不用改,除非适用下面的时间规则 |
| 不是供应收入的收款 | 收入账户里有退款、补助、保险赔款或收益 | 取决于事实:一笔收款是否属于供应的价款,要看其条款,第 101 行的说明没有列出这些项目 |
对于解释不了的余额,应当把它当作要查找的错误,而不是强行凑平的数字。
为什么第 101 行比我的损益表高?
第 101 行更高,是因为它比您拿来比较的那一个“销售”账户包含的内容更多,或者因为它含税。
| 原因 | 如何发现 |
|---|---|
| 只与一个销售账户比较,而不是总收入 | 零税率、免税、境外和“其他收入”的销售记在其他账户里,但属于常规方法的总额 |
| 账簿里只显示为收益或根本没有显示的其他收入 | 出售资本性不动产、商誉或设备:账簿可能只显示一笔收益,或什么都没有。CRA 把不动产、商誉和金融服务列为第 91 行的其他收入(设备见第一个表) |
| 快速法 | 损益表是税前数字;第 101 行含 GST/HST |
| 收入赚取之前收到的款项 | 价款的预付款在账簿里作为未实现收入持有,但在申报表上属于供应的价款;保证金则不是(见下面的期间表) |
| 账簿按收付实现制记账 | 本期开出但期末未付的发票,因为税款在付款日和到期日中较早的一天应缴,所以在第 101 行里,但还不在损益表上。见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记账 |
| 销售按支付或销售平台发来的结算款入账 | 差异是存款前被扣掉的手续费和退款。每笔销售应按客户被收取的金额入账,手续费记为费用。如果平台替您代收了税款,见电商平台何时代收 GST/HST |
| 以美元开票的销售 | 差异可能朝任何一个方向。申报表按税款应缴当日的汇率,或 CRA 接受的其他日子的汇率折算价款(《消费税法》第 159 条);账簿用的汇率可能不同。见收美元的自由职业者 |
| 四舍五入 | 第 101 行是整数元 |
零税率销售即使没有收税,也属于常规方法总额的一部分。
快速法会改变第 101 行填什么吗?
会。使用快速法的申报人填入含 GST/HST 的应税销售额,把这个总额乘以汇缴比率得出第 103 行,并且不能就经营费用申请进项税抵免(ITC)(CRA:申报表说明;CRA:净 GST/HST)。
快速法出现差异时,要检查四点(CRA:RC4058):
- 企业仍然收取全额 GST 或 HST,但只汇缴其中一部分,所以不含税入账的账簿,比第 101 行少了税款。
- 没有收税的供应(零税率、免税、在加拿大境外进行的)以及不符合计算资格的供应,不列入第 101 行。不符合资格的供应,按未作出选择的方式处理。
- 客户的贷项或对符合资格销售的退款,从您给予贷项或付款的那个期间的含税收入中扣除,然后再适用汇缴比率。普通的贷项通知单扣除不适用于这些供应,所以不要在第 107 行再扣一次这部分税款(《消费税法》第 227(6) 款)。
- 如果选择在会计年度开始时已生效(新注册人则是在注册时),则对该会计年度内符合资格的含税收入的最初 $30,000 适用 1% 的抵免,是对整个会计年度合计,而不是每份申报表都重新计算。它填在第 107 行,不进入第 101 行。
第 103 行等于第 101 行乘以汇缴比率,再加上您必须就不符合资格(且不在第 101 行内)的应税供应收取的 GST/HST,所以第 101 行有误,就会改变汇缴的税款。选择和比率,见GST/HST 快速法。您保留的税款在经营收入中的位置,见账簿中的快速法。
发票、订金或贷项通知单属于哪个期间?
应税销售(包括零税率销售)属于税款应缴的期间:价款支付日和到期日中较早的一天(《消费税法》第 168 条)。CRA 通常把付款到期日视为发票日期或协议约定的日期,以较早者为准(CRA:申报表说明)。
| 事件 | 申报表上的期间 | 来源 |
|---|---|---|
| 已开发票,之后才付款 | 以下三者中最早一个所在的期间:发票首次开出的日期、发票上印的日期,以及书面协议要求付款的日期 | 第 168(1) 款;第 152(1) 款 |
| 工作已完成,但无正当理由延迟开票 | 本应开出发票的那一天 | 第 152(1)(b) 段 |
| 在任何发票之前收到付款 | 付款所在的期间 | 第 168(1) 款 |
| 价款的部分付款 | 每一部分,按其支付或到期的期间 | 第 168(2) 款 |
| 就某项供应给予的订金,无论可否退还 | 在您将其用于抵付价款之前,不属于价款的支付。如果因为加拿大境内一项应税、非零税率销售的协议被违反、变更或终止而被没收,没收的金额包含 GST/HST,在没收的那个期间申报 | 第 168(9) 款;第 182(1) 款;CRA:特殊情况 |
| 您开出的贷项通知单 | 常规方法:在开出贷项通知单的期间,可以扣除税款,但以该期间或更早期间已计入净税额的部分为限。快速法下的符合资格供应:改为从符合资格的收入中扣除贷项(见快速法一节) | 第 232(3) 款;备忘录 12-2;RC4058 |
| 销售商品,所有权或占有权转移后的次月月底之前,部分或全部价款既未支付也未到期 | 对该部分而言,为那个月的最后一天 | 第 168(3) 款 |
其他规则规定了销售不动产、长期建筑或维修合同及其保留款,以及租赁或许可的日期(《消费税法》第 168 条;第 152 条)。保留款见建筑保留款与分包商。
有三点尚无定论。一笔款项是保证金还是价款的提前支付,取决于协议。对常规方法的申报人,CRA 关于第 101 行的说明没有说贷项通知单是否减少第 101 行的收入;《消费税法》和备忘录 12-2 处理的是税款,税款填在第 107 行。而且《消费税法》和 CRA 的指引没有给出免税销售的时间规则,因为它不带税款。请在对账表上写明账簿使用的处理方式,并在把它用于已提交的期间之前予以确认。
请用申报表上申报期的确切日期来比较损益表,而不是您假设的日期,比如日历月、季度或会计年度。申报期与会计年度不同的情况,见申报期与会计年度。预付款在收入方面的处理,见客户预付款与未实现收入。
申报前,我怎么把申报表、销售报告和损益表对上?
为该期间编制一张明细表,从损益表开始,到第 101 行结束,每一行背后都有凭证。
- 为相同的日期,即申报期,运行损益表和销售报告。
- 按开票日期运行销售报告,每一行带上税码和税额。检查印刷日期之前发出的发票、无正当理由延迟的发票,以及在发票之前收到的付款;订金在抵付之前不要计入。
- 按税码合计销售报告:应税、零税率、免税、加拿大境外以及其他收入。在线申报的常规方法申报人,可以输入第 90 行(应税销售,加上出口以外的零税率供应)和第 91 行(免税供应、零税率出口以及其他销售和收入)的拆分;第 101 行随后自动填入(CRA:申报表说明)。
- 从损益表上取得全部收入账户的总收入。
- 列出每一项差异,写明金额和凭证:销售中入账的税款、时间差、贷项通知单、订金、已报告过的金额、不属于销售的收款。
- 用第 103 行对照第 101 行做粗略检验。常规方法:单一税率时,把第 103 行与该税率乘以您已收取或必须收取税款的销售额相比较,资本财产的应税销售只算一次。不要计入您无须收取的不动产销售税款,除非您误收了。第 103 行计入已付和未付发票上的税款。快速法:第 103 行等于第 101 行乘以适用的汇缴比率,再加上任何不符合资格的应税供应的税款(CRA:申报表说明)。与这些数字相差很大,是去查找含税入账的销售、错误的税码或遗漏的销售的理由,而不是一个结论。
- 把明细表和申报表的工作副本放在一起。记录通常要保存到其所涉年度结束后 6 年,而电子申报时不寄送收据(CRA:需要保存的记录)。
它们仍然不一致时,哪个数字对?
默认哪个都不对。由凭证决定每一项:发票、它的日期和它的税码。每一项最终归入三类之一:账簿错误、申报表错误,或者保留在明细表上的真实差异。
| 发现的情况 | 通常的更正 |
|---|---|
| 销售含税入账 | 账簿 |
| 零税率、免税或应税销售的税码用错 | 改税码;如果影响了第 103 行或抵免,再改申报表。见免税、零税率和不在范围内的销售 |
| 快速法第 101 行按不含税的金额填入 | 申报表:第 103 行由它计算得出 |
| 零税率或免税销售漏填在第 101 行之外(常规方法) | 申报表 |
| 已开票的销售漏记在账簿里 | 账簿;如果申报表是根据账簿编制的,申报表也要改 |
| 发票记在错误的期间 | 账簿;如果申报表按账簿填报,两个期间的申报表也要改 |
方法很重要。快速法下,第 103 行由第 101 行得出,所以其中一个出错就会改变税款。常规方法下,第 103 行是单独填入的,所以第 101 行可能有误而税款正确,或者反过来(CRA:申报表说明)。
所得税表的收入按所得税规则确定,不取自第 101 行。GST/HST 是否算作收入,见已收的 GST/HST 是收入吗。
我已经按错误的第 101 行提交了:怎么更正?
不要为该期间再提交一份新申报表。请在“我的企业账户”或“代表客户”中调整已提交的申报表,或向税务中心寄送一封签名的信,写明商业号码和 RT 扩展(商业号码后面跟着的 RT 和四位数字)、期间和更正后的金额(CRA:提交之后)。
CRA 通常把重新核定限制在申报表截止日和提交日中较晚者之后的 4 年 内,并要求在该期限之前提出调整申请(《消费税法》第 298 条;CRA 政策 P-149R)。如果当事人因疏忽、不小心或故意违约而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实施欺诈,这个期限不适用:CRA 可以随时核定(第 298(4) 款)。旧的错误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取决于事实。第二项例外涉及时间:CRA 在核定时如果发现,某一申报期缴的税款应属于另一个申报期,可以随时就该事项核定另一个申报期(第 298(5) 款)。CRA 根据事实决定每一项申请,并可能全部或部分拒绝。
如果这个错误可能导致罚款,CRA 会引导申报人使用自愿披露计划(VDP)。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能带来什么减免,取决于 CRA 为该计划设定的条件,所以寄出任何东西之前先核对这些条件(CRA:提交之后)。如果 CRA 已经就该期间来函,在寄出调整之前,请先阅读审查和审计。
CRA 的说明涵盖已提交申报表上的错误,其信函方式要求写明每一行更正后的金额,所以第 101 行的错误走同样的调整途径。CRA 的页面没有单独讨论净税额不变的更改:请保留支持修改后销售额的对账表。更改税额后的步骤和随之而来的利息,见更正已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
不一致什么时候会引起 CRA 的注意?
CRA 的核定后审查会查看不同行上报告的金额,例如销售额与其上所收的 GST/HST,也会查看 GST/HST 申报表上的销售额是否与所得税表上的经营收入相符(CRA:核定后审查)。CRA 还表示,申报表通过风险评估和随机抽取档案来选择审计或检查(CRA:审计与检查)。这两个页面都没有说明多大的差异会引起审查。
在审查中,CRA 可能询问差异的原因,以及您是否有零税率或免税供应,或在本省或本国以外的销售(CRA:核定后审查)。它也可能要求您解释这些金额并提供发票或收据(CRA:提交之后)。按上面的步骤做出的一页明细表有助于您回答。审查包括什么,见GST/HST 审查与审计。
示例
所有金额均为加元,仅用于说明。
安大略省的顾问把含 HST 的费用入账
一位安大略省顾问开出 $100,000 的费用加 $13,000 的 HST(13%)发票,并把 $113,000 记入销售。损益表显示 $113,000。第 101 行(常规方法)是 $100,000,第 103 行是 $13,000。$13,000 的差额就是税款,应记入已收 HST 账户。在这个例子中,需要更正的是账簿而不是申报表:账簿高估了利润 $13,000,负债中也漏记了所欠的 HST。
阿尔伯塔省向美国客户销售的网店
阿尔伯塔省一家网店的损益表显示 $80,000 的销售,全部不含 GST 入账,其中 $15,000 是向美国客户的零税率销售。第 101 行(常规方法)是 $80,000,而不只是收了 GST 的 $65,000。使用拆分的在线申报人,如果这些销售是零税率出口,就在第 90 行填 $65,000,在第 91 行填 $15,000。$65,000 按 5% 的 GST 是 $3,250,填在第 103 行。把零税率销售漏在第 101 行之外,会少报 $15,000。
采用快速法的安大略省零售商
一家采用快速法的安大略省零售商,损益表上的销售额为税前 $200,000,全部是符合资格的应税销售。第 101 行是 $226,000:$200,000 加 13% 的 HST $26,000。第 103 行是 $226,000 乘以适用的汇缴比率。$26,000 的差额是预期之内的。如果在第 101 行填 $200,000,会少报计算汇缴额所依据的基数。
您的情况不同?
- 做完这些检查后差异仍然存在、涉及不止一个已提交的期间,或者 CRA 的来函或审查尚未结束:每个期间都要单独决定是调整申报表、更正账簿还是两者都做,年末的 T2125 表或 T2 税表也可能需要跟着改。请先看更正已提交的 GST/HST 申报表,如果审查尚未结束,再看GST/HST 审查与审计。按顺序重建各个期间属于记账工作。
- 您使用快速法:见快速法和账簿中的快速法。
- 应付 GST/HST 账户与 CRA 的余额不同:请按把应付 GST/HST 与 CRA 的余额核对处理。
- 您的账簿落后了几个月:见补做逾期账簿。把账簿补到最新属于记账工作。
- 公司需要与申报表相符的年末报表:见公司的年末财务报表。把报表与多份已提交的申报表对上属于记账工作。
- 您不确定某笔销售怎么征税:见免税、零税率和不在范围内的销售。
- 您的企业位于魁北克:那里的大多数企业向魁北克税务局而不是 CRA 提交 GST/HST 申报表(CRA:RC4022),本文不涵盖其申报表。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快速计算法下可享受首段销售额抵免的金额 每个财政年度最初这一金额的合资格含税销售额;未用完的额度不能结转 | $30,000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快速计算法下首段销售额的抵免比例 选择在财政年度开始时生效,或新注册者在注册时生效后,对符合条件的含税销售额适用的抵免 | 1% | CRA:GST/HST 简易计算法 核对日期 |
| GST/HST 记录通常的保存期限 通常从相关记录涉及的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长期资产记录及其他例外情况可能需要保存更久 | 6 年 | CRA:需要保存的 GST/HST 记录 核对日期 |
| GST/HST 申报表通常的重新核定期限 根据《消费税法》第 298(1)(a) 款,通常从税表申报截止日与实际提交日期中较晚者起算;有例外情况。 | 4 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298 条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编制 GST/HST 申报表的说明
- CRA:计算您的 GST/HST 净额
- CRA:RC4058 GST/HST 快速法
- CRA:需要保存的 GST/HST 记录
- CRA:提交 GST/HST 申报表之后
- CRA:P-149R 关于调整 GST/HST 申报表的行政政策
- CRA:特殊情况下 GST/HST 的计算
- CRA:GST/HST 备忘录 12-2,第 232 条下的退款、调整或抵免
- CRA:GST/HST 核定后审查
- CRA:GST/HST 审计与检查
- CRA:RC4022 GST/HST 注册人一般须知
- 《消费税法》第 152 条
- 《消费税法》第 159 条
- 《消费税法》第 168 条
- 《消费税法》第 182 条
- 《消费税法》第 227 条
- 《消费税法》第 232 条
- 《消费税法》第 298 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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