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购进商品转售的独资经营者、合伙企业和公司
- 为库存商品支付运费、关税或报关行费用的进口商和大宗采购者
- 把库存商品的运费、关税或销售税记成一般费用的卖家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企业自己留用的设备所缴的关税,而不是转售商品的关税
- 海关分类、估价、退税和异议
- 企业自己制造的产品成本,以及超过小企业限额的企业适用的完整间接费用规则
- 州销售税规则、转售证明和使用税
- 把库存商品直接记为费用,还是按存货核算,以及 Schedule C 的相关行
运费、关税和销售税要计入存货成本吗?
对于买来转售的商品,要计入。购进库存商品的成本,是发票价格减去商业折扣,再加上“为取得商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或其他必要费用”(26 CFR 1.471-3(b))。记账员把这个总额叫作到岸成本。每件商品的到岸成本在商品售出时进入销货成本(COGS),仍在手里的商品则把自己的那一份带入期末存货。
对于设有正式存货账的企业,把库存商品的成本记为一般费用,会使扣除提前到早于商品售出的年度。这会让毛利看上去比实际更高,也让手里的库存商品价值低于它的成本。小企业可以使用另一种允许的方法,见下文。
| 成本 | 是否计入库存商品成本? | 来源 |
|---|---|---|
| 供应商发票,减去商业折扣 | 计入 | 第 538 号出版物 |
| 进货运费、进货快递费和进货搬运费(承运人把商品运到您手里的费用) | 计入 | 第 334 号出版物,第 6 章 |
| 进口关税、海关费用和报关行费用 | 一般要计入:这是取得商品所需的必要费用(法规没有点名关税) | 26 CFR 1.471-3(b) |
| 您为库存商品缴纳的销售税 | 计入 | 第 334 号出版物,第 8 章 |
| 随商品一起出售的包装(瓶、罐、零售包装盒);只用于发货的包装用品不计入 | 计入 | 26 CFR 1.471-1(a) |
| 寄给无关联客户的运费、广告 | 不计入:属于销售费用 | 26 CFR 1.263A-1(e)(3)(iii)(A) |
以下情况就不简单了:
- 早些年度已把库存商品的运费、关税或销售税记为费用;
- 货物来自多家供应商,或分批到货;
- 由报关行替您垫付关税;
- 年末有在途或未售出的货物;
- 总收入接近或超过小企业限额,或者您不确定自己属于哪一边。
如果以前的税表把这些成本记成了费用,或者毛利率看上去比应有的高,更正的范围可能不止今年。最后一节说明何时应寻求记账服务。
请备齐供应商发票和运输条款、运费和报关行账单、显示关税的海关文件、显示已缴销售税的收据、收到和售出的件数、年末在手和在途的件数,以及去年的期末存货。
运费要计入销货成本吗?
进货运费要计入,寄给客户的运费不计入。
第 334 号出版物说,您买来出售的商品的进货运费、进货快递费和进货搬运费,都属于销货成本的一部分(第 6 章)。这既包括供应商加在发票上的运费,也包括您自己付给承运人的运费。第 334 号出版物把它列在第 III 部分第 39 行“其他成本”下;Schedule C 销货成本指南逐行讲解了这些行。合伙企业或公司把同样的成本填在 1125-A 表第 5 行。
送货给客户,是完成销售的成本,不是取得商品的成本。资本化法规把配送成本列为不计入存货的成本(26 CFR 1.263A-1(e)(3)(iii)(A))。它是销售费用,作为营业费用扣除。例外是送货给关联人:适用资本化规则的企业(即超过下述小企业限额的企业),这笔运输成本计入所售商品的成本(26 CFR 1.263A-3(c)(4)(vi)(A))。
进口关税、附加关税和报关行费用要计入存货成本吗?
对于您进口来转售的商品,要计入。成本法规没有点名关税,它涵盖的是取得商品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而关税、海关费用和报关行的清关费,正是进口商为取得商品而付的钱(26 CFR 1.471-3(b);第 538 号出版物)。
- 由您支付关税或报关行账单:把它加到那一批货的商品成本里。
- 供应商以完税价发货,只开一个价格:关税已经在价格里。如果发票把关税单列一行,它和其他各行一样,是成本的一部分。
请保留显示每种产品关税的海关文件,这样才能把关税记到正确的商品上。
自己留用的设备所缴的关税,适用另一条规则:请见进口设备的关税。加拿大公司以完税价向美国客户发货的情况,见向美国客户发货时的关税。
包装和容器怎么处理?
随商品一起出售、由买家留着的包装,是商品成本的一部分。只用来寄送订单的包装则不是。
| 包装 | 处理方式 |
|---|---|
| 买家连同商品一起留着的瓶、罐、零售包装盒或箱 | 计入商品成本(26 CFR 1.471-1(a)) |
| 用来寄送订单的邮寄袋、纸箱、胶带和填充物 | 一般是运费类费用,不计入销货成本(26 CFR 1.471-1(a);第 538 号出版物) |
法规把成为所售商品组成部分的用品视为库存商品,包括所有权随内容物一起转给买家的瓶子和箱子之类的容器。第 538 号出版物把不成为出售商品组成部分的用品排除在外。大宗购买的发货用品何时扣除,见存货还是用品。
这批存货的成本里,需要包括销售税吗?
如果是您付的,就要包括。第 334 号出版物说,买来转售的商品所缴的销售税,是商品成本的一部分(第 8 章)。Schedule C 填报说明说,不要把经营采购所缴的销售税作为税款扣除,而要把它视为财产成本的一部分。这笔税加到发票价格里,随商品进入销货成本。
要把两种税分开:
- 您为库存商品付给供应商的税:属于库存商品成本的一部分。
- 向买家征收、由您收取并转缴给州政府的税:既不是收入,也不是费用,但州政府允许您留下的那一部分除外,那一部分是收入(第 334 号出版物,第 5 章和第 8 章;Schedule C 填报说明)。
州政府是否对买来转售的商品征税,以及买家如何证明商品是用来转售的,属于州的规则。关于使用转售证明,或追回供应商误收的税款,见转售证明与销售税退款。
到岸成本里还有哪些不能计入?
寄给无关联客户的运费和其他销售成本,对所有人都不计入。场外仓储、采购和搬运成本,小企业不用计入。
- 广告、营销、其他销售成本和寄给无关联客户的运费不计入存货(26 CFR 1.263A-1(e)(3)(iii)(A))。
- 场外仓储、采购和搬运(例如重新包装)成本,对于前三年平均年度总收入不超过 $32,000,000 且不是避税工具的纳税人,不要求计入库存商品成本(26 U.S.C. 263A(i);26 CFR 1.263A-1(j))。超过限额后,转售商一般必须把其中一部分加到库存商品里,但场内仓储,以及在零售店内为在该店销售的商品所做的搬运除外(26 CFR 1.263A-3(c))。
存货采购的运费该怎么记账,怎样分摊到每件商品?
如果您的账簿里有库存商品,就把每笔成本记到它所属的库存商品上:账单点名商品的,直接记;一张账单涵盖几种商品的,按固定的方法分摊。
- 每张供应商发票按商品和数量记账。
- 运费、关税、报关行和销售税的账单,记到与它们相关的库存商品上,不要记到费用科目。分摊之前可以先放在一个过渡科目里。
- 账单点名某件商品的,直接把成本记到该商品上,例如某一种产品的关税。
- 多种商品共用的成本,例如一张运费账单涵盖几种产品,按同一个依据分摊。
- 每种商品的总成本除以收到的件数,就是它每件的到岸成本。
- 商品售出时,把它们的到岸成本转到销货成本。
分录如下:
| 时间 | 借方 | 贷方 |
|---|---|---|
| 记录供应商、运费、关税或报关行账单时 | 存货 |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
| 商品售出时 | 销货成本 | 存货 |
| 送货给客户时 | 运费费用 | 银行存款 |
分摊共用账单的依据:
| 依据 | 适用情况 | 注意什么 |
|---|---|---|
| 发票金额 | 费用与价格成比例,例如保险费 | 价格低但很重的商品,分到的运费太少 |
| 件数 | 各商品大小相近,且按件收费 | 大小不一会使分摊失真 |
| 重量或体积 | 承运人按重量或空间计费 | 每件商品都要有重量或尺寸 |
规则没有规定分摊共用账单的公式。对于小企业按非附带性材料和用品处理的库存商品,法规允许“特定识别或任何其他合理的方法”(26 CFR 1.471-1(b)(4)(iii)),而第 538 号出版物要求使用能清楚反映收入、并且每年一致采用的存货方法。请选择与费用成因相符的依据,把它写下来并持续使用。
要说明卖掉的是哪些件,能把成本对应到具体商品时,用特定识别法;否则适用先进先出之类的成本流转假设(第 538 号出版物)。
年末还没卖掉的库存商品,运费和关税怎么处理?
没卖掉的库存商品的运费和关税,留在期末存货里,在这些商品售出的年度进入销货成本。
销货成本等于期初存货加上采购和其他成本,再减去期末存货(第 334 号出版物,第 6 章)。按成本计价的存货,用发票价格加上取得商品的运输和其他费用(第 538 号出版物),所以每件未售出的商品都按它的到岸成本计算。只按发票价格计算,会使当年的销货成本偏高。明年的期初存货就是今年的期末数,所以这些成本会在商品售出时转出。不设正式存货账的小企业,时间安排不同,见下文。
年末的两个陷阱:
- 在途的库存商品。设有正式存货账的企业,采购的货物只要所有权已转给它,即使还没有到货,也要计入存货(26 CFR 1.471-1(a))。这些货物的运费和关税也跟着一起计入。请保留供应商的运输条款,以证明所有权何时转移。
- 迟到的账单。年末之后才到的运费或报关行账单,可能属于已经收到的货物。结账之前先把它们收齐。
小企业可以直接把运费和关税记为费用吗?
只有采用允许的方法才可以。前三年平均年度总收入不超过 $32,000,000 且不是避税工具的小企业纳税人,可以不设正式存货账,但仍必须使用能清楚反映收入的方法(第 334 号出版物,第 2 章;26 CFR 1.471-1(b))。这个限额每年按指数调整,所以为较早年度印制的 IRS 出版物显示的数字更小(IRB 2025-45)。收入如何计算,见存货还是用品。
| 方法 | 库存商品的运费、关税和销售税 |
|---|---|
| 正式存货 | 计入库存商品成本;随商品售出,通过销货成本扣除 |
| 按非附带性材料和用品处理库存商品(小企业等到商品售出才扣除的一种做法) | 在货物交给客户的年度和成本实际支付或发生的年度中较晚的一个年度扣除 |
| 企业有适用财务报表(例如经审计的报表,或向 SEC 提交的报表)的,采用该报表所用的方法;否则采用企业自己账簿所用的方法 | 账簿没有计入库存商品的成本,税务上不必计入;在支付或发生之前,决不能扣除 |
只有最后一种方法,才可能让运费和关税在支付或发生时就扣除,而且前提是账簿把它们记为费用。这种方法是逐项成本处理的:账簿可以把发票成本记在库存商品里,同时把运费记为费用。但是,用盘点来分配成本的账簿,或向贷款机构或股东报告由此得出的存货数字的账簿,可能被视为把这些成本资本化,税表就必须随之保持一致(26 CFR 1.471-1(b)(6)(i) 和 (iii))。如何选择,见存货还是用品。从一种方法改为另一种,一般需要 3115 表,即变更会计方法的 IRS 表格(第 334 号出版物)。
到岸成本什么时候需要专业人士?
当运费、关税或销售税在早些年度被记为费用,当收入超过小企业限额,或一张账单涵盖许多订单时。
- 运费、关税或销售税在早些年度被记为费用。如果同样的成本在两份或更多份已提交的税表上被记为费用,这种处理方式通常就成了企业的会计方法,把它们改记入库存商品就是方法变更,要用 3115 表申请,并作第 481(a) 条补缴调整。自动变更随变更年度的税表一并提交,按时提交(含延期),并在同一日期前把签署的副本送交 IRS 国家总部(3115 表填报说明;第 334 号出版物;26 CFR 1.446-1(e)(2)(ii)(a))。单独一年的失误,一般用另一种方式更正,所以税表的份数很关键;请见补正以往税表漏掉的存货。如果以前的税表已经扣除了今年期初存货里也包含的成本,同一笔成本就被扣除了两次。
- 收入超过小企业限额。资本化规则会加入采购、搬运和场外仓储成本,分摊它们需要有方法(26 CFR 1.263A-3)。
- 多家供应商和分批到货。一张运费账单、一份关税申报单或一份报关行结算单,可能涵盖好几个订单。每笔成本必须跟着它所对应的商品走,而不是按账单日期走。
- 从关联公司进口。同时计入库存商品成本和海关完税价格的成本,税务上不能高于海关上的数额(26 U.S.C. 1059A);请见进口商品与设备指南。
- 供应商贷项和关税退款。商业折扣必须冲减成本(第 538 号出版物)。关税退款会冲减仍在手里的商品成本。对于已经售出的商品,IRS 没有就关税退款发布过指引,但它关于底货补偿款的裁定,把与成本已计入销货成本的商品相关的补偿款,按税收利益规则视为收入(税务裁定 2001-8),而此前成本中没有带来税收利益的部分,则不计入(26 U.S.C. 111)。CBP 说明了进口商如何申请 IEEPA 关税退款;关税退款如何记账,见进口商品与设备指南。
示例
所有金额均为美元,仅作示意。
进口 2,000 件商品
一位设有正式存货账的卖家,进口 2,000 件商品用于转售。
| 成本 | 金额 |
|---|---|
| 供应商发票 | $20,000 |
| 进货运费 | $1,200 |
| 进口关税 | $1,800 |
| 报关行 | $400 |
| 到岸成本 | $23,400,即每件 $11.70 |
到年末已售出 1,500 件。销货成本是 1,500 × $11.70 = $17,550,在手的 500 件把 $5,850 带入期末存货。
如果一家设有正式存货账的企业,把 $3,400 的运费、关税和报关行费用记为费用,只把 $20,000 的发票金额作为库存商品,销货成本就是 $15,000,再加上 $3,400 的费用,扣除额为 $18,400,期末存货则为 $5,000。今年的扣除额就比应有的多了 $850;这笔差额会在 500 件售出时转回。
库存商品上的销售税
一家零售商购进 $10,000 的库存商品,因为没有给卖家转售证明,付了 $800 的销售税。这批库存商品的成本是 $10,800,不是 $10,000。如果其中 60% 售出,销货成本是 $6,480,$4,320 留在期末存货里。这 $800 不能单独作为税款扣除。
一张运费账单,两种产品
一张 $2,000 的运费账单涵盖产品 A(1,000 件,发票金额 $30,000)和产品 B(500 件,发票金额 $10,000)。按发票金额分摊,A 分到 $1,500(每件 $1.50),B 分到 $500(每件 $1.00),所以到岸成本分别是每件 $31.50 和 $21.00。如果承运人按重量计费,而 B 又很占地方,按重量分摊可能是更合理的依据。
您的情况不同?
- 您进口或大宗采购,运费、关税或销售税多年来一直记为费用,或者税表上的毛利率看上去好得过头:每种产品的成本、分摊方法、年末存货价值,以及对以往税表的更正,都取决于可能需要重建的记录。请寻求记账服务。如果以前的税表完全没有存货,请见补正以往税表漏掉的存货。
- 您为库存商品缴了关税,预计会有退款:退款对应哪些商品、应归入哪一年,取决于您的报关记录。请寻求记账服务。
- 您的总收入超过小企业限额,或库存商品来自许多供应商且分批到货:资本化规则和成本分摊,需要定好一种方法并每年沿用。请寻求记账服务。
- 您进口自己留用的设备,或从国外的关联公司采购:请见进口设备的关税。
- 您是加拿大公司,以完税价向美国客户发货:请见向美国客户发货时的关税。
- 您的库存商品放在平台的配送中心:请见配送费用与存货。
- 供应商对您本可以用于转售的库存商品收了销售税:请见转售证明与销售税退款。
- 您自己制作所卖的产品:请见手工产品的销货成本。
- 您在考虑把库存商品直接记为费用还是按存货核算,或要把结果填到 Schedule C:请见存货还是用品和 Schedule C 销货成本。
- 您的企业在加拿大报税,或为加拿大企业用美元购进库存商品:请见独资经营者的销货成本与存货和加元账簿中的美元存货成本。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小企业存货规则的营业收入总额测试 按第 448(c) 条计算的此前三个税年平均年度总收入;使用存货会计方法例外还须满足其他条件 | $32,000,000 纳税年度 2026 | IRS:税务公报 2025-45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第 334 号出版物,小企业税务指南(2025 年)
- IRS:第 538 号出版物,会计期间和会计方法
- IRS:Schedule C(1040 表)填报说明(2025 年,最新发布版)
- 26 CFR 1.471-3,按成本计价的存货
- 26 CFR 1.471-1,存货的必要性与小型企业豁免
- 26 CFR 1.263A-1,成本的统一资本化
- 26 CFR 1.263A-3,转售财产的规则
- 《美国法典》:26 U.S.C. 263A,成本的资本化与计入存货成本
- 《美国法典》:26 U.S.C. 1059A,从关联人进口的财产的存货成本
- 26 CFR 1.446-1,会计方法的一般规则
- IRS:国内税收公报 2025-45,税务程序 2025-32
- IRS:税务裁定 2001-8,底货补偿款
- 《美国法典》:26 U.S.C. 111,已获税收利益项目的收回
- IRS:3115 表填报说明
- IRS:1125-A 表,销货成本
- CBP:IEEPA 关税退款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