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購入商品轉售的獨資經營者、合夥企業和公司
- 為存貨支付運費、關稅或報關行費用的進口商和大宗採購者
- 把存貨的運費、關稅或銷售稅記為一般費用的賣家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企業自己保留使用的設備(不是轉售商品)所繳的關稅
- 海關分類、估價、退款和異議
- 企業自己製造的商品成本,以及超過小企業上限的企業適用的完整間接費用規則
- 州銷售稅規則、轉售證書和使用稅
- 存貨費用化與持有存貨的比較,以及 Schedule C 的各行
我要把運費、關稅和銷售稅計入存貨成本嗎?
對購入轉售的商品,要計入。購入存貨的成本是發票價格減去商業折扣,再加上「取得商品所發生的運輸或其他必要費用」(26 CFR 1.471-3(b))。記帳員把這個總額稱為到岸成本(landed cost)。每項商品的到岸成本在商品售出時轉入銷貨成本(COGS),仍在手上的商品則把它們的到岸成本帶入期末存貨。
對採用正式存貨制的企業,把存貨成本記為一般費用,會讓扣除提前到比商品售出更早的年度。這會使毛利看起來比實際大,也讓手上存貨的價值低於其成本。小企業可以採用另一種允許的方法,見下文。
| 成本 | 計入存貨成本? | 來源 |
|---|---|---|
| 供應商發票,減去商業折扣 | 是 | Publication 538 |
| 進貨運費、進貨快遞費和進貨搬運費(承運人把貨送到您手上的費用) | 是 | Publication 334,第 6 章 |
| 進口關稅、海關費用和報關行費用 | 一般要:取得商品所需的必要費用(法規沒有指名關稅) | 26 CFR 1.471-3(b) |
| 您為存貨支付的銷售稅 | 是 | Publication 334,第 8 章 |
| 隨商品一起賣出的包裝(瓶、罐、零售盒);僅用於運送的用品不計入 | 是 | 26 CFR 1.471-1(a) |
| 寄給無關聯客戶的運費、廣告 | 不計入:屬於銷售費用 | 26 CFR 1.263A-1(e)(3)(iii)(A) |
以下情況就不單純:
- 以前年度把存貨的運費、關稅或銷售稅費用化;
- 存貨來自多家供應商,或分批到貨;
- 報關行替您代付關稅;
- 年底時商品仍在運送途中或尚未售出;
- 總收入接近或超過小企業上限,或您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邊。
如果以前的稅表把這些成本費用化,或毛利率看起來高於應有的水準,更正的範圍可能不只今年。最後一節說明何時該尋求記帳協助。
請準備供應商發票和運送條款、運費和報關行帳單、顯示關稅的海關文件、顯示已付銷售稅的收據、收到和售出的數量、年底手上和運送途中的數量盤點,以及去年的期末存貨。
運費要計入銷貨成本嗎?
進貨運費要計入,寄給客戶的運費不計入。
Publication 334 說,為轉售而購入商品的進貨運費、進貨快遞費和進貨搬運費,都屬於銷貨成本的一部分(第 6 章)。這包括供應商加在發票上的運費,以及您自己付給承運人的運費。Publication 334 把它列在第 III 部分第 39 行「其他成本」;Schedule C 銷貨成本指南逐行說明各行的填法。合夥企業或公司把同樣的成本填在 1125-A 表第 5 行。
送貨給客戶是完成銷售的成本,不是取得商品的成本。資本化法規把配送成本列為不計入存貨的項目(26 CFR 1.263A-1(e)(3)(iii)(A))。它屬於銷售費用,作為營業費用扣除。例外是送貨給關聯方:適用資本化規則的企業(超過小企業上限的,見下文),這筆運輸成本要加入已售商品的成本(26 CFR 1.263A-3(c)(4)(vi)(A))。
進口關稅和報關行費用要計入存貨成本嗎?
對進口轉售的商品,要計入。成本法規沒有指名關稅,但涵蓋取得商品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而關稅、海關費用和報關行的清關費用,正是進口商取得商品必須付的(26 CFR 1.471-3(b);Publication 538)。
- 您自己付關稅或報關行帳單:把它加到那一批貨的商品成本上。
- 供應商出貨時已付關稅,只開一個價格:關稅已經包含在價格裡。如果發票把關稅列為單獨一行,它和其他各行一樣是成本的一部分。
請保留顯示每項產品關稅的海關文件,才能把關稅記到正確的商品上。
您自己保留使用的設備所繳的關稅,適用不同的規則:請見進口設備的關稅。加拿大公司已付關稅後出貨給美國客戶的情況,在出貨給美國客戶的關稅中說明。
包裝和容器呢?
隨商品一起賣出、買方會留下的包裝,是商品成本的一部分。僅用於運送訂單的包裝則不是。
| 包裝 | 處理方式 |
|---|---|
| 買方連同商品一起留下的瓶、罐、零售盒或箱 | 屬於商品成本(26 CFR 1.471-1(a)) |
| 用來運送訂單的郵寄袋、紙箱、膠帶和填充物 | 一般屬於運費,不計入銷貨成本(26 CFR 1.471-1(a);Publication 538) |
法規把成為所售物品一部分的用品視為存貨,包括所有權隨內容物一起轉給買方的瓶和箱等容器。Publication 538 則排除不成為出售物品一部分的用品。大量購入的運送用品何時扣除,在存貨還是用品中說明。
我需要把銷售稅計入這批存貨的成本嗎?
如果您付了,就要計入。Publication 334 說,為轉售購入商品所付的銷售稅,是商品成本的一部分(第 8 章)。Schedule C 填表說明指出,不要把營業採購的銷售稅作為稅款扣除,而要視為財產成本的一部分。這筆稅加到發票價格上,並隨商品進入銷貨成本。
請分清兩種稅:
- 您為存貨付給供應商的稅:屬於存貨成本的一部分。
- 向買方課徵、由您代收並繳給州政府的稅:不是收入也不是費用,但州政府允許您保留的部分除外,那部分是收入(Publication 334,第 5 章和第 8 章;Schedule C 填表說明)。
州政府是否對轉售用的存貨課稅,以及買方如何證明是為了轉售,都是州的規定。使用轉售證書,或追回供應商誤收的稅款,請見轉售證書和銷售稅退款。
到岸成本還有哪些不計入?
寄給無關聯客戶的運費和其他銷售費用,對所有人都不計入。場外倉儲、採購和搬運費用,對小企業不計入。
- 廣告、行銷、其他銷售費用,以及寄給無關聯客戶的運費不計入存貨(26 CFR 1.263A-1(e)(3)(iii)(A))。
- 場外倉儲、採購和搬運(例如重新包裝)費用,對前三年平均年度總收入不超過 $32,000,000、且不是避稅工具的納稅人,不必計入存貨成本(26 U.S.C. 263A(i);26 CFR 1.263A-1(j))。超過上限的轉售商一般必須把其中一部分加入存貨,但現場倉儲,以及零售店內為在店售出的商品進行的搬運,屬於例外(26 CFR 1.263A-3(c))。
購入存貨的運費要怎麼記帳,又怎麼分攤到各項商品?
如果您在帳簿中持有存貨,就把每項成本記到它所屬的存貨:帳單載明商品的,直接記入;一張帳單涵蓋多項商品的,按固定的分攤基礎處理。
- 按商品和數量記錄每張供應商發票。
- 把運費、關稅、報關行和銷售稅的帳單記入它們所屬的存貨,不要記入費用帳戶。分攤之前,可以先放在暫記帳戶。
- 帳單載明商品的,直接把成本記到該商品,例如某一項產品的關稅。
- 共同的成本,例如涵蓋多項產品的一張運費帳單,用同一個基礎分攤。
- 把每項商品的總成本除以收到的數量,就是每單位的到岸成本。
- 商品售出時,把它們的到岸成本轉入銷貨成本。
分錄:
| 時間 | 借方 | 貸方 |
|---|---|---|
| 記錄供應商、運費、關稅或報關行帳單 | 存貨 | 銀行或應付帳款 |
| 商品售出 | 銷貨成本 | 存貨 |
| 送貨給客戶 | 運費費用 | 銀行 |
分攤共同帳單的基礎:
| 基礎 | 適用情況 | 注意事項 |
|---|---|---|
| 發票金額 | 費用隨價格變動,例如保險 | 低價但笨重的商品分到的運費太少 |
| 數量 | 商品大小相近,且費用按件計算 | 大小不一會扭曲分攤 |
| 重量或體積 | 承運人按重量或空間計費 | 每項商品都需要有重量或尺寸 |
規則沒有指定分攤共同帳單的公式。對小企業視為非附帶材料和用品的存貨,法規允許使用「特定辨認法或任何其他合理方法」(26 CFR 1.471-1(b)(4)(iii)),而 Publication 538 要求存貨方法必須清楚反映收入,並且每年以同樣方式使用。請選擇與費用發生原因相符的基礎,寫下來並持續使用。
要說明哪些單位已售出,如果能把成本與商品對應,就用特定辨認法;否則適用先進先出法等成本流動假設(Publication 538)。
年底時尚未售出的存貨,運費和關稅怎麼處理?
尚未售出的存貨的運費和關稅,留在期末存貨中,在這些商品售出的年度才轉入銷貨成本。
銷貨成本是期初存貨加上進貨和其他成本,再減去期末存貨(Publication 334,第 6 章)。按成本計價的存貨,採用發票價格加上取得商品的運輸和其他費用(Publication 538),所以每個未售出的單位都按其到岸成本計算。只按發票價格計算,會使當年的銷貨成本偏高。明年的期初存貨就是今年的期末數字,所以這些成本會在商品售出時轉出。不做正式存貨的小企業,時間安排不同,見下文。
年底的兩個陷阱:
- 運送途中的存貨。採用正式存貨制的企業,只要所有權(title)已轉給它,就要把購入的商品計入,即使商品還沒到達(26 CFR 1.471-1(a))。這些商品的運費和關稅也一併計入。請保留供應商的運送條款,以證明所有權何時轉移。
- 遲到的帳單。年底後才到的運費或報關行帳單,可能屬於已經收到的商品。請在結帳前收齊。
小企業可以直接把運費和關稅費用化嗎?
只有在允許的方法下才可以。前三年平均年度總收入不超過 $32,000,000、且不是避稅工具的小企業納稅人,可以不做正式存貨,但仍必須採用清楚反映收入的方法(Publication 334,第 2 章;26 CFR 1.471-1(b))。這個上限每年按通膨調整,所以為較早年度印製的 IRS 出版物顯示的數字較小(IRB 2025-45)。總收入如何計算,在存貨還是用品中說明。
| 方法 | 存貨的運費、關稅和銷售稅 |
|---|---|
| 正式存貨制 | 屬於存貨成本的一部分;在商品售出時透過銷貨成本扣除 |
| 把存貨視為非附帶材料和用品(等到售出才扣除的小企業做法) | 在商品交給客戶的年度和成本支付或發生的年度兩者中較晚的那一年回收 |
| 如果企業有適用財務報表(例如經審計或向 SEC 提交的報表),採用該報表中的方法;否則採用自己帳簿中的方法 | 帳簿中沒有加入存貨的成本,稅務上不必加入;在支付或發生之前絕不扣除 |
只有最後一種方法,才可能讓運費和關稅在支付或發生時扣除,而且只有在帳簿把它們費用化時才行。這是逐項成本處理的:帳簿可以把發票成本放在存貨裡,同時把運費費用化。但如果帳簿使用存貨盤點來分攤成本,或向貸款機構或股東報告由此得出的存貨數字,就可能被視為把這些成本資本化,稅表也必須跟著這樣做(26 CFR 1.471-1(b)(6)(i) 和 (iii))。選擇方式請見存貨還是用品。從一種方法改成另一種,一般需要 3115 表,也就是變更會計方法的 IRS 表格(Publication 334)。
到岸成本什麼時候需要專業人士協助?
當以前年度把運費、關稅或稅款費用化、總收入超過小企業上限,或一張帳單涵蓋許多訂單時。
- 以前年度把運費、關稅或稅款費用化。如果兩份以上已提交的稅表把同樣的成本費用化,這種處理方式通常就是企業的會計方法,把它們轉入存貨就是方法變更,須以 3115 表提交,並附第 481(a) 條追溯調整。自動變更要連同變更年度的稅表一起提交(包括延期,準時提交),並在同一日期前把簽名副本送交 IRS 國家辦公室(3115 表填表說明;Publication 334;26 CFR 1.446-1(e)(2)(ii)(a))。單一年度的疏失,一般用不同的方式更正,所以稅表的份數很重要;請見補正過往稅表漏掉的存貨。如果以前的稅表扣除了今年期初存貨也包含的成本,同一筆成本就被扣除了兩次。
- 總收入超過小企業上限。資本化規則要加入採購、搬運和場外倉儲成本,分攤它們需要一套方法(26 CFR 1.263A-3)。
- 多家供應商和分批到貨。一張運費帳單、關稅申報或報關行對帳單,可能涵蓋好幾筆訂單。每項成本必須跟著它所屬的商品走,不是跟著帳單日期走。
- 從關聯公司進口。同時計入存貨成本和海關完稅價格的成本,稅務上不得高於海關上(26 U.S.C. 1059A);請見進口商品和設備指南。
- 供應商的折讓和關稅退款。商業折扣必須減少成本(Publication 538)。關稅退款會減少仍在手上的商品成本。對已經售出的商品,IRS 尚未發布關於關稅退款的指引,但它關於庫存稅款支付的裁決,把與成本已計入銷貨成本的商品相關的付款,依稅收利益規則視為收入(Rev. Rul. 2001-8),而先前成本中未帶來稅收利益的部分,則予以排除(26 U.S.C. 111)。CBP 說明進口商如何申請 IEEPA 關稅退款;關稅退款如何記帳,在進口商品和設備指南中說明。
舉例
所有數字均以美元計,僅作說明。
一批 2,000 件的進口貨
一位採用正式存貨制的賣家進口了 2,000 件商品準備轉售。
| 成本 | 金額 |
|---|---|
| 供應商發票 | $20,000 |
| 進貨運費 | $1,200 |
| 進口關稅 | $1,800 |
| 報關行 | $400 |
| 到岸成本 | $23,400,即每件 $11.70 |
到年底已售出 1,500 件。銷貨成本是 1,500 × $11.70 = $17,550,手上的 500 件把 $5,850 帶入期末存貨。
如果一家採用正式存貨制的企業把 $3,400 的運費、關稅和報關行費用費用化,只把 $20,000 的發票金額放在存貨中,銷貨成本會是 $15,000,加上 $3,400 的費用,扣除額為 $18,400,期末存貨則是 $5,000。今年的扣除額高了 $850;當這 500 件售出時,差額會轉回。
存貨的銷售稅
一家零售商購入 $10,000 的存貨,因為沒有向賣方提供轉售證書,付了 $800 的銷售稅。存貨的成本是 $10,800,不是 $10,000。如果售出 60%,銷貨成本是 $6,480,$4,320 留在期末存貨。這 $800 不能單獨作為稅款扣除。
一張運費帳單,兩項產品
一張 $2,000 的運費帳單涵蓋產品 A(1,000 件,發票金額 $30,000)和產品 B(500 件,發票金額 $10,000)。按發票金額分攤,A 分到 $1,500(每件 $1.50),B 分到 $500(每件 $1.00),所以到岸成本是每件 $31.50 和 $21.00。如果承運人按重量計費,而 B 體積龐大,按重量分攤可能是更合理的基礎。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進口或大宗採購,運費、關稅或銷售稅多年來被費用化,或稅表上的利潤率看起來好得不合理:每項產品的成本、分攤方法、年底存貨的價值,以及對以前稅表的任何更正,都取決於可能需要重建的記錄。請尋求記帳協助。如果以前的稅表完全沒有顯示存貨,請見補正過往稅表漏掉的存貨。
- 您為存貨付了關稅,預期有退款:退款對應哪些單位,以及屬於哪個年度,取決於您的進口報關記錄。請尋求記帳協助。
- 您的總收入超過小企業上限,或存貨來自許多供應商且分批到貨:資本化規則和成本分攤,需要訂出一套方法並每年沿用。請尋求記帳協助。
- 您進口自己保留使用的設備,或向國外的關聯公司採購:請見進口設備的關稅。
- 您是加拿大公司,已付關稅後出貨給美國客戶:請見出貨給美國客戶的關稅。
- 您的存貨放在交易平台的物流中心:請見物流費用和存貨。
- 供應商對您本可為轉售而購買的存貨收了銷售稅:請見轉售證書和銷售稅退款。
- 您自己製造所賣的商品:請見手工產品的銷貨成本。
- 您正在選擇把存貨費用化還是持有存貨,或要把結果填入 Schedule C:請見存貨還是用品和 Schedule C 銷貨成本。
- 您的企業在加拿大報稅,或為加拿大企業以美元購入存貨:請見獨資經營者的銷貨成本和存貨和加拿大帳簿中的美元存貨成本。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小企業存貨總收入測試 按第 448(c) 條計算的此前三個稅務年度平均年度總收入;使用存貨會計方法例外還須符合其他條件 | $32,0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25-45(稅務公報)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Publication 334,小企業稅務指南(2025)
- IRS:Publication 538,會計期間和會計方法
- IRS:Schedule C(1040 表)填表說明(2025,最新發布版)
- 26 CFR 1.471-3,按成本計價的存貨
- 26 CFR 1.471-1,存貨的必要性和小企業豁免
- 26 CFR 1.263A-1,成本的統一資本化
- 26 CFR 1.263A-3,購入轉售財產的規則
- 美國法典:26 U.S.C. 263A,存貨成本的資本化和計入
- 美國法典:26 U.S.C. 1059A,從關聯方進口財產的存貨成本
- 26 CFR 1.446-1,會計方法的一般規則
- IRS: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25-45,Rev. Proc. 2025-32
- IRS:Revenue Ruling 2001-8,庫存稅款支付
- 美國法典:26 U.S.C. 111,稅收利益項目的回收
- IRS:3115 表填表說明
- IRS:1125-A 表,銷貨成本
- CBP:IEEPA 關稅退款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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