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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費用:費用化還是資本化,交易失敗怎麼辦

就美國聯邦稅而言,為爭取購買一項營業而支付的款項,一般須計入該營業的成本,不能直接扣除。在資產收購中,簽署意向書或董事會批准之前所做的盡職調查,一般不須資本化;但估值、交易架構諮詢和購買協議起草費用則須資本化。若交易告吹,這些費用可能在放棄交易的年度成為損失。

Di Lu, CPA
Di Lu, CPA美國及加拿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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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已付律師、會計師、經紀、投資銀行或估值師費用、正在購買營業或營業所有權權益的公司、合夥企業,以及以 Schedule C 申報營業的所有者(包括單一成員 LLC)
  • 交易待定、已完成或已放棄,且帳簿與稅表必須一致的買方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選擇購買資產還是購買公司,以及購買價格的分配
  • 核查賣方的帳簿,或資料室中的記錄
  • 融資輪的法律費用及融資輪的記帳
  • 賣方出售營業須繳的稅
  • 與所有者的營業無關的個人交易費用

盡職調查費用該列為費用,還是計入購買價格?

就聯邦稅而言,購買營業所支付的費用,須加入買方為該營業所付的成本(稅務成本,即計稅基礎),不能在付款當年扣除。法律、會計、經紀、投資銀行和估值費用都可能在涵蓋範圍內:凡是為調查或爭取購買而支付的款項,都按全部事實判斷,確定價值或價格的工作也算在內(26 CFR 1.263(a)-5(a) 和 (b))。這項規則適用於任何買方,包括獨資經營者或單一成員 LLC;以下舉例以公司為例。

在最常見的交易中(購買營業的資產,或購買所有權權益而使買方與目標公司成為關聯方),日期測試把早期調查排除在外:在意向書簽署日與條款批准日兩者中較早的一天之前所做的工作,依本規則不須資本化。本文稱這一天為「觸發日」。下表列出這類交易的處理結果,下文稱為「涵蓋交易」。

費用處理方式
觸發日之前的盡職調查工作,例如盈利品質報告(見下節)依本規則不須資本化
觸發日當天或之後的盡職調查工作須資本化
估值、公平意見書、交易架構及架構稅務諮詢、起草購買協議、監管或股東批准、轉讓稅和產權費用無論日期,一律資本化
僅在交易完成時才支付的投資銀行或經紀費推定須資本化;見成功費一節
雇員薪酬、間接費用及少額的其他費用合計不須資本化,除非買方選擇將其資本化
為支付交易而借款的成本依借款規則資本化,不屬交易費用
整合費用,無論在交割之前或之後不屬交易費用

以下情況會使個案比表格所示更複雜:

  • 同一張發票混合了觸發日前後的工作。
  • 投資銀行只在交易完成時才收費。
  • 交易告吹,或被另一宗交易取代。
  • 買方是新設實體,或買方與目標公司為關聯方。
  • 帳簿已將費用列為費用,但稅表必須資本化。
  • 已提交的稅表已扣除交易費用。

須準備的資料:

  • 委聘函,顯示每位顧問受聘做什麼。
  • 按日期和工作項目逐項列明的發票,不要只有一筆總額。
  • 已簽署的意向書或排他性協議,連同日期。
  • 批准交易條款的董事會會議記錄或書面同意書。
  • 任何成功費協議。
  • 交割結算表,或終止交易的函件或通知。
  • 往年稅表和總帳(如有任何交易費用已列為費用)。

哪一天起,盡職調查費用由費用化變為資本化?

在涵蓋交易中,只有在下列兩個日期中較早者當天或之後所做的盡職調查工作,其費用才須資本化;本文稱這一天為「觸發日」。第一個日期是雙方代表簽署意向書、排他性協議或類似書面溝通文件的日期,保密協議不算。第二個日期是買方董事會(買方若不是公司,則為相當的管理層)批准初步商定的重要條款的日期。如果交易不需要這類批准,第二個日期就是雙方簽署具約束力的書面合約的日期(26 CFR 1.263(a)-5(e)(1))。

涵蓋交易包括:應稅購買構成營業的資產;應稅購買所有權權益,且購買後買方與目標公司依第 267(b) 條或第 707(b) 條屬關聯方;以及某些重組(26 CFR 1.263(a)-5(e)(3))。關聯方大多指直接或間接持有超過一半,但第 267(b) 條和第 707(b) 條還涵蓋其他關係,例如家庭成員和共同控制集團(第 267 條;第 707 條)。

購買所有權權益而買方與目標公司並非關聯方的交易,沒有日期捷徑。其費用在為調查或爭取購買而支付時即須資本化,按全部事實判斷(26 CFR 1.263(a)-4(e)(1))。

觸發日之前的工作,依本規則不須資本化,但這本身並不表示可以扣除。IRS 曾說明,調查擴充現有營業的成本,在符合其他要求時,一般可依第 162 條扣除;而一項購買屬於擴充還是新營業,要看具體事實(Rev. Rul. 99-23)。調查新營業,或買方本業以外領域的營業,一般屬於開辦成本,須待營業開始後才能扣除;見最後一節。

跨越兩個期間的發票必須按日期拆分。趁經辦人還記得,向各顧問索取逐項列明的發票或工時記錄。

哪些交易費用無論日期都須資本化?

在涵蓋交易中,下列六類費用即使工作在觸發日之前完成,也須資本化(26 CFR 1.263(a)-5(e)(2)):

  • 針對交易的估值、正式書面評估或公平意見書。
  • 交易架構設計,包括商議架構和取得架構的稅務諮詢。
  • 準備和審閱執行交易的文件,例如購買協議。
  • 取得監管批准,包括提交相關文件。
  • 取得股東批准,例如委託書和徵集費用。
  • 在雙方之間轉讓財產,例如轉讓稅和產權登記費用。

名稱不能決定處理方式。名為「盡職調查」的帳單,如果實際上是估值或架構設計工作,就屬於這份清單。在一項關於開辦成本的裁決中,IRS 表示,當事人使用的名稱以及時間點,本身並不能決定一項成本屬於什麼性質(Rev. Rul. 99-23)。

少額費用、雇員薪酬和間接費用算交易費用嗎?

除非買方選擇將其資本化,否則不算。法規將雇員薪酬、間接費用和少額費用視為並未促成交易(26 CFR 1.263(a)-5(d))。

  • 雇員薪酬。 付給買方自己雇員的薪金、獎金和佣金,以及合夥人的保證付款。
  • 少額費用。 追求該交易的所有其他費用,如合計不超過 $5,000(或已公布指引訂定的更高金額)。若總額超過上限,哪怕只多一美元,所有款項都不算少額。佣金永遠不算。

買方可以逐宗交易選擇將雇員薪酬、間接費用或少額費用資本化。做法是在付款當年按期提交的原始稅表(含延期)上,把這些款項當作交易費用處理。合夥企業或 S 公司由其本身作出選擇,而非由其所有者作出;撤銷某一年度的選擇須經 IRS 同意。購買股權的情形,相同規則見 26 CFR 1.263(a)-4(e)(4)。

投資銀行的成功費如何處理?

僅在交易完成時才支付的費用,視為交易費用,除非買方的記錄顯示其中一部分是為並未促成交易的工作而付(26 CFR 1.263(a)-5(f))。有兩條途徑。

途徑所需條件結果
文件記錄記錄須列明所做的活動、每項活動占費用或工時的比例、在重要時觸發日前後的劃分,以及服務提供者的姓名、地址和電話。須在交易完成當年原始稅表的到期日(含延期)前完成。只有已記錄在案的非促成部分可免於資本化。
安全港選擇(僅限涵蓋交易)在支付或發生該費用當年的原始稅表上附上聲明,說明買方選擇適用安全港,列明該宗交易,並顯示已扣除和已資本化的金額(Rev. Proc. 2011-29)。費用的 70% 視為並未促成交易;30% 須資本化。

推定規則適用於收購法規下的交易,安全港只適用於涵蓋交易。購買所有權權益而買方與目標公司並非關聯方的交易,適用無形資產法規,該法規沒有成功費規則,所以其費用按全部事實判斷(26 CFR 1.263(a)-4(e)(1))。僅把促成交易的工作與其他工作粗略劃分並不足夠;法規要求提供佐證記錄,例如工時記錄或逐項列明的發票。這項選擇不可撤銷,涵蓋該宗交易中所有以成功為條件的費用,且不屬於會計方法變更(Rev. Proc. 2011-29,第 4 節)。

交易完成後,資本化的費用計入資產的計稅基礎還是股票的計稅基礎?

在應稅交易中,資本化的交易費用計入買方所取得標的的計稅基礎:資產收購計入資產,股票收購計入股票(26 CFR 1.263(a)-5(g)(2)(i))。至於免稅重組,法規保留未定((g)(1) 段),所以這種情況需要專業人士根據事實判斷。

  • 資產收購。 這些費用會提高資產的成本。該成本按類別在各資產之間分攤,商譽和持續經營價值排在最後;若這些資產構成可附有商譽的營業,買賣雙方各須在 8594 表上申報分攤結果(8594 表填表說明)。計稅基礎用於計算折舊,以及日後出售時的損益(Publication 551)。分攤到商譽及類似無形資產的成本,一般按 15 年 攤銷(第 197 條);分攤到可折舊資產的成本,則隨這些資產的折舊處理。
  • 股票收購。 這些費用會提高股票的計稅基礎,出售股票時用它計算損益(Publication 551)。

在稅務上視為資產收購的股票收購,適用資產規則。購買營業一文說明何時屬於這種情況。

交易告吹,已資本化的費用可以扣除嗎?

一般可以,在買方放棄交易的年度作為損失,前提是事實支持。法規的範例說明,買方可依第 165 條,在放棄交易的年度收回已資本化的費用(範例 3 和 4)。第 165 條允許扣除當年實際發生的損失(第 165(a) 條)。該損失必須來自已結束、已完成的交易,並由該年度內可識別的事件所確定,且不得超過計稅基礎,在此即已資本化的費用(26 CFR 1.165-1)。

所以,放棄交易的日期及其證明,一般決定損失屬於哪一年。請保留終止交易的文件:終止函、董事會會議記錄,或給對方的書面通知。一宗不了了之的交易,日期較難確定。

獲得補償可能同時改變金額和年度。損失應減去已收到的補償。如果合約賦予追討費用的請求權,且有合理的追回前景,則可能獲得補償的部分,要等到能合理確定是否會獲付款時才算已發生(26 CFR 1.165-1(c)(4) 和 (d)(2))。請把補償條款,以及任何和解或免責文件,與終止記錄一併保存。

有四種情況可能改變結果:

  • 另一宗交易取代了它。 如果買方的兩宗交易不可能同時成立,被放棄的交易中已資本化的費用(本質上促成交易的工作,以及觸發日起的盡職調查),須加入完成的那宗交易的成本,而不是作為損失扣除;較早的盡職調查仍在本規則之外(26 CFR 1.263(a)-5(c)(8),範例 13,該範例從目標公司一方說明)。
  • 分手費或終止費。 如果兩宗交易互相排斥,為終止第一宗交易而支付的費用,與完成的那宗交易一併資本化(範例 13)。如果買方本可以兩宗都做,法規不要求將其資本化(範例 14);是否可以扣除以及何時扣除,取決於其他規則和事實。至於交易告吹時買方收到的款項如何處理,法規沒有規定,要看合約。
  • 研究過多個目標。 如果買方本可以購買其中任何一個或全部,則對被放棄目標所做的估值工作須資本化,並可在放棄該目標的年度收回(範例 4)。
  • 範例並未確定損失的性質。 範例只說「可以收回」,沒有說明損失屬普通損失還是資本損失,而資本損失只能依第 1211 條和第 1212 條允許的範圍扣除(第 165(f) 條)。這取決於事實。當終止的權利或義務涉及的財產對買方而言是資本資產(例如股票)時,第 1234A 條可使該損失成為資本損失。合夥企業的損失會轉給其合夥人。

盡職調查費用的會計處理是什麼,與稅表有何不同?

帳簿遵循美國公認會計原則(GAAP)的買方,在企業合併中把這些費用列為費用,而其稅表則將其資本化。在這種情況下,買方的尋找費、顧問、法律、會計、估值及其他專業費用,以及一般行政成本,均於發生時列為費用。發行債務或權益證券的成本是例外,適用 GAAP 的其他規定(FASB 第 141(R) 號公告第 59 段,即 2007 年文本,現已併入 FASB Topic 805,見聯邦儲備系統申報說明的介紹)。該準則不適用於購買不構成營業的資產(第 2 段);對這類資產,同一公告要求買方按成本入帳,成本一般包括交易成本(第 D4 和 D5 段),所以帳簿和稅表都資本化。一項購買是否構成營業,GAAP 與稅法的判斷可能不同。以稅務基礎記帳的帳簿則改按稅表處理。

這個差額就是帳面與稅務差異。為了理清它:

  1. 每宗交易建立一張明細表,每張發票按工作日期和類型編碼:觸發日前、觸發日後、一律資本化、成功費、融資、整合。
  2. 按帳簿本身的基礎記錄每筆費用。GAAP 帳簿把企業合併的交易費用於發生時列為費用,明細表則追蹤稅表須資本化的部分。稅務基礎帳簿只把必須資本化的費用,記在資產負債表科目中,例如「進行中的交易費用」,每個年末結轉。交割時,將其轉入所購資產的成本或股票投資;如果放棄交易,在放棄年度評估損失。融資、整合和開辦費用另行追蹤。
  3. 每年把帳簿與稅表對帳。只加回稅表尚未扣除的帳面費用,並減去帳面收入中沒有的稅務扣除,例如資本化成本的折舊或攤銷,以及放棄損失。使用 1120 表或 1065 表的 Schedule M-1,或在規定改用時使用 Schedule M-3(1120 表填表說明;1065 表填表說明)。

對採用權責發生制的買方,本規則下的費用於負債發生時視為已支付,但不得早於其發生的年度(26 CFR 1.263(a)-5(h))。

如果已提交的稅表扣除了本規則要求資本化的費用,補救方法可能是提交更正稅表或變更會計方法。IRS 將成功費的劃分方式視為一種會計方法(Rev. Proc. 2011-29,第 2.04 節),而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項目若沒有一貫的處理,就不算確立了方法(26 CFR 1.446-1(e)(2)(ii)(a))。適用哪一種,要看事實。

籌集資金的成本如何處理?

借款成本依其本身的規則資本化,不屬交易費用,即使貸款用於支付購買也一樣(26 CFR 1.263(a)-5(c)(1) 和範例 2)。發行股票的成本同樣須資本化,但法規沒有對應的排除規定,其處理方式保留未定,所以為籌資或支付購買而發行的股票,是否也算交易費用,要看事實(26 CFR 1.263(a)-5(a)(8) 和 (g)(3))。債務發行費用在可扣除時,按貸款期間扣除,如同降低了貸款的發行價格(26 CFR 1.446-5)。股權融資輪的法律費用,見定價輪融資的記帳。

賣方自己的交易費用適用另外的規則;見出售您的營業。

盡職調查費用由誰支付?

誰簽了委聘函,誰就要付這張發票,除非購買協議把它轉給對方;稅法並不規定誰付款。法規把代表某一方支付的款項視為該方的付款(26 CFR 1.263(a)-5(k)),所以買方替賣方或目標公司支付的發票,就本規則而言,視為對方的成本。但這不代表買方可以扣除:該筆付款可能反而屬於買方為購買營業而付的價款的一部分,如同買方在財產購買中同意代付賣方所欠金額的情形(Publication 551),要看協議和事實。付款前,請先寫明每張發票由誰負責。

如果我還沒有營業呢?

沒有營運中營業的買方,或購買與自身行業不同的營業的買方,為決定是否購買及購買哪個營業而支付的成本,一般視為開辦成本,須待營業開始後才能扣除或分期攤銷;收購而來的營業,在買方取得時即視為開始(第 195 條)。金額和選擇見開業前的開辦成本。

為購買某個特定營業而付出的成本則不同:估值、決定購買之後的盡職調查,以及起草協議,屬於資本性的收購成本,不是開辦成本(Rev. Rul. 99-23)。涵蓋交易則由後來的法規劃線。法規要求資本化的成本不能是開辦成本;法規不要求資本化的成本,例如觸發日之前的一般盡職調查,在符合第 195 條其他條件時可以是開辦成本(T.D. 9107 前言)。1999 年的裁決早於該法規,而決定追求某個特定目標,並不會改變觸發日。

如果最終沒有取得任何營業,第 195 條依其條文不給予扣除,因為扣除要隨營業的開始而產生。放棄某宗特定交易時已資本化的費用,按上文的損失規則,依同樣的事實處理。尋找失敗是否產生任何扣除,要看事實;關於搜尋基金(search fund),見搜尋基金指南。

舉例

以下舉例僅作說明,所有金額以美元計。

資產收購,盡職調查帳單內容混合

一家公司以應稅交易購買某營業的資產。假設 3 月 1 日是最早的觸發日:在此之前沒有排他性協議或類似書面溝通,也沒有董事會批准條款。顧問共開出 $50,000 的帳單:在 3 月 1 日簽署意向書之前的一般調查 $25,000,之後的法律盡職調查 $15,000,以及起草購買協議 $10,000。$15,000 因工作在觸發日之後而須資本化,$10,000 則無論日期都須資本化。因此有 $25,000 加入購買價格,分攤到所購資產並在 8594 表上申報。早期調查依法規不須資本化;買方接著要問,它屬於現有營業的普通費用,還是開辦成本。如果只有一張 $50,000 的發票,沒有按日期拆分,買方就無法證明哪部分是哪部分。

投資銀行的成功費

一家投資銀行在 $5,000,000 的涵蓋交易完成時獲付 $200,000。若依 Rev. Proc. 2011-29 作出選擇,買方把 70%($140,000)視為並未促成交易,把 30%($60,000)資本化,並將聲明附在支付或發生該費用當年的原始稅表上。若不作選擇,全部 $200,000 都須資本化,除非投資銀行在稅表到期日前完成的記錄,足以支持其中非促成交易的部分。

告吹的交易

一個帳簿遵循 GAAP 的買方計劃進行企業合併,所以帳簿把交易費用於發生時列為費用。它在第 1 年為促成交易的工作支付 $40,000,在第 2 年支付 $20,000,並在第 2 年 11 月放棄該交易。

已付款項帳簿(GAAP)稅表
第 1 年$40,000列為費用 $40,000資本化;不扣除
第 2 年$20,000列為費用 $20,000資本化;$60,000 的總額隨後可作為損失收回

帳簿在兩年間共顯示 $60,000 的費用。稅表在第 1 年沒有扣除,在第 2 年有 $60,000 的損失(前提是損失獲准且屬普通損失)。如果買方改在第 3 年 1 月終止交易,損失(如獲准)將落在第 3 年,所以終止函上的日期很重要。

公司稅務

提交前要先處理的交易費用?

如果同一張發票混有意向書之前和之後的工作、交易告吹,或已提交的稅表已扣除了交易成本,我們可以在您的帳目中設立交易帳戶,並準備反映這些內容的稅表。首次通話會了解您的情況和工作範圍。

  • 意向書、委聘函,以及每張與交易相關的發票,附日期。
  • 您的總帳,以及支付這些費用當年已提交的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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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的數字

項目數值來源
取得業務的微量成本上限,所有此類成本合計計算
不包括雇員薪酬和間接費用;超過上限時,所有金額均不屬於微量;佣金一律不符合;規例允許在已公佈指引中另定較高金額
$5,000eCFR:26 CFR 1.263(a)-5(d)(3)
核對日期
依安全港視為不促成受涵蓋交易的成功費比例
Rev. Proc. 2011-29 第 4.01(1) 節;在支付或發生費用年度的原稅表上附聲明作出選擇;就該交易不可撤銷
70%IRS:Rev. Proc. 2011-29
核對日期
依安全港須資本化的成功費比例
Rev. Proc. 2011-29 第 4.01(2) 節
30%IRS:Rev. Proc. 2011-29
核對日期
商譽及其他特定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間
自取得該無形資產當月起,在 15 年期間內平均攤銷
15 年美國法典:26 USC 197,商譽及某些其他無形資產的攤銷
核對日期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
Di Lu, CPA
Di Lu, CPA美國及加拿大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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