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把貨品直接寄給美國客戶的加拿大公司
- 面對同樣運送和報關問題的加拿大自僱賣家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關稅分類、報關程序、保證金和退稅申請
- 美國倉庫的存貨和州銷售稅規則
- 1120-F 表或 GST/HST 出口證明規則的詳細內容
小額豁免取消後,關稅由誰支付?
如果您承諾關稅已付的寄送方式,通常由您的公司承擔進口費用。如果客戶同意在收貨時付款,通常由客戶承擔。請核對結帳條款和承運人的帳單。美國已暫停低價免稅入境規則,即所謂的小額豁免(de minimis);CBP 表示,受影響的貨件須繳納適用的關稅、稅款和費用。具體費用仍取決於貨品和報關情況。
依美國海關法,進口商(importer of record)須就該次報關向海關負責,並通常依繳納規定,在報關時繳存預估關稅。被列為進口商的獨資經營者,須個人承擔這筆關稅。客戶承諾報銷,並不會改變報關單上登記的名字。請把結帳條款、報關單和報關行帳單放在一起核對。持牌的報關行可以處理關稅分類、USMCA 優惠申請、報關和保證金;即使暫停了小額豁免,符合資格的貨品仍可能享受優惠關稅待遇。
關稅和報關行費用,如何記入帳簿和 T2?
請按每筆費用所付的內容分類。為取得或進口仍持有待轉售的貨品而產生的關稅和報關行費用,一般計入存貨成本,待貨品售出後再轉入銷貨成本。為客戶訂單支付的出貨運費和報關服務,即使所有權在交貨時才轉移,也可能改為銷售或運送費用。不要僅因為包裹在途中仍屬公司所有,就把每項運送成本都歸入存貨。
在 T2 上,請透過公司的財務報表和 GIFI 申報這些成本。已售貨品所附的關稅,透過銷貨成本減少毛利;未售出貨品的關稅,則留在期末存貨中。Schedule 1 把會計收入調整為稅務上的淨收入;請不要把同一筆成本扣除兩次。請把報關單和報關行帳單與訂單核對一致,並把關稅與服務費分開。貨幣換算請參閱記錄美元銷售額及平台付款。
如果關稅日後被退還或免除,怎麼辦?
請先根據報關單和交貨協議,確認誰有權取得退款。如果公司收到退款或有權取得退款,在貨品尚未售出時,請沖減相關的存貨成本。如果該成本已列為費用,請在適當的期間記錄費用的回收或減少。CRA 的 GIFI 指南包含費用回收的類別。
請把報關單、付款和退款決定放在一起保存。美國法律規定,已確定的多繳關稅,CBP 須在結算或重新結算後 30 天 內退還。有爭議的關稅是否符合退稅資格,以及何時結算,仍不確定。僅有待決的申請,並不能確立應收款;隨著海關作出決定,請依公司的會計政策,評估如何確認,以及是否須提前調整 T2。
當進口商,就代表公司在美國經營業務嗎?
僅憑進口商身份,並不能確立美國所得稅意義上的營業活動,或稅收協定下的常設機構。海關身份回答的是誰為貨品報關並負責關稅;美國所得稅關心的,是公司在美國實際開展什麼業務活動。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看的是固定營業場所、某些有簽約權限的代理人,以及其他特定的活動。第 VII 條一般把美國聯邦稅對符合資格的加拿大居民營業利潤的課徵,限於歸屬於美國常設機構的利潤。稅收協定的優惠,還要求公司符合第 XXIX A 條的限制享受優惠條款。
這項聯邦的稅收協定測試,並不能決定州所得稅或特許經營稅。州的業務活動和申報問題另當別論;請參閱在美國的州註冊加拿大公司。
請檢視誰促成銷售、員工在哪裡工作,以及公司在美國是否有營業場所或代理人。IRS 認為,在美國持續、經常性的重大活動,與美國貿易或業務有關。如果事實處於邊緣,保護性的 1120-F 表,可以在 IRS 日後不同意時保住扣除額;請參閱加拿大公司何時須提交美國稅表。
所有權在美國轉移,會改變所得稅的結論嗎?
對於買來轉售的貨品,所有權在美國轉移給買方,可能使這筆銷售成為美國來源:依美國聯邦所得稅的來源認定,這筆銷售的利潤視為產生於美國。僅憑這一點,並不構成稅收協定下的常設機構,也不能決定美國稅或申報。IRS 的來源規則一般把購入存貨的銷售,認定在所有權轉移之處;IRS 也指出,實益擁有權和損失風險可能有影響。如果銷售是為在美國使用,且歸屬於賣方的美國辦事處或固定場所,即使所有權在別處轉移,也可能是美國來源。對於賣方自己生產的貨品,來源一般依生產活動而定。
請把銷售合約和實際交接情況放在一起看。關稅已付的寄送方式,說明的是誰處理進口費用,但不能單獨決定所有權問題。美國來源的銷售,可能使評估美國稅表或保護性申報更有必要,尤其是當公司在美國也有業務活動時。即使沒有美國常設機構,也請先記錄稅收協定立場,再假定無須申報。詳細的測試,請見美國稅表指南。
賣方需要 EIN 或海關進口商號碼嗎?
海關進口商號碼和 IRS 的雇主識別號碼(EIN)用途不同。依 19 CFR 24.5,首次正式報關或某些海關服務,須提交 5106 表。如已有 EIN,表格使用已分配的 EIN;既沒有 EIN 也沒有社會安全號碼時,海關可以分配進口商識別號碼。因此,成為進口商本身,並不能證明所得稅上需要 EIN。
如果公司提交 1120-F 表,而尚無 EIN,就必須申請(IRS 說明)。請與報關行確認報關使用的身份。海關號碼並不能決定美國稅表的申報問題。
關稅已付的寄送方式,會改變 GST/HST 零稅率嗎?
關稅已付的寄送方式,本身並不會取消 GST/HST 零稅率。加拿大供應商把貨品寄往加拿大境外的地址,在符合出口條件並保留充分的運送證明時,一般可以對這筆銷售適用零稅率(CRA 出口備忘錄)。美國的關稅帳單,不能取代出口證明。請把客戶訂單、承運人記錄和海關文件,與這筆銷售對應起來;證明規則請參閱向美國客戶收取 GST/HST。
範例
賣方改為關稅已付的寄送方式
示例:一家加拿大公司寄出 US$200,000 的包裹,並支付 US$20,000 的美國關稅。假設公司在進口期間擁有這些貨品,之後再交貨,且年末前全部售出。公司把關稅與相關貨品一併記入銷貨成本,並先換算為加拿大元入帳。只要公司保留出口證明,這些銷售仍可適用 GST/HST 零稅率。僅憑選擇關稅已付,並不能決定公司在美國的所得稅申報狀況。
所有權在俄亥俄州轉移
示例:一家公司在加拿大買進貨品用於轉售,並進口這些貨品,合約規定所有權在俄亥俄州轉移給買方。這筆銷售可能是美國來源。公司要核對在美國的業務活動和稅收協定立場,再考慮是否提交保護性的 1120-F 表。如果貨品是公司自己生產的,生產地點也有影響。
客戶在收貨時付款
示例:一家加拿大公司以 US$100 出售一個包裹,美國買方在包裹抵達時,向承運人支付關稅帳單。公司記錄自己的銷售和自己的運費;不會把買方的關稅記為自己的費用。這種付款安排改變的是客戶的體驗,不會改變公司在美國的業務活動或所有權轉移的地點。
您的情況不同嗎?
- 貨品放在美國的倉庫:存貨和當地的活動可能改變分析;請參閱在美國有庫存的加拿大賣家。
- 您需要決定美國公司稅表的申報:請參閱加拿大公司的美國稅表。事實不確定時,保護性稅表可能很重要。
- 您向美國多個州銷售:銷售稅另有規則;請參閱外國賣家與美國銷售稅。
- 您沒有出口證明:請參閱對美國客戶銷售的 GST/HST。
- 您以獨資經營者的身份銷售:請在加拿大的 T2125 表上,採用同樣的存貨與運送費用區分;未售出的貨品留在期末存貨中。任何美國所得稅表都屬於個人稅表。
- 您的合約、報關單和稅務狀況各指向不同的方向:請連同報關行對帳單和年末存貨記錄一併收集,用於跨境稅務審查。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確認多繳關稅應退還後的支付期間 海關最終核定或重新核定關稅,確認須退還多繳的預存關稅後起算;這並不決定有爭議的退還申請何時能解決 | 30 天 | 《美國法典》:19 USC 1505(b),關稅及費用的繳付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Federal Register:繼續暫停免稅小額豁免待遇
- CBP:暫停免稅小額豁免待遇
- 《美國法典》:19 USC 1484,貨物報關
- 《美國法典》:19 USC 1505,關稅和費用的繳納
- CRA:一般財務資訊編碼(GIFI)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
- CRA:存貨及銷貨成本
- 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第 V 條及第 VII 條
- IRS:有效關聯收入
- IRS:Publication 519
- 《美國法典》:26 USC 865(e)(2),透過美國辦事處進行的銷售
- eCFR:19 CFR 24.5,申報識別號碼
- CBP: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
- CRA:出口-有形動產
- IRS:1120-F 表說明
- 紐約州:公司稅改革常見問題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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