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向多个州或多个地方税区的客户发货的卖家
- 开票软件只按一个税率收税的卖家,例如按卖家自己所在地址的税率
- 发现发票按错地址计税,需要更正的卖家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哪些州要求卖家代收(经济关联和门槛)
- 某项商品、软件或服务是否应税
- 向客户补收过去发票漏收的税款,以及补缴过去期间的税款
- 申报纳税,以及这里所列三个州以外各州的按卖方所在地规则
- 在某个具体的会计或网店平台里设置税率来源
我该按自己的销售税率收税,还是按客户当地的税率?
每一笔销售都按所在州的税率归属规则给出的税率收税,而不是所有发票用同一个税率。税率归属规则(sourcing rule)规定一笔销售按哪个地址课税,各州各自制定,所以没有全国统一的答案。按目的地确定税率的州,用客户的收货地址。按卖方确定税率的州,用卖家所在地。销售税登记只对一个州有效;它不会让您自己地址的税率,成为对每位客户都正确的税率。
| 州 | 卖家位于该州 | 卖家从外州发货 |
|---|---|---|
| 纽约州 | 收货地址决定税率 | 收货地址决定税率 |
| 得克萨斯州 | 地方销售税按营业地点或收货地址,视订单类型而定(见下表) | 按收货地址缴地方使用税;远程卖家可以使用一个统一的地方税率 |
| 加州 | 在卖家所在地缴特别区销售税,但发往特别区以外、在当地使用的货物除外 | 如果卖家在该特别区从事经营,则在收货地址缴特别区使用税 |
以下情况会让问题变复杂:
- 涉及多个州。每个州按自己的规则确定税率归属。
- 地方层级。在同一个州内,两位客户可能因为市、县和特别区各自加税,而适用不同的税率。
- 软件对许多发票只按一个税率收税。有的客户多付了,有的少付了,已经提交的申报表金额也不对。例如在加州,一张发票多收,不能抵销另一张发票少收(见下文)。每张发票都要对照所在州的规则逐一检查。
请准备:每张发票的导出文件,含收货地址、已收税款和日期;您登记所在的州;已提交的申报表;以及您的开票或网店软件中的税务设置。
按卖方所在地和按目的地确定税率,分别是什么意思?
按目的地确定税率,是在客户收货的地方课税。按卖方所在地确定税率,是在卖家所在地课税。有些州两种方式混用。在这里列出的三个州中,纽约州是按目的地。得克萨斯州的地方销售税,对在得克萨斯州设有营业地点的卖家,是按卖方所在地,收货地址的地方使用税税率较高时,另加地方使用税。加州的特别区税,在卖家于当地从事经营时,按收货地址。
使用税是销售税的配套税种:买方在某地首次存放或使用的货物,如果该销售没有按当地税率课税,买方就要缴使用税;必须代收的卖家,像销售税一样把它加到发票上(特别区税)。
成员州遵循的《简化销售及使用税协议》规定:货物的销售,如果买方在卖家所在地收货,就归属于卖家所在地,否则归属于买方收货的地方,包括卖家知道的送货指示。货运公司替买方保管货物,不算买方收货。有地方税的成员州,在符合条件时,可以把州内销售归属于卖家收到订单的地方(《简化销售及使用税协议》第 310、310.1 和 311 条)。
纽约州、得克萨斯州和加州都不是该协议的成员(简化销售税管理委员会)。协议之外的州自行制定规则,包括本文没有列出的按卖方所在地规则。在断定用哪种方式之前,请先读您所在州税务部门的指引。
纽约州怎样确定送货销售的税率?
纽约州是按目的地的州:交货地点,或卖家把占有权转移给买方的地点,决定税率(纽约州税务局)。合计税率是 4% 的州税率,加上市、县或学区征收的任何地方税率。在大都会通勤交通区(包括纽约市和附近七个县)的应税销售,另加 0.375%(TB-ST-825)。
- 发运的货物适用交货地的税率,所以寄到客户家,就用该住址的税率。
- 在店内取走的货物适用店铺的税率,即使买方在另一个县使用(TB-ST-825)。
- 服务适用服务提供地的税率,或接受服务的财产交付地的税率(TB-ST-825)。
- 送到纽约州以外的销售免征纽约州税(纽约州税务局)。
在得克萨斯州设有营业地点的卖家,与从外州发货的卖家,得克萨斯州如何处理地方税?
得克萨斯州把地方税归属于卖家的营业地点或收货地址,取决于订单在哪里接收和履行。得克萨斯州收取 6.25% 的州税,加上上限为 2% 的地方税,所以卖家最多可以收 8.25%(第 94-105 号出版物)。
一般来说,地方销售税按卖家的营业地点,地方使用税按客户存放或使用物品的地点。审计长对营业地点的定义是:为销售应税物品而经营的地点,销售人员在一个日历年度内,从员工、承包商和关联方以外的客户那里收到三份或更多订单。网站、服务器或域名不算。只负责发货的仓库不算,除非符合这个测试。
下表依据 2022 年 4 月的第 94-105 号出版物。根据一项双方同意的临时禁令,在法院挑战期间,审计长不执行把销售人员未接收的订单视为在营业地点以外接收的那项规定。该出版物没有说明这项禁令是否仍然有效,所以对于没有销售人员经手的订单,例如网站结账,在依赖中间四行之前,请向审计长确认。
| 订单的情形 | 应收的地方税 |
|---|---|
| 在得克萨斯州营业地点当面下单 | 收货地的地方销售税 |
| 在得克萨斯州营业地点收到,不是当面下单,并从营业地点发货 | 发货地的地方销售税 |
| 在得克萨斯州营业地点收到,不是当面下单,并从不是营业地点的地点发货 | 收货地的地方销售税 |
| 在得克萨斯州营业地点以外收到,并从营业地点发货 | 发货地的地方销售税 |
| 在营业地点以外收到,并从得克萨斯州内不是营业地点的地点发货 | 收货地点的地方销售税 |
| 在得克萨斯州营业地点以外收到,且不在得克萨斯州内发货(外州卖家发货到得克萨斯州) | 收货地点的地方使用税 |
销售归属于得克萨斯州某地点时,如果收货地点的地方税率比该地点更高,卖家还要代收地方使用税,但只限于完整税率仍在 2% 上限之内的使用税;不能只收一部分来凑满上限。符合条件的使用税,按以下顺序适用:市、县、特别用途区、交通管理局。对于已经代收了地方销售税的类型,卖家不能再代收同类的地方使用税(第 94-105 号出版物)。
发货到得克萨斯州的远程卖家要收什么税?统一的地方税率是什么?
远程卖家要代收得克萨斯州使用税,加上订单发货或送达地的地方使用税;也可以选择在本页税务年度内使用一个统一的地方税率 1.75%(得克萨斯州审计长:远程卖家)。远程卖家是指在得克萨斯州只有远程招揽活动(例如网站、电话或目录)的外州卖家。统一税率省去了查询地址的工作,但可能比收货地的税率高,也可能低。
谁必须代收(过去十二个月在得克萨斯州的收入低于 $500,000 的远程卖家不必代收)、从什么时候开始代收、谁可以使用统一税率以及如何选择,请见外州卖家的得克萨斯州销售税。
我发货到加州的特别区,加州怎么处理特别区税?
卖家在某特别区从事经营时,加州在收货地址加收特别区使用税。全州基本税率是 7.25%,大多数地区在此之上另加特别区税(CDTFA 税率信息)。
- 卖家位于某特别区。其销售适用特别区销售税,但按销售合同发往特别区以外、在当地使用的货物除外(第 44 号出版物,销售地点)。
- 发货到另一个特别区。这笔发货一般不适用卖家自己所在特别区的销售税。如果卖家在目的地特别区从事经营,就必须代收该特别区的使用税(跨特别区销售)。
- 从事经营。超过加州远程卖家门槛的卖家,在每一个征收特别区税的特别区都算从事经营。在某特别区设有办公室、仓库、库存货物或代表的卖家,在该特别区也算从事经营。门槛以及哪些计入门槛,请见外州卖家的加州销售税(特别区税)。
- 在加州有库存。如果库存是外州卖家在加州唯一的经营联系,该卖家被视为加州零售商,销售归属于货物的发出地。如果发出地在某特别区,可能适用特别区销售税(销售地点)。
- 用哪个税率。使用货物送达地的税率,而不是对所有加州销售使用同一个税率。CDTFA 不接受单一税率或平均税率,高于实际税率的税率会产生多收税款偿付(特别区税)。
- 买方声明。对于送到买方主要住所或营业地址(在该特别区以外)的货物,如果卖家善意接受符合第 1823.4 号条例的签字声明,就不必代收该特别区的使用税(跨特别区销售)。
- 卖家没有在该特别区从事经营。卖家仍要按全州税率申报并缴税。买方一般要申报并缴纳加州特别区使用税。如果卖家在发票上单独列出这笔税款并申报,也可以出于方便代收(特别区税;跨特别区销售)。
怎样查到某个地址的准确税率?
请在州政府自己的工具里查完整的街道地址,不要只用邮政编码。使用该州规则所指的地址:按目的地的销售用收货地址,得克萨斯州按卖方所在地的销售用营业地点或履行订单的地点(只查收货地址,并不能为每一笔订单得出正确的得克萨斯州税率)。各州的工具会返回该地址的税率和征税辖区。
| 州 | 官方查询工具 | 注意事项 |
|---|---|---|
| 纽约州 | 税率页面上的按地址查询辖区和税率(Jurisdiction/Rate Lookup By Address) | 返回合计税率和辖区代码 |
| 得克萨斯州 | 销售税税率定位器 | 征税边界与邮政编码不一致 |
| 加州 | 按地址查询税率 | 市特别区税只适用于市界以内,同一地点还可能有不止一种特别区税(特别区税) |
税率按公布的生效日期变化,所以上一季度正确的税率,现在不一定正确(CDTFA)。
怎样让开票软件按收货地址的税率收税?
打开软件的税务设置,找到税率来源。平台怎样设置税率,是它自己的设置,所以具体步骤请看它的帮助页面。它必须遵循各州的税率归属规则,这些规则可能使用收货地址、订单接收或履行的地点,或者卖家选择的统一税率。请检查四件事:
- 对按目的地的销售,它使用客户的收货地址,而不是您自己的地址或客户的账单地址。对按卖方所在地或混合方式的销售,例如在得克萨斯州设有营业地点的卖家,它使用该州所指的卖家所在地,再加上任何目的地使用税。
- 它使用完整的街道地址,而不只是邮政编码。
- 收货地址栏为空时,它不会改用您自己的地址。
- 没有任何客户记录带有固定税率或免税设置,覆盖了按地址得出的税率,除非是有意设置的。
请用您销售所涉及的每个州的样本地址进行测试,包括一笔收货地址与账单地址不同的订单。把结果与该州的查询结果比较(得克萨斯州远程卖家如果选择了统一税率,则与统一税率比较),并保存每张发票使用的辖区和税率。
我的登记涵盖哪些销售?在没有登记的地方,我要代收吗?
登记让您可以对归属于发证州的销售代收税款。它不决定对另一个州的客户收多少税,也不说明您是否必须在那里登记。纽约州授权证书(Certificate of Authority)赋予您代收纽约州税款的权利(TB-ST-360)。因为纽约州对送到州外的销售免税(纽约州税务局),所以送到外州客户的货物,一般不适用纽约州税。买方在哪里取得占有,是判断的一部分。
该卖家是否必须在客户所在的州代收,是另一个问题。远程卖家一般是指在某州没有实体经营联系、向该州送货销售的卖家,向该州的销售达到门槛时就必须登记。卖家也可以选择提前登记(简化销售税管理委员会)。哪些州适用于您,请见什么时候必须代收销售税和各州门槛清单。
对软件卖家来说,产品是否应税,以及用户分布在多个地方的订阅按哪个地点计税,请见软件与 SaaS 的销售税。
我按自己地址的税率给发票计税了:多收的税款怎么更正?
高于正确税率多收的税款,一般要退还给付款的客户,然后卖家再向州政府追回已汇缴的款项。加州明确说明,卖家不能留下多收的税款。纽约州的抵减,涵盖已代收并已退还给客户的税款;得克萨斯州的退税材料包括客户已获退款的证明。在某个州,卖家是否必须退款给客户,取决于该州的规则。
- 整理发票。按收货州和辖区分组,从账簿里的按收货州报表开始(按州追踪销售额)。把所收税率与发票日期当天每个地址的正确税率比较。
- 多收和少收分开处理。不要假设一个能抵销另一个;在该州的规则另有规定之前,每张发票单独处理。加州只允许把卖家没有退还的多收偿付款,抵销同一笔交易所欠的税款(第 1700 号条例)。
- 把多收的税款退还给付款的客户。在加州,多收偿付款包括按高于法律规定的税率计算的税款。尚未缴给州政府的多收部分,必须退还客户或缴给州政府,否则 CDTFA 会对卖家作出核定。收据、已兑现的支票,或显示已抵减的账簿,都是已退款的证据(第 1700 号条例;特别区税;CDTFA-5033)。
- 向州政府追回您已汇缴的款项。各州的途径不同(见下表)。在加州,客户不能向州政府申请退还多收的税款;由卖家提交申请,再把款项退还给客户(CDTFA-1149-A)。
- 修正税率来源,在下一张发票开出之前完成,并用各州的地址测试。
| 州 | 卖家如何追回错误汇缴的税款 | 时限 |
|---|---|---|
| 纽约州 | 对多缴的、或已代收后退还给客户的税款,在销售税申报表上抵减。无法归入具体辖区的抵减,作为退税申请,用 AU-11 表提交(TB-ST-810) | 自提交税表之日起 3 年,或自缴款之日起 2 年,以较晚者为准。退税申请适用同样的期限(TB-ST-350) |
| 得克萨斯州 | 持许可证的卖家用 00-957 表提出退税申请。证明材料可以包括客户已获退款的证明,以及收到税款的地方辖区(得克萨斯州审计长) | 一般为 4 年 |
| 加州 | 由卖家提出退税申请(CDTFA-1149-A) | 一般为 多缴税款的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最后一天起三年,与多缴之日起六个月,两者中较晚者(第 117 号出版物) |
错误汇缴的税款流向了具体的地方辖区,所以申请需要写明每张发票对应的正确辖区。如何把这些申请与已提交的申报表对应,请见提交销售税申报表。
如果我少收了税:差额谁来承担?
各州不同。在纽约州、得克萨斯州,以及加州的特别区税,必须代收的卖家,仍然要对本应代收的税款负责。客户自己的义务以及任何减免,取决于各州。
- 纽约州。除《税法》第 1137 条另有规定外,必须代收税款的人,对所征收、已代收或应当代收的税款负个人责任。同一条规定,卖家对不缴税的客户享有的权利,与税款是价格的一部分时相同(《税法》第 1133 条)。没有向卖家付税的客户,直接向税务局缴纳该税款(第 1133(b) 款)。没有实体经营联系的卖家,因纽约州的远程卖家规则而登记,并且善意地按不正确的地方税率代收并汇缴了税款,其在要求登记之后头四个季度期间的销售,要补缴多出的地方税,但不加收罚款和利息(2019 年法律,第 39 章 J 部分第 3 节;TSB-M-19(4)S)。
- 得克萨斯州。卖家负责代收并缴纳正确的金额;没有这样做的,可能要补缴税款,另加罚款和利息(代收常见问题)。客户也必须直接缴纳卖家没有代收的任何地方税(第 94-105 号出版物);这不会免除卖家的义务。
- 加州。在某特别区从事经营的卖家,必须代收该特别区的使用税,如果收取的低于实际税率,仍然要对应缴的全部特别区税负责,而不只是已代收的金额(特别区税)。卖家没有在当地从事经营的,一般由买方申报并缴纳(跨特别区销售)。
企业如果不是独资经营,企业背后的人也可能要负税款责任。在纽约州,必须代收税款的人包括合伙人和 LLC 成员,以及有义务代表企业行事的高管、董事、经理和员工(《税法》第 1131 条)。该州一般有 提交申报表后三年;未提交申报表的,随时 的时间补征税款(《税法》第 1147 条)。得克萨斯州和加州的规则及其期限,请见提交销售税申报表。
其他州不同,而且过去发票上的短收还会带来更多问题:现在还能不能向客户补收,以及哪些期间有风险。这些问题请见没有收销售税就开出的发票和补缴未代收的销售税。
示例
这些示例仅为示意,使用美元。税率是取整的假设值,不是当前税率。
纽约州一家网店向两个地址发货
一家在纽约州登记的网店,向布法罗的客户发出 $1,500 的货物,向曼哈顿的客户发出 $1,500 的货物。纽约州按交货地点,所以每张发票按各自地址的合计税率计税:州税率、当地的地方税率,以及适用时的通勤交通区税率。假设查询结果是布法罗 8.75%,曼哈顿 8.875%。税额分别是 $131.25 和 $133.13。把两张发票都按其中一个地址的税率收税,至少有一张是错的。
俄勒冈州一家卖家向得克萨斯州发货
俄勒冈州一家卖家持有得克萨斯州许可证,在得克萨斯州没有经营联系,过去十二个月在得克萨斯州的销售额是 $600,000,超过得克萨斯州 $500,000 的安全港。一笔发往得克萨斯州地址、地方税率为 1.5% 的 $2,000 应税订单,它代收 $125 的州税加 $30 的地方税,合计 $155。如果它选择了 1.75% 的统一地方税率,则代收 $125 加 $35,合计 $160。
按本地税率计税的软件
一家软件卖家把 300 张发票,合计 $90,000,都按 8% 计税,这是它自己所在地址的税率。假设产品在所涉及的每个州都应税。按收货地址检查后发现:
| 分组 | 发票 | 销售额 | 正确税率 | 结果 |
|---|---|---|---|---|
| 税率正确 | 100 | $30,000 | 8% | 无需更改 |
| 多收 | 120 | $36,000 | 6% | 多收 $720 |
| 少收 | 80 | $24,000 | 9% | 少收 $240 |
$720 退还给 120 位客户,并通过各州的途径追回。$240 可能由卖家承担,视州而定。例如加州只允许把没有退还的多收税款,抵销同一笔交易所欠的税款,所以那里的 $720 不能抵销 $240。每个州分别核查,逐张发票处理。
您的情况不同?
- 您的软件把一批发票都按您自己地址的税率计税,涉及不止一个州,有些客户多付了,有些少付了:每张发票都需要按州核查,以决定退还或补收什么、如何更正已提交的申报表,以及如何修正税率来源。请找发票复核和更正的记账协助。
- 您在应该代收的州从未代收:请见补缴未代收的销售税。
- 发票开错了税或没有收税,您想知道现在该补收多少:请见没有收销售税就开出的发票。
- 您的应付销售税与申报表对不上:请见应付销售税与申报表不符。
- 您不知道必须在哪些州代收:请先看什么时候必须代收销售税和各州门槛。
- 您从其他州发货到得克萨斯州:请见外州卖家的得克萨斯州销售税。
- 您从加拿大或其他国家向美国各州销售:请见美国境外卖家的美国销售税。
- 您在多个州申报,或有平台替您代收部分订单的税款:请见提交销售税申报表。
- 您的网店平台负责设置税率:请见网店该开启哪些州的销售税。
- 您销售软件或订阅:请见软件与 SaaS 的销售税。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纽约州销售税税率 州税率;综合税率须加上送货地点的地方税率,适用时还要加上通勤区税率 | 4% | 纽约州税务局:销售税税率、附加销售税及费用(TB-ST-825)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通勤区(MCTD)附加销售税税率 适用于送达纽约市以及达切斯县、拿骚县、奥兰治县、普特南县、洛克兰县、萨福克县和韦斯特切斯特县的应税销售;公告中写作 3/8% | 0.375% | 纽约州税务局:销售税税率、附加销售税及费用(TB-ST-825)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州级销售税及使用税税率 州税率;合资格数据中心证明本身不免除地方税。 | 6.25%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地方销售税及使用税征收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地方销售税及使用税合计上限 地方合计最高税率;实际交易适用的税率可能较低。 | 2%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地方销售税及使用税征收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州级及地方销售税和使用税合计最高税率 州税率加地方合计最高税率。 | 8.25%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地方销售税及使用税征收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远程卖家统一地方使用税率 可选的统一地方税率,用于代替各送货地址的地方使用税;根据审计长在《得克萨斯州公报》上的认证(2025 年 12 月 12 日提交),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有效;依据《税法》第 151.0595 条,按截至 2025 年 8 月的州财政年度平均地方税率确定;得克萨斯州本地的卖家或平台提供方不适用 | 1.75% 纳税年度 2026 | 《得克萨斯州公报》:2026 年远程卖家统一地方使用税率认证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远程卖家使用税安全港 前十二个日历月的得克萨斯州收入总额低于此金额的远程卖家,无需根据远程卖家规则取得税务许可或代收得克萨斯州使用税 | $500,000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远程卖家 核对日期 |
| 加州全州销售税及使用税基本税率 区级税可提高适用税率。 | 7.25% | 加州税费管理局(CDTFA):加州销售税及使用税税率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申请销售税多缴部分抵免或退税的截止期限 《税法》第 1139(c) 条。税务公告 ST-810 把三年自税表截止日起算。适用于抵免,例如退还给后来提供了免税证明的客户的税款。 | 自提交税表之日起 3 年,或自缴款之日起 2 年,以较晚者为准 | 《纽约州税法》:第 1139 条,退税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销售税退款申请期限 一般自税款到期应缴之日起;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后,期间即中止;延期协议或已完成的审计可延长该期间 | 4 年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销售税退税 核对日期 |
| 加州销售及使用税退款申请期限 适用于非按年度申报的申报人。年度申报人自其申报年度之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起算;最终裁定后的六个月也可能适用,与 CDTFA 约定的豁免可延长该期限。第 117 号出版物称其较简短的摘要非常概括。只有零售商可以申请退还向买方收取的销售税 | 多缴税款的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最后一天起三年,与多缴之日起六个月,两者中较晚者 | 《加州税务法典》第 6902 条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销售税核定期限 《税法》第 1147(b) 条;申报表属故意虚假或欺诈的,期限更长或没有限制 | 提交申报表后三年;未提交申报表的,随时 | 《纽约州税法》第 1147 条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纽约州税务局:查询销售税税率
- 纽约州税务局:销售税税率、附加销售税及费用(TB-ST-825)
- 纽约州税务局:如何登记纽约州销售税(TB-ST-360)
- 纽约州税务局:销售税抵减(TB-ST-810)
- 纽约州税务局:如何申请销售及使用税退税(TB-ST-350)
- 纽约州税务局:申请销售税抵减和退税
- 纽约州税务局:TSB-M-19(4)S,对无实体经营联系的企业的登记要求
- 《纽约州税法》第 1133 条:税款的责任
- 《纽约州税法》第 1131 条:必须代收税款的人
- 《纽约州税法》第 1147 条:补征税款的核定
- 纽约州 2019 年法律,第 39 章 J 部分第 3 节(S6615):地方税率错误的减免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销售税代收常见问题
- 加州《税收与征税法典》第 6902 条:退税申请的时效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第 94-105 号出版物,地方销售及使用税的代收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远程卖家
- 得克萨斯州审计长:销售税退税
- 加州 CDTFA:第 44 号出版物,销售地点
- 加州 CDTFA:第 44 号出版物,跨特别区销售
- 加州 CDTFA:第 44 号出版物,特别区税
- 加州 CDTFA:市和县销售及使用税税率信息
- 加州 CDTFA:第 1700 号条例,销售税的偿付
- 加州 CDTFA:收到的信函或通知(多收税款偿付信函,CDTFA-5033)
- 加州 CDTFA:CDTFA-1149-A 表,客户关于多收销售税偿付的信函
- 加州 CDTFA:第 117 号出版物,提交退税申请
- 《简化销售及使用税协议》第 310、310.1 和 311 条
- 简化销售税管理委员会:各州信息
- 简化销售税管理委员会:远程卖家的州指引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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