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魁北克以外、向至少一名雇員支付工資的加拿大企業
- 為一次發薪和 CRA 匯繳記帳的所有者和記帳員
- 工資負債與 CRA 工資帳戶或 T4 合計數對不上的企業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開設工資帳戶、發放工資並向 CRA 繳款
- 匯繳逾期或漏繳、罰款,以及 CRA 的工資審查
- 魁北克的源頭扣繳款項和雇主供款
- 以股息代替薪金,以及在 T4 與 T4A 之間選擇
- 美國企業的工資處理
加拿大的工資分錄包含哪些內容?
每次發放工資要記兩筆分錄。第 1 筆是雇員的工資:總工資記為費用,從中扣出的 CPP、EI 和所得稅是欠 CRA 的款項。第 2 筆是雇主自己負擔的 CPP 和 EI:同樣記為費用,也是另一筆欠款。CRA 指出,雇主須從工資中計算並扣除 CPP 供款、EI 保費和所得稅,同時還要計算自己負擔的 CPP 和 EI。
兩條規則能讓帳目保持準確:
- 從雇員工資中預扣的款項是負債,不是費用。工資費用已經包含了這些款項。
- 雇主負擔部分是費用,在匯繳之前也是負債。
應付款是已發生但尚未支付的欠款。在下面的表格中,借方是左欄,貸方是右欄。
發薪日從銀行流出的只有淨工資。向 CRA 的付款在之後一次匯繳。
CRA 指出,您扣下的每一筆款項都是為政府代管的信託款項。如果公司沒有匯繳,當時在任的董事可能與公司一起承擔個人責任(《所得稅法》第 227.1 條;CPP 和 EI 適用同樣的規則),而且追討董事責任的行動,不能在超過 董事最後一次卸任董事後兩年 之後才開始。請參閱工資逾期匯繳。
遇到以下情況,發薪就不簡單了:這是您第一次發薪;工資應付款與 CRA 帳戶顯示的不一致;會計師要求在做 T2 稅表之前,先把工資與匯繳款項和 T4 核對;有一次匯繳漏繳;有雇員在魁北克工作;或者唯一的雇員是所有者本人。如果帳目與 CRA 的記錄不一致,再多記一次發薪也解決不了問題:必須從發薪記錄開始,逐期追查到 CRA 帳戶。請準備好每次發薪的工資單或工資登記表、匯繳收據或銀行扣款記錄、CRA 的工資對帳單,以及 T4 憑證和匯總表。
雇主要另外負擔哪些 CPP 和 EI?
雇主負擔的 CPP 與從雇員工資扣除的 CPP 相同,EI 則是雇員 EI 保費的 1.4 倍。《雇主指南》指出,雇主須負擔與所扣 CPP 相等的金額,以及所扣 EI 保費的 1.4 倍;如果有短期傷病計劃,EI 的倍數可以更低。EI 頁面指出,雇員和雇主兩部分的合計金額須一併匯繳。
| 魁北克以外 | 雇員 | 雇主 |
|---|---|---|
| 高於 $3,500.00 基本豁免額、至 $74,600.00 為止的收入,適用的 CPP 費率 | 5.95% | 5.95% |
| CPP 年度上限 | $4,230.45 | $4,230.45 |
| 介於 $74,600.00 與 $85,000.00 之間的收入,適用的 CPP2 費率 | 4% | 4% |
| CPP2 年度上限 | $416 | $416 |
| 至 $68,900 為止的可保收入,適用的 EI 費率 | 1.63% | 雇員保費的 140% |
| EI 年度上限 | $1,123.07 | $1,572.30 |
資料來源:CPP、CPP2 和 EI。全年扣除額達到年度上限後,當年即停止扣除。
並非每位雇員都有以上全部各項。依照《雇主指南》,以下雇員不扣 CPP:未滿 18 歲;滿 70 歲當月之後;65 至 69 歲且已向您提交 CPT30 表;或者按 CPP 規定被視為殘疾。控制公司超過 40% 有表決權股份的人不屬於可保僱傭,關聯人士的工作也可能不屬於可保僱傭(《就業保險法》第 5 條),因此不扣 EI。這類人員的分錄中,請略去相應的各項。所有者本人的工資,請參閱僅所有者一人的工資處理;配偶或子女的工資,請參閱支付家庭成員工資。
一次發薪的工資分錄是什麼樣子?
淨工資等於總工資減去這三項預扣款,以及工資單上的其他扣款,例如福利保費、工會會費或被法院判令扣押的款項。此表只列出 CRA 匯繳涵蓋的三項;其他每項扣款應各自設一個應付款科目,在付給第三方時再沖銷。假期工資屬於總工資的一部分。科目名稱屬於記帳慣例;重點是 CPP、EI 和所得稅各有自己的應付款科目,這樣每個科目才能對應 CRA T4 匯總表上的一行。
| 分錄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1. 雇員工資 | 工資及薪金費用 | 總工資 | |
| 應付 CPP | 雇員 CPP | ||
| 應付 EI | 雇員 EI | ||
| 應付所得稅 | 預扣所得稅 | ||
| 銀行 | 淨工資 | ||
| 2. 雇主負擔部分 | 雇主 CPP 費用 | 雇主 CPP | |
| 雇主 EI 費用 | 雇主 EI | ||
| 應付 CPP | 雇主 CPP | ||
| 應付 EI | 雇主 EI |
如果工資軟體替您自動入帳,它使用的是您為它對應設定的科目。第一次發薪之前,請對照上表檢查這些設定。切勿再為雇員的預扣款重複借記費用。
向 CRA 匯繳該如何記帳?
把匯繳記為對應付款的付款:借記應付 CPP、應付 EI 和應付所得稅,貸記銀行。這裡不再記費用,因為兩項費用在發薪時就已經入帳。
如果由工資服務公司從您的銀行帳戶中扣出工資和要付給 CRA 的款項,請依該公司的發薪報告入帳,而不是依銀行對帳單上的各行。銀行付給該公司的扣款,不能證明已經付給 CRA;請在 CRA 帳戶中確認付款。
一筆付款涵蓋雙方負擔部分加上預扣的所得稅。在 PD7A 繳款單上,付款金額是 CPP 和 EI 的合計(雇主和雇員兩部分)加上所得稅。CRA 按付款方式確定付款日期: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付款,以銀行將款項記入 CRA 的日期為準;在銀行櫃檯付款,以繳款單上蓋的日期為準;郵寄付款,以 CRA 收到款項的日期為準。請按銀行付款日期為分錄標注日期,再與 CRA 的入帳記錄對照,兩者可能相差幾天。
以下三類款項不要記入工資應付款:
- 利息和罰款。請記入各自的科目;參閱 CRA 重新評稅和罰款。
- 為 CRA 評稅而付的款項。CRA 指出,這類款項應與源頭扣繳款項分開。
- 匯繳錯誤。依照《雇主指南》,少繳的部分要盡快補繳;如果多繳,下次匯繳時扣減多繳的金額。多繳會使應付款科目出現借方餘額,直到下一次較少的匯繳為止。
如何開設工資帳戶並付款,請參閱發放工資。
PD7A 是什麼?可以用會計軟體產生嗎?
PD7A 是 CRA 針對當期源頭扣繳款項發出的帳戶對帳單,附有匯繳繳款單。它是 CRA 的文件,不是會計軟體或工資軟體產生的報表。CRA 將它列為常規匯繳者和季度匯繳者使用的表格,加速匯繳者使用 PD7A(TM)。
依照《雇主指南》,對帳單部分載有帳戶號碼、簽發日期和全年匯繳帳戶餘額。帳戶摘要列出自上一份對帳單以來入帳的交易。連續 6 次或更多次以電子方式付款之後,CRA 就不再郵寄紙本 PD7A;相同的資料可在 My Business Account 的「查看帳戶交易」和「查看帳戶餘額」中找到。
軟體可以列印自己的工資摘要或負債報表。可以用它準備匯繳,然後與 CRA 的對帳單核對。
匯繳何時到期?它如何影響負債餘額?
到期日取決於匯繳者類型,也決定兩次付款之間應付款科目中會留有多少餘額。CRA 的到期日如下:
| 匯繳者類型 | 到期日 | 兩次付款之間的應付款餘額 |
|---|---|---|
| 常規匯繳者(每月平均預扣額低於 $25,000) | 發薪日次月 15 日 | 月底時累積一個月的扣款 |
| 季度匯繳者(小型雇主) | 4 月 15 日、7 月 15 日、10 月 15 日、1 月 15 日,對應前一季度的工資 | 最長累積三個月 |
| 加速匯繳者,第一級($25,000 至低於 $100,000) | 當月 25 日和次月 10 日 | 不足一個月 |
| 加速匯繳者,第二級($100,000 或以上) | 每月 7 日、14 日、21 日和月底最後一日之後的第 3 個工作日 | 幾天 |
到期日若是週末或 CRA 假日,只要 CRA 在下一個營業日當天或之前收到款項,或加拿大金融機構在該日當天或之前處理了款項,即視為按時繳付。季度匯繳要求工資規模小,並且合規記錄完全良好;具體條件請見 CRA 的何時匯繳頁面。
CRA 確定您的匯繳者類型,一般根據兩個曆年前的每月平均預扣額,因此隨著工資增加,類型可能改變。請在 CRA 帳戶中確認您的類型,不要自行估計。12 月下旬發放、1 月 15 日匯繳的工資,在年底仍屬 12 月的應付款。應付款的帳齡超過到期日是一個警示信號;逾期匯繳請參閱工資逾期匯繳。
哪些工資成本不在聯邦分錄之內?
省工資稅和工傷保險是另外的費用項目,欠的是省政府,不屬於 CRA 匯繳。請為每一項各設費用和應付款科目。
| 成本 | 規則 | 帳目處理 |
|---|---|---|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稅 | 由雇主就安大略省工資繳納。在安大略省工資(連同關聯雇主)低於 $5,000,000 的合資格雇主,可申請 $1,000,000 的豁免額。關聯雇主共用這筆豁免額:由其中一名雇主隨年度申報表提交關聯雇主豁免額分配表(Associated Employers Exemption Allocation Form),否則所有關聯雇主都無法享有豁免。安大略省工資低於 $1,200,000 的雇主不需按月分期繳款;安大略省工資高於豁免額時須提交申報表,申報表及任何應繳款項在次年 3 月 15 日到期。 | 工資超過豁免額後,記為費用和應付款 |
| 卑詩省雇主健康稅 | 針對卑詩省工資徵收的年度稅。工資在 $1,000,000 或以下的免稅。超過該額度後適用較低的稅率,超過 $1,500,000 後,對全部卑詩省工資課稅,不再有豁免額。關聯雇主共用一筆豁免額,合計工資超過 $1,500,000 時則沒有豁免額。年內可能需要分期繳款,申報表和最後一筆付款在次年 3 月 31 日到期。 | 工資超過豁免額後,記為費用和應付款 |
| 工傷保險 | 向省工傷保險機構繳納的保費,使用單獨的帳戶,不屬於 CPP、EI 和所得稅匯繳。各省規則不同,請向您所在省的機構核實。 | 記為費用和應付款,與 CRA 應付款分開 |
本頁只涵蓋安大略省和卑詩省。曼尼托巴省和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也對雇主徵收工資稅,而西北地區的工資稅是向雇員徵收。請核實您所在的省或地區的規定。
如何把帳目與 CRA 工資帳戶和 T4 合計數核對?
帳目要核對兩次:每月與 CRA 的帳戶核對,每年與 T4 匯總表核對。
每個月,把帳目中的每一筆匯繳,與 CRA 已入帳的交易逐一對照。三個應付款科目中剩下的,應該只有尚未到期的發薪扣款。到期日一過,除這些發薪的扣款外,餘額應為零。
年底時,T4 匯總表的各行與應付款科目的對應關係如下:
| T4 匯總表行次 | 內容 | 帳目處理 |
|---|---|---|
| 16 | 雇員 CPP(第 16 欄合計) | 雇員 CPP 貸方 |
| 16A | 雇員第二 CPP,即 CPP2(第 16A 欄合計) | 雇員 CPP2 貸方,計入應付 CPP |
| 27 | 雇主 CPP | 雇主 CPP 貸方 |
| 27A | 雇主第二 CPP,即 CPP2 | 雇主 CPP2 貸方,計入應付 CPP |
| 18 | 雇員 EI(第 18 欄合計) | 雇員 EI 貸方 |
| 19 | 雇主 EI | 雇主 EI 貸方 |
| 22 | 已扣除的所得稅(第 22 欄合計) | 應付所得稅貸方 |
| 80 | 申報的扣除款項合計:第 16、27、18、19 和 22 行,加上 16A 和 27A | 三個應付款科目的全部貸方 |
| 82 | 全年在該工資帳戶號碼下匯繳的金額 | 向 CRA 的匯繳 |
第 80 行減第 82 行即為差額。一般而言,差額在 $2 或以下時,CRA 不收取也不退還。第 14 欄是扣除前的收入,可能包含工資登記表中工資行以外的項目,因此帳目中的總工資可能與它不同。T4 還按支付年度計算工資:CRA 的 T4 指南指出,收入按支付當年申報,與賺取的時間無關。12 月賺取、1 月支付的工資,在權責發生制帳目中是 12 月的費用,卻要列入下一年度的 T4,因此應把 T4 合計數與按支付日期統計的合計數比較,而不是與全年費用比較。
帳目對不上時,請找以下原因:
| 現象 | 可能原因 |
|---|---|
| 貸方餘額高於尚未到期的發薪扣款 | 匯繳被記入了費用,而不是應付款 |
| 應付款科目出現借方餘額 | 雇主負擔部分從未入帳,或者您多繳了 |
| 帳目與 CRA 的匯繳合計不同 | 有一筆付款記到了另一個帳戶號碼或期間,或混入了為評稅而付的款項 |
| 第 80 行與帳目不同 | 更正過的發薪、獎金或福利沒有計入應付款 |
| 第 80 行與帳目相差約一個發薪週期 | 一年賺取的工資在下一年支付 |
| 每筆匯繳都已入帳,但第 80 行減第 82 行並不接近零 | T4 指南只說明第 82 行是全年匯繳的金額;請在 CRA 帳戶中確認 1 月為 12 月工資所做的匯繳如何入帳 |
T4 憑證本身請參閱該給工作人員哪種憑證。T2 稅表之前的年結整理,請參閱公司年結清單。
魁北克有什麼不同?
對受僱省份為魁北克的雇員,分錄的各行不同,而且涉及兩個機構。CRA 指出,應扣除 QPP(而非 CPP)、按魁北克費率扣 EI、扣魁北克父母保險計劃(QPIP)保費,以及向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匯繳的魁北克所得稅。魁北克的 EI 費率是 1.30%,其他地方是 1.63%。魁北克所得稅列入 RL-1 憑證,而不是 T4。
在魁北克設有營業場所,也可能意味著除了向 CRA 匯繳,還要向魁北克稅務局匯繳。這時應付款、匯繳和年底核對都要分成兩個機構處理,因此上面的表格不能照搬。
舉例
以下例子以加元計,數字四捨五入為整數,僅作說明。實際扣除額須按每個發薪期的工資計算得出。
安大略省公司,一名雇員,一個月
一名雇員的總工資是 C$5,000。預扣:CPP C$280、EI C$82、所得稅 C$800,因此淨工資是 C$3,838。雇主另外負擔 CPP C$280 和 EI C$114(雇員未四捨五入的保費是 C$81.50,乘以 1.4 為 C$114.10)。
| 分錄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發薪 | 工資及薪金費用 | 5,000 | |
| 應付 CPP | 280 | ||
| 應付 EI | 82 | ||
| 應付所得稅 | 800 | ||
| 銀行 | 3,838 | ||
| 雇主負擔部分 | 雇主 CPP 費用 | 280 | |
| 雇主 EI 費用 | 114 | ||
| 應付 CPP | 280 | ||
| 應付 EI | 114 | ||
| 匯繳 | 應付 CPP | 560 | |
| 應付 EI | 196 | ||
| 應付所得稅 | 800 | ||
| 銀行 | 1,556 |
三個應付款科目分別累積到 C$560、C$196 和 C$800,C$1,556 的匯繳清掉全部三項。這筆工資使公司的成本為 C$5,394。這個例子中的工資遠低於安大略省的豁免額,因此不記雇主健康稅。
卑詩省獨資經營者,一名兼職助手
一名助手每月領取 C$1,000。每月預扣 CPP C$42 和 EI C$16(C$1,000 的 1.63% 是 C$16.30)。工資這麼低,按基本 TD1 申報,預扣的所得稅很少或為零;這裡的助手在 TD1 上要求每次付款額外預扣 C$40 稅款。雇主另外負擔 CPP C$42 和 EI C$23(C$16.30 乘以 1.4 為 C$22.82)。每個月應付款增加 C$163。該企業是季度匯繳者,所以 1 月至 3 月的款項要到 4 月 15 日才繳付。
| 月底 | 應付款合計 |
|---|---|
| 1 月 | C$163 |
| 2 月 | C$326 |
| 3 月 | C$489 |
| 4 月 15 日付款之後 | C$0 |
C$489 的匯繳拆分為:CPP C$252、EI C$117、稅款 C$120。付款後如果還有餘額,說明有記錯的地方或有時間差;請與 CRA 的入帳記錄對照。這個例子中助手的工資遠低於卑詩省的豁免額,因此不記雇主健康稅。
應付 CPP 多出 C$1,100
一家公司每月發薪一次,每月匯繳,第一次發薪在 1 月。每次發薪都向應付 CPP 貸記 C$100(雇員負擔 C$50,雇主負擔 C$50)。12 月 31 日之前所做的十一次匯繳,都被記入了工資費用,而不是應付 CPP。年底時,應付 CPP 顯示 C$1,200,但實際上只有 12 月的 C$100 仍未付,因此應付款和費用各多出 C$1,100。
在這個例子中,更正方法是在當年做一筆分錄:借記應付 CPP C$1,100,貸記工資費用 C$1,100。從此以後,匯繳要記到應付款。如果錯誤出在已經提交稅表的年度,不要貸記當年的工資費用。該年度的費用重複計算了,所以其應稅收入偏低,已提交的稅表可能需要申請更改;請參閱更正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的工資負債與 CRA 的餘額對不上,或者帳目與 T4 合計數不同:要找出哪些發薪和匯繳有差異、是否有罰款或利息,以及如何設定分錄才能每期都對得上,需要把 CRA 帳戶、發薪記錄和帳目放在一起核對。請參閱記帳協助。
- 會計師要求在做 T2 稅表之前,把工資與匯繳款項和 T4 核對:請使用年結清單;如果數字對不上,請尋求記帳協助。
- 這是您第一次發薪,或者您不確定軟體的科目對應是否與上表一致:對應設定錯誤,每次發薪都會記錯。請參閱記帳協助。
- 以前的發薪或年度從未記帳,或者錯誤出現在已經提交稅表的年度:應付款和 CRA 的餘額可能都有誤,而更正會改變該年度的財務報表,也可能改變已為該年度提交的稅表。請參閱更正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或記帳協助。
- 有一次匯繳漏繳或逾期:請參閱工資逾期匯繳,並按CRA 重新評稅和罰款的方式記錄罰款。
- 您收到了工資通知或審查:請參閱工資審查和工作人員身份裁定。
- 您是獨資經營者或合夥人:CRA 指出,付給您或您合夥人的薪金或提款不可扣除,所以您自己的提款不經過工資處理;請參閱獨資經營者提款。
- 您是唯一的雇員:請參閱僅所有者一人的工資處理;以股息代替薪金,請參閱股息入帳。
- 有雇員在魁北克工作:分錄不同,請交給記帳協助處理。
- 您同時還有美國企業:請參閱美國的工資分錄。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按聯邦規定向董事追究責任的期間 依《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對未匯繳的聯邦源頭扣繳稅額啟動追繳程序的期間;須符合法定責任條件,並可提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的抗辯 | 董事最後一次卸任董事後兩年 | 《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 核對日期 |
| CPP 當年基本免繳額 當年的基本豁免額(YBE),用於計算 CPP 供款 | $3,500.00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費率及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CPP 當年最高計繳退休金收入 當年的最高退休金收入(YMPE);超過此金額的收入可能須繳第二次額外供款 | $74,600.00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費率及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每名員工和雇主的 CPP 繳費率,上限至 YMPE 適用於超過基本免稅額、不超過當年度最高可計養老金收入的可計養老金收入;不含魁北克省 | 5.95% 稅務年度 2026 | CRA:CPP 供款率、上限和豁免額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的第一檔 CPP 最高繳費額 2026 年基本 CPP 和第一額外 CPP 的合計繳費最高額,雇員和雇主各自適用 | $4,230.45 稅務年度 2026 | CRA:CPP 繳費比例與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CPP 當年額外最高計繳退休金收入 當年的額外最高退休金收入(YAMPE),即第二次額外供款的收入上限 | $85,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費率及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每位雇員和雇主的 CPP2 繳費率 適用於第一和第二收入上限之間的應計養老金收入;魁北克以外地區 | 4% 稅務年度 2026 | CRA:第二額外 CPP(CPP2)供款率和上限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的 CPP2 最高繳費額 2026 年第二額外 CPP 的繳費最高額,雇員和雇主各自適用 | $416 稅務年度 2026 | CRA:CPP2 繳費比例與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EI 每年最高可保收入 年內可保收入達到這一金額後,不再繳付保費 | $68,900 稅務年度 2026 | CRA:EI 保費率和上限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以外地區的 EI 雇員保費費率 按可保收入的百分比計算;雇主繳付雇員保費的 1.4 倍 | 1.63% 稅務年度 2026 | CRA:EI 保費率和上限 核對日期 |
| 雇主標準 EI 保費占雇員保費的比例 獲批減免保險費後,雇主適用的費率可以降低 | 140%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就業與社會發展部:2026 年 EI 保費費率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以外地區雇員每年的 EI 最高保費 費率乘以最高可保收入 | $1,123.07 稅務年度 2026 | CRA:EI 保費率和上限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以外地區雇主為每名雇員繳付的 EI 年度最高保費 雇員最高保費的 1.4 倍;經核准的保費減免可降低雇主適用的倍數 | $1,572.30 稅務年度 2026 | CRA:EI 保費率和上限 核對日期 |
| 控制公司股權的雇員不納入 EI 的持股比例門檻 雇員控制公司有投票權股份超過這個比例時,該雇傭不納入就業保險 | 40% | CRA:雇主工資扣繳及匯繳指南 核對日期 |
| 第一檔加速匯繳適用的平均每月預扣額門檻 一般匯繳者低於此金額;加速匯繳的第一級從此金額起算 | $25,000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 第二檔加速匯繳適用的平均每月預扣額門檻 第二級加速匯繳從此金額起算 | $100,000 | CRA:何時匯繳工資扣繳 核對日期 |
| 安大略省工資低於此數時,可申請雇主健康稅免稅額 安大略省當年度的工資,包括關聯雇主的工資 | $5,000,000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稅(EHT) 核對日期 |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稅免稅額 符合條件的雇主可適用,其安大略省工資總額(包括關聯雇主)低於工資限額 | $1,000,000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稅(EHT) 核對日期 |
| 安大略省報酬低於此數時,雇主無須按月繳付 EHT 分期款 安大略省報酬總額超過此金額則須按月分期繳付;低於此數,任何申報和付款均於次年 3 月 15 日到期 | $1,200,000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稅(EHT)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雇主健康稅免稅額 卑詩省報酬等於或低於這一金額的,免徵該稅 | $1,000,000 | 卑詩省:雇主健康稅概覽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報酬超過此金額時,雇主健康稅適用於全部卑詩省報酬 在免稅額與這一金額之間,適用減徵稅;超過這一金額,則對卑詩省全部報酬計稅,關聯雇主的合計報酬超過這一金額的,不享有免稅額 | $1,500,000 | 卑詩省:雇主健康稅概覽 核對日期 |
| CRA 一般不收取或退還的 T4 匯總表差額 憑證上申報的扣除總額與全年匯繳額之間的差額 | $2 | CRA:T4 匯總表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的 EI 雇員保費費率 低於魁北克以外地區的費率;魁北克雇員還須繳付 QPIP 保費 | 1.30% 稅務年度 2026 | CRA:EI 保費率和上限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Make deductions(進行扣除)
- CRA:CPP 供款率、上限和豁免額
- CRA:第二額外 CPP(CPP2)供款率和上限
- CRA:EI 保費率和上限
- CRA:就業保險(EI)
- CRA:《雇主指南:工資扣除與匯繳》(T4001)
- CRA:何時匯繳(繳付)工資扣除款項
- CRA:匯繳(繳付)時所需的工資相關函件
- CRA:如何匯繳(繳付)工資扣除款項
- CRA:《雇主指南:提交 T4 憑證和匯總表》(RC4120)
- CRA:受僱省份為魁北克的雇員
- CRA:TD1 表(個人稅收抵免申報表)
- CRA:第 9060 行,薪金、工資和福利(包括雇主供款)
- 《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227.1 條
- 《就業保險法》(Employment Insurance Act)第 5 條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稅(EHT)
- 卑詩省:雇主健康稅概覽
- 曼尼托巴省:健康及高等教育稅(Health and Post Secondary Education Tax Levy)
-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企業稅項
- 西北地區:工資稅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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