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魁北克以外、至少给一名员工发工资的加拿大企业
- 记录发薪和 CRA 汇缴的企业主和记账员
- 工资应付款项与 CRA 工资账户或 T4 合计数对不上的企业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开设工资账户、发薪和向 CRA 缴款
- 逾期或漏缴的汇缴、罚款,以及 CRA 的工资审查
- 魁北克的源头扣缴和雇主缴费
- 用股息代替工资,以及选择 T4 还是 T4A
- 美国企业的发薪
加拿大的工资会计分录包括哪些内容?
每次发薪记两笔分录。分录 1 是员工工资:工资总额记为费用,从中扣下的 CPP、EI 和所得税是您欠 CRA 的钱。分录 2 是雇主自己承担的 CPP 和 EI:同样记为费用,同时多出一笔应付款。CRA 规定,雇主必须计算要从工资中扣除的 CPP 缴费、EI 保费和所得税,还要计算自己承担的那一份 CPP 和 EI。
两条规则能让账目保持准确:
- 从员工工资中扣下的款项是负债,不是费用。工资费用里已经包含了这部分。
- 雇主承担的部分是费用,在汇缴之前也是负债。
应付款项是已经欠下、尚未支付的钱。下面表格中,借方是左栏,贷方是右栏。
发薪日从银行转出的只有净工资。向 CRA 缴款在之后进行,一次汇缴完成。
CRA 指出,您扣下的每一笔款项都是为政府代为保管的信托款。公司如果没有汇缴,当时在任的董事可能要和公司一起承担个人责任(《所得税法》第 227.1 条;CPP 和 EI 适用同样的规则),超过 董事最后一次卸任后两年 后,不得再对董事提起追缴。参见逾期工资汇缴。
出现下列情况时,一次发薪就不简单了:这是您的第一次发薪;工资应付款项与 CRA 账户显示的对不上;会计师要求在做 T2 之前把工资与汇缴和 T4 核对一致;漏缴过一次汇缴;有员工在魁北克工作;或者唯一的员工就是老板本人。账簿和 CRA 记录不一致时,再多记一次发薪也解决不了问题:必须从工资记录出发,逐期追查到 CRA 账户。请备齐每次发薪的工资单或工资登记表、汇缴收据或银行扣款记录、CRA 的工资对账单,以及 T4 税单和汇总表。
雇主还要加上哪些:CPP 和 EI?
雇主缴纳的 CPP 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 CPP 相等,EI 则是员工 EI 保费的 1.4 倍。《雇主指南》规定,雇主缴纳的金额要等于所扣 CPP,并等于所扣 EI 保费的 1.4 倍;如果有短期伤残计划,EI 的倍数可以更低。EI 页面说明,汇缴的是这两部分的合计。
| 魁北克以外 | 员工 | 雇主 |
|---|---|---|
| 超过 $3,500.00 基本免征额、至 $74,600.00 为止的收入部分适用的 CPP 费率 | 5.95% | 5.95% |
| CPP 年度上限 | $4,230.45 | $4,230.45 |
| $74,600.00 至 $85,000.00 之间的收入部分适用的 CPP2 费率 | 4% | 4% |
| CPP2 年度上限 | $416 | $416 |
| 不超过 $68,900 的可保收入适用的 EI 费率 | 1.63% | 员工保费的 140% |
| EI 年度上限 | $1,123.07 | $1,572.30 |
来源:CPP、CPP2和 EI。当年扣到年度上限后,就不再继续扣除。
并非每位员工都有上面每一行。按《雇主指南》,不扣 CPP 的情形包括:员工未满 18 岁;员工年满 70 岁当月之后;65 至 69 岁且已向您提交 CPT30 表;或者按 CPP 规定被认定为伤残。控制公司 40%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人不属于可保就业,关联人士的工作也可能不属于(《就业保险法》第 5 条),所以不扣 EI。这些人的分录中去掉相应的行即可。老板自己的工资见仅老板一人的发薪;配偶或子女见给家庭成员发工资。
一次发薪的工资会计分录是什么样的?
净工资等于工资总额减去这三项代扣款,再减去工资单上的其他扣款,例如福利保费、工会会费或法院扣押款。下表只列出 CRA 汇缴涵盖的这三项;其他每项扣款要单独设一个应付款项,付给第三方时再冲销。假期工资属于工资总额。科目名称是记账习惯;关键是 CPP、EI 和所得税各有自己的应付款项,这样每一项都能对上 CRA 的 T4 汇总表中的一行。
| 分录 | 科目 | 借方 | 贷方 |
|---|---|---|---|
| 1. 员工工资 | 工资及薪金费用 | 工资总额 | |
| CPP 应付款项 | 员工 CPP | ||
| EI 应付款项 | 员工 EI | ||
| 所得税应付款项 | 代扣所得税 | ||
| 银行 | 净工资 | ||
| 2. 雇主承担部分 | 雇主 CPP 费用 | 雇主 CPP | |
| 雇主 EI 费用 | 雇主 EI | ||
| CPP 应付款项 | 雇主 CPP | ||
| EI 应付款项 | 雇主 EI |
能自动过账的工资软件,使用的是您为它设置的科目对应关系。第一次发薪之前,请对照上表检查这些设置。员工的代扣款项绝不能再借记一次费用。
向 CRA 的汇缴怎么记?
把汇缴记为对应付款项的付款:借记 CPP 应付款项、EI 应付款项和所得税应付款项,贷记银行。这里不再记费用,因为两项费用在发薪时已经记过了。
如果由工资服务公司从您的银行账户划走工资和给 CRA 的款项,请按它的发薪报告过账,不要按银行流水。银行里有一笔付给服务公司的扣款,不能证明 CRA 已经收到钱;请在 CRA 账户上确认付款。
一笔付款同时涵盖雇主和员工两部分,再加上代扣的所得税。在 PD7A 缴款单上,付款金额是 CPP 和 EI 的合计(雇主和员工两部分)加上所得税。CRA 按付款方式确定付款日期: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付款,以银行向 CRA 入账的日期为准;在银行柜台付款,以缴款单上盖章的日期为准;邮寄付款,以 CRA 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分录日期按您银行付款的日期记,并与 CRA 的入账记录核对,两者可能相差几天。
下面三类款项不要放进工资应付款项:
- 利息和罚款。记入各自的科目;参见 CRA 重新核定和罚款。
- 缴纳 CRA 核定的欠款。CRA 要求与源头扣缴款分开。
- 汇缴出错。按《雇主指南》,少缴的要尽快补缴;多缴的,可以在下一次汇缴时减去多缴的金额。多缴会让应付款项出现借方余额,直到下一次金额较小的汇缴把它冲平。
如何开设账户和缴款,参见运行工资系统。
PD7A 是什么?能用记账软件生成吗?
PD7A 是 CRA 出具的当期源头扣缴账户对账单,附有汇缴缴款单。它是 CRA 的文件,不是您的记账或工资软件生成的报表。CRA 列明:常规汇缴人和季度汇缴人用这份对账单,加速汇缴人用 PD7A(TM)。
按《雇主指南》,对账单部分显示账户号码、签发日期和当年汇缴账户的余额。账户摘要列出上次对账单之后入账的交易。连续六次或更多次电子缴款之后,CRA 就不再邮寄纸质 PD7A;同样的信息可以在“My Business Account”的“查看账户交易”和“查看账户余额”中找到。
软件可以打印自己的工资汇总表或负债报表。用它来准备汇缴,然后再与 CRA 的对账单核对。
汇缴什么时候到期?它如何影响负债余额?
到期日取决于汇缴人类型,也决定了两次缴款之间应付款项里留多少余额。CRA 的到期日如下:
| 汇缴人类型 | 到期日 | 两次缴款之间的应付款项余额 |
|---|---|---|
| 常规(月平均代扣额低于 $25,000) | 发薪日次月 15 日 | 月末时有一个月的代扣款 |
| 季度(小型雇主) | 4 月 15 日、7 月 15 日、10 月 15 日、1 月 15 日,汇缴前一季度所发工资的代扣款 | 最长累积三个月 |
| 加速,第一档($25,000 至低于 $100,000) | 当月 25 日和次月 10 日 | 不到一个月 |
| 加速,第二档($100,000 或以上) | 每月 7 日、14 日、21 日和月末最后一天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 几天 |
到期日如果是周末或 CRA 的假日,只要 CRA 收到款项,或加拿大金融机构在下一个营业日当天或之前处理了付款,就算按时。季度汇缴要求工资规模小,且合规记录完美;具体条件见 CRA 的何时汇缴页面。
CRA 确定您的汇缴人类型,一般依据两个历年前的月平均代扣额,所以工资增长后类型可能改变。请在 CRA 账户上确认自己的类型,不要自行估算。12 月下旬发的工资、在 1 月 15 日汇缴,到年末仍是 12 月的应付款项。应付款项超过到期日仍未清,是个警示信号;逾期汇缴的处理参见逾期工资汇缴。
哪些工资成本不在联邦分录之内?
省工资税和工伤保险是单独的费用科目,欠的是省政府,不属于向 CRA 的汇缴。每一项都要设自己的费用科目和应付款项科目。
| 成本 | 规则 | 账务处理 |
|---|---|---|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税 | 由雇主就安大略省的工资缴纳。符合条件、安大略省工资总额(含关联雇主)低于 $5,000,000 的雇主,可申请 $1,000,000 的免税额。关联雇主共用这笔免税额:由其中一家雇主随年度申报表为整个集团提交《关联雇主免税额分配表》,没有这份表,所有关联雇主都得不到免税额。安大略省工资低于 $1,200,000 的雇主无需按月分期缴纳;安大略省工资超过免税额时必须申报,申报表和任何应缴款项在次年 3 月 15 日到期。 | 工资超过免税额后,记为费用和应付款项 |
| 卑诗省雇主健康税 | 按卑诗省工资计征的年度税。工资为 $1,000,000 或以下免税。超过后适用减免后的税额;超过 $1,500,000 后,对全部卑诗省工资计税,不再有免税额。关联雇主共用一份免税额,合计工资超过 $1,500,000 时则没有免税额。年内可能需要分期缴纳,申报表和最后一笔款项在次年 3 月 31 日到期。 | 工资超过免税额后,记为费用和应付款项 |
| 工伤保险 | 欠省工伤保险机构的保费,有单独的账户,不属于 CPP、EI 和所得税的汇缴。各省规则不同,请向您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机构确认。 | 费用和应付款项,与 CRA 应付款项分开记 |
本页只涵盖安大略省和卑诗省。曼尼托巴省和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也对雇主征收工资税,西北地区则对员工征收。请查看您所在省或地区的规定。
怎么把账簿与 CRA 工资账户和 T4 合计数核对一致?
核对两次:每月与 CRA 的账户核对,每年与 T4 汇总表核对。
每月把账簿中的每笔汇缴与 CRA 入账的交易逐笔比对。三个应付款项科目里剩下的,应当只是尚未到期的那几次发薪的代扣款。刚过到期日时,除这几次发薪之外,余额应为零。
年末,T4 汇总表上的各行对应这几个应付款项:
| T4 汇总表行次 | 内容 | 账务处理 |
|---|---|---|
| 16 | 员工 CPP(第 16 栏合计) | 员工 CPP 贷方发生额 |
| 16A | 员工第二档 CPP,即 CPP2(第 16A 栏合计) | 员工 CPP2 贷方发生额,计入 CPP 应付款项 |
| 27 | 雇主 CPP | 雇主 CPP 贷方发生额 |
| 27A | 雇主第二档 CPP,即 CPP2 | 雇主 CPP2 贷方发生额,计入 CPP 应付款项 |
| 18 | 员工 EI(第 18 栏合计) | 员工 EI 贷方发生额 |
| 19 | 雇主 EI | 雇主 EI 贷方发生额 |
| 22 | 已扣除的所得税(第 22 栏合计) | 所得税应付款项贷方发生额 |
| 80 | 申报的扣款总额:第 16、27、18、19 和 22 行,加上 16A 和 27A | 三个应付款项的全部贷方发生额 |
| 82 | 该工资账户号码下当年汇缴的金额 | 向 CRA 的汇缴 |
第 80 行减第 82 行就是差额。一般来说,差额在 $2 或以下时,CRA 不收取也不退还。第 14 栏是扣除前的收入,可能比工资登记表里的工资行包含更多项目,所以账簿里的工资总额可能与它不同。T4 还按支付年度计算工资:CRA 的 T4 指南说明,收入按支付的那一年申报,不管是什么时候赚到的。12 月赚到、1 月发的工资,在权责发生制账簿里是 12 月的费用,但要报在下一年的 T4 上,所以应把 T4 合计数与按发薪日汇总的数字比较,而不是与全年费用比较。
账簿对不上时,从下面几项找原因:
| 现象 | 可能原因 |
|---|---|
| 贷方余额高于尚未到期的发薪金额 | 某次汇缴被记入费用,而不是应付款项 |
| 应付款项出现借方余额 | 没有记雇主承担部分,或者多缴了 |
| 账簿与 CRA 的汇缴合计数不同 | 某笔付款记在了另一个账户号码或另一个期间,或者混入了缴纳核定欠款的付款 |
| 第 80 行与账簿不同 | 更正过的发薪、奖金或福利漏记在应付款项之外 |
| 第 80 行与账簿相差约一个发薪期 | 一年赚到的工资在下一年才发放 |
| 第 80 行减第 82 行不接近零,尽管每笔汇缴都已入账 | T4 指南只说第 82 行是当年汇缴的金额;请在 CRA 账户上查看,12 月工资在 1 月汇缴的那笔是如何入账的 |
T4 税单本身的问题,参见应该给员工哪种税单。T2 之前的年末整理,参见公司年末结账清单。
魁北克有什么不同?
对就业省份为魁北克的员工,分录的行目不同,涉及两个税务机关。CRA 说明要扣除 QPP 而不是 CPP,按魁北克费率扣 EI,扣 QPIP 保费,魁北克所得税则汇缴给魁北克税务局。魁北克的 EI 费率是 1.30%,其他地区是 1.63%。魁北克所得税记在 RL-1 上,不记在 T4 上。
在魁北克设有营业场所,也可能意味着除了 CRA,还要向魁北克税务局汇缴。这样,应付款项、汇缴和年末核对都要分给两个机关,上面的表格就不能照搬了。
示例
这些示例使用加元,金额取整到整数,仅作说明。实际扣款要按每个发薪期的工资计算得出。
安大略省公司,一名员工,一个月
一名员工工资总额 C$5,000。代扣:CPP C$280,EI C$82,所得税 C$800,所以净工资是 C$3,838。雇主另外承担 CPP C$280 和 EI C$114(员工保费未取整前是 C$81.50,乘以 1.4 为 C$114.10)。
| 分录 | 科目 | 借方 | 贷方 |
|---|---|---|---|
| 发薪 | 工资及薪金费用 | 5,000 | |
| CPP 应付款项 | 280 | ||
| EI 应付款项 | 82 | ||
| 所得税应付款项 | 800 | ||
| 银行 | 3,838 | ||
| 雇主承担部分 | 雇主 CPP 费用 | 280 | |
| 雇主 EI 费用 | 114 | ||
| CPP 应付款项 | 280 | ||
| EI 应付款项 | 114 | ||
| 汇缴 | CPP 应付款项 | 560 | |
| EI 应付款项 | 196 | ||
| 所得税应付款项 | 800 | ||
| 银行 | 1,556 |
三个应付款项分别累积到 C$560、C$196 和 C$800,C$1,556 的汇缴同时清掉这三项。这次工资让公司的成本达到 C$5,394。本例中工资远低于安大略省的免税额,所以不记雇主健康税。
卑诗省独资经营者,一名兼职帮手
帮手每月工资 C$1,000。每月代扣 CPP C$42 和 EI C$16(C$1,000 的 1.63% 是 C$16.30)。工资这么低,按基本 TD1 申报,几乎不用或完全不用代扣所得税;本例中帮手在 TD1 上要求每次付款多扣 C$40 税款。雇主另外承担 CPP C$42 和 EI C$23(C$16.30 的 1.4 倍是 C$22.82)。每个月应付款项增加 C$163。该企业是季度汇缴人,所以 1 月至 3 月的款项要到 4 月 15 日才缴。
| 月末 | 应付款项合计 |
|---|---|
| 1 月 | C$163 |
| 2 月 | C$326 |
| 3 月 | C$489 |
| 4 月 15 日缴款后 | C$0 |
C$489 的汇缴分为 CPP C$252、EI C$117 和税款 C$120。缴款后如果还有余额,说明有记错的地方或时间差;请与 CRA 的入账记录比对。本例中帮手的工资远低于卑诗省的免税额,所以不记雇主健康税。
CPP 应付款项多出 C$1,100
一家公司每月发一次工资,也每月汇缴一次,第一次发薪在 1 月。每次发薪贷记 CPP 应付款项 C$100(员工 C$50,雇主 C$50)。12 月 31 日之前的十一次汇缴,都被记入了工资费用,而不是 CPP 应付款项。年末 CPP 应付款项显示 C$1,200,实际只有 12 月的 C$100 仍然欠着,所以应付款项和费用各多出 C$1,100。
本例的更正方法是在当年记一笔分录:借记 CPP 应付款项 C$1,100,贷记工资费用 C$1,100。之后,汇缴要记到应付款项上。如果错误出在已经报税的年度,不要冲减当年的工资费用。那一年的费用被算了两次,应税收入偏低,其税表可能需要提出更正申请;参见更正上一年的财务报表。
您的情况不同?
- 您的工资负债与 CRA 的余额对不上,或者账簿与 T4 合计数不同:要找出哪几次发薪和汇缴有差异、是否涉及罚款或利息,以及怎样设置分录才能每期对上,需要把 CRA 账户、工资记录和账簿放在一起核对。参见记账帮助。
- 会计师要求在做 T2 之前,把工资与汇缴和 T4 核对一致:使用年末结账清单;如果数字对不上,请寻求记账帮助。
- 这是您的第一次发薪,或者不确定软件的科目对应关系与上表一致:对应关系错了,每次发薪都会记错。参见记账帮助。
- 以前的发薪或年度从未入账,或者错误出在已经报税的年度:应付款项和 CRA 余额都可能是错的;更正会改变那一年的财务报表,也可能改变已提交的税表。参见更正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或记账帮助。
- 漏缴或逾期汇缴:参见逾期工资汇缴,罚款的记账方法见 CRA 重新核定和罚款。
- 收到工资方面的通知或审查:参见工资审查和员工身份裁定。
- 您是独资经营者或合伙人:CRA 说明,付给您或合伙人的薪金或提款不可扣除,所以您自己的提款不走工资系统;参见独资经营者提款。
- 您是唯一的员工:参见仅老板一人的发薪;用股息代替工资,参见记录股息。
- 有员工在魁北克工作:分录会有所不同,请找记账帮助处理。
- 您在美国也有企业:参见美国的工资会计分录。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按联邦规定向董事追究责任的期限 根据《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对未汇缴的联邦源泉扣款启动追缴程序的期限;须满足法定责任条件,并可提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的抗辩 | 董事最后一次卸任后两年 | 《所得税法》第 227.1(4) 款 核对日期 |
| CPP 当年基本免缴额 CPP 缴费计算中的年度基本豁免额(YBE) | $3,500.00 纳税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缴费比例及最高金额 核对日期 |
| CPP 当年最高计缴养老金收入 年度最高可计养老金收入(YMPE);超过此金额的收入可能须缴第二附加部分 | $74,600.00 纳税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缴费比例及最高金额 核对日期 |
| 每位雇员和雇主的 CPP 缴费率,至 YMPE 为止 适用于超过基本免税额、不超过当年最高可计养老金收入的可计养老金收入;不含魁北克省 | 5.95% 纳税年度 2026 | CRA:CPP 缴费率、上限和免征额 核对日期 |
| 员工及雇主各自的第一档 CPP 最高缴费额 2026 年基本 CPP 和第一额外 CPP 的合计缴费上限,雇员和雇主各自适用 | $4,230.45 纳税年度 2026 | CRA:CPP 缴费比例与上限 核对日期 |
| CPP 当年额外最高计缴养老金收入 年度附加最高可计养老金收入(YAMPE),即第二附加缴费的收入上限 | $85,000.00 纳税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缴费比例及最高金额 核对日期 |
| 每位雇员和雇主的 CPP2 缴费率 适用于第一和第二收入上限之间的可计养老金收入;魁北克以外 | 4% 纳税年度 2026 | CRA:第二档附加 CPP(CPP2)缴费率和上限 核对日期 |
| 员工及雇主各自的 CPP2 最高缴费额 2026 年第二额外 CPP 的缴费上限,雇员和雇主各自适用 | $416 纳税年度 2026 | CRA:CPP2 缴费比例与上限 核对日期 |
| EI 每年最高可保收入 当年可保收入达到此金额后,停止缴纳保费 | $68,900 纳税年度 2026 | CRA:EI 保费率和上限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以外的 EI 雇员保费费率 占可保收入的百分比;雇主缴纳雇员保费的 1.4 倍 | 1.63% 纳税年度 2026 | CRA:EI 保费率和上限 核对日期 |
| 雇主标准 EI 保费相对于员工保费的比例 获批减免保险费后,雇主适用费率可以降低 | 140% 纳税年度 2026 | 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2026 年 EI 保费比例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以外员工的 EI 年度最高保费 费率乘以最高可保收入 | $1,123.07 纳税年度 2026 | CRA:EI 保费率和上限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以外雇主为每名员工缴纳的 EI 年度最高保费 为雇员最高保费的 1.4 倍;获批的保费减免可以降低雇主适用的倍数 | $1,572.30 纳税年度 2026 | CRA:EI 保费率和上限 核对日期 |
| 控制公司股份的雇员不纳入 EI 的持股门槛 雇员控制公司有投票权股份超过这一比例时,该雇佣不纳入就业保险 | 40% | CRA:雇主工资代扣及汇缴指南 核对日期 |
| 第一档加速汇缴适用的平均每月代扣额门槛 普通汇缴者须低于此金额;达到此金额起进入第一档加速汇缴类别 | $25,000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第二档加速汇缴适用的平均每月代扣额门槛 第二档加速汇缴类别从此金额开始 | $100,000 | CRA:何时汇缴工资代扣款 核对日期 |
| 可申请雇主健康税免税额的安大略省工资额上限 当年的安大略省工资总额,包括关联雇主的工资 | $5,000,000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税(EHT) 核对日期 |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税免税额 适用于安大略省工资总额(含关联雇主)低于工资限额的合格雇主 | $1,000,000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税(EHT) 核对日期 |
| 安大略省报酬低于此数时,雇主无需按月分期缴纳 EHT 安大略省报酬总额超过此金额的,须按月分期缴纳;低于此金额的,申报表和缴款于次年 3 月 15 日到期 | $1,200,000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税(EHT) 核对日期 |
| 卑诗省雇主健康税免税额 卑诗省的报酬不超过此金额时免征该税 | $1,000,000 | 卑诗省:雇主健康税概览 核对日期 |
| 卑诗省报酬超过此数后,雇主健康税适用于全部卑诗省报酬 介于免税额和此金额之间时,适用减征税率;超过此金额,则对卑诗省全部报酬课税;报酬合计超过此金额的关联雇主,不享有免税额 | $1,500,000 | 卑诗省:雇主健康税概览 核对日期 |
| CRA 通常不收取或不退还的 T4 汇总表差额 税单所报扣缴总额与当年实际汇缴额之间的差额 | $2 | CRA:T4 汇总表 核对日期 |
| 魁北克的 EI 雇员保费费率 低于魁北克以外的费率;魁北克的员工还须缴纳 QPIP 保费 | 1.30% 纳税年度 2026 | CRA:EI 保费率和上限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代扣款项
- CRA:CPP 缴费率、上限和免征额
- CRA:第二档附加 CPP(CPP2)缴费率和上限
- CRA:EI 保费率和上限
- CRA:就业保险(EI)
- CRA:《雇主指南——工资代扣款和汇缴》(T4001)
- CRA:何时汇缴(缴纳)工资代扣款
- CRA:汇缴(缴纳)工资代扣款所需的函件
- CRA:如何汇缴(缴纳)工资代扣款
- CRA:《雇主指南——填报 T4 税单和汇总表》(RC4120)
- CRA:就业省份为魁北克的员工
- CRA:TD1 表,个人税额抵免申报表
- CRA:第 9060 行,薪金、工资、福利(含雇主缴费)
- 《所得税法》第 227.1 条
- 《就业保险法》第 5 条
- 安大略省:雇主健康税(EHT)
- 卑诗省:雇主健康税概览
- 曼尼托巴省:健康及高等教育税
- 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企业税
- 西北地区:工资税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