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給自己發股息、並自己記帳的加拿大公司所有者
- 需要入帳已宣派股息、股息付款或股東帳戶貸記的記帳員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如何宣派股息、董事會決議,以及開立 T5
- 股息的個人稅,以及誰可以指定合資格股息
- 資本股息、股票股息,以及公司收到的股息
- 已經取走的資金是否屬於應稅股東貸款
- 魁北克公司和居住在魁北克的股東
- 付給加拿大境外股東的股息(NR4 和預扣稅)
加拿大公司宣派股息時,帳上要怎麼記?
董事宣派股息時,分錄是:按全額借記留存收益(已宣派股息一行),貸記應付股息。這不是費用,所以損益表不變。這筆分錄記下的是「承諾支付」,錢還沒有動。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留存收益(已宣派股息) | 宣派金額 | |
| 應付股息 | 宣派金額 |
在您的分類帳中,這筆借方年內可以先記入權益下另設的「已宣派股息」科目,年底再結轉到留存收益。無論哪種做法,CRA 的 GIFI 清單都把它報在同一行:留存收益變動表裡的已宣派股息。
股息從宣派開始,不是從轉帳開始。CRA 把股息定義為: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前提下,按持股比例(pro rata)分配給同一類別股份持有人的款項,而且公司給這筆分配取什麼名字,並不改變它的性質(指引 S3-F2-C2,第 2.17 段)。所以公司要以股息方式把錢給您自己,順序是:宣派、入帳、再支付。怎麼宣派、決議寫什麼,見宣派和支付股息。
下列情況就不簡單:股東或股份類別不止一個,留存收益很少或為負,所有者帳戶一直是借方餘額,錢在宣派之前就已經從銀行轉出,或者公司在魁北克。這些情況要看每筆付款實際是什麼,才能決定怎麼記,所以請在入帳之前、而不是 T5 提交之後,就請人審核帳目。入帳前請備齊:
- 已簽署的決議,載明日期、金額、股份類別,以及是否為合資格股息
- 顯示每筆付款的銀行對帳單
- 股東帳戶的分類帳
- 上一年度期末的留存收益
- 股東名冊,以及 T5 或其草稿
股息從銀行帳戶支付時,分錄怎麼記?
股息以支票或轉帳支付時,借記應付股息,貸記銀行。這筆付款清掉了負債。留存收益在宣派時已經減少過,再借記一次留存收益,就會把同一筆股息算兩次。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應付股息 | 支付金額 | |
| 銀行 | 支付金額 |
把銀行每一筆提款對應到一份決議。有決議的,在銀行流水中把這筆提款歸入應付股息,不要歸入費用或提款科目;沒有決議的,見下文「如果錢在宣派股息之前就已經轉出怎麼辦?」。已經記為費用或提款的付款,要先對照決議核實,再改科目。股息如果分期支付,應付股息保留未付餘額。
用記入股東帳戶的方式支付股息,要怎麼記?
公司不付現金、而是把股息記入所有者帳戶時,借記應付股息,貸記應付股東款。這筆負債從應付股息轉到股東帳戶:公司仍然欠這筆錢,只是現在欠所有者,表現為帳戶餘額,沒有現金離開銀行。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應付股息 | 記入金額 | |
| 應付股東款 | 記入金額 |
這對餘額有什麼影響,取決於帳戶原來的方向:
- 公司原本就欠您錢,或帳戶餘額為零:這筆貸記會增加公司欠您的餘額。
- 您原本欠公司錢:股息用來償還這筆貸款。按您所欠的金額貸記應收股東款,把這個餘額清掉,剩下的部分才貸記應付股東款。CRA 接受以股息抵銷股東貸款來還款(指引 S3-F1-C1,第 1.82 段)。
如果記入股東帳戶就是支付股息,CRA 認為收到的金額就是記入的金額(指引 S3-F2-C2,第 2.25 段)。至於記入帳戶算不算已經支付,則是另一個問題。一份已存檔的 CRA 股息退稅公告指出,單純的記帳不算支付,除非股東可以隨時提取這筆款;而抵銷股東所欠的債務則算支付(IT-243R4,第 5 段)。該公告已存檔,也是為股息退稅而寫,所以不能單獨用來決定 T5 的年度。如果所有者無法動用這筆記入的款項,這筆股息是否已支付、算在哪一年,要在提交 T5 之前先確定。
帳戶應該是哪個方向,以及怎麼清掉您欠公司的餘額,見股東貸款帳戶指南。
已宣派、應付和已付:帳上該記哪個日期、哪個金額?
宣派日和支付日各記一筆分錄,金額是決議中的現金股息,不是加成後的數字。
| 步驟 | 帳上日期 | 金額 | 分錄 |
|---|---|---|---|
| 已宣派 | 決議的日期 | 決議中的現金金額 | 借記已宣派股息(留存收益),貸記應付股息 |
| 已付 | 錢從銀行轉出的日期 | 實際轉出的金額 | 借記應付股息,貸記銀行 |
| 記入所有者帳戶 | 記帳的日期 | 記入的金額 | 借記應付股息,貸記應付股東款 |
T5 會在現金股息上加一個加成(gross-up,即按一定百分比加計的金額),得出應稅金額(非合資格股息加成 15%,合資格股息加成 38%)。這個數字屬於憑證和個人稅表,不屬於公司的帳(T5 指南)。
股息如果宣派和支付在同一天,這兩筆分錄可以合併成一筆:借記留存收益(已宣派股息),貸記銀行。無論怎麼記,應付股息當天結束時都是零。
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宣派、結束後才支付的股息,屬於前一年度的已宣派股息,並留在該年度期末資產負債表的應付股息中。付款記在下一年度;在年度結束後才宣派的股息,則是下一年度的分錄。應稅股息計入收款人收到款項那一年的收入(指引 S3-F2-C2,第 2.28 段),所以帳目和 T5 可能落在不同的年度。見年度結束前或之後發放股息。
股息在報表裡出現在哪裡:應付股息、留存收益和 GIFI 代碼?
已宣派的股息會出現在兩處:留存收益變動表裡的已宣派股息,以及在付款之前,列在流動負債中的應付股息。CRA 的 RC4088 列出了公司在 T2 財務報表附表中使用的代碼。
| 項目 | GIFI 代碼 | 內容 |
|---|---|---|
| 留存收益/虧損,期初 | 3660 | 期初餘額 |
| 淨收入/虧損 | 3680 | 當年的淨收入或虧損 |
| 已宣派股息 | 3700 | 會計年度內宣派的股息;也包含清算股息和股票股息。明細行有 3701(現金)和 3702(按交易額分配) |
| 以前期間調整 | 3720 | 屬於以前期間的調整 |
| 影響留存收益的其他項目 | 3740 | 其他改變餘額的項目 |
| 留存收益/虧損,期末 | 3849 | 期末餘額;CRA 說明它應與資產負債表上的 3600 一致 |
| 應付股息 | 2962 | 已宣派但尚未支付;屬於流動負債 |
| 應付股東/董事款項 | 2780 | 公司目前欠股東或董事的款項,例如墊款、貸款和票據;記入所有者帳戶的股息通常記在這裡。明細行為 2781 至 2783;長期欠款用 3260 至 3263 |
| 應收股東/董事款項 | 1300 | 股東或董事目前欠公司的款項,例如墊款、貸款和票據。明細行為 1301 至 1303 |
變動表的算法是:期初(3660),加淨收入(3680),減已宣派股息(3700),加減以前期間調整(3720)或其他項目(3740),等於期末餘額(3849)。淨收入和股息是兩個獨立的行,所以股息不會減少淨收入。
合資格股息和非合資格股息要怎麼記,才能與 T5 對得上?
合資格股息是公司指定的應稅股息,個人股東可因此享有較高的股息稅抵免;其他所有應稅股息都是非合資格股息。公司在付款時,以書面通知股東來作指定(指引 S3-F2-C2,第 2.7、2.53 和 2.58 段;CRA:指定)。兩種股息的現金股息,記帳方式相同,只要在決議和分類帳上註明類型。類型決定的是金額填在 T5 的哪個欄位,而不是用哪些科目。T5 以 10 欄填非合資格股息的實際金額,以 24 欄填合資格股息的實際金額(T5 指南)。
分類帳裡的已宣派股息要按類型分開記,這樣每個曆年按類型的已付金額,才能與 T5 的欄位對上。類型應以決議為準,不能憑習慣。一筆股息能否指定為合資格股息,以及指定過度會有什麼代價,是稅務問題。見多少股息收入免稅。
年底時,股息、T5 和留存收益之間應該互相吻合哪些數字?
有五項核對可以把帳目與 T5 對上。請按這個順序做。
| 核對項目 | 帳目 | 應與下列一致 |
|---|---|---|
| 會計年度內宣派的股息 | 已宣派股息,GIFI 3700 | 該年度的決議 |
| 會計年度內已付或已記入的股息 | 應付股息的借方 | 銀行轉帳,加上算作付款的股東帳戶貸記,再加上用來抵銷股東貸款的金額 |
| 年底的應付股息 | GIFI 2962 | 尚未支付的決議 |
| 留存收益 | 變動表,期末為 3849 | 資產負債表 3600 和上一年度期末餘額 |
| T5 | 每位所有者的 10 欄加 24 欄 | 該曆年已付或已記入的股息 |
T5 憑證須在 股息年度之後二月的最後一天 前提交(CRA:T5 截止日期)。公司向加拿大居民支付股息時,CRA 要求開立 T5,但該年度付給同一收款人的總額低於 $50 的除外(CRA:何時開立 T5)。
合計數字不一致,可能有正當原因。帳目按會計年度算,T5 按曆年算。已宣派但尚未支付的股息,記在帳上,但不在該年度的 T5 上。T2 還用第三個數字:私營公司的股息退稅,依據的是會計年度內已支付的應稅股息,而不是已宣派的(《所得稅法》第 129(1) 款),所以這個合計也要保留。資本股息在 CRA 不需要開立 T5 的付款清單上(T5 指南);只有公司在股息應付時或之前(或任何部分首次支付的第一天,以較早者為準),以 T2054 表作出選擇,並且金額不超過資本股息帳戶,這筆股息才對股東不課稅(第 83(2) 款)。如果 T5 的金額高於帳上的已付股息,而且不能用時間差來解釋,可能是有一筆付款沒有入帳,或被記成別的科目,例如貸款、薪金或費用。遺漏或逾期的憑證,見逾期的雇員和股息憑證。其餘的年結事項,見年結清單。
如果錢在宣派股息之前就已經從銀行轉出怎麼辦?
沒有宣派就取走的錢,不會自動成為股息、貸款或薪金;如果都不是,它可能是應稅的股東福利(《所得稅法》第 15(1) 款)。CRA 看的是交易的實質,而不是名稱或帳上的分錄(指引 S3-F1-C1,第 1.13 和 1.14 段;指引 S3-F2-C2,第 2.17 段)。
- 在釐清這件事的同時,常見的暫時做法是先把這筆提款記為應收股東款。
- 請先確認公司依自己的法律和股份條款,現在能否合法宣派股息。宣派要用今天的日期;決議不能倒填日期。
- 如果公司宣派了股息(借記留存收益,貸記應付股息),這筆股息就可以用來沖抵這個餘額:借記應付股息,貸記應收股東款。CRA 自己的例子,就是宣派一筆股息來沖抵尚未償還的股東貸款(指引 S3-F1-C1,例 6)。
- 要注意時間。貸款規則對在 貸款當年公司稅務年度結束後一年 內的還款有豁免,前提是這不屬於一系列的貸款與還款。
是否存在應稅股東貸款,見股東貸款。如果您無法判斷過去的提款是股息、貸款、薪金還是股東福利,或涉及多個年度,請先取得記帳協助,再入帳。
如果留存收益不足以支付股息怎麼辦?
分錄是一樣的,借方可以把留存收益推到零以下,資產負債表就會顯示為虧損。這筆股息是否被允許,是公司法問題,取決於公司依據哪部法律成立。
| 法律 | 支付股息的測試 |
|---|---|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第 42 條 | 公司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無法或在支付後將無法償付到期的負債,或其資產的可變現價值將少於負債加上法定股本之和,就不得宣派或支付股息。 |
| 《卑詩省商業公司法》第 70 條 | 公司可以宣派或支付股息,除非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已無力償債,或這筆付款會使公司無力償債。股息不會僅因違反這項測試而無效(第 70(4) 款)。 |
這兩項測試都不是以留存收益來表述的。安大略省和其他省有各自的測試;宣派和支付股息比較了安大略省的規定。一筆股息如果可能不符合適用的測試,宣派之前須由律師或 CPA 審核;記帳分錄解決不了這個問題。投票贊成或同意不符合測試的股息的董事,須共同及個別負責把款項歸還公司,而且索償須在決議日起 2 年 內提起(CBCA 第 118 條;卑詩省第 154 條)。見留存收益為負時的股息。
舉例
所有金額均為加元,僅作說明。
宣派並以支票支付
董事會宣派 C$30,000,並在同一天支付。
- 分錄 1:借記留存收益(已宣派股息)C$30,000,貸記應付股息 C$30,000。
- 分錄 2:借記應付股息 C$30,000,貸記銀行 C$30,000。
應付股息最後為零,已宣派股息顯示 C$30,000,淨收入不變。
以記入所有者帳戶的方式支付
董事會宣派 C$20,000,並把它記入所有者帳戶,而不是支付現金。這個帳戶原本是借方餘額:所有者欠公司 C$5,000。
- 分錄 1:借記留存收益(已宣派股息)C$20,000,貸記應付股息 C$20,000。
- 分錄 2:借記應付股息 C$20,000,貸記應收股東款 C$5,000,貸記應付股東款 C$15,000。
C$5,000 的貸款已清掉。公司現在欠所有者 C$15,000,沒有現金離開銀行。用來沖抵貸款的 C$5,000 算作已支付;如果記入的 C$15,000 也算作已支付(見上文),所有者的 T5 就會顯示全部 C$20,000。
跨年度的兩筆股息
一家年結日為 12 月 31 日的公司,在 3 月 1 日宣派並支付 C$10,000。12 月 20 日又宣派另一筆 C$10,000,在 1 月 10 日支付。
- 第 1 年:已宣派股息為 C$20,000。12 月 31 日的資產負債表上,應付股息為 C$10,000。該年度的 T5 顯示已付的 C$10,000。
- 第 2 年:1 月的付款借記應付股息,貸記銀行。已宣派股息不因此增加。這筆付款一般會報在該年度的 T5 上。
如果兩筆都在第 1 年支付,T5 就會顯示全部 C$20,000,與已宣派股息相同。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的股東帳戶在股息入帳後對不上,或餘額在「公司欠您」與「您欠公司」之間來回變動:每一筆分錄都要按實際性質重新歸類,然後重編帳戶。見股東貸款帳戶指南,並取得重編帳戶的協助。
- 錢在宣派之前就已從銀行轉出:它是股息、貸款、薪金還是股東福利,以及怎麼重編分錄,會改變 T5 和 T2 的內容。見股東貸款,並取得記帳協助。
- 股東或股份類別不止一個:同一類別的股息要按比例分配,所以金額不均等時,要先有合適的股份條款,過去不均等的付款也可能需要重編。見股東領取不同金額,並請人審核過去的分錄。
- 留存收益很少或為負:見留存收益為負時的股息。如果股息可能已經違反法律測試而支付,請在入帳之前取得記帳協助。
- 多年的股息從未入帳,或 T5 從未提交:見補做逾期的帳目,並請人補齊帳目。
- 公司欠 CRA 稅款:與公司沒有公平交易關係的股東如果收到股息,可能要為這筆稅款負責,上限是收到的金額,CRA 也可以隨時評稅(第 160 條)。見給自己發股息後欠稅,並取得公司稅務協助。
- 您想了解股息的個人稅:見公司股息的稅。
- 股東在股息支付或記入時不是加拿大居民:要開立 NR4,而不是 T5。公司必須預扣加拿大稅(稅收協定減免前為 25%),沒有預扣的話要由公司自己負責(第 215 條),所以分錄和憑證都不同。見加拿大公司的非居民所有者,並取得跨境稅務協助。
- 公司在魁北克,或所有者住在魁北克:魁北克有自己的規則,本頁不涵蓋。請在入帳前先檢查分錄。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非合資格股息的計稅加成比例 適用於 2019 年或之後支付、並在 T5 第 10 欄申報的股息;應稅金額填入第 11 欄 | 15% | CRA:填寫 T5 稅務憑證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應稅公司支付的合資格股息的計稅加成比例 在實際合資格股息的基礎上加上這一比例,計算其應稅金額 | 38% | CRA:填寫 T5 稅務憑證 核對日期 |
| T5 提交截止日期 T5 憑證須在此日期前提交並寄給收款人;週末及假日規則可能使 CRA 的截止日順延 | 股息年度之後二月的最後一天 | CRA:T5 資訊申報表的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
| T5 小額付款例外 一年內向同一收款人支付的須申報金額合計低於此金額時,無需出具 T5 憑證 | $50 | CRA:何時須開立 T5 憑證 核對日期 |
| 股東貸款償還例外規定的截止日期 公司為貸款人,且還款並非一連串貸款或其他交易及還款的一部分時,適用第 15(2.6) 款 | 貸款當年公司稅務年度結束後一年 | 《所得稅法》第 15(2.6) 款 核對日期 |
| 聯邦及卑詩省規定下,違法分紅的董事責任追訴期間 根據《加拿大商業公司法》(CBCA)第 118 條或卑詩省《商業公司法》第 154 條對董事提起訴訟,必須在批准違法支付的決議作出後兩年內展開 | 2 年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第 118(7) 款 核對日期 |
| 對非居民股息的法定第 XIII 部分預扣稅 尚未計入適用的稅收協定減稅;適用於加拿大居民公司支付或記入收件人名下的股息 | 25% | 《所得稅法》第 212(2) 款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RC4088,公司一般財務資訊索引(GIFI)
- CRA:Income Tax Folio S3-F2-C2,加拿大居民公司的應稅股息
- CRA:Income Tax Folio S3-F1-C1,股東貸款和債務
- CRA:IT-243R4,私營公司的股息退稅(已存檔)
- CRA:T4015,T5 填表指南
- CRA:何時須開立 T5 憑證
- CRA:T5 資訊申報表的截止日期
- CRA:合資格股息的指定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Canada 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第 42 條
- 《卑詩省商業公司法》(British Columbia 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第 70 條
- 《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212(2) 款和第 215 條
- 《加拿大商業公司法》第 118 條
- 《卑詩省商業公司法》第 154 條
- 《所得稅法》第 15(1) 款
- 《所得稅法》第 83(2) 款和 CRA:T2054 表
- 《所得稅法》第 129(1) 款
- 《所得稅法》第 160 條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