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開車辦業務的獨資經營者、合夥人和公司所有者
- 報稅員或 IRS 函件要求提供商務英里數證明的人
- 有家庭辦公室、共享辦公桌或多個工作地點的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選擇標準里程費率還是實際費用,以及中途改用另一種方法
- 重建從未記錄或已遺失的里程記錄
- 共乘和外送平台的扣除項目
- 雇員未獲報銷的駕車費用,大多數雇員不能扣除
- 加拿大的行車記錄簿規定
IRS 的里程記錄必須載明哪些內容?
法律要求您證明汽車的每一次商務使用,但並不要求用這個名稱的記錄,也不限定格式;里程記錄只是最常見的證明方式。如果報稅員要求您提供里程記錄,或 IRS 函件要求提供商務英里數證明,這份證明必須載明每趟行程的日期、目的地、原因和英里數,另加汽車全年的總英里數。
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納稅人必須用完整記錄(對每趟行程的書面記錄)來證明,或用足以佐證本人陳述的充分證據(例如日曆或發票),否則不得扣除汽車或其他車輛的費用(26 U.S.C. 274(d))。這項規定不適用於「合資格的非個人用途車輛」,例如只有駕駛座位的送貨卡車(Publication 463)。法規列出帳簿、日記、日誌、行程表或類似記錄,都屬於完整記錄的形式(26 CFR 1.274-5T)。
| 記錄涵蓋的範圍 | 須載明的內容 |
|---|---|
| 每趟商務行程 | 日期、目的地(城市、鎮或地區)、商務目的和商務英里數 |
| 全年 | 為所有用途行駛的總英里數、汽車首次用於業務的日期,以及汽車的成本和改裝費用 |
資料來源:Publication 463,Table 5-1。其中的每日記錄範本另有里程表起讀數和止讀數兩欄,雖非必填,但能讓每個數字都可以核對。
只記年底的總數是不夠的。有一種狹窄的例外:如果您唯一的商務駕車是在固定路線上送貨或拜訪客戶,可以只記一次路線的長度、每趟行程的日期和全年總英里數,不必逐趟寫明目的(Publication 463;26 CFR 1.274-5T)。
以下情況就不單純:報稅員或 IRS 函件要求提供證明;里程記錄從未記過,或在年底才補寫;汽車同時用於家庭辦公室或第二個工作地點;涉及一輛以上的車;或汽車由合夥企業或公司持有。請準備好年初和年底的里程表讀數、您的日曆、客戶地址或發票,以及每趟行程的目的。
用標準里程費率或實際費用,都需要里程記錄嗎?
需要。兩種方法都要有商務英里數的記錄。標準里程費率取代的是汽車營運成本的記錄,並不取代您為業務行駛多少英里的記錄。扣除額等於費率乘以商務英里數(Revenue Procedure 2019-46,第 4.01 節;Tax Topic 510)。
採用實際費用時,里程記錄用來確定汽油、保險和折舊等費用的商務比例。商務英里數除以總英里數,就是這個百分比(Publication 463)。如果您對汽車計提折舊,在整個回收期的每一年都要保存汽車商務使用的記錄(Publication 463)。如何在兩種方法之間選擇,以及商務使用比例的測試,請見標準里程費率還是實際汽車費用。
本頁涵蓋的稅務年度中,標準費率在年中有調整,所以每趟行程的日期很重要:1 月至 6 月為 每英里 72.5 美分,7 月至 12 月為 每英里 76 美分(Announcement 2026-11)。
用 App、試算表或筆記本記錄夠嗎?
夠,只要上述內容齊全且準確。法規沒有指定格式或產品。電腦上的記錄,若是用記錄程式存入電腦記憶裝置,就算書面記錄;Publication 463 也說明,用電腦製作的記錄屬於完整記錄(26 CFR 1.274-5T;Publication 463)。
無論用哪種格式,都有三個陷阱:
- 缺少目的。 自動追蹤通常只記英里數和時間,不記您為什麼開車。除非從情況可以明顯看出目的,否則一般須有商務目的的書面說明,因此請為每趟行程補上(26 CFR 1.274-5T)。
- 估算數字。 Publication 463 說明,您不能扣除自己推算或估計的金額。
- 日後打不開的記錄。 如果您用電腦系統保存記錄,必須能提供清晰可讀的記錄,來支持稅表上的各項金額,並且能與您的帳簿對得上(Publication 583)。請在年底匯出里程記錄,不要依賴一個日後可能關閉的帳戶。
里程記錄多久要更新一次?
每筆記錄應在行程當時或之後不久完成。不必逐日記錄:每週為當週的使用情況補記一次,也算在「當時或之後不久」內。事後才寫的記錄,單獨不算完整記錄,這時您本人的陳述需要有力的佐證,例如日曆記錄、發票和與客戶的訊息(26 CFR 1.274-5T;Publication 463)。
如果您只記錄了一年中的部分時段,IRS 只有在發票等其他證據顯示這些時段具有代表性時,才會接受它代表全年。這種情況,以及里程記錄從未記過或已遺失的情況,請見重建里程記錄。
哪些行程算商務,哪些是通勤?
在住家和您的固定工作地點之間開車屬於通勤,通勤永遠不能扣除,不論距離多遠,也不論途中是否打電話或攜帶工具(Publication 463)。
| 行程 | 商務或通勤 |
|---|---|
| 從家到您的固定或主要工作地點 | 通勤 |
| 在別處另有固定工作地點的情況下,從家到同一業務的臨時工作地點 | 商務 |
| 同一天內從一個工作地點到另一個工作地點,或從一位客戶到下一位客戶 | 商務 |
| 在沒有固定工作地點的情況下,從家到您居住和平常工作的都會區以外的臨時工作地點 | 商務 |
| 在沒有固定辦公室、家中也不是主要營業地點的情況下,從家到您在都會區內當天的第一位客戶,或從最後一位客戶回家 | 通勤 |
| 在主要工作的休息日,從家到兼職工作地點 | 通勤 |
| 從作為主要營業地點的家,到同一業務的另一個工作地點 | 商務 |
前六列的前提是:您的家不是主要營業地點;請見下方的家庭辦公室部分。
工作地點的工作預計會持續一年或更短,且實際也是如此,這個地點才算臨時。如果您預計會超過一年,即使實際提早結束,也不算臨時;預期改變時,它也不再是臨時地點。您的都會區是指該城市加上被視為其一部分的郊區(Publication 463;Schedule C 填表說明,第 44b 行)。
私人繞路要特別留意。在兩個工作地點之間,如果您因私事偏離直接路線,扣除額不能超過直接行程本來的費用,因此請把多出來的英里數記為其他英里(Publication 463)。在兩個商務停靠點之間短暫停留,例如吃午餐,不會中斷商務使用(26 CFR 1.274-5T)。
從我的家庭辦公室出發的行程算不算?
算,前提是家庭辦公室符合您的主要營業地點。這時,在這個家與同一行業或業務的另一個工作地點之間的行程,都是商務英里,不論對方是固定地點還是臨時地點,也不論距離多遠(Publication 463;Schedule C 填表說明,第 44b 行;Revenue Ruling 99-7)。
這項判斷來自家庭辦公室的規則。如果您專門且經常用家庭辦公室處理業務的行政或管理工作,並且沒有其他固定地點用來進行大量的行政或管理工作,這間家庭辦公室就符合主要營業地點(Publication 587)。該刊物還提醒要比較在各地點所做工作的相對重要性,以及花在各地點的時間。如果家不是您的主要營業地點,仍適用上述一般的通勤規則。家庭辦公室扣除額本身,請見簡化法還是實際費用法。
只有作為主要營業地點的家,行程才能算;如果家庭辦公室只是因為您在那裡會見客戶,或因為它是獨立的建築才符合條件,就不算(Schedule C 填表說明,第 44b 行)。如果您受雇於自己的公司,家中的使用還必須是為了雇主的便利(26 U.S.C. 280A(c)(1))。Publication 587 不允許雇員扣除家庭辦公室,但這本身不代表從家到工作地點的行程就是通勤:家符合主要營業地點的測試時,公司可以依報銷計劃(accountable plan)報銷這些行程,只要符合計劃的規定,報銷款可不計入您的工資(Revenue Ruling 99-7;Publication 5137)。
如果我還使用共享辦公空間或第二個工作地點呢?
要看您的家庭辦公室。如果家是您的主要營業地點,那麼在家與辦公桌之間,以及從辦公桌到客戶的行程,都是商務英里。如果不是,從家開車到您經常使用的辦公桌,一般屬於通勤,而從辦公桌到客戶則是商務。IRS 沒有針對共享辦公空間的專門規定:這是套用固定工作地點的規則,因此您使用辦公桌的頻率和在那裡做的事,可能改變結果。
Publication 587 指出,如果您在家以外有一個固定地點,用來進行大量行政或管理工作(例如開帳單、記帳或排程),就可能使家庭辦公室不符合資格。至於不屬行政性質的大量工作,例如在固定地點會見或服務客戶,則不會有這個影響(Publication 587)。您在哪裡做行政工作、做多少,光靠里程記錄看不出來,所以請在記錄中註明每個工作日的工作地點。
只有部分英里可以扣除,也要列出總英里數嗎?
要。請列出里程表走過的每一英里,再分成商務、通勤和其他;只有商務英里可以扣除。Schedule C 第 IV 部分適用於獨資經營者,且該人使用標準里程費率、租賃車輛或車輛已完全折舊完畢,而且不因其他原因需要提交 4562 表。4562 表第 V 部分則適用於您計提折舊的車輛,或無論如何都必須提交該表的情況。兩者都要填寫投入使用日期、商務、通勤和其他英里數,以及您是否有支持扣除額的書面證據(Schedule C 填表說明,第 9 行;Schedule C 表格;4562 表;26 CFR 1.274-5T)。
填寫時,總英里數等於年底里程表讀數減去年初讀數;商務英里數是各趟商務行程相加;通勤英里數是各趟通勤行程相加;其餘算作其他英里。例如,里程表 1 月 1 日顯示 40,000,12 月 31 日顯示 52,000,總英里數就是 12,000。如果記錄顯示商務 7,500 英里、通勤 600 英里,其餘 3,900 英里屬於個人用途,只有 7,500 英里可以扣除。
每輛車要分別記錄;Schedule C 填表說明要求,每多一輛車,就要用附加說明書提供第 IV 部分的資料(Schedule C 填表說明)。
涉及合夥企業或公司時,規則會不同嗎?
證明要求適用於任何申報汽車費用扣除的納稅人,包括持有汽車的合夥企業或公司(26 U.S.C. 274(d))。這類實體沒有 Schedule C;對所有者或關聯人使用的車輛,要在自己的 4562 表第 V 部分申報里程(4562 表)。
里程記錄只證明英里數,並不會自行產生扣除額。如果您受雇於自己的公司,雇員未獲報銷的汽車費用,一般不能在個人稅表上扣除(Publication 463);公司可以改依您的里程記錄,把英里費用付還給您。如果公司改為提供汽車給您,通勤和其他個人用途一般屬於應稅附加福利,公司必須估值並在 W-2 表上申報,除非您為這部分用途付費,因此即使您不申報扣除,也請保留通勤和其他英里的區分(Publication 15-B)。合夥人不獲合夥企業報銷的汽車費用,只有在合夥協議要求該合夥人自行負擔時才可以扣除,並列為 Schedule E 上未獲報銷的合夥企業費用(Schedule E 填表說明)。
公司報銷您的費用時,您要向公司充分說明:每趟行程的日期、目的地、商務目的和英里數,並在行程當時或之後不久記錄。如果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 超過 10% 的股票,您與雇主即為關聯方,還必須能向 IRS 證明這些費用(Publication 463)。報銷規則請見報銷所有者費用;透過實體購車請見透過您的公司購買車輛。
舉例
這些例子只計算英里數。
有家庭辦公室的攝影師
一位攝影師的空房間只用來開帳單和記帳,沒有其他辦公室,而且這個房間符合 Publication 587 的主要營業地點測試,所以從家到拍攝現場的行程是商務行程。某天里程表走了 16 英里:往返拍攝現場是 11 英里,另外單獨往返健身房是 5 英里。里程記錄顯示:商務 11 英里,目的為拍攝;其他 5 英里;通勤 0 英里。
拜訪客戶的記帳員
一位記帳員在符合資格的家庭辦公室工作,往返客戶處共開 20 英里。里程記錄寫下日期、客戶所在城市、目的(帳簿季度審閱)和商務 20 英里。因為家是主要營業地點,從家出發的行程可以算。
使用共享辦公桌的自由工作者
一位自由工作者每個工作日都在同一張租用的辦公桌工作,單程 12 英里,沒有符合資格的家庭辦公室。每天的 24 英里是通勤。某天,這位自由工作者從辦公桌開車到 10 英里外的客戶處,再回到辦公桌。這 20 英里是商務英里。從家到辦公桌的行程是否可能算商務,取決於上文的家庭辦公室測試。
您的情況不一樣嗎?
- 報稅員要求您提供里程記錄,或 IRS 函件要求提供商務英里數證明: 哪些行程可以扣除、記錄是否站得住腳,取決於里程記錄本身無法決定的事實,例如家庭辦公室測試、第二個工作地點和混合行程。如果問題出在記錄不全,記帳協助適合您。如果 IRS 已經展開審查,請見 IRS 審查指南和 Schedule C 的哪些費用會被質疑。
- 您沒有記錄里程,或記錄遺失了: 請見重建里程記錄。好幾年沒有里程記錄,也可能代表帳簿需要補齊,這屬於記帳協助的範圍。
- 您正在標準費率和實際費用之間做選擇,或想要改用另一種方法: 請見標準里程費率還是實際汽車費用。
- 您為共乘或外送平台開車: 請見共乘和外送司機的扣除項目。
- 汽車由 LLC 或 S 公司持有,或由它們向您報銷: 請見透過您的公司購買車輛和報銷所有者費用。
- 汽車同時用於商務和個人駕駛,有停車費、過路費和收據要追蹤,或您想知道里程記錄要保存多久: 請見混合用途費用的商務比例、IRS 的收據要求和營業記錄要保存多久。
- 您在加拿大開車: 加拿大的行車記錄簿規定有所不同;請見 CRA 行車記錄簿指南。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一月至六月的業務標準里程扣除率 該稅務年度 7 月 1 日前的業務行駛里程 | 每英里 72.5 美分 稅務年度 2026 | IRS:2026 年商業用途標準里程費率 核對日期 |
| 七月至十二月的業務標準里程扣除率 該稅務年度 7 月 1 日或之後的業務行駛里程 | 每英里 76 美分 稅務年度 2026 | IRS:公告 2026-11 核對日期 |
| 就汽車津貼舉證而言,使雇員成為公司雇主關聯人的持股比例 按公司已發行股份的價值,計算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有關聯關係的雇員,即使已向雇主報銷,仍須能向 IRS 證明汽車費用 | 超過 10% | IRS:Publication 463,差旅、禮品及汽車費用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Publication 463,差旅、禮品及汽車費用
- IRS:Publication 587,在家中經營業務的使用
- IRS:Publication 583,開業與保存記錄
- IRS:Tax Topic 510,汽車的商務使用
- IRS:Schedule C 填表說明
- IRS:Schedule C(1040 表)
- IRS:Schedule E 填表說明
- IRS:4562 表,折舊和攤銷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19-46
- IRS:Announcement 2026-11,修訂後的標準里程費率
- 26 U.S.C. 274,對某些娛樂等費用的不予扣除
- IRS:Revenue Ruling 99-7
- IRS:Publication 5137,附加福利指南
- IRS:Publication 15-B,雇主的附加福利稅務指南
- 26 U.S.C. 280A,對在家中經營業務相關某些費用的不予扣除
- 26 CFR 1.274-5T,證明要求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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