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居住州以外的市集、集市和展覽會上銷售工藝品或藝術品的創作者
- 接受委託創作,或把作品寄給外州買家的藝術家和工藝師
- 在活動上銷售卻沒有許可證的賣家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各州的經濟關聯門檻,以及哪些州沒有銷售稅
- 銷售利潤的所得稅和自僱稅
- 免稅採購用品以供轉售
- 加拿大 GST/HST 和省銷售稅
手工製品需要收銷售稅嗎?
通常需要。在加州、德州、明尼蘇達州和紐約州,「手工製作」都不是免稅理由:各州都是依商品本身和銷售地點來決定是否課稅,而不是看誰做的。加州表示,銷售全新或手工製品的賣家,即使只是臨時銷售也需要許可證。德州表示,其偶發銷售免稅不適用於為銷售而製作商品的藝術家或工匠。明尼蘇達州對大多數藝術與工藝品課稅,包括繪畫、陶器和珠寶,但大多數服裝不課稅。紐約州把工藝品列為應稅商品,並表示在工藝市集上銷售應稅商品的賣家,即使一年只有一次,也仍須登記。紐約州對每件價格低於 $110 的服裝和鞋類免徵州稅,但除非所在的縣或市也免稅,否則地方稅仍然適用(TB-ST-122)。
到外州的活動上銷售,通常就需要該州的許可證,即使只有一個週末;請見下面的許可證一節。
以下情況不算單純:您已經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活動上銷售、收到州政府來函、在多個州的活動上銷售、接受委託創作、把作品寄給外州買家、既在網上又在現場銷售、透過公司銷售,或者活動現金、刷卡和平台報表對不上。如果您已經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或州政府已經來函,請先閱讀下面「沒有許可證就在市集銷售」一節。哪些商品須課稅,以及什麼算在當地有業務存在,由各州自行決定。服裝和食品可能適用單獨的規定。
請先備齊:
- 每場活動的日期、地址、城市和縣,以及您賣了什麼。
- 每場活動的銷售額,分為應稅銷售、免稅銷售和轉售銷售(賣給會再轉售的買家,並收到對方轉售證書的銷售)。
- 委託創作:發票、送貨地址,以及作品的交付方式。
- 按送貨目的地州列出的網上訂單,以及顯示已收稅款的平台報表。
- 州政府或活動主辦方發出的任何許可證、函件或通知。
本頁涵蓋五個州。您的居住州和每場活動所在的州,各自訂有關於商品、許可證和期限的規定。請到州稅務機關的網站查詢,並在銷售之前先在您要銷售的州登記。
設攤算不算在另一個州有重大業務存在?
在加州和德州(本頁涵蓋的州)算:兩州都把臨時銷售地點視為在該州有業務存在,無論活動多短。德州認定的情況包括亭子等臨時地點、銷售或接受訂單的雇員或代表,以及使用您自有或租用的車輛送貨。加州認定的情況包括長期或臨時的辦公室、銷售場所或其他實體營業地點,以及接受訂單的代表。
加州對這種情況有限制:賣家在該州唯一的實體存在是聯邦稅法所定義的會議與展覽活動,在任何 12 個月內持續 15 天 或以下,且上一曆年來自這些活動的淨收入為 $100,000 或以下,則持續性的收稅責任受到限制。在展覽上進行的銷售和接受的訂單仍然須課稅,而且超過加州門檻的銷售仍要計算在內(RTC 第 6203 條)。請向 CDTFA 查詢您的展覽是否符合。
除此之外,在州內有業務存在,就不再受銷售額門檻的保護(門檻是指遠距賣家銷往某州的銷售額超過該額度後,就必須在該州收稅):簡化銷售稅各州的指引指出,有實體存在的賣家不論銷售額多少都必須登記。門檻請見各州銷售稅經濟關聯門檻。業務存在和交易平台請見何處必須收取銷售稅。
到外州的市集或展覽會擺一個週末,需要許可證嗎?
通常需要,在舉辦活動的州申請。加州和德州不會因為活動時間短而本身成為例外,但有幾個州對特定的展覽參展者免稅,所以請閱讀活動所在州的頁面。
| 州 | 州政府對活動銷售者的規定 |
|---|---|
| 加州 | 銷售手工製品,即使只是臨時銷售,也需要賣家許可證。在會議或展覽上銷售或接受訂單,一般需要長期或臨時許可證;州外賣家若低於加州的門檻,只需要臨時許可證(CDTFA)。 |
| 德州 | 在德州境外的賣家到市集、集市或展覽上銷售,即屬在德州從事營業活動。如果銷售應稅商品、接受應稅商品的訂單,或利用活動推廣銷售,就需要德州許可證(審計長辦公室)。 |
| 華盛頓州 | 工藝展等特定活動可以簽發臨時登記證書(Temporary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每場活動一張,免費,每年最多兩場活動,每場不超過一個月。已有營業活動的華盛頓州企業,以及不對公眾開放的行業展覽,不簽發;符合華盛頓州不構成稅務關聯例外的展覽參展者,不需要證書。證書表格須在活動結束後 10 個營業日內提交。活動較多時,可能需要州營業執照(稅務局)。 |
| 明尼蘇達州 | 在工藝展、跳蚤市場或類似活動上銷售應稅商品的賣家,必須在活動開始之前登記(Fact Sheet 148)。 |
| 紐約州 | 銷售應稅商品,即使一年只參加一次工藝市集,也必須登記(銷售稅登記證書,Certificate of Authority),申請須在開始銷售前至少 20 天提交(稅務公報 TB-ST-175)。 |
接受訂單也算。德州和加州都涵蓋在活動上接受的訂單,即使貨物之後才寄出。其他州有各自的表格、活動限制和期限。對於這裡沒有列出的州,請到其稅務機關網站搜尋「special event」或「temporary vendor」,並向主辦方詢問該州對賣家有什麼要求。
臨時賣家許可證如何運作:費用、地點和到期日?
各州規定不同:加州簽發免費的臨時許可證,德州使用一般許可證,華盛頓州則為每場活動簽發證書。在加州,臨時賣家許可證免費,涵蓋一個銷售地點,期間不超過 90 天(CDTFA)。
- 在網上登記,註明每個地點的開始和結束日期,最早可在開始日期前 90 天辦理。
- 只有在同一個 90 天期間內舉行的多個地點,才能列在同一張許可證上。以後不能再增加地點。
- 已經為長期營業地點持有許可證的賣家,則改為每個臨時地點登記一張附屬許可證(第 111 號出版物)。
- 稅表須在地點結束營業的那個月之後一個月的最後一天前提交。1 月結束的地點,稅表須在 2 月底前提交。
CDTFA 說明,臨時許可證是簽發給沒有長期營業地點的個人,所以公司或合夥企業應向 CDTFA 詢問適用哪一種登記。
德州的做法不同。其市集指南沒有說明另有臨時許可證:在當地臨時營業的州外賣家,需要一般許可證,且沒有申請費。您須按活動所在地的稅率,收取 6.25% 的州稅,加上最高 2% 的地方稅,收據上必須顯示稅額,或註明已含稅。稅表須在申報期間結束後次月的 20 日前提交,許可證持有人即使沒有銷售也必須申報;逾期提交稅表,即使沒有應繳稅款也要加收 $50,逾期繳稅則加收罰款:1 至 30 天為 5%,超過 30 天為 10%,另加利息(審計長辦公室)。當您在德州的銷售結束、不打算再銷售時,可以關閉許可證;在此之前,稅表會持續到期(出版物 96-211)。
是活動主辦方收銷售稅,還是我來收?
通常是您自己收,使用您自己的許可證。主辦方的工作是查驗許可證,或在部分州,向沒有許可證的賣家代收稅款。
- 德州:活動推廣者也算賣家。推廣者必須對沒有有效許可證的賣家的應稅銷售代收並匯繳稅款,所以推廣者會要求每位賣家出示許可證。在設有統一收銀台的市集,由市集收稅,每位賣家將市集代為銷售的金額,作為總銷售額申報,而不是作為應稅銷售額(出版物 96-211)。
- 加州和明尼蘇達州:主辦方在把場地租給您之前,必須先核實您的登記,所以請準備好出示許可證號碼(第 111 號出版物;Fact Sheet 148)。
德州(出版物 96-211)和明尼蘇達州都不對攤位場地費課稅。明尼蘇達州確實對展示攤位等設備的租賃課稅(Fact Sheet 148)。主辦方的查驗不能代替您的許可證或稅表。預計主辦方會要求您提供許可證號碼,並提供您的企業名稱、地址和所售商品的說明。
客製或受託創作的作品,是按商品還是按服務課稅?
各州不同,而本頁涵蓋的各州都是對成品課稅。德州把創作藝術品列為產生應稅商品的勞務,並且即使材料由客戶提供,製作產品的收費也須課稅(出版物 96-259)。加州針對平面藝術家的指南指出,藝術作品若以有形形式交付,其收費一般須課稅,但僅借出供審閱和核准的初步作品除外,而且即使材料由客戶提供,創作成品藝術品的勞務也須課稅(出版物 37)。該指南涵蓋的是商業用途的藝術作品,所以請向 CDTFA 確認它如何適用於純藝術的委託創作。明尼蘇達州把繪畫、雕塑和諷刺漫畫列為應稅的藝術與工藝品(稅務局)。
在本頁涵蓋的各州,問題在於買方是否收到一件有形的作品。有形作品在這些州被當作商品課稅,製作它的勞務是應稅收費的一部分。加州的例外是僅借出供審閱和核准的初步作品。其他州可能把客製作品視為不課稅的服務,所以報價之前,請先閱讀送達州的規定。
對於送進某個州的委託作品,您是否必須收稅,要依照下面的運送規則。如果由您自己送貨,結果就會改變:德州認定,使用您自有或租用的車輛送貨,就屬於在德州從事營業活動(出版物 94-108)。賣家沒有收稅時,買方可能需要繳使用稅(即賣家沒有收取時,由買方繳納的同一種稅):德州買方對向不收取德州稅的賣家購買的應稅商品,須繳使用稅。
寄給外州買家的作品和透過平台的銷售,又如何處理?
郵寄出貨取決於門檻和活動期間業務存在的時間長短;平台銷售取決於由誰收稅。在某個州沒有業務存在的賣家,一般只有在超過該州的經濟關聯門檻之後,才需要在該州收稅,而各州自行設定門檻。業務存在可能比活動持續得更久:華盛頓州把當年或前一曆年的實體存在也算在內(RCW 第 82.04.067 條),所以請向每個活動所在州詢問,其責任持續多久。請見各州銷售稅經濟關聯門檻、德州和加州。
活動賣家容易掉進兩個陷阱:
- 門檻只保護遠距銷售。在州內設攤就是業務存在,所以低於門檻的網上銷售,並不能抵消活動的許可證責任。
- 平台只對它自己處理的訂單收稅。加州表示,如果平台賣家的所有零售銷售都由已登記的交易平台促成者(運行結帳並代收稅款的網站)完成,一般不必登記,但沒有任何平台促成的直接銷售,可能需要許可證(CDTFA)。在您自己攤位的銷售是直接銷售。德州同樣只在平台提供者已認證由其代收稅款的銷售上,免除平台賣家的收稅責任(審計長辦公室)。
銷售什麼時候不再算偶發?
在下列各州,偶發銷售規則是為清理個人物品的人所訂的,而加州和德州的說明指出,這些規則很少或從不適用於製作商品出售的人。
| 州 | 偶發銷售規則 | 對手工創作者有幫助嗎? |
|---|---|---|
| 加州 | 12 個月內有三次或以上應稅商品銷售,一般須取得賣家許可證。12 個月內舉行不超過兩次的庭院拍賣,屬於偶發銷售(CDTFA)。 | 很少。銷售手工製品,即使只是臨時銷售,也需要許可證。 |
| 德州 | 如果 12 個月內只銷售一兩件應稅商品,或為您或家人購買的個人物品,在一個曆年內合計為 $3,000 或以下,則不需要許可證(出版物 96-211)。 | 沒有。該免稅排除為銷售而製作商品的藝術家和工匠,以及支付費用參加第三方活動的賣家。 |
| 明尼蘇達州 | 僅限個人:一個曆年內只舉辦一次銷售活動,且為期三天或更短,全年總銷售額為 $500 或以下,並向主辦方提供書面聲明。法規對這個限額有兩種寫法(一個小款寫「less than」,另一個寫「or less」),所以請保持在限額以下(Fact Sheet 148;明尼蘇達州法規第 297A.87 條)。 | 僅限規模很小、只做一次的活動賣家。 |
每場活動我要記錄什麼?
您收取的銷售稅不是您的收入,而是欠州政府的款項。請為每場活動把它記成負債,與銷售額分開。如果您的攤位價格已含稅,請先把免稅銷售分出來,再把各稅率下的應稅收款除以 1 加該稅率,得出銷售額;剩下的就是稅。
請把每場活動當作一組獨立的數字,因為許可證、地點和稅率都隨活動而定。每場活動請記錄:
- 活動名稱、日期、地址,以及城市和縣或特區。各地稅率不同,所以請用州政府的稅率查詢功能查詢場地的稅率。
- 許可證或附屬許可證號碼,以及您給主辦方的書面賣家資料(在加州是 CDTFA-410-D 表)。
- 總銷售額,分為應稅銷售、免稅銷售和轉售銷售,並註明所收稅款和使用的稅率。
- 為日後交貨而接受的訂單,並註明交貨的州。
- 該活動的刷卡機和支付應用程式報表,與現金盤點核對。
- 加州:場地是否為州指定的展覽場地。這類銷售在稅表上有單獨的一行;不需要另外繳稅(CDTFA)。
請保存委託創作的發票,連同送貨地址和方式,以及顯示各州已收稅款的平台報表。已登記的加州平台賣家仍須申報總銷售額,並可扣除由平台促成的銷售(CDTFA)。德州要求銷售稅及使用稅記錄至少保存 4 年(審計長辦公室)。
您收的稅屬於州政府。在德州,這筆稅是信託持有,掌控稅款匯繳的所有者、高級職員或經理如果故意不繳,須負個人責任(稅法第 111.016 條)。加州在企業結束營業而稅款未繳時也有同樣的規定(RTC 第 6829 條)。
我已經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市集銷售:現在怎麼辦?
應稅活動銷售所欠的稅款,一般仍然要繳;德州表示,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營業的賣家可能被罰款。以下這些事實,決定如何處理以往的活動銷售:
- 每場活動,包括日期、銷售額、州和縣。
- 主辦方有沒有對您的銷售收稅;德州的推廣者必須對沒有許可證的賣家這樣做。
- 州政府是否已經聯繫過您。
部分州的披露計劃只對州政府尚未接觸過的賣家開放,所以您先做什麼,可能改變您要繳多少。資格、回溯期間和步驟順序請見補繳漏收的銷售稅。在加州攤位的銷售須繳加州銷售稅,而加州的州外使用稅披露計劃不包括這種情況(CDTFA)。
一個州和少數幾場活動,可以根據您的清單處理。涉及多個州、活動沒有記錄,或已經收到來函,往往需要專業人士協助,因為步驟的順序可能決定披露計劃是否仍然開放。
舉例
金額以美元計,僅作說明。
在奧斯汀為期三天的市集賣陶器
一位奧勒岡州的陶藝家在奧斯汀為期三天的工藝市集賣出 $8,000 的陶器。奧勒岡州沒有銷售稅,但這並不決定這筆銷售。攤位是德州的臨時地點,所以陶藝家需要德州許可證(沒有申請費),並按場地的稅率收稅,這裡假設為 8.25%:$8,000 × 8.25% = $660。陶藝家提交該期間的德州稅表,並在最後一筆德州銷售之後關閉許可證。
送到德州的委託作品
一位科羅拉多州的畫家為德州的買家接了一件 $2,400 的委託作品。德州把創作藝術品列為應稅勞務,所以這筆銷售須課稅:按假設的 8.25%,約為 $198。如果畫家用郵寄出貨,在德州沒有業務存在,而且低於德州的遠距賣家安全港,畫家一般不必收稅,買方一般要就這 $198 繳使用稅。如果畫家用私人車輛送貨,或在德州市集銷售,德州認定畫家在當地從事營業活動,所以畫家需要許可證並須收稅。
在加州為期四天的市集
一位佛羅里達州的珠寶商,銷往加州的銷售額低於其門檻,在加州市集四天內賣出 $6,000。加州要求銷售工藝品,即使時間很短,也要有許可證。珠寶商註冊一張免費的臨時賣家許可證,填入市集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並按當地稅率收稅:7.25% 的基本稅率為 $435,另加任何特區稅。如果市集在 3 月結束,稅表須在 4 月 30 日前提交。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活動上銷售、向許多州寄貨,或收到州政府來函:各州有各自的許可證、稅表和回溯期規定,而州政府一旦聯繫您,披露計劃可能就此關閉。您欠哪些州的稅、要申請哪些許可證、如何申報以往的活動銷售,以及今後如何追蹤每場活動的稅款,都取決於您的記錄。請先看補繳漏收的銷售稅;按活動、按州整理記錄屬於記帳工作。
- 您每年在多個州的活動上銷售,或活動、刷卡和平台銷售彼此對不上:稅率、許可證和稅表都隨每場活動而定,所以記錄也必須如此。請見活動與銷售稅記錄的記帳。
- 您透過公司或 LLC 銷售:在某個州取得許可證,也可能帶來該州的所得稅或特許經營稅問題。請見銷售稅關聯與所得稅關聯;德州則請見州外賣家的德州銷售稅和德州特許經營稅。
- 您的營業地點在美國以外:請見外國賣家與銷售稅。
- 您從自己的結帳頁面或平台店鋪出貨:請見何處必須收取銷售稅和平台店鋪的記帳。
- 您需要了解銷售的所得稅方面:州政府也可能對州外賣家的收入課稅。請見網路賣家的所得稅。
- 您需要了解自己製作商品的成本:請見手工產品的銷貨成本;免稅採購轉售用品,則請見轉售證書。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紐約州服裝和鞋類免稅價格上限 單件或每雙售價低於此金額的服裝和鞋類,免徵州銷售稅;縣或市仍可能徵稅,除非該縣或市選擇適用免稅 | $110 | 紐約州稅務局:服裝與鞋類免稅(TB-ST-122) 核對日期 |
| 加州會議及展銷會活動天數上限,適用於無持續稅務關聯規則 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的總天數;賣方在加州唯一的實體存在必須是會議和展銷會活動,在展會上的銷售和接到的訂單仍然應稅 | 15 天 | 加州《稅務與稅收法》:第 6203 條 核對日期 |
| 加州會議及展銷會淨收入上限,適用於無持續稅務關聯規則 上一曆年在加州從該活動取得的淨收入;與 15 天的限制一併適用,使賣方不會僅因該展會而被視為在加州經營的零售商 | $100,000 | 加州《稅務與稅收法》:第 6203 條 核對日期 |
| 德州州銷售稅與使用稅稅率 州稅率;合資格資料中心證明本身不會免除地方稅。 | 6.25%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地方銷售稅與使用稅徵收 核對日期 |
| 德州地方銷售稅與使用稅合計上限 最高合計地方稅率;實際交易稅率可能較低。 | 2%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地方銷售稅與使用稅徵收 核對日期 |
| 德州銷售稅報告遲交罰款 每份遲交的報告,包括無稅款須繳的報告 | $50 | 德州:逾期稅款的罰款 核對日期 |
| 德州逾期繳稅罰款比例,第 1–30 天 逾期稅款的比例 | 5% | 德州:逾期稅款的罰款 核對日期 |
| 德州逾期繳稅罰款比例,第 30 天後 逾期稅款的比例 | 10% | 德州:逾期稅款的罰款 核對日期 |
| 德州在一個曆年內出售個人物品的偶爾銷售限額 僅限銷售最初為自己或家人個人使用而購買的物品的個人,且曆年銷售總額不超過此金額;不適用於製作物品出售的藝術家或工匠,也不適用於付費參加第三方活動的賣家 | $3,000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市集、節慶、集市與展覽(出版物 96-211) 核對日期 |
| 明尼蘇達州對個人在銷售活動中適用單次銷售規則的銷售總額上限 僅限個人:一個曆年內只有一次為期三天或以下的銷售活動、全年銷售總額不超過此金額,並向活動營運者提交書面聲明。Fact Sheet 148 和 Minn. Stat. 297A.87 第 3 小節寫的是 $500 或以下;第 2 小節寫的是低於 $500,因此賣家應保持在此金額以下 | $500 | 明尼蘇達州法規修訂辦公室:第 297A.87 條 核對日期 |
| 德州銷售稅和使用稅記錄的最短保存期限 至少保存這麼長時間,除非審計長辦公室書面授權提前銷毀;適用於涉及銷售稅或使用稅責任的所有交易記錄。審查、上訴或退款申請期間,須保留記錄直至事項解決。 | 4 年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記錄保存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加州 CDTFA:臨時賣家
- 加州 CDTFA:第 111 號出版物,跳蚤市場、舊貨市集或特別活動的營運者
- 加州 CDTFA:第 111 號出版物,賣家與攤商
- 加州 CDTFA:第 77 號出版物,州外賣家
- 加州 CDTFA:交易平台促成者法案
- 加州 CDTFA:第 37 號出版物,平面設計、印刷與出版
- 加州 CDTFA:州外賣家自願披露計劃
- 加州《稅務與稅收法》:第 6203 條
- 加州《稅務與稅收法》:第 6829 條
- 加州 CDTFA:在州指定展覽場地銷售的申報規定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市集、節慶、集市與展覽(出版物 96-211)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從事營業活動(出版物 94-108)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應稅服務(出版物 96-259)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取得銷售稅許可證常見問題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交易平台提供者與平台賣家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使用稅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逾期稅款的罰款
- 《德州稅法》:第 111.016 條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記錄保存常見問題
- 華盛頓州稅務局:臨時營業
- 《華盛頓州修訂法典》:第 82.04.067 條
- 明尼蘇達州稅務局:藝術與工藝品
- 明尼蘇達州稅務局:銷售活動的參展者與營運者(Fact Sheet 148)
- 明尼蘇達州法規修訂辦公室:第 297A.87 條
- 紐約州稅務局:服裝與鞋類免稅(TB-ST-122)
- 紐約州稅務局:我需要登記銷售稅嗎?(TB-ST-175)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遠距賣家州指引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