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把貨品、服務或數位產品銷往多個州的賣家
- 登記之前,想先查單一州門檻的賣家
- 從沒有銷售稅的州出貨的賣家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什麼算實體據點,以及交易平台和倉庫庫存的規定
- 過去期間已經漏收的稅款
- 各州對軟體、服務和數位產品的應稅規定
- 加拿大 GST/HST 與省銷售稅
各州的經濟關聯門檻是多少?
在某個州沒有辦公室或庫存的賣家,向該州的銷售額一旦超過該州的金額門檻,一般就必須登記並收取該州的銷售稅。大多數州用 $100,000。加州、紐約州和德州用 $500,000;阿拉巴馬州和密西西比州用 $250,000。下表涵蓋每一個設有銷售稅的州,另加哥倫比亞特區。每個州名都連結到該列所依據的官方資料:該州的網頁,或在法規更清楚時連結到該州法規。
情況比較複雜的常見原因有:門檻按每個州分別計算;有些州還會計算銷售筆數;每個州各自訂有衡量期間;在某個州有庫存或人員,不論銷售額多少都會構成稅務關聯(見您要在哪些州收取銷售稅)。請按目的地州和月份整理銷售記錄,區分自己的結帳頁面與交易平台,並標明轉售和免稅銷售。
| 金額門檻 | 州 |
|---|---|
| $100,000 | 大多數設有銷售稅的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 |
| $250,000 | 阿拉巴馬州、密西西比州 |
| $500,000 | 加州、紐約州、德州 |
| 州 | 金額門檻 | 銷售筆數 | 衡量期間 |
|---|---|---|---|
| 阿拉巴馬州 | $250,000 | 無 | 上一個日曆年 |
| 阿拉斯加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亞利桑那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阿肯色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年或當年 |
| 加州 | $5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科羅拉多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康乃狄克州 | $100,000 | 及 200 筆銷售(兩項都要達到) | 截至 9 月 30 日的 12 個月 |
| 哥倫比亞特區 | $100,000 | 或 200 筆或以上銷售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佛羅里達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日曆年 |
| 喬治亞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夏威夷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當年或上一個日曆年 |
| 愛達荷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伊利諾伊州 | $100,000 | 無 | 回顧 12 個月,每季測試一次 |
| 印第安納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愛荷華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堪薩斯州 | $100,000 | 無 | 當年或上一個日曆年 |
| 肯塔基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路易斯安那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緬因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當年或上一個日曆年 |
| 馬里蘭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麻薩諸塞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密西根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日曆年 |
| 明尼蘇達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前 12 個月 |
| 密西西比州 | $250,000 | 無 | 任何 12 個月期間 |
| 密蘇里州 | $100,000 | 無 | 滾動 12 個月,每季測試一次 |
| 內布拉斯加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內華達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紐澤西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當年或上一個日曆年 |
| 新墨西哥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日曆年 |
| 紐約州 | $500,000 | 及 100 筆銷售(兩項都要達到) | 緊接前四個銷售稅季度 |
| 北卡羅來納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北達科他州 | $100,000 | 無 | 當年或上一個日曆年 |
| 俄亥俄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當年或上一個日曆年 |
| 奧克拉荷馬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賓夕法尼亞州 | $100,000 | 無 | 曆年 |
| 羅德島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日曆年 |
| 南卡羅來納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南達科他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田納西州 | $100,000 | 無 | 前 12 個月 |
| 德州 | $500,000 | 無 | 前 12 個日曆月 |
| 猶他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佛蒙特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前 12 個月 |
| 維吉尼亞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華盛頓州 | $100,000 | 無 | 當年或上一年 |
| 西維吉尼亞州 | $100,000 | 或 200 筆銷售 | 上一個日曆年,或當年達到門檻之後 |
| 威斯康辛州 | $100,000 | 無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 |
| 懷俄明州 | $100,000 | 無 | 當年或緊接前一個日曆年 |
各州的用詞不同:有些網頁說「超過」門檻,有些說「至少」達到門檻。收入剛好等於門檻的賣家,應閱讀該州的原文。哥倫比亞特區的常見問題說「超過 200」筆銷售,但《哥倫比亞特區法典》(D.C. Code)說 200 筆或以上,本表依照法典。麻薩諸塞州這一列依照簡化銷售稅(Streamlined Sales Tax)的圖表,因為這次核對時無法讀取該州自己的網頁;圖表的標題日期是 2023 年 1 月 11 日,所以在依賴這一列之前,請先閱讀該州的網頁。亞利桑那州、夏威夷州和新墨西哥州對自己的稅有不同的稱呼(交易特權稅、一般消費稅和總收入稅);門檻的概念相同。
哪些州沒有全州銷售稅?它們還會涉及遠距賣家嗎?
德拉瓦州、蒙大拿州、新罕布夏州和奧勒岡州沒有一般的全州銷售稅,所以沒有經濟關聯門檻可以衡量。阿拉斯加州沒有州銷售稅,但地方政府有,遠距賣家可能要透過一個委員會向地方政府繳稅。
| 州 | 該州的說法 | 遠距賣家 |
|---|---|---|
| 阿拉斯加州 | 「阿拉斯加州沒有州銷售稅」(委員會常見問題) | 全州 $100,000 的門檻,適用於向參加委員會的地方轄區所做的遠距銷售(委員會) |
| 德拉瓦州 | 沒有州銷售稅或地方銷售稅 | 沒有銷售稅門檻 |
| 蒙大拿州 | 沒有一般銷售稅 | 沒有銷售稅門檻 |
| 新罕布夏州 | 沒有傳統的廣泛適用的銷售稅與使用稅(RSA 78-E:1) | 沒有銷售稅門檻 |
| 奧勒岡州 | 沒有一般的銷售稅或使用稅/交易稅 | 沒有銷售稅門檻 |
設在上述其中一個州的賣家,向其他每一個州出貨時,仍然要逐州測試。在自己所在的州不必繳銷售稅,並不能說明其他州的情況。
哪些州仍然計算交易筆數?哪些州已經取消?
上表中有十九列還會計算銷售筆數,其中大多數州把筆數當作另一個選項:只要越過金額門檻或筆數門檻其中一項就夠了。康乃狄克州和紐約州要求兩項都達到。其餘各州只看金額門檻。
| 規則 | 州 |
|---|---|
| 金額門檻或銷售筆數,任何一項達到即可 | 阿肯色州、哥倫比亞特區、喬治亞州、夏威夷州、肯塔基州、緬因州、馬里蘭州、密西根州、明尼蘇達州、內布拉斯加州、內華達州、紐澤西州、俄亥俄州、羅德島州、佛蒙特州、維吉尼亞州、西維吉尼亞州 |
| 金額門檻和銷售筆數兩項都要達到 | 康乃狄克州、紐約州 |
| 已取消筆數測試(以各州自己的日期為準) | 阿拉斯加州(2025 年 1 月 1 日)、伊利諾伊州(2026 年 1 月 1 日)、印第安納州(2024 年 1 月 1 日)、北卡羅來納州(2024 年 7 月 1 日)、猶他州(2025 年 7 月 1 日)、威斯康辛州(2021 年 2 月 20 日)、懷俄明州(2024 年 7 月 1 日)、北達科他州和南達科他州(已廢除,依該州的稅務沿革或法規) |
州網頁可能落後於法規:路易斯安那州委員會的常見問題仍然顯示 200 筆個別交易的筆數標準,但法規只有金額門檻(R.S. 47:301,常見問題)。取消日期的資料來源:阿拉斯加州、伊利諾伊州、印第安納州、猶他州、威斯康辛州、懷俄明州、北卡羅來納州、北達科他州、南達科他州。
各州按哪個期間衡量?
大多數州看上一個日曆年或當年日曆年,哪一年先超過門檻就按哪一年。少數州用滾動的十二個月,所以答案可能每季都不同。
| 方法 | 州 |
|---|---|
| 上一個或當年日曆年(任何一年超過門檻的賣家都受規範) | 表中的大多數列 |
| 只看上一個日曆年 | 阿拉巴馬州、佛羅里達州、密西根州、新墨西哥州、羅德島州 |
| 滾動或固定的 12 個月期間 | 康乃狄克州(截至 9 月 30 日的 12 個月)、伊利諾伊州(每季測試一次)、明尼蘇達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每季測試一次)、田納西州、德州、佛蒙特州、紐約州(四個銷售稅季度) |
表中顯示兩個年度的地方,當年也計算在內:去年低於門檻的賣家,今年累計銷售額一旦超過門檻,就受規範。
哪些銷售計入門檻?
這要看各州:有些州計算所有銷售,有些只計算應稅銷售,有些排除轉售。下表列出各州自己網頁所說的內容;沒有列出的州,其網頁沒有解決這個問題,請自行查閱。
| 計入的內容 | 州 |
|---|---|
| 所有銷售,不論應稅或免稅 | 阿拉斯加州、愛荷華州、馬里蘭州、密西根州、田納西州、德州、威斯康辛州 |
| 只計算應稅銷售 | 佛羅里達州、密蘇里州、新墨西哥州、北達科他州、奧克拉荷馬州 |
| 轉售不計入 | 阿拉巴馬州、明尼蘇達州、內布拉斯加州、田納西州 |
| 轉售計入 | 愛荷華州、馬里蘭州、德州、威斯康辛州 |
| 交易平台銷售計入您的總額 | 阿拉斯加州、愛達荷州、愛荷華州、肯塔基州、馬里蘭州、明尼蘇達州、密蘇里州、內布拉斯加州、紐約州、北卡羅來納州、德州(交易平台常見問題) |
什麼是稅務關聯,以及交易平台和倉庫庫存會如何改變它,請見您要在哪些州收取銷售稅。
越過門檻後,什麼時候開始收稅?
每個州各自規定越過門檻後的開始日期。下表列出網頁有說明的州。
| 州 | 開始時間 |
|---|---|
| 德州 | 越過門檻當月之後第四個月的第一天(德州) |
| 華盛頓州 | 越過門檻後至少 30 天起計的月份第一天(華盛頓州) |
| 紐約州 | 登記 符合各項條件後 30 天;收稅 註冊截止日期後 20 天(紐約州) |
| 阿拉斯加州 | 須在達到門檻後 30 日內登記(委員會) |
| 科羅拉多州 | 當年銷售額越過門檻之後至少 90 日開始的第一個月的第一天(科羅拉多州) |
| 愛荷華州 | 當年越過門檻之後至少 30 日開始的下一個月的第一天(愛荷華州) |
| 密西根州 | 越過門檻那一年的下一年的 1 月 1 日(密西根州) |
| 明尼蘇達州 | 越過門檻之後 60 日內的某個月的第一天(明尼蘇達州) |
| 密蘇里州 | 12 個月合計額越過門檻的那個季度結束後,最遲三個月內(密蘇里州) |
| 內華達州 | 在越過門檻之後至少 30 日開始的第一個月的第一天之前登記(內華達州) |
| 北卡羅來納州 | 對只因銷售而構成稅務關聯的賣家,是越過門檻後至少 60 日的第一個月的第一天;該網頁註明這項規定的日期是 2026 年 7 月 2 日(北卡羅來納州) |
| 北達科他州 | 下一個日曆年,或達到門檻後 60 日,以較早者為準(北達科他州) |
| 佛蒙特州 | 最遲在季度結束審查之後的下一個月的第一天;該州允許用 30 日做審查(佛蒙特州) |
| 西維吉尼亞州 | 當年達到門檻當天之後的銷售(西維吉尼亞州) |
沒有列在這裡的州,所查閱的指引網頁沒有給出開始日期。登記之前請先確認。如果您已越過門檻卻沒有登記,請見補繳未收取的銷售稅。
地方稅和自治市稅如何改變答案?
在阿拉斯加州、科羅拉多州和路易斯安那州,州的門檻只是一部分,因為地方政府按自己的規定徵稅和管理。
| 州 | 有什麼不同 |
|---|---|
| 阿拉斯加州 | 阿拉斯加州沒有州稅。$100,000 的門檻是向阿拉斯加州銷售的全州總銷售額;賣家向委員會登記,只為採用其法規的地方轄區申報,對沒有採用的轄區則直接向該轄區申報(常見問題)。 |
| 科羅拉多州 | 科羅拉多州由州政府代收縣、法定城市和特別區徵收的稅。自治市(home-rule city)自己管理銷售稅,不過有些市讓州代為收取,所以州許可證可能不涵蓋每一個城市(立法委員會幕僚處)。 |
| 路易斯安那州 | 由一個委員會向遠距賣家收取銷售稅和使用稅並匯繳(委員會)。門檻規定在法規中(R.S. 47:301)。 |
其他州也會按送達地址加徵地方稅;稅率屬於登記和稅表的問題,見提交銷售稅稅表。
登記之前,我要怎麼查某個州目前的規定?
請打開該州稅務局自己的網頁,而不是圖表,並讀四件事:金額門檻、是否仍適用銷售筆數、衡量期間,以及開始日期。然後和上表對照。
- 請從該州稅務局網站找到它的遠距賣家網頁;簡化銷售稅圖表連結到每一個州的網頁。圖表的標題日期是 2023 年 1 月 11 日,之後有好幾個州已經變更。
- 請閱讀該州對「超過」與「至少」的用詞,以及免稅、轉售和交易平台銷售是否計入。
- 州網頁與法規不一致時,例如路易斯安那州,以法規為準;請在您的檔案中記下這個差異。
- 請記下您查閱每個州的日期和所讀的網頁,這樣以後有變動時,才能分辨是州改了規定,還是自己弄錯了。
例子
以下範例僅作說明,所有金額均以美元計。
一家商店向華盛頓州和德州出貨
一家商店在一個日曆年內,向華盛頓州銷售 $150,000,向德州銷售 $300,000,前一年沒有銷售。華盛頓州的門檻是 $100,000,所以商店已經越過;德州的門檻是 $500,000,所以還沒有。商店在華盛頓州登記,並繼續留意德州。
賣家低於金額門檻,但超過筆數門檻
一名賣家向一個門檻為 $100,000 的州出貨 $90,000,低於金額門檻。如果這 $90,000 來自 250 筆個別訂單,而該州也計算 200 筆銷售,賣家就已經超過筆數門檻,可能需要登記。在沒有筆數測試的州,它仍然低於門檻。無論哪一種情況,它都要按該州的衡量期間,每個月重新檢查合計額。
賣家只向奧勒岡州和蒙大拿州出貨
一名賣家只向奧勒岡州和蒙大拿州的客戶出貨。這兩個州都沒有一般銷售稅,所以沒有全州銷售稅可收。如果它開始向其他州出貨,就要逐州測試。
您的情況不同?
- 您在某個州有庫存、人員或交易平台倉庫:實體據點可能不論銷售額多少,都產生責任。請見您要在哪些州收取銷售稅。
- 您已越過門檻卻沒有登記:請見補繳未收取的銷售稅。
- 您已經登記,需要申報:請見提交銷售稅稅表。
- 您銷售軟體或訂閱服務:各州的應稅規定不同。請見軟體和 SaaS 的銷售稅。
- 您的企業在美國以外:請見外國賣家與銷售稅。
- 平台撥款、費用和退款,讓各州的合計額很難建立:請見核對銷售與平台撥款。
- 您同時向多個州銷售,或已收到通知:各州的合計額和申報,正是記帳服務要做的工作。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大多數州採用的遠距賣家金額門檻 大多數有銷售稅的州採用的金額門檻;各州自己的數字和計算期間,見各州的列 | $100,000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Streamlined Sales Tax Governing Board):各州遠距賣家指引 核對日期 |
| 加州遠距銷售商銷售額門檻 零售商及關聯人士在當前或上一日曆年,向加州交付有形動產的銷售額合計;測試條件為銷售額超過這一金額 | $500,000 | 加州 CDTFA:Wayfair 案後的使用稅收取要求 核對日期 |
| 阿拉巴馬州遠距賣家門檻 上一曆年送達阿拉巴馬州的零售銷售;應稅和非應稅銷售計入,轉售銷售不計入 | $250,000 | 阿拉巴馬州稅務局:所有遠距賣家都必須在阿拉巴馬州登記嗎? 核對日期 |
| 阿拉斯加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阿拉斯加州的全州銷售總額,不論是否應稅;200 筆交易的測試已取消,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阿拉斯加州沒有州銷售稅;此門檻適用於向成員地方轄區的遠距銷售 | $100,000 | 阿拉斯加遠距賣家銷售稅委員會:企業與賣家 核對日期 |
| 亞利桑那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亞利桑那州的銷售,用於交易特權稅(亞利桑那州對銷售稅的稱呼) | $100,000 | 亞利桑那州稅務局:州外賣家 核對日期 |
| 阿肯色州遠距賣家門檻 本年度或上一年度送達阿肯色州的有形動產、應稅服務、數位代碼或指定數位產品的銷售 | $100,000 | 阿肯色州財政及行政部(DFA):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 核對日期 |
| 科羅拉多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科羅拉多州的有形動產、商品和服務零售銷售 | $100,000 | 科羅拉多州稅務局:州外企業 核對日期 |
| 康乃狄克州遠距賣家門檻 截至上一個 9 月 30 日的 12 個月內,向康乃狄克州銷售的總收入,以及 200 筆零售銷售 | $100,000 | 康乃狄克州稅務服務局(DRS):向 DRS 登記 核對日期 |
| 哥倫比亞特區遠距賣家門檻 送達該特區的零售銷售總收入;法典另加 200 筆或以上獨立零售銷售的筆數規定 | $100,000 | 《哥倫比亞特區法典》(D.C. Code)第 47-2001(w) 條(哥倫比亞特區議會) 核對日期 |
| 佛羅里達州遠距賣家門檻 上一曆年向佛羅里達州的應稅遠距銷售 | $100,000 | 佛羅里達州稅務局:TIP 21A01-03 核對日期 |
| 喬治亞州遠距賣家門檻 送達喬治亞州的有形動產零售銷售總收入 | $100,000 | 喬治亞州稅務局(DOR):SUT-2019-02 政策公告,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夏威夷州遠距賣家門檻 來自夏威夷州客戶的總收入或銷售總收入,用於一般消費稅(夏威夷州對銷售稅的稱呼) | $100,000 | 夏威夷州稅務局:一般消費稅(GET)資訊 核對日期 |
| 愛達荷州遠距賣家門檻 在愛達荷州的銷售總額,包括透過交易平台促成者進行的銷售 | $100,000 | 愛達荷州稅務委員會:網上賣家 核對日期 |
| 伊利諾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伊利諾州買家銷售有形動產的累計總收入;200 筆交易的測試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終止 | $100,000 | 伊利諾伊州稅務局:Bulletin FY 2026-12 核對日期 |
| 印第安納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印第安納州銷售的總收入;200 筆交易的測試已於 2024 年 1 月 1 日終止 | $100,000 | 印第安納州稅務局(DOR):遠距賣家資訊 核對日期 |
| 愛荷華州遠距賣家門檻 愛荷華州銷售的總收入,包括免稅、批發、轉售和交易平台銷售 | $100,000 | 愛荷華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 核對日期 |
| 堪薩斯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堪薩斯州客戶銷售的累計總收入 | $100,000 | 堪薩斯州稅務局:Notice 21-17 核對日期 |
| 肯塔基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肯塔基州銷售的總收入 | $100,000 | 肯塔基州稅務局:遠距零售商與交易平台提供者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路易斯安那州遠距賣家門檻 送達路易斯安那州的銷售總收入;法規沒有交易筆數規定 | $100,000 | 路易斯安那州《修訂法規》(Louisiana Revised Statutes)47:301(路易斯安那州議會) 核對日期 |
| 緬因州遠距賣家門檻 緬因州銷售有形動產、以電子方式傳輸的產品或應稅服務的總收入 | $100,000 | 緬因州稅務局:遠距賣家指引 核對日期 |
| 馬里蘭州遠距賣家門檻 在馬里蘭州送達的有形動產或應稅服務的總收入 | $100,000 | 馬里蘭州審計長辦公室:銷售稅與使用稅提示,2019 年 9 月 核對日期 |
| 麻薩諸塞州遠距賣家門檻 本曆年或上一曆年在麻薩諸塞州的銷售額,依簡化銷售稅(Streamlined Sales Tax)對照表所列 | $100,000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Streamlined Sales Tax Governing Board):遠距賣家各州指引(麻薩諸塞州一列) 核對日期 |
| 密西根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密西根州客戶的銷售總額,包括應稅、非應稅和免稅銷售 | $100,000 | 密西根州財政廳:遠距賣家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明尼蘇達州遠距賣家門檻 運往明尼蘇達州的零售銷售;轉售銷售不計入 | $100,000 | 明尼蘇達州稅務局:遠距賣家的銷售稅 核對日期 |
| 密西西比州遠距賣家門檻 位於州外的企業向密西西比州的銷售 | $250,000 | 密西西比州稅務局(DOR):企業稅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密蘇里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密蘇里州銷售有形動產的應稅總收入,包括交易平台銷售 | $100,000 | 密蘇里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內布拉斯加州遠距賣家門檻 內布拉斯加州零售銷售,包括交易平台銷售,但不包括轉售 | $100,000 | 內布拉斯加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內華達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內華達州的零售銷售 | $100,000 | 內華達州稅務部:遠距賣家,Wayfair 案裁決 核對日期 |
| 紐澤西州遠距賣家門檻 送達紐澤西州的有形動產、指定數位產品或應稅服務銷售的總收入 | $100,000 | 紐澤西州稅務司: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新墨西哥州遠距賣家門檻 應稅總收入,用於總收入稅(新墨西哥州對銷售稅的稱呼) | $100,000 | 新墨西哥州稅務及收入部:總收入稅概述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銷售收入總額門檻 緊接之前四個銷售稅季度內,將有形動產交付至紐約州的銷售收入總額;收入須超過這個金額,且此類銷售須超過 100 筆 | $500,000 | 紐約州稅務局:無實體存在的企業登記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交易筆數門檻 緊接前四個銷售稅季度內在紐約州交付的有形動產銷售筆數;除總收入測試外,也必須超過此筆數 | 100 筆銷售 | 紐約州稅務局:無實體存在的企業登記 核對日期 |
| 北卡羅來納州遠距賣家門檻 來源於北卡羅來納州的銷售總額,包括交易平台銷售 | $100,000 | 北卡羅來納州稅務局(DOR):遠距銷售 核對日期 |
| 北達科他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北達科他州的應稅銷售 | $100,000 | 北達科他州稅務專員辦公室:銷售稅與使用稅 核對日期 |
| 俄亥俄州遠距賣家門檻 本曆年或上一曆年向俄亥俄州客戶的銷售 | $100,000 | 俄亥俄州稅務部:實質稅務關聯與交易平台促成者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奧克拉荷馬州遠距賣家門檻 送達奧克拉荷馬州的應稅銷售 | $100,000 | 奧克拉荷馬州稅務委員會:企業服務中心 核對日期 |
| 賓夕法尼亞州遠距賣家門檻 賓夕法尼亞州銷售總額,按曆年計算 | $100,000 | 賓夕法尼亞州稅務局:網路零售商 核對日期 |
| 羅德島州遠距賣家門檻 上一個完整曆年向羅德島州銷售的總收入,等於或超過該門檻 | $100,000 | 羅德島州《總法》(Rhode Island General Laws)第 44-18.2-3 條(羅德島州議會) 核對日期 |
| 南卡羅來納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南卡羅來納州銷售的總收入 | $100,000 | 南卡羅來納州稅務局(DOR):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南達科他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南達科他州銷售的總收入 | $100,000 | 南達科他州稅務局(DOR):銷售稅與使用稅 核對日期 |
| 田納西州遠距賣家門檻 對田納西州客戶的所有零售銷售,包括免稅銷售,但不包括轉售 | $100,000 | 田納西州稅務局:州外經銷商與交易平台促成者 核對日期 |
| 德州遠距賣家使用稅安全港 在前十二個曆月內,德州總收入低於此金額的遠距賣家,依遠距賣家規則無需取得稅務許可證,也無需代收德州使用稅 | $500,000 | 德州 Comptroller: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猶他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猶他州銷售的總收入;200 筆交易的測試已於 2025 年 7 月 1 日終止 | $100,000 | 猶他州稅務委員會:州外(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佛蒙特州遠距賣家門檻 從佛蒙特州以外送往佛蒙特州目的地的銷售 | $100,000 | 佛蒙特州稅務局:Wayfair 案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維吉尼亞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維吉尼亞州客戶零售銷售的總收入 | $100,000 | 維吉尼亞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經濟關聯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遠距賣家總收入門檻 當年或上一年來自或歸屬於華盛頓州的總收入合計;須超過這一金額,且包括免稅銷售和平台銷售 | $100,000 | 華盛頓州稅務局:市集賣家 核對日期 |
| 西維吉尼亞州遠距賣家門檻 送達西維吉尼亞州的有形動產和服務的銷售總額 | $100,000 | 西維吉尼亞州稅務部:遠距賣家與西維吉尼亞州稅務 核對日期 |
| 威斯康辛州遠距賣家門檻 向威斯康辛州的銷售總額,包括應稅、免稅和轉售銷售;200 筆交易的測試已於 2021 年 2 月 20 日終止 | $100,000 | 威斯康辛州稅務局: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懷俄明州遠距賣家門檻 送達懷俄明州的有形動產、入場券或服務銷售的總收入;200 筆交易的測試已廢除,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 $100,000 | 懷俄明州《法規》(Wyoming Statutes)第 39 編(W.S. 39-15-501),懷俄明州議會 核對日期 |
| 德州遠距賣家開始代收稅款的時間 德克薩斯州前十二個日曆月的收入總額超過遠距賣家安全港門檻後,最遲須開始履行義務的時間 | 越過門檻當月之後第四個月的第一天 | 德州 Comptroller: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遠距賣家開始代收稅款的時間 遠距銷售商上一年度未達到銷售收入門檻時適用 | 越過門檻後至少 30 天起計的月份第一天 | 華盛頓州稅務局:市集賣家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註冊期限 同時滿足兩項遠距銷售商測試後,須在這個期間內申請註冊證明書 | 符合各項條件後 30 天 | 紐約州《稅法》:第 1134(a)(1) 條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開始代收銷售稅的時間 賣方身份及代收責任,自第 1134 條規定須註冊之日起二十天後開始 | 註冊截止日期後 20 天 | 紐約州《稅法》:第 1131(1) 條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Streamlined Sales Tax Governing Board):各州遠距賣家指引
- 阿拉巴馬州稅務局:所有遠距賣家都必須在阿拉巴馬州登記嗎?
- 阿拉斯加遠距賣家銷售稅委員會:企業與賣家
- 亞利桑那州稅務局:州外賣家
- 阿肯色州財政及行政部(DFA):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
- 科羅拉多州稅務局:州外企業
- 康乃狄克州稅務服務局(DRS):向 DRS 登記
- 哥倫比亞特區稅務及收入辦公室:銷售稅與使用稅常見問題
- 《哥倫比亞特區法典》(D.C. Code)第 47-2001(w) 條(哥倫比亞特區議會)
- 佛羅里達州稅務局:TIP 21A01-03
- 喬治亞州稅務局(DOR):SUT-2019-02 政策公告,遠距賣家
- 夏威夷州稅務局:一般消費稅(GET)資訊
- 愛達荷州稅務委員會:網上賣家
- 伊利諾伊州稅務局:Bulletin FY 2026-12
- 印第安納州稅務局(DOR):遠距賣家資訊
- 愛荷華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
- 堪薩斯州稅務局:Notice 21-17
- 肯塔基州稅務局:遠距零售商與交易平台提供者常見問題
- 路易斯安那州《修訂法規》(Louisiana Revised Statutes)47:301(路易斯安那州議會)
- 緬因州稅務局:遠距賣家指引
- 馬里蘭州審計長辦公室:銷售稅與使用稅提示,2019 年 9 月
- 馬里蘭州審計長辦公室:2025 年立法會期的稅務更新
- 密西根州財政廳:遠距賣家常見問題
- 明尼蘇達州稅務局:遠距賣家的銷售稅
- 密西西比州稅務局(DOR):企業稅常見問題
- 密蘇里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常見問題
- 內布拉斯加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常見問題
- 內華達州稅務部:遠距賣家,Wayfair 案裁決
- 紐澤西州稅務司:遠距賣家
- 新墨西哥州稅務及收入部:總收入稅概述
- 北卡羅來納州稅務局(DOR):遠距銷售
- 北達科他州稅務專員辦公室:銷售稅與使用稅
- 俄亥俄州稅務部:實質稅務關聯與交易平台促成者常見問題
- 奧克拉荷馬州稅務委員會:企業服務中心
- 賓夕法尼亞州稅務局:網路零售商
- 羅德島州《總法》(Rhode Island General Laws)第 44-18.2-3 條(羅德島州議會)
- 南卡羅來納州稅務局(DOR):遠距賣家
- 南達科他州稅務局(DOR):銷售稅與使用稅
- 田納西州稅務局:州外經銷商與交易平台促成者
- 猶他州稅務委員會:州外(遠距)賣家
- 佛蒙特州稅務局:Wayfair 案常見問題
- 維吉尼亞州稅務局:遠距賣家與交易平台促成者,經濟關聯
- 西維吉尼亞州稅務部:遠距賣家與西維吉尼亞州稅務
- 威斯康辛州稅務局:遠距賣家
- 懷俄明州《法規》(Wyoming Statutes)第 39 編(W.S. 39-15-501),懷俄明州議會
- 加州 CDTFA:Wayfair 案後的使用稅收取要求
- 德州 Comptroller:遠距賣家
- 紐約州稅務局:無實體存在的企業登記
- 華盛頓州 DOR:電商平台賣家
- 科羅拉多州立法委員會幕僚處:銷售稅與使用稅
- 路易斯安那州遠距賣家銷售稅及使用稅委員會:常見問題
- 阿拉斯加遠距賣家銷售稅委員會:賣家常見問題
- 蒙大拿州稅務局:一般銷售稅
- 北達科他州稅務專員辦公室:銷售稅與使用稅沿革
- 奧勒岡州稅務局:奧勒岡州的銷售稅
- 新罕布夏州議會:RSA 78-E:1(2019 年 SB 242,第 280 章)
- 德拉瓦州稅收司:在德拉瓦州經營
- 北卡羅來納州議會:Session Law 2024-28,第 2.1 節(G.S. 105-164.8)
- 南達科他州議會:SDCL 10-64-2
- 德州 Comptroller:遠距賣家與電商平台常見問題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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