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正在决定保存哪些工资记录、保存多久、用什么形式保存的美国雇主
- 工资记录存放在即将关闭或更换的发薪服务商账户里的雇主
- 正面临审计、工资索赔或记录调取要求,而工资档案有缺口的雇主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收据、银行对账单、税表和工资以外的其他经营记录
- 设置发薪以及由此产生的申报
- 漏报工资税税表或漏缴税款的罚款与减免
- 加拿大雇主,其记录规则不同
工资记录我需要保存多久?
IRS 要求雇佣税记录至少保存 四年,其他规则对同样的记录另有各自的期限。每份记录要保存到适用于它的最长期限届满为止(IRS)。
| 规则 | 记录 | 保存期限 |
|---|---|---|
| IRS 雇佣税 | 支付的工资、预扣税款、缴存、税表(941 表或 944 表、940 表、W-2 表、W-3 表)、W-4 表 | 至少 四年,从第四季度税表的到期日、报送日和该年最后一笔税款的缴纳日中最晚的一个算起 |
| IRS 抵免申请 | 仅限申请过符合条件的病假和家庭假工资抵免的(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后、2021 年 10 月 1 日之前休的假) | 至少 六年 |
| IRS 抵免申请 | 仅限就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后发放的工资申请过员工留用抵免的 | 至少 七年,并保存到下文所述的法定核定期限届满 |
| 福利计划报告 | 支持退休或健康计划报告的记录,例如延付额和供款金额 | 报告提交之后至少 六年 |
| 联邦工资工时法 | 工资记录 | 自最后一笔记录起至少 三年 |
| 联邦工资工时法 | 考勤卡(工时表)和工资率表 | 自最后一笔记录起至少 两年(工资率表:自其最后一次生效日起) |
| 年龄歧视法 | 每位员工的工资记录 | 三年 |
| 联邦反歧视法 | 招聘、晋升、调动、裁员、解雇和工资率记录 | 自记录形成或相关行动发生之日起 一年,以较晚者为准 |
| I-9 表 | 就业资格核验 | 自雇用之日起 三年,或自雇佣结束之日起 一年,以较晚者为准 |
| 家庭与医疗休假 | 休假日期、通知、保费缴纳 | 不少于 三年 |
| 各州规则 | 因州而异 | 可能长于任何联邦规定的期限 |
对工资明细表来说,IRS 的期限通常是联邦各项期限中最长的:它从次年年初报送的第四季度税表算起,所以比 三年的工资工时期限、三年的年龄歧视期限和 三年的家庭假期限都长。抵免记录、长期员工的 I-9 表、州规定的期限,以及未结的审计或索赔,都可能把保存期延长。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就不是简单的案例:
- 有工资税税表从未报送。对从未报送的税表,IRS 核定税款没有时间限制(26 U.S.C. 6501(c)(3)),所以这些期间的记录要一直有用,直到税表补报并且核定期限届满。见拖欠工资税。
- 您所在的州要求保存记录的时间比 IRS 更长,比如纽约州,以及加州对某些付给服务提供方的款项。
- 部分工人是用现金或 1099 表支付的,没有工资记录。没有什么可以从服务商那里导出或重建,首先要问的是本应报送哪些税表;见可能其实是员工的承包商和拖欠工资税。
- 记录的唯一副本在可能关闭的发薪服务商账户里。
- IRS 或州的审计、工资索赔,或 EEOC 或州机构受理的歧视指控正在进行或即将到来,而档案有缺口。
- 加州的现任或前任员工要求调取工资记录。需要在提出要求后的 21 个日历日内答复;见下文加州部分。
丢弃或取消任何东西之前,请先备齐:工资明细表、W-4 表、I-9 表、缴存确认、带确认号码的已报送税表、W-2 表和 W-3 表的副本,以及工时和福利记录。
IRS 要求保存哪些工资记录?哪些要保存得更久?
IRS 说,所有雇佣税记录至少要在报送该年第四季度税表(941 表)之后保存 四年(IRS)。条例从该申报期间税款的到期日和缴税日中较晚的一个算起,期限相同(26 CFR 31.6001-1(e))。实际操作中,从第四季度税表的到期日、报送日和该年最后一笔税款缴纳日中最晚的一个算起。报送 944 表的雇主,同样从年度税表算起。如果您提交了雇佣税的退税或抵免申请,其支持记录至少要在申请提交后保存 四年(26 CFR 31.6001-1(e)(2))。
IRS 列出的记录包括:
- 您的雇主识别号码(EIN)。
- 所有工资付款的金额和日期,以及实物工资的公平市价。
- 员工向您报告的小费金额,以及分配小费的记录。
- 每位员工的姓名、地址、社会保障号码和职业,以及雇佣日期。
- W-4 表的副本,以及因无法投递而退回的员工 W-2 表副本。
- 员工因病或受伤缺勤期间仍领取工资的期间和金额。
- 税款缴存的日期和金额,以及电子缴存的确认号码。
- 已报送税表的副本,以及确认号码。
- 附加福利和费用报销,以及佐证材料。
- 证明您申请过的任何抵免的文件。
抵免记录要保存得更久。对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后、2021 年 10 月 1 日之前休假的符合条件的病假和家庭假工资,记录至少保存 六年。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后发放工资的员工留用抵免,记录至少保存 七年(第 15 号出版物;941-X 表填报说明)。IRS 的雇佣税记录保存页面对两者仍写六年,所以请按较长的期限办。依据法律,IRS 可以对不当申请的留用抵免进行核定,直到税表报送日、视为报送日和抵免或退税申请提出日中最晚的一个之后六年(26 U.S.C. 3134(l))。因此,之后提出的申请会延长这个期限;请保存记录到该日期,以及任何未结的审查。如果您从未申请过这些抵免,则不适用。
联邦工资工时法要求工资记录和考勤卡保存多久?
联邦工资工时法(《公平劳动标准法》)要求其适用的雇主,工资记录自最后一笔记录日期起至少保存 三年,考勤卡、工资率表和类似的工资计算记录至少保存 两年(29 CFR 516.5;29 CFR 516.6;劳工部第 21 号情况说明)。
对适用最低工资或加班规定的员工,工资记录要显示身份、每天和每周的工作小时数、工资率、正常工时和加班工资、工资的增加和扣除、工资总额,以及发薪日期。
完整清单见 29 CFR 516.2。记录可以保存在工作场所或中央记录办公室;放在中央办公室的,收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必须能提供(29 CFR 516.7)。
考勤卡 两年的期限是最低要求,不是可以放心丢弃的日期。依据本法提出的拖欠最低工资或加班费的索赔,可以在事由发生后 两年内提出,故意违法的为 三年(29 U.S.C. 255(a))。考勤卡在满两年时丢弃,等索赔追溯得更远时就会留下缺口。
联邦还有哪些期限:I-9 表、年龄歧视、招聘记录和家庭假?
I-9 表、《就业年龄歧视法》(ADEA)、联邦人事记录规则和《家庭与医疗休假法》(FMLA),各有自己的起算点和适用范围。各项期限见第一个表格。
| 记录 | 期限起算点 | 适用对象 | 来源 |
|---|---|---|---|
| I-9 表 | 自雇用之日或员工最后一天起,以保存期结束日较晚者为准 | 所有雇主 | 8 CFR 274a.2(b)(2) |
| ADEA 工资记录: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职业、工资率、每周报酬 | 记录本身 | 有 20 名或以上员工并且持续 20 周或以上的雇主;州和地方政府,不论规模 | 29 CFR 1627.3(a);29 U.S.C. 630(b) |
| 招聘、晋升、调动、裁员、解雇和工资率记录 | 记录形成日或相关行动发生日,以较晚者为准;非自愿解雇的,为解雇之日;一旦有指控或诉讼开始,则保存到最终处理完毕 | 适用联邦反歧视法的雇主;Title VII 适用于有 15 名或以上员工并且持续 20 周或以上的雇主 | 29 CFR 1602.14;42 U.S.C. 2000e(b);EEOC |
| 家庭与医疗休假记录:休假日期、通知、保费缴纳、工作小时数 | 记录本身 | 有 50 名或以上员工并且持续 20 周或以上的雇主;公共机构和学校,不论规模 | 29 CFR 825.500;29 CFR 825.104 |
规模较小的私营雇主可能不在年龄歧视和家庭假规则之内,但其所在的州可能有自己的规定。联邦承包商和分包商有单独的人事记录规则,保存期可能更长(41 CFR 60-300.80)。I-9 表和人事记录按每位员工、从该员工自己的日期算起,而不是从年末算起。如果您经营退休计划或健康计划,计划的记录按自己的期限保存(29 U.S.C. 1027);请向计划管理人询问。六年的期限只涵盖计划报告的支持材料。雇主还必须保存足以确定员工应得或可能应得福利的记录(29 U.S.C. 1059(a)(1)),所以不要仅按报告期限,就丢弃计划参与者以前的工资和服务记录。
同一份记录适用几个期限:我应该按哪个?
按适用于该记录的最长期限。联邦工资工时规则说,它们不免除遵守任何其他联邦、州或地方记录保存规则的义务(29 CFR 516.1(c))。
| 记录 | 适用的期限 | 保存到 |
|---|---|---|
| 工资明细表 | IRS:四年,算法见上面的 IRS 部分。工资工时:三年。年龄歧视:三年。再加上您所在州的规定 | 这些日期中最晚的一个 |
| 考勤卡 | 工资工时:两年。再加上您所在州的规定,例如加州的 三年 | 最晚的日期;并且只要考勤卡是您必须保存的明细表所对应工作时间的唯一证明,就要继续保存 |
每个期限从各自的触发点起算。IRS 的期限从第四季度到期日、报送日和最后一笔税款缴纳日中最晚的一个起算,工资工时的期限从最后一笔记录起算,I-9 表的期限从雇用之日或雇佣结束时起算。按年份归档记录,有助于理清 IRS 和工资工时的期限。I-9 表和人事记录按员工计算,所以请放在每位员工自己的档案里,直到其期限届满。
这里引用的 IRS 和工资工时规则,没有为与未结审计或工资索赔相关的记录另设丢弃日期,但招聘和人事规则要求保存这些记录,直到指控或诉讼结束。事项未了结时,把记录保存到超出正常日期,可以避免出现缺口。审计会要求提供什么,见IRS 对小企业的审计。
工资记录可以用什么形式保存:纸质、电子,还是放在服务商的账户里?
这里引用的联邦规则没有规定特定的形式;电子记录只要准确,并且可以按要求阅读和提供,就可以使用。州规定或 I-9 表的规则可能附加条件,例如记录的存放地点。IRS 对雇佣税记录不要求特定形式,只要记录能让它判断是否欠税以及欠多少(26 CFR 31.6001-1(a))。工资工时规则没有规定形式,允许使用缩微胶片或数据处理记录,只要清晰、可按日期或发薪期间识别,并能按要求转录(29 CFR 516.1(a))。家庭假记录采用同样的做法(29 CFR 825.500(b)),但医疗证明、重新认证和病史要作为保密的医疗记录,与通常的人事档案分开存放(29 CFR 825.500(g))。I-9 表可以是纸质、电子或缩微胶片,并且必须在至少三个工作日的通知后提供检查(USCIS;8 CFR 274a.2(b)(2)(ii))。电子 I-9 表要求更多:系统必须按要求提供这些表格、证明文件及其相关的审计痕迹,并且在表格必须保存的期间内,使用过的每个系统都必须保持可访问(8 CFR 274a.2(e))。
电子系统必须能以清晰可读的形式,对记录建立索引、存储、保存、检索和复制。如果您用它取代纸质记录,则只要它对税法的执行仍然重要,就必须一直保留这个系统,并且只有在系统经过测试之后,才可以销毁纸质记录(第 583 号出版物)。
服务商的账户只是存放记录的地方,不是保证。IRS 说,第三方服务商代办发薪时,雇主仍是责任方,对服务商没有缴纳的税款、罚款和利息,雇主可能要负责(IRS)。负有责任的人如果故意不代收或不缴纳预扣的税款,还可能要个人承担与税款相等的罚款(26 U.S.C. 6672(a);见信托基金追缴罚款)。经认证的专业雇主组织在雇佣税方面的待遇不同(26 U.S.C. 3511),所以要核实您用的是哪一类服务商。雇佣税记录必须随时可供 IRS 人员查阅和检查(26 CFR 31.6001-1(e)(1))。如果账户是唯一的副本,一旦关闭,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提供了。
各州在联邦工资记录规则之外还有哪些规定?
各州可以规定更长的期限和额外的记录,各州的期限与联邦期限分别计算。三个例子说明差别有多大:
| 州 | 保存期限 | 规则涵盖的内容 | 来源 |
|---|---|---|---|
| 加州 | 至少 四年 | 提供给州雇佣税主管机关的工资记录;更多期限见下一节 | EDD |
| 纽约州 | 不少于 六年 | 同期、真实、准确的工资记录:每周工作小时数、工资率、工资总额和净额、扣除项目;给员工的工资通知也要保存六年 | 《劳动法》第 195 条;纽约州劳工部 |
| 得克萨斯州 | 四年 | 提供给州劳动力机构、用于失业税的就业和工资记录:工人姓名、工作日期、每个发薪期间支付的工资,以及兼职工作的小时数 | TWC 第 815.106 条规则 |
这些只是示例,不是完整清单。对其他州,请阅读州失业保险机构、劳工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记录保存页面。住在或工作在另一个州的员工,可能适用该州的规则;见在其他州的员工。
加州的雇主要把工资记录保存多久?
加州雇主为加州就业发展局(EDD)至少保存工资记录 四年,若干工资法记录至少保存 三年。
| 记录 | 保存期限 | 来源 |
|---|---|---|
| 工资记录:工人、工资、预扣税款、支付记录 | 至少 四年 | EDD 指南 |
| 付给服务提供方的款项,如果您认为自己不是应纳税雇主,或者您的工人属于豁免对象 | 至少 八年,以备雇佣税审计 | EDD 指南 |
| 分项工资单(工资条;副本或计算机生成的记录) | 至少 三年,放在工作场所或加州的中央地点 | 《劳动法》第 226 条,DIR 汇编 |
| 工时记录:每个工作时段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用餐时段、每日工作小时数 | 至少 三年,放在工作场所或加州的中央地点 | 第 4-2001 号工资命令第 7 节 |
| 人事记录 | 雇佣结束后不少于 三年 | DIR |
| 人事和雇佣记录,如果公平就业法适用于您(有五名或以上员工) | 自记录形成或人事行动发生之日起至少 四年,以较晚者为准;已提出的歧视投诉则保存到最终解决为止 | 2 CCR 11013(c);CRD |
EDD 说,记录必须反映所有在职、已离职、休假的工人,以及独立承包商。对每位工人,记录要显示全名、社会保障号码、雇用日期和返岗日期、最后服务日期、工作地点、付款日期和金额及对应的发薪期间、实物报酬的价值、预扣金额和支付记录(EDD 指南)。
两行人事记录规则同时适用时,要按较晚的日期保存:四年的规则可能比雇佣结束后的 三年更长。还有三点需要注意。八年的期限适用于您认为自己不是应纳税雇主或工人属于豁免对象的情形,EDD 称其涵盖付给服务提供方的款项。如果您把工人当作承包商支付,请向 EDD 或专业人士咨询它是否涵盖他们;见可能其实是员工的承包商。每个行业有各自的工资命令,第 4-2001 号命令涵盖它点名的行业,其他行业另有自己的工资命令,所以请确认适用于您企业的是哪一个。另外,转载工资单规则的 DIR 小册子是较旧的版本,所以依赖细节之前,请先核对现行《劳动法》的文本。向 EDD 登记的方法,见加州工资税与 EDD 设置。
前员工要求调取工资记录:在加州我必须多快答复?
在加州,雇主收到现任或前任员工查阅或复印工资记录的书面或口头要求后,必须尽快办理,最迟在提出要求之日起 21 个日历日内办理。逾期的,员工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罚款赔偿(DIR)。雇主可以采取合理措施核实身份,并可以收取实际的复制费用(《劳动法》第 226 条,DIR 汇编)。
调取人事档案的要求是另一个期限:雇主自收到书面要求起有 30 个日历日,前员工每年可以提出一次这样的要求(DIR)。
期限从提出要求之日起算,而不是从您找到档案之日起算。请记录收到要求的日期,并立即从服务商那里调出记录。
这里引用的联邦记录保存规则,没有规定答复员工要求的期限。其他州可能有自己的规定,请向您所在州的劳工机构查询。
我的发薪服务商或订阅快到期了:先导出什么?
先导出别处没有的记录,再导出仍在任何期限之内的各年度的其他所有资料。顺序如下:
- 先问服务商。书面询问它可以导出哪些年度和报告,以及取消后账户保留多久。要在最后一次发薪之前问。
- 缴存记录。每笔税款缴存的日期、金额和确认号码。雇主自己在联邦缴存系统的在线付款记录,只能追溯 16 个月(IRS)。服务商可能漏缴的缴存,见发薪服务商没有替您缴税。
- 其他所有资料。带确认号码的已报送税表、按期间和按员工的工资明细表、员工档案(W-4 表、雇佣日期、I-9 表)和工资条。如果 I-9 表是以电子方式填写的,只有每份表格的 PDF 还不够:还要索取证明文件、审计痕迹和签名记录,并确认账户关闭后它们存放在哪里。更换服务商时要收集什么,见更换发薪服务商。
- 检查一遍。逐个打开文件。把每年的工资和预扣税款加起来,与已报送的税表核对。对不上,说明导出不完整,或者某份税表或账目需要进一步检查。
把每年的资料放在各自的文件夹里,并在服务商系统之外另存一份。每年 1 月,第四季度税表和 W-2 表报送之后,把当年的整套资料(明细表、税表、W-2 表和 W-3 表副本、缴存确认)保存到服务商之外。以后有要求时,下载即可,不用重建。会计软件的情况,见取消会计软件前要保存的记录。
如果工资记录已经丢失或不完整,怎么办?
用别人持有的资料重建,标明哪些是重建的,并先查清是否每份税表都已报送。
- 向 IRS 查询。企业税务账户可以显示税务摘要。IRS 提供自 2023税务年度起的雇佣税税表摘要,以及显示联邦税款缴存、付款、罚款和税表报送日期的税务账户摘要。申请已报送税表的副本要用 4506 表,需要付费(IRS)。
- 利用银行记录。对账单和已兑现的支票显示净工资、缴存和付款日期。
- 向持有者查询。原来的服务商、州机构账户和员工(工资条、W-2 表副本)都可能各自握有一部分信息。
- 核实每个季度是否都已报送。从未报送的税表,会使 IRS 的时限一直不结束;见拖欠工资税。
- 标明重建的记录。记下重建日期和使用的资料来源。不要让重建的记录看起来像原件。
出现缺口会有什么后果,取决于机构和索赔,没有统一的后果。在已经收到通知或索赔,缺少整个季度或更长时间的工资,工人是用现金或不走发薪流程支付的,或者银行、服务商和 IRS 的税务摘要对不上时,值得请专业人士参与。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
得克萨斯州的一家餐厅和一位离职的厨师
得克萨斯州一家有 12 名员工的餐厅,2021 年 3 月雇用了一位厨师,他在 2026 年 6 月离职。他的 I-9 表保存到 2024 年 3 月(雇用后三年)和 2027 年 6 月(离职后一年)中较晚的一个,即 2027 年 6 月。他 2026 年工资的工资明细表,由 2027 年 1 月报送的 2026 年第四季度税表涵盖,所以 IRS 的期限最早到 2031 年 1 月结束。工资工时法要求他的考勤卡至少保存两年,得克萨斯州劳动力机构的规则规定工资记录保存四年。考勤卡可能是明细表对应工作时间的唯一证明,所以与明细表一起保存。
加州的一家商店和一位前员工
加州一家商店在 3 月 3 日收到一位前员工的电子邮件,要求调取她的工资记录。商店必须尽快答复,最迟在 3 月 24 日,也就是 21 个日历日内。她还书面要求调取她的人事档案;这项要求有自己的 30 个日历日。这家商店已经把工资单至少保存三年,为 EDD 保存的工资记录至少保存四年。
一位老板取消发薪软件
一位老板在 2026 年 7 月 1 日更换了发薪服务商,打算在当年年底取消旧软件。旧账户里存有 2022 年至 2026 年 6 月的工资数据。
| 工资年度 | 第四季度税表的报送时间 | IRS 期限最早结束于 |
|---|---|---|
| 2022 | 2023 年 1 月 | 2027 年 1 月 |
| 2023 | 2024 年 1 月 | 2028 年 1 月 |
| 2024 | 2025 年 1 月 | 2029 年 1 月 |
| 2025 | 2026 年 1 月 | 2030 年 1 月 |
| 2026 | 2027 年 1 月 | 2031 年 1 月 |
仅按 IRS 的期限算,只有 2022 年接近届满,在 2027 年 1 月。州规定、I-9 表和上面的其他期限可能更长,所以她在丢弃任何东西之前,要逐一核对。之后每一年的记录还要再保存很多年,所以账户关闭之前,她要把账户里所有年度的明细表、季度和年度税表、W-2 表副本和缴存记录都导出来。
您的情况不同?
- 工资税税表从未报送,或者收到了 IRS 的工资税通知:这些期间结束之前,记录一直有用。见拖欠工资税。如果那些税表所依据的账目也落后了,记账服务可以帮您补齐。
- 记录缺失,或存放在已关闭或已更换的服务商那里,并且收到了审计、工资索赔或机构来信:工资常常可以根据银行记录、IRS 税务摘要和已报送的税表重建,这属于在账目上做的记账工作。见记账服务和 IRS 对小企业的审计。
- 您是发薪名单上唯一的人(S 公司所有人给自己发工资):IRS 雇佣税的期限同样适用于您自己的工资。要保存同样的明细表、缴存记录、税表和 W-2 表副本。见自己运行发薪。
- 您把可能其实是员工的工人当作承包商支付:见可能其实是员工的承包商和向承包商收集税号。
- 您在加州雇用员工:见加州工资税与 EDD 设置。
- 您要关闭或出售企业,或者需要的是收据和税表,而不是工资记录:见经营记录要保存多久。
- 您还没有设置发薪:见设置发薪。
- 您是加拿大雇主:适用不同的法律;见加拿大经营记录要保存多久。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美国雇佣税记录的保存期限 最短期限,从税款到期之日或缴付之日起算,以较晚者为准 | 四年 | IRS:第 583 号出版物,开办企业与保存记录 核对日期 |
| 带薪病假和家庭假抵免记录的保存 IRS 表示,合资格病假和家庭假工资(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后、2021 年 10 月 1 日之前休的假)的记录至少保存这么久。 | 六年 | IRS:第 15 号出版物,记录保存 核对日期 |
|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后支付的员工留用抵免工资记录的保存 IRS 在第 15 号出版物和 941-X 表填报说明中的指引。IRS 雇佣税记录保存网页仍写六年;法规允许 IRS 在申报表提交、视同提交和申请三者中最晚者之后六年内,核定不当申请的抵免(26 U.S.C. 3134(l))。 | 七年 | IRS:第 15 号出版物,记录保存 核对日期 |
| 员工福利计划记录的保存 足以核实计划报告所载信息的记录,自报告提交日期起至少保存这么久。 | 六年 | 29 U.S.C. 1027 核对日期 |
| 联邦工资工时法下工资记录的保存 自最后记录日期起。适用于《公平劳动标准法》记录保存规则下的工资记录。 | 三年 | 29 CFR 516.5 核对日期 |
| 联邦工资工时法下打卡记录和工资率表的保存 自时间卡和收入卡的最后一次记录日期起算,工资率表则自最后生效日期起算。 | 两年 | 29 CFR 516.6 核对日期 |
| 反年龄歧视法的工资记录保存 每名员工的工资或其他记录,显示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职业、工资率和每周所得报酬。 | 三年 | 29 CFR 1627.3(a) 核对日期 |
| 联邦反歧视法下人事记录的保存 自记录制作或人事行动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非自愿终止的,自终止起一年;一旦提出指控或提起诉讼,则保存至最终处理。29 CFR 1602.14(Title VII、ADA、GINA);29 CFR 1627.3(b) 是反年龄歧视法下的相同期限。 | 一年 | 29 CFR 1602.14 核对日期 |
| 受雇后 I-9 表的保存期 雇主须保存 I-9 表,保存期为受雇日起三年与雇佣结束后一年两者中较晚者。 | 三年 | 8 CFR 274a.2(b)(2) 核对日期 |
| 雇佣结束后 I-9 表的保存期 雇主须保存 I-9 表,保存期为受雇日起三年与雇佣结束后一年两者中较晚者。 | 一年 | 8 CFR 274a.2(b)(2) 核对日期 |
| 家庭及医疗假记录的保存 家庭及医疗假条例要求受规管雇主保存的记录的最短保存期。 | 三年 | 29 CFR 825.500 核对日期 |
| 加州:回应员工索取工资记录要求的期限 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并且不迟于现任或前任员工书面或口头要求之日起的这段时间。 | 21 个日历日 | 加州劳资关系部(DIR):人事档案和记录 核对日期 |
| 提供集中保存的工资工时记录的时限 适用于记录保存在雇佣地点以外的集中记录保存办公室;自工资工时部通知起算。 | 72 小时 | 29 CFR 516.7 核对日期 |
| 就拖欠最低工资或加班费提出联邦工资索赔的时限 自诉因产生之后;故意违法的为三年。 | 两年 | 29 U.S.C. 255(a) 核对日期 |
| 就故意违法提出联邦工资索赔的时限 自诉因产生之后。 | 三年 | 29 U.S.C. 255(a) 核对日期 |
| 加州工资令的工时记录保存 第 4-2001 号工资令第 7(C) 条:保存在加州的工作地点或集中地点。其他行业工资令有各自的文本。 | 三年 | 加州劳资关系部(DIR):工业福利委员会第 4-2001 号命令 核对日期 |
| 加州工资记录的保存 工资记录的最短保存期,依据 EDD 雇主指南。 | 四年 | 加州就业发展局(EDD):《2026 年加州雇主指南》(DE 44) 核对日期 |
| 纽约州工资记录保存 根据《劳动法》第 195(4) 条,须保存同期、真实、准确的工资记录。 | 六年 | 纽约州《劳动法》第 195 条 核对日期 |
| 得克萨斯州失业税雇佣和工资记录的保存 依据得克萨斯州劳动力委员会规则 815.106。 | 四年 | 得克萨斯州劳动力委员会:工资记录要求 核对日期 |
| 加州分项工资单的保存 存放在加州工作地点或集中地点的副本或电脑生成的记录。来源为加州 DIR 对《劳工法》第 226 条的汇编,2013 年 10 月修订。 | 三年 | 加州 DIR:《工资支付时间、方式和金额相关法律》 核对日期 |
| 加州向服务提供者付款的记录保存 适用于认为自己不是适用雇主、或其工人属豁免的雇主,以备雇佣税审计。 | 八年 | 加州就业发展局(EDD):《2026 年加州雇主指南》(DE 44) 核对日期 |
| 加州员工离职后人事记录的保存 不少于雇佣终止后的这段时间。 | 三年 | 加州劳资关系部(DIR):人事档案和记录 核对日期 |
| 加州:公平就业人事和雇佣记录的保存 自记录制作或人事行动之日起,以较晚者为准;一旦提出投诉则更长。适用于受《公平就业与住房法》约束的雇主(五名或以上员工)。2 CCR 11013(c),采纳文本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 四年 | 加州民权委员会:定稿文本,2 CCR 11013 核对日期 |
| 加州:回应书面索取人事记录要求的期限 自雇主收到查阅或复制人事记录的书面要求之日起。 | 30 个日历日 | 加州劳资关系部(DIR):人事档案和记录 核对日期 |
| 雇主可在线查看的联邦缴税历史 IRS 表示,在电子联邦缴税系统登记的雇主,可在线查看缴款记录的时长。 | 16 个月 | IRS:外包发薪职责 核对日期 |
| 可取得 IRS 雇佣税申报表记录副本的第一个纳税年度 IRS 列出了此纳税年度及之后 940、941、943、944 和 945 表的雇佣税申报表记录副本。 | 2023 | IRS:获取企业税务摘要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29 U.S.C. 630,雇主的定义(年龄歧视)
- 29 CFR 825.104,适用的雇主(家庭与医疗休假)
- IRS:雇佣税记录保存
- 26 CFR 31.6001-1,一般记录(雇佣税)
- IRS:第 583 号出版物,开办企业与保存记录
- IRS:第 15 号出版物,记录保存
- IRS:941-X 表填报说明
- 26 U.S.C. 3134,员工留用抵免((l) 款,核定的时限)
- 26 U.S.C. 6501,核定的时效
- IRS:获取企业税务摘要
- IRS:外包发薪职责
- 美国劳工部工资与工时司:第 21 号情况说明,FLSA 记录保存
- 29 CFR 516.1,记录的形式
- 29 CFR 516.2,必须记录的项目
- 29 CFR 516.5,记录保存 3 年
- 29 CFR 516.6,记录保存 2 年
- 29 CFR 516.7,保存记录的地点
- 29 U.S.C. 255,诉讼时效
- 29 CFR 1627.3,雇主必须保存的记录(年龄歧视)
- 29 CFR 1602.14,记录的保存(Title VII、ADA、GINA)
- 42 U.S.C. 2000e,Title VII 的定义
- 29 U.S.C. 1027,记录的保存(员工福利计划)
- 29 U.S.C. 1059,确定福利所需的记录(员工福利计划)
- 41 CFR 60-300.80,记录保存(联邦承包商,退伍军人)
- 26 U.S.C. 6672,未代收和缴纳税款
- 26 U.S.C. 3511,经认证的专业雇主组织
- EEOC:记录保存要求
- 8 CFR 274a.2,身份和就业资格的核验
- USCIS:I-9 表的保存和存放
- 29 CFR 825.500,家庭与医疗休假的记录保存
- 加州就业发展局(EDD):《2026 年加州雇主指南》(DE 44)
- 加州民权委员会:2 CCR 11013 最终文本,记录的保存
- 加州民权局:雇佣的适用范围
- 加州劳资关系部(DIR):人事档案和记录
- 加州劳资关系部(DIR):《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和金额相关法律》(2013 年 10 月修订)
- 加州劳资关系部(DIR):工业福利委员会第 4-2001 号命令
- 纽约州《劳动法》第 195 条
- 纽约州劳工部:《防止欠薪法》常见问题
- 得克萨斯州劳动力委员会:工资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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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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