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2027 年之前通过投资合格机会基金(QOF)递延了资本收益、且仍持有该投资的个人
- 所投基金为合伙企业或 S 公司、且很少或不支付现金的投资者
- 漏报了某一年的 8997 表,或收到 IRS 关于所投基金的通知的投资者
- 自行作出递延选择、并通过 Schedule K-1 把收益转给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把新的收益递延到机会区基金或 1031 同类财产互换中
- 基金自己在 8996 表上的自行认证
- 公司投资者和合并纳税集团
- 非居民投资者和税收协定申请
- 加州以外各州规则的细节
机会区递延期结束时什么到期计税?在哪里申报?
每一笔在 2027 年 1 月 1 日 之前作出、并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仍持有的机会区投资,其剩余递延收益都会在该日到期计税。这笔收益计入包含该日的那个年度的税表,也就是次年春季提交的税表。通知 2026-40 第 4.01 节确认,公法 119-21 的法律修改没有改变早期投资的这一日期。
计入的收益保留您所递延收益的性质:短期仍为短期,长期仍为长期,8949 表填报说明对此有明确规定。这笔收益按该性质的资本收益税率纳税,长期收益最高 20%,另加任何州税。您在 8949 表和 8997 表第 III 部分申报。IRS 的下一版 8997 表提前发布草案新增了一个部分,用于申报因递延期结束而确认的收益。正式表格和填报说明发布后,请使用正式版本。
以下三种情况会让机会区收益计入比看起来更复杂:
- 基金是合伙企业或 S 公司。价值测试是一次假设的应税出售;在合伙企业中,这次出售要计入您分摊的基金债务。
- 漏报 8997 表。某一年没有申报,会产生可反驳的推定:该年度发生了计入事件。
- 没有现金。无论基金是否分配,税款都要缴。
请收集您自投资以来的 8949 表和 8997 表,以及基金的年末价值、资本和债务数字;完整清单见“我应该收集哪些资料?”。
CPA 可以根据基金的数字计算机会区收益的计入金额,重建漏报的 8997 表,并规划缴税;请参见基金投资者税务服务。
我有些年份没有提交 8997 表,或 IRS 说我的基金不合格:我的递延有风险吗?
有可能。根据 26 CFR 1.1400Z2(a)-1(d)(2),某一年没有提交年度申报,会产生可反驳的推定:该年度发生了计入事件。计入事件是指出售或赠与等提前结束递延的事件。在您反驳该推定之前,IRS 可以把递延收益视为在您漏报的年度应税,而不是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您可以通过补交申报,或向 IRS 证明没有发生计入事件,来反驳该推定。条例和 8997 表填报说明都没有说明如何补交申报。一种做法是为每个漏报年度提交更正税表(1040-X 表),并附上填好的 8997 表。每年的 8997 表都必须显示年初持有量、年内发生的事件和年末持有量,因此各年份之间必须相互吻合。
如果 IRS 说基金本身不是合格机会基金,那是另一个问题。基金每年在 8996 表上自行认证。如果基金漏掉了这项认证,投资者可能会收到 IRS 通知,称其 8997 表上基金的雇主识别号码(EIN)没有关联到经认证的基金。在私人信函裁定 202324006 中,一只处于这种情况的基金根据财政部的逾期选择救济规则申请并获准延长认证时间。私人信函裁定只适用于提出申请的纳税人。基金这一方如何补救,请参见设立合格机会基金。
如果基金确实丧失合格机会基金资格,根据 26 CFR 1.1400Z2(b)-1(c)(1)(iv),这本身就是一个计入事件。在回复任何 IRS 通知之前,请向基金索取其 8996 表申报记录。
机会区收益的计入金额怎么算?
您计入的金额是以下两个数字中的较小者,再减去您因持有期限而取得的计税基础上调额:
- 剩余的递延收益,或
- 该投资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的公平市价。
这是 26 CFR 1.1400Z2(b)-1(e)(3) 的规则。您在机会区投资中的初始计税基础为零,所以这里起作用的计税基础,就是您因持有而取得的上调额。
| 投资时间 | 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已持有 | 计税基础上调 |
|---|---|---|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当日或之前 | 至少 7 年 | 递延收益的 15%(10% 加 5%) |
| 此后,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当日或之前 | 至少 5 年 | 递延收益的 10% |
| 更晚 | 不满 5 年 | 无 |
这两项上调来自 26 CFR 1.1400Z2(b)-1(g)(2) 和 IRS 的机会区问答第 Q5 题。8997 表对 5 年上调使用特殊收益代码 G,对 7 年上调使用代码 H。
基金是合伙企业或 S 公司时
如果机会区基金是合伙企业或 S 公司,第二个数字不是简单的价值。根据 26 CFR 1.1400Z2(b)-1(e)(4),您计入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
- 剩余递延收益减去计税基础上调额,或
- 按公平市价完全应税出售您的权益时您会确认的收益。
合伙人的应税出售,要把合伙人分摊的基金债务算作合伙人收到的对价。您的计税基础也包括这部分债务,但会因 Schedule K-1 转来的亏损(例如折旧)和分配而减少。如果亏损已经压低了您的计税基础,假设出售的收益可能远高于您权益的现金价值。这时价值下跌未必能像您预期的那样降低计入金额。计税基础如何运作,请参见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我的机会区基金贬值了:谁来定价值?什么能支持较低的数字?
由您来定。没有任何 IRS 表格规定您基金权益的价值,条例也没有为这项计入规定估值方法。您采用的价值是您自己的立场,如果 IRS 询问,您需要有支持该价值的记录。
请向基金索取:
- 您的权益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的公平市价说明,以及基金得出该价值的方法;
- 同一日期的资本账户报表;
- 如果是合伙企业,您分摊的基金负债和您的计税基础,以便核对假设出售的数字。
较低的价值只有在低于递延收益减去计税基础上调额时才有帮助。如果两个数字接近,或价值有争议,价值的选择就有实际的税务风险,值得请专业人士审核。
出售、赠与、分配或再融资等计入事件,是否已经让机会区收益应税?
有可能。发生计入事件时递延会提前结束,条例列出了很多种。个人投资者常见的有:
| 事件 | 是否为计入事件? | 规则 |
|---|---|---|
| 出售全部或部分权益 | 是,出售部分 | 26 CFR 1.1400Z2(b)-1(c)(1) |
| 直接或通过信托赠与权益 | 是,即使就赠与税而言不属于已完成的赠与 | (c)(3)(i) |
| 转让给配偶或在离婚时转让 | 是 | (c)(3)(ii) |
| 转让给您自己的授予人信托 | 否 | (c)(5)(i) |
| 超过您计税基础的合伙企业分配,包括再融资得来的现金 | 是,超出部分 | (c)(6)(iii) |
| 主张权益已无价值 | 是 | (c)(1)(iii) |
| 投资者去世 | 否 | (c)(4) |
再融资的情况常让从未出售任何东西的投资者中招。26 CFR 1.1400Z2(b)-1(f) 的示例 11 中,一位合伙人收到的现金分配,资金来自分摊给另一位合伙人的贷款。该分配超过了这位合伙人的计税基础,所以超出部分在当年计入。已经通过较早事件计入的收益,不会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再次计入。
投资者去世时,递延收益随投资一起转移。根据 (c)(4)(iii),这笔收益由因去世而持有投资的人(遗产或继承该投资的继承人)在之后的计入事件发生时纳税;如果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先到,则在该日纳税,因为根据 (c)(4)(iv),该投资在这位持有人手中仍是合格投资。在该日仍持有权益的遗产,在其自己的所得税税表上申报这笔收益。继承人的计税基础和死亡年度的 Schedule K-1,请参见继承基金权益。
我通过合伙企业或 S 公司投资机会区基金:由谁申报计入?
取决于由谁作出递延选择。根据 26 CFR 1.1400Z2(a)-1(c)(7),如果合伙企业选择递延自己的收益并投资了机会区基金,由合伙企业计入收益,并通过 Schedule K-1 转给合伙人。合伙人把其基金权益投入合伙企业时也一样:合伙企业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确认收益,并把收益分摊给原本拥有这笔收益的合伙人(示例见 26 CFR 1.1400Z2(b)-1(c)(6)(ii)(D))。根据 26 CFR 1.1400Z2(a)-1(c)(9),作出递延选择的 S 公司也以同样方式向股东申报这笔收益。
如果合伙企业没有作出选择,而您把 Schedule K-1 上显示的您那一份收益投入机会区基金,那么递延选择是您作出的。您在自己的 8949 表和 8997 表上申报计入。
如果载有计入金额的 Schedule K-1 迟到,请参见基金税表迟到。
机会区基金不付现金:我怎么缴税?预估税要调整吗?
无论机会区基金是否分配,税款都要随您的税表缴纳。请在报税截止日之前准备好现金。
为避免预估税罚款,您的缴款一般需要达到今年税款的 90%,或去年税款的 100%。如果去年的调整总收入(AGI)超过 $150,000,去年标准提高到 110%,第 505 号出版物对此有说明。即使机会区收益的计入让今年的税款大幅增加,满足去年标准也可以让您免于罚款。
如果您不满足这一标准,收入年化分期方法可能有帮助。2210 表填报说明把年末的大额资本收益列为使用该方法的理由,而最后一个年化期间截至 12 月 31 日。于是 12 月 31 日产生的收入归入截止日为 2027 年 1 月 15 日 的那一期预估税。这两种方法如何运作,请参见预估税缴纳。
如果您无法全额缴税,IRS 提供分期付款计划,但在余额缴清之前,罚款和利息会继续累计。
我所在的州对机会区收益征税吗?如果我搬过家呢?
取决于所在州。加州不跟随联邦递延。加州的 Schedule D (540) 填报说明要求纳税人在收益产生的年度申报全部收益,如果该收益已经缴过加州税,以后年度不要再次计入。因此,在联邦层面递延的加州居民,可能无需就联邦计入金额缴纳加州税。
其他州是否跟随联邦递延,由各州自己的法律决定;请逐一核对您住过的每个州。如果您在投资年度和计入年度之间搬过家,可能一个州在收益产生时征过税,另一个州又对计入征税,也可能两个州都不征。请在报税前向两个州核实。基金的 Schedule K-1 要求您提交哪些州的税表,请参见基金投资者的州税表。
机会区收益计入后,我还要继续提交 8997 表吗?
要。根据该表的谁必须提交说明,只要您持有合格投资(用递延收益作出的基金投资),每一年都要随按时提交的税表(含延期)提交 8997 表。通知 2026-40 第 4.01(2) 节规定,计入之后,该投资仍是合格投资,您的递延选择继续有效。
计入后漏报该表的风险与以前相同:会被可反驳地推定为该年度发生了计入事件。
我可以把计入的收益再递延到新的机会区基金吗?
不可以。通知 2026-40 第 4.01(2) 节规定,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计入的收益无论按旧规则还是新规则都不能再次递延,因为原来的递延选择仍然有效。
较早计入事件产生的收益则不同。根据第 4.03 节,如果您在递延期结束前出售基金权益,因该出售而计入的收益,可以通过在出售后 180 天内投资而再次递延。出售的那部分随即失去 10 年优惠。如果您在 2027 年 1 月 1 日 之前再投资,新投资的收益仍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计入。只有在 2027 年 1 月 1 日 当日或之后、并在 180 天内再投资,才能按新的 5 年规则递延。
在 2027 年 1 月 1 日 当日或之后投入的收益,适用修订后的规则,递延期为 5 年。新的收益应投入机会区基金还是 1031 同类财产互换,请参见同类财产互换还是机会区基金。
机会区收益计入后,10 年免税优惠还在吗?
在。通知 2026-40 第 4.01(3) 节规定,因为递延选择继续有效,持有至少 10 年后出售时,您仍可以选择把计税基础视为投资的公平市价。这一选择可以让增值部分免税。您必须在出售日之前一直满足持有期和其他要求。这项免税是联邦层面的。加州不跟随,所以加州居民在出售投资时,仍要在加州税表上申报增值部分。
根据 26 CFR 1.1400Z2(b)-1(g)(1),您的计税基础还会按计入金额上调,所以同一笔收益不会被征税两次。对于 2027 年 1 月 1 日 之前作出的投资,根据 26 CFR 1.1400Z2(c)-1(c),机会区认定终止本身不会妨碍在 2047 年 12 月 31 日 当日或之前出售时作出该选择。
机会区基金以后出售房产并寄来最终 Schedule K-1 时,请参见基金最终税表。
我应该收集哪些资料?
- 每一份显示递延(代码 Z)的 8949 表,以及自投资以来提交的每一份 8997 表。
- 机会区基金的名称、雇主识别号码(EIN)和每笔投资的日期。
- 基金报表:2026 年 12 月 31 日 的年末价值、资本账户、负债分摊和计税基础。
- 自投资以来的每一份 Schedule K-1,以及任何分配、赠与、转让或出售的记录。
- 基金的 8996 表确认文件,以及任何关于该基金的 IRS 通知。
- 去年的税表,用于预估税安全港。
示例
以下情形使用整数示例金额,以美元计。除非另有说明,每个情形都假设基金没有分摊收入或亏损,也没有作出分配。
贬值且没有债务的基金
2019 年 11 月,一位投资者把 $1,000,000 的股票收益投入一只没有债务、以有限合伙形式组织的房地产基金。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权益价值 $600,000。
- 持有至少 7 年:计税基础上调 15%,即 $150,000。
- 第一个数字:$1,000,000 递延收益减 $150,000 = $850,000。
- 第二个数字:以 $600,000 应税出售,减去计税基础 $150,000 = $450,000。
- 如果股票收益是长期收益,投资者计入 $450,000(而不是 $850,000)的长期资本收益。
- 如果全部按 20% 的长期税率纳税,这部分的联邦所得税为 $90,000,未计任何州税。
基金不支付现金,所以投资者要用其他资金缴税。
有债务和折旧亏损的基金
2019 年 10 月,一位投资者把 $200,000 的收益投入一只合伙企业形式的基金。投资者分摊的基金债务为 $300,000,已被分摊 $250,000 的折旧亏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权益价值 $100,000。
- 计税基础:$300,000 债务分摊 + $30,000 上调(15%)− $250,000 亏损 = $80,000。
- 假设出售:$100,000 价值 + $300,000 负债减免 − $80,000 计税基础 = $320,000。
- 第一个数字:$200,000 − $30,000 = $170,000。
- 投资者计入 $170,000。如果改用简单价值($100,000 减 $30,000 上调额),会得到 $70,000,这个数字太低:投资者将被免除的债务要算作出售所得。
您的情况有所不同?
- 多只基金、漏报 8997 表,或需要为某个价值辩护:基金投资者税务服务。
- 您的 Schedule K-1 在 4 月 15 日之后才到:基金税表迟到。
- 您需要确定预估税缴款金额:预估税缴纳。
- 基金的 K-1 显示多个州:基金投资者的州税表。
- 您有新的收益要安排:同类财产互换还是机会区基金。
- 您管理的基金漏报了 8996 表:设立合格机会基金。
- 您继承了基金权益:继承基金权益。
- 您取得收益时住在加拿大或其他国家,或现在住在那里:另一个国家可能在不同时间对这笔收益征税;请参见跨境税务服务。
- 基金已出售其房产:基金最终税表。
- 您持有多项基金投资:如何为多只基金投资选择 CPA。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修订后机会区规则下的首个投资日期 在此日期当日或之后投资的收益,可递延至投资满 5 年、出售或发生其他计入事件之时 | 2027 年 1 月 1 日 | IRS:通知 2026-40,第 4.02 节 核对日期 |
| 2027 年之前机会区投资的递延收益必须计入收入的日期 仍持有的合格投资的剩余递延收益,计入包含此日期的纳税年度 |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纳税年度 2026 | IRS:通知 2026-40,第 4.01 节 核对日期 |
| 大多数净长期资本收益的最高联邦税率 适用于应税收入超过 15% 资本利得税率档上限的部分;特殊类别收益可能适用不同税率 | 20% | IRS:第 409 号专题,资本收益与亏损 核对日期 |
| 要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计入收入时达到 7 年持有期的最晚投资日期 推算:只有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投资已持有至少 7 年,才适用 7 年计税基础上调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纳税年度 2026 | eCFR:26 CFR 1.1400Z2(b)-1(e)(3) 和 (g)(2) 核对日期 |
| 2027 年之前进行、持有至少 7 年的机会区投资的计税基础上调总额 占递延收益的比例;5 年和 7 年上调合计 | 15% | IRS:机会区常见问题,第 5 问 核对日期 |
| 2027 年之前进行、持有至少 5 年的机会区投资可获得的计税基础上调 占剩余递延收益的比例;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投资 | 10% | eCFR:26 CFR 1.1400Z2(b)-1(g)(2) 核对日期 |
| 2027 年之前进行、持有至少 7 年的机会区投资可额外获得的计税基础上调 占剩余递延收益的比例,在 5 年上调之外另加;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投资 | 5% | eCFR:26 CFR 1.1400Z2(b)-1(g)(2) 核对日期 |
| 要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计入收入时达到 5 年持有期的最晚投资日期 推算:只有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投资已持有至少 5 年,才适用 5 年计税基础上调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纳税年度 2026 | eCFR:26 CFR 1.1400Z2(b)-1(e)(3) 和 (g)(2) 核对日期 |
| 适用预缴税不足罚款例外时,须达到的当年税款比例 通常要求的年度预缴金额,按适用的当年税额或上年税额目标中较低者计算 | 90% 纳税年度 2026 |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
| 按上年税额预缴以免除预估税罚款的标准目标比例 上年税表须涵盖完整的 12 个月;高收入规则可能改用 110% | 100% 纳税年度 2026 |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
| 适用较高预缴目标的上年调整总收入门槛 调整总收入(AGI)超过此金额时,按上年税款计算的预缴目标提高;已婚分别报税者适用不同门槛 | $150,000 纳税年度 2026 |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
| 高收入人士按上年税额预缴以免除预估税罚款的目标比例 上年调整总收入超过门槛时,以此比例替代 100%,例外情况除外 | 110% 纳税年度 2026 |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
| 2026 年第四期预估税缴纳日期 采用日历年纳税的个人的第四期预缴税款 | 2027 年 1 月 15 日 纳税年度 2026 | IRS:2026 年 1040-ES 表格 核对日期 |
| 机会区认定到期时受保护的最后处置日期(2027 年之前的投资) 对于在此日期当日或之前的处置,10 年选择不会仅因机会区认定结束而受影响 | 2047 年 12 月 31 日 | eCFR:26 CFR 1.1400Z2(c)-1(c)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通知 2026-40,合格机会区过渡性指引
- eCFR:26 CFR 1.1400Z2(b)-1,递延收益的计入
- eCFR:26 CFR 1.1400Z2(a)-1,递延选择与年度申报
- eCFR:26 CFR 1.1400Z2(c)-1,10 年选择
- IRS:8997 表(2025)及填报说明
- IRS:8997 表(2026),提前发布草案
- IRS:8949 表填报说明(2025)
- IRS:机会区常见问题
- IRS:私人信函裁定 202324006
-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预扣税和预估税
- IRS:2210 表填报说明(2025)
- 加州特许经营税局:2025 年 Schedule D (540) 填报说明
- GovInfo:公法 119-21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