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用首付款、貸款或以舊換新購車的獨資經營者和公司
- 開始把私人汽車用於業務的所有者
- 車輛貸款登記在自己名下、由企業還款的所有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CCA 類別、費率和第一年的申請額
- 車輛應該由公司還是所有者持有,以及應稅福利
- 購車時 GST/HST 和省銷售稅的追回
- 租賃和電動車
- 魁北克的省規則
用首付款和貸款購買新車,該如何記帳?
車輛在購買當日按全部成本入帳,首付款沖減銀行存款,其餘記為貸款。貸款是負債,不是費用。會計分錄屬於記帳慣例,不是法律規定的;各部分都註明了稅務規則的出處。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車輛(固定資產) | 全部成本,包括無法追回的銷售稅 | |
| 可追回 GST/HST(如有) | 可以申請退回的稅款 | |
| 銀行 | 首付款 | |
| 車輛貸款(負債) | 融資金額(汽車貸款) |
成本是價格加上您付的 GST/HST 和 PST,再減去您申請的 GST/HST 進項稅抵免(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抵免是否減少成本以及何時減少,取決於車輛和您的使用情況;請參閱透過企業購車和GST/HST 記帳。
如果首付款或最初幾期還款是從個人帳戶支付的,請貸記所有者權益(獨資經營者)或股東貸款帳戶(公司),而不是銀行;請參閱股東貸款帳戶和個人墊付的業務費用。
車輛是資本性支出,不是費用:《所得稅法》不允許扣除資本性支出,除非法律明確許可(《所得稅法》第 18(1)(b) 段)。許可的方式是資本成本免稅額(CCA),即在若干年內每年扣除一次(CRA:申請 CCA)。有關類別、費率和第一年的申請額,請參閱資本成本免稅額。
以下情況就不簡單了:車輛或貸款登記在您名下但由公司付款,私人汽車轉入業務,有以舊換新或租賃買斷,價格高於成本上限,或者車輛也用於私人駕駛。租賃買斷與其他車輛一樣,按買斷價格加稅入帳,但先前的租賃付款和租賃合約可能改變稅務結果;本頁不涵蓋租賃。請準備好購買協議、貸款協議和還款計劃表、發票上顯示的以舊換新抵扣額、購買日的里程表讀數,以及私人汽車開始用於業務當日的價值。
購買二手車,該如何記帳?
二手車的記帳方式與新車相同:借記車輛,金額為價格加上無法追回的銷售稅;首付款貸記銀行,其餘貸記車輛貸款。成本上限對二手車與對新車一樣適用(《所得稅法規》第 7307(1) 款)。應保存的文件列在最後一節。
每期貸款還款中,哪一部分是費用?
只有利息是費用。本金是償還為購買資本性資產而借的款項,因此減少貸款,從不扣除。本金和利息的拆分,請以貸款機構的還款計劃表或對帳單為準,不要估算。
| 還款的組成部分 | 分錄 | 在稅表上 |
|---|---|---|
| 本金 | 借記車輛貸款 | 不可扣除 |
| 利息 | 借記利息費用 | 獨資經營者:業務使用部分,並在下一節的利息上限之內。公司:請見混合使用一節 |
| 整筆還款 | 貸記銀行 |
CRA 允許扣除為購買用於賺取收入的車輛而借款的利息。車輛也用於私人用途時,獨資經營者只扣除業務使用部分,而乘用車的上限對公司同樣適用;公司所有的車輛,其扣除額和任何雇員或股東福利要一併決定,如混合使用一節所述(CRA T4002 指南,第 3 章;《所得稅法》第 20(1)(c) 段)。
可以扣除的利息和可以申請 CCA 的成本有上限嗎?
有,乘用車適用。一個上限限制利息,另一個上限限制用於計算 CCA 的成本。兩者都只限制稅務申請:帳目中仍然顯示全部成本和全部利息,所以請記下超出的部分,以便與稅表核對。
| 上限,適用於本稅務年度購買的車輛 | 數字 | 限制的對象 |
|---|---|---|
| 貸款利息,2023 年之後取得的車輛 | 每 30 天的利息 $350 | 利息,在乘以業務使用比例之前 |
| 貸款利息,2001 年至 2023 年取得的車輛 | 每 30 天的利息 $300 | 同上,適用於較早的車輛 |
| 成本上限,財政部宣布的 | 稅前 $39,000 |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取得的車輛,用於計算 CCA 的成本 |
| 成本上限,法規文本中的 | 稅前 $38,000 | 同上,按《所得稅法規》現行文本 |
利息上限按天數分攤:法律允許的金額是實際支付的利息,與每 30 天規定金額乘以利息天數所得的金額,兩者中較低的一個(《所得稅法》第 67.2 條;《所得稅法規》第 7307(2) 款)。規定金額取決於車輛取得的年度(《所得稅法規》第 7307(2) 款)。成本上限同樣跟隨取得年度,因此早年購買的車輛沿用當年的上限,規定在第 7307(1) 款。零排放車輛有單獨的上限和 CCA 費率;請參閱電動車的費用沖銷。
成本超過上限的車輛要歸入單獨的類別,即第 10.1 類,其 CCA 按上限加銷售稅計算(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所得稅法規》第 7307(1) 款)。財政部宣布了適用於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取得的車輛的較高上限,但《所得稅法規》仍顯示較低的數字,而且該公告沒有引用任何修訂法例。今年購買的車輛適用哪個數字,在法規修改之前尚無定論;請在準備稅表之前先確認。
大多數轎車和運動型多用途車(SUV)屬於乘用車。皮卡或廂型車可能不受這些限額約束,取決於座位數,以及載運貨物或設備的程度;請參閱 CRA 的車輛對照表(CRA:汽車費用)。請保留車輛座位數和載運內容的記錄。
舊車以舊換新,該如何記帳?
新車按全價入帳,以舊換新的抵扣額視為您出售舊車所得。抵扣額是您為新車所付代價的一部分,不是新車成本的折扣。新車成本中歸屬於以舊換新的部分,不能超過舊車的公平市價(《所得稅法》第 13(33) 款),因此如果抵扣額看起來偏高,請讓人檢查這些數字。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新車 | 全價,包括無法追回的銷售稅 | |
| 銀行 | 購買時支付的現金 | |
| 車輛貸款 | 融資金額 | |
| 舊車貸款(負債),如有 | 經銷商代為還清的金額 | |
| 舊車,按成本 | 原始成本 | |
| 累計攤銷,舊車 | 累積的金額 | |
| 舊車的利得或損失 | 損失(如有) | 利得(如有) |
這些表格未列入 GST/HST。如果您出售舊車時須要收取稅款,經銷商把以舊換新視為單獨的一次購買:新車全價收稅,您對以舊換新的作價收稅。如果您不須收稅,則按扣除抵扣額後的價格收稅。發票上通常會把這些金額相抵(CRA:GST/HST 特殊情況;請參閱GST/HST 記帳)。
舊車按成本和累計攤銷從帳上轉出。以舊換新的抵扣額與舊車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在帳目中是利得或損失。抵扣額以經銷商的發票為準;如果發票把它併入了較低的價格,請向經銷商索取明細。如果舊車仍有貸款,經銷商還清的款項會出現在發票上,並沖減舊貸款,而不是計為新車的成本;融資金額中因此包含這筆款項。
在稅表上,抵扣額是處置舊車的收入。CRA 要求您保留每次出售或以舊換新的付款或抵扣的日期和金額(CRA T4002 指南,第 1 章)。如果舊車部分用於私人駕駛,按一般方法,抵扣額中屬於業務使用的部分列入 CCA 明細表;按 CRA 的行政方法(適用於業務使用比例逐年變動的情況),則全部抵扣額列入,並以調整使以後的 CCA 與業務使用掛鉤。請沿用該車輛已採用的方法(《所得稅法》第 13(7)(c) 段;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是否產生追回或終結損失,由 CCA 明細表決定,而不是帳目中的利得或損失;請參閱出售業務資產。
我可以把私人汽車轉入業務嗎?該記錄多少成本?
轉入業務的私人汽車是資本性支出,不是費用。它在業務中的起始成本,一般是以下兩者中較低的一個:業務使用開始當日的公平市價,以及您的購買價加上增值部分的一半。如果汽車的價值低於您的購買價,則原價不是起始成本。CCA 然後按業務使用部分申請。
對獨資經營者來說,開始將財產用於業務屬於用途變更。資本成本是以下兩者中較低的一個:財產在當時的公平市價,以及其成本加上增值部分的一半(《所得稅法》第 13(7)(b) 段;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CRA 還視您在業務使用開始時已處置該車,因此如果它的價值高於您的購買價,可能產生資本利得(CRA T4002 指南,第 4 章)。在業務使用開始當年的稅表中作出選擇,可以避免這項視同處置,但這輛車隨後視為未用於業務,因此選擇適用期間,沒有可申請 CCA 的成本(《所得稅法》第 45(2) 款)。如果汽車的價值高於您的購買價,請在提交之前,讓人檢查這項選擇與 CCA 之間的取捨。如果汽車部分用於私人駕駛,只申請成本中業務使用的部分(《所得稅法》第 13(7)(c) 段)。請保留價值和業務使用開始日期的證據。沒有現金流動,所以分錄是借記車輛、貸記所有者權益。
如果私人汽車仍有貸款,CRA 看的是借款當前的用途,而不是原來的用途,並要求借款與該用途之間有關聯(CRA Folio S3-F6-C1,第 1.35 段;《所得稅法》第 20(1)(c) 段)。為私人汽車借的貸款,其利息在汽車賺取業務收入之後是否符合資格,取決於這項關聯,而且業務使用比例和利息上限仍然適用,所以請讓人檢查。
公司不能「開始使用」您的汽車;它必須透過出售或出資來取得。公司與控制它的人,被視為彼此沒有獨立交易關係(not dealing at arm's length)(《所得稅法》第 251 條)。以這種方式取得的乘用車,公司的資本成本是以下三者中最低的一個:公平市價、您對該車的成本額,以及成本上限。如果這輛車從未用於任何業務,成本額一般是您的購買價;如果您曾就該車申請過 CCA,則是它的未折舊資本成本(《所得稅法》第 13(7)(h) 段;第 248 條「成本額」)。公司如何向您付款(現金、股東貸款帳戶或股份)是另一筆分錄;請參閱股東貸款帳戶。如果付款中包含應稅加拿大公司的股份,您和公司可以根據第 85 條共同作出選擇(T2057 表)來確定轉讓價格。選擇的期限是雙方就轉讓當年各自的提交截止日期中最早的一個,而且乘用車的上限仍然限制該金額(《所得稅法》第 85 條;請參閱把業務轉入公司)。這項出售對您本人和 GST/HST 也有稅務後果:請參閱透過企業購車。
貸款在我名下,但由企業還款:該如何記帳?
獨資經營者將其作為一般車輛貸款記帳;公司替您還清登記在您名下的貸款,屬於股東貸款或福利,不是公司自己的貸款。有三個事實決定處理方式:誰擁有車輛、貸款登記在誰名下,以及誰在還款。獨資經營者與其企業是同一個納稅人;公司則是另一個納稅人。
| 情況 | 記帳方式 |
|---|---|
| 獨資經營者;車輛和貸款都在您名下;從企業帳戶還款 | 按上述各節記帳:利息是費用,限業務使用部分並在上限之內,本金減少貸款。如果貸款沒有記入企業帳目,從企業帳戶付出的本金屬於所有者提款。 |
| 公司擁有車輛,貸款是公司的貸款 | 按一般的車輛購買和貸款記帳:借記車輛,貸記銀行和車輛貸款。 |
| 車輛和貸款在您名下;由公司還款 | 貸款是您的債務,不是公司的。公司的還款是借給您的貸款、股東福利還是其他性質,取決於事實;請見下一段。 |
| 車輛和貸款轉入公司 | 公司按轉讓協議及其會計規則支持的帳面金額記錄車輛,並貸記其承接的貸款。現金、股份或欠您的款項(記入股東貸款帳戶)按協議所述記錄。稅務上的資本成本保留在 CCA 明細表中,可能有所不同。 |
公司替您償還個人貸款的款項,是借給您的貸款還是股東福利,取決於實質,例如書面還款協議或其他令人信服的證據,而不是取決於分錄(CRA Income Tax Folio S3-F1-C1)。股東福利是公司被視為給了您個人的金額(CRA:股東福利)。真正的貸款有自己的期限:欠公司的餘額,如果在其產生的公司稅務年度結束後一年內沒有償還,一般計入您的收入,除非償還屬於一系列貸款與償還的一部分(《所得稅法》第 15(2) 款和第 15(2.6) 款)。請參閱公司支付的個人成本和股東貸款。
里程津貼或報銷等其他方案有各自的規則;請參閱透過企業購車。需要分類的款項,請參閱股東貸款帳戶和個人墊付的業務費用。
車輛同時用於業務和私人駕駛,怎麼辦?
獨資經營者只申請業務使用部分,即業務公里數除以總公里數(CRA:汽車費用)。這個比例適用於套用上限之後的利息,以及套用成本上限之後的 CCA。帳目按整輛車和整筆貸款記錄,準備稅表時再套用這個比例。
如果您之後不再將車輛用於業務,您被視為在當日按公平市價出售了它(《所得稅法》第 13(7)(a) 段);請參閱出售業務資產。
業務使用比例來自行車記錄;記錄必須包含什麼,請參閱CRA 車輛行車記錄指南。
公司所有的車輛由其所有者或雇員私人駕駛時,處理方式不同:公司的申請額和應稅福利要一併決定,本頁不回答這個問題。請參閱透過企業購車。
車輛的帳面折舊與 CCA 有何不同?
帳面折舊稱為攤銷,在財務報表中將成本分攤到車輛的使用年限。CCA 是稅務扣除,由 CRA 規定的類別和費率決定。《所得稅法》不允許扣除折舊,只允許扣除 CCA(《所得稅法》第 18(1)(b) 段)。公司的 T2 稅表要把報表中的攤銷與 CCA 核對;請參閱公司帳目中的攤銷和 CCA。
請為該車輛保留一份 CCA 明細表,顯示類別、成本、出售或以舊換新的任何收入,以及每個年底的餘額。這份明細表決定稅務申請額、追回或終結損失,而帳目中的帳面金額不能決定這些。
購車和貸款,我該保留哪些文件?
請保留購買協議或買賣單據、貸款協議及其還款計劃表、貸款機構的年度利息對帳單,以及顯示以舊換新抵扣額和稅款的發票。再加上購買日的里程表讀數(CRA 要求您在購買、出售或以舊換新車輛時記錄,CRA:汽車記錄),以及每年的行車記錄。
對於轉入業務的私人汽車,請保留其公平市價的證據和業務使用開始的日期。對於公司,請保留任何書面協議,說明誰擁有車輛、誰欠貸款,以及所有者如何獲得付款或還款。
記錄和證明文件須從其所屬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時起,保存 六年。CRA 指出,長期取得和處置財產的記錄要無限期保存,因此請保存購買文件、CCA 明細表以及出售或以舊換新的文件,並在丟棄任何一份之前先諮詢(CRA:保存記錄)。
舉例
這些例子僅作說明;所有金額均以加元計,GST/HST 的分錄從略。
有首付款和貸款的新車
一名獨資經營者購買一輛 SUV,含所有稅款共 C$30,000,首付 C$6,000,融資 C$24,000。帳目借記車輛 C$30,000,貸記銀行 C$6,000 和貸款 C$24,000。
第一期還款是 C$520:C$120 是利息,C$400 沖減貸款。成本低於上限,利息低於上限,所以兩個限額都不適用。如果這輛 SUV 的成本是 C$60,000,CCA 仍然按上限加稅計算,超過每月限額的利息會留在帳目中,但不列入稅表。如果 60% 的公里數用於業務,稅表申請 C$120 利息中的 C$72,並按成本的 60%,即 C$18,000,計算 CCA。
轉入業務的私人汽車
一名獨資經營者三年前以 C$28,000 購買了一輛汽車,今天價值 C$15,000。業務的資本成本是兩者中較低的 C$15,000,而不是 C$28,000。如果一半的公里數用於業務,CCA 按 C$7,500 計算。分錄是借記車輛 C$15,000,貸記所有者權益,不涉及銀行。
公司以舊換新一輛貨車
一家公司購買一輛新工作貨車,價格 C$40,000:以舊換新抵扣 C$12,000,現金 C$8,000,貸款 C$20,000。假設按 CRA 的對照表,這輛貨車不屬於乘用車,所以不適用上限。帳目借記新貨車 C$40,000,貸記銀行 C$8,000 和貸款 C$20,000,舊貨車按其帳面價值轉出。
如果舊貨車在攤銷後的帳面價值是 C$10,000,C$12,000 的抵扣額使帳目產生 C$2,000 利得。稅務結果則不同。假設兩輛貨車都屬於第 10 類,舊貨車的成本高於 C$12,000,公司在年底仍保有新貨車,也沒有其他資產池變動。CCA 明細表為新貨車增加 C$40,000,並減去 C$12,000 的收入,所以類別餘額在計算 CCA 之前增加 C$28,000,沒有追回或終結損失。帳面利得在稅表上另行核對。
您的情況不同嗎?
- 車輛在您名下,但由公司還貸款,或者您的私人汽車正在轉入公司:車輛在稅務上歸誰所有、其 CCA 類別和成本,以及這些還款是股東貸款、福利還是業務成本,都需要一併確定;請把車輛文件和貸款協議帶來,尋求記帳協助。
- 車輛或貸款在配偶或親屬名下,或者有家人擔任共同簽署人:誰可以申請車輛及其利息,取決於誰擁有它和誰在還款;請先把登記證明和貸款協議帶來,尋求記帳協助。
- 公司有以舊換新或租賃買斷:收入和 CCA 明細表決定稅務結果;請把經銷商的發票或買斷對帳單帶來,尋求記帳協助,並參閱資本成本免稅額。
- 貸款餘額、還款和銀行對不上,或者多年的車輛費用從未入帳:請參閱補做逾期帳目和記帳協助。
- 您已經設立公司,但車輛仍在您名下:請參閱獨資經營改設公司後的帳目。
- 車輛是電動車:請參閱電動車的費用沖銷。
- 您需要購車的 GST/HST 分錄:請參閱帳目中的 GST/HST 記帳。
- 您直接賣掉了車輛:請參閱出售業務資產。
- 您的車輛同時用於業務和家庭,又沒有行車記錄:請參閱CRA 車輛行車記錄指南。
本文引用的數字
| 數字 | 數值 | 來源 |
|---|---|---|
| 乘用車貸款利息扣除限額,2023 年後取得的汽車 2023 年後取得的汽車,每 30 天利息的規定金額(Reg. 7307(2)(b)),按業務使用分攤之前;依 ITA 第 67.2 條按利息天數比例計算 | $35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條例》(Income Tax Regulations)第 7307 條 核對日期 |
| 乘用車貸款利息扣除限額,2001 年至 2023 年取得的汽車 2000 年後、2024 年前取得的汽車,每 30 天利息的規定金額(Reg. 7307(2)(a));2023 年後取得的汽車為 $350 | $300 | Justice Laws:《所得稅條例》(Income Tax Regulations)第 7307 條 核對日期 |
| 第 10.1 類乘用車成本最高額 不含銷售稅,適用於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購入的新的或二手乘用車 | $39,000 稅務年度 2026 | 財政部:2026 年汽車相關額度 核對日期 |
| 現行已生效的第 10.1 類乘用車成本最高額 適用於 2024 年後購入的車輛,金額不含銷售稅;財政部已宣布提高 2026 年最高額,但截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整合版法規第 7307(1)(b) 款仍規定這一金額 | $38,000 稅務年度 2026 | 《所得稅條例》第 7307(1) 款 核對日期 |
| 企業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間 自相關記錄及憑證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可能須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記錄的保存地點、保存期間及如何申請提前銷毀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加拿大財政部:2026 年汽車扣除限額
- CRA:T4002 指南,第 1 章
- CRA:T4002 指南,第 3 章
- CRA:T4002 指南,第 4 章
- CRA:申請資本成本免稅額
- CRA:可折舊財產的類別
- CRA:汽車費用
- CRA:汽車記錄
- CRA:GST/HST 特殊情況,以舊換新
- CRA:Income Tax Folio S3-F6-C1,利息的可扣除性
- CRA:保存記錄
- CRA:Income Tax Folio S3-F1-C1,股東貸款和債務
- CRA:股東福利
- 《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13 條
- 《所得稅法》第 15 條
- 《所得稅法》第 18 條
- 《所得稅法》第 20 條
- 《所得稅法》第 45 條
- 《所得稅法》第 67.2 條
- 《所得稅法》第 85 條
- 《所得稅法》第 248 條
- 《所得稅法》第 251 條
- 《所得稅法規》(Income Tax Regulations)第 7307 條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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