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向轉售商、經銷商和零售商銷售貨物的加拿大賣方
- 想知道所購存貨要付 GST/HST 還是 PST 的轉售商
- 買方在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或曼尼托巴省,並提供 PST 或 RST 號碼的賣方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魁北克銷售稅(QST)對轉售商的規定
- 是否須登記 PST,以及如何登記
- 出口證明和對原住民買方的銷售
- 進口時在邊境繳付的 GST
加拿大有轉售證書或免銷售稅表格嗎?
加拿大沒有通用的 GST/HST 轉售證書。不論買方是普通顧客還是轉售商,賣方對應稅銷售都要收 GST/HST;已登記 GST/HST 的買方可以把這筆稅作為進項稅抵免(ITC)收回,但採用 Quick Method 的除外。《消費稅法》規定應稅供應的買方要付稅,並要求賣方收取。CRA 關於供應類型和適用稅率的頁面,都沒有提到轉售商免稅。
省銷售稅則不同。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和曼尼托巴省允許企業向供應商提供號碼或表格,免付省稅購買準備轉售的貨物。這項減免只涵蓋省稅,絕不會免除 GST/HST。
CRA 的出口、直接出貨及類似證書只適用於少數情形。僅僅為了轉售而購買並不符合資格;涉及未登記非居民賣方的直接出貨,可以涵蓋留在加拿大、供登記人商業使用的貨物。出口證明見向美國客戶收取 GST/HST。
以下情況就不單純:
- 買方分布在多個省,每個省有各自的號碼、證明和稅項
- 買方說自己免稅,或您已經因此在銷售中沒有收 GST/HST
- 為轉售而購買的存貨,有一部分用於自己的業務
- 存貨是進口的
- 存貨上錯收了稅
請備齊:按省份和 GST/HST 登記狀態分列的買方名單、他們給您的 PST、RST 或供應商執照號碼、您的銷售發票,以及轉售存貨的供應商發票。
我賣給轉售商或經銷商時,要收 GST/HST 嗎?
要,只要您已登記,而且這筆銷售是應稅的。CRA 表示,GST/HST 登記人一般必須對其應稅銷售收取稅款,買方打算轉售貨物,並不改變這一點。如果您因為是小供應商而沒有登記,見何時須登記 GST/HST。
稅率取決於供應地:即供應被視為在哪個省或地區進行。零稅率供應在加拿大各地都按零稅率課稅(CRA)。在普通的應稅銷售中,轉售商的 GST/HST 號碼不會改變您發票上的稅額欄。買方能否申請抵免,取決於它自己的登記狀態、貨物的用途和您發票上的資料。
向另一個省的買方開發票時適用的稅率,見按省份收取 GST/HST、PST 和 QST。
轉售商在 B2B 採購中,怎樣收回 GST/HST?
已登記 GST/HST 的轉售商,在申報表上把這筆稅作為進項稅抵免申請,但以其為商業活動使用或供應而購買的貨物為限(第 169 條)。抵免歸屬於稅款到期應付或已支付的那個申報期間。
商業活動是指一項業務,但在其做免稅供應的範圍內除外,個人或個人合夥企業在沒有合理盈利預期下經營的業務也除外(定義)。免稅貨物的轉售商一般不能申請,未登記的買方也不能;它所付的 GST/HST 是自己的成本。主要的例外是在持有存貨時登記的小供應商,就抵免而言,它被視為已對這批存貨付過稅(第 171 條)。
在同一份申報表上,轉售商申報自己的銷售所收的 GST/HST,並減去它的抵免。對大多數登記人,申請期限是 四年,從可以首次申請該抵免的申報期間結束時起算;有些情況較短。通常情況下,支持每筆抵免的供應商發票要保存 6 年。發票必須載明的資料,見進項稅抵免的收據必須載明什麼,申報表本身見提交 GST/HST 並申請進項稅抵免。
採用 Quick Method 的轉售商,一般不就其採購申請抵免。它改為按銷售額的一個百分比匯繳,而 CRA 表示這些稅率已經考慮了存貨採購(CRA RC4058)。在假定買方可以收回稅款之前,請先查明它用的是哪種方法;見 GST/HST Quick Method。
客戶說自己免稅:我收的 GST/HST 會改變嗎?
僅憑買方的一句話,並不能免除 GST/HST。只有特定的 GST/HST 規則才能減免,而少數規則,例如出口和直接出貨證書,需要買方提供符合 CRA 條件的文件。CRA 警告說,有些人會假稱自己免稅,而沒有向他們收稅的供應商,仍然要為本來應收的稅款負責。
省的轉售號碼也沒有用。同一份指南指出,有些省份對農民、市政府和某些企業免徵省銷售稅,而這些省級免稅並不適用於 GST/HST。
真正的 GST/HST 減免,只存在於特定交易,且各有各的證明。常見的兩種在別處另有說明:對美國客戶的銷售和出口證明,以及對原住民買方的銷售。第三種是關係密切的加拿大公司之間共同提交第 156 條選擇的銷售,這項選擇把它們之間的應稅供應視為無對價進行。它需要共同提交選擇,並且不包括不動產銷售;集團、提交和商業使用的條件見關聯公司之間的 GST/HST 選擇。CRA 表示,在加拿大供應或進口到加拿大的大多數財產和服務都要課 GST/HST,所以不符合任何減免規則的銷售,一般都是應稅的。買方給您的任何文件,請與發票一起保存。
哪些省份允許轉售商免付 PST 購買貨物?要用什麼號碼或表格?
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和曼尼托巴省都允許,都是針對為轉售而購買的貨物,但各自使用不同的號碼。
| 地區 | 省稅 | 買方給賣方的資料 |
|---|---|---|
| 卑詩省 | PST,7% | 其 PST 號碼;如果沒有 PST 號碼,則提供填妥的一般免稅證明書(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 General,FIN 490)。涵蓋專為轉售或出租而取得的貨物,以及併入其他貨物後轉售的貨物(PST 208 號公告) |
| 薩斯喀徹溫省 | PST,6% | 其供應商執照號碼(PST-5 號公告) |
| 曼尼托巴省 | RST,7% | 其 7 位數的 RST 號碼,而不是申報表上的 15 位數帳號(RST 004 號公告) |
| 魁北克以外的所有其他省和地區 | 沒有單獨的省銷售稅 | 沒有省級號碼可提供;GST/HST 全額照收(CRA 稅率) |
| 魁北克 | QST,與 GST 分開 | 本頁不涵蓋;見按省份收取 GST/HST、PST 和 QST |
在卑詩省,小型賣家(PST 中無須登記的小型零售賣家類別)不能使用轉售免稅,購買準備轉售的貨物要付 PST(PST 003 號公告)。在過去 12 個月內做過貨物批發銷售的賣家,不屬於這個類別;而登記了 PST 的小型賣家就不再是小型賣家,必須收取 PST。
您是否必須登記 PST,見您需要登記並徵收 PST 嗎。
我賣給轉售商時免收 PST,要保留什麼證明?
在銷售時或之前取得買方的號碼或表格,並與發票一起保存。各省的證明不同。
| 省 | 銷售前 | 要記錄或保存什麼 |
|---|---|---|
| 卑詩省 | 在銷售時或之前取得買方的 PST 號碼或 FIN 490 | 把它作為記錄的一部分保存。無須登記的批發商,仍必須為其所申請的 PST 免稅保存足夠的記錄,至少保存 5 年(PST 104 號公告) |
| 薩斯喀徹溫省 | 查看 PST 線上登記冊;供應商在免稅銷售給轉售商之前,必須用它確認供應商執照有效 | 銷售時把買方的執照號碼記在發票上,或保存在您的記錄中。已超過 六年 的記錄,可以不經許可銷毀(PST-5 號公告) |
| 曼尼托巴省 | 索取 7 位數的 RST 號碼 | 把它記在銷售發票上。記錄保存 當前財政年度加上前六年(RST 004 號公告) |
因轉售而免 PST 的銷售,發票上仍然要收 GST/HST。在薩斯喀徹溫省,供應商執照被取消後,企業就不能再免稅購買或銷售轉售貨物,所以要在銷售前先查登記冊。
供應商對我轉售的貨物收了 PST:怎樣收回?
先問供應商,再走該省自己的途徑。各省的期限和條件不同。
| 省 | 如何收回轉售貨物所付的 PST | 期限或條件 |
|---|---|---|
| 卑詩省 | 把您的 PST 號碼給供應商,並要求退款或抵免。或者向省政府部門申請 | 供應商途徑:自 PST 被收取之日起 180 天 內。省政府部門途徑:必須在您付 PST 之日起 四年 內收到您的申請。您還必須已登記收取 PST,並且在省政府部門收到申請當月之前的 12 個月內,已匯繳 $500 或以上的 PST;退款金額低於 $10 不予退還(PST 208 號公告) |
| 薩斯喀徹溫省 | 向供應商申請,向財政部申請,或在 PST 申報表上做內部抵免調整 | 退款必須在多繳之日起 四年 內申請;保留支持內部抵免的文件(PST-5 號公告) |
| 曼尼托巴省 | 向賣方要求抵免;如果不行,就在 RST 申報表上減少所收的稅,或提交「Application for Refund – General Use」申請退款 | 自 RST 錯繳之日起 兩年 內;保留支持文件以備審查(RST 004 號公告) |
這些途徑只能收回省銷售稅。同一批存貨上正確收取的 GST/HST,則作為進項稅抵免收回。
把 PST 單獨記一行,與貨物成本分開,這樣每項申請都能對應到一張發票。薩斯喀徹溫省要求帳簿中的 PST 分錄必須單獨記錄,並能與其他分錄區分。
我買貨轉售,也自己用了一部分:要交什麼稅?
您自己使用的那部分要課省銷售稅,通常由您自行申報。轉售號碼絕不涵蓋您在業務中消費的貨物或服務。
| 地區 | 規則 |
|---|---|
| 卑詩省 | 同一張訂單中混有不同貨物時,要告訴供應商哪些貨物是轉售免稅的;如果供應商沒有對應稅貨物收 PST,請自行評稅。從轉售存貨中取走供業務或個人使用的貨物,按您的成本課稅:在下一份 PST 申報表上申報,如果您沒有 PST 號碼,則在下個月最後一天之前,以臨時匯繳申報表(Casual Remittance Return,FIN 405)申報(PST 208 號公告) |
| 薩斯喀徹溫省 | 供應商執照並不允許您免稅購買供自己使用的應稅貨物或服務。從轉售存貨中取走供個人或業務使用的貨物或服務,要自行評稅(PST-5 號公告) |
| 曼尼托巴省 | RST 號碼並不允許您免稅購買供自己使用的應稅貨物或服務。從免稅存貨中取走供自己使用的應稅貨物,要申報並匯繳 RST(RST 004 號公告) |
| GST/HST | 進項稅抵免以您為商業活動使用或供應而取得的貨物為限(第 169 條)。獨資經營者取走存貨供個人使用,或公司或合夥企業以低於公平市價的價格把存貨給股東、合夥人或關聯人士,一般視為按公平市價銷售,並要就該金額收取 GST/HST(第 172 條) |
我進口貨物來轉售,怎麼辦?
進口商在邊境繳付 GST,如果已登記,可以收回。CRA 表示,進口到加拿大的貨物一般要課 GST 或 HST 的聯邦部分,擁有人或登記進口商負責繳納,而已登記的進口商如果符合抵免條件,可以申請進項稅抵免(CRA 進口和出口)。邊境發票的入帳方式,見 進口 GST 和海關發票。
就卑詩省而言,該省表示,邊境和郵政的進口費用,一般不包括為轉售而進口的貨物的 PST。如果仍被收了 PST,請向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申請退款(PST 208 號公告)。該公告提到 B2 表,但自 2024 年 10 月 21 日起,商業調整改在 CBSA 的 CARM 系統中通過商業會計申報(Commercial Accounting Declaration)辦理,郵寄進口的貨物則使用另一份表格(CBSA D17-2-1)。對於進口存貨的薩斯喀徹溫省或曼尼托巴省稅款,在邊境依賴轉售號碼之前,請先查看該省自己的公告。
企業銷售什麼時候是零稅率或免稅?
買方打算轉售,並不會讓銷售變成零稅率或免稅。決定因素是賣什麼、貨去哪裡,以及在少數情形下買方是誰;CRA 把供應分為應稅、零稅率和免稅(供應類型)。如何為各項選擇稅碼,見免稅、零稅率和不在範圍內的銷售。
範例
這些範例僅作說明,以加元計。賣方和買方都已登記 GST/HST,買方採用一般方法,貨物按標準稅率課稅,且專為轉售而購買。
卑詩省批發商向三名登記買方發貨
一家卑詩省批發商向三名採用一般方法的登記買方,各發出 C$10,000 的貨物。安大略省的買方被收 13% HST,即 C$1,300。艾伯塔省的買方被收 5% GST,即 C$500。卑詩省的買方提供了 PST 號碼,所以不收 PST,只收 5% GST,即 C$500。每名買方都把所被收的稅作為進項稅抵免申請。稅額欄隨送貨省份而變,而轉售號碼只改變卑詩省那一行。
卑詩省零售商向卑詩省供應商購貨
一名零售商購買 C$20,000 的轉售貨物,並向供應商提供其 PST 號碼。供應商不收 PST(按 7% 本來是 C$1,400),但加收 5% GST,即 C$1,000。零售商把這 C$1,000 作為進項稅抵免申請。如果供應商因為漏了號碼而收了 PST,零售商可以提供號碼,並在被收稅後 180 天內要求退款或抵免。
薩斯喀徹溫省供應商賣給另一名持牌供應商
一名薩斯喀徹溫省供應商向另一名持牌供應商出售 C$8,000 的貨物。它查過登記冊,並把買方的供應商執照號碼記在發票上,所以免收 PST(6% 本來是 C$480)。它仍然要收 5% GST,即 C$400,而已登記的買方把這 C$400 作為進項稅抵免申請。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向多個省的買方批發銷售,或您的發票稅額欄不一致:正確的稅額欄取決於每名買方所在的省和登記狀態。請備齊買方名單、他們的號碼和您的發票,在按買方設定稅碼、或更改帳簿記錄所收稅款、進項稅抵免和錯繳 PST 的方式之前,先取得記帳服務的協助。
- 您過去因為買方說自己免稅或給了轉售號碼,而沒有對轉售商的銷售收 GST/HST:本來應收的稅款可能仍然欠著,公司沒有匯繳的 GST/HST,其董事可能要承擔個人責任,在董事離任後兩年內仍可評稅(第 323 條)。請逐張列出發票,注明買方、日期、金額,以及他們給您的號碼或表格,然後見已登記但沒有收 GST/HST和更正已提交的 GST/HST 申報表,並在修改申報表或向買方補開帳單之前,取得記帳服務的協助,重建稅額欄。
- 供應商對您轉售的存貨收了稅:請逐張列出發票,注明所收的稅、日期和您提供的號碼。上述期限依省份不同,從被收稅、付款或多繳之日起算。請備齊發票,取得記帳服務的協助,查明哪些途徑仍然可行。
- 您不確定是否必須登記 PST:見您需要登記並徵收 PST 嗎。
- 交易涉及魁北克的買方:本頁不涵蓋 QST;請從按省份收取 GST/HST、PST 和 QST開始。
- 您的買方是原住民部落或具 Status 身份的客戶:見對原住民的銷售 GST/HST。
- 您的買方在美國,或您出口貨物:見向美國客戶收取 GST/HST。
- 您需要申請抵免或提交申報表:見提交 GST/HST 並申請進項稅抵免。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GST/HST 進項稅抵免(ITC)的一般申請期限 適用於不屬於指定人士的申請人,自原申報期結束時起計算;須在該期間內結束的最後一個申報期的申報截止日前申請,法定例外情況除外 | 四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225(4)(b) 條 核對日期 |
| GST/HST 記錄的一般保存期限 一般自相關記錄所涉及的最後一個稅務年度結束之日起計算;長期資產記錄及其他例外情況可能須保存更久 | 6 年 | CRA:GST/HST 須保存的記錄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省銷售稅(PST)一般稅率 | 7% | 卑詩省:省銷售稅(PST) 核對日期 |
| 薩斯喀徹溫省 PST 稅率 | 6% | 薩斯喀徹溫省:省銷售稅 核對日期 |
| 曼尼托巴省零售銷售稅(RST)稅率 | 7% | 曼尼托巴省財政廳:零售銷售稅 核對日期 |
| 無須登記的批發商須保存其所申請 PST 免稅記錄的 BC 最短期限 至少;適用於無須登記的批發商 | 5 年 | 卑詩省:PST 104 號公告,批發商 核對日期 |
| 薩斯喀徹溫省可以不經許可銷毀 PST 記錄的年限 超過此年限的記錄,可以不經財政廳許可銷毀;年限較短的記錄,未經許可不得銷毀 | 六年 | 薩斯喀徹溫省:PST-5 號公告,登記和申報要求 核對日期 |
| 曼尼托巴省 RST 記錄的保存期限 為審計保存的記錄和文件;總帳必須無限期保存 | 當前財政年度加上前六年 | 曼尼托巴省:RST 004 號公告,供應商須知 核對日期 |
| BC 要求供應商退還或抵免為轉售而購買商品所收 PST 的期限 自收取 PST 之日起算;之後供應商不能退還或抵免 | 180 天 | 卑詩省:PST 208 號公告,轉售貨物 核對日期 |
| BC 省政府收到申請的期限,用於退還為轉售而購買商品所付的 PST 署長必須在款項支付或匯繳之日起此期限內收到申請;與 180 天的供應商途徑分開 | 四年 | 卑詩省:《省銷售稅法》(Provincial Sales Tax Act)第 166(1)(b) 條 核對日期 |
| 過去 12 個月已匯繳的 BC PST 達到此數額,才有資格向省政府申請退還為轉售而購買商品所付的 PST 另外要求已登記收取 PST;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以省政府收到申請之月前 12 個月計算 | $500 | 卑詩省:PST 208 號公告,轉售貨物 核對日期 |
| BC 省政府發放的最低 PST 退稅額 省政府不會發放低於此金額的退稅 | $10 | 卑詩省:PST 208 號公告,轉售貨物 核對日期 |
| 薩斯喀徹溫省就為轉售而購買的貨物誤付 PST 申請退稅的期限 自多繳之日起算 | 四年 | 薩斯喀徹溫省:PST-5 號公告,登記和申報要求 核對日期 |
| 曼尼托巴省對誤付 RST 作內部抵免調整或退稅申請的期限 自誤付 RST 之日起算 | 兩年 | 曼尼托巴省:RST 004 號公告,供應商須知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供應類型
- CRA:收取正確的稅率
- CRA:GST/HST 計算器和稅率
- CRA:RC4022 指南,GST/HST 登記人一般資訊
- CRA:GST/HST 進口和出口
- CRA:RC4058 指南,GST/HST Quick Method 會計法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165 條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169 條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172 條(個人使用和福利)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156 條(集團成員之間的選擇)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171 條(小供應商成為登記人)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323 條(董事的責任)
- CBSA:D17-2-1 備忘錄,調整商業會計申報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221 條
- 司法部法律網:《消費稅法》第 123 條(商業活動)
- 卑詩省:PST 208 號公告,轉售貨物
- 卑詩省:PST 104 號公告,批發商
- 卑詩省:PST 003 號公告,小型賣家
- 薩斯喀徹溫省:PST-5 號公告,登記和申報要求
- 曼尼托巴省:RST 004 號公告,供應商須知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