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有 GST/HST 申报表未提交的注册人,以及本应注册却没有注册的人
- 持有 CRA 估算评税、催报信函或退款扣留的独资经营者、合伙企业和公司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魁北克企业向魁北克税务局申报的 GST/HST 和 QST,以及卑诗省、萨斯喀彻温省和曼尼托巴省的省销售税
- CRA 最多可以要求您补报多少个过去的申报期
- CRA 对您已提交的申报表进行的核查或审计
CRA 已经估算过的 GST/HST 申报表,我还需要提交吗?
需要。注册人每个申报期都要提交申报表,即使该期没有销售,或没有需要汇缴的税款(CRA:申报要求)。CRA 的估算不能代替申报表:评税并不免除提交真实申报表的要求(CRA:申报责任)。本应注册却没有注册的人,对每个有应汇缴净税额的期间也要提交申报表(《消费税法》第 238(2) 款)。
本文讨论的是由 CRA 管理的 GST/HST。如果您的企业位于魁北克,GST/HST 申报表通常改向魁北克税务局提交(CRA:RC4022);请参阅提交 GST/HST 申报表与申请进项税抵免。
只缺一期、销售记录齐全,是最简单的情况。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情况就不简单了:CRA 已经估算税额或发出催报信函,退款被扣留,有多个期间未申报,进项税抵免可能丧失,未注册期间的销售从未申报,或者没有销售记录。估算评税是 CRA 对您从未申报的期间自行算出的金额,以评税通知的形式寄出。进项税抵免是您为应税经营活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已付的 GST/HST,可以从您代收的税款中扣减。先补报哪些期间、如何重建销售、可以申请哪些抵免,以及该申报还是提出异议,都需要专业判断。
提交任何申报表之前,请先准备好:
- CRA 的每一份通知和信函,并注明各自的寄出日期。
- CRA 账户中列出的申报期,以及其中哪些尚未申报。
- 按期间整理的销售资料:发票、付款和平台对账单、银行存款记录。
- 经营开支的发票和收据。
- 有缺口的期间所需的银行对账单。
- CRA 账户的登录权限。
收到针对未申报 GST/HST 申报表的(重新)评税通知:我该补报还是提出异议?
除非通知书要求您不要申报,否则请为通知书所列期间补报申报表;如果通知书这样要求,则改为提出异议(CRA:GST/HST 异议决策工具)。
| 您收到的通知或信函 | 应对方式 |
|---|---|
| 对您从未申报的期间作出评税,且没有要求您不要申报 | 提交该期间的 GST/HST 申报表 |
| 要求您不要提交申报表 | 提出 GST/HST 异议 |
| 对您已提交的申报表作出评税,而您不同意 | 提出异议(第 301 条) |
| 要求提交申报表的催报信函(是信函,不是评税) | 提交申报表;收到催报信函后仍不申报,会在下方罚款表所列罚款之外,另加固定罚款(CRA:罚款) |
| 信函说明在申报表提交之前扣留您的退款 | 提交所有应报的申报表,并缴清未付款项(CRA:提交之后) |
提交申报表只是补上真实数字;它本身不会取消估算评税,也不会延长异议期限。请核对下一份通知书是否已用您的数字取代估算金额。新的(重新)评税通知有自己的异议截止日期,而原通知书上的截止日期从通知书寄出之日起算,不是从您提交申报表之日起算(第 301 条)。请记下每份通知书上的日期,并尽早决定是否还需要提出异议。
为什么在我提交申报表之前,CRA 的估算一直有效?没有评税,税款就不用交吗?
《消费税法》允许 CRA 在没有申报表的情况下作出评税,评税在异议、上诉或重新评税将其更改之前,一直有效并有约束力(第 299 条)。无论有没有评税,也无论评税是否有误,您都要承担税款、罚款和利息的缴纳责任。
只要某个期间一直没有申报,罚款和利息就会持续累积,直到账户恢复合规(CRA:申报责任)。在要求的申报表提交、未付款项缴清之前,CRA 还可以扣留 GST/HST 退款或退还款(CRA:提交之后)。估算金额是 CRA 自己算出来的,所以实际应付余额可能更低,也可能更高。
需要承担责任的不只是企业。除纯粹的有限合伙人外,每位合伙人都要对合伙企业在其任职期间应付的 GST/HST 承担连带责任,退伙的合伙人对该期间仍然负有责任(第 272.1(5) 款)。公司未汇缴净税额时,当时在任的董事要与公司对税款以及相关利息和罚款承担连带责任,但受追缴条件和尽职调查抗辩的限制(第 323 条)。自某人最后一次不再担任董事起,超过 两年 后,CRA 不能再对其作出董事评税。公司方面的内容,请参阅补报未申报的公司税表。
我该如何计算每个期间的销售额、代收税款和进项税抵免?
请逐期处理,截止日期以您 CRA 账户中显示的为准(CRA:截止日期;第 238 条):
| 申报人 | 申报表截止日 | 缴款截止日 |
|---|---|---|
| 按月或按季申报 | 期间结束后 1 个月 | 与申报表同一天 |
| 按年申报:大多数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和公司 | 财政年度结束后 3 个月 | 与申报表同一天 |
| 按年申报:有经营收入且年末为 12 月 31 日的个人 | 6 月 15 日 | 4 月 30 日 |
- 合计该期间的应税销售额,以及这些销售已收取或应付的 GST/HST,包括没有收取税款的销售。
- 加总用于应税经营活动、且有发票支持抵免的采购。用于免税活动或个人用途的采购,一般不能申请抵免(第 169 条)。
- 净税额等于第 1 步的税款,减去第 2 步的进项税抵免。
如果某个期间适用了简易计税法(Quick Method)选择,计算方式不同,经营开支的抵免不能申请;重建该期间之前请先核实这一点(CRA:进项税抵免)。
申请抵免前,必须先备齐凭证。采购金额越大,要求的明细越多。以下是 2021 年 4 月 20 日或之后采购适用的档次;此日期之前适用较低的档次(《2023 年秋季经济声明实施法》第 142 条;CRA:进项税抵免):
| 采购总额 | 发票必须列明的内容 |
|---|---|
| 低于 $100 | 供应商的企业名称或商号、发票日期、总金额 |
| $100 至低于 $500 | 上述内容,加上所收取的 GST/HST(或价格已含 GST/HST 的说明)、供应商的 GST/HST 号码;如果应税和免税供应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还要列明每项供应属于应税还是免税 |
| $500 或以上 | 上述内容,加上买方名称、简短说明和付款条件 |
如果没有账簿,请先根据银行对账单重建销售记录:请参阅根据银行对账单重建账簿;平台付款或美元收款,请参阅重建过往年度的 PayPal 和美元收入。如果客户从未被收取 GST/HST,请参阅已注册却没有收取 GST/HST。申报表各行如何填写,请参阅提交 GST/HST 申报表与申请进项税抵免。
如何提交逾期的 GST/HST 申报表?必须电子申报吗?
申报表在您的 CRA 账户(My Business Account 或 Represent a Client)中提交。请准备好商业号码和该期间的“起”“止”日期;没有任何事项可申报的期间,可以提交零申报表(CRA:在 CRA 账户中提交)。如果账户不接受较早的期间,请先询问 CRA,再邮寄纸质申报表。
报告期从 2024 年或之后开始的,必须电子申报,慈善机构和部分特定金融机构除外;罚款见下方表格(CRA:如何申报;《2023 年预算实施法(第 1 号)》第 112 条)。CRA 截止日期页面对起始时间的表述不同,写的是在 2024 年及之后结束的报告期(CRA:截止日期);已颁布的规则以期间开始之日计算。更早开始的期间适用以前的规则,那些规则并未涵盖所有注册人(《电子申报条例》第 2 条)。
提交申报表只是报出应付余额,缴款是另一步,到缴清之前利息一直在计算(第 280 条)。如果无法一次缴清余额,请参阅CRA 对企业欠款的付款安排。CRA 一般在 4 周内处理完大多数申报表(CRA:提交之后)。
长期没有申报后重新开始报 GST/HST:可以跳过较早的期间吗?
请不要假定较早的期间可以跳过。每个未申报的期间仍然欠税(第 299 条),而且在要求的申报表提交之前,退款可能被扣留。《消费税法》对净税额的评税设有时限,但时限从申报表截止日和实际申报日中较晚的一天起算,而且有例外(第 298 条)。这一计算取决于申报日,所以不要认为未申报的期间已经过了时效。
CRA 的申报和评税页面没有规定它最多可以要求您补报多少个过去的期间。在提交任何申报表之前,先确定要补报哪些期间、按什么顺序补报。
如果企业已不再进行应税供应,关闭账户是另一个独立的步骤:CRA 仍然要求提交最后一份申报表并缴清欠款(CRA:关闭账户),在通知 CRA 账户已关闭之前,各期申报表仍然要报(CRA:申报责任)。想关闭账户而不是提交零申报表的,请参阅漏报的 GST/HST 和 PST 零申报表。
我漏掉的进项税抵免,最多可以追溯申请多久?
一般为 四年,但截止点是一个申报截止日期,不是按日期计数:申请抵免的申报表,必须在以下日期前提交——从抵免所属期间算起,上述时限内最后一个结束的申报期,其申报表的截止日(CRA:RC4022;第 225(4) 款)。特定金融机构和某些大型企业适用更短的 两年 时限。
在较早一期申报表上漏掉的抵免,可以在之后的申报表上申请,前提是该申报表在同一时限内提交。逾期补报的旧期间申报表,可能已来不及申请该期间的抵免。如果该抵免在按时申报时本来可以获准,且所需文件齐全,《消费税法》也可能允许 CRA 在对该期间评税时准许未申请的抵免(第 296(2) 款)。这是否适用于您的抵免,应在补报最早的期间之前先确认。
异议期限有多长?什么时候适合提出异议?
自通知书寄出之日起,您有 90 天 的时间提出异议(第 301 条)。异议通知须按规定的格式和方式提交,并写明理由和相关事实。
当通知书要求您不要申报,或者您不同意已提交申报表上的某个数字时,提出异议是 CRA 指定的途径。对于未申报的期间,如果通知书没有这样要求,CRA 指定的途径是提交申报表。异议权并不限于这些情况,而且无论您走哪条路,90 天 都从通知书寄出之日起算,所以请尽早确定是否两条路都需要走。
期限过后,只有在您于期限届满后 一年 内提出申请时,部长才可以延长。您必须证明自己当时无法行事,或确实有意提出异议,延期是公正合理的,并且您在情况允许后立即提出了申请(第 303 条)。
逾期申报会有哪些罚款和利息?
| 费用 | 适用情形 | 金额 |
|---|---|---|
| 逾期申报罚款 | 申报表逾期提交,且有欠款 | 欠款金额的 1%,另加其 25%,每逾期一个完整月份加收一次,最多 12 个月 |
| 催报罚款 | 收到催报信函后仍未申报 | $250,与其他罚款并加 |
| 电子申报罚款 | 应电子申报的申报表以其他方式提交 | $100,之后每多一份申报表加收 $250 |
| 利息 | 款项已逾期 | 自截止日期后一天起算,到缴清为止,每日复利 |
没有欠款或 CRA 应退款给您时,不适用逾期申报罚款(CRA:罚款;CRA:RC4022)。利率每季度调整一次;下方数据表所示季度的利率是 7%(CRA:利率;第 124 条)。
罚款计算公式的详细说明,请参阅GST/HST 逾期申报罚款。如果漏报的都是零申报表,请参阅漏报的 GST/HST 和 PST 零申报表。
罚款和利息可以取消吗?自愿披露有帮助吗?
在有限的情形下,CRA 可以取消或豁免 GST/HST 的罚款和利息,例如存在特殊情况、CRA 自身的行为,或无力缴付。CRA 还会考虑您的合规记录、您是否尽到合理的谨慎,以及您纠正延误的速度(GST/HST 第 16.3 号备忘录)。
可在您的 CRA 账户中申请,或使用 RC4288 表(CRA:如何申请)。对符合条件的 GST/HST 罚款,申报期必须在申请当年之前的 10 个日历年度 内结束。对于利息,CRA 可以考虑在该时间范围内累积的利息,即使对应的是较早的期间。这个时间范围每年 1 月 1 日向前移动(CRA:时限)。哪些理由可以成立以及如何申请,请参阅罚款、利息与减免。
如果披露是自愿的、完整的,涉及的期间至少已逾期一个申报期,并且附有付款或付款安排申请,自愿披露可以减轻罚款和利息(GST/HST 第 16-5-1 号备忘录)。主动提出的申请,CRA 给予的减免比经催促后提出的更多。凡是设定了申报或更正遗漏的期限的信函或通知(一般教育信函除外),都属于经催促的情形,所以估算评税或催报信函可能使您落入此类;这由 CRA 决定。
该备忘录不适用于已经评定的罚款和利息,也不适用于只增加进项税抵免、其他抵免调整或退还款,而没有相应增加税负的申请。如果 CRA 或执法机构、证券委员会等其他机关,已对您或关联人士所披露的信息开始审计或调查,该申请就不属于自愿。时机很重要:如果可能适用自愿披露,请先咨询意见,再提交申报表。申请如何运作以及减免等级,请参阅审查、审计与自愿披露。
如果我早就该注册却一直没注册怎么办?
您本应注册的日期,决定了您要补报哪些期间,以及哪些采购可以申请抵免。在加拿大进行应税供应的人,一旦超过小供应商限额 $30,000,就必须注册(第 240 条)。如果销售额在单个季度内超过限额,注册生效日期为 不迟于使您超过限额的那次供应之日,您从该笔供应起就要收取 GST/HST(CRA:何时注册)。
进项税抵免一般要求税款是在您作为注册人期间产生应付的(第 169 条),因此 CRA 接受的生效日期会改变哪些采购可以申请抵免。注册前所做采购的处理,请参阅申请注册前已付的 GST/HST。生效日期以及如何申请更早的日期,请参阅何时注册 GST/HST;在 CRA 联系您之前主动披露,请见上文自愿披露部分。网约车或送餐应用司机,请参阅从未注册的网约车和送餐司机。
示例
这些示例使用加元,数字经过取整,仅作说明。
安大略省顾问,四个季度未申报
一位选择按季申报的顾问,一年的四份申报表都没有提交。销售额为 C$60,000。CRA 估算欠税 C$9,000。真实的申报表显示,代收 HST 为 C$7,800(C$60,000 的 13%),进项税抵免为 C$2,100,所以余额是 C$5,700,而不是 C$9,000。提交这四份申报表,CRA 才能替换估算金额。罚款和利息按每个季度各自的欠款,从各自的截止日期起算。
阿尔伯塔省技工,只涉及 GST
一份年度申报表一直没有提交,CRA 寄来 C$5,000 的评税通知。应税销售额为 C$80,000,所以代收 GST 为 C$4,000。进项税抵免为 C$1,200,所以真实余额是 C$2,800。通知书没有要求这位技工不要申报,所以应走申报这条路。提交申报表不会延长 90 天的异议期限,该期限从通知书寄出之日起算。如果临近该日期时估算金额仍有争议,可能还需要同时提出异议。
没有业务的公司,九个季度零申报
一家公司保持注册,但九个季度中都没有销售、采购或其他需要申报的金额,所以每份申报表都是零申报,应汇缴 C$0,而它一份也没有提交。没有欠款时不适用逾期申报罚款,但九份申报表仍然要报。免税销售不会让申报表变成零申报:它们仍须申报。如果 CRA 发出催报信函,公司仍不申报,则适用 C$250 的固定罚款。
您的情况不同?
- 您持有估算评税、催报信函或被扣留的退款,或者有多个期间未申报且销售记录已经丢失:先补报哪些期间、如何重建销售、可以申请哪些抵免,以及该申报还是提出异议,都需要专业判断。请把通知书和银行对账单带到记账服务。
- 您的整家公司都落后了(T2、GST/HST、工资税):请参阅补报未申报的公司税表。
- 漏报的都是零申报表:请参阅漏报的 GST/HST 和 PST 零申报表。
- 您做过网约车或送餐,且从未注册:请参阅从未注册的网约车和送餐司机。
- 您需要把重新评税、罚款和利息记入账簿:请参阅记录 CRA 重新评税和罚款。
- CRA 正在审查您已提交的申报表:请参阅GST/HST 审查与审计和审查、审计与自愿披露。
- 您的个人税表和账簿也落后了:请参阅补报未申报的加拿大税表和补做逾期账簿。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GST/HST 提出异议的期限 从评税通知寄给当事人后起算;可能可以按第 303 条申请延期 | 90 天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301(1.1) 条 核对日期 |
| 董事卸任后,就公司未汇缴 GST/HST 向其核定责任的时限 根据《消费税法》第 323(5) 条,从该人士最后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计算 | 两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323 条 核对日期 |
| 按月或按季度申报 GST/HST 的截止日 GST/HST 申报期结束后起算,申报及缴税均适用 | 1 个月 | CRA:GST/HST 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GST/HST 年度申报的一般截止日 从财政年度结束后起算,适用于大多数企业的申报及税款结清 | 3 个月 | CRA:GST/HST 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
| 申请进项税额抵免时,发票须增加税务明细的金额门槛 销售总额达到这一金额时,必须列明税款明细和供应商的 GST/HST 号码 | $100 | CRA:进项税抵免 核对日期 |
| 申请进项税额抵免时,发票须列明买方信息的金额门槛 销售总额达到这一金额时,必须列明买方名称、交易说明和付款条件 | $500 | CRA:进项税抵免 核对日期 |
| 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报告期间的起始年度 《2023 年预算实施法(第 1 号)》第 112(2) 条:修订后的《电子申报条例》第 2(a) 条(该人不是慈善机构)适用于 2023 年之后开始的报告期,即从该年或之后开始的期间;所列特定金融机构除外。CRA 的申报方式页面与此一致;CRA 的截止日页面则说适用于该年及之后结束的期间,与已颁布的规则不符 | 2024 | 《2023 年预算实施法(第 1 号)》第 112 条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进项税额抵免通常的申请期限 适用于不属于指定人士的申请人,从原申报期结束时起计算;须在该时间窗口内结束的最后一个申报期的申报截止日前申请,法定例外情况除外 | 四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消费税法》第 225(4)(b) 条 核对日期 |
| 指定人士申请 GST/HST 进项税额抵免的一般期限 从原申报期所在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须在该时间窗口内结束的最后一个申报期的申报截止日前申请,法定例外情况除外 | 两年 | 《消费税法》第 225(4)(a)(iii) 款 核对日期 |
| 逾期提出异议时申请延期的期限 从原定异议申请截止日后起算,但须满足延期条件 | 一年 | CRA:GST/HST 第 31-0 号备忘录第 38 段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迟报罚款的基础比例 按报税截止日的欠缴金额计算 | 1%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GST/HST 迟报罚款每月加收的比例 每完整迟报一个月,按基础罚款的一定比例加收,最多计 12 个月 | 25%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无视 GST/HST 申报要求通知的罚款 收到催报通知后仍未申报的额外罚款 | $250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违反 GST/HST 强制电子申报规定的首次罚款 首次本应电子申报却未按要求提交 | $100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再次违反 GST/HST 强制电子申报规定的罚款 此后每份本应电子提交却未电子提交的报税表 | $250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GST/HST 逾期汇缴的利率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利率;CRA 每个日历季度调整一次 | 7% 纳税年度 2026 | CRA:第四季度利率 核对日期 |
| GST/HST 罚款及利息减免的申请期限 罚款:报告期间必须在申请所在日历年之前的这一年数内结束。利息:利息必须产生于申请年度之前最近 10 个日历年内,即使所涉报告期间更早。该期限每年 1 月 1 日向前滚动 | 10 个日历年度 | CRA:申请取消或豁免的时限 核对日期 |
| GST/HST 小供应商门槛 单个日历季度或最近连续四个日历季度中,与关联方合计的全球应税销售额,包括零税率供应;不包括金融服务、资本资产出售及商誉 | $30,000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单个日历季度超过小供应商限额后,GST/HST 注册的生效日期 您还须开始对该项供应收取 GST/HST | 不迟于使您超过限额的那次供应之日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GST/HST 异议决策工具
- CRA:GST/HST 申报罚款
- CRA:GST/HST 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 CRA:如何提交 GST/HST 申报表
- CRA:在 CRA 账户中提交 GST/HST 申报表
- CRA:提交 GST/HST 申报表之后
- CRA:企业的 GST/HST 申报责任
- CRA:进项税抵免
- CRA:RC4022 号出版物,GST/HST 注册人一般信息
- CRA:第四季度利率
- CRA:申请取消或豁免的时限
- CRA:GST/HST 第 16.3 号备忘录,取消或豁免罚款和利息(2009 年 1 月)
- CRA:如何申请纳税人减免
- CRA:GST/HST 第 16-5-1 号备忘录,自愿披露计划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 CRA:关闭 GST/HST 账户
- 《消费税法》第 299 条
- 《消费税法》第 298 条
- 《消费税法》第 296 条
- 《消费税法》第 301 条
- 《消费税法》第 303 条
- 《消费税法》第 225 条
- 《消费税法》第 238 条
- 《消费税法》第 240 条
- 《消费税法》第 169 条
- 《消费税法》第 280 条
- 《消费税法》第 124 条
- 《消费税法》第 272.1 条
- 《消费税法》第 323 条
- 《2023 年预算实施法(第 1 号)》第 112 条
- 《电子申报及信息提供(GST/HST)条例》第 2 条
- 《2023 年秋季经济声明实施法》第 142 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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