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K-1 第 L 項期末資本帳戶為負數的合夥人和 LLC 成員
- 在依賴或更正 K-1 之前,核對第 L 項、Schedule M-2 和帳簿的合夥企業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在帳簿中記錄合夥人資本帳戶,或為從未記錄的年度重建資本帳戶
- 出售或買斷合夥權益的稅務處理
- S 公司股東:他們有股票計稅基礎,但沒有資本帳戶
- 基金稅務資本、特別分配,以及帳面(第 704(b) 條)資本帳戶
我的 K-1 上資本帳戶為負數,是什麼意思?
合夥企業 Schedule K-1 第 L 項的期末資本帳戶為負數,表示在合夥企業的稅務記錄上(不是市價),合夥人應佔的虧損和分配,已超過該合夥人的出資和應佔收入。1065 表填表說明指出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它不是您在合夥企業的計稅基礎,計稅基礎還包含您應佔的合夥企業債務。一般來說,產生利得的原因是您收到的款項超過計稅基礎,而不是資本帳戶為負數。
Schedule K-1 表格上的第 L 項,是每位合夥人的累計餘額:期初資本,加上出資,加上應佔的淨收入或虧損,加上其他增減,減去提款和分配。每一年都從上一年結束的餘額開始(1065 表填表說明)。
只有在合夥企業能說明餘額從何而來、且 K-1 與去年相符時,負餘額才是簡單的情況。以下情況需要專業判斷:
- 提走的現金可能已超過合夥人的計稅基礎,這可能產生應稅利得;
- 虧損受到限制或需要結轉;
- 合夥人正在出售權益、退出或被買斷;
- 期初餘額與去年的期末餘額不符,或 K-1 與帳簿不一致;
- 以前的年度逾期提交,或從未記錄過資本帳戶。
請備齊您加入以來的每一份 K-1、合夥協議、每筆出資和分配的記錄,以及貸款對帳單。完整清單見下文「向合夥企業或報稅員諮詢前,應準備什麼?」。
資本帳戶為負數是錯誤,還是可以是正常的?
資本帳戶為負數可以是正常的。合夥人的虧損和分配超過出資和應佔收入時,稅務基礎的資本就會降到零以下(1065 表填表說明)。它是否同時是錯誤,取決於成因。
| 為什麼變成負數 | 對計稅基礎的影響 | 稅務結果 |
|---|---|---|
| 提走的現金超過出資加收入 | 計稅基礎降到零就停住,除非有債務份額撐著 | 超過計稅基礎的現金,一般是應稅利得 |
| 分配的虧損超過出資加收入 | 計稅基礎限制可以扣除的虧損額 | 超出的虧損暫緩扣除,不會被課稅 |
| 由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的分配或虧損 | 計稅基礎包含您應佔的債務,所以可以保持在零以上 | 計稅基礎仍在零以上時,沒有利得 |
| 出錯:期初餘額有誤、出資或分配記錯,或轉讓時結轉有誤 | 計稅基礎可能是對的而第 L 項是錯的,也可能反過來 | 錯誤的金額可能導致您稅表上的利得或損失有誤 |
屬於錯誤而不是真實餘額的跡象:期初資本與去年的期末資本不同;各合夥人第 L 項的合計與 Schedule M-2 不同;銀行記錄中的某筆出資或分配在合夥企業的記錄中漏了、重複了,或記在錯誤的年度;或者您是購買權益的,而您的起始資本不是賣方的期末資本(1065 表填表說明)。
如果餘額與資金的進出相符,K-1 可能不需要更正。接下來重要的是您的計稅基礎、任何利得和虧損限制,下文會說明。
有兩種情況看似有誤其實不然:第 L 項空白,這發生在合夥企業對 Schedule B 第 4 題回答「是」的時候(該題要求的條件之一是 K-1 按時提供);以及第 J 項的資本份額為零,當資本帳戶為負數或零時,填表說明要求填零。
為什麼我的 K-1 資本帳戶與計稅基礎不同?計稅基礎可以是負數嗎?
第 L 項不包括您應佔的合夥企業債務,而您的計稅基礎包括。K-1 填表說明把這點列為兩者通常不同的原因,並補充說,合夥企業可能不知道只有您自己清楚的調整,同時指出,第 L 項不能用來計算您的計稅基礎。
| 資本帳戶(第 L 項) | 您的合夥權益調整後計稅基礎 | |
|---|---|---|
| 由誰記錄 | 合夥企業,依其稅務記錄 | 您自己。IRS 表示每位合夥人要保存年度記錄 |
| 合夥企業債務 | 不包括 | 包括您應佔的部分;哪些債務算在內,由 Publication 541 規定 |
| 可以是負數嗎 | 可以 | 不可以。永遠不會低於零 |
| 用途 | 關於您資本的資訊 | 虧損限制、分配的利得,以及出售時的利得或損失 |
| 如果您是購買權益的 | 從賣方的期末資本開始(1065 表填表說明) | 從您支付的價格開始(K-1 計稅基礎工作表) |
計稅基礎依第 705 條計算,不考慮合夥企業帳簿上的任何資本或權益帳戶(法規第 1.705-1 條)。第 K1 項中的債務金額(有追索權債務是合夥人要負個人責任的債務;無追索權債務是沒有人要負責的債務)只是計稅基礎的其中一個輸入項,而不是全部。您購買權益時支付的價格,以及只有您自己知道的其他項目,也要計入。請用 K-1 填表說明中的工作表計算計稅基礎。
資本帳戶為負數,我就要繳稅嗎?
K-1 上的資本帳戶為負數本身不會產生稅款。稅款來自負餘額常常伴隨的事件,所以如果發生過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您就可能要繳稅:
| 事件 | 規則 | 在哪裡顯示 |
|---|---|---|
| 收到的款項超過您的計稅基礎 | 依第 731 條產生利得 | K-1 第 19 欄代碼 A;工作表第 11b 行 |
| 您應佔的合夥企業債務減少了 | 依第 752 條視為款項分配;只有超過計稅基礎的部分才有利得 | K-1 第 19 欄代碼 D。繼續留在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要比較第 K1 項的期初和期末;完全退出的,第 K1 項顯示的是退出前一刻的債務份額,所以請索取債務免除的金額 |
| 您出售、交換或退出了合夥企業 | 您被免除的債務,計入您所收到的金額(Publication 541) | 出售或交換時,勾選第 J 項的出售或交換方框;您的權益被清算時,使用第 19 欄代碼 A 和 D |
分配給您的收入是另一個問題:不論您有沒有收到現金,都要課稅。請見沒有分配現金的 K-1 收入。
超過我的計稅基礎的分配,什麼時候變成應稅?
從合夥企業收到的款項,一般只有超過您在分配前一刻的計稅基礎的部分才需要課稅(第 731(a) 條;Publication 541)。超出的部分視同出售合夥權益的利得,一般是資本利得,歸屬於收到款項的那一年。
- 計稅基礎永遠不會低於零。一旦分配把它用完,之後再收到的現金就是利得,計稅基礎維持為零。
- 預支當年盈利的提款,視為在合夥企業年度的最後一天收到,K-1 工作表會先加上當年的收入,再減去分配(Publication 541;K-1 填表說明)。有些交易和分配,則要求按發生當天計算計稅基礎(K-1 填表說明)。
- 收到現金以外的財產,一般不會產生利得;利得要等財產出售時才出現。可流通證券一般視為現金(第 731(c) 條)。對於適用第 732 條的分配財產,在您實際收到的每個日期,都要隨稅表另附一份 7217 表;期限是 分派年度稅表的截止日期(含延期)。只分配現金或視同現金的可流通證券、因合夥人身份以外的服務而支付的款項,以及變相出售,不需要提交 7217 表(7217 表填表說明)。
- 有兩種例外,可能使利得超出計稅基礎測試:您出資了增值財產後的 七年 內,向您分配了其他財產(第 19 欄代碼 B);以及分配到未實現應收款或存貨的份額,這可能使部分利得變成普通收入(K-1 填表說明)。
我還能扣除應佔的虧損嗎?
合夥企業的虧損,只有通過三項限制才能扣除,並依此順序適用:計稅基礎、風險承擔,然後是被動活動。第四項是超額經營虧損限制,適用於非公司納稅人,排在這些限制之後(K-1 填表說明;Publication 925)。資本帳戶為負數本身不會阻止虧損扣除;計稅基礎才會。
| 限制 | 允許扣除多少 | 不允許扣除的虧損 |
|---|---|---|
| 計稅基礎(第 704(d) 條) | 以合夥企業年度結束時的調整後計稅基礎為限,計算時要先計入當年的收入和分配 | 暫緩並結轉,直到有計稅基礎可用 |
| 風險承擔(第 465 條;6198 表填表說明) | 以您承擔風險的金額為限 | 視為下一年度的扣除 |
| 被動活動(第 469 條) | 被動虧損只能抵被動收入,部分出租虧損有特別的額度 | 結轉到下一年度;在您全額應稅交易中處置全部權益時釋放(買方是關聯人則延後) |
分配排在虧損之前計算,所以提走現金可能使當年的虧損被暫緩(K-1 填表說明)。
債務可以讓計稅基礎保持在零以上,卻不增加風險承擔額。無追索權債務一般不屬於風險承擔,但有不動產合格無追索權融資的例外(6198 表填表說明)。分配使風險承擔額降到零以下時,可能把以前已允許的虧損變成收入(Publication 925)。
虧損是不是被動虧損,取決於活動的性質和您參與的程度(Publication 925)。關於基金或聯合投資中被暫緩的虧損,請見基金投資中被暫緩的被動虧損。
我需要把錢還回去,或補足負的資本帳戶嗎?
資本帳戶為負數本身不會使您欠合夥企業任何錢。出資義務一般來自合夥協議、您簽署的擔保或州法律,而不是來自 K-1。請在協議中查看有沒有虧損補足義務(DRO):即承諾在您的權益被清算時補足負餘額。
- 協議常常會說明合夥人是否必須補足負餘額:全額補足、補足到某個上限,或完全不用補足(法規第 1.704-1(b)(2)(ii) 條)。協議自己的資本帳戶,把出資和分配的財產按公平市價計值,所以可能與第 L 項不同(法規第 1.704-1(b)(2)(iv) 條)。這個帳戶如何運作,請見合夥人資本帳戶。
- 普通合夥人要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個人責任(K-1 填表說明),您簽署的擔保,也可能使您對所擔保的債務負責。
- 如果 K-1 的第 K3 項被勾選,表示您或關聯人有付款義務,例如擔保或 DRO,並且第 20 欄代碼 X 的說明列出了這項義務(K-1 填表說明)。
- 當有追索權債務在合夥人之間分攤時,被認可的 DRO 或州法律義務計入其中,這會支持計稅基礎(法規第 1.752-2 條)。這筆債務是否同時屬於風險承擔,是另一項測試,第 K1 項中的有追索權金額可能包含不屬於風險承擔的債務(K-1 填表說明)。
某項義務是否可以強制執行,以及清算時負餘額代表什麼,屬於合約和州法律的問題,這些 IRS 資料並不能決定。
合夥企業需要核對帳簿和 K-1 的哪些內容?
在任何人依賴第 L 項的負數之前,合夥企業應確認四件事(1065 表填表說明)。
| 核對項目 | 規則 |
|---|---|
| 期初餘額 | 期初資本等於去年的期末資本。如果合夥人是今年透過出資加入的,則為零 |
| 出資、收入或虧損,以及分配 | 每一項都在正確的年度,金額也正確。把提款記為費用或給合夥人的貸款,會使分配的金額有誤。收入或虧損是在計入合夥人自己的限制之前顯示的 |
| 轉讓 | 買方,或因贈與或繼承取得權益的人,就轉讓的部分,從轉讓人的期末資本開始 |
| 合計 | 各合夥人第 L 項的期初和期末金額,合計等於 Schedule M-2 的第 1 行和第 9 行 |
要在帳簿中記錄這些內容,請見合夥人資本帳戶;如果從未記錄過,請見重建合夥企業資本帳戶;資產負債表上的負權益,請見所有者權益為負數。
誰來更正 K-1?如果有誤,我該怎麼做?
只有合夥企業可以更正 K-1,合夥人不可以。K-1 填表說明要求您通知合夥企業,要求更正後的 K-1,保持自己的副本不變,並確保合夥企業把更正後的副本寄給 IRS。
- 以書面方式要求合夥企業提供更正後的 K-1,註明是哪一行,以及您的記錄顯示什麼。
- 如果合夥企業沒有選擇退出集中式審查規則(請向合夥企業確認;這項選擇每年在按時提交的稅表上作出,而且只有合格合夥人不超過 100 人的合夥企業才能作出),而您的稅表必須與 K-1 不同,或截至提交日期(含延期)K-1 還沒有送到,請隨稅表提交 8082 表。不提交,可能面臨準確性相關罰款,以及任何欠稅被立即評定(K-1 填表說明)。8082 表填表說明也涵蓋 K-1 上有誤、但在您的稅表上沒有另行申報的項目;其例子是年底的資本比例。已選擇退出的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得使用這張表;因法律限制(例如風險承擔或被動規則)而沒有列入稅表的任何虧損,也不得使用這張表。
- 對於以前的年度,合夥企業的處理方式取決於它是否適用集中式審查規則。請見更正已提交的企業稅表。
第 L 項有誤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同樣的錯誤也出現在影響您計稅基礎和利得的出資、分配或收入中。
向合夥企業或報稅員諮詢前,應準備什麼?
帶上能顯示您加入以來每一筆資金進出的資料。
- 您加入以來的每一份 K-1:第 L 項、第 K1 項、第 19 欄和第 20 欄代碼 X。
- 合夥協議及所有修訂:資本帳戶、分配、任何 DRO、分配方式。
- 每筆出資和分配的銀行記錄,附日期。
- 貸款對帳單、再融資文件,以及您簽署的任何擔保。
- 如果權益是購買、贈與或繼承取得的:價格或估值文件,以及賣方的最後一份 K-1。
- 顯示 K-1 項目的以往稅表,以及任何計稅基礎工作表、6198 表或 8582 表。
- 合夥企業的 Schedule M-2 及其權益帳戶明細。
舉例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所有金額均以美元計,每位合夥人都是個人。
資本為負,計稅基礎為正
合夥人 A 出資 US$20,000,並在三年內提走現金。這家 LLC 有貸款,A 應佔的部分始終是 US$25,000。在這個例子和下一個例子中,每年的現金都在年底支付,也就是該年度的收入已經增加計稅基礎之後,沒有其他調整。
| 年度 | 出資 | 應佔收入 | 提走的現金 | 第 L 項期末 |
|---|---|---|---|---|
| 1 | 20,000 | 10,000 | 30,000 | 0 |
| 2 | 0 | 20,000 | 35,000 | -15,000 |
| 3 | 0 | 30,000 | 30,000 | -15,000 |
計稅基礎包括貸款份額。第 1 年:20,000 + 10,000 + 25,000 - 30,000 = 25,000。第 2 年:25,000 + 20,000 - 35,000 = 10,000。第 3 年:10,000 + 30,000 - 30,000 = 10,000。第 L 項是 -15,000,計稅基礎是 10,000,現金從未超過計稅基礎,所以沒有利得。
現金相同,但合夥企業沒有債務
數字相同,但 LLC 沒有債務,則計稅基礎在第 1 年末是零。第 2 年,收入把它提高到 20,000,但 A 提走 35,000,所以有 15,000 超過計稅基礎。這 15,000 一般是第 2 年的利得(即收到現金的年度),計稅基礎期末為零。第 L 項仍顯示 -15,000。如果第 2 年的稅表漏報了這筆利得,該稅表可能需要更正。
再融資
一家 LLC 再融資,多借了 200,000,並分配給兩位均分的合夥人,兩人平均分攤債務。在此之前,合夥人 B 的第 L 項資本是 80,000,並應佔 LLC 債務 100,000,所以在沒有其他調整的情況下,計稅基礎是 180,000。假設這筆款項與近期的財產出資或出售無關(相關的付款可能構成第 707(a)(2)(B) 條下的變相出售),並且不會使 B 的風險承擔額降到零以下。
- B 應佔的債務增加了 100,000,視為出資,同時 B 收到 100,000 現金。計稅基礎仍是 180,000(180,000 + 100,000 - 100,000)。
- 第 L 項降為 -20,000(80,000 - 100,000)。第 K1 項的債務現在是 200,000。
- 這項分配不產生利得。以後出售時可能產生利得:您被免除的債務,計入所收到的金額。請見買斷合夥人。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正在出售、退出或被買斷: 計稅基礎和債務免除決定任何利得。請見買斷合夥人,並在談定價格之前,先取得合夥企業稅務協助。
- 您提走的現金比預期多,或第 L 項對應一筆舊的大額分配: 超過計稅基礎的現金所產生的利得,屬於現金提走的那一年。如果以往的稅表漏報了,可能需要更正;請取得計算計稅基礎和利得的協助。
- 您的虧損被截斷,或您的稅表上出現 6198 表或 8582 表: 計稅基礎、風險承擔和被動活動的限制,要逐年追蹤。請取得虧損限制的協助。
- 您的 K-1 與帳簿逐年不一致,或您就是合夥企業,而 K-1 發出時有誤: 合夥企業可能要更正以前的 K-1。請見更正已提交的企業稅表,稅表方面取得合夥企業稅務協助,資本帳戶背後的帳簿則取得記帳協助。
- 資本帳戶從未記錄過,或稅表已經逾期: 請見重建合夥企業資本帳戶,並取得記帳協助。
- 您住在加拿大,或有合夥人是外國人: 預扣和第二份稅表,可能改變 K-1 對您的意義。請見美國 LLC 中的加拿大合夥人和外國合夥人與預扣,並取得跨境稅務協助。
- 您是 LLC 的唯一所有者,或您和配偶是僅有的所有者: 單一所有者的 LLC 通常不提交合夥企業稅表,所以沒有 K-1 或第 L 項;請見所有者權益為負數。配偶的情況,請見配偶和家庭 LLC。
- 您不確定該實體是否按合夥企業課稅: 請見合夥企業如何課稅。
- 您透過基金投資: 請見基金稅務資本和分配。如果基金寄來最終的 K-1,請見基金最後一份稅表。
- 您持有 S 公司股份: S 公司的 K-1 沒有資本帳戶。請見S 公司股東的計稅基礎。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7217 表申報截止日期 第 732 條所涵蓋的財產每有一個實際分派日期,就須另附一份 7217 表。 | 分派年度稅表的截止日期(含延期) | IRS:7217 表填表說明,申報時間 核對日期 |
| 第 737 條出資前收益期間 在此期間內出資增值財產後收取其他財產,可能須即時確認第 737 條收益。 | 七年 | IRS:合夥人 Schedule K-1 填表說明,19 欄代碼 B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合夥人的 Schedule K-1(1065 表)填表說明
- IRS:1065 表填表說明
- IRS:Schedule K-1(1065 表)
- IRS:Publication 541,合夥企業
- IRS:Publication 925,被動活動和風險承擔規則
- IRS:6198 表填表說明,風險承擔限制
- IRS:8082 表填表說明
- IRS:7217 表填表說明
- 美國法典:第 704 條,合夥人的分配份額
- 美國法典:第 705 條,合夥人權益的計稅基礎
- 美國法典:第 707 條,合夥人與合夥企業之間的交易
- 美國法典:第 731 條,分配的利得或損失
- 美國法典:第 752 條,合夥企業負債
- 美國法典:第 465 條,風險承擔限制
- 美國法典:第 469 條,被動活動虧損
- eCFR:第 1.704-1 條,合夥人的分配份額
- eCFR:第 1.705-1 條,合夥人權益的計稅基礎
- eCFR:第 1.752-2 條,合夥人應佔的有追索權債務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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