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K-1 虧損被暫停扣除的房地產基金和聯合投資有限合夥人
- 同時持有對沖基金或其他投資基金 K-1 的投資者
- 更換報稅員或軟體後結轉額消失的投資者
- 加州、紐約州或紐澤西州結轉額與聯邦結轉額不同的投資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基金出售最後一項資產或您出售全部權益時釋放虧損
- 房地產專業人士身份和實質參與測試
- 被動活動抵免
- 淨投資收入稅
- 須提交哪些州的非居民稅表
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可以抵銷什麼?
美國聯邦稅表上,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只有在資本利得來自被動活動時,才能抵銷該資本利得,例如另一個聯合投資項目出售大樓,或您出售被動基金權益。券商帳戶中股票、債券和基金份額的收益、利息、股息,以及大多數對沖基金 K-1 收入都不是被動收入,因此不能吸收這些虧損。未使用的部分結轉至下一年,沒有時間限制(26 USC 469(b))。
| 您稅表上的收入 | 能否吸收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 |
|---|---|
| 為投資而持有的股票、債券或基金的收益 | 否:組合投資收入 |
| 利息和股息,包括基金 K-1 上的利息和股息 | 否:組合投資收入 |
| 對沖基金 K-1 交易收益 | 通常否:組合投資收入或非被動交易收入 |
| 工資和獎金 | 否:個人服務收入 |
| 另一份被動出租或業務 K-1 的淨收入 | 是,公開交易合夥企業除外 |
| 您直接擁有之出租物業的淨租金(Schedule E) | 是,除非您是房地產專業人士,或適用重新定性規則 |
| 另一個被動項目出售物業時的第 1231 條收益(持有超過一年的出租大樓在 K-1 上常見的收益) | 通常是,除非適用重新定性規則 |
| 出售被動合夥權益的收益 | 是,限於分配給被動活動的部分 |
| 公開交易合夥企業(單位在交易所交易)的收入或收益 | 否:只能抵銷該合夥企業本身的被動虧損 |
這些規則出自 8582 表填表說明 和 Publication 925;Publication 544 解釋第 1231 條收益。
結轉額遺失或與基金不符、基金把多項物業合併為一項活動、州的數字不同,或錯誤始於現已過時效的年度時,就需要專業判斷。需要收集的資料:自您加入每個基金以來的每份 K-1、以往每份聯邦 8582 表及其工作表,以及各州的被動虧損表格,例如加州 FTB 3801 表。如需逐個基金重建結轉額並與您的 K-1 核對,請見基金投資者稅務協助。
為什麼我的基金 K-1 虧損被暫停扣除?
K-1 虧損須按固定順序通過四項限制:計稅基礎、風險限額、被動活動,然後是超額業務虧損限制(合夥人用 Schedule K-1 填表說明)。被較早限制擋住的虧損,當年不會進入後面的限制。每項限制各有自己的結轉額,因此同一個基金可能有虧損在不止一項限制下被暫停扣除。
| 順序 | 限制 | 計算位置 | 被擋住的虧損如何處理 |
|---|---|---|---|
| 1 | 合夥企業中的計稅基礎 | K-1 填表說明中的合夥人計稅基礎工作表 | 結轉至有計稅基礎的年度 |
| 2 | 風險金額 | 6198 表 | 結轉至下一年 |
| 3 | 被動活動 | 8582 表 | 逐項活動向後結轉 |
| 4 | 超額業務虧損 | 461 表 | 成為淨經營虧損結轉額 |
- 計稅基礎。 合夥人只能在合夥權益的調整後計稅基礎範圍內扣除虧損。K-1 L 項中的資本帳戶不能用來計算計稅基礎:資本帳戶沒有包括您應佔的合夥企業債務等項目。追蹤計稅基礎是合夥人的責任,而不是基金的責任(K-1 填表說明)。
- 風險限額。 對房地產而言,合格無追索權融資一般算作有風險金額:即以該物業作擔保、無人須個人承擔還款責任的商業或政府貸款(6198 表填表說明)。
- 被動活動。 有限合夥人一般不屬實質參與,也不能使用積極參與者的 $25,000 出租虧損扣除額度(Publication 925)。對大多數基金投資者而言,被動活動限制就是擋住虧損的那項限制。
- 超額業務虧損。 通過前三項限制的業務淨虧損每年設有上限:只有超過門檻的部分會被擋住。門檻在聯合稅表上為 $512,000,在其他稅表上為 $256,000。Public Law 119-21 把這項限制永久化,被擋住的部分成為淨經營虧損結轉額(461 表填表說明)。
100% 的聯邦額外折舊(bonus depreciation)和成本分離研究(cost segregation)可能令早期 K-1 虧損很大;見房地產聯合投資稅表。
換了報稅員後,我的結轉額消失了。結轉額原本記錄在哪裡?
以前年度未獲准扣除的被動虧損,逐項活動記錄在您自己以往的 8582 表上,而不在 K-1 上。基金沒有這些記錄(8582 表填表說明)。稅表轉用新軟體或新報稅員時,這些金額必須手動重新輸入,否則就不會再出現。
在最後一份正確的稅表上要查看的位置:
| 記錄 | 顯示內容 |
|---|---|
| 8582 表第 VII 部分 (c) 欄 | 每項活動未獲准扣除的虧損 |
| 8582 表第 VIII 部分 (b) 欄 | 虧損在同一份表格或附表上申報的每項活動之未獲准扣除虧損 |
| 8582 表第 IX 部分 | 在兩份或以上表格(例如 Schedule E 和 4797 表)上申報之活動的分攤 |
| 8582 表第 IV 和 V 部分 (c) 欄 | 帶入該年度的以前年度未獲准扣除虧損 |
| 6198 表和計稅基礎工作表 | 被風險限額或計稅基礎限制擋住的虧損 |
| 461 表和淨經營虧損記錄 | 向後結轉的超額業務虧損 |
遺失的結轉額如何重建:
- 列出您持有過的每個基金和聯合投資項目,並收集自加入以來的每份 K-1。
- 從第一份 K-1 開始,按順序對每個年度套用四項限制。不要把資本帳戶當作計稅基礎。
- 把每年的結果與實際提交的 8582 表比較。兩者首次出現差異的年度,就是錯誤開始的地方。
- 把更正後的金額逐項活動結轉至本年度。
- 對每個設有本身被動虧損表格的州,用州的金額重複上述工作。
如果記錄缺失,請向前任報稅員索取附有全部表格和工作表的完整以往稅表,並向各發起人索取過去的 K-1。IRS 可透過 4506 表寄送已提交稅表及其附件的副本;1040 表副本一般自提交起保存 7 年。
申報無法佐證的結轉額有風險。如果多報虧損因疏忽或嚴重少報而導致少繳稅款,除稅款外,還可能被處以少繳稅款 20% 的準確性相關罰款(26 USC 6662)。更換報稅員前要收集哪些資料,請見為多項基金投資選擇 CPA。
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能抵銷股票收益或對沖基金 K-1 收益嗎?
不能。組合投資收入不是被動收入,包括利息、股息,以及為投資而持有之財產(例如股票、債券和基金份額)的收益(8582 表填表說明)。
對沖基金 K-1 通常也不是被動收入,原因不外乎以下兩者之一:
- 投資收益。 對沖基金所持證券的收益、利息和股息屬組合投資收入。
- 交易活動。 為所有者帳戶買賣股票、債券和其他活躍交易財產的活動,不屬被動活動(8582 表填表說明)。如果基金的活動屬交易,即使您什麼都不做,基金收入也是非被動收入。
有些基金也持有出租或業務活動,因此請查看每份 K-1 的附表說明,確認哪些項目屬於哪項活動。通過被動規則的資本損失,仍受每年 $3,000 淨資本損失上限限制。
另一個聯合投資項目出售物業時,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能抵銷收益嗎?
通常可以。出售被動活動所用財產的收益屬被動活動收入;在 8582 表上,您所有被動活動的被動收入可吸收所有被動活動的被動虧損(Publication 925)。因此,聯合投資項目 C 出售大樓時的第 1231 條收益,可以在 A 或 B 出售之前,釋放 A 和 B 被暫停扣除的虧損。
請先查核重新定性規則。某些出租的淨收入被視為非被動收入,不能吸收被動虧損(Publication 925):
| 規則 | 適用情況 |
|---|---|
| 出租不可折舊財產 | 該財產未調整計稅基礎中可折舊部分少於 30%,例如土地租賃 |
| 附帶於開發的出租 | 該財產在出售前出租不足 12 個月,而您曾實質或重大參與提升其價值的工作 |
| 出租給非被動活動 | 您把財產出租給您實質參與的業務 |
根據美國財政部臨時法規第 1.469-2T(c)(2) 條和美國財政部法規第 1.469-2(c)(2) 條,其他一些收益也被排除(8582 表填表說明)。典型聯合投資項目中的有限合夥人很少符合開發規則和非被動活動規則中的參與測試。不可折舊財產規則不要求參與,因此土地租賃對任何投資者都可能被重新定性。
我的軟體不讓虧損與基金出售收益相抵。這樣對嗎?
可能部分正確。常見原因:
- 基金出售了一項物業,而非整項活動。 出售少於某項活動的幾乎全部,不會釋放該活動以前年度的虧損。該收益屬該活動當年收入的一部分(8582 表填表說明)。只有在您能證明屬於已出售部分的虧損和收入時,才可以把出售某項活動的幾乎全部視為一項獨立處置。
- 收益被當作組合投資收入輸入。 出租基金的第 1231 條收益屬於該基金的被動活動,不應與券商帳戶收益放在一起。
- 以前年度的虧損從未輸入該活動,原因是更換了軟體或報稅員,因此沒有可相抵的金額。
- 適用重新定性規則,如上文所述。
在 8582 表上,被動收益仍會吸收被動虧損,包括出售基金本身的結轉額,以及您其他被動活動的虧損。部分出售不會做到的,是釋放該基金超出被動收入部分的其餘結轉額。
虧損是按基金、按物業,還是按合併後的活動追蹤?
被動虧損按活動追蹤。每個基金通常是一項獨立活動。基金先把自己的物業合併為一項或多項活動,您不能拆分基金已合併的部分。之後,只有在多項活動合起來構成一個適當的經濟單位時,您才可以把它們合併(26 CFR 1.469-4)。活動合併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決定哪項出售會釋放哪些虧損:在一個大組合中,出售單一物業屬部分處置,不會釋放該組合的結轉額,但其收益仍算該組合的收入;如果是獨立活動,出售一整項活動就會釋放該活動的虧損。
- 披露。 新的活動合併須在原稅表附上書面聲明。如果沒有所需的披露,每項貿易或業務活動或出租活動都會被視為一項獨立活動(Rev. Proc. 2010-13 第 4.07 節)。如果每份受影響的稅表都按該活動合併提交,在您發現遺漏的年度於稅表附上聲明,仍算及時(8582 表填表說明)。
- 重新合併。 活動合併一經選定便須維持,除非原本的合併明顯不適當,或事實的重大變化令其明顯不適當。此時您必須重新合併,並在該年度的原稅表上附上解釋變更的聲明(26 CFR 1.469-4(e);8582 表填表說明)。在您首次須繳納淨投資收入稅的年度,也可以在該年度稅表上進行一次性的重新合併。
- 限制。 出租活動一般不能與業務活動合併,而您沒有實質參與的交易活動不能與任何活動合併。
為什麼我的加州、紐約州或紐澤西州結轉額不同?
各州的起算數字不同,因此州結轉額很少等於聯邦結轉額。
| 州 | 差異所在 |
|---|---|
| 加州 | 用加州金額在 FTB 3801 表上自行計算被動虧損。就加州而言,所有出租活動都屬被動活動,即使是房地產專業人士也一樣(FTB 3801 表填表說明)。加州不跟隨聯邦額外折舊,因此 K-1 虧損在加州通常較小(FTB 3885A 表填表說明)。 |
| 紐約州 | 對 2003 年 6 月 1 日當天或之後投入使用的大多數財產,紐約州不跟隨聯邦額外折舊。作為合夥人,您使用合夥企業提供的紐約州調整數,而不是 IT-398 表(IT-225 表填表說明)。這項差異如何影響紐約州被動結轉額,需要逐案查核。 |
| 紐澤西州 | 紐澤西州沒有被動虧損規則。虧損只能在同一年度、同一收入類別內使用,一般不能向後結轉(NJ-1040 表填表說明)。另一項 Schedule NJ-BUS-2 調整可以把某些業務虧損向後結轉。紐澤西州也要求就聯邦特別折舊作出本身的調整(GIT-9P)。 |
非居民和部分年度居民只使用該州所佔的部分;加州要求部分年度居民以兩種方式計算暫停扣除的虧損,再按比例分攤。請為每個州另備一份結轉明細表。要在哪些州報稅,請見基金投資者的州稅表。
在本年度稅表上更正,還是提交更正稅表?哪些年度仍未過時效?
這取決於錯誤是否改變了您仍可更正之年度的稅款。申請退稅須在 提交原始稅表後 3 年,或繳稅後 2 年,以較晚者為準 內提交 1040-X 表(1040-X 表填表說明)。
- 結轉額遺漏,但期間沒有被動收入。 這些虧損從未使用,因此仍可向後結轉(26 USC 469(b))。更正後的金額一般填入本年度稅表的 8582 表,並保留 K-1、舊表格和重建的明細表作為佐證。
- 結轉額在有被動收入的年度遺漏。 該年度的稅款很可能多繳了。如果該年度仍未過時效,提交更正稅表可能獲得退稅。
- 錯誤始於已過時效的年度。 已過時效年度的稅款不能退回或更改,但其數字仍會影響結轉至未過時效年度的金額。在涉及未過時效年度的美國稅務法院案件中,法院可以考慮較早年度的事實,但不能裁定已過時效年度的稅款是否多繳(26 USC 6214(b))。如何把更正後的金額向後結轉,取決於事實,需要專業判斷。
各州有本身的更正期限。報稅後才更正的 K-1,請見延遲的基金稅務表格。
基金在我的 K-1 顯示虧損時派發現金或再融資。這會改變我暫停扣除的虧損嗎?
分派會降低您的計稅基礎,超出計稅基礎的現金屬應課稅收益。分派本身不會釋放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在您尚未處置全部權益時,超出計稅基礎之現金所產生的收益屬被動活動收入,因此可以吸收被動虧損(Publication 925)。再融資也可能改變您應佔的基金債務,從而改變計稅基礎。見合夥企業如何課稅。
基金出售時,暫停扣除的虧損與折舊追回如何相互作用?
當您以完全應稅的處置方式,把全部權益出售給非關聯方時,該活動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一般可全數扣除(Publication 925)。把權益贈與他人不會釋放這些虧損:虧損會加入該權益的計稅基礎。在身故時,只有超出計稅基礎上調的部分才可扣除(Publication 925)。釋放的虧損屬普通扣除,而大樓收益中有一部分可能屬未追回的第 1250 條收益,稅率最高為 25%。因此,一美元的釋放虧損會減少按您普通稅率課稅的收入,而一美元的這類收益則可能按另一個設有上限的稅率課稅。詳情:基金最終稅務表格。
例子
僅作說明,以美元計。每個基金和聯合投資項目都是一項獨立活動,且不適用計稅基礎或風險限額。
重建後的結轉額
一名投資者目前的軟體顯示,聯合投資項目 A 和 B 共有 $180,000 暫停扣除的被動虧損。她兩年前更換了報稅員,聯合投資項目 A 有 $60,000 的結轉額從未輸入。此後兩年都沒有被動收入,因此根據她的 K-1 和舊 8582 表重建後,實際結轉額為 $240,000。如果其中任一年度有被動收入,這 $60,000 中的一部分當年就會被使用,結轉額因而較小;如果該年度仍未過時效,還可能有多繳的稅款可透過更正稅表取回。
對沖基金收益沒有幫助
今年她的對沖基金 K-1 顯示 $150,000 資本利得。該收益屬組合投資收入,因此 $240,000 中沒有任何部分被釋放。
另一個聯合投資項目的出售有幫助
同年,聯合投資項目 C 出售其中一座大樓,她的 K-1 顯示 $120,000 第 1231 條收益。C 出租該大樓多年,而且大樓不是土地,因此不適用重新定性規則,C 本身也沒有暫停扣除的虧損。在 8582 表上,這筆收益吸收 A 和 B 共 $240,000 虧損中的 $120,000,按兩者虧損的比例分攤。
| 步驟 | 金額(美元) |
|---|---|
| 重建後 A 和 B 暫停扣除的虧損 | 240,000 |
| 被聯合投資項目 C 的收益吸收 | 120,000 |
| 仍暫停扣除、向後結轉 | 120,000 |
| 對沖基金收益抵銷額 | 0 |
她的加州結轉額在 FTB 3801 表上另行計算,很可能與聯邦不同。
您的情況不同?
- 您的基金出售了最後一項物業,或您出售了全部權益:見基金最終稅務表格。
- 您或您的配偶可能是房地產專業人士:見基金投資者的房地產專業人士身份。
- 您想了解一般的被動活動和實質參與規則:見業務虧損。
- 您是製作 K-1 的發起人:見房地產聯合投資稅表。
- 您有來自多個州的 K-1:見基金投資者的州稅表。
- 您住在加拿大,透過基金或聯合投資持有美國房地產:見擁有美國出租物業的加拿大人。
- 您需要了解計稅基礎或分派:見合夥企業如何課稅。
- 您正在更換報稅員:見為多項基金投資選擇 CPA。
- 報稅後才收到延遲或更正的 K-1:見延遲的基金稅務表格。
- 您的結轉額遺失、錯誤始於已過時效的年度,或州的數字對不上:請使用基金投資者稅務協助,重建結轉額並與每個基金核對。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單身或聯合報稅人士的出租房地產特別虧損扣除最高額 受積極參與、收入逐步取消及其他虧損規則約束 | $25,000 | IRS:第 527 號出版物 核對日期 |
| 聯合報稅時的超額營業虧損門檻 2026 年開始的稅務年度的門檻;見第 4.31 節 | $512,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31 節 核對日期 |
| 非聯合報稅時的超額營業虧損門檻 2026 年開始的稅務年度的門檻;見第 4.31 節 | $256,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31 節 核對日期 |
| 額外折舊比例 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9 日之後購入並投入使用的大多數合資格營業資產;另須符合其他資格規定 | 1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Working Families Tax Cuts(工薪家庭減稅措施)中的企業相關規定 核對日期 |
| 申報不準確罰款的比例 因疏忽、漠視規則或重大少報而造成的少繳款項比例 | 20% | IRS:申報不準確罰金 核對日期 |
| 淨資本損失每年可用來抵減其他收入的上限 已婚分別申報時為 $1,500;淨資本損失的其餘部分向後結轉 | $3,000 | IRS:第 409 號專題,資本利得與虧損 核對日期 |
| 可折舊部分佔未調整計稅基礎的比例低於此數值時,淨被動租金收入重新定性為非被動收入 財產未調整計稅基礎中可折舊部分低於此比例時,出租財產的淨被動收入視為非被動收入 | 30% | IRS:第 925 號出版物,被動活動及風險限額規則(出租不可折舊財產) 核對日期 |
| 透過更正所得稅稅表申請退稅的一般期間 依 IRC 第 6511(a) 條,適用於提交原始稅表後提出的申請。付款回溯限制及特定例外情況可能改變可獲退還的金額。 | 提交原始稅表後 3 年,或繳稅後 2 年,以較晚者為準 | IRS:可申請抵免或退稅的期間 核對日期 |
| 未回收的第 1250 條收益的最高稅率 適用於第 1250 條不動產出售收益中,符合規定、與折舊相關的部分 | 25% | IRS:第 409 號專題,資本利得與虧損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Publication 925,被動活動和風險限額規則
- IRS:8582 表填表說明
- IRS:合夥人用 Schedule K-1(1065 表)填表說明
- IRS:6198 表填表說明
- IRS:461 表填表說明
- IRS:1040-X 表填表說明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10-13
- eCFR:26 CFR 1.469-4,活動的定義
- GovInfo:26 USC 469,被動活動虧損和抵免的限制
- GovInfo:26 USC 6214,稅務法院的裁定
- GovInfo:26 USC 6662,與準確性相關的罰款
- IRS:Publication 544,資產的出售和其他處置
- IRS:4506 表,申請稅表副本
- 加州特許經營稅局(FTB):2025 年 FTB 3801 表填表說明
- 加州特許經營稅局(FTB):2025 年 FTB 3885A 表填表說明
- 紐約州:IT-225 表填表說明
- 紐澤西州稅務局:GIT-9P,合夥企業收入
- 紐澤西州稅務局:NJ-1040 表填表說明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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