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向美國客戶收取自僱或營業收入的非居民個人
- 向美國銷售或在美國工作的外國公司
- 有外國所有者的美國 LLC、合夥企業和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您是否屬於美國稅務居民(實質居住測試)
- 您的居住國對同一筆收入課的稅
- 短期赴美的外國雇主員工
- 外國公司員工在美國工作時的工資預扣稅
- 出售美國房地產或合夥權益
- 各州自己的規則
非居民的哪些美國收入要繳稅?
分兩類:一是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ECI),二是與美國營業活動無關的美國來源被動或定期收入(FDAP)。其他外國來源的收入,美國不課稅(IRS Pub 519,第 2 章)。
以下規則適用於非居民外國人(不是美國稅務居民的非公民)和外國公司。
| 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ECI) | FDAP 收入 | |
|---|---|---|
| 是什麼 | 來自美國營業活動的收入 | 美國來源的股息、利息、租金、權利金及類似收入,且與美國營業活動無關 |
| 課稅基礎 | 淨利潤,即扣除允許的扣除額之後 | 總額,不得扣除任何費用 |
| 稅率 | 個人適用累進稅率;外國公司適用 21% | 30%,或較低的協定稅率 |
| 如何徵收 | 您要申報稅表並繳稅。部分稅款也會被預扣:在美國工作的酬金,以及外國合夥人在合夥企業 ECI 中的份額 | 由美國付款人預扣 |
資料來源:IRS:ECI、IRS:FDAP、1120-F 表填表說明。部分 FDAP 免稅,例如美國銀行存款的利息(Pub 519,第 3 章)。
非居民何時算在美國從事營業活動?
提供個人勞務時,一年中任何時候在美國工作,通常就算在內。其他活動沒有明確的判定標準,IRS 會綜合事實判斷(Pub 519,第 4 章)。
- 在美國工作。 一年中任何時候在美國提供個人勞務,通常就算在內。
- 經營美國業務。 在美國擁有並經營銷售服務、產品或貨物的業務,一般就算在內,但有少數例外。
- 擔任合夥人。 如果您所屬的合夥企業在美國有營業活動,您也被視為在美國有營業活動。
- 他人代您行事。 您的雇員或代理人在美國所做的工作,也可能使您在美國構成營業活動。法典沒有條文規定何時構成,要看具體事實(Pub 519,第 4 章)。
- 單純交易不算。 為自己的帳戶買賣股票、證券或交易所買賣的商品,不屬於美國營業活動;這項規則不適用於交易商。透過獨立的美國經紀商交易也不算,前提是您在美國的辦公室沒有指揮交易(26 U.S.C. 864(b)(2))。
IRS 還指出,營業活動必須「大量、持續且經常性」才算數,並把這個標準也用於個人勞務(IRS:ECI)。但對服務而言,法典定的門檻較低:一年中任何時候在美國工作就算,只有替外國雇主做短期工作這一小類例外(26 U.S.C. 864(b))。其他活動的界線往往不清楚。
服務收入算在哪裡賺取?
算在工作的地點,不是客戶所在地、簽約地點或收款地點(Pub 515,收入來源)。
因此,非居民在美國境外為美國客戶所做的工作,一般屬於外國來源,美國不課稅。如果兩地都有工作,要依事實劃分收入,常見做法是按天數:美國工作天數除以總工作天數(Pub 519,第 2 章)。
貨物和權利金呢?
適用不同的規則。貨物按銷售地或製造地判定來源,權利金按財產的使用地判定(Pub 519,第 2 章)。
- 買入再轉售的貨物: 按銷售地,一般是貨物所有權轉給買方的地點。
- 自己製造並跨境銷售的貨物: 按製造地。
- 透過美國辦公室銷售: 一般屬於美國來源,即使上述規則指向國外。
- 專利、著作權及類似財產的權利金: 按財產的使用地。
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怎麼課稅?
和美國企業的收入大致相同:按淨利潤課稅,個人適用美國公民的稅率,外國公司適用公司稅率。個人沒有標準扣除額(印度的部分學生和商業學徒除外);只有與美國業務相關的扣除額和少數其他扣除額可以減少收入(Pub 519,第 5 章)。
- 個人要提交 1040-NR 表。 只要您在美國有營業活動,即使該業務沒有收入,或收入已被協定豁免,也必須申報(1040-NR 表填表說明)。
- 外國公司要提交 1120-F 表,依相同基礎申報(1120-F 表填表說明)。
- 要準時申報,否則失去扣除額。 個人的稅表一般要在到期日後 16 個月內提交才能申請扣除額;公司則是 18 個月內。非居民個人或外國公司如果不確定自己有沒有 ECI,或要依靠稅收協定,可以在期限內提交保護性的 1040-NR 或 1120-F 表,以保住扣除額(Pub 519,第 7 章、1120-F 表填表說明)。
- 通常不用繳自僱稅。 非居民外國人不繳美國自僱稅,除非社會安全(總括)協定把他們納入美國體系(Pub 519,第 8 章)。
- 分公司利潤稅。 在美國有業務的外國公司,對沒有再投入該業務的美國稅後盈利,還要繳 30%,除非稅收協定降低稅率(1120-F 表填表說明,第 III 部分)。
FDAP 預扣稅怎麼運作?
美國付款人從付款總額中預扣 30%,並匯給 IRS。您要向付款人提供 W-8 表,才能適用較低的協定稅率(Pub 519,第 8 章)。
非居民獨立承包人在美國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除非符合豁免條件,也要預扣 30%(Pub 515)。已預扣的稅款可在 1040-NR 或 1120-F 表上抵免;多扣的部分要退稅,必須提交該稅表(Pub 519,第 7 章、1120-F 表填表說明)。
稅收協定能改變什麼?
稅收協定可以豁免締約國居民的營業利潤,除非這些利潤歸屬於美國常設機構(Pub 519,第 9 章)。常設機構一般是指固定的營業場所,例如辦公室、分支機構、工廠或倉庫(Pub 901)。
- 各協定不同。 有些協定(包括加拿大的)可以把在美國提供的服務視為常設機構,即使沒有固定場所(Pub 901)。有些協定則用「獨立個人勞務」條款,改用天數上限和「固定基地」測試。請在 IRS 協定清單查閱您所在國家的協定。
- 倉儲和代理人。 美國的協定範本把僅用於存放、展示或交付您貨物的場所排除在外。如果美國代理人(獨立經紀人或代理人除外)慣常訂立對您有約束力的合約,即使沒有辦公室,也視為常設機構(美國協定範本第 5 條)。請查閱您自己協定中有關常設機構的條款。
- 您必須符合資格。 協定優惠給予協定國的居民,而不是單看公民身份(IRS 協定清單)。許多協定還設有限制優惠條款(limitation on benefits)的測試(1120-F 表填表說明)。
- 您仍要申報,也要披露立場。 營業收入獲協定豁免,並不免除提交 1040-NR 或 1120-F 表。主張 ECI 不歸屬於美國常設機構,一般要在稅表上附 8833 表。沒有披露的罰款是每次未披露 $1,000,C 公司則是 $10,000(8833 表)。
營業結構如何改變誰來繳稅?
結構決定誰是納稅人。被忽略的 LLC 或合夥企業把收入轉給所有者,由所有者適用上述的 ECI 和來源測試。美國公司則自己納稅,所有收入都要課稅。
| 結構 | 誰繳美國稅 | 稅表 |
|---|---|---|
| 沒有實體:以個人名義工作 | 您本人,就您的 ECI 繳稅 | 1040-NR |
| 單一成員的美國 LLC(預設:被忽略實體) | 您本人,視同您直接經營該業務 | 您自己的 1040-NR 或 1120-F 表;LLC 提交 5472 表,並附形式性的 1120 表 |
| 兩名或以上成員的美國 LLC(預設:合夥企業),或美國合夥企業 | 每位合夥人,就其分得的 ECI 繳稅;合夥企業要就外國合夥人的份額預扣稅款 | 1065 表;如果有可分配給外國合夥人的 ECI,還要提交 8804 和 8805 表,每位外國合夥人提交 1040-NR 或 1120-F 表 |
| 美國公司,或已選擇按公司課稅的 LLC | 公司本身,就全球利潤繳稅;之後付給外國所有者的股息要適用 FDAP 預扣稅 | 1120 表;如果外國人持股達 25% 或以上,且有應申報的關聯方交易,還要提交 5472 表 |
| 在美國有業務的外國公司 | 外國公司,就其 ECI 繳稅,另加分公司利潤稅 | 1120-F |
- 被忽略的 LLC 會被直接看穿。 它的活動視同所有者的活動(26 CFR 301.7701-2(a)),所有者要在自己的稅表上申報其各項收支(Pub 519,第 7 章)。設立被忽略的美國 LLC,本身不會使外國來源的收入變成應稅收入。美國客戶向您的 LLC 付款時,是由您本人(不是 LLC)以您自己的名義提供 W-8 表;外國人不得提供 W-9 表(W-8BEN 表填表說明、W-9 表填表說明)。
- 美國公司是美國納稅人。 它就全球收入繳 21%(1120 表填表說明)(26 U.S.C. 11、61),包括其所有者在國外工作所產生的利潤。美國公司派發的股息屬於美國來源,因此外國所有者要面對 30% 的預扣稅或協定稅率。
- 合夥企業即使沒有付出現金也要預扣稅。 非公司外國合夥人的稅率是 37%,公司外國合夥人是 21%(IRS:合夥企業預扣稅)。稅款在年度內分四期,以 8813 表繳納(在第 4、6、9 和 12 個月的 15 日前),漏繳要罰款;然後在年度結束後第 3 個月的 15 日前,以 8804 和 8805 表申報(如果帳簿存放在美國境外,則是第 6 個月)。合夥人用 8805 表申請抵免該稅款(8804 表填表說明)。
- 預設分類可以更改。 美國 LLC 只有一名所有者時預設為被忽略實體,有兩名或以上時預設為合夥企業,除非選擇按公司課稅(26 CFR 301.7701-3)。外國公司在美國稅務上不一定算公司:預設看所有者是否承擔有限責任,而且許多可以選擇(26 CFR 301.7701-3(b)(2))。按合夥企業課稅的外國實體,把 ECI 轉給合夥人,並就外國合夥人的份額預扣稅款(IRS:合夥企業預扣稅)。
- 向外國人付款的美國實體是扣繳義務人。 向外國所有者派發股息,或為美國工作支付酬金時,必須預扣稅款並提交 1042 和 1042-S 表,它須自行承擔應扣未扣稅款的責任(Pub 515)。
- 不能採用 S 公司。 非居民外國人不能當 S 公司的股東(IRS:S 公司)。
美國付款人和 IRS 會要求哪些表格?
| 表格 | 誰提供、提供給誰 | 作用 |
|---|---|---|
| W-8BEN | 外國個人,交給付款人 | 證明外國身份;申請協定稅率 |
| W-8BEN-E | 外國實體,交給付款人 | 作用相同,適用於實體 |
| W-8ECI | 外國人,交給付款人 | 證明美國來源收入屬於 ECI,因此不適用統一稅率的預扣稅;個人不能用它處理個人勞務酬金 |
| 8233 | 非居民個人,交給付款人 | 就個人勞務酬金申請協定下的預扣稅豁免 |
| 1040-NR | 非居民個人,交給 IRS | 年度稅表;到期日是年度結束後第 6 個月的 15 日,如果有被預扣稅的美國工資,則是第 4 個月 |
| 1120-F | 外國公司,交給 IRS | 年度稅表;有美國辦公室的,到期日是年度結束後第 4 個月的 15 日,沒有的則是第 6 個月 |
| 8833 | 採取必須披露的協定立場的任何人,交給 IRS | 附在稅表上 |
| 1042 和 1042-S | 向外國人付款的美國付款人,交給 IRS;1042-S 還要交給收款人 | 申報付款和預扣稅額,期限是次年 3 月 15 日;收款人用 1042-S 表申請已預扣稅款的抵免 |
| W-7 | 沒有 SSN 的非居民個人,交給 IRS | 申請 ITIN,即提交 1040-NR 表所需的號碼,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用 8233 表申請協定豁免所需的號碼 |
資料來源:W-8BEN、W-8BEN-E、W-8ECI、8233、Pub 519,第 5、7 和 8 章、Pub 515、1120-F 表填表說明。
各州也遵循相同規則嗎?
不一定。許多州按自己的規則,對來源於本州的收入課稅,有些州不承認美國的稅收協定(IRS 協定清單)。請逐一查看您有收入的每個州。
範例
僅供說明。所有金額均為美元。Ana 住在與美國有稅收協定的國家,不是美國稅務居民。她以個人名義為美國客戶提供顧問服務,沒有美國實體。她在 240 個工作日內賺取 $120,000 的酬金。
情況 1:全部在國外的家中工作。 全部 $120,000 都屬於外國來源,因為工作在美國境外完成。她沒有 ECI,這筆收入也不用繳美國所得稅;如果沒有其他美國活動或收入,就不用提交美國稅表。客戶會要求她提供 W-8BEN 表;因為酬金不是美國來源,不應預扣任何稅款。
情況 2:240 個工作日中有 60 天在美國的客戶場所工作。
| 步驟 | 結果 |
|---|---|
| 按天數算美國來源的份額:$120,000 × 60 ÷ 240 | $30,000 |
| 外國來源的份額 | $90,000,美國不課稅 |
| 身份 | 從事美國營業活動;$30,000 屬於 ECI |
| 稅表 | 1040-NR 表,申報 $30,000 減去相關費用 |
| 客戶對在美國的工作一般要預扣的稅款 | $30,000 的 30% = $9,000,除非她提供 8233 表並主張協定豁免 |
如果她所屬國家的協定豁免營業利潤,而她在美國沒有常設機構,這 $30,000 可能獲得豁免。她仍要提交 1040-NR 表,並附 8833 表。在客戶場所工作 60 天是否構成常設機構,要看協定的措辭和事實,例如她是否經常有辦公室可用。
她在美國的天數也會計入美國居民身份的測試,而美國居民要就全球收入繳稅(Pub 519,第 1 章)。
情況 3:她透過美國公司開帳單。 該公司是美國納稅人,就全球利潤繳稅,包括 Ana 在國外工作所產生的利潤。公司為她的這些工作支付的合理報酬,一般可作為公司的扣除額(26 U.S.C. 162),對她來說是外國來源收入(Pub 515);剩餘利潤在公司層面課稅。公司派發給她的股息要被預扣美國稅款。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在美國停留很長時間。 您可能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加拿大居民,請看季節性赴美居住者與美國居民身份;其他人,請看跨境稅務。
- 您擁有美國單一成員 LLC。 請看外資持有的單一成員 LLC 如何申報。
- 您住在加拿大,並擁有美國 LLC。 請看加拿大居民擁有美國 LLC 的申報。
- 您是加拿大居民,正在為美國業務選擇結構。 請看加拿大居民的美國業務。
- 您需要審核 1040-NR、1120-F 表或協定立場。 請看跨境稅務。
- 您正在設立美國實體。 請看公司設立服務。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美國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 美國公司應稅收入適用的統一稅率;外國公司的有效關聯收入也適用同一稅率(1120-F 表填表說明第 II 部分) | 21% | IRS:1120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對支付給外國人的美國來源 FDAP 收入的預扣稅率 適用於與美國經營活動無有效關聯的美國來源固定或可確定的年度或定期(FDAP)收入總額;稅收協定可能降低稅率。非居民獨立承包人在美國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也適用這一稅率 | 30% | IRS: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收入(FDAP) 核對日期 |
| 分公司利潤稅稅率 第 884(a) 條對外國公司未再投資於美國業務的美國營業稅後盈利(即股息等值金額)徵收的稅;稅收協定可能降低或改變此稅款。 | 30%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第 III 部分 核對日期 |
| 未披露稅收協定申報立場的罰款 依第 6712 條,每次違規;適用於 C 公司以外的納稅人。 | $1,000 | IRS:8833 表(2022 年 12 月修訂版) 核對日期 |
| 未披露稅收協定申報立場的罰款(C 公司) 依第 6712 條,C 公司每次違規。 | $10,000 | IRS:8833 表(2022 年 12 月修訂版) 核對日期 |
| 使美國公司成為 5472 表申報公司的境外持股比例 在稅務年度內任何時候,由同一外國人士直接或間接持有至少這一比例的投票權或股份價值。由一名外國人士全資持有的單一成員 LLC,也按此類公司處理 | 25% | IRS:5472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對非公司外國合夥人的第 1446 條預扣稅率 第 1 條規定的最高稅率,適用於分配給該合夥人的、與美國經營活動有效關聯的應稅收入;長期資本利得等享受優惠稅率的收入,在提供證明後可能適用較低稅率。 | 37% 稅務年度 2026 | IRS:8804、8805 和 8813 表填表說明(01/2026) 核對日期 |
| 對公司外國合夥人的第 1446 條預扣稅率 第 11(b) 條規定的最高稅率,適用於分配給該合夥人的、與美國經營活動有效關聯的應稅收入。 | 21% | IRS:8804、8805 和 8813 表填表說明(01/2026)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Publication 519,外國人的美國稅務指南
- IRS:Publication 515,對非居民外國人及外國實體的預扣稅
- IRS:與美國營業活動有實際關聯的收入(ECI)
- IRS:固定、可確定、年度或定期收入(FDAP)
- IRS:Publication 901,美國稅收協定
- IRS:美國所得稅稅收協定 A 至 Z
- IRS:1040-NR 表填表說明
- IRS:1120-F 表填表說明
- IRS:1120 表填表說明
- IRS:8833 表,依稅收協定申報立場的披露表
- IRS:合夥企業預扣稅
- IRS:8804、8805 和 8813 表填表說明
- IRS:5472 表填表說明
- eCFR:26 CFR 301.7701-2,營業實體
- eCFR:26 CFR 301.7701-3,特定營業實體的分類
- IRS:S 公司
- IRS:關於 W-8BEN 表
- IRS:關於 W-8BEN-E 表
- IRS:關於 W-8ECI 表
- IRS:關於 8233 表
- 美國法典:26 U.S.C. 864,定義與特別規則
- 美國法典:26 U.S.C. 11,課徵的稅
- 美國法典:26 U.S.C. 61,總收入的定義
- 美國法典:26 U.S.C. 162,營業費用
- 美國財政部:美國所得稅協定範本(2016)
- IRS:W-8BEN 表填表說明
- IRS:W-9 表填表說明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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