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在网上出售自己的收藏、卡片、游戏、硬币或二手物品的加拿大居民
- 为转售而购买物品并在线上市场出售,而且还没有申报这些销售的加拿大居民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省销售税、魁北克省销售税和魁北克省所得税
- 通过公司或合伙企业出售
- 美国税表、美国销售税和关税
- CPP、分期预缴税,以及自雇收入应留出多少钱
我的 eBay 销售要在加拿大的税表上申报吗?
要,只要这些销售是经营收入,或产生应税资本收益。卖掉自己用过的旧物品,如果售价在 $1,000 的个人用途下限或以下,通常没有收益要申报。加拿大居民要申报全球收入,CRA 说,通过数字平台赚取的收入,可能使您成为自雇人士(CRA:了解您的纳税义务)。它的点对点页面涵盖在线上市场出售的商品,其中包括 eBay(CRA:点对点)。一笔销售最终会落在三种情形之一:
| 您卖的是什么 | 怎样课税 | 填在哪里 |
|---|---|---|
| 为转售而买的物品 | 一般是经营收入:销售额减去销货成本和支出,全部应税 | T2125 表 |
| 自己使用或欣赏的物品,包括个人收藏 | 只有当售价扣除销售费用后,高于 $1,000 下限与物品成本二者中较高者时,才有资本收益;亏损一般不可扣除 | 附表 3 |
| 售价在该水平或以下的个人物品 | 不产生收益,亏损也不可扣除 | 保存记录 |
CRA 没有设定一个销售额,低于这个数额的经营收入就不用课税。GST/HST 的限额决定是否需要注册,平台的限额只决定平台向 CRA 报告什么。联邦所得税规则在每个省都一样。
出现以下情况,就不是简单的案例:您买东西来转售、反复出售同一类物品、卖给加拿大境外的买家、销售额已达数千元、平台已经或将要向 CRA 报告您的销售、您接近 GST/HST 小供应商限额,或者您从未申报以前的销售。请收集:
- 每件物品的成本,以及收据或其他证明
- 销售记录、付款报告和平台的年度汇总
- 费用和运费对账单
- 您卖东西的每一年所提交的税表
出售自己的收藏或二手物品,什么时候不算经营收入?
出售您买来并留作个人使用或欣赏的物品,一般不算经营。《所得税法》把主要供所有人或其关联人士个人使用或欣赏的财产,视为个人用途财产(《所得税法》第 54 条)。童年时的卡片收藏、您玩过的游戏、陈列过的一套硬币,都可能符合这一描述。
这样的出售仍可能课税。CRA 说,一笔交易属于资本交易还是收入交易,由事实决定(CRA:T4037)。不属于经营收入的出售,视为出售资本财产,收益填在附表 3(CRA:填写附表 3)。
作为爱好的销售,与做生意处理不同吗?
CRA 关于什么是业务的页面,没有列出单独的爱好检验。它问的是您是否打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这项活动,并有证据证明这一意图(CRA:什么是业务?)。CRA 的审计手册首先问,您的主要意图是不是赚取利润。活动带有个人成分时,例如出于兴趣收藏,它再问您经营这项活动是否足够商业化,并把这视同有合理的盈利预期(CRA:所得税审计手册,第 27 章)。除上述资本规则外,这里参考的 CRA 页面没有说明没有营利意图的活动怎样课税,所以既不明显属于个人、也不明显属于生意的情形,需要审查事实。不论以前收藏过什么,买东西来转售都是做生意的迹象。
我以低于买入价或有收益的价格出售个人物品,会怎样?
对个人用途财产,《所得税法》把您的成本和售价都视为至少 $1,000(《所得税法》第 46(1) 款;CRA:T4037)。每件物品单独检验,所以价值低于下限的零散物品通常各自都没有收益,除非下面的成套规则把它们视为一件财产。只有当售价扣除销售费用后,高于该下限与您实际成本二者中较高者时,才产生收益。
- 低于 $1,000:成本低于 $1,000 的物品,按成本 $1,000 计算;售价低于该数额的,按售价 $1,000 计算。
- 收益:售价减去物品对您的成本(CRA 称为调整成本基础),再减去您的销售费用,如平台费用和您付的运费(《所得税法》第 40 条)。资本收益的 50% 应税,应税金额填在第 12700 行(CRA:填写附表 3)。
- 赠与或继承:您的成本不是赠与人当初付的价格。受赠的,一般是物品在您收到当天的公平市价。从配偶或同居伴侣以外的人继承的,则是死者的视同收入,通常是去世前一刻的价值(CRA:T4037)。请保存该价值的证明。
- 亏损:个人用途财产的亏损,一般不可扣除(CRA:T4037)。
- 成套物品:通常会成套出售的物品,如果分几次卖给同一个买家,或卖给与您非独立交易的买家(例如亲属),而整套物品的价值超过下限,则视为一件财产(《所得税法》第 46(3) 款)。
- 列名个人财产:《所得税法》列出了版画、蚀刻画、素描、绘画、雕塑及类似艺术品、珠宝、珍本对开本、珍稀手稿和善本书、邮票和硬币(《所得税法》第 54 条)。同样适用该下限,但这类财产的亏损只能抵减其他列名个人财产的收益,向前结转 三年,或向后结转 七年(CRA:T4037)。交易卡、玩具和电子游戏不在该列表之内。
在 eBay 上买进再转卖,什么时候变成经营收入?
为转售而买进物品,是做生意的有力迹象。《所得税法》对业务的定义,包括具有贸易性质的冒险或事业(《所得税法》第 248(1) 款)。CRA 没有设定能决定这一点的销售次数或销售额;由事实决定。
CRA 关于贸易性冒险的已存档公告,问了这几点:您处理这些财产的方式是否像交易商,财产的性质和数量是否排除了投资的可能,您的意图是否与其他交易动机的证据相符。公告还说,仅有以盈利出售的意图并不够,而单笔或孤立的交易,也不排除属于贸易(CRA:IT-459,已存档)。CRA 不再更新该公告,所以请只把它当作背景,而不是现行政策。
| 倾向经营收入的迹象 | 倾向个人出售的迹象 |
|---|---|
| 您买物品是为了转售 | 您买物品是为了使用或欣赏,现在在清理 |
| 您重复这项活动:新采购、新上架、补货 | 销售是偶尔发生的 |
| 您像交易商一样处理商品:找货源、定价、上架、发货 | 您的销售方式像一个家庭 |
| 您持有物品的性质或数量,超出了个人使用或投资所能解释的范围 | 数量符合个人使用 |
我的卡片、游戏或硬币收藏,是资本财产还是存货?
这取决于您持有这些物品的原因,属于事实问题。
| 您持有物品的方式 | CRA 怎么称呼 | 出售怎样课税 |
|---|---|---|
| 留作自己使用或欣赏 | 个人用途财产(硬币、邮票、珠宝、艺术品和善本书也是列名个人财产) | 资本:适用下限,收益只有一部分应税,亏损一般不可扣除 |
| 为转售而购买 | 存货 | T2125 表上的经营收入:全部利润应税 |
作为投资持有的物品,可能是资本财产;但主要为个人欣赏而用的收藏品,即使您希望它升值,仍适用个人用途规则;只有物品不在第 54 条的个人用途定义之内,才不能适用下限。CRA 说,资本财产不包括业务的交易资产,如存货,而资本财产通常是为投资或赚取收入而购买的(CRA:T4037)。下限由第 46 条规定。第 40(2)(g)(iii) 项一般不允许个人用途财产(列名个人财产除外)的亏损(《所得税法》第 40 条)。
一个人可以两样都做:出售留着的收藏,同时买进货物转售。请分开记录,因为各自适用不同的规则。
如果您留作个人使用的物品,实际变成了转售的存货,就视为您在当天以公平市价出售了它,并以该价值重新取得(《所得税法》第 45(1)(a) 段)。CRA 对转入独资经营的资产,也是这么说的(CRA:公平市价)。请记录原始成本和变更当日的公平市价。第 45(2) 款允许您在当年的税表中选择,视为没有开始用于赚取收入;它是否适用于转为转售存货,要先审查,再确定存货成本。
如果是经营收入,我要申报什么,可以扣除什么?
网上销售的经营收入,作为自雇收入填在 T2125 表上(CRA:点对点)。先申报销售额,再减去销货成本和符合条件的支出。
- 销售额。在表上的 3A 金额处,填入扣除平台费用之前的销售总额,包括已收或应收的 GST/HST(CRA:T4002,第 2 章)。在 3B 金额处,减去 3A 金额中包含的 GST/HST、省销售税、退货、折让和折扣;使用 GST/HST 快速法的,另有进一步的调整(CRA:T2125 表)。因为平台留下了自己的费用,所以打到您账户的款项可能比售价少。先申报销售额,再申报费用。
- 销货成本。每年盘点一次存货,即列出持有待售的货物,估值方法是整批存货按公平市价,或逐件按成本与公平市价二者中较低者(CRA:存货和销货成本)。如果这项活动是具有贸易性质的冒险或事业,而不是持续经营的业务,《所得税法》要求存货按成本估值,不得减记至公平市价(《所得税法》第 10(1.01) 款)。销货成本的算法是:期初存货,加上净采购,减去期末存货。您自己拿走的货物,要从采购中扣除(CRA:T4002,第 2 章)。
- 支出。您可以扣除为赚取收入而发生的合理的当期支出;混合性质的费用,只能扣除用于业务的部分(CRA:T4002,第 3 章)。CRA 为网上卖家举的例子,包括使用平台的费用和营销费用(CRA:点对点);运费和耗材在表上是单独的行。如果您注册了并把 GST/HST 作为进项税抵免申请,要把支出减去这笔抵免(CRA:T4002,第 3 章)。
记录要保存 六年,从其所涉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起算(CRA:T4002,第 1 章)。关于 CPP、分期预缴税以及应留出多少钱,见自雇收入如何课税。如果这项生意亏了钱,见经营亏损。
我要注册 GST/HST 吗?小供应商限额是多少?
企业的应税销售额超过 $30,000 的小供应商限额时,就要注册,不论是在单个日历季度,还是在连续四个日历季度(CRA:何时注册)。计算时采用您所有业务及关联方业务的全球应税供应的费用前收入,包括零税率供应,但不含金融服务、资本财产和商誉的销售(《消费税法》第 148 条)。
GST/HST 适用于在商业活动过程中作出的供应。对个人而言,这不包括没有合理盈利预期而经营的业务(《消费税法》第 123 条)。该法的措辞与所得税的措辞不同,所以 GST/HST 要和所得税分开来问。
超过限额之后的日期和步骤,见何时注册 GST/HST;PST 和 QST 是另外的注册,见省销售税;如果您的销售已被收过税,见平台已经代收 GST/HST 的情形。
eBay 会把我的销售向 CRA 报告吗?
可能会。CRA 把 eBay 列为常见平台,而属于其申报规则范围的平台,包括加拿大境外的平台,要报告居住在加拿大的卖家(CRA:申报规则指引)。受规则约束的平台会报告您的身份、按日历季度汇总的已付或记入的款项总额、销售笔数和平台费用,并在 1 月 31 日 之前给您一份副本(CRA:共享哪些信息)。请把这份汇总与您自己的记录核对。第一个应报告期间是 2024 日历年。
如果平台为个人卖家促成的商品销售少于 30 笔,并且当年已付或记入的款项总额不超过 $2,800,该个人卖家被排除在外(CRA:哪些人受影响)。两个限额必须同时满足。
被排除在外,改变的只是平台发送的内容;经营收入仍然要课税,而被平台报告,也不会让个人出售变成经营收入。收入没有填进税表,除税款之外还可能被罚款和加收利息(CRA:了解您的纳税义务)。汇总数据寄来之前该核对什么,见CRA 数字平台申报。
我的买家在美国,而我收的是美元:有什么变化?
这些收入仍然要在加拿大课税。CRA 说,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境外做生意取得的收入也要申报,并要求卖家记录卖给加拿大和其他国家买家的销售(CRA:点对点)。有三点会变:
- 货币。加拿大的税务结果以加元计算,美元金额按该笔款项发生当日的加拿大银行汇率换算(《所得税法》第 261 条)。费用、付款和平均汇率,见美元销售与平台付款。
- GST/HST。邮寄或快递到加拿大境外地址的货物,可以适用零税率,即按零税率课税(CRA:进出口的 GST/HST)。零税率的销售仍计入小供应商限额。需要保存哪些证明,见向美国客户收取 GST/HST。
- 美国税表。如果美国平台寄给您美国税表,见加拿大卖家的美国支付平台税表。
如果我以前的 eBay 销售从来没有申报过怎么办?
如果以前的销售属于经营收入或应税收益,却没有出现在税表上,您可以更正税表,或向 CRA 的自愿披露计划(VDP)申请。资格有若干条件,包括申请必须在对您或关联纳税人展开审计或调查之前,以及遗漏的申报至少已逾期 一年(CRA:VDP 资格)。较近的年度如果还没有逾期这么久,就不满足期限条件,所以不同的年度可能走不同的途径。
CRA 已经从第三方收到的信息,例如平台的汇总数据,可能使申请被认定为受促使的,而不是主动的(CRA:VDP 审查与决定)。具体步骤见主动申报未报收入。
示例
所有金额仅为说明,均为加元。
一位收藏者卖出一张稀有曲棍球卡
一位安大略省的收藏者从童年起就为了喜好保存着一张稀有曲棍球卡,成本约 $200。他把它以 $2,500 卖给了一位买家。成本按 $1,000 计算,所以销售费用之前的收益是 $1,500($2,500 减 $1,000)。在这些事实下,这是资本收益,不是经营收入,其中 50%,即 $750,应税。费用和运费等销售费用会减少这笔收益。如果这张卡卖了 $900,这次出售按 $1,000 计算,对应 $1,000 的成本,所以不产生收益。
买游戏来转售的卖家
一位卑诗省卖家年初手上没有游戏,这一年分几批买了约 $8,000 的二手游戏,卖了 $14,000。平台费用是 $1,400,运费是 $900。年末有 $1,000 的游戏没卖掉。这些游戏是为转售而买的,所以这是 T2125 表上的经营收入。
| 项目 | 金额 |
|---|---|
| 销售额 | $14,000 |
| 销货成本($8,000 采购减去 $1,000 期末存货) | $7,000 |
| 费用和运费 | $2,300 |
| 经营收入净额 | $4,700 |
四个季度的销售额 $14,000,低于 $30,000 的限额,所以仅凭这些销售,不需要注册 GST/HST。$4,700 要作为收入课税,自雇收入还可能产生 CPP 缴费;见自雇收入如何课税。
超过 GST/HST 限额的卖家
一位应税货物的卖家,连续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分别是 $8,000、$9,000、$11,000 和 $12,000,共 $40,000。没有单个季度超过 $30,000,但四个季度的总额超过了,所以需要注册;见何时注册 GST/HST。
您的情况不同?
- 您买东西来转售,或平台已经报告了您的销售:每项活动是个人出售还是生意,以及税表上填什么,取决于事实。请收集物品成本、销售记录和平台汇总,就每项活动寻求个人税务服务。
- 您从未申报以前的销售:是更正税表,还是向自愿披露计划申请,取决于涉及的年度,以及 CRA 是否已经联系您。见主动申报未报收入,并寻求个人税务服务。
- 您的记录不全,或个人与经营的资金混在一起:见补做逾期账目、收据必须显示什么和记账服务。
- 您卖东西的某一年从来没有报税:见补报未提交的税表。
- 您的销售接近 GST/HST 限额,或者您还欠省销售税:见何时注册 GST/HST和省销售税。
- 您收的是美元,或收到了美国税表:见美元销售与平台付款和加拿大卖家的美国支付平台税表。
- 您是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同样的销售也可能要向 IRS 申报;见住在加拿大的美国人。
- 您进口货物来转售:GST/HST 和关税可能在边境适用,并影响您的销货成本;见CRA:进出口的 GST/HST。
- 您卖的是继承来的收藏:您的成本来自遗产,而不是死者当初付的价格;见有人去世时的税务。
- 您搬到加拿大,卖的是来加拿大之前就拥有的物品:这些物品的成本由您的居民身份起始日决定,而不是您在国外付的价格;见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
- 这些销售亏了钱:见经营亏损。
- 您通过公司销售:公司在自己的税表上申报它的销售额;见公司税务服务。
- 您住在魁北克省:上述联邦规则适用,但您的魁北克省税表和销售税是另外的,本页不涉及。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个人使用财产:成本和售价各自视为至少为此金额 逐项适用于纳税人的个人使用财产:调整成本基础视为此金额与实际数字两者中较大者,处置所得也一样 | $1,000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46(1) 款 核对日期 |
| 资本收益计入应税收入的一般比例 《所得税法》第 38(a) 条的一般规则;有例外情况 | 5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网站:《所得税法》第 38 条 核对日期 |
| 列名个人财产:未用完的净亏损可向前结转的年数 列名个人财产的亏损,只能用来抵扣列名个人财产的收益 | 三年 | CRA:T4037,资本收益(亏损申请规则摘要) 核对日期 |
| 列名个人财产:未用完的净亏损可向后结转的年数 列名个人财产的亏损,只能用来抵扣列名个人财产的收益 | 七年 | CRA:T4037,资本收益(亏损申请规则摘要) 核对日期 |
| 企业记录的一般保存期限 从相关记录及凭证涉及的最后一个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可能需要保存更久 | 六年 | CRA:记录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及如何申请提前销毁 核对日期 |
| GST/HST 小供应商门槛 单个日历季度或最近连续四个日历季度中,与关联方合计的全球应税销售额,包括零税率供应;不包括金融服务、资本资产出售及商誉 | $30,000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核对日期 |
| 申报平台运营商须向应申报卖家提供其信息的日期 该日期所在年份为卖家被认定为应申报卖家的日历年的次年 | 1 月 31 日 | CRA:数字平台运营商申报规则指引,第 6.2 段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数字平台申报规则(第 XX 部分)下的第一个应申报期间 CRA 表示,第一个应申报期间是 2024 日历年 | 2024 日历年 | CRA:数字平台运营商申报规则指引,第 6.3 段 核对日期 |
| 第 XX 部分被排除卖家:应申报期间内少于 30 次商品销售的最高对价 平台运营商仅为商品销售提供了少于 30 次相关活动,且在应申报期间(一个日历年)内支付或计入的对价总额未超过这一金额时,该卖家属于被排除的卖家 | $2,800 | 《所得税法》第 282(1) 款,“被排除卖家”(d) 项 核对日期 |
| 自愿披露计划:所涉漏报至少须已存在的时间 该信息须已逾报送截止日至少这么长时间,或已逾一个申报期间 | 一年 | CRA:自愿披露计划的资格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点对点(在线销售商品)
- CRA:平台经济,了解您的纳税义务
- CRA:数字平台申报规则,哪些人受影响
- CRA:数字平台申报规则,指引
- CRA:数字平台申报规则,共享哪些信息
- CRA:什么是业务?
- CRA:所得税审计手册,第 27 章(追求利润)
- CRA:IT-459,具有贸易性质的冒险或事业(已存档)
- CRA:T4037,资本收益
- CRA:填写附表 3
- CRA:T4002 指南,第 1 章,一般信息
- CRA:T4002 指南,第 2 章,收入
- CRA:T4002 指南,第 3 章,支出
- CRA:存货和销货成本
- CRA:何时注册并开始收取 GST/HST
- CRA:进出口的 GST/HST
- CRA:自愿披露计划的审查与决定
- CRA:自愿披露计划的资格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10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40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45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46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54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48 条
- Justice Laws:《所得税法》第 261 条
- Justice Laws:《消费税法》第 123 条
- Justice Laws:《消费税法》第 148 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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