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住在加拿大且属于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美国公民
- 住在加拿大、仍为美国税务居民的绿卡持有人
- 员工、自雇人士和退休人士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美国州税表
- 搬入或离开加拿大的年度,部分年度居民
- 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绿卡
- 美国公民持有的加拿大公司
- 单独魁北克税表的细节
两国都须报税吗?
通常是。美国对公民和绿卡持有人的全球收入征税,无论住哪里;报税规则通常与住在美国的人相同(IRS)。加拿大也对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CRA S5-F1-C1 专刊)。
税收协定不会改变这一点。“保留条款”允许美国对公民征税,如同协定不存在,只有列明例外除外(IRS 第 597 号刊物)。所以同一收入须填入两国税表:加拿大税表用加元,美国税表用美元。避免双重税的美国抵免和收入排除,只有报税才可享有(IRS)。
全球总收入达到您申报身份的门槛,就须报美国税;包括将作为外国劳动所得排除的收入。自雇净收入达到 US$400,也须报税(IRS 第 54 号刊物)。
绿卡持有人直到绿卡被撤销或认定放弃前,都属于美国税务居民(IRS 第 915 号刊物)。同时属于加拿大居民时,可能可使用协定居民判定规则,以美国非居民身份提交 1040-NR 并附 8833 表(IRS 第 597 号刊物)。过去 15 年中至少 8 年持卡,这样做可能按退出规则视为结束美国居民身份,须报 8854 表,且可能欠退出税(8854 表说明)。以加拿大居民身份主张任何协定优惠以减少美国税,例如美国 Social Security 免税,都算作此选择。IRS 条例还提醒,按非居民报税可能影响保留绿卡(26 CFR 301.7701(b)-7)。
两国怎样避免对同一收入重复征税?
主要通过外国税收抵免。哪国让步,取决于收入来源。
| 收入 | 加拿大 | 美国 |
|---|---|---|
| 加拿大工资、营业收入、加拿大利息和股息 | 全额征税 | 征税后抵免加拿大税(1116 表),或排除劳动所得(2555 表) |
| 美国来源收入,例如美国租金、美国股息,或美国工作报酬 | 征税后抵免美国税,但有上限 | 征税后抵免加拿大给予抵免后剩余的加拿大税 |
| 美国 Social Security | 征税,部分可扣除 | 美国公民不纳税;绿卡持有人见下文 |
加拿大税表上,每个国家的外国税收抵免,取已缴外国所得税与该收入加拿大税中的较低者。联邦抵免用 T2209 计算,省级用 T2036;魁北克另有规则(CRA 第 40500 行)。抵免只涵盖加拿大境外收入,所以加拿大工资所缴美国税不能获加拿大抵免。这类收入由美国让步。
美国公民的上限。美国来源收入的加拿大抵免,最高为非美国公民的加拿大居民会缴的美国税。美国投资组合股息为 15%。美国随后把加拿大抵免后剩余加拿大税,用于抵消余下美国税,并在抵免所需范围内把收入视为加拿大来源(协定第二十四条第 4 至 6 款)。
美国税表上,加拿大联邦和省级所得税都可计入抵免(协定第二十四条第 7 款)。工资用一般类别 1116 表,大多数利息和股息用被动类别。用不完的抵免可向前结转 1 年、向后结转 10 年(1116 表说明)。
选外国税收抵免,还是外国劳动所得排除?
劳动所得在美国报税时可选择:抵免加拿大税,或每名合资格人士排除最高 US$132,900 收入。可以排除工资,并对其他收入申请抵免,但同一收入不能同时使用两者(2555 表说明)。
| 外国税收抵免(1116 表) | 外国劳动所得排除(2555 表) | |
|---|---|---|
| 涵盖收入 | 加拿大已征税的外国收入 | 仅工作报酬:薪酬、工资、自雇收入。不含利息、股息、资本收益、退休金或 Social Security |
| 金额 | 最高为该外国收入的美国税 | 每名合资格人士最高 US$132,900 |
| 资格 | 缴了加拿大所得税的美国申报人 | 税务所在地在加拿大,且满足一个完整税务年度的真实居住,或 12 个月内在海外停留 330 个完整日。绿卡持有人只有同时为协定国公民,例如加拿大公民,才可使用真实居住测试 |
| 其他收入 | 不受影响 | 按假定包含已排除收入时的适用税率征税 |
| 放弃的待遇 | 通常无;但以前年度已选排除,后来对该收入申请抵免,即撤销排除,见下文 | 已排除收入的加拿大税抵免、额外儿童税收抵免及劳动所得抵免 |
| 未使用金额 | 向前结转 1 年,向后结转 10 年 | 不能结转 |
来源:IRS FEIE、IRS 外国劳动所得、IRS 第 54 号刊物、2555 表说明。
转换有代价。一旦选择排除,它持续有效;以后有外国劳动所得的年度,都须继续申请。不申请、以声明撤销,或以后对该收入申请外国税收抵免、额外儿童税收抵免或劳动所得抵免,都算撤销。此后 5 个税务年度内,未经 IRS 批准不能重新选择排除(IRS 第 54 号刊物)。决定前应比较多个年度。
自雇有什么不同?
加拿大。用 T2125 表申报营业收入(CRA),缴付全额 CPP 供款,魁北克为 QPP,包括员工和雇主双方份额(Canada.ca)。申报截止为 6 月 15 日,但缴税为 4 月 30 日(CRA)。
美国。同一业务用附表 C 申报。按美加社会保障协议,住在加拿大的自雇人士只参加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金计划,不参加美国 Social Security。为证明这一点,申请覆盖证明,加拿大用 CPT56,魁北克退休机构用 QUE/USA 101,每年附副本到美国税表(SSA)。外国劳动所得排除不会减少自雇税,因此免除该税的是协议(IRS 第 54 号刊物)。
税表什么时候到期?
| 申报 | 到期 | 付款 |
|---|---|---|
| 加拿大税表 | 4 月 30 日 | 4 月 30 日 |
| 加拿大税表,您或配偶或同居伴侣自雇时 | 6 月 15 日 | 4 月 30 日 |
| 住在加拿大时的美国税表 | 自动为 6 月 15 日;附声明说明资格 | 利息从 4 月 15 日起算;迟缴罚款从 6 月 15 日起算 |
| 6 月 15 日前提交 4868 表的美国税表 | 10 月 15 日 | 不再延长 |
| 需要时的加拿大分期预缴 | — | 3 月 15 日、6 月 15 日、9 月 15 日、12 月 15 日 |
| FBAR(FinCEN Form 114) | 4 月 15 日,自动延期至 10 月 15 日 | — |
| T1135 表 | 加拿大税表截止日 | — |
| 3520 表(赠与及遗产) | 住在加拿大时为 6 月 15 日;延期美国税表时为 10 月 15 日 | — |
4 月 15 日时住在美国和波多黎各以外,且主要工作地点也在两者以外,可享自动美国延期。如果需要更多时间满足排除的居住或天数测试,可用 2350 表进一步延期(IRS 第 54 号刊物)。代扣很少或没有,例如营业收入或美国 Social Security,加拿大可能要求分期预缴。当年及前两个年度中的任一年,净欠税超过 C$3,000,魁北克居民为 C$1,800,就适用(CRA)。CRA 截止日遇周末或公共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CRA)。FBAR 日期:IRS。
哪些资料申报容易遗漏?
这些表申报资产和赠与,并非税额,因此没有欠税时容易漏报。
- FBAR(FinCEN 114 表)。年内任何时候,美国境外账户合计超过 US$10,000 就须报(FinCEN)。RRSP 计入(IRS 第 597 号刊物)。提交 FinCEN,不与税表一起交。参阅外国账户申报。
- 8938 表。税务所在地在加拿大,满足海外居住测试,且外国金融资产超过门槛时,随美国税表提交。单身或夫妻分别报税:年末 US$200,000,或年内任何时候 US$300,000;联合报税:US$400,000 或 US$600,000。测试是 12 个月内在美国境外停留 330 个完整日;仅美国公民还可使用一个完整税务年度的海外真实居住。未满足测试,适用美国境内居民门槛:US$50,000 和 US$75,000,联合报税为 US$100,000 和 US$150,000(8938 表说明)。
- RRSP、RRIF 及其他注册账户。RRSP 或 RRIF 内收入,每年须在美国纳税,除非选择递延。如果已报美国税且从未申报计划内部收入,通常视为已选择递延(IRS 第 597 号刊物)。TFSA、RESP 及其他账户:参阅加拿大注册账户在美国报税的处理。
- 加拿大共同基金和 ETF。外国公司收入或资产大多为被动时,属于 PFIC。加拿大基金可能满足测试,通常每只 PFIC 都须报 8621 表(8621 表说明)。RRSP 或 RRIF 内基金,适用协定递延时通常无须报 8621 表(26 CFR 1.1298-1(c)(4))。
- 3520 表(赠与及遗产)。年内从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或外国遗产,例如加拿大父母遗产,收取超过 US$100,000 时须报。关联赠与人的赠与须合并计算。与所得税表分开提交,漏报罚款为赠与价值的一部分(IRS)。
- T1135 表(加拿大)。美国财产,例如美国银行、证券账户及美国股份,年内任何时候总成本超过 C$100,000 时须申报。首次成为加拿大居民的年度无须报(CRA)。参阅外国财产与关联企业申报。
出售加拿大自住房,会怎样?
加拿大:如果持有的每年,该房屋都只是您的主要住所,收益免税。仍须在附表 3 和 T2091(IND) 申报出售并指定主要住所;迟指定可能有罚款(CRA)。
美国:收益须纳税,除非排除涵盖。出售前 5 年内至少 2 年持有并作为主要住所居住,可能排除最高 US$250,000 收益;联合报税且满足联合规则为 US$500,000。还须满足 IRS 其他测试,例如前 2 年未对另一套住房排除收益,且不受退出税约束(IRS 第 523 号刊物)。法律未限于美国房屋(26 U.S.C. 121)。
用美元计算美国收益,各笔金额按支付或收取时汇率换算(IRS)。持有期间加元升值,美元收益会比加元收益高;贬值则较低。加拿大免税出售时,超过美国排除额的收益,没有加拿大税可抵免。
Social Security、CPP 和 OAS 怎样纳税?
美国 Social Security 支付给加拿大居民,只在加拿大纳税(协定第十八条第 5 款)。这是保留条款的例外;IRS 确认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对这些福利免美国税(IRS 第 915 号刊物)。绿卡持有人只有主张协定加拿大居民身份才可免税。这就是上述居民判定选择:所有美国税按非居民计算,报 1040-NR 并附 8833 表,同样存在退出风险(26 CFR 301.7701(b)-7)。加拿大税表第 11500 行申报全额,第 25600 行扣除其中 15%。如果从 1996 年 1 月 1 日以前就连续住在加拿大并领取福利,扣除为 50%(CRA)。
CPP 和 OAS 不同。协定 Social Security 规则涵盖付给另一国居民的福利,因此不涵盖付给住在加拿大的您的加拿大福利。加拿大对其征税。IRS 将外国社保福利像年金一样征税,除非协定豁免或将其视为美国 Social Security(IRS 第 915 号刊物)。所缴加拿大税可计入美国外国税收抵免。
例子
金额仅作说明。Maya 是住在多伦多并在当地工作的单身美国公民。当年有:
- 加拿大雇主支付 C$120,000 工资,按示例汇率约 US$88,000
- 加拿大银行账户和 RRSP,合计最高约 US$51,000
- 成本 C$130,000 的美国证券账户,支付 US$2,000 美国股息
| 税表 | 表格 | 原因 |
|---|---|---|
| 加拿大 | T1 税表及安大略税表 | 她是加拿大居民,工资和股息都须报 |
| 加拿大 | T1135 | 美国证券账户成本超过 C$100,000 |
| 加拿大 | T2209 和 T2036 | 抵免美国股息的美国税,上限为非公民会缴的 15% |
| 美国 | 1040 表及海外居住声明 | 6 月 15 日前报税,为避免利息,欠税在 4 月 15 日前缴 |
| 美国 | 1116 表,一般类别 | 假设工资加拿大税为 US$23,000,美国税为 US$11,000:抵免将工资美国税降至零,其余 US$12,000 可向前或向后结转 |
| 美国 | 股息的 1116 表 | 加拿大抵免后剩余加拿大税,抵消股息超过 15% 的美国税 |
| 美国 | FBAR | 加拿大账户超过 US$10,000 |
| — | 无 8938 表 | 外国资产年末未达 US$200,000,年内未达 US$300,000 |
| — | 无 8621 表 | 没有加拿大共同基金或 ETF |
如果改用 2555 表,工资低于限额,可全部排除。但工资加拿大税不能抵免,股息按假定工资计入时的适用税率征税。
您的情况不同?
- 以前年度未报美国税表或 FBAR。参阅补报遗漏的美国税务申报。
- 持有 TFSA、RESP 或其他注册计划。参阅加拿大注册账户在美国报税的处理。
- 账户或资产接近申报门槛。参阅外国账户申报及外国财产与关联企业申报。
- 通过美国公司或 LLC 经营。美国业主规则与加拿大业主不同。参阅跨境税务。
- 配偶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通常以夫妻分别报税身份申报,几乎任何总收入都可能要求报税,并适用单人 8938 表门槛和自住房出售排除。供养合资格子女或亲属时,可能可用户主身份。也可选择将配偶视为美国居民、联合报税,但直到选择终止前,每年都须把配偶全球收入计入美国税表(IRS 第 54 号刊物)。同居伴侣通常不是美国税务上的配偶(IRS 第 501 号刊物)。参阅跨境税务。
- 从加拿大为美国雇主工作。工作在加拿大完成,所以报酬仍属于外国劳动所得。按协议,工资通常只由 CPP 或 QPP 覆盖,但雇主需要覆盖证明,CPT56 或魁北克 QUE/USA 101,才能停止美国 Social Security(SSA)。减少美国所得税代扣时,使用排除的美国公民可交 673 表给雇主;使用外国税收抵免时,可调整 W-4(IRS 第 54 号刊物)。参阅跨境税务。
- 持有美国 IRA、Roth IRA 或 401(k)。加拿大不对传统 IRA 内收入征税,直到提款。Roth IRA 收入每年纳税,除非向 CRA 提交一次性协定选择。住在加拿大期间新增供款,或从传统 IRA 或 401(k) 转换,会让 Roth IRA 一部分永久在加拿大纳税。某些没有雇主供款的 401(k)、SEP 和 SIMPLE 计划也可能需要该选择(CRA S5-F3-C1 专刊)。参阅跨境税务。
- 年中搬入或离开加拿大,或计划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绿卡。这些会改变当年申报。参阅跨境税务。
- 住在魁北克。除联邦税表外,另报魁北克税表(魁北克税务局),且魁北克另有外国税收抵免。参阅跨境税务。
- 持绿卡,考虑使用协定居民判定规则,或持有加拿大公司。需要个人建议。参阅跨境税务。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美国按自雇净收入计算的报税门槛 自雇净收入达到这一金额就必须报税,不论采用哪种报税身份 | US$400 | IRS:第 54 号出版物 核对日期 |
| 加美税收协定股息预扣税率——所有其他情况 第 X(2)(b) 条:实益所有人并非持有至少 10% 有投票权股份的公司时,适用的股息税率;包括实益所有人为个人的情况 | 15% | 加拿大财政部:加拿大与美国税收协定整合版 核对日期 |
| 海外劳动所得免税额上限 合资格人士可在 2555 表格中免税的海外劳动所得上限 | US$132,900 纳税年度 2026 | IRS:2026 纳税年度的通胀调整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 在当年及前两年中的任一年 | C$3,000 | 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分期预缴税的应缴税款净额门槛(魁北克居民) 当年,以及此前两年中的任意一年,联邦应缴税款净额 | C$1,800 | 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核对日期 |
| FBAR 申报金额门槛 一个日历年内所有境外金融账户的最高价值合计;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 FBAR | US$10,000 | 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报告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海外、未婚或已婚分别报税、年末 须满足税务住所及实际停留均在海外的条件;也适用于已婚分别报税者 | US$20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海外、未婚或已婚分别报税、年内任何时间 须满足税务住所及实际停留均在海外的条件;也适用于已婚分别报税者 | US$30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海外、联合报税、年末 已婚联合报税且居住海外;纳税年度最后一天的总价值 | US$40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海外、联合报税、年内任何时间 已婚联合报税且居住海外;纳税年度内任何时间的总价值 | US$60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未婚或已婚分别报税、年末 纳税年度最后一天指定境外金融资产的总价值;也适用于已婚分别报税者 | US$5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未婚或已婚分别报税、年内任何时间 纳税年度内任何时间的总价值;也适用于已婚分别报税者 | US$75,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联合报税、年末 已婚联合报税;纳税年度最后一天的总价值 | US$10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8938 表格申报门槛:居住美国、联合报税、年内任何时间 已婚联合报税;纳税年度内任何时间的总价值 | US$150,000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3520 表格须申报境外赠与的金额门槛 纳税年度内从非居民外国个人或境外遗产获得的赠与或遗赠,须合并关联赠与人的金额;总额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 3520 表格 | US$100,000 | IRS:3520 表格填报说明 核对日期 |
| T1135 表格的申报门槛 年内任何时间全部指定境外资产的成本总额,以加元计算;超过此金额时须申报 | C$100,000 | 《所得税法》第 233.3(1) 及 (3) 条 核对日期 |
| 出售自住房的收益免税额:单身 出售前 5 年中至少有 2 年持有并用作主要住所时,可免税的最高出售收益;不随通胀调整 | US$250,000 | IRS:第 523 号出版物,出售自住房 核对日期 |
| 出售自住房的收益免税额:已婚联合报税 满足夫妻共同持有及居住规则时,联合报税可免税的最高收益;不随通胀调整 | US$500,000 | IRS:第 523 号出版物,出售自住房 核对日期 |
| 加拿大对美国社会保障金的收入扣除 根据加美税收协定,在第 11500 行申报的美国社会保障福利中,可在第 25600 行扣除的比例 | 15% | CRA:第 25600 行——额外扣除 核对日期 |
| 自 1996 年前已开始领取美国社会保障金者,在加拿大适用的收入扣除 适用于在 1996 年 1 月 1 日之前就已开始连续领取美国社会保障福利的加拿大居民,以及某些符合条件的遗属配偶 | 50% | CRA:第 25600 行——额外扣除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IRS:海外美国公民及税务居民外国人
- IRS:Publication 54,海外美国公民及税务居民外国人指南
- IRS:第 597 号刊物,加美所得税协定资料
- IRS:1116 表格填报说明
- IRS:Form 2555 填报说明
- IRS:2026 纳税年度的通胀调整
- IRS:境外劳动收入豁免
- IRS:什么是海外劳动收入
- IRS:第 915 号刊物,Social Security 及相应铁路退休福利
- IRS:第 523 号出版物,出售自住房
- 美国法典:26 U.S.C. 121,主要住所出售收益排除
- IRS:外币及汇率
- IRS:8938 表格填报说明
- IRS:8621 表格填报说明
- IRS:8854 表格填报说明
- IRS: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申报(FBAR)
- FinCEN: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申报
- SSA:与加拿大的社会保障协调协议
- 加拿大财政部:加美税收协定(合并版)
- CRA:S5-F1-C1 所得税专刊,个人居民身份判定
- CRA:第 40500 行,联邦外国税收抵免
- CRA: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 CRA:第 25600 行——额外扣除
- CRA:T1135 表格问答
- CRA:主要住所
- CRA:T2125 表,商业或专业活动报表
- Canada.ca:加拿大退休金计划供款
- 魁北克税务局:新居民所得税申报
- IRS:第 501 号刊物,受抚养人、标准扣除及申报资料
- IRS:外国主体的赠与
- eCFR:26 CFR 301.7701(b)-7,与所得税协定的协调
- eCFR:26 CFR 1.1298-1,8621 表申报要求
- CRA:个人必须缴纳的分期预缴税
- CRA:S5-F3-C1 所得税专刊,Roth IRA 税务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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