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拥有境外银行或证券账户、外国股份或海外财产的加拿大居民
- 在加拿大境外持有财产的自雇人士及合伙企业
- 拥有外国子公司,或与关联非居民有大额往来的加拿大公司
- 拥有美国 LLC 或其他外国公司的加拿大居民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外国收入如何纳税,以及外国税抵免
- 加拿大如何对你控制的外国公司内赚取的被动收入征税
- 逐行填写各表格的帮助
- 美国公民及居民向美国申报加拿大账户
- 与关联非居民往来的转让定价文件
- 向非居民付款的预扣税及 NR4 税单
我可能需要提交哪些表格?
五份 CRA 信息申报表涵盖外国持有财产及往来。T1135 涵盖外国财产,T1134 涵盖你持有显著份额的外国公司,其余三份涵盖外国信托及与关联非居民的往来。
| 表格 | 申报内容 | 申报人 | 触发条件 | 截止日 |
|---|---|---|---|---|
| T1135 | 你拥有的外国财产 | 加拿大居民个人、公司、信托及某些合伙企业 | 指定外国财产总成本在年内任何时候超过 $100,000 | 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
| T1134 | 外国关联企业 | 加拿大居民及某些合伙企业 | 非居民公司或信托在年内任何时候属于你的外国关联企业 | 年末后 10 个月 |
| T1141 | 向非居民信托投入的财产 | 曾向非居民信托投入财产的加拿大居民 | 投入后,每年仍具有出资人身份 | 包含信托年末的年度,其申报截止日 |
| T1142 | 非居民信托的分配及欠其款项 | 在非居民信托中具有实益权益的加拿大居民 | 收到该信托分配,或欠其款项 | 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
| T106 | 与关联非居民的交易 | 企业及合伙企业 | 年内与非独立交易非居民的交易合计超过 $1,000,000 | 公司:年末后 6 个月(其他见下文) |
无论财产成本多少,外国财产收入均须在加拿大纳税并列入税表(CRA 问答)。
谁必须提交 Form T1135?
年内任何时候,指定外国财产总成本超过 $100,000 的加拿大居民,包括个人、自雇人士、公司及信托(所得税法第 233.3 条)。
- 合伙企业自行提交 T1135,除非非居民或免税成员获得其收入或亏损的 90% 或以上。合伙企业申报时,合伙人不再申报在其中的权益。
- 新居民在首次成为加拿大居民的年度无需提交。该规则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信托,也涵盖 T1134、T1141 及 T1142(所得税法第 233.7 条)。CRA 说明,曾为居民后返回的人不属于首次成为居民(T1134 填表说明)。
- 年内离开加拿大的人只需申报作为居民的那部分期间。这是 CRA 行政减免;法律本身要求全年申报(CRA 问答)。
门槛如何计算?
按成本而非市值,将全部指定外国财产合计(CRA 问答)。
- 成本金额通常是购买支付的金额。移居加拿大时已拥有的财产,以成为居民时的公平市场价值为准。赠与或继承财产,以收到时的公平市场价值为准。
- 年内任何时候。超过门槛后即使出售,仍须申报。
- 所有财产合计。两项各自低于门槛的持有财产,合计可能超过门槛。
- 全部成本,而非净权益。有房贷的物业也按全部成本计入。
- 加元。通常按购买时汇率换算(Form T1135)。
哪些属于指定外国财产?
- 持有在加拿大境外的资金,如外国银行账户,包括预付卡。加拿大银行内的美元账户不计入:关键是资金所在地,而非货币
- 非居民公司的股份,即使通过加拿大经纪商持有
- 在加拿大境外为你持有的加拿大公司股份,如美国证券账户中的加拿大股票
- 非居民欠你的债务,包括外国政府及公司债券
- 加拿大境外出租或投资持有的房地产,包括空地
- 持有外国财产的合伙企业权益,但仅当非居民或免税成员获得其收入的 90% 或以上
- 其他海外财产,如外国保险保单、加拿大境外持有的贵金属、付费取得的非居民信托权益,以及取得外国财产的期权或其他权利
哪些不计入?
- 仅用于或持有于活跃业务的财产,如存放业务库存的外国仓库。主要为了赚取租金或投资收入的业务,在此通常不算活跃业务
- 个人使用财产,如主要由你或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人士使用的度假屋
- 外国关联企业的股份及其欠你的债务(使用 T1134 申报)
- 在 RRSP、RRIF、TFSA 或 FHSA 等注册计划中持有的财产
- 加拿大共同基金信托单位,即使基金投资海外
- 美国 IRA 等外国退休安排中的权益,以及某些外国养老金信托(所得税法第 233.3(1)(n) 条)
部分出租、部分个人使用的物业是否计入,取决于事实;CRA 问答提供示例。
使用简化还是详细申报?
如果全年总成本都低于 $250,000,可以使用 Part A 简化方法:勾选财产类别、列出前三个国家,并填写总收入及收益。如果任何时候达到 $250,000,须使用 Part B 逐项列明财产。Part B 要求各项财产年内最高成本,可使用其最高月末成本。在加拿大注册证券交易商或信托公司持有的财产,可在 Part B 第 7 类按国家汇总。
T1135 何时到期,如何提交?
截止日与所得税申报截止日相同,即使你无须提交所得税申报表(CRA)。
| 申报人 | 截止日 |
|---|---|
| 个人 | 4 月 30 日 |
| 自雇个人及其配偶或同居伴侣 | 6 月 15 日 |
| 公司 | 年末后 6 个月 |
| 信托 | 信托年末后 90 天 |
| 仅有个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 财务期间结束所属日历年之后的 3 月 31 日 |
| 仅有公司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 财务期间结束后 5 个月 |
| 其他合伙企业 | 上述两个合伙企业日期中较早者 |
使用 CRA 认证税务软件电子提交,或提交纸质表格,随税表附送,或单独邮寄至表上地址。
外国公司何时须提交 Form T1134?
非居民公司在年内任何时候属于你的外国关联企业时须提交。通常指直接或通过外国公司持有至少 1%,且与关联人士合计持有至少 10%(所得税法第 95(1) 条)。某些非居民信托也可以是外国关联企业。
- 谁提交:加拿大居民个人、公司及信托,以及合伙企业;但非居民或免税成员取得收入的 90% 或以上时,合伙企业除外(所得税法第 233.4 条)。
- 提交内容:一份汇总表,加每家外国关联企业一份补充表,包括关联企业拥有的大多数关联企业。对于每家受控制关联企业,以及持有至少 20% 投票权的其他关联企业,还须附未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T1134 填表说明)。
- 截止日:年末后 10 个月。个人为次年 10 月 31 日。
- 通过加拿大公司持有:如果仅通过加拿大公司持有,由该公司申报,而非你本人。同一控制下的加拿大公司集团中,通常只有最底层公司申报,除非集团另一家公司也直接持有股份。年末相同的关联申报人可以选择共同提交一份 T1134(所得税法第 233.4(2) 条;T1134 填表说明)。
- 提交方式:个人、公司及合伙企业可电子提交。个人及信托的纸质申报须与所得税申报表分开提交。
小型无活动关联企业有减免吗?
有。如果年度内以下三项全部成立,可不交该关联企业的补充表(T1134 填表说明):
- 权益成本始终低于 $100,000。
- 关联企业总收款,包括借款及出售所得,低于 $100,000。
- 资产价值从未超过 $1,000,000。
仍须提交 T1134 汇总表,并在无活动关联企业表中列出该企业。
无法取得关联企业信息怎么办?
如果披露缺失内容、已尽力取得,并在信息可取得后 90 天内提交,该税表可以暂不包含这些信息。受控制关联企业另有附加条件(所得税法第 233.5 条)。
非居民信托如何处理?
有两份表格涵盖它们,是否适用取决于信托事实。
- T1141:你是加拿大居民,并曾向非居民信托投入财产。只要仍具有出资人身份,每年继续申报。某些信托豁免,包括美国 IRA 等外国退休安排(CRA)。
- T1142:你在非居民信托中有实益权益,并收到分配或欠其款项。美国 IRA 等外国退休安排、因死亡产生的遗产,以及已在 T1134、T1135 或 T1141 上申报的信托不适用(CRA)。
企业何时提交 Form T106?
年内与非独立交易非居民,如外国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交易合计超过 $1,000,000 时须提交。一份汇总表,每位非居民一份明细税单(Form T106;所得税法第 233.1 条)。
- 公司:年末后 6 个月
- 信托:信托年末后 90 天
- 个人:4 月 30 日;你或配偶、同居伴侣自雇时为 6 月 15 日
-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信息申报截止日;由合伙企业提交一份,而非每位合伙人各交一份
T106 与所得税申报表分开提交。个人及信托使用纸质申报。
有哪些罚款?
每份逾期或缺失申报有单独罚款;故意或重大疏忽时罚款增加(CRA;所得税法第 162 条及第 163 条)。
| 违规 | 罚款 |
|---|---|
| 逾期提交 | 每天 $25,最多 100 天;最低 $100,最高 $2,500 |
| 故意或重大疏忽未提交(T106、T1134、T1135、T1141) | 每月 $500,最多 24 个月,总额最高 $12,000 |
| 同上,且忽视 CRA 催报要求(也适用于 T1142) | 每月 $1,000,最多 24 个月,总额最高 $24,000 |
| 24 个月后仍未提交(T1134、T1135、T1141) | 另加外国财产、关联企业股份及债权,或信托投入成本的 5%,减去上述罚款 |
| 故意或重大疏忽造成虚假陈述或遗漏 | $24,000 与有关成本或价值的 5% 两者中较高者;T106 固定为 $24,000;T1142 较低 |
T106 方面,CRA 可对每份明细税单收取逾期罚款(Form T106)。
CRA 可以比通常更晚重新核定吗?
可以。如果你或你所属合伙企业的 T1135 缺失、逾期或不准确,而且你也漏报指定外国财产收入,通常重新核定期间(个人及加拿大控制私人公司为 3 年)会增加 3 年(所得税法第 152(4)(b.2) 条)。涉及外国关联企业的收入或金额,以及与关联非居民的交易,也增加 3 年(第 152(4)(b)(iii) 条)。
漏报了怎么办?
逾期罚款持续增加直至提交,最多 100 天。CRA 说明,缺失或不完整 T1135 如满足条件,可能适用自愿披露计划(CRA 问答)。
美国账户、财产及公司如何适用?
- 美国账户、股份及出租物业遵循上述清单;例如,出租的美国公寓按全部成本计入。
- 美国 LLC。即使美国税务上忽略该实体,CRA 仍将其视为公司(IC71-17,第 88 段)。如果持有比例足以构成外国关联企业,就提交 T1134,不列入 T1135。较小持股计入 T1135 财产。参阅美国 LLC 的加拿大所有人如何申报。
- 在加拿大的美国人。作为加拿大居民,你适用加拿大表格。作为美国人士,如果年内任何时候美国境外账户合计超过 US$10,000,还可能须提交 FBAR(FinCEN);外国资产超过较高门槛时,须随美国税表提交 Form 8938(IRS)。参阅向美国申报外国账户。
示例
一位温哥华居民(仅作示例,非自雇)持有以下财产,金额按购买时汇率换算为加元:
| 财产 | 成本 |
|---|---|
| 美国证券账户中的美国股份 | $60,000 |
| 同一账户中的现金 | $10,000 |
| 出租给租客的美国公寓,购买时有 $280,000 房贷 | $350,000 |
| RRSP 中的美国股份 | $50,000 |
指定外国财产合计 $420,000:股份、现金及按全部成本计入的公寓。RRSP 排除。超过 $100,000,因此提交 T1135;也超过 $250,000,因此必须使用详细 Part B,列出现金、股份及公寓。截止日为随所得税申报的 4 月 30 日。无论如何,股息及净租金收入都须列入税表。
如果公寓是主要由她自己使用的度假屋,总额会是 $70,000,无须提交 T1135,但仍须申报股息。如果她今年首次成为加拿大居民,今年无须提交 T1135。
你的情况不同?
- 你拥有美国 LLC 或公司的部分权益:美国方面另有表格。参阅美国 LLC 的加拿大所有人如何申报及加拿大居民如何设立美国业务。
- 你是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参阅住在加拿大的美国人及向美国申报外国账户。
- 你出租或出售美国物业:美国也可能征税。参阅外国所有人何时须缴美国税。
- 你在美国住宅过冬:参阅冬季旅居者与美国居民身份。
- 以往年度漏交 T1135 或 T1134,或有外国信托及关联方往来:这些须仔细核查。参阅跨境税务或税务申报。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T1135 表格的申报门槛 年内任何时间全部指定境外资产的成本总额,以加元计算;超过此金额时须申报 | $100,000 | 《所得税法》第 233.3(1) 及 (3) 条 核对日期 |
| 境外关联企业判定:您本人持有的权益比例 如果您的股权比例达到这一水平,且同时满足关联集团测试,该非居民公司即属于外国关联公司。股权比例包括直接持股;按第 233.4(2)(a) 款申报 T1134 时,还包括通过非居民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 1% | 《所得税法》第 95(1) 条,境外关联企业 核对日期 |
| 境外关联企业判定:您与关联人士合计持有的权益 您与所有关联人士的权益比例合计须至少达到此数 | 10% | 《所得税法》第 95(1) 条,境外关联企业 核对日期 |
| T106 表格的申报门槛 年内与所有非独立交易非居民发生的须申报交易的公平市场总值;超过此金额时须申报 | $1,000,000 | 《所得税法》第 233.1(4) 条 核对日期 |
| 免除 T1135 和 T1134 申报义务的合伙企业收入占比 只有非居民或免税合伙人应占的财政期间收入或亏损低于这一比例时,合伙企业才需要提交 T1135 或 T1134 | 90% | 《所得税法》第 233.3(1) 及 233.4(1) 条 核对日期 |
| T1135 表格的简化申报限额 指定境外资产总成本须全年低于此金额,才能使用简化方式(A 部分);任何时间达到或超过此金额,均须使用详细方式(B 部分) | $250,000 | CRA:Form T1135 及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T1134:须提供关联企业财务报表的投票权持有门槛 须为每家受控境外关联企业,以及申报实体至少持有此比例投票权的每家关联企业,提供附注的非合并财务报表;第 233.5 条尽职调查豁免除外 | 20% | CRA:Form T1134 及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T1134 休眠关联企业豁免:您持有权益的成本 您持有该关联企业权益的总成本低于此金额,且该企业休眠或未开展活动时,无需提交补充表;仍须提交汇总表 | $100,000 | CRA:Form T1134 及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T1134 休眠关联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上限 该关联企业年内的营业收入总额,包括贷款及处置所得款,须低于此金额 | $100,000 | CRA:Form T1134 及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T1134 休眠关联企业:资产价值上限 该关联企业的资产公平市场总值在年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此金额 | $1,000,000 | CRA:Form T1134 及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境外信息申报表每日的迟报罚款 未遵守规定的情况每持续一天计收,最多计 100 天 | $25 | 《所得税法》第 162(7) 条 核对日期 |
| 境外信息申报表的最低迟报罚款 罚款为此金额与按日计算金额中的较高者 | $100 | 《所得税法》第 162(7) 条 核对日期 |
| 境外信息申报表的最高迟报罚款 100 天上限所适用的每日金额 | $2,500 | CRA:外国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明知或因重大疏忽未申报的每月罚款 适用于 T106、T1134、T1135 和 T1141 表格;最多计 24 个月,并减去迟报罚款 | $500 | 《所得税法》第 162(10) 条 核对日期 |
| 明知或因重大疏忽未申报的最高罚款 每月金额,计收 24 个月 | $12,000 | CRA:外国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收到 CRA 申报要求后仍未申报的每月罚款 明知或严重疏忽而未申报,且已收到催报要求时适用,最多计算 24 个月 | $1,000 | 《所得税法》第 162(10) 条 核对日期 |
| 收到 CRA 申报要求后仍未申报的最高罚款 每月金额,计收 24 个月 | $24,000 | CRA:外国申报罚款 核对日期 |
| 未履行外国信息申报义务的额外罚款比例 按指定境外资产(T1135)、关联企业股份及债权(T1134)或信托出资(T1141)的成本计算;适用于明知未申报持续 24 个月的情况(第 162(10.1) 条),以及明知作出虚假陈述或遗漏的情况(第 163(2.4) 条) | 5% | 《所得税法》第 162(10.1) 条 核对日期 |
| 明知作出虚假陈述或遗漏的最低罚款 对 T1134、T1135 和 T1141,取此金额与按 5% 计算金额中的较高者;T106 采用固定金额;T1142 的最低金额较低 | $24,000 | 《所得税法》第 163(2.4) 条 核对日期 |
| FBAR 申报金额门槛 一个日历年内所有境外金融账户的最高价值合计;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 FBAR | US$10,000 | FinCEN:申报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CRA:Form T1135 问答
- CRA:外国收入核验申报表(T1135)
- CRA:Form T1135 及填表说明
- CRA:外国关联企业信息申报表(T1134)
- CRA:Form T1134 及填表说明
- CRA:关于 Form T1141
- CRA:关于 Form T1142
- CRA:Form T106 及填表说明
- CRA:外国申报罚款
- CRA:IC71-17,加拿大税收协定下主管当局协助
- 所得税法第 233.1 条(T106)
- 所得税法第 233.3 条(T1135)
- 所得税法第 233.4 条(T1134)
- 所得税法第 233.5 条(尽职尽责例外)
- 所得税法第 233.7 条(首年居民)
- 所得税法第 95 条(外国关联企业定义)
- 所得税法第 162 条(罚款)
- 所得税法第 163 条(虚假陈述或遗漏)
- 所得税法第 152 条(重新核定期间)
- FinCEN:申报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
- IRS:Form 8938 填表说明
- CRA:T4061,NR4 非居民税预扣、缴纳及申报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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