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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为境外雇主工作

如果您是美国税务居民,并在美国完成雇员工作,通常属于美国来源的工资应缴美国所得税,即使雇主从境外付款。先确认居民身份及工作日。美国工作日的外国预扣税,通常不能抵美国税;应申请外国退税,并让雇主检查美国工资税及社会保障覆盖。必要时预缴美国估算税。

纳税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译自英文指南

适用对象

  • 受雇于美国境外公司的美国税务居民
  • 由加拿大雇主发薪的美国居民,包括收到 T4 的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住在加拿大、为美国雇主工作的人
  • 独立承包商及企业所有人
  • 雇主注册及工资系统设立
  • 股票奖励及搬迁前所赚报酬的详细分配

我在美国生活和工作,雇主在境外,工资在哪里纳税?

美国税务居民在美国报税表申报境外雇主工资。美国对居民全球收入征税;雇主所在国不会仅因发薪,就取得对美国工作日征税的权利(IRS:美国居民;加拿大与美国协定,第 XV 条)。

先确认有关期间是否为美国税务居民。搬迁可能使一年部分期间适用不同居民规则,持续加拿大联系也可能使加拿大居民身份复杂。如果在多个国家工作,按工作实际完成地点拆分工资。所得税协定与社会保障协议回答不同问题,不能相互代替。

付款方在境外,美国工作日工资就算境外来源吗?

不是。员工工资通常按实际完成服务的地点确定来源,因此在美国家中工作的一天,就是美国工作日,即使雇主、工资系统及银行账户都在境外(IRS:Publication 514,Table 2)。境外雇主地址及加拿大 T4 不会使这些工资变成境外来源收入。

美国工作日也不符合境外劳动收入豁免:该豁免要求在外国工作、税务所在地在外国,并满足居民或停留条件(IRS:境外劳动收入豁免)。

报酬同时涵盖美国及境外工作日时,普通工资通常按报酬对应期间的工作时间分配。某些福利有不同来源规则。为每笔工资、奖金或福利保存注明日期的工作日历及工资对应期间,不要仅凭年末 T4 分配全年工资(IRS:Publication 514,确定报酬来源)。与国际搬迁前后服务有关的报酬,可能需要不同服务期间;参见搬迁后的股票奖励及报酬。

美国工作日被扣外国税,可以抵美国所得税吗?

通常不能。美国外国税额抵免通常减少境外来源收入的美国税,而不是美国来源工资。此外,境外预扣不一定是可抵免税款:IRS 看的是任何退税之后,依法及实际承担的外国税务责任(IRS:Publication 514)。

发生的情况需要核查的事项
美国工作日被预扣外国税在该国申请更正或退税;不要将其填作美国联邦预扣税。
境外工作日仍须缴外国税检查是否符合抵免,通常使用 Form 1116,但受美国限额及收入类别限制(IRS:Form 1116 填表说明)。
协定改变某项收入来源申领抵免前,检查协定具体规定,以及按协定重新确定来源收入的单独 Form 1116 处理(IRS:Form 1116 填表说明)。

如果您按加拿大与美国协定属于美国居民,并在美国完成全部雇佣工作,第 XV 条通常仅赋予美国对这些工资征税的权利。如果加拿大也认定您为居民,先按第 IV 条确定协定居民身份。协定通常不会为了美国抵免,把美国工作日工资变成加拿大来源收入;申领前应确定最终加拿大税。

没有 W-2 或只有 T4,如何申报外币工资?

如果境外雇主没有美国雇主识别号,也未出具美国 Form W-2,除非适用 Form 8919,否则在 Form 1040 第 1h 行按美元申报总工资(IRS:Form 1040 填表说明;IRS:Publication 4164)。如果美国社会保障及 Medicare 税应扣而未扣,检查 Form 8919:适用时工资填第 1g 行,其原因代码可能要求在报税截止日前提交 Form SS-8。对于加拿大 T4,从 box 14 雇佣收入开始,与工资单及美国工资规则核对。box 22 是加拿大所得税预扣,不是美国预扣;boxes 16/16A 或 17/17A 显示 CPP 或 QPP,box 18 显示 EI。T4 不是 W-2。IRS 电子申报规范为该情况提供境外雇主报酬记录(IRS:Publication 4164)。如果雇主本应提供 W-2,应要求更正;缺少表格不免除工资申报。

每次收到工资时,使用有依据的汇率换算。外国税款按适用于该税的汇率单独换算;不要从总工资减加拿大所得税、CPP 或 EI 来计算美国工资(IRS:外币;IRS:Publication 514)。保留工资单、T4 或其他年度报表、汇率记录,以及外国税款支付及退还证明。同一报税表其他境外收入,参见美国报税表中的境外收入。

在 2027 年 4 月 15 日 前提交日历年度美国报税表(26 USC 6072)。

没有美国所得税预扣,需要预缴美国估算税吗?

可能。如果预计美国预扣及可退税抵免后仍欠至少 $1,000,应检查 Form 1040-ES,并按需要付款。通常付款条件为当年税的 90%,或前一年税的 100%,取较低者,前提是前一年报税表涵盖整年。前一年调整后总收入超过 $150,000,或已婚分别申报超过 $75,000 时,前一年目标升至 110%。如果前一年没有美国税务责任,且整个完整税务年度都是美国公民或居民,则无需估算付款(IRS:Form 1040-ES)。加拿大预扣税不是美国预扣,因此本身不满足该条件。

Form 1040-ES 时间表有四个付款日期:4 月 15 日、6 月 15 日、9 月 15 日 及 2027 年 1 月 15 日。在 2027 年 2 月 1 日 前报税并付清,可不交最后一期。之后一次性付款,未必消除之前少缴;收入年内较晚才开始时,Form 2210 年化收入法可能减少罚款(IRS:Publication 505)。另行检查美国州估算付款。雇主美国工资义务参见跨境雇用员工。

境外雇主工资适用美国社会保障及 Medicare 税吗?

为境外雇主在美国工作,通常适用美国社会保障及 Medicare 预扣。员工按第 3101 条承担工资税;境外雇主按第 3102 条必须预扣并缴纳,包括漏扣的员工部分,另按第 3111 条承担雇主部分(26 USC 3101;26 USC 3102;26 USC 3111)。社会保障协议可能改为分配给外国体系,因此雇主地点及外国工资扣款本身,不能确定结果(IRS:受雇于境外雇主的人)。

根据美国与加拿大社会保障协议,第 V 条,在某国工作通常由该国体系覆盖。通常在加拿大受保障、由符合条件的加拿大雇主派往美国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如果预计派驻不超过 60 个月,可继续加拿大覆盖。保障证明支持美国社会保障供款豁免。美国与加拿大协议覆盖 CPP;美国与魁北克另有涵盖 QPP 的安排,并有自己的证明。两者都不决定 EI 或所得税(SSA:加拿大及魁北克证明)。

加拿大雇主仍扣税、CPP 和 EI,我该检查什么?

分别按各自规定检查加拿大扣款。T4 显示三项扣款,不证明移居美国后三项都应缴(CRA:加拿大境外就业)。

T4 扣款先检查什么
加拿大所得税是否仍为加拿大居民、哪些工作日在加拿大,以及加拿大与美国协定是否允许加拿大征税。
CPP 或 QPP美国工作适用 CPP 时,您是否通常向加拿大工作地点报到,或是加拿大居民且由该地点支付。临时派驻时,CPP 或 QPP 是否按有关协议继续覆盖,并有保障证明。
EI是否通常居住加拿大,以及工作是否在美国属于可保就业;CRA 将这两项都列为境外工作 EI 条件。

向工资部门提供居民身份及注明日期的工作日,以审查今后的加拿大所得税扣款。加拿大工作日工资按协定免税时,工资部门停止预扣前,应取得 CRA 豁免信。魁北克所得税扣款,用 Form TP-1016-V 申请魁北克税务局授权,通常在服务或首次付款前 30 天 提出。以前多缴所得税,通过适用报税表收回。

CRA CPP 条件说明,如果表中两项 CPP 条件都不满足,加拿大境外工作不属退休金覆盖就业;QPP 有单独规则。CPP 或 EI 覆盖有争议时,您或工资部门可申请 CRA 裁定。要求工资部门退还当年多扣款;无法处理时,员工部分可能在加拿大报税表退款,并更正 T4 收入。CPP、QPP 及 EI 与加拿大所得税预扣分开。CPP 和 QPP 不是美国外国税额抵免(IRS:Publication 514)。

加拿大非居民报税表能收回美国工作日的预扣税吗?

可能。如果您是加拿大非居民,或协定下美国居民,且全部相关雇佣工作在美国完成,第 XV 条通常仅赋予美国对这些工资征税的权利。加拿大联邦所得税报税表可计算最终加拿大责任,并申请退还多扣 Part I 所得税;CRA 说明,想取得退款就应报税(CRA:加拿大非居民)。大多数非居民的截止日期为次年 4 月 30 日(CRA:申报日期)。普通联邦退款须在税务年度后 3 年 内报税;在 10 年 内报税,CRA 可能酌情给予个人迟申请退款(CRA:纳税人减免)。如果扣了魁北克税,检查 RL-1 box E 及单独魁北克报税或退款(魁北克税务局:RL-1 指南;魁北克税务局:非居民)。

不要仅凭 T4 假设全部退款。加拿大工作日、离境年度、继续加拿大居民身份,或加拿大居民期间所赚工资,都可能留下加拿大应缴税。CRA 也列明少数加拿大非居民境外工作工资仍在加拿大应税的情形(CRA:加拿大非居民)。提交前收集 T4、工资单、加拿大预扣证明、美国居民证据、工作日历及以前加拿大离境报税表。

加拿大或其他国家工作日如何改变分配?

美国税务上,境外工作日通常产生境外来源工资,美国工作日仍属于美国来源。普通工资按报酬对应期间的工作时间分配,再检查工作国能否对其部分征税,以及最终税款是否符合美国外国税额抵免(IRS:Publication 514)。

对于加拿大,第 XV 条允许加拿大对当地完成的雇佣报酬征税,但有协定例外。一项例外适用于加拿大工作报酬按加元不超过 $10,000。单独的短期停留例外要求,在有关税务年度开始或结束的任何 12 个月期间 内,加拿大停留不超过 183 天,工资不由加拿大居民或代表其支付,也不由加拿大常设机构承担。因此,加拿大雇主可能改变结果。其他国家有自己的法律及协定。保留旅行和工作记录;航班、假期或无工作日,不会自动成为工资分配中的境外工作日。

协定改变联邦处理时,我的美国州仍对工资征税吗?

检查居住州及实际工作州。州居民及工资规定,与联邦协定计算不同。例如,加州说明居民不论收入来源都纳税,联邦协定豁免通常不使收入免缴加州税,除非协定明确适用于加州(加州 FTB:Publication 1031)。其他州按自己的规则检查;不要未经核实,将联邦协定结果直接带入州报税表。

举例说明

以下仅为示例。工资及加拿大预扣均为加元。假设每次发薪汇率均为 C$1 = US$0.75;实际报税需要有依据的相关付款汇率。

一名美国税务居民及美国协定居民,从加拿大雇主取得 C$100,000 总工资,T4 显示加拿大所得税预扣 C$12,000。工资涵盖 200 工作日:180 天从美国住家工作,20 天在加拿大工作。没有其他加拿大雇佣报酬、特殊福利或较早服务期间。

按简单时间分配,C$90,000 为美国来源工资,C$10,000 为加拿大来源工资。美国报税表申报全部 US$75,000 工资,其中 US$67,500 来源于美国工作日,US$7,500 来源于加拿大工作日。T4 预扣不是美国预扣。加拿大工作日工资未超过协定限额,第 XV 条通常仅允许美国对这些工资征税。员工应检查加拿大报税以收回加拿大预扣所得税,而不是默认美国外国税额抵免。CPP、EI、美国社会保障及州税需分别检查。

您的情况有所不同?

本文引用的数据

项目数值来源
采用日历年的 2026 年美国个人报税截止日
第 6072(a) 条规定为日历年结束后的 4 月 15 日;该日期为工作日
2027 年 4 月 15 日
纳税年度 2026
《美国法典》第 26 编第 6072(a) 条
核对日期
扣除预扣税及税额抵免后,通常触发预缴税要求的预计欠税金额
适用于个人,包括独资经营者和合伙人
$1,000
纳税年度 2026
IRS:1040-ES 表格(2026 年)
核对日期
适用预缴税不足罚款例外时,须达到的当年税款比例
通常要求的年度预缴金额,按适用的当年税额或上年税额目标中较低者计算
90%
纳税年度 2026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按上年税额预缴以免除预估税罚款的标准目标比例
上年税表须涵盖完整的 12 个月;高收入规则可能改用 110%
100%
纳税年度 2026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适用较高预缴目标的上年调整总收入门槛
调整总收入(AGI)超过此金额时,按上年税款计算的预缴目标提高;已婚分别报税者适用不同门槛
$150,000
纳税年度 2026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已婚分别报税者适用较高预缴目标的上年调整总收入门槛
当年报税身份为夫妻分别报税时适用
$75,000
纳税年度 2026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高收入人士按上年税额预缴以免除预估税罚款的目标比例
上年调整总收入超过门槛时,以此比例替代 100%,例外情况除外
110%
纳税年度 2026
IRS:第 505 号出版物(2026 年)
核对日期
2026 年首期预缴税缴款日期
采用日历年的个人首期预缴税
4 月 15 日
纳税年度 2026
IRS:2026 年 1040-ES 表格
核对日期
2026 年第二期预估税缴纳日期
采用日历年纳税的个人的第二期预缴税款
6 月 15 日
纳税年度 2026
IRS:2026 年 1040-ES 表格
核对日期
2026 年第三期预估税缴纳日期
采用日历年纳税的个人的第三期预缴税款
9 月 15 日
纳税年度 2026
IRS:2026 年 1040-ES 表格
核对日期
2026 年第四期预估税缴纳日期
采用日历年纳税的个人的第四期预缴税款
2027 年 1 月 15 日
纳税年度 2026
IRS:2026 年 1040-ES 表格
核对日期
免缴第四期预估税所需的报税截止日
须在这一日期前提交 2026 年报税表,并全额缴清余额
2027 年 2 月 1 日
纳税年度 2026
IRS:2026 年 1040-ES 表格
核对日期
加美社会保障协定临时派遣期限上限
第 V(2) 条:按一般派出国参保规则,采用预计派遣期限;较长期派遣须事先取得两国共同同意
60 个月美国社会保障局:美加社会保障协定,第 V(2) 条
核对日期
魁北克减少源泉扣款申请通常须提前的时间
通常在开始提供服务或首次付款之前
30 天魁北克税务局:减少所得税源泉扣款
核对日期
加拿大个人报税及缴清余税的一般日期
纳税年度结束后的通常日期;遇周末或认可的节假日可能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某些税表的申报日期不同
4 月 30 日CRA:申报及付款截止日期
核对日期
个人申请加拿大所得税退税的正常报税期限
从纳税年度结束之日起计算
3 年CRA:纳税人减免规定
核对日期
加拿大逾期个人报税可获酌情退税的期限
从纳税年度结束所在日历年的年末起算
10 年CRA:纳税人减免规定
核对日期
加美税收协定在工作所在国适用的受雇收入金额上限
第 XV(2)(a) 条:在另一国受雇所得报酬,按该国货币计算不超过这一金额,并按日历年适用(依据美国财政部对第五议定书的技术解释);与另一项 183 天测试分开适用
$10,000加拿大财政部:加美税收协定第 XV(2)(a) 条
核对日期
加美税收协定受雇收入短期停留规则的计算期间
期间须在相关纳税年度内开始或结束
12 个月期间加美所得税协定第 XV 条
核对日期
加美税收协定受雇收入短期停留规则的天数上限
按在相关纳税年度内开始或结束的滚动十二个月期间计算
183 天加美所得税协定第 XV 条
核对日期

官方来源

关于本指南

译自英文指南 · 阅读英文原文 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英文原文更新记录

  • : 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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