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收到加拿大 RRSP、RRIF、養老金、CPP、QPP 或 OAS 款項的非居民
- 離開加拿大後收到合資格款項的部分年度加拿大居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判斷稅務居民身份或稅收協定居民身份
- 各類養老金款項適用的加拿大預扣稅率
- 居住國對這些收入的稅務處理
- 加拿大租金收入的第 216 條選擇
什麼是第 217 條稅表?哪些款項符合資格?
第 217 條稅表是加拿大所得稅表的一種選擇性申報方式,適用於有合資格加拿大來源收入的非居民或部分年度居民。如果對您有利,您可以用稅表算出的稅款,取代最終的非居民預扣稅。為第 217 條減少預扣而獲批的 NR5 表,會讓您每年都有報稅義務。CRA:誰可以作出選擇;CRA:是否應該作出選擇。
| 款項 | 第 217 條的處理方式 |
|---|---|
| RRSP、PRPP 和 RRIF 付款 | 大多數符合資格;請查看每張稅務憑證上的款項類別。 |
| CPP 和 QPP 福利 | 符合資格。 |
| OAS 養老金 | 符合資格;也可能須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 |
| 退休金(superannuation)及養老金福利 | 大多數符合資格。 |
| 其他款項 | 部分死亡撫恤金、就業保險福利、退休津貼及類似款項符合資格。 |
CRA 資格清單不包括《老年保障法》下的補助金和某些獲准轉移的款項。如果您在年內離開加拿大,這項選擇涵蓋您離開後收到的合資格款項;您作為居民期間的全球收入,仍須列入部分年度稅表。依據《所得稅法》第 250(5) 款,即使加拿大國內居民規則的結論相反,稅收協定的決定規則也可能使您在加拿大稅務上成為非居民;請先解決這個稅務居民身份問題。
第 217 條稅表能退回我的 RRIF 或養老金被扣的稅嗎?
請將已填妥的第 217 條稅表上第 43500 行的稅款,與不作選擇時依法應繳的加拿大稅款相比。只有在及時提交的選擇對您有利時,CRA 才會採用。NR4 上的金額是已繳稅款的抵免,不是法律上比較時要用的金額。CRA:是否應該作出選擇。
| 金額 | 來源 | 說明的內容 |
|---|---|---|
| 不作選擇的稅款 | 適用時取自 Schedule C 的法定非居民稅,加上其他必須申報的加拿大收入的稅款 | 判斷選擇是否有利的基準 |
| 作出選擇後的稅款 | 已填妥稅表的第 43500 行 | 與基準相比 |
| 實際已預扣的稅款 | 合資格 NR4 的預扣稅,加上稅表中申報的其他加拿大收入的預扣稅;第 43700 行 | 用來計算退稅或應繳餘額的抵免額 |
如果付款人用了錯誤的稅率,或 NR5 表降低了預扣額,法定的非居民稅可能與預扣金額不同。即使選擇有利,如果預扣不足,仍可能有餘額要繳。如果選擇對您沒有幫助,但付款人預扣過多,您可以在稅款繳給 CRA 的曆年之後 2 年 內,用 NR7-R 表申請多扣稅款退稅。付款人如果沒有預扣,依第 215(6) 款須負責補繳漏扣的第 XIII 部分稅款,並可向收款人追討。第 227 條另加利息(由付款人與收款人分擔)和 10% 的罰款;如果同一年內之後再次明知或嚴重疏忽而不預扣,罰款升至 20%;對加拿大居民付款人,CRA 可隨時評稅。公司董事也可能依第 227.1 條承擔稅款、利息和罰款,但須遵守其追收及盡職規定;追討程序必須在董事離任後 兩年 內展開。部分年度的選擇人繳納的是省或地區稅,而不是非居民附加稅。CRA:Schedule C;CRA:是否應該作出選擇;《所得稅法》:預扣稅;罰款和利息;董事。預扣規則本身,請見離開加拿大。
新居住國的收入要列入第 217 條稅表嗎?
全年非居民通常在第 217 條稅表上申報合資格的加拿大收入,並在 Schedule A「全球收入表」申報外國收入。Schedule A 上的外國收入會影響稅款計算和可用的抵免;只因為列在這裡,並不會使該收入在加拿大須課稅。CRA:Schedule A。
Schedule A 也包括因預扣稅即為最終稅款而不列入稅表的加拿大收入,例如股息或租金。計算聯邦稅時,稅表採用其應稅收入與調整後全球淨收入兩者中較高的一個;採用全球收入時,Schedule C 會扣除屬於第 217 條稅基以外收入的部分。部分年度居民先申報在加拿大居住期間賺取的全球收入,再申報成為非居民後收到的合資格第 217 條收入。CRA:計算稅款;CRA:如何填寫稅表。
NR4 的哪些欄位、附表和抵免最重要?
合資格的第 217 條款項,總收入請用 NR4 第 16 或 26 欄,已預扣稅款請用第 17 或 27 欄,通常以加元計算。請核對收入代碼和貨幣代碼;稅表之外的股息或租金,其預扣稅不要在此申請。全年非居民使用非居民稅表以及適用的 Schedule C、A 和 B。如果您在年內離開加拿大,請使用您離境當日所在省或地區的稅務套表,並填寫適用的附表。如果您離開的是魁北克,還須就居民期間另交魁北克稅表;離開後如果仍有魁北克的就業、營業或應稅財產收入,魁北克也可能要求報稅。CRA:NR4 欄位;CRA:填寫稅表;Revenu Québec:離開魁北克。
全年非居民的稅表和各附表,作用如下:
| 項目 | 用途 |
|---|---|
| Schedule C | 列出合資格收入並計算法定非居民稅;第 2 部分計算第 217 條的調整額。 |
| Schedule A | 列出加拿大收入和外國收入,用於全球收入的計算。 |
| Schedule B | 按稅表所報收入佔全球收入的比例,限制聯邦不可退還抵免。 |
| 第 43500 行 | 第 217 條應繳稅款。 |
| 第 43700 行 | 合資格 NR4 的預扣稅,加上此稅表所報其他加拿大收入的預扣稅。 |
全年非居民的稅表淨收入如果至少達到全球淨收入的 90%,Schedule B 允許扣減全部適用的聯邦不可退還抵免。否則,按公式限制抵免額;僅僅是加拿大養老金很少,並不保證能退稅。只申請適用的扣除和抵免。請在第 1 頁頂部寫上「SECTION 217」,簽名,附上適用的附表和稅務憑證,並保留收據。CRA:Schedule B;CRA:稅表;CRA:填寫稅表。
我什麼時候要報稅和繳稅?錯過截止日期怎麼辦?
第 217 條稅表通常的提交期限,是稅務年度之後的 6 月 30 日;餘額須在 4 月 30 日 繳付。CRA 表示,6 月 30 日 之後提交的選擇不予接受,所以即使計算結果有利,第 217 條的逾期退稅申請也可能失敗。CRA:截止日期。
| 事項 | 一般截止日期 | 影響 |
|---|---|---|
| 繳付第 217 條餘額 | 稅務年度之後的 4 月 30 日 | 付款日之後可能產生利息。 |
| 提交第 217 條稅表 | 稅務年度之後的 6 月 30 日 | 依 CRA 公布的規定,逾期的選擇不予接受。 |
| 同時還欠其他加拿大收入的稅款時提交 | 就業收入或應稅加拿大財產收益為 4 月 30 日;營業收入為 6 月 15 日 | 同一份稅表適用這些較早的提交日期;第 217 條選擇仍有 6 月 30 日 的期限。 |
如果截止日期落在週末或認可的公眾假期,CRA 會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選擇逾期的話,正確預扣的非居民稅通常仍是最終稅款;CRA 可以評定任何不足的金額。有限合夥人的收入或混合來源,可能影響提交日期;請查看 CRA 的稅表說明。
NR5 表可以降低未來款項的稅嗎?
預計第 217 條稅表算出的稅款較低時,您可以用 NR5 表請 CRA 批准降低未來合資格款項的預扣稅。請本人簽名,或由獲授權代表簽名並附上授權書。請在 10 月 1 日 前,或在首筆款項到期前提交;是否批准由 CRA 決定。第 217 條的批准涵蓋 五個稅務年度,並要求您在每個獲批年度之後的 6 月 30 日 前提交該年度的稅表。如果 NR5 只申請稅收協定豁免,該批准不要求作第 217 條選擇或提交稅表。CRA:NR5 表;CRA:是否應該作出選擇;CRA:NR5 政策。
CRA 會通知加拿大付款人應使用哪個較低的預扣稅率。如果預估全球收入有變,請在 30 天 內提交修訂的 NR5 表;養老金的例行指數調整則不需要。批准並不決定您的最終稅款:第 217 條稅表仍可能產生欠款;取消 NR5 也不會免除已獲批第 217 條年度的報稅責任。請保存批准文件和每年的收入記錄。CRA:NR5 政策。
我在海外領取 OAS,必須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嗎?
領取老年保障金的非居民,通常須在稅務年度之後的 4 月 30 日 前提交 T1136 表,即 OAS 收入申報表。稅收協定下的例外可能免除申報義務,視乎居住國家或地區和申報年度而定。這份申報表與第 217 條選擇是分開的。CRA:OAS 收入申報表。
CRA 最新公布的例外規定,要求您在年底居住於清單所列地點、在該申報年度領取 OAS,並且沒有計劃在規定日期前搬到清單以外的地方。其上一年度的清單包括美國,但不包括香港;巴西和菲律賓另有條件。請查看您申報年度的清單。CRA:稅收協定例外。Service Canada 說明,當加拿大養老金適用的非居民稅低於 25% 時可獲豁免。CRA 按居住地和申報年度列明稅收協定例外,所以在認定無須申報之前,請先查看其申報年度的規定。Service Canada:追回稅。
如果須提交 T1136 表而沒有提交,OAS 可能從 7 月起停發。如果須繳追回稅,逾期申報罰款是餘額的 5%,另加每個完整逾期月 1%,最多 12 個月。在 CRA 發出要求提交的通知,而且之前 3 個稅務年度 內已有逾期罰款的情況下,重複罰款為 10%,另加每個完整逾期月 2%,最多 20 個月。年內遷往其他國家,或在離境年度領取 OAS,需要採用 CRA 的特別計算方式。CRA:OAS 收入申報表;《所得稅法》:罰款。
OAS 追回稅如何使用全球淨收入計算?
OAS 收入申報表會把加拿大和外國的淨收入,與 OAS 追回門檻相比。本稅務年度公布的門檻是 $95,323;追回稅的計算,從超過門檻的收入的 15% 開始,並受 OAS 福利上限和稅收協定規定的限制。Service Canada:追回稅;CRA:OAS 收入申報表。
全球淨收入包括加拿大境內和境外的就業收入、營業收入、養老金、社會安全金、收益、租金、利息和股息,再減去可扣除的項目。已預扣的稅款不能扣減。請使用您申報年度的 T1136 表計算表:初步追回稅以所領 OAS 減去已追回的多付款項為上限,然後乘以該表的非居民乘數。OAS 的非居民稅加上 OAS 追回稅,合計不能超過該年所領的 OAS 養老金收入(包括補助金)。T1136 表只計算追回稅,不計算依第 217 條重新計算的所得稅。CRA:OAS 收入申報表。
示例
以下為說明用的加元金額。一位居住海外的退休人士從加拿大 RRIF 領取 C$30,000。假設適用的稅收協定使法定非居民稅為 C$4,500,NR4 顯示預扣了 C$4,500。在 Schedule A 填入所有必須申報的全球收入、在 Schedule B 填入可用抵免後,已填妥的第 217 條稅表在第 43500 行顯示稅款 C$3,000。如果按時提交,這項選擇有利,第 43700 行的 C$4,500 抵免會產生 C$1,500 的退稅。如果實際只預扣了 C$2,000,同樣的選擇反而要補繳 C$1,000。同年領取的 OAS,則須另外核對 T1136 表。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最近離開了加拿大:離境日期會決定哪些收入要列入居民期間的稅表。請見離開加拿大。
- 您的加拿大居民身份不確定:請先解決這個問題,再選擇非居民稅表。請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
- 您現在住在美國:CPP 和 OAS 也會影響您的美國報稅。請見從加拿大移居美國。
- 您同時有加拿大租金收入:可能適用另外的第 216 條選擇。請見非居民房東。
- 您有已獲批的 NR5 預扣安排、錯過了提交日期、改變了稅收協定居民身份,或須繳 OAS 追回稅:請準備 NR4 稅務憑證、養老金結單、居住日期、NR5 批准文件、全球收入記錄以及兩國的稅表,尋求個人報稅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稅務年度後第 217 條選擇的提交日期 稅表必須在曆年結束後六個月內提交 | 6 月 30 日 | 《所得稅法》第 217(2) 款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個人報稅及繳清餘額的一般日期 稅務年度結束後的一般日期;遇週末或認可的假日,可能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某些稅表的申報日期不同 | 4 月 30 日 | CRA:申報及支付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
| 第 XIII 部分多扣稅款的退稅申請期限 在向 CRA 繳稅的曆年之後提出書面申請;使用 NR7-R 表 | 2 年 | 《所得稅法》第 227(6) 款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首次未按規定預扣稅額的罰款比例 《所得稅法》第 227(8)(a) 條,按第 153(1) 或 215 條本應預扣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 | 1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227(8) 條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再次明知而不預扣稅額的罰款比例 《所得稅法》第 227(8)(b) 條,適用於同一日曆年內已因未預扣稅額而應付罰金,之後又明知或因重大疏忽再次未預扣的情況 | 20%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227(8) 條 核對日期 |
| 按聯邦規定,董事離任後的責任追究期間 《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限制啟動追繳程序的時間;《消費稅法》第 323(5) 款限制對董事評定 GST/HST 責任的時間。兩者均自該人士最後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計算。 | 兩年 | 《所得稅法》第 227.1(4) 款 核對日期 |
| 可享有全額適用聯邦抵免的第 217 條淨全球收入占比 依第 217 條申報的淨收入占 Schedule A 全球淨收入的比例 | 90% | CRA:第 217 條稅表的 Schedule B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自僱人士報稅的一般日期 納稅人或其配偶為自僱人士時,稅務年度結束後的一般報稅日期;餘額仍須在 4 月 30 日繳清,另有例外 | 6 月 15 日 | CRA:申報及支付截止日期 核對日期 |
| 申請減少預扣稅的 NR5 提交日期 CRA 也接受在首次支付到期前提交申請 | 10 月 1 日 | CRA:是否應該依第 217 條作出選擇 核對日期 |
| NR5 批准有效期 批准期間一律涵蓋五個稅務年度 | 五個稅務年度 | CRA:NR5 表五年有效行政政策 核對日期 |
| 預計全球收入變化後修訂 NR5 申請的截止日 NR5 表說明:預計全球收入發生變化後,須提交修訂申請 | 30 天 | CRA:NR5 表 核對日期 |
| 非居民養老金稅率低於此比例時,豁免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 Service Canada 表示,非居民就加拿大養老金所繳稅款較低時,無需提交 OAS 收入申報表 | 25% | Service Canada:OAS 養老金追回稅 核對日期 |
| T1/T2 一般遲交罰款的基本比率 按稅表到期時未繳的第 I 部分稅款計算 | 5% | 《所得稅法》第 162 條 核對日期 |
| T1/T2 一般遲交罰款的每月比率 按每個完整月計算,最多 12 個月 | 1% | 《所得稅法》第 162 條 核對日期 |
| OAS 收入申報表普通遲報罰款的月數上限 有須追回稅額時,一般罰金最多計入的完整逾期月數 | 12 個月 | CRA:老年保障金收入申報表 核對日期 |
| 重複罰款所參照的過往遲交罰款回溯期 重複罰款另須 CRA 就當年稅表發出要求 | 3 個稅務年度 | 《所得稅法》第 162(2) 款 核對日期 |
| 重複遲交 T1/T2 罰款的基本比率 僅在符合第 162(2) 款條件時適用 | 10% | 《所得稅法》第 162 條 核對日期 |
| 重複遲交 T1/T2 罰款的每月比率 按每個完整月計算,最多 20 個月,須符合第 162(2) 條的條件 | 2% | 《所得稅法》第 162 條 核對日期 |
| 重複遲交罰款的每月上限 再次逾期申報罰金最多計入的完整逾期月數 | 20 個月 | 《所得稅法》第 162(2) 款 核對日期 |
| OAS 福利追回的最低收入門檻 2026 收入年度的全球淨收入;追回期間為 2027 年 7 月至 2028 年 6 月 | $95,323 稅務年度 2026 | Service Canada:OAS 養老金追回稅 核對日期 |
| 超過收入門檻部分的 OAS 福利追回比例 計入福利上限及非居民稅表調整前的起始比率 | 15% | Service Canada:OAS 養老金追回稅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誰可以依第 217 條作出選擇
- CRA:是否應該依第 217 條作出選擇
- CRA:第 217 條稅表的截止日期和繳款日期
- CRA:如何填寫第 217 條稅表
- CRA:第 217 條稅表的 Schedule A
- CRA:第 217 條稅表的 Schedule B
- CRA:第 217 條稅表的 Schedule C
- CRA:計算第 217 條應繳稅款
- CRA:NR5 表的五年政策
- CRA:老年保障金收入申報表
- Service Canada:OAS 養老金追回稅
- CRA:填寫 NR4 稅務憑證
- 《所得稅法》:預扣稅責任
- 《所得稅法》:評稅及多扣稅款退稅
- 《所得稅法》:逾期申報罰款
- 《所得稅法》:稅收協定居民身份
- Revenu Québec:離開魁北克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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