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移居海外後不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的個人
- 離境後仍保留加拿大財產、儲蓄計劃或收入的個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居民聯繫和稅收協定的詳細分析
- 離境後出租或出售加拿大房地產的稅務
- 目的地國家的稅表,以及對加拿大帳戶的處理
我在稅務上是從什麼時候成為加拿大非居民的?
一般來說,當您離開加拿大到其他地方生活,並切斷主要的居住聯繫時,就成為非居民。這個日期通常是以下三個日期中最遲的一個:您離開加拿大的日期、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和受養人離開的日期,以及您成為新國家居民的日期。這不一定是您搭機離開的日期。如果您回到加拿大之前居住過的國家,可能適用不同的離境日期規則(CRA:離開加拿大)。
如果您在加拿大仍有住所、配偶或受養人,您可能仍是加拿大居民;稅收協定也可能改變結果。完整的居住聯繫分析(包括是否要提交 NR73 表),請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請保留證據,證明您的離境日期、家人居住的地方、您在境外的住所何時可用,以及境外居民身份何時開始。
什麼是離境稅?怎樣計算?
離境稅是就視同出售所產生的收益徵收的所得稅:加拿大視某些財產在您成為非居民之前,已按公平市場價值出售,即使您仍然持有這些財產也一樣。您同時被視為以相同的價值把它買回。股票和其他投資通常屬於這項規則的範圍(CRA:財產處置;《所得稅法》第 128.1 條)。
對於每項受影響的資產,請把它在離境日的公平市場價值,與其調整後成本基礎(ACB)比較,並遵守適用的資本虧損規則。把得出的收益或虧損,填在離境年度稅表的 T1243 表和 Schedule 3 上。這項收益是您所得稅計算的一部分,並沒有單獨的統一離境稅率。請保存以加元計算的估值記錄和成本基礎記錄。私人公司的股份價值或股票期權的持有狀況,可能需要判斷,所以提交之前,請先確定處理方法(CRA:申報視同處置)。
哪些財產可以豁免:住宅、RRSP 還是 TFSA?
加拿大房地產和特定的註冊權利,一般不適用離境視同出售,但普通投資帳戶一般不能豁免。主要類別如下(CRA:財產處置;《所得稅法》第 128.1 條):
| 財產 | 離境稅的處理 |
|---|---|
| 加拿大的住宅或其他加拿大房地產 | 離境時一般沒有視同出售;日後出售,可能須在加拿大課稅。 |
| RRSP、RRIF、養老金計劃或 TFSA | 一般不在視同出售範圍內;日後的付款可能另有規則。 |
| 註冊計劃以外的股票、基金或其他投資 | 一般適用視同出售,包括加拿大公司的股票。 |
| 珠寶、藝術品和收藏品 | 可能適用視同出售;請保留離境日的價值和成本記錄。 |
| 您最後一次成為加拿大居民時已擁有的財產,或之後繼承的財產 | 如果您在離境前的 10 年內,作為加拿大居民合計不超過 60 個月,一般不在視同出售範圍內。 |
| 透過加拿大常設機構經營業務所使用的財產 | 根據經營財產規則,一般不在視同出售範圍內。 |
短期居民例外適用於符合條件的財產,並不適用於您在加拿大期間取得的所有財產。加拿大房地產日後出售時,仍可能需要申報;請見非居民出售加拿大物業。如果您離境後出租自己的住宅,請見非居民房東。住宅出售是否符合主要居所豁免,則是另一個問題。
您可以選擇把原本不在視同出售範圍內的加拿大房地產,或符合資格的加拿大經營財產,納入視同出售。請簽署 T2061A 表,並在離境年度的申報截止日期前,連同稅表一併提交(CRA:T2061A 表)。
我要提交哪些表格:T1161、T1243 還是 T1244?
這三份表格各有用途:T1161 列出財產,T1243 計算視同收益,T1244 用來選擇延後繳稅。即使您沒有離境稅要繳,或本來不需要提交稅表,也可能需要提交 T1161(CRA:財產處置)。
| 表格 | 何時使用 | 截止日期 |
|---|---|---|
| T1161 | 您離境時擁有的須申報財產,公平市場價值合計超過 $25,000。加拿大房地產雖然不在視同出售範圍內,但也計算在內;現金、註冊計劃和部分其他財產則不計算。 | 離境年度的申報截止日期,即使不需要提交稅表也一樣。 |
| T1243 | 您有須視同出售的財產。把收益或虧損轉入 Schedule 3。 | 與離境年度的稅表一併提交。 |
| T1244 | 您選擇延後繳付合資格財產視同出售所產生收入的稅款。 | 您離境那一年的下一年 4 月 30 日。 |
即使您的稅表沒有欠稅,錯過 T1161 的截止日期,也可能被按日罰款。該表的財產清單與 T1243 的視同出售清單並不相同,所以提交之前請核對兩者(CRA:財產清單及罰款)。如果您離境時是魁北克稅務居民並成為非居民,而您的財產超過魁北克的申報門檻,請把 TP-785.2.5-V 連同魁北克稅表一併提交;如果適用魁北克的視同處置,請使用 TP-1033.2.A-V(魁北克稅務局:離開魁北克)。
我可以等到實際出售時才繳離境稅嗎?
您可以在 T1244 表上作出選擇,把合資格離境稅的繳付,延後到實際處置該財產時。這項選擇並不會把視同收益從離境年度的稅表中移除。請在您離境那一年的下一年 4 月 30 日前簽署並提交 T1244,並把副本附在稅表上。CRA 表示,延後的稅款在您處置財產時須繳付,無須付息;僱員福利計劃不適用這項選擇(CRA:T1244 表;CRA:延後繳付應繳稅款)。
如果視同處置收入所產生的聯邦稅款超過公布的門檻,您必須提供足夠的擔保。最新公布的金額是:大多數移居海外者為 $16,500,前魁北克居民為 $13,777.50;省或地區的稅款也可能需要擔保。這些數字來自 CRA 就上一個申報年度最新公布的離境指引,所以作出選擇之前,請先確認。請及早聯絡 CRA,在選擇的截止日期之前,安排可接受的擔保(CRA:延後繳付應繳稅款)。
您處置延後繳稅的財產之後,請把原 T1243 上對該財產的描述、任何股份數目和處置日期,寄給 CRA。由此產生的付款,在下一年的 4 月 30 日到期(CRA:移居海外後處置財產)。
我最後一份加拿大稅表要申報什麼?什麼時候到期?
您作為居民的那一段期間,須以加元申報全球收入。離境之後的期間,只須申報須列入稅表的加拿大來源收入;有些付款則改由來源地預扣非居民稅。請填寫離境日期,並使用您在該日居住的省或地區的報稅套件(CRA:離開加拿大)。
| 情況 | 申報截止日期 | 付款截止日期 |
|---|---|---|
| 大多數個人 | 離境年度的下一年 4 月 30 日 | 離境年度的下一年 4 月 30 日 |
| 您或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有符合資格的自僱收入 | 離境年度的下一年 6 月 15 日 | 離境年度的下一年 4 月 30 日 |
自僱人士的申報延期有例外情況,週末或假日的規則也可能令截止日期順延(CRA:申報截止日期)。如果您欠稅或想領取退稅,請提交離境年度的稅表。如果不需要提交稅表,請盡快通知 CRA 您的離境日期;您可能仍須在申報截止日期前提交 T1161。請告知加拿大的付款方和金融機構您是非居民(CRA:離開加拿大;CRA:財產處置)。如果您離境時是魁北克稅務居民並成為非居民,也須提交魁北克的離境年度稅表(魁北克稅務局:離開魁北克)。
離境後,我的 RRSP 和 TFSA 會怎樣?
成為非居民後,您一般可以保留 RRSP 和 TFSA。兩者通常都不會因離境稅而被視為出售。RRSP 向您付款時,可能適用加拿大的預扣稅;TFSA 的提款仍然免繳加拿大稅,不過您的新居住國可能會課稅(CRA:離開加拿大;CRA:非居民與所得稅)。
如果您還有未使用的扣除額度,離境後仍可以向 RRSP 供款。請查看這筆供款能否在加拿大稅表上扣除(CRA:非居民與所得稅)。
非居民向 TFSA 供款(符合資格的轉移或豁免供款除外),只要款項仍留在帳戶內,每月都要繳納 1% 的稅;超額供款還可能產生另一項稅。在您有一部分時間是居民的年度,您可獲得該年度的 TFSA 額度,但在您成為非居民之日之後的供款要課稅。在整年都是非居民的年度,您不會獲得新的年度額度。在海外期間提款所產生的額度,要等您再次成為居民時才能使用(CRA:非居民身份如何影響 TFSA)。購房者計劃(Home Buyers' Plan)或終身學習計劃(Lifelong Learning Plan)的結餘,請另行檢查,因為離境會觸發特別規則(CRA:離開加拿大)。
離境後,養老金、RRSP、CPP 和 OAS 的付款怎樣課稅?
加拿大的付款方,一般會就養老金、RRSP、CPP 和 OAS 的付款,按 25% 的國內稅率預扣非居民稅,除非稅收協定降低了稅率。請告知每個付款方和金融機構您的非居民身份和居住國,以便評估適用的預扣稅(CRA:非居民與所得稅;CRA:離開加拿大)。
對於養老金、RRSP 和 CPP 的付款,預扣稅通常就是最終的加拿大稅款,不過您可能可以提交第 217 條稅表。OAS 還可能按全球收入被徵收追回稅。視乎稅收協定的稅率,OAS 領取人即使沒有選擇第 217 條,也可能須在 4 月 30 日前提交 T1136 表;漏交可能令 OAS 付款中斷(CRA:誰可以選擇第 217 條;加拿大政府:OAS 追回稅)。
我還能繼續領取加拿大兒童福利金和其他抵免嗎?
一般來說,非居民不再符合領取加拿大兒童福利金、Canada Groceries and Essentials Benefit 或 GST/HST 稅項抵免的資格。離境時請通知 CRA;如果之後仍收到款項,請盡快聯絡 CRA(CRA:離開加拿大;CRA:非居民與所得稅)。如果一位家長和孩子仍留在加拿大,主要照顧孩子的居民家長,可能仍符合領取兒童福利金的資格(CRA:誰可以申請)。
離境也可能限制您最後一份稅表上的稅項抵免。聯邦的不可退還稅項抵免,是就該年度的居民期間和非居民期間分別計算的;省或地區的稅項抵免,條件可能不同(CRA:如何填寫稅表)。
離境後,我在加拿大還要提交什麼?
非居民身份會使大多數境外來源收入不再需要繳納加拿大稅,但來自加拿大的收入,仍可能需要預扣稅或提交稅表。在加拿大的受僱收入或經營收入,以及出售加拿大應稅財產,可能需要提交加拿大稅表;養老金和部分投資付款,除非您選擇其他方式,通常由預扣稅結清(CRA:非居民與所得稅)。
| 離境後的加拿大項目 | 通常的下一步 |
|---|---|
| 來自加拿大物業的租金 | 檢討非居民預扣稅及任何租金收入選擇;請見非居民房東。 |
| 出售加拿大房地產或其他加拿大應稅財產 | 檢討證明書和稅表的規定;請見非居民出售加拿大物業。 |
| 養老金、RRSP、CPP 或 OAS 收入 | 確認付款方的預扣稅、稅收協定稅率,以及是否適用第 217 條稅表。 |
| 在加拿大的工作收入或經營收入 | 查看是否需要提交加拿大非居民稅表,以及稅收協定是否會改變稅款。 |
如果您作為居民期間擁有境外財產或境外公司,請查看離境前的境外申報是否仍須提交;請見境外財產及關聯企業申報。
如果我日後搬回加拿大,會怎樣?
如果您重新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而仍持有曾被徵收離境稅的財產,您可以選擇撤銷之前部分或全部的視同處置。請在返回年度的申報截止日期前,寄出書面申請,並列明受影響的財產及其公平市場價值。這項調整有限制,之前延後繳付的稅款或擔保,可能需要結清或解除(CRA:撤銷視同處置)。
請保留離境年度的 T1243、估值記錄、已繳稅款的證明,以及日後處置財產的記錄。重新入境也會改變 TFSA 的供款資格,並可能按入境規則重設財產的成本額(CRA:非居民身份如何影響 TFSA;《所得稅法》第 128.1 條)。
示例
以下金額僅為示例,以加元計算。某人移居海外後成為非居民。在離境日,其普通投資帳戶內股票的公平市場價值為 C$100,000,調整後成本基礎為 C$40,000。即使沒有出售股票,視同出售也會產生 C$60,000 的資本利得,須填在 T1243 和 Schedule 3 上。按目前二分之一的計入率,在扣除可扣減的虧損之前,應稅資本利得為 C$30,000;實際稅款取決於整份稅表(《所得稅法》第 38 條)。
此人還擁有價值 C$500,000 的加拿大住宅、價值 C$80,000 的 RRSP,以及價值 C$20,000 的 TFSA。這些資產一般不在離境視同出售的範圍內。單是這間住宅,就已超過 $25,000,所以此人必須提交 T1161;這些股票也要列入清單(CRA:財產清單)。如果此人想延後繳付這些股票離境收益的稅款,就必須按時作出 T1244 的選擇,並可能需要提供擔保。
您的情況不同?
- 您的家人、住宅或工作仍在加拿大:離境日期和居民身份的結果,需要完整檢討您的居住聯繫。請見加拿大稅務居民身份。
- 您要搬到美國:請協調兩國的居民日期、稅收協定的適用情況和稅表。請見從加拿大搬到美國。
- 您保留或日後出售加拿大的住宅:租金的預扣稅和出售的申報,各有不同的規則。請見非居民房東和非居民出售加拿大物業。
- 您控制一家加拿大私營公司:成為非居民,可能改變該公司作為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CCPC)的身份,同時令您的股份產生收益。搬家之前,請檢討這兩方面(CRA:公司類型)。
- 您有股票期權、大型投資組合,或打算日後回來:離境價值、選擇和日後的調整,可能大幅改變稅款。請準備好成本記錄、離境日的公平市場價值、搬家證明和註冊帳戶的對帳單,以取得稅務申報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T1161 表的財產公平市價申報門檻 離境時擁有的須申報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該表 | $25,000 | CRA:加拿大移居海外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遞延繳納聯邦離境稅須提供擔保的稅額門檻 視同處置收入所涉聯邦稅款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供擔保;CRA 公布的最新金額適用於 2025 年稅表 | $16,500 稅務年度 2025 | CRA:加拿大移居海外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原魁北克居民遞延繳納聯邦離境稅須提供擔保的稅額門檻 前魁北克省居民的視同處置收入所涉聯邦稅款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供擔保;CRA 公布的最新金額適用於 2025 年稅表 | $13,777.50 稅務年度 2025 | CRA:加拿大移居海外者的財產處置 核對日期 |
| 非居民向 TFSA 存入的每月稅率 非居民繳存的資金留在帳戶內的每個月均適用;符合條件的轉入金額或獲豁免的繳存除外 | 1% | CRA:非居民身份如何影響 TFSA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非居民一般適用的預扣稅率 加拿大國內法對特定加拿大來源給付規定的稅率;稅收協定可降低稅率 | 25% | CRA:非居民與所得稅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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