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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加拿大,怎樣補報漏報的美國稅表?

如果您的未申報並非故意,而且符合非居住測試,主要的 IRS 選項是「簡化境外程序」(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 Procedures):補交最近 3 年的美國稅表及 6 年的 FBAR,簽署 14653 表,並繳付稅款和利息。如果程序辦妥,通常的罰款可獲豁免,除非審查發現欺詐或故意違反 FBAR 規定。

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住在加拿大、從未提交美國稅表或 FBAR 的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人
  • 因銀行詢問美國公民身份,才得知有關規定的雙重國籍人士
  • 受僱人士及自僱人士
  • 已放棄或打算放棄美國公民身份,但從未報稅的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更正已提交但有錯誤的美國稅表
  • 故意不合規及刑事責任風險
  • 怎樣放棄美國公民身份
  • 怎樣放棄綠卡
  • 加拿大的申報義務
  • 美國各州的稅表

哪個 IRS 選項適合您?

這取決於您的未申報是否出於故意、您居住在哪裡,以及缺少哪些申報。IRS 提供三個合規選項(IRS),前公民另有單獨的救濟程序。

您的情況選項需要提交什麼罰款
並非故意,符合非居住測試,有來自境外金融資產的收入未申報(也可能漏報 FBAR)簡化境外程序(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 Procedures)最近 3 年的稅表、最近 6 年的 FBAR,以及 14653 表通常的罰款獲豁免;您只需繳付稅款和利息
並非故意,不符合非居住測試,稅表已經提交簡化境內程序(Streamlined Domestic Offshore Procedures)最近 3 年的更正稅表、最近 6 年的 FBAR,以及 14654 表5% 的境外罰款,另加稅款和利息
稅表已提交,所有收入均已申報;只有國際資訊申報表逾期逾期國際資訊申報表提交程序逾期的表格(通常附在更正稅表上),以及合理理由聲明可能被評估罰款
稅表已提交,所有收入均已申報,或無須提交稅表;只有 FBAR 逾期按 FinCEN 逾期提交說明補交的 FBAR每份逾期的 FBAR,並說明逾期原因可能適用罰款
並非故意,但沒有任何簡化選項適用按一般規則提交的逾期稅表每份漏報的稅表連同資訊申報表,以及逾期的 FBAR可能適用一般罰款
在 2010 年 3 月 18 日之後放棄美國公民身份,且從未報稅針對部分前公民的救濟程序(Relief Procedures for Certain Former Citizens)6 年的稅表,包括 8854 表符合資格則無罰款,也無須繳款
行為可能是故意的IRS 刑事調查部自願披露做法(Criminal Investigation Voluntary Disclosure Practice)14457 表(預先審查申請及申請書);IRS 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士或法律顧問須繳付罰款,另加稅款和利息;目的是避免刑事起訴。新條款已經提出,但尚未定案

誰符合簡化境外程序的資格?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才有資格(IRS;IRS):

  • 您是個人,或是個人的遺產。企業不能使用這個程序。
  • 您的未申報並非故意。IRS 所指的是疏忽、錯誤,或出於善意對法律的誤解。您要在偽證罰則下聲明這一點。行為是否屬於故意,取決於您的具體事實。就 FBAR 而言,IRS 把明知或輕率的行為,以及刻意迴避(故意不去了解規則)視為故意(IRM 4.26.16.5.5.1)。
  • 您沒有申報來自境外金融資產的收入,例如加拿大銀行帳戶的利息。您也可能漏報了 FBAR。
  • 在最近 3 個稅表截止日期(如已依規定申請延期,則為延期後的截止日期)已過的年度中,至少有一年您在美國沒有住所,並在美國境外滿 330 個整天。如果是聯合報稅,夫妻雙方都必須符合。
  • 您持有有效的納稅人識別號碼。對美國公民來說,就是社會安全號碼(SSN)。如果您有資格取得 SSN 但沒有申請,就不能使用這些程序(SFO 常見問題第 10 題)。
  • IRS 沒有就任何年度對您的稅表展開民事審查,您也沒有受到刑事調查。

如果您已自行提交了部分逾期或更正稅表,仍然可以使用這個程序,但已評估的罰款不會取消。

簡化境外程序的申請文件包括什麼?

共有四個部分(IRS):

  1. 三年的稅表。最近 3 個截止日期(如已依規定申請延期,則為延期後的截止日期)已過的年度,每年提交一份 1040 表,並附上所有必需的資訊申報表。例如 8938 表(境外金融資產)、8621 表(被動外國投資公司,可包括非美國的共同基金和 ETF)、5471 表(特定外國公司)和 3520 表(外國信託及大額外國贈與)(Pub. 54)。請在每份稅表和資訊申報表頂部,用紅字寫上「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
  2. 14653 表。一份簽署的正本,另在每份稅表和資訊申報表上附一份副本,但 FBAR 不用附。表格列出每個年度的稅款和利息,確認您身在美國境外的日數,並說明您的情況:為什麼沒有報稅、每個帳戶的資金來源,以及您怎樣使用這些帳戶。IRS 要求提供不利和有利的事實(14653 表;SFO 常見問題第 6 題)。
  3. 付款。稅表上列明的全部稅款,加上每筆逾期金額的利息,並在支票上寫明您的納稅人識別號碼。
  4. 六年的 FBAR。最近 6 個 FBAR 截止日期已過的年度,每年提交一份;凡是您擁有或有簽署權的非美國帳戶,在該年度任何時間合計超過 US$10,000 的年度,都要提交(FinCEN)。請透過 FinCEN 的 BSA 電子申報系統提交,逾期原因選擇「Other」,並填寫「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

第 1 至第 3 部分要以紙本郵寄到 IRS 網頁所列的奧斯汀地址。不接受電子提交。

稅收協定讓 RRSP 或 RRIF 內賺取的收入,在領取之前毋須在美國課稅。如果您符合 Rev. Proc. 2014-55 的其他條件,例如從未在美國稅表上申報過該計劃未提取的收入,您提交的文件就可以就所涵蓋的年度享有這項待遇。14653 表的陳述應說明您符合這些條件(SFO 常見問題第 2 及第 3 題)。請參閱美國稅表上的加拿大註冊帳戶。

IRS 不會確認收到,也不會簽署結案協議。稅表會像其他稅表一樣處理,仍可能被抽中審查。IRS 可能把稅表與銀行及其他方面提供的資料核對,並表示提交後仍可能招致額外的民事罰款,或在適當時追究刑事責任。之後,您要按一般規則每年報稅(IRS)。

您要繳多少?

如果您符合資格,只需繳付稅款和利息。IRS 會豁免逾期申報、逾期繳款、準確性相關、資訊申報表及 FBAR 等罰款,除非日後審查發現欺詐或故意違反 FBAR 規定。審查中發現的額外稅款,仍可能被罰款(IRS)。如果您漏了任何一個步驟,稅表會按一般方式處理,上述罰款也可能適用。

以下規則會改變您要繳的稅額:

  • 外國稅收抵免。您就同一筆收入所繳的加拿大所得稅,可以用 1116 表抵免美國稅款(Pub. 54)。IRS 表示,這項抵免不能減少淨投資收入稅;當您的修正後調整總收入超過 US$200,000(夫妻合併報稅為 US$250,000,夫妻分開報稅為 US$125,000)時,利息、股息和收益可能要繳這項稅(IRS)。
  • 境外所得免稅額。使用 2555 表,您可以把部分海外工作的收入排除在美國應稅收入之外。這項免稅額通常在按時提交的稅表上選擇。逾期提交的稅表,您仍可以在截止日期後一年內選擇。之後,如果扣除免稅額後您無須繳付美國稅款,或在 IRS 發現您沒有作出選擇之前提交稅表,您仍可以選擇。這些逾期稅表的頂部必須註明「Filed Pursuant to Section 1.911-7(a)(2)(i)(D)」(26 CFR 1.911-7)。您不能對已排除的收入申請抵免。選擇一經作出,免稅額會適用於以後的年度,直至您撤銷為止。在以後的年度申請外國稅收抵免或可退還的兒童稅收抵免,就視同撤銷;5 年內再次選擇,需要 IRS 批准(Pub. 54)。
  • 兒童稅收抵免。其中一部分可以退還,但在您申請境外所得免稅額的年度除外。只有在您和子女的 SSN 在該年度稅表截止日期(包括延期)之前已經簽發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該年度的抵免。您現在才取得的 SSN,不適用於過去的年度(Schedule 8812 填表說明)。
  • 自僱稅。根據美加社會安全協定,您一般只需向居住國繳納社會安全稅。要申請美國的豁免,請向加拿大有關機構取得聲明書,確認您已納入該國的社會安全制度。把副本附在 1040 表上,不用提交 Schedule SE,並在 Schedule 2 第 4 行填寫「Exempt, see attached statement」。如果該機構不簽發聲明書,IRS 會指引您使用 SSA 的網上保障證明書服務。境外所得免稅額不會減少自僱稅(Schedule SE 填表說明)。如果您住在魁北克,魁北克與美國另有協定,聲明書由 Retraite Québec 簽發(Retraite Québec)。

如果不符合非居住測試,怎麼辦?

簡化境內程序適用於不符合該測試的人,例如曾在美國居住的人。這個程序要求您已經提交了 3 年內所有必需的稅表,因此不適合從未報稅的人。您要提交更正稅表和 6 年的 FBAR,並繳付雜項境外罰款,金額為罰款所涵蓋的境外資產各年度年底合計最高價值的 5%(IRS)。

如果沒有任何簡化選項適用,怎麼辦?

您要按一般規則提交逾期稅表(IRS)。這適用於行為並非故意、但不符合非居住測試且從未報稅的人,或未申報的收入並非來自境外金融資產的人。可能適用罰款。逾期申報罰款,是按準時付款及抵免之後仍未繳付的稅款按百分比計算,因此在無須繳付美國稅款時不會產生;如果您能證明有合理理由,也不適用(IRS)。資訊申報表及 FBAR 的罰款是另行計算的。

如果只漏報了 FBAR 或資訊申報表,怎麼辦?

這些途徑適合已提交美國稅表並申報了全部收入的人,或本來無須提交稅表的人。它們不能代替您從未提交的所得稅稅表。

  • 逾期 FBAR。IRS 的合規選項清單中,沒有單獨針對 FBAR 的程序。其 FBAR 網頁指出,如果 IRS 還沒有聯絡您,您也沒有受到民事或刑事調查,應盡快補交逾期的 FBAR 以減低可能的罰款,並說明逾期的原因(IRS;FinCEN)。
  • 逾期資訊申報表,例如 8938 表、5471 表或 3520 表。如果您沒有受到民事審查或刑事調查,而且 IRS 沒有就漏報的表格聯絡您,請使用逾期國際資訊申報表提交程序。把表格附在更正稅表上(3520 表和 3520-A 表則單獨提交),並附上合理理由聲明。仍可能被評估罰款。就 3520 表和 3520-A 表而言,IRS 會先閱讀聲明,才評估任何罰款(IRS)。

如果您已放棄或打算放棄美國公民身份,怎麼辦?

針對部分前公民的救濟程序,讓部分前公民可以免罰款、免繳款地補交過往稅表,並避免被視為「受保障的放棄國籍者」(covered expatriate)。受保障的放棄國籍者,要就其全部資產中超過免稅額的收益繳納離境稅,視同在放棄國籍前一天出售了所有資產(IRS)。以下條件必須全部符合:

  • 您在 2010 年 3 月 18 日之後放棄公民身份,並有美國國務院批准的喪失國籍證明書(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
  • 您從未以公民或居民身份提交過美國稅表。
  • 您放棄國籍時以及提交申請時,淨資產均低於 US$2,000,000。
  • 您在放棄國籍當年及之前 5 年的美國稅款總額,在扣除抵免之後、未計罰款及利息之前,為 US$25,000 或以下。
  • 您之前 5 年的平均每年淨所得稅,沒有超過 IRS 對受保障的放棄國籍者所訂的限額(第 877(a)(2)(A) 條)。
  • 您的未申報並非故意。

您要提交 6 年的稅表:之前 5 年每年各提交一份 1040 表,以及放棄國籍當年的雙重身份稅表(該年度部分時間是公民,其餘時間是非居民),並附上 8854 表。您還欠交的 FBAR 也要一併補交。如果您在提交本程序申請之前或同時補交,IRS 不會主張 FBAR 罰款。如果您打算放棄國籍,請等到喪失國籍的申請獲批之後才提交。沒有這項證明就提交的申請,IRS 會按一般規則處理,並須繳付稅款、罰款和利息。

先後次序很重要。這項救濟要求您從未以公民身份提交過美國稅表,因此先提交簡化程序的稅表,就會令您失去資格。在這項救濟之外,只有當您的淨資產和平均稅款低於限額,並在 8854 表上聲明您已履行放棄國籍當年之前 5 個稅務年度的所有聯邦稅務義務,才能避免成為受保障的放棄國籍者。簡化程序的申請文件只涵蓋 3 年的稅表。如果您出生時同時成為兩國公民,現在仍是加拿大公民並以加拿大居民身份課稅,而且在最近 15 個稅務年度中,作為美國居民不超過 10 年,淨資產和平均稅款測試就不適用,但 5 年的合規聲明仍然適用(8854 表填表說明)。

如果您持有綠卡,怎麼辦?

簡化程序對您同樣適用,但前公民救濟並不適用:它只供公民使用(IRS)。在綠卡被收回或正式放棄之前(例如提交 I-407 表),您仍然是美國稅務居民。住在加拿大並不會終止這個身份(Pub. 519)。如果在最近 15 個稅務年度中,您至少有 8 年持有綠卡,放棄綠卡,或根據稅收協定在 1040-NR 表上連同 8833 表主張加拿大居民身份,就會終止您的長期居民身份。這屬於離境棄籍(expatriation):您要提交 8854 表並聲明 5 年合規,否則可能成為受保障的放棄國籍者(8854 表填表說明)。

如果您的行為可能是故意的,怎麼辦?

簡化程序要求您在偽證罰則下聲明,您的行為並非故意。對於擔心自己的行為屬於故意的人,IRS 建議使用刑事調查部自願披露做法,並諮詢自己的稅務或法律顧問(IRS)。在該做法下須繳付罰款。IRS 已提出新條款,其網頁指出這些條款在定案後才適用。

加拿大的銀行為什麼詢問美國公民身份?

根據加美政府間協議,加拿大的金融機構會識別美國公民和美國居民持有的帳戶,並向 CRA 申報,再由 CRA 把資料轉交 IRS(CRA;CRA)。這就是銀行在您開戶時,要求您聲明公民身份的原因。

註冊計劃不在這項銀行申報範圍內:包括 RRSP、RRIF、TFSA、RESP、RDSP、註冊及集合註冊養老金計劃、遞延利潤分享計劃和 FHSA(CRA;CRA)。CRA 表示,該協議不會改變您自己的美國申報義務。銀行沒有申報的帳戶,例如 RRSP,仍可能要列入您的 FBAR 或 8938 表(SFO 常見問題第 2 題)。

CRA 能向您追收美國稅款嗎?

只在部分情況下可以。加美稅收協定第 XXVI A 條,讓兩國協助追收對方已最終確定的稅務債務。第 8(a) 款規定,如果個人能證明該債務涉及其身為被請求協助國公民期間的稅款,就不提供這項協助。就加拿大而言,這是指您是加拿大公民的期間。如果您在 1995 年 11 月 9 日之前成為加拿大公民,並且至今仍是,該日之前結束的期間也包括在內(協定;Justice Laws)。CRA 表示,如果稅務責任產生時您是加拿大公民,CRA 不會協助 IRS 追收您的美國稅款(CRA)。

在這些情況以外,例如您只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那些年度所產生的稅款,這項限制並不適用。在適用的情況下,它只限制追收協助,並不會取消美國稅款、利息或您的申報義務。

美國自己也有追收手段。如果已評定的欠稅超過 US$66,000(屬於嚴重拖欠),而且 IRS 已登記留置權或發出扣押通知,IRS 會向美國國務院證明,國務院可以拒發或撤銷您的美國護照(IRS)。

開始之前需要準備什麼?

  • 您的 SSN(簡化程序提交時需要)。如果您從未取得,請先向社會安全局申請。前公民救濟程序不需要 SSN(IRS)。
  • 您 3 個稅務年度的加拿大稅表、評稅通知書和稅務憑證(T4、T5 及其他)。
  • 您擁有或有簽署權的每個非美國帳戶(包括企業帳戶):6 個 FBAR 年度內每年的最高價值,以及 3 個稅務年度的年底價值。
  • 您在這 3 年中每年在美國停留的日數。
  • 任何加拿大公司或信託的資料,以及您在 RRSP 或 RRIF 之外持有的任何共同基金和 ETF。TFSA、FHSA、RESP 或 RDSP 內的基金,可能需要 8621 表。
  • 如果您是自僱人士:確認您已參加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金計劃的聲明書。
  • 撰寫 14653 表陳述的筆記:您何時、怎樣得知這些規則,以及每個帳戶的資金來源。

範例

僅作示範。Maya 是美國和加拿大雙重國籍,在美國出生,兩歲起一直住在卡加利。她每年的工資約為 US$60,000。她的支票帳戶、儲蓄帳戶和 RRSP 合計,每年最高約 US$45,000。她有 SSN,但從未提交過美國稅表或 FBAR。她是在一家新銀行詢問她的美國公民身份時,才得知這些規則。

她每年全年都住在加拿大,因此符合非居住測試。她的申請文件如下:

項目內容
3 份 1040 表最近 3 個截止日期已過的年度,每年的工資和利息;用 1116 表把她所繳的加拿大所得稅作為抵免;頂部用紅字寫上「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
8938 表不需要:她的資產低於居住在海外人士適用的門檻
14653 表簽署的正本,另在每份稅表上附一份副本;每個年度的稅款和利息;每年在美國境外滿 330 個整天,答「是」;她的情況陳述:在加拿大長大,不知道海外的美國公民也要報稅,帳戶的資金來自她的工資;並聲明她的 RRSP 符合 Rev. Proc. 2014-55 的其他條件
付款抵免之後剩餘的任何美國稅款,加上利息
6 份 FBAR以電子方式提交,因為她的帳戶每年都超過 US$10,000,逾期原因填「Other: 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

如果她每年收入所繳的加拿大稅款,高於這筆收入應繳的美國稅款,抵免後可能只需繳很少或完全無須繳付美國稅款。這要看每個年度的實際數字。

您的情況不同嗎?

本文引用的數字

項目數值來源
簡化國內境外申報方案的其他境外罰款比率
按涵蓋的 3 個報稅年度及 6 個 FBAR 年度中,須受罰的境外金融資產年末合計餘額或價值的最高額計算
5%IRS:居住在美國的美國納稅人
核對日期
FBAR 申報金額門檻
曆年內任何時間所有境外金融帳戶的最高價值總額;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 FBAR
US$10,000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報告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
核對日期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單身或戶主身份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US$200,000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聯合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US$250,000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淨投資收入稅門檻:已婚分別報稅
修正後調整總收入;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US$125,000IRS:淨投資收入稅問答
核對日期
特定前公民的減免程序:淨資產上限
放棄美國稅務身份時及提交申請時,淨資產均須低於這個金額;無例外
US$2,000,000IRS:針對部分前公民的救濟程序
核對日期
特定前公民的減免程序:稅款總額上限
放棄國籍當年及前 5 年的稅款總額(扣除各項扣除額、排除額及抵免後,不含第 877A 條、罰款及利息)必須不超過此金額
US$25,000IRS:針對部分前公民的救濟程序
核對日期
護照核證所涉的嚴重拖欠稅款債務門檻
已評定但尚未繳清的聯邦稅額、罰款和利息;門檻每年按物價調整
US$66,000
稅務年度 2026
IRS:因特定欠稅而撤銷或拒發護照
核對日期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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