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 重新評估或 IRS 調整後,如何更正另一國的稅表
如果 CRA 或魁北克退還或降低了您在美國稅表上申請抵免的稅款,要重新計算受影響的年度。如果美國稅增加,須不晚於變更年度稅表的到期日(含延期)報告,否則每月罰款 5%,上限 25%。如果沒有任何年度的稅款變化,只需提交 Schedule C。IRS 更改稅款後,要在 CRA 重新評估的時限內通知 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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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指南
美加兩邊規則及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下的個人稅務。
如果 CRA 或魁北克退還或降低了您在美國稅表上申請抵免的稅款,要重新計算受影響的年度。如果美國稅增加,須不晚於變更年度稅表的到期日(含延期)報告,否則每月罰款 5%,上限 25%。如果沒有任何年度的稅款變化,只需提交 Schedule C。IRS 更改稅款後,要在 CRA 重新評估的時限內通知 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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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一般每年要提交兩份稅表:一份是就全球收入向加拿大申報的稅表,另一份是就同一筆收入向美國申報的稅表。外國稅收抵免可避免大部分的雙重課稅:加拿大先對加拿大來源的收入課稅,美國則抵免該筆稅款,或在限額內免除勞務收入。此外,還要提交 FBAR 等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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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 的 CP2000 只是提議調整稅款,不是帳單:請在通知上印明的日期前回覆,該日期為通知日期後 30 天,可透過上傳、傳真或郵寄回覆。要求付款的欠款通知,則是催您繳款。欠稅通知書(notice of deficiency)會啟動美國稅務法院的起訴期限:90 天;如果通知寄往美國境外的地址,則為 150 天。請以通知上印明的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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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沒有按歸屬日課稅的規則。如果您因為替公司工作而取得德拉瓦州公司的創辦人股份,加拿大會把折扣視為雇傭收入,在您取得股份的那一年課稅,通常是所有權轉移時,按當時的價值計算。創辦人若在公司成立時按公平價值付款,一般沒有福利。只有在歸屬時才交付的股份,按交付時的價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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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可以對您在美國工作日的薪金課稅。依稅收協定,如果您當年在美國工作的薪金不超過 $10,000(美元),或在任何 12 個月內在美國停留不超過 183 天,且薪金不由美國居民支付、也不由美國常設機構負擔,這筆薪金就只在加拿大課稅。無論哪種情況都須提交 1040-NR 表,用以申請豁免並取回預扣稅。部分州仍會課稅。加拿大會就最終的美國稅款給予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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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付款方一般會從加拿大獨立表演者或運動員的總報酬中,預扣 30%。想降低預扣,至少要在第一場活動的 45 天前,申請集中預扣協議(central withholding agreement)。一般都須提交 1040-NR 表,即使虧損也要提交,多預扣的稅款可透過該表退回。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ITIN)只發給被拒發社會安全號碼(SSN)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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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稅收協定或美國規則另有規定,美國會對加拿大註冊帳戶內的收入課稅。RRSP 和 RRIF 的收入遞延至提取時才課稅,通常自動適用,不須提交 3520 表。TFSA 的收入一般每年都須課稅。IRS 沒有具約束力的指引,說明 TFSA、FHSA、RESP 或 RDSP 如何課稅。這些帳戶一般都須計入 FBAR 和 8938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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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簽證不是稅務身份。美國居民身份依實質居住測試判定,並不要求在一年內住滿 183 天。如果加拿大也認定您是居民,則由稅收協定決定:可在 1040-NR 表上連同 8833 表主張加拿大居民身份,也可提交 1040 表或雙重身份稅表。加拿大居民要提交 T1 稅表,並就美國稅款申請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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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居民出售個人名下的美國房地產,一般要按售價總額被預扣 FIRPTA 稅款。請提交 1040-NR 表,計算最終美國稅款並申請退還多預扣的部分。在加拿大稅表上,要以加元申報這筆收益,並可考慮就最終美國稅款申請外國稅收抵免。另外,州稅申報也可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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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美國出租房產的加拿大稅務居民,一般要以加元在 T1 稅表上申報租金收入及可扣除費用,通常使用 T776 表。在美國,租金總額一般要被課徵 30% 的稅款,除非您選擇按淨收入課稅並提交 1040-NR 表。州及地方的租賃稅則視房產所在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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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未申報並非故意,而且符合非居住測試,主要的 IRS 選項是「簡化境外程序」(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 Procedures):補交最近 3 年的美國稅表及 6 年的 FBAR,簽署 14653 表,並繳付稅款和利息。如果程序辦妥,通常的罰款可獲豁免,除非審查發現欺詐或故意違反 FBAR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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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不遲於遷出次年的 4 月 30 日,用 T1244 表作出選擇,就可以把加拿大離境稅推遲到您出售或處置該財產時再繳,即使是您無法出售的私人公司股份也可以。超過聯邦門檻的稅款,還須在該日期前提供充分的擔保;CRA 沒有公布可接受擔保的清單。稅款只是晚繳;搬回加拿大可能終止遞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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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加拿大的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或註冊退休收入基金(RRIF),用直接轉移;分割美國的個人退休帳戶(IRA),用離婚轉移(transfer incident to divorce);分割美國雇主退休計劃,須有合格家庭關係令(QDRO)。三種方式都有條件。無論和解協議怎麼約定,領取現金的人都要為這筆錢納稅。簽字前,請先核對每個計劃的要求和兩國稅務;RRSP 分割在美國如何處理,目前尚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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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同類財產交換,前提是您始終沒有拿到這筆錢:交割前先委託合格中介機構(qualified intermediary),在 45 天內指定替代房產,並在 180 天內取得替代房產。買方會預扣稅款,除非適用通知或證明。加拿大一般仍會在出售當年,對收益和任何資本成本免稅額(CCA)追回徵稅,所以兩國的抵免可能對不上。如果先拿到全部售房款,這次交換就終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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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執行人要提交加拿大最後一年的 T1 稅表,內容包括視同出售和任何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如果有需要申報的收入,還要提交美國最後一年的 1040 表。只有全球財產加上應稅贈與超過美國門檻時,才需要提交 706 表,截止日為 死亡後 9 個月。加拿大稅款由遺產支付。美國遺產稅免稅額不能免掉這筆稅,稅收協定的抵免,則要有應繳的美國遺產稅才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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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或住所在美國的贈與人,一年內給同一個人的贈與超過 US$19,000,就須在 贈與年度次年的 4 月 15 日或之前提交 709 表,即使不用繳稅;只有生前贈與累計超過 US$15,000,000之後,贈與人才需要繳稅。直接支付的學費和醫療費不計入。加拿大居民贈與人贈與股票時,加拿大會視同按市價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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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置業計劃(Home Buyers' Plan,HBP)或終身學習計劃(LLP)有未還餘額時,須在您成為加拿大非居民後 60 天內、提交當年稅表之前,把餘額存入您自己的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否則餘額會計入當年收入。如果您在買到住房之前就離開加拿大,或在離開當年提取了 LLP 款項,須全額存回才能取消提款。取出 RRSP 的款項,不算償還其中任何一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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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時,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或註冊退休收入基金(RRIF)的加拿大稅,一般由遺產在死者的最後一年稅表上繳納,除非配偶或受養人把它轉入自己的計劃;直接從計劃中收到款項的受益人,可能須分擔部分稅款責任。免稅儲蓄帳戶(TFSA)在去世時價值的範圍內,可免稅傳給受益人。美國對這些款項的處理尚無定論:請先備齊對帳單和憑證;3520 表(一般截止日期為 4 月 15 日)或境外帳戶申報可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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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居民可以繼承美國的個人退休帳戶(IRA)或 401(k) 計劃,但保留帳戶還是付款,由金融機構自行決定,所以請先詢問。許多非配偶繼承人必須不遲於 死亡後第 10 年的 12 月 31 日取空帳戶;配偶有更多選擇。美國預扣稅從 30% 起算;稅收協定只把定期養老金付款的稅率上限定為 15%。您一般要繳加拿大稅,並可能獲得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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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加拿大居民來說,加拿大會對美國券商帳戶的收入和出售所得課稅,還可能須提交 T1135 表(境外財產申報表)。如果您不是美國人,請給券商 W-8BEN 表;如果您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請給 W-9 表,您還要在美國報稅。美國一般只對美國人的出售所得課稅。帳戶能否保留或轉出,由您的券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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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通知 CRA,並不能決定您的居民身份;決定因素是您的離境日期和居住聯繫,如果兩國都認定您是居民,則由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的居民身份判定規則裁定。請先確定有證據支持的離境日期,並讓美國稅表與之一致,補報之前再查看自願披露計劃(VDP)是否適用。您可能要繳納 T1161 表(離境者財產清單)逾期罰款(每天 C$25,最高 C$2,500)和離境年度稅表上的稅款,並須退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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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美國稅表已申報全部收入,只缺表格:應先補交所有逾期的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報告(FBAR),而且要趕在 IRS 就此聯繫您之前;需要提交的 8938 表附在更正稅表上;如果您的免稅儲蓄帳戶(TFSA)或註冊教育儲蓄計劃(RESP)屬於須申報的外國信託,則另行提交 3520 表和 3520-A 表。罰款由您承擔,減免不是自動的。漏報的收入可能需要走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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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居民如果在某一年內任何時候,指定境外財產的成本超過 C$100,000,一般必須提交該年度的 T1135 表(境外收入核實報表),即使已申報全部美國收入也一樣。逾期罰款每個漏報年度最高 C$2,500,明知而不申報的罰款更高。請先在自願披露計劃(VDP)與逾期補報加寬免申請之間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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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仍在中國有住所,或一年內在中國居住滿 183 天,中國會對居民的全球收入課稅,包括境外租金、利息、股息和收益;沒有住所的,可能適用六年免稅。申報期為 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已繳的外國稅款可以抵免。加拿大可能徵收離境稅;美國離境稅只涉及適用離境稅規則的離境者(covered expatriate);美國公民仍須向美國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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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可能需要提交加拿大離境稅表。如果您在搬家當年首次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美國對全球收入的申報一般從您的居民身份起始日開始;美國公民一般要申報全年的全球收入。請先確定兩國的居民身份日期,再在申報或出售之前,檢查離境稅、投資及房屋的稅收協定規則、註冊帳戶和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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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通常從您與加拿大建立居住聯繫之日起,對您的全球收入課稅。美國公民和仍持有綠卡的稅務居民,通常仍須提交美國稅表;其他搬遷者可能要提交最後一年的美國居民稅表,或雙重身份稅表。到達加拿大時請記錄財產價值,確認美國州的居民身份,並在搬家前檢視退休帳戶和美國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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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 沒有具約束力的指引,說明加拿大註冊教育儲蓄計劃(RESP)是否屬於外國信託,也沒有說明誰要為其增值課稅。認購人是美國公民時,可能須提交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報告(FBAR)、8938 表,並申報所得稅;除非可獲減免,還須提交 3520 表和 3520-A 表。美國公民子女須另行審查。加拿大對學生領取的教育援助付款課稅。第一步:收齊計劃協議和出資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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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同一筆出售在兩國稅表上可能報出不同的資本利得。加拿大一般從抵達日的價值起算,以加元計算,對相同股份取平均成本,只把利得的 50% 計入收入。美國一般從原始美元成本起算,使用已指明的股份或最早買入的股份,並計入全部利得。兩國的虧損規則也不同,所以要分別計算每份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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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遺囑執行人要備齊授權文件和全球資產的價值。如果需要,請在九個月內提交 706-NA 表,即使稅收協定減免後無須繳稅也要提交;美國遺產稅(如有)由遺產支付。需要時,向 IRS 申請轉讓證明,提交加拿大和美國的所得稅表,並在分配遺產之前取得 CRA 的清償證明,適用時還要取得魁北克的清償證明。身在美國的繼承人,要另外核對自己的申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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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加拿大、承接美國短期護士或代班醫生合約的人,對在美國賺取的報酬,一般須提交 1040-NR 表和有關州的稅表,稅款由付款方預扣。加拿大對同一筆報酬課稅,並為符合條件的美國稅款提供抵免。W-2 報酬和 1099 報酬的預扣方式不同;住宿津貼在兩國各需要單獨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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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只要您的天數達到美國實質居住測試:本年至少 31 天,且三年加權合計達 183 天。達標的加拿大人,仍可能維持非居民身份:按時提交 8840 表(本年少於 183 天,且與加拿大聯繫更緊密),或依稅收協定主張加拿大居民身份,但後者只適用於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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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贍養費協議的簽署日期。子女撫養費在加拿大和美國通常既不課稅也不能扣除,只有部分較早的加拿大命令例外。加拿大對符合條件的配偶贍養費向收款人課稅,並允許付款人扣除。對 2018 年之後簽署的協議,美國對配偶贍養費既不課稅,也不允許扣除。稅收協定和州規則可能改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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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特許經營稅局(FTB)表示,加州居民須每年把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的收益計入收入,即使沒有提取款項;聯邦稅表漏報的收益,要填在 Schedule CA。稅收協定遞延不會改變這一點。FTB 沒有發佈免稅儲蓄帳戶(TFSA)的規則,所以 TFSA 身份不等於免稅。搬家前賺到的收益,一般不在加州課稅的部分之內;提取款項和其他州的處理,須另行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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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不會抹去先前工作的稅務責任。搬家後才歸屬的 RSU、才行使的期權、才發放的獎金或最後一筆薪酬,其中一部分可能仍由原居住國課稅,新的居住國也可能課稅。請核對獎勵的服務期間,提交所需的稅表,向多扣稅款的國家申請退還,並就符合條件的最終稅款申請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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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核對工資預扣。雇員每個曆年在加拿大工作的薪酬不超過 $10,000 加元,可免加拿大稅。另一免稅途徑是:在該年開始或結束的任何 12 個月期間 內,停留不超過 183 天,且薪酬既非由加拿大居民支付或代其支付,也不由加拿大常設機構負擔。其他情況須繳加拿大稅。雇員可提交稅表取回多扣稅款,通常須最遲於次年 4 月 30 日 提交;美國稅表中的工資只申報一次,符合資格的加拿大最終所得稅可申請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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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應稅帳戶中,實際操作上應以 T5 憑證為起點:僅憑美國的資本返還標示,不能確定加拿大稅務上的處理;如有不一致,請向發行方查詢。經確認屬於加拿大法律下資本返還的部分,會降低成本基礎。多預扣的美國稅,請要求美國付款方更正。超過稅收協定稅率的美國稅、已退還的美國稅,以及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或免稅儲蓄帳戶(TFSA)內的美國稅,都不能獲得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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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會自動給予美國 HSA 或 529 計劃免稅待遇。帳戶所有者或信託,可能須就年度收益或提款繳納加拿大稅;加拿大居民供款人或受益人,也可能須承擔視同加拿大居民信託的稅款。請先確認居民身份(包括稅收協定的居民身份判定規則)和帳戶所有權。不要只因為搬家就把錢全部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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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投資者出售公開交易合夥企業單位時,經紀商一般會按出售所得總額預扣 10%;成本不能減少預扣額,RRSP 也不會自動免除預扣。這只是為可能的美國稅款預繳的一筆款項;單位由個人持有時,一般在 1040-NR 表上結算;RRSP 或 TFSA 持有的,誰可以申請抵免,尚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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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居民持有的加拿大新創公司選擇權,適用一般的美國選擇權規則。大多數屬於非法定股票選擇權(NSO):行使時的價差是普通收入,若您是該公司的雇員,則為工資。要適用 ISO 待遇及隨之而來的替代性最低稅(AMT),須有符合第 422 條的計劃,並且是直接受僱。加拿大只對與在加拿大工作有關的部分課稅或預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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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通常等到您收到應稅款項時,才對傳統 IRA 或雇主 401(k) 課稅。Roth IRA 須依加美稅收協定作出選擇,才能保護帳戶內的增值;成為加拿大居民後再供款,可能讓之後的增值失去這項保護。部分一次性提款可申請 RRSP 扣除,但美國預扣稅和提前提款稅仍可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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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用。住在加拿大並在加拿大自僱的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繳的是加拿大退休金計劃(CPP),在魁北克則是魁北克退休金計劃(QPP),不繳美國自僱稅。IRS 要求提供加拿大機構出具的聲明,而只在加拿大工作的人,這類聲明可能並不會例行簽發。如果兩邊都繳了,請在提交稅表後 3 年內,或繳稅後 2 年內,提交 1040-X 表,以兩者中較晚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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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加拿大,本身並不會終止您對原居住州的所得稅義務。加州和紐約州在您具有該州居民身份期間,對您的全球收入課稅;居民身份結束後,只對來自該州的收入課稅。請先確定您的州居民身份在哪一天結束。如果身份在年中結束且您須申報,加州使用 540NR 表,紐約州使用 IT-203 表,並向該州繳稅。加拿大可能抵免其中一部分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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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能確定自己在哪個國家屬於稅務居民、找出所有須提交的稅表,並核對兩國之間的收入和外國稅收抵免,就可以自己申報兩份稅表。當居民身份改變、涉及稅收協定申請或選擇、有營業收入,或兩國稅務年度不一致,導致一份稅表要依賴另一份時,就應尋求跨境協助。單是用紙本申報,並不表示需要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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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在加拿大多繳了稅,並不會自動抵掉美國對投資收入課的稅。美國會按收入來源、類別和年度來限制外國稅收抵免。依稅收協定的規則,美國股息可能仍留有須向 IRS 繳納的稅;淨投資收入稅不在抵免範圍內;免稅儲蓄帳戶(TFSA)內的收入一般沒有加拿大稅可抵。請先把您的欠款對應到其中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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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住在加拿大,並在加拿大為美國雇主遠距工作,加拿大通常會對您的薪酬課稅;只要您不是美國公民或美國稅務居民,美國通常不對這些工作日的薪酬課稅。在美國的工作日,美國也可以課稅。全部薪酬都要在加拿大申報;如果有在美國工作,或想申請退稅,可能還須提交美國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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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哪些規則適用於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