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美國境外有銀行、投資或養老金帳戶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
- 符合實質居住測試,並在其他國家持有帳戶的人
- 企業持有境外帳戶,或對境外帳戶有簽署權的自僱人士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美國公司、合夥企業和信託的 8938 表申報
- 3520 表、5471 表和 8621 表的填寫方法
- 加拿大向 CRA 申報境外財產的規定
- 境外帳戶所得收入的課稅
我可能須提交哪些報告?
兩種不同的報告,送到兩個不同的機構。FBAR(FinCEN 114 表)單獨提交給財政部下屬的 FinCEN。8938 表則包含在所得稅表內,交給 IRS。提交其中一種,不能取代另一種,您可能兩種都要提交(IRS 比較說明)。
| FBAR(FinCEN 114 表) | 8938 表 | |
|---|---|---|
| 誰須申報 | 美國人:美國公民、居民和美國實體 | 美國公民、居民外國人,以及部分須提交稅表的非居民 |
| 門檻 | 境外帳戶的最高餘額合計超過 $10,000 | 在美國居住的未婚者和已婚分開申報者,年底超過 $50,000,或年內任何時候超過 $75,000;其他情況的門檻較高 |
| 申報內容 | 境外金融帳戶,包括只有簽署權的帳戶 | 境外金融帳戶,以及不在帳戶內持有的境外股票、證券和合夥權益 |
| 提交方式 | 透過 FinCEN 的 BSA 電子申報系統線上提交 | 附在所得稅表上 |
| 截止日期 | 4 月 15 日,自動延期至 10 月 15 日 | 所得稅表的截止日期,包括延期 |
誰算是美國人?
就 FBAR 而言,美國人是指美國公民、美國居民,或依美國法律成立的實體(31 CFR 1010.350)。兒童也包括在內;無法自行申報的兒童,由家長代為提交(FBAR 填表說明)。居民是指符合所得稅居民測試的人,例如持有綠卡,或符合實質居住測試(計算當年及前兩年在美國的天數)。FBAR 把在美國屬地的天數也算作在美國的天數(IRS 5569 號出版物)。非居民選擇與美國配偶聯合報稅,本身不會使其成為 FBAR 意義上的美國人,但可能使其須提交 8938 表(FinCEN 最終規則)。實體包括公司、合夥企業、LLC、信託和遺產。所得稅上被忽略的單一成員 LLC,仍須自行提交 FBAR(FBAR 填表說明)。
就 8938 表而言,申報人是「指定個人」(8938 表填表說明):
- 美國公民。
- 在稅務年度內任何一段時間是居民外國人的人。
- 選擇以居民身份聯合報稅的非居民外國人。
- 屬於美屬薩摩亞或波多黎各真正居民的非居民外國人。
若您當年無須提交所得稅表,不論資產價值多少,都無須提交 8938 表。FBAR 不取決於是否提交所得稅表:即使您沒有提交任何稅表,也可能須提交 FBAR(IRS 比較說明)。若您只在當年的一部分時間是美國居民,8938 表只涵蓋那一段期間。雙重居民(美國與另一國家都視為居民的人)若依稅收協定以非居民身份申報,並按時提交 1040-NR 表和 8833 表(用來披露稅收協定立場的表格),則該立場涵蓋的那段期間,無須在 8938 表上申報。FBAR 沒有這樣的規則:稅收協定不影響 FBAR 的申報(IRS 5569 號出版物)。
何時須提交 FBAR?
若您對至少一個美國境外的金融帳戶擁有財務權益或簽署權,且這些帳戶在日曆年度內各自的最高餘額加總超過 $10,000,就必須提交。即使各帳戶的最高餘額出現在不同的日子,也要加總(FinCEN;FBAR 填表說明)。
帳戶餘額怎麼加總?
找出每個帳戶在當年的最高餘額,按財政部公布的年度最後一天匯率,分別換算成美元,再加總。若總額超過門檻,每個帳戶都要申報,連餘額很小的也不例外(FBAR 填表說明)。聯名帳戶對每位美國所有人都按全額計算,不論另一位所有人是誰(IRS 5569 號出版物)。
哪些算是境外金融帳戶?
- 銀行帳戶:支票帳戶、儲蓄帳戶和定期存款。
- 券商帳戶和證券帳戶。
- 向公眾開放的共同基金和類似的集合基金。
- 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或年金保單。
- 商品期貨或期權帳戶。
- 境外退休和養老金帳戶,例如加拿大的 RRSP 或墨西哥的 AFORE(IRS 5569 號出版物)。下文的 IRA 和退休計劃例外,只適用於美國的計劃(31 CFR 1010.350)。
是否屬於境外帳戶,看帳戶所在的位置,而不是銀行的總部所在國。美國銀行在國外的分行帳戶,是境外帳戶。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行帳戶,則不是。位於波多黎各和關島等美國屬地的帳戶,就 FBAR 而言不算境外帳戶(IRS 5569 號出版物)。帳戶有沒有產生應稅收入,並不影響(IRS)。
僅持有虛擬貨幣的境外帳戶,目前無須申報。FinCEN 已表示打算修改這項規則(FinCEN 2020-2 號通知)。該通知只涉及 FBAR,不涉及 8938 表。
什麼是財務權益?什麼是簽署權?
若您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擁有帳戶,您就有財務權益。若帳戶所有人是您的代理人或名義持有人、某些信託,或是您持股超過 50% 的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實體,您也有財務權益(31 CFR 1010.350)。
若您可以單獨或與他人一起,直接指示銀行轉出資金,您就有簽署權。您能簽署的親屬、雇主或客戶的帳戶,可能也要計入,包括您擁有授權書、可處理父母帳戶的情況,即使您從未使用過(IRS 5569 號出版物)。對帳戶沒有財務權益的高級職員和雇員,如果雇主是受美國監管機構檢查的銀行或金融機構,或其股票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已向 SEC 註冊,就無須申報雇主的帳戶。受外國監管機構監管,或只在外國上市,都不符合條件(31 CFR 1010.350)。
哪些帳戶無須申報?
以下帳戶無須申報(IRS;31 CFR 1010.350):
- 您擁有或繼承的美國 IRA 內所持有的帳戶。
- 您參加的美國符合稅務條件的退休計劃所持有的帳戶。
- 您是受益人,且由美國受託人申報的信託帳戶。
- 美國軍方銀行設施的帳戶,即使該設施設在國外的基地內。
夫妻:若您的所有帳戶都與配偶共同持有,配偶可以用一份 FBAR 申報,雙方須簽署 114a 表。否則,夫妻各自提交,並各自申報聯名帳戶的全額。報稅時聯合申報,不會改變這一點(IRS)。
怎麼提交?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請透過 FinCEN 的 BSA 電子申報系統線上提交。個人無須註冊。您簽署 114a 表後,報稅員可以代為提交;這份表由您自己保存,不必寄出(IRS)。
FBAR 的截止日期是日曆年度結束後的 4 月 15 日,自動延期至 10 月 15 日,您無須申請。若截止日遇到週末或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FinCEN 公告)。遇到災害時,FinCEN 有時會再進一步延期。
從截止日期起,記錄要保留 5 年:每個帳戶的戶名、帳號、銀行名稱和地址、帳戶類型和最高餘額(IRS)。
帳戶屬於我的企業,怎麼辦?
仍然要計入。獨資經營者的企業帳戶,就是您自己的帳戶。若帳戶由您的美國 LLC 或公司持有,該公司可能須依同一測試自行提交 FBAR;若您持有該公司超過 50%,您本人也有財務權益(31 CFR 1010.350)。
何時須提交 8938 表?
若您的指定境外金融資產總值,超過適用於您情況的任一個門檻,就要隨稅表提交(8938 表填表說明)。
| 居住地點與申報身份 | 年度最後一天的總值超過 | 或年內任何時候的總值超過 |
|---|---|---|
| 在美國,未婚或已婚分開申報 | $50,000 | $75,000 |
| 在美國,已婚聯合申報 | $100,000 | $150,000 |
| 在國外,未婚或已婚分開申報 | $200,000 | $300,000 |
| 在國外,已婚聯合申報 | $400,000 | $600,000 |
若您的稅務所在地在外國,並符合以下任一項,就視為居住在國外:
- 您是美國公民,並已連續作為另一個國家的真正居民,期間包含一個完整的稅務年度;或
- 在結束於該稅務年度的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您在一個或多個外國至少停留 330 個整天(8938 表填表說明)。
哪些算是指定境外金融資產?
- 在外國金融機構開立的金融帳戶,包括境外退休和養老金帳戶。
- 在依美國屬地(如波多黎各)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開立的帳戶,除非您是該屬地的真正居民(8938 表填表說明)。
- 為投資而持有、且不在帳戶內的資產:境外股票和證券、外國合夥企業和其他外國實體的權益、外國發行人的債券或票據、外國信託或遺產的權益,以及與外國交易對手簽訂的合約。
不包括:美國金融機構的帳戶(即使是其海外分行)、您直接擁有的境外房地產、您直接持有的外幣或貴金屬、藝術品、珠寶和汽車等個人物品,以及外國政府的社會保障福利(IRS 比較說明)。已申報帳戶內的投資,不必另行列出。
每項資產按公允市價計算,並按財政部的年底匯率換算。聯合稅表上,共同擁有的資產只計算一次。夫妻分開申報、且雙方都是指定個人時,各計一半。若您與配偶以外的人共同擁有資產,或配偶不是指定個人,就按全額計算。對於所得稅上被忽略的 LLC 所持有的資產,您有權益;但對您擁有的公司或合夥企業所持有的資產,通常沒有(8938 表填表說明)。
Schedule B 的境外帳戶問題問什麼?
若您當年對境外帳戶有財務權益或簽署權,須隨 1040 表提交 Schedule B,並回答第三部分(Schedule B 填表說明):
- 第 7a 行,問題 1:您在年內任何時候,是否對境外帳戶有財務權益或簽署權?即使未超過 FBAR 門檻,或適用簽署權例外,也要回答「是」。
- 第 7a 行,問題 2:您是否必須提交 FBAR?
- 第 7b 行:若是,請填寫國家名稱。
- 第 8 行:您是否從外國信託收到分配、設立外國信託,或把財產轉給外國信託?
境外帳戶還常涉及哪些表格?
- 3520 表:您從非居民外國人或外國遺產收到的贈與或遺產超過 $100,000(關聯人士的贈與合併計算),或您把財產轉給外國信託、擁有外國信託,或從外國信託收到分配。這份表與稅表分開提交,截止日期與您的稅表相同,包括延期。加拿大的 RRSP 和 RRIF,以及部分享有稅收優惠的外國退休信託,免交 3520 表;這項豁免不影響 FBAR 和 8938 表等其他報告(3520 表填表說明)。
- 3520-A 表:若您依授予人信託規則擁有外國信託,須確保信託在其年度結束後第 3 個月的第 15 天前提交,或在您的 3520 表後附上替代表。否則可能被罰款,金額為 $10,000,或您被視為擁有的信託資產的 5%,取較高者(3520 表填表說明)。
- 5471 表:您是某些外國公司的美國高級職員、董事或股東(5471 表填表說明)。
- 8621 表:您持有被動外國投資公司(PFIC)的股份。PFIC 是符合被動收入測試或被動資產測試的外國公司。持有 PFIC 股份,通常意味著每年每家公司都要提交一份 8621 表,除非適用小額持有的例外。分配、出售和各種選擇,會增加須申報的內容(8621 表填表說明)。
已列在按時提交的 3520 表、3520-A 表、5471 表、8621 表或 8865 表(外國合夥企業)上的資產,不必在 8938 表上重複申報。這些資產仍計入您的門檻,您須在 8938 表第四部分列出這些表格(8938 表填表說明)。
罰款有哪些?
兩種報告都有民事罰款,也可能適用刑事處罰。
FBAR 適用哪一級罰款,取決於具體事實。若您知道申報義務、魯莽地忽視,或刻意迴避了解,IRS 會視為故意違規;Schedule B 答錯或留空,也被視為重要的事實(IRM 4.26.16)。非故意是指疏忽、失誤,或出於善意而誤解法律(IRS)。
FBAR 的罰款上限會按通貨膨脹調整(31 CFR 1010.821;31 U.S.C. 5321):
- 非故意:最高 $16,536。最高法院裁定,這個上限按每份報告計算,而不是按每個帳戶計算(Bittner v. United States)。若未申報是出於合理原因,且您提交了準確的逾期或更正後的 FBAR,就不應處罰。原因是否成立,取決於具體事實(IRM 4.26.16)。
- 故意:最高為 $165,353,或違規時帳戶餘額的 50%,取較高者。
8938 表(8938 表填表說明):
- 未按時提交完整、正確的表格,罰款 $10,000。
- 收到 IRS 通知 90 天後仍未提交,每 30 天再罰 $10,000,額外罰款最高 $50,000。
- 因未披露資產而少繳稅款,按少繳稅款的 40% 處罰。
- 在您補交所缺的表格後 3 年內,IRS 可以就該年度加徵稅款。
- 若您漏報的境外金融資產收入超過 $5,000,IRS 有 6 年時間對該年度加徵稅款,即使您未達到 8938 表的門檻。
合理原因可以免除 8938 表的罰款。外國法律對披露行為處罰,不算合理原因。
過去幾年漏報了,怎麼辦?
若 IRS 尚未聯絡您,且您沒有被調查,IRS 表示請儘快補交逾期的 FBAR,並說明逾期的原因。IRS 也為漏交稅表和表格的人,提供合規補報計劃(IRS)。哪一條途徑適合,取決於帳戶收入是否漏報,以及未申報是否出於故意(IRS 補報途徑)。請參閱補報遺漏的美國稅表。
示例
假設一位美國公民住在美國,以單身身份申報,在同一個外國有兩個銀行帳戶。金額為美元,按財政部的年底匯率換算。他們年內的餘額如下:
| 帳戶 | 最高餘額 | 12 月 31 日餘額 |
|---|---|---|
| 儲蓄帳戶 | $7,000 | $5,000 |
| 支票帳戶 | $6,000 | $4,000 |
| 合計 | $13,000 | $9,000 |
- FBAR:最高餘額合計 $13,000,超過 $10,000。他們須在 4 月 15 日前提交一份列出兩個帳戶的 FBAR,或使用自動延期,在 10 月 15 日前提交。
- 8938 表:年底的 $9,000 沒有超過 $50,000,$13,000 也沒有超過 $75,000。無須提交 8938 表。
- Schedule B:第 7a 行的兩個問題都回答「是」,並在第 7b 行填寫該國的名稱。
若兩個帳戶的最高餘額加起來剛好是 $10,000,就無須提交 FBAR。測試的標準是「超過」。
您的情況不同嗎?
- 您是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請參閱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
- 您持有 RRSP、RRIF、TFSA 或 RESP:請參閱美國稅表上的加拿大註冊帳戶。
- 您漏報了 FBAR 或稅表:請參閱補報遺漏的美國稅表。
- 您是冬天去美國、可能被視為美國居民的加拿大人:請參閱季節性赴美居住者與美國居民身份。
- 您住在加拿大,並持有加拿大以外的財產:請參閱境外財產與關聯企業申報。
- 您是美國 LLC 的外國所有者,並在國外有銀行帳戶:請參閱外資持有的單一成員 LLC 申報。
- 您持有外國公司或外國基金的部分權益:請參閱跨境稅務。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FBAR 申報金額門檻 曆年內任何時間所有境外金融帳戶的最高價值總額;總額超過此金額時須提交 FBAR | $10,000 | FinCEN: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報告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末 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特定境外金融資產總價值;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5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75,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須將實體帳戶計入 FBAR 的持有權益比例 您對自己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此比例的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實體的境外帳戶擁有財務利益 | 50% | eCFR:31 CFR 1010.350,境外金融帳戶報告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聯合報稅、年末 已婚聯合報稅;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總價值 | $1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美國、聯合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已婚聯合報稅;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 | $15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末 符合境外稅務所在地及境外停留測試;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2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未婚或已婚分別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符合境外稅務所在地及境外停留測試;也適用於已婚分開申報 | $3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聯合報稅、年末 已婚聯合報稅且居住海外;稅務年度最後一天的總價值 | $4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申報門檻:居住海外、聯合報稅、年內任何時間 已婚聯合報稅且居住海外;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的總價值 | $60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3520 表須申報境外贈與的金額門檻 稅務年度內從非居民外國人或境外遺產獲得的贈與或遺贈,須合併關聯贈與人的金額;總額超過這個金額時須提交 3520 表 | $100,000 | IRS:3520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3520 / 3520-A 表的最低初始罰金 第 6677 條的初始罰金為這個金額或涉事金額的一定比例,以較高者為準;收到 IRS 來函後仍未改正的,罰金會增加 | $10,000 | IRS:3520 表填表說明(罰金) 核對日期 |
| 外國授予人信託漏交 3520-A 表的罰款比率 按視為由該美國人士擁有的信託資產部分的總值計算;計算結果高於最低罰款時適用 | 5% | IRS:3520 表填表說明(罰金) 核對日期 |
| FBAR 非故意違規的最高罰金 每次違規(依 Bittner v. United States,按每份報告計);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7 日或之後評定的罰款;每年按通脹調整 | $16,536 稅務年度 2025 | eCFR:31 CFR 1010.821,罰款調整與金額表 核對日期 |
| FBAR 故意違規罰金的固定金額最高額 故意違規的最高罰款為此金額與帳戶餘額某一比例中較大者;適用於 2025 年 1 月 17 日或之後評定的罰款 | $165,353 稅務年度 2025 | eCFR:31 CFR 1010.821,罰款調整與金額表 核對日期 |
| FBAR 故意違規罰金占帳戶餘額的比例 違規時帳戶餘額的比例,如高於固定的故意違規最高金額 | 50% | US Code:31 U.S.C. 5321,民事罰款 核對日期 |
| 未提交 8938 表的罰金 適用於未按時提交完整、正確的 8938 表的情況;收到 IRS 來函滿 90 天後如仍未改正,每持續 30 天再按同一金額計算罰金 | $1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持續未改正的最高罰金 收到 IRS 來函後仍未報稅的最高額外罰金 | $50,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8938 表因申報不準確而產生的罰金比率 按涉及未披露指定境外金融資產的交易所造成的少繳稅款計算 | 4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令評定期限延長至 6 年的漏報境外資產收入 未計入總收入的指定境外金融資產收入 | $5,000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FinCEN: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報告
- FinCEN:FinCEN 114 表的 BSA 電子申報規定(FBAR 填表說明)
- FinCEN:FBAR 截止日期公告
- FinCEN 2020-2 號通知:虛擬貨幣的 FBAR 申報規定
- IRS: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報告(FBAR)
- IRS:5569 號出版物,FBAR 參考指南
- IRS:8938 表與 FBAR 規定的比較
- IRS:8938 表填表說明
- IRS:1040 表 Schedule B 填表說明
- IRS:3520 表填表說明
- IRS:5471 表填表說明
- IRS:8621 表填表說明
- IRS:持有未披露境外金融資產的美國納稅人有哪些補報途徑
- IRS:簡化申報合規程序
- IRS:Internal Revenue Manual 4.26.16,FBAR 罰款
- eCFR:31 CFR 1010.350,境外金融帳戶報告
- Federal Register:FinCEN 境外金融帳戶報告最終規則(76 FR 10234,2011)
- eCFR:31 CFR 1010.821,罰款調整與金額表
- US Code:31 U.S.C. 5321,民事罰款
- 最高法院:Bittner v. United States,No. 21-1195(2023)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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