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不論贈與人住在哪裡,把金錢或投資股票贈與加拿大或中國家人的美國公民
- 住所在美國、向海外家人贈與的個人
- 把一般投資股票贈與親屬、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既不是美國公民、住所也不在美國的贈與人(709-NA 表)
- 美國不動產、企業轉讓、信託和隔代轉移稅的計算
- 依法必須提供的扶養,例如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
- 中國的外匯管制
- 受贈人在加拿大或中國因收到贈與可能要繳的稅
- 州贈與稅和加拿大各省稅款的計算
- 從海外收到的贈與或遺產
我匯款或轉讓股票給海外家人,要繳美國贈與稅嗎?
只有生前的應稅贈與用完基本免稅額之後,才需要繳稅,但在這之前很早,就可能需要提交 709 表。美國贈與稅規則適用於美國公民,以及住所在美國的任何人,不論贈與人住在哪裡,也不論由哪個國家接收贈與;把贈與寄到加拿大或中國,並不能因此免稅。贈與稅法規,第 25.2501-1 條。
申報和繳稅是兩個不同的問題。709 表用來報告超過免稅額的贈與,並記錄已用掉的終身免稅額。贈與稅和遺產稅共用的基本免稅額是 US$15,000,000,要減去以前的應稅贈與;某些在世配偶可能有額外的免稅額。Rev. Proc. 2025-32,第 2.14 節;IRS 贈與稅問答;709 表填表說明。
由贈與人申報並繳稅。海外親屬一般不會因為收到您的贈與,就要提交美國贈與稅表;但如果稅款沒有按期繳納,受贈人要在贈與價值的範圍內,對這筆稅款個人負責,而這筆稅款也會在 自作出贈與之日起 10 年內成為這些贈與財產上的留置權。26 USC 6324(b);709 表填表說明。
對非公民的贈與人,贈與稅看的是住所(domicile),不是移民身份。只要住在某地、哪怕時間很短,而且目前沒有明確打算搬走,就取得了住所。綠卡不是美國住所的決定性證據,一個人在所得稅上可以是美國居民,在贈與稅上卻是非居民。住所不在美國的非公民,對贈與的美國不動產或有形財產課稅,要用 709-NA 表申報;這種情況不在本頁範圍之內。IRS:贈與稅;709 表填表說明。
我給每個人多少金額之內,不用提交 709 表?
一般的年度免稅額,是每位贈與人、每位受贈人、每個曆年 US$19,000。超過這個金額的贈與,一般需要提交 709 表,即使不用繳款。這項免稅額適用於現時權益(present interest),也就是受贈人現在就可以使用或享用的贈與。IRS 申報問答;IRS 最新數字。
| 轉移 | 年度免稅額或處理方式 | 709 表的後果 |
|---|---|---|
| 直接贈與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的現金或股票 | 每位受贈人 US$19,000 | 如果當年贈與合計超過免稅額,一般要提交 |
| 受贈人以後才能享用的贈與(「未來權益」,future interest) | 一般的年度免稅額不適用 | 即使低於一般免稅額,也可能需要提交 |
| 直接支付的符合條件的學費或醫療費 | 另有不限金額的免稅額 | 被排除的款項本身不需要申報 |
給幾位親屬贈與,每位受贈人各有一份獨立的年度免稅額。給同一位親屬的現金和股票,合用同一份免稅額。需要提交時,請把給該受贈人的所有贈與列在 Schedule A,並在第 4 部分第 2 行申請免稅額,而不是只列超出的部分。超過免稅額的贈與,如果給的是孫輩,或比您低兩代或以上的任何人,還會觸發隔代轉移申報(generation-skipping transfer,Schedule A 第 2 部分和 Schedule D),這部分不在本頁範圍之內。709 表填表說明,Schedule A。
已婚夫妻。每位配偶都是獨立的贈與人,各有各的年度免稅額,夫妻不能提交聯合的 709 表。如果贈與時已婚,並且雙方都是美國公民或住所在美國,您們可以選擇把任何一方當年給其他人的每一筆贈與,都視為由雙方各出一半(gift splitting)。贈與人在 709 表第 III 部分勾選「是」,並附上另一方配偶簽署的同意通知(Notice of Consent)。一般情況下,即使每人的一半都在免稅額之內,雙方也都要提交;只有在少數情況下,僅贈與的那位配偶提交,例如只有該配偶有贈與、所有贈與都是現時權益,並且給任何一人的金額都沒有超過年度免稅額的兩倍。這項選擇涵蓋雙方當年給其他人的全部贈與,並使雙方對彼此的贈與稅負連帶責任。同意須在 贈與年度次年的 4 月 15 日或之前作出;如果到那時雙方都還沒有提交,就列在任何一方提交的第一份稅表上。IRS 寄出欠稅通知(notice of deficiency)之後,就不能再作出同意。709 表填表說明,第 III 部分;26 USC 2513;贈與稅法規,第 25.2513-1 條。
我每個月給父母匯錢:贈與要怎麼累計?
把一個曆年內給同一個人的每一筆轉移都加起來。如果總額超過 US$19,000,一般就需要提交 709 表,即使不用繳稅。把一筆贈與拆成每月匯款,並不會讓免稅額重新計算。您直接付給醫院或醫療機構的醫療費,不計入這個總額(見下文);但匯給父母用來支付這些帳單的錢,則要計入。IRS 年度免稅額規則。
轉入一位家長自己帳戶的錢,是給這位家長的贈與;如果每位家長都實際收到並控制其中一份,每人各有一份獨立的年度免稅額。如果錢轉入的是父母共同持有的帳戶,誰算收到這筆錢,要看誰擁有這個帳戶、誰可以從中提款,所以請保留帳戶文件。如果您保留一個共同帳戶,不需要親屬同意就可以把錢取光,那麼只有在親屬把錢取出供自己使用時,才有贈與,而且只就取出的金額計算。709 表填表說明,共同租賃(Joint Tenancy)。帳戶本身如何申報,見境外帳戶申報。
我替海外家人直接支付的學費和醫療費,算不算入贈與限額?
不算,只要您直接付給學校或醫療機構。這樣支付的符合條件的學費和醫療費,不視為贈與,年度免稅額仍可用於其他贈與。匯到女兒的加拿大帳戶用來付學費的錢,或匯給父母用來償還醫療費帳單的錢,是給該親屬的贈與,要計入年度免稅額。贈與稅法規,第 25.2503-6 條。
| 付款 | 獨立免稅額的要求 |
|---|---|
| 外國學校的學費 | 學費要直接付給符合資格的學校,該校須有固定的師資、課程和在校學生 |
| 書本、房租、伙食或學習用品 | 這些不屬於學費;為此給的現金,一般使用一般的年度免稅額 |
| 在境外接受的符合條件的醫療 | 直接把符合條件的醫療費付給醫療機構 |
| 醫療保險 | 為該個人支付醫療保險的保費 |
| 給親屬用來付帳單的現金,或報銷給親屬的款項 | 一般視為給該親屬的贈與 |
醫療必須符合法定定義;生活費補貼,並不會因為受贈人生病就符合條件。已由受贈人的保險報銷的金額,不符合醫療費免稅額的條件。第 25.2503-6 條;709 表填表說明。
贈與已增值的股票,和給現金有什麼不同?
申報贈與稅時,股票按贈與時的公平市價計算,而不是按您買入時付的價格。直接贈與一般投資股票,本身一般不會產生美國的資本利得收入;先把股票賣掉再給現金,則可能產生應稅的出售。被動外國投資公司(PFIC,指收入或資產大多屬於被動性質的外國公司)的股票是例外:《國內稅收法典》允許法規把贈與這類股票視為應稅轉讓。709 表估值說明;IRS 贈與稅問答;Publication 544;26 USC 1297(a);26 USC 1291(f)。
對一般公開交易的股票,美國贈與稅估值一般採用贈與當天最高和最低報價的平均數。當天沒有成交,或股票不是公開交易的,適用特別規則。因此,只用收盤價可能不夠。贈與稅法規,第 25.2512-2 條。
贈與股票,一般在股票證書交到親屬手中時完成;如果是透過您的銀行、券商或過戶代理人發送,則在公司帳簿上完成股票過戶時完成。贈與稅法規,第 25.2511-2 條。私人公司的權益,或涉及付款或債務的轉讓,需要另行審核。給家人的贈與,一般不能在贈與人的聯邦所得稅表上扣除。IRS 贈與稅問答。
我的親屬賣出受贈的股票時,用什麼成本?
您的親屬用哪個成本,取決於日後的出售由哪個國家課稅。美國納稅人一般從您的成本起算;加拿大納稅人則從贈與日的股票價值起算。兩者都要保留:您的調整後成本(您支付的金額,再按稅法要求的調整後得出的數額)和贈與日的價值。Publication 551;贈與計稅基礎法規;《所得稅法》第 69 條。
| 適用於日後出售的規則 | 一般的起算稅務成本 |
|---|---|
| 美國規則:贈與時股票價值不低於贈與人的調整後成本 | 贈與人的調整後成本;已實際繳納的贈與稅,可能有調整 |
| 美國規則:贈與時股票價值低於贈與人的調整後成本 | 計算收益時用贈與人的成本,計算損失時用贈與日的市價;售價介於兩者之間時,既沒有收益也沒有損失 |
| 加拿大規則(親屬在加拿大納稅),一般的非配偶贈與 | 以加元表示的贈與日公平市價(第 261 條) |
這些只是成本規則,並不表示親屬日後的出售要在美國課稅。
我住在加拿大,又是美國公民:贈與股票算不算在加拿大出售?
加拿大稅務居民把一般投資股票贈與配偶或同居伴侶以外的親屬,在加拿大一般視為按公平市價出售。因此,贈與當年的加拿大稅表上可能出現收益(一般須在次年的 4 月 30 日或之前提交),即使贈與人沒有收到現金。如果您在買入股票之後才成為加拿大居民,加拿大成本一般是您成為居民那天的市價,而不是您當初支付的金額。如果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把您只視為美國居民,加拿大會視您為非居民,這條規則需要另行審核。CRA:資本財產的轉移;《所得稅法》第 69(1)(b) 段;第 128.1 條;第 250(5) 條;稅收協定第 IV 條。
美國公民仍要按美國贈與稅規則,對同一筆轉移作出判斷。加拿大對收益課稅,並不能免除提交 709 表的義務。兩個國家可能對不同的事件課稅,並使用不同的成本,所以要保留兩套成本記錄。
把資本財產贈與配偶或同居伴侶,在加拿大一般不產生資本利得或損失,但前提是當時您和配偶都是加拿大居民;配偶不是加拿大居民的,例如住在中國或美國,就不符合條件。您可以在贈與當年的稅表上選擇不適用,這樣收益現在就要申報。該財產日後的收益,一般仍由您納稅。CRA:資本財產的轉移;第 73(1) 條;第 74.2 條。兩國所得稅表如何協調,見住在加拿大的美國人。
如果我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或住在境外,有什麼不同?
對配偶的直接贈與,公民身份比配偶住在哪裡更重要。給美國公民配偶的符合條件的贈與,一般可以不限金額扣除(配偶扣除額);給非公民配偶的符合條件的現時權益贈與,則改為適用年度免稅額 US$194,000。附有限制的權益或未來權益,可能改變結果。709 表填表說明;IRS 最新的配偶免稅額。
在所得稅方面,夫妻之間的轉移不產生收益或損失的一般規則,在接收方配偶是非居民外國人時不適用。這對出售、部分出售或附有債務的財產有影響,對直接的贈與沒有影響。26 USC 1041(d);Publication 544。
配偶之間的轉移,以及是否另行提交聯合所得稅表的決定,見配偶是非居民。
給親屬的購房首付款轉帳,是贈與還是借款?
給親屬付房屋首付款的錢,如果您沒有收到等值的回報,也沒有真正的還款義務,一般就是贈與。把這筆轉帳稱為借款,並不能決定它的稅務處理。IRS:贈與稅。
有真正還款義務的借款,不屬於對所借款項的贈與。如果您收取的利息低於 IRS 規定的最低利率(適用聯邦利率,applicable federal rate),您放棄的利息可能構成贈與,也可能算作您的利息收入;只還本金並不能消除這個問題。對您和借款人之間不超過 US$100,000的貸款,收入方面有上限:計入的利息,以借款人的淨投資收入為限,淨投資收入不超過 US$1,000時視為零,除非避稅是主要目的之一。免除債務,可能構成另一筆贈與。只要您和借款人之間所欠的總額不超過 US$10,000,個人之間的貸款一般不適用低於市場利率貸款(below-market loan)的規則,但用於購買產生收入的資產的貸款除外,而且還可能有其他條件。請記錄借款人、金額、利息、還款日期和實際還款。26 USC 7872;709 表填表說明。
我要怎樣提交 709 表?截止日是什麼時候?
709 表是一份獨立的稅表,與您的所得稅表分開。截止日是 贈與年度次年的 4 月 15 日;如果那一天是週末或法定假日,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即使終身免稅額足以涵蓋全部贈與稅,必須提交的稅表也要提交。IRS 申報問答;26 USC 6075(b)。
| 申報或繳款 | 時間和效果 |
|---|---|
| 所得稅申報延期 | 同時延長贈與稅表的提交期限;同時延長所得稅表時,可以使用 4868 表 |
| 8892 表 | 申請另外自動延長 6 個月的贈與稅表提交期限 |
| 贈與稅繳款 | 提交期限延期,並不延長繳款時間 |
如果您用上述任一方式延期,請在第 I 部分第 16 行勾選該框。見709 表填表說明,提交和延期。請使用贈與當年的稅表和填表說明:所附連結的填表說明可能是較早年度的,列出的是早年的數字,而本頁的數字來自 Rev. Proc. 2025-32。您可以透過 IRS 的 Modernized e-File 系統電子報稅提交 709 表,也可以郵寄;私人遞送服務使用不同的街道地址,填表說明裡兩種地址都有列出。IRS 電子報稅指引。
準備稅表之前,請備齊:每位受贈人的姓名、地址和與您的關係;贈與日期、說明和金額,以及匯率憑據;股票數量、買入記錄、調整後成本和贈與日估值;學費和醫療費的發票(把學費與住宿等其他費用分開)和保險報銷款;以前提交過的 709 表;以及您配偶的公民身份、住所和任何同意通知(Notice of Consent)。
充分披露(adequate disclosure)是指提供足夠的資訊,來識別這筆贈與並支持其估值。對於已充分披露的贈與,IRS 一般有 提交稅表後 3 年的評稅期間。如果沒有提交稅表,或贈與沒有充分披露,這筆贈與的稅款隨時可以評定。709 表填表說明,充分披露(Adequate Disclosure);26 USC 6501。
我多年來匯了大額款項,從沒提交過 709 表:現在怎麼辦?
請按受贈人和曆年重建贈與記錄,並使用各年度的免稅額和規則。沒有應繳稅款的稅表,也可能是必須提交的。709 表填表說明。
每一年的稅表都會結轉以前的應稅贈與,所以漏掉的年度,通常要從最早的一年開始重建。請找回歷史上的股票估值和買入記錄;今天的價值不能代替贈與日的價值。
逾期提交的罰款,是稅表上應顯示的稅款(減去按期已繳的部分)的 5%,每個月或不足一個月的部分計一次,最高 25%;逾期繳款每月另加 0.5%,最高 25%,除非有合理原因。逾期提交、又沒有顯示贈與稅的稅表,這些百分比一般沒有可適用的基數,但在稅表提交之前,IRS 評定稅款的期限並不開始計算。填表說明還列出了故意不提交,以及低報估值的罰款。26 USC 6651(a);709 表罰款說明。
如果 IRS 發出罰款通知,填表說明要求以書面說明回覆,而不是把說明附在原來的 709 表上。漏報了好幾年、價值不確定,或以前的贈與已接近可用免稅額,這些情況下,跨境稅務審核可能有幫助;請帶上轉帳歷史和任何 IRS 來函。
舉例
所示金額僅作說明,以美元計。一位住在美國的美國公民,以前沒有應稅贈與,在一個曆年內作了以下轉移。
| 轉移 | 處理方式 |
|---|---|
| 每月給贈與人在中國的母親 US$3,000 | 合計 US$36,000,比 US$19,000 的年度免稅額多 US$17,000 |
| 直接付給符合資格的加拿大大學,為贈與人成年女兒支付的 US$20,000 學費 | 適用另外的學費免稅額 |
| 給女兒的 US$5,000 現金,用於生活費 | 在女兒另外的年度免稅額之內 |
| 以 US$10,000 買入、贈與日價值 US$50,000 的股票,贈與給贈與人在加拿大的兄弟 | US$50,000 是贈與價值,比他的年度免稅額多 US$31,000。贈與人沒有美國收益。日後出售時,在美國納稅的兄弟從 US$10,000 起算;在加拿大納稅的,從 US$50,000 的加元金額起算 |
贈與人提交 709 表,列出給母親的全部贈與(US$36,000,其中 US$17,000 應稅)和給兄弟的全部贈與(US$50,000,其中 US$31,000 應稅)。假設贈與人有完整的基本免稅額可用,這 US$48,000 的應稅贈與用掉其中一部分,不需要繳贈與稅。符合條件的學費付款,不用申報。
如果贈與人改為把這 US$20,000 學費匯到女兒的帳戶,給女兒的現金贈與就合計 US$25,000。這比她的年度免稅額多 US$6,000,所以贈與人要在 709 表上列出給她的全部 US$25,000 贈與,其中 US$19,000 免稅,US$6,000 應稅。即使女兒把學費全部用在大學上,付款路徑不同,結果也不同。
如果贈與人身為美國公民的配偶同意分割贈與,每位配偶都視為贈與了一半:給母親 US$18,000(在每人的免稅額之內),給兄弟 US$25,000(比每人的免稅額多 US$6,000)。應稅贈與從 US$48,000 降到 US$12,000,由於給兄弟的贈與超過免稅額的兩倍,雙方都要提交。
如果贈與人住在加拿大,股票也是在加拿大買的,加拿大也會把這次贈與視為按市價出售,所以加拿大稅表上要申報 US$40,000 的收益(換算成加元之前)。在買入之後才成為加拿大居民的贈與人,則從成為居民當天的市價起算。
您的情況不同?
- 海外家人給您錢或遺產給您:受贈方的申報,包括 3520 表,見海外贈與與遺產。
- 您要贈與加拿大的住宅,或把親屬加入產權:見向家人轉移財產。
- 您住在康乃狄克州:該州要求另行提交州的贈與稅表,即 CT-706/709 表,只要您有應稅贈與,即使不用繳州稅也要提交。見康乃狄克州稅務局(DRS):遺產稅和贈與稅資訊。
- 您有漏提交的贈與稅表、私人公司股票、家庭借款,或在兩國都要課稅的贈與:請連同轉移記錄、歷史成本和價值、以前的稅表和通知,使用跨境稅務審核。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每名受贈人的年度贈與稅免稅額 適用於現時權益贈與,按每位贈與人、每位受贈人、每個曆年計算;配偶之間,以及直接支付的合格學費或醫療費,適用另行規定 | US$19,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42(1) 節 核對日期 |
| 709 表的截止日期 4 月 15 日遇週末或法定假日時,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可因所得稅報稅延期或 8892 表而延長 | 贈與年度次年的 4 月 15 日 | 《美國法典》:26 USC 6075(b)(1) 核對日期 |
| 贈與稅和遺產稅的終身基本免稅額 贈與稅和遺產稅共用;須減去已作出的應稅贈與;在世配偶可加上未用完的金額 | US$15,0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2.14 節 核對日期 |
| 對贈與財產的贈與稅留置權 除非稅款提前付清,或因時效屆滿而失去強制執行力;稅款到期未繳的,受贈人須以贈與財產的價值為限承擔個人責任 | 自作出贈與之日起 10 年 | 《美國法典》:26 USC 6324(b) 核對日期 |
| 加拿大個人稅表的一般提交日期 次年 4 月 30 日,受第 150 條自僱及其他例外規定約束 | 4 月 30 日 | 《所得稅法》第 150(1)(d)(i) 段 核對日期 |
| 向非美國公民配偶贈與財產的年度免稅額度 向非美國公民配偶作出的合資格現有權益贈與;可能適用其他條件 | US$194,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42(2) 節 核對日期 |
| 個人之間的贈與性貸款:適用收入上限的貸款規模 對出借人視同收到的利息設定的所得稅上限,等於借款人的淨投資收入;兩人之間的貸款總額超過這一金額的任何一天,以及以避稅為主要目的之一的情形,該上限都不適用 | US$100,000 | 《美國法典》:26 USC 7872(d)(1) 核對日期 |
| 個人之間的贈與性貸款:借款人收入視為零 如借款人當年的淨投資收入不超過這一金額,在適用收入上限時按零處理 | US$1,000 | 《美國法典》:26 USC 7872(d)(1)(E)(ii) 核對日期 |
| 個人之間的贈與性貸款:小額貸款例外 兩人之間的貸款總額不超過這一金額的任何一天,低於市場利率貸款規則不適用;另有例外 | US$10,000 | 《美國法典》:26 USC 7872(c)(2) 核對日期 |
| 8892 表:709 表的自動延期 僅延長報稅期限;不延長繳納贈與稅或隔代轉移稅的期限 | 6 個月 | IRS:709 表填表說明,延期提交 核對日期 |
| 提交稅表後贈與稅的評稅期間 適用於已在稅表上充分披露的贈與;如未提交稅表,或贈與未充分披露,則不受此期限限制 | 提交稅表後 3 年 | 《美國法典》:26 USC 6501(a), (c)(3), (c)(9) 核對日期 |
| 贈與稅稅表逾期報稅加徵額(每月) 按稅表上應列明的稅款的比例計算,每月或不足一個月計收一次,有合理原因的除外;按時繳納的稅款可從中扣減 | 5% | 《美國法典》:26 USC 6651(a)(1), (b)(1) 核對日期 |
| 贈與稅稅表逾期報稅加徵額上限 逾期報稅加徵額的總上限 | 25% | 《美國法典》:26 USC 6651(a)(1) 核對日期 |
| 贈與稅逾期繳稅加徵額(每月) 按稅表上列明的稅款的比例計算,每月或不足一個月計收一次,有合理原因的除外 | 0.5% | 《美國法典》:26 USC 6651(a)(2) 核對日期 |
| 贈與稅逾期繳稅加徵額上限 逾期繳稅加徵額的總上限 | 25% | 《美國法典》:26 USC 6651(a)(2)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709 表填表說明
- IRS:贈與稅
- IRS:贈與稅常見問題
- IRS:贈與和遺產的申報問題
- IRS:2026 稅務年度的稅額通貨膨脹調整
- IRS:Rev. Proc. 2025-32,第 2.14 和 4.42 節
- eCFR:贈與稅法規,第 25.2501-1 條
- eCFR:贈與稅法規,第 25.2503-6 條
- eCFR:贈與稅法規,第 25.2511-2 條
- eCFR:贈與稅法規,第 25.2512-2 條
- eCFR:贈與稅法規,第 25.2513-1 條
- eCFR:贈與所得財產的計稅基礎,第 1.1015-1 條
- IRS:Publication 551,資產的計稅基礎
- IRS:Publication 544,資產的出售和其他處置
- 美國法典:26 USC 1041
- 美國法典:26 USC 1291
- 美國法典:26 USC 1297
- 美國法典:26 USC 2513
- 美國法典:26 USC 6075
- 美國法典:26 USC 6324
- 美國法典:26 USC 6501
- 美國法典:26 USC 6651
- 美國法典:26 USC 7872
- CRA:資本財產的轉移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69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73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74.2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128.1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250 條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261 條
- IRS:加拿大與美國稅收協定,第 IV 條
- 康乃狄克州稅務局(DRS):遺產稅和贈與稅資訊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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