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從海外個人或遺產收到贈與或繼承財產的美國公民及稅務居民
- 收到外國公司付款或外國信託分配、需要確定該用哪條申報規則的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繼承財產日後產生收入或出售時的稅款
- 外國帳戶及資產申報
- 如何補救過去漏報的申報
海外家人送我的錢或遺產,要繳美國稅嗎?
真正的贈與或遺產,通常不計入收款人的美國收入,無論收到的是現金、股票還是房屋。但這項豁免不涵蓋財產日後產生的收入,也不涵蓋實際上屬於工作報酬或經營付款的金額(《國內稅收法》第 102 條)。
美國贈與稅通常由贈與人負責。非居民贈與人贈送美國不動產或位於美國的其他有形財產時,可能另有美國贈與稅的申報義務(IRS:非居民贈與稅問題)。例如,賓夕法尼亞州對符合其規則的財產轉移徵收繼承稅;美國聯邦所得稅的處理方式,並不能決定州稅或外國稅的結果(賓夕法尼亞州稅務局)。
收到贈與或遺產,什麼時候必須提交 3520 表?
美國人在稅務年度內收到的贈與或遺贈超過相應的贈與人門檻時,通常須填寫 3520 表第 IV 部分。在這張表上,美國人包括美國公民和稅務居民。非公民持有綠卡,或在美國停留天數達標,也可能成為稅務居民;如果轉帳發生在搬遷前後,請核對居民身份何時開始(IRS:居民身份測試)。贈與的判斷依據是來源和實際收到的金額,而不是匯款地點,也不是您是否欠所得稅(IRS:3520 表填寫說明)。
| 贈與或遺贈的來源 | 何時需要填第 IV 部分 |
|---|---|
| 非居民外國人個人或外國遺產,包括彼此關聯的外國贈與人 | 該稅務年度收到的總額超過 $100,000(IRS) |
| 所有外國公司和外國合夥企業合計,再加上與其中任何一方有關聯的外國人士 | 該稅務年度內聲稱為贈與的總額超過 $20,573(IRS:外國人士的贈與) |
| 外國信託 | 通常按第 III 部分申報分配款,即使看起來像贈與;某些計劃付款,以及已作為收入申報的報酬,可免填 3520 表(IRS:3520 表填寫說明) |
在個人或遺產的判斷中,超過的意思是:金額剛好等於門檻時,不會觸發第 IV 部分。一旦達到申報條件,就須依第 54 行的說明,逐項列出超過 $5,000 的贈與或遺贈。被視為由外國人士擁有的美國境內信託,其分配款也屬於第 IV 部分(IRS:3520 表填寫說明)。直接付給學校的合資格學費,或直接付給醫療機構的醫療費,不屬於外國贈與的定義;事後以現金給您報銷,則不屬於直接付款的例外(IRS:外國人士的贈與)。
父母雙方的贈與要合併計算嗎?配偶怎麼算?
如果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兩位外國父母彼此關聯,他們的贈與就要合併計算。贈與人充當另一人的中間人時,也適用同樣的合併規則;使用兩個帳戶或分開轉帳,並不會讓門檻重新計算(IRS:3520 表第 54 行)。
屬於美國人的夫妻,要各自以實際收到的贈與,對照自己的門檻。如果雙方都收到須申報的贈與,通常各自提交一份 3520 表,即使所得稅是聯合申報也一樣。聯名帳戶或聯名登記的住宅,應先依贈與人的指示和持有記錄,確定每個人的份額,再判斷是否超過門檻(IRS:聯合申報及第 IV 部分說明)。
贈與人是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會有不同嗎?
會。美國公民即使住在海外,仍然是美國人,所以來自這個人的贈與,不會僅因為從海外帳戶匯出,就成為 3520 表所說的外國贈與(IRS:美國人的定義)。
這位美國公民贈與人可能需要改為提交 709 表贈與稅表。這是贈與人的申報義務,即使無須繳納贈與稅,也可能必須申報(IRS:贈與和遺產)。請核對公民身份和美國稅務居民身份,不要只看贈與人的地址或銀行所在地。
父母替我付買房首付款,要申報什麼?
如果非居民父母給您首付款,即使他們直接匯給交割代理人,也要把這些贈與計入您的 3520 表門檻。申報規則涵蓋直接或間接收到的金額,而合資格學費和醫療費的例外,並不包括購買房屋(IRS:外國人士的贈與;3520 表填寫說明)。
請保留每位贈與人的姓名和身份、說明是否需要償還的贈與聲明函、匯款及交割記錄、日期,以及為您的利益所支付的金額。如果這筆錢確實是貸款,應記錄貸款條款;如果父母自己購買美國房產,或把美國房產送給您,他們的美國贈與稅情況需要另行審核(IRS:非居民贈與人規則)。
我從自己的海外帳戶轉來的錢,算贈與嗎?
把自己的錢從一個帳戶轉到另一個帳戶,不是給自己的贈與,所以僅憑這筆轉帳,不需要填 3520 表第 IV 部分。關鍵在於是否有其他人把財產轉給您,而且沒有要求您償還或支付對價(《國內稅收法》第 6039F 條)。
請保留能證明帳戶歸屬和資金流向的對帳單。這個海外帳戶可能另有申報義務;請參閱外國帳戶申報。
繼承的房屋、股票或現金,要怎麼估值和申報?
填寫 3520 表時,先確定每筆遺產款項或資產是在哪個稅務年度收到的,再記錄收到日期,以及以美元計算的公平市價。用來計算繼承資產計稅基礎的死亡當日價值,是另一個數字。非現金的贈與或遺贈,請保留您如何確定申報價值的證明(IRS:3520 表)。
| 您收到的是什麼 | 需要準備的記錄 |
|---|---|
| 現金 | 遺產或贈與人的說明、轉帳日期、原始幣別、銀行記錄及所用的換算方式 |
| 房屋 | 遺囑或遺產分配文件、您取得權益的日期、房產描述及估值證據 |
| 股票 | 遺產或贈與人的說明、股份數量及類別、轉移日期,以及市價或評估證據 |
對於個人贈與人或外國遺產,第 IV 部分第 54 行要求填寫須列出的贈與或遺贈的日期、描述及美元價值。對於外國公司或合夥企業,第 55 行還要求填寫贈與人的詳細資料。如果贈與人可能是中間人,請回答第 56 行(IRS:3520 表)。
外幣款項請保留每筆收款換算所用的匯率;IRS 通常說明,應採用收到該款項當日的即期匯率(IRS:年度平均匯率)。繼承資產在 3520 表上的收到時價值,與日後用於計稅的計稅基礎,可能使用不同的日期。在日後出售之前,請先取得遺產文件和死亡日估值。
繼承或獲贈的財產,計稅基礎是多少?
繼承的財產,計稅基礎通常從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公平市價開始算;生前贈與的財產,通常承接贈與人調整後的計稅基礎,並就符合條件的已付贈與稅作調整。即使兩種受贈都曾在 3520 表上申報,這兩套計稅基礎規則仍然不同(《國內稅收法》第 1014 條;IRS:第 551 號出版物)。
| 取得財產的方式 | 一般計稅基礎規則 | 關鍵記錄 |
|---|---|---|
| 繼承 | 死亡日的公平市價,但須考慮遺產估值的例外情況 | 死亡證明、遺產文件、估價報告或市價證據 |
| 生前贈與 | 計算收益時,採用贈與人調整後的計稅基礎,再加上就升值部分所繳的合資格贈與稅;如果價值下降,計算虧損所用的計稅基礎可能不同 | 贈與人的購入及改良記錄、贈與時的價值,以及贈與稅的付款記錄 |
如果美國遺產稅表涵蓋該財產,只有在替代估值能同時降低遺產價值和遺產稅時,遺囑執行人才可以選擇採用。這項選擇要在 706 表或 706-NA 表上作出,表格通常在死亡後九個月到期;706 表允許在到期日(包括延期後)起一年內補作選擇(IRS:706 表填寫說明;706-NA 表填寫說明)。如果您或配偶在被繼承人去世前一年內,把已升值的財產送給對方,之後又繼承回來,則承接的是被繼承人調整後的計稅基礎(IRS:Publication 551)。請在贈與發生時就向贈與人索取計稅基礎記錄;日後的銀行對帳單本身無法證明這些記錄。
3520 表什麼時候到期?要怎麼提交?
以曆年申報的個人,3520 表通常在稅務年度結束後的 4 月 15 日到期,並寄到填寫說明中列明的 IRS 地址。這是一份獨立的資訊申報表,不是 1040 表的附表(IRS:3520 表填寫說明)。
| 情況 | 一般截止日期 |
|---|---|
| 以曆年申報 | 稅務年度結束後的 4 月 15 日 |
| 在海外居住和工作的公民或居民,或符合條件的海外服役人員 | 6 月 15 日;勾選第 1j 行,並附上所需的說明 |
| 所得稅申報延期已獲批准 | 最遲 10 月 15 日;在 3520 表上勾選延期選項 |
到期日如果遇到週末或法定假日,IRS 會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簽署 3520 表後,請郵寄到現行提交說明中的地址;請保留完整副本和郵寄證明。所得稅申報延期,只有在依 3520 表的說明適用於您時,才會影響這份表格的期限。
外國公司給的錢或外國信託的分配款,要怎麼處理?
外國公司或合夥企業聲稱為贈與的款項,適用上表中較低的門檻,IRS 也可能將其重新認定為應稅收入或其他付款。如果付款的公司由父母擁有,他們個人的贈與也可能計入該公司的門檻。請核對付款人和法律文件:外國遺產支付的遺贈,按第 IV 部分判斷;外國信託的分配款,通常屬於第 III 部分,即使發生在死亡之後也一樣。填寫說明列出了信託申報的例外情況(IRS:3520 表填寫說明)。
請取得該公司的持股和付款記錄,或信託契據、受託人報表及分配記錄。來自受涵蓋棄籍者(covered expatriate)的贈與或遺贈,可能觸發收款人另行繳稅,以及提交 708 表的義務。對個人而言,這項規則按法律住所來判斷美國居民身份,與所得稅居民身份不同;年度免稅額可能免除申報義務(IRS:708 表填寫說明)。這些情況需要跨境稅務審核。
不提交 3520 表,罰款是多少?
對於未申報的外國贈與或遺贈,罰款為未申報金額的 5%,漏報每持續一個月就加計一次,上限為 25%。IRS 也可能另行判定這筆款項在所得稅上的處理;法律設有合理原因的例外(《國內稅收法》第 6039F 條)。
外國信託漏報適用另一套罰款。如果您已經漏報,或收到了通知,請先參閱補救遺漏的外國申報,再作回應。
範例
以下以美元舉例:兩位非居民父母在同一個稅務年度內,各給子女 US$60,000,用作美國房屋的首付款。一位父母把錢匯到子女的銀行帳戶;另一位直接匯給子女購房的交割代理人。子女從彼此關聯的外國贈與人合計收到 US$120,000,因此通常須提交 3520 表第 IV 部分,並分別列出兩筆贈與。贈與本身通常不計入美國收入。如果父母是依照真實的還款協議把錢借給子女,贈與的分析就會不同。
您的情況有所不同嗎?
正確的申報方式,取決於贈與人、資產,以及您成為美國人的年度。請先收集贈與人的公民及居民身份、日期、金額、轉移記錄、遺產文件和價值證明,再作決定。
- 您在成為美國居民之前就收到了財產:請參閱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的第一年。
- 這筆錢仍在外國帳戶裡:請參閱外國帳戶申報。
- 贈與或遺產在海外產生利息或其他收入:請參閱美國稅表中的外國收入。
- 您繼承了海外房屋,可能出租或出售:請參閱境外房產。
- 您繼承了外國基金或投資產品:請參閱在美國以外購買的基金。
- 您漏報了申報,或收到了罰款通知:請參閱補救遺漏的外國申報。
- 轉移涉及外國信託、公司、受涵蓋棄籍者,或夫妻之間的所有權爭議:請帶上轉移和所有權記錄,進行跨境稅務審核。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3520 表須申報境外贈與的金額門檻 稅務年度內從非居民外國人或境外遺產獲得的贈與或遺贈,須合併關聯贈與人的金額;總額超過這個金額時須提交 3520 表 | $100,000 | IRS:3520 表填寫說明 核對日期 |
| 3520 表須申報境外公司或合夥企業贈與的金額門檻 2026 年開始的稅務年度內收到的贈與總額;超過這一金額就需要申報 | $20,573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第 .47 節 核對日期 |
| 3520 表須逐項列明個人贈與的金額門檻 超過境外個人或遺產申報門檻後,須逐筆單獨列明超過此金額的每筆贈與或遺贈 | $5,000 | IRS:3520 表填表說明,第 54 行 核對日期 |
| 未申報境外贈與的每月罰金比率 按未申報境外贈與金額,對每個持續未改正的月份計收,受總額上限及合理理由豁免約束 | 5% | 《國內稅收法典》第 6039F(c) 條 核對日期 |
| 未申報外國贈與的累計罰款最高額 按未申報境外贈與金額計算,合理理由豁免除外 | 25% | 《國內稅收法典》第 6039F(c) 條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國內稅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 102 條
- 《國內稅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 1014 條
- 《國內稅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 6039F 條
- IRS:3520 表填寫說明
- IRS:外國人士的贈與
- IRS:Revenue Procedure 2025-32
- IRS:Publication 551——資產計稅基礎
- IRS:706 表填寫說明
- IRS:706-NA 表填寫說明
- IRS:3520 表
- IRS:708 表填寫說明
- IRS:確定個人稅務居民身份
- IRS:贈與和遺產常見問題
- IRS:非美國公民的非居民贈與稅常見問題
- IRS:年度平均匯率
- 賓夕法尼亞州稅務局:繼承稅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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