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 個人

把房產贈與家人或加入產權人

加拿大沒有針對贈與子女房屋的獨立贈與稅,但贈與人一般會被視為按公平市價出售該房產,可能要就收益繳稅。符合條件的配偶間轉讓,通常按成本結轉,不立即課稅。把某人加入產權,要看實益擁有權是否真的改變;省級的轉讓稅也可能適用。

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把住宅或出租物業贈與子女或配偶的加拿大居民
  • 把家人加入加拿大房產產權的業主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主要居所免稅額的詳細計算
  • 租金收入申報及日後出售出租物業
  • 公司、農場、漁業、遺產及跨境轉讓

把房子送給子女,要繳贈與稅嗎?

加拿大對父母把房屋贈與子女的一般情況,不徵收獨立的贈與稅。子女一般不用把這份贈與申報為收入,但父母通常會被視為在贈與日按公平市價出售該房產,即使沒有任何款項易手(CRA:不課稅的款項;CRA:資本財產的轉讓)。

如果這項視同出售產生資本利得,父母即使沒有收到售價,也可能要繳所得稅。如果父母沒有繳稅,以低於財產價值的代價取得財產的家人,可能要為父母該年度及往年的稅款負責,上限為所收到的價值減去已支付的金額(《所得稅法》第 160 條)。對子女而言,受贈房產用於計算資本利得的成本,一般是贈與日的公平市價;出租樓宇的折舊成本則可能不同(《所得稅法》第 69 條;第 13 條)。如果父母曾就出租樓宇扣除折舊,轉讓時部分扣除額還可能要加回收入,這稱為資本成本免稅額回收(recaptured capital cost allowance)(CRA:出租物業的資本成本免稅額)。農場和漁業財產的特別規則,在部分家庭轉讓中可以遞延稅款;一般出租物業不會僅因受讓人是子女就獲得這項減免(CRA:資本財產的轉讓)。

如果我以象徵性金額或低於市價賣給子女呢?

就所得稅而言,以低於市價賣給子女,可能比真正的贈與更不利。父母一般被視為收到公平市價,而子女用於計算資本利得的成本,一般是實際支付的金額;可折舊的樓宇另有申報折舊的資本成本規則(《所得稅法》第 69 條;第 13 條)。

這種不一致,可能令同一筆增值在子女日後出售時再次被課稅。簽約前,請先確定這項交易屬於贈與、出售,還是混合交易。取得有依據的估值,並記錄任何現金、承擔的債務和轉讓的實益權益。即使標示的價格只是象徵性的,按揭貸款也可能改變省級轉讓稅(安大略省:象徵性代價)。

轉讓方式父母一般的所得稅處置所得子女一般的資本利得成本
實益擁有權的完全贈與公平市價公平市價
低於公平市價的出售公平市價就資本利得而言,一般是所支付的金額;樓宇的折舊成本可能不同
只在產權上加名,實益擁有權沒有改變需判斷是否構成處置沒有取得新的實益份額

前兩行依據《所得稅法》第 69 條。只加名的結果,取決於第 248 條對處置的定義和實際的法律安排。

把子女加入產權,算是出售部分物業嗎?

僅僅把子女加入地契,本身並不足以決定所得稅的結果。如果子女取得真正的實益份額,父母一般就已處置該份額;若屬贈與,處置所得按公平市價計算。在普通法省份和地區,如果子女僅為父母持有法定所有權,父母可能仍是實益擁有人,只加名可能不構成處置。魁北克的信託法不採用這種法定與實益所有權的區分,因此魁北克的產權安排需要另行進行法律分析(《所得稅法》第 69 及 248 條;CRA:空白信託)。

兩者的區別取決於事實。請記錄誰支付了物業的費用、誰可以居住或出售、誰收取租金和出售所得、誰承擔費用和損失,以及子女是否必須聽從父母的指示。CRA 表示,信託如何處理,取決於事實和省級私法。一份與家庭實際做法一致的簽署聲明,比日後出售時才作出的沒有文件佐證的說明更有用。即使實益擁有權沒有改變,轉入信託也可能觸及另外的規則,因此在登記前,請連同地契和聲明一併審閱(《所得稅法》第 69 及 248 條)。

我可以把房產轉給配偶而現在不用繳稅嗎?

加拿大居民把資本財產轉讓給居民配偶或同居伴侶,一般按結轉處理,延後確認收益。土地一般按其調整後成本基礎(ACB)轉讓;可折舊的出租樓宇,則按其在該類別未折舊資本成本中所佔的份額轉讓,折舊記錄一併結轉。轉讓不會把成本重設為市價。轉讓人可以在轉讓年度的稅表中選擇不適用結轉,方法是附上由夫妻雙方(或伴侶雙方)簽署的信函,此時一般會被視為按公平市價處置(《所得稅法》第 73 條;CRA:資本財產的轉讓)。

結轉只是遞延所得稅;它並不決定日後由誰申報租金或收益,而省級轉讓稅另有規則。此處所說的標準第 73 條結轉,要求雙方在轉讓時都是加拿大居民。選擇不適用結轉影響重大,應在提交轉讓年度稅表之前決定。

轉讓之後,誰要申報租金和日後的收益?

登記在地契上的人,不一定就是要申報租金或日後收益的人。歸屬規則(attribution)是指稅法要求贈與人申報現在由他人擁有的財產所產生的收入。真正擁有份額的子女,一般要申報該份額日後的資本利得,而父母可能要申報轉讓給未成年子女的物業所產生的租金(《所得稅法》第 74.1 及 74.2 條)。

取得真正實益份額的受讓人轉讓後的租金日後的資本利得
配偶或同居伴侶轉讓人在加拿大居住且仍是配偶或伴侶期間,一般由轉讓人申報;因關係破裂而分居期間除外轉讓人在加拿大居住且仍是配偶或伴侶期間,一般由轉讓人申報;若在這種分居期間出售,轉讓人隨該年度或更早年度的稅表提交聯合選擇,即可停止歸屬
年底時未滿 18 歲的子女居民轉讓人一般要申報一般由子女申報;未成年子女的一般規則適用於收入,不適用於資本利得
成年子女一般由子女申報一般由子女申報
沒有實益份額的空白受託人實益擁有人申報實益擁有人申報

以上是一般的收入歸屬、配偶資本利得歸屬、分居例外和空白信託申報的結果。按公平市價實際出售,只有在符合法定條件時才可以避免歸屬;若是配偶之間的出售,條件包括選擇不適用結轉,而且就該物業所欠的任何債務,必須按至少是法定利率或獨立交易利率計息,並在每個年度結束後 30 日內支付(《所得稅法》第 74.5 條)。如果成年子女就該物業欠父母一筆無息或低息債務,而減稅是主要原因之一,租金仍可能向父母課稅(第 56(4.1) 條)。如需準備租金明細表,請參閱加拿大租金收入。日後出售的稅務,請參閱出售出租物業。

主要居所免稅額可以涵蓋贈與產生的收益嗎?

如果贈與的房屋在相關持有年度內符合父母的主要居所條件,主要居所免稅額(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可以減少或消除父母在視同出售中的資本利得。即使免稅額消除了收益,贈與仍然算是需要申報的處置(CRA:主要居所稅務指引;CRA:申報出售主要居所)。

如果房屋曾出租,或只有部分用作住所,結果可能不同。把這間房屋指定為主要居所,也可能影響家庭單位名下的另一處房屋。計算和指定方法,請參閱主要居所免稅額。持有時間很短的物業,還可能涉及另外的房產炒賣規則。

子女的份額可以適用他自己的主要居所免稅額嗎?

只有在子女擁有實益份額,而且該房屋在所申請的年度符合子女自己的主要居所條件時才可以。共同擁有也可以符合。通常,子女、其現任或前任配偶或伴侶,或其子女,必須在該年度通常居住在該處;有效的改變用途選擇,可以涵蓋部分沒有居住的年度。如果成年子女住在別處,父母住在該處,本身並不符合居住條件。免稅額還取決於子女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數(CRA:主要居所稅務指引)。

只被列為空白受託人的子女,沒有可享免稅的實益份額。整年未滿 18 歲且沒有配偶或同居伴侶的子女,通常與父母同屬一個家庭單位,而家庭單位一般不能在同一年指定第二處房屋(CRA:主要居所稅務指引)。擁有份額的子女應記錄取得日期和價值、居住情況、加拿大居民身份,以及家庭單位指定的任何其他房屋。相關規則請參閱主要居所免稅額。

子女或父母以空白受託人身份持有產權,需要提交 T3 嗎?

部分明示的空白信託,須就本稅務年度提交 T3 稅表和 Schedule 15。如果有關係的個人持有不動產的法定所有權,而該不動產只要在該年度被指定,就會符合其中至少一人的主要居所條件,則可能適用例外。某項產權安排究竟是不是信託,取決於省級法律和相關文件(《所得稅法》第 150 條;CRA:空白信託問題)。

這項家庭住所例外有明確的條件;父母專為成年子女持有的出租物業,可能不符合。CRA 表示,報稅季將另有更多指引。如果空白信託須要申報,實益擁有人仍須在自己的稅表中申報其租金和收益(CRA:空白信託問題)。需要申報的信託,其 T3 須在信託年度結束後 90 日內提交,所以請在此之前確認其狀況,不要假設過往年度的寬免仍然適用(《所得稅法》第 150 條)。

把家人加入產權,要繳土地轉讓稅嗎?

即使聯邦所得稅不適用,省級的土地轉讓稅或物業轉讓稅仍可能適用。土地所在的省份、包括承擔的按揭債務在內的代價,以及可用的家庭豁免,決定了稅額。只涉及產權的信託安排,還可能需要辦理省級申報(安大略省:象徵性代價;卑詩省:家庭主要居所轉讓)。

地區需核對的家庭轉讓規則
安大略省沒有代價、也沒有產權負擔的贈與,可以不產生稅款。尚未清還的按揭或其他產權負擔,即使沒有正式承擔,在登記時也可能產生應稅代價;符合條件的配偶間轉讓可能獲豁免(安大略省:象徵性代價;安大略省:配偶間轉讓)
卑詩省符合條件的主要居所轉讓給有關係的個人,如果該房屋在轉讓前緊接的至少連續六個月內是任何一方的主要居所,可獲全部或部分豁免;其中一項條件是,受讓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卑詩省)
魁北克省市政府的轉讓稅(transfer duties)有不同的家庭豁免,包括某些直系親屬和配偶之間的轉讓(魁北克省)

持有時間很短的卑詩省物業贈與,也可能涉及卑詩省房屋炒賣稅。豁免和申報規則,請參閱房產炒賣及轉售合約轉讓(卑詩省:炒賣稅豁免)。請在地契登記前,讓辦理產權轉讓的專業人士估算並記錄省級和市政府的費用。

轉讓年度要申報什麼?

真正的處置,包括贈與產生的視同出售,要在轉讓人轉讓年度的所得稅稅表中申報。如果該房屋是主要居所,請在 Schedule 3 申報處置,在第 17900 行勾選指定欄,並填寫 T2091(IND) 表,即使免稅額已消除收益也一樣。轉讓出租物業,還可能需要申報資本成本免稅額回收(CRA:資本財產的轉讓;CRA:主要居所申報)。

如果您選擇不適用配偶結轉,請把雙方簽署的信函附在轉讓年度的稅表上(《所得稅法》第 73 條;CRA:資本財產的轉讓)。如果法定所有權改變,但實益擁有權沒有改變,在認定沒有資本處置之前,請先根據文件確認結果。另外,請檢查省級轉讓稅申報表,以及是否需要提交 T3 和 Schedule 15。請準備好購入記錄和改善工程記錄、以往的折舊扣除、最新估值、地契和信託聲明、按揭對帳單,以及證明由誰收取租金和出售所得的證據。

範例

以下為說明用的加拿大元數字,不計算稅款金額。一位父母以 $200,000 買入空置的投資土地,現值 $600,000,沒有按揭、銷售費用或改善工程。這位父母想把土地轉給成年子女。

  • 完全贈與:父母被視為收到 $600,000,在適用稅務規則前的資本利得為 $400,000。子女的起始成本為 $600,000。
  • 贈與一半份額:如果一半價值 $300,000,父母成本的一半為 $100,000,則父母在適用稅務規則前的資本利得為 $200,000。子女取得這一半的成本為 $300,000。
  • 以 $1 出售:父母的視同所得仍是 $600,000,但子女的起始成本一般只有 $1。如果子女之後以 $600,000 出售,沒有其他費用,則其在適用稅務規則前的收益為 $599,999。
  • 只加名:如果子女為父母持有法定所有權,沒有取得實益份額,則父母仍是經濟上的擁有人。結果取決於地契和任何信託安排。

您的情況不同嗎?

  • 該房屋是您的主要居所、出租物業,或兩者兼有:指定方法和混合用途規則,請參閱主要居所免稅額。
  • 轉讓後物業有租金收入:請參閱加拿大租金收入。
  • 您的家人日後出售出租物業:請參閱出售出租物業。
  • 您在考慮改用公司持有:請參閱控股及投資公司。
  • 您的子女住在美國:他們的美國申報,請參閱來自海外的贈與及遺產。
  • 該物業是新房,或可能適用 GST/HST:請參閱住宅物業的 GST/HST。
  • 您要轉讓有按揭的出租物業、作出配偶選擇,或在不改變實益擁有權的情況下變更產權:簽約前,請讓專業人士審閱地契、估值、按揭和稅務記錄;請參閱稅務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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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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