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住在美國以外、經營美國 LLC、合夥企業或公司的業主
- 考慮開立美國企業帳戶的外國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沒有美國社會安全號碼如何取得 EIN
- 地址或帳戶是否構成美國貿易或業務
- 各州的設立、登記與恢復登記規則
- 某家銀行或支付平台的開戶政策
我需要在公司設立州設置註冊代理嗎?
在德拉瓦州設立的公司,即使業主與業務都在海外,也必須在德拉瓦州保有註冊辦公室與註冊代理。註冊代理負責接收法律文書與州政府的部分通知;註冊辦公室不一定是公司的營業地點(德拉瓦州公司事務處)。如果您在其他州設立公司,請查該州的規定。沒有設立實體的獨資經營者,不應假定公司適用的註冊代理規定也適用於自己。
如果註冊代理辭任,或公司失去良好存續狀態,請參閱恢復您的公司,了解各州的補救步驟。
我可以自己擔任註冊代理嗎?可以用註冊代理的地址作為公司營業地址嗎?
在德拉瓦州,只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您才能親自擔任自己公司的註冊代理:您是德拉瓦州居民、在德拉瓦州有實際街道地址,並且通常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人在當地。僅僅住在海外,不符合這些要求。德拉瓦州允許符合資格的實體在實際位於當地時,自行擔任註冊代理(德拉瓦州公司事務處)。其他州有各自的規定。
註冊代理的辦公室是接收法律文書的地址,不等於您指揮公司或實際工作的地點。只有在註冊代理同意接收並及時轉寄該類郵件時,才可以把它填作其他表格的郵寄地址。除非公司確實在該處營運,否則不要把它標示為公司的實際營運地點(德拉瓦州公司事務處;IRS SS-4 表填表說明)。
對於德拉瓦州公司的年度特許經營稅報告,主要營業地址不能填註冊辦公室或其他註冊代理的地址,除非公司在德拉瓦州營運,並且自己擔任註冊代理(德拉瓦州法典第 8 篇第 502 條)。
業主與業務都在海外時,SS-4 表上該填哪些地址?
SS-4 表把「IRS 該寄信的地方」與「實體的實際所在地」分開填寫。在美國的設立地址,並不會使在海外經營的業務變成美國的實體辦公室(IRS SS-4 表填表說明)。
| SS-4 表欄位 | 填寫內容 |
|---|---|
| 第 4a–4b 行,郵寄地址 | 實體接收 IRS 信件的地址。可以填海外地址;請寫明城市、省或州、郵遞區號與完整的國家名稱。 |
| 第 5a–5b 行,街道地址 | 實體的實際地址(若與郵寄地址不同)。不可使用郵政信箱。可以填海外的實際地址。 |
| 第 6 行,主要營業地所在的縣與州 | 如有需要填寫,請填實體實際的主要營業地點,不要僅因為在某州設立就填該州。若申請 EIN 只是為了開立銀行帳戶,第 6 行請留空。 |
以上依據的是 IRS 的各行填表說明與表格。第 1 行的法定名稱應與公司章程或其他設立文件一致。獨資經營者在第 1 行填個人姓名,如有不同的商號名稱,則填在第 2 行(IRS SS-4 表填表說明)。
我可以使用海外的 IRS 郵寄地址,之後再更改嗎?
可以。SS-4 表明確允許使用美國境外的郵寄地址,之後實體的郵寄地址或營業地點有變動,可用 8822-B 表申報。已有 EIN 的實體若更換負責人,必須在 60 天 內用該表申報(IRS 8822-B 表)。請保留一個能正常收信的地址:EIN 通知或之後的 IRS 來信可能寄到該處。
如果您在美國沒有住所、主要營業地點,也沒有主要辦公室或代理機構,IRS 表示無法使用線上申請 EIN。EIN 的申請方式,請參閱從海外設立並經營公司。
美國銀行會核實哪些所在地與業主身份資料?
銀行的客戶身份識別程序,通常會收集公司的名稱、實際所在地與識別號碼,再以風險為基礎的方法核實其身份。如果公司已申請稅務識別號碼,銀行的程序可能允許在號碼下來之前先開戶,但須確認已提出申請,並在合理時間內取得號碼;銀行也可以要求先取得號碼。對公司或合夥企業而言,地址指主要營業地點、當地辦事處或其他實際所在地。對個人獨資經營者而言,則是住家或營業地點的街道地址。聯邦規定並不要求這兩種地址必須在美國(31 CFR 1020.220)。
對於法人實體客戶,受規範的銀行通常要識別每一位直接或間接持有至少 25% 的個人,以及一位控制該實體的個人。如果信託持有這部分股權,銀行須識別受託人,受託人也可能是一個實體。對每一位被識別的個人,銀行會收集姓名、出生日期、住家或營業地點的街道地址與識別號碼。外資業主可以提供海外街道地址與護照資料。不要用註冊代理的地址取代業主真實的街道地址(31 CFR 1010.230;FinCEN 客戶盡職調查常見問題)。
註冊代理地址、郵件代收地址或虛擬地址,能滿足銀行或支付平台的要求嗎?
只有在符合所要求的資料類型,且該機構接受時才可以。郵寄地點可以用來收信,但不能取代公司在銀行客戶身份記錄中的實際所在地。銀行必須能合理確信自己了解客戶是誰,且在無法核實身份時,可以拒絕開戶或關閉帳戶(31 CFR 1020.220)。
支付平台有各自的開戶規則,可能要求提供營業地址、業主身份證明與稅務表格。IRS 的 W-8BEN 表填表說明特別談到,支付結算實體會向外國個人索取稅務文件。購買地址服務之前,請先向該機構問清楚:哪個欄位指郵寄地址,哪個指營運地點,以及接受哪些證明。EIN 只能確認稅務識別號碼,並不代表帳戶已獲核准。
如果銀行不接受虛擬地址或註冊代理地址作為營業地點,請改提供公司真實的實際所在地(即使在海外),並詢問可接受哪些證明。註冊代理或郵件代收服務的地址,只填在該機構允許的郵寄欄位。銀行仍可能拒絕申請(31 CFR 1020.220)。
申請公司帳戶前應準備哪些記錄?
請備齊能證明法人實體、其所有者與真實營業地點的文件。聯邦規定為銀行列舉了核實文件的例子,但每家銀行自行決定要求的文件組合(31 CFR 1020.220;FinCEN 客戶盡職調查常見問題)。
| 記錄 | 銀行可能要求的原因 |
|---|---|
| 設立證書或類似的政府記錄 | 證明實體存在,且與法定名稱相符。 |
| 營運協議或合夥協議、所有權記錄與授權簽署人記錄 | 證明誰擁有並控制該實體,以及誰可以開立帳戶。 |
| EIN 通知或 IRS 的其他確認文件(若實體已有 EIN) | 把實體名稱與其稅務識別號碼連結起來。 |
| 業主與簽署人的身份證件 | 用於核實帳戶背後的當事人。 |
| 實際營運地點的證明 | 用於佐證提供給銀行的實際地址。 |
| 業務說明與預期的帳戶用途 | 協助銀行了解雙方的往來關係與預期的交易。 |
額外準備文件之前,請先向銀行索取它的文件清單。如果銀行要求的地址與 IRS 或設立記錄上的地址不一致,請說明各個地址分別代表什麼,不要為了配合而把記錄改成業務並未營運的地址。
我可以遠端開立美國帳戶,或使用現有的外國公司開戶嗎?
只有在該機構的程序允許並能核實時,才可以遠端開戶。聯邦銀行規定要求銀行對客戶未親自到場開立的帳戶訂定程序,但並不要求任何銀行提供遠端開戶(31 CFR 1020.220)。申請前,請先詢問業主居住地、遠端身份核實、可接受的地點與文件。
FinCEN 允許銀行以有效身份證件副本或其他核實方式,來核實無法親自到場的實益擁有人;具體程序由銀行自行決定(FinCEN 客戶盡職調查常見問題)。
外國公司可以直接以客戶身份申請,不必先設立美國 LLC:實益擁有人規則涵蓋依外國法律設立、並開立帳戶的類似實體。銀行仍可能拒絕。銀行身份識別規則指出,若外國企業沒有識別號碼,銀行必須要求提供其他由政府核發、能證明其存在的文件(31 CFR 1020.220)。該外國公司是否需要州登記或美國稅務申報,取決於它的業務活動,而不是只看開戶申請;請參閱外資業主何時需要繳納美國稅。
W-8BEN 表、W-8BEN-E 表或 W-9 表上該填哪個名稱與地址?
銀行或支付平台可能要求提供 W-8 或 W-9 表,以記錄收款人的美國稅務身份;這類表格不能取代該機構另行進行的身份核實。選擇表格時,要看收款人的稅務身份與 LLC 的稅務分類,而不是業主住在哪裡或帳戶名稱。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應提供 W-9 表,而不是 W-8BEN 表(IRS W-8BEN 表填表說明;IRS W-9 表)。
| 收款人 | 應填報的名稱與地址 |
|---|---|
| 非居民外國人個人,包括被忽略 LLC 的外國業主 | 在 W-8BEN 表上,填個人的姓名與稅務居住地地址;僅供收信的地址或註冊代理地址,不屬於永久居住地址。不同的郵寄地址請另行填寫。若帳戶以 LLC 名義開立,請告知付款方(IRS 填表說明)。 |
| 屬於實益擁有人的外國實體 | 在 W-8BEN-E 表上,填外國實體的法定名稱與稅務居住地地址;若沒有稅務居住地,則填其主要辦公室地址;若郵寄地址不同,請另行填寫。註冊地址只有在是該實體唯一的地址,且載於其組織文件時,才可能符合要求。被忽略實體通常在第 1 行填其所有者的名稱;特殊的混合實體規則可能有所不同(IRS 填表說明)。 |
| 被視為收款人的美國公司或合夥企業 | 在 W-9 表上,填實體的法定名稱與稅務識別號碼。地址是要求方應郵寄資訊申報表的地址(IRS W-9 表)。 |
只有一位外國所有者、且被忽略的美國 LLC,通常由該外國所有者提供適當的 W-8 表,而不是由 LLC 提供 W-9 表。被當作公司或合夥企業課稅的美國 LLC,可以自行提供 W-9 表。與美國貿易或業務有實際關聯的款項,可能需要用 W-8ECI 表,而不是 W-8BEN 表或 W-8BEN-E 表;簽署前,請先確認該款項的稅務處理(IRS W-8BEN 表填表說明;IRS W-9 表)。
外國合夥企業通常提供 W-8IMY 表,而不是 W-8BEN-E 表;混合實體與支付結算的例外情況,可能改變所需的文件(IRS W-8BEN-E 表填表說明)。
如果居住地或稅務身份改變,使 W-8BEN 表或 W-8BEN-E 表不再正確,請通知付款方,並在 30 天 內提供更新後的文件。成為美國稅務居民的人,可能需要改用 W-9 表(IRS W-8BEN 表填表說明;IRS W-8BEN-E 表填表說明)。
除此之外,這些 W-8 表通常在簽署後第三個曆年的 12 月 31 日前有效;到期時,請向付款方提供新表格(IRS W-8BEN 表填表說明;IRS W-8BEN-E 表填表說明)。
銀行要求提供 EIN 通知時,如何補領?
IRS 提供實體稅務記錄摘要(entity transcript)、供符合資格的企業稅務帳戶使用者取得的電子版 EIN 核實通知,也可以透過 IRS 的企業稅務電話專線申請 147C 函(IRS:EIN 確認)。IRS 表示,其電子版 CP575 核實通知可以代替 EIN 通知原件或 147C 函;能否使用帳戶,取決於實體類型與使用者資格(IRS 夏季企業稅務帳戶更新)。請向銀行確認它接受哪一種 IRS 證明。
舉例說明
僅為示例,不計算稅額。一位創辦人住在多倫多並在當地工作,並設立了一家德拉瓦州 LLC。公司的信件寄到創辦人的多倫多地址,並委任德拉瓦州的註冊代理接收法律文書。在 SS-4 表上,創辦人把多倫多的郵寄地址填在第 4a–4b 行;如果該地址同時也是公司的實際所在地,就不必為第 5a–5b 行虛構一個德拉瓦州辦公室。銀行要求提供 LLC 的設立記錄、業主身份證明、EIN 確認文件、多倫多的營運地點與預期的帳戶用途。德拉瓦州註冊代理的地址本身,並不能證明 LLC 在哪裡營運。創辦人詢問銀行是否能遠端核實多倫多的營運地點與業主身份;這些記錄是否符合銀行的程序,由銀行決定。
您的情況不同?
- 您尚未設立美國實體,或需要在沒有美國社會安全號碼的情況下取得 EIN:請參閱從海外設立並經營公司。
- 您的註冊代理已辭任,或實體失去良好存續狀態:請參閱恢復您的公司。
- 您在美國工作、銷售或有人員:僅憑地址或帳戶,並不能確定美國稅務身份;請參閱外資業主何時需要繳納美國稅。
- 您住在加拿大,正在 US LLC 與加拿大公司之間做選擇:請參閱加拿大居民如何設立美國業務。
- 您是美國居民業主,要在公司設立後處理稅務或工資事宜:請參閱公司設立之後。
- 銀行拒絕了您的地址,或您的公司、業主與 IRS 記錄互相矛盾:請先備齊上述記錄,並在再次提交申請前尋求公司設立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報告 EIN 持有人負責人變更的截止日 已有 EIN 的實體,須在變更後這一期間內,透過 8822-B 表第 8 行和第 9 行報告變更 | 60 天 | IRS:8822-B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銀行識別實益擁有人的持股門檻 按所有權標準,直接或間接持有法人客戶至少這一比例股權的個人須被識別;如果由信託持有這一比例,則須識別受託人,受託人可以是實體;另須識別一名控制人 | 25% |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客戶盡職調查規則常見問題 B.5 核對日期 |
| 情況變化使 W-8BEN 表不正確時,通知付款人的期限 情況變化後,須通知扣繳義務人或付款人,並提供新的 W-8BEN 或其他適用表格 | 30 天 | IRS:W-8BEN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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