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持有 QSBS 超過 6 個月、但時間不夠適用排除的創辦人、員工和天使投資人
- 把出售所得再投入另一家新創公司新發行股票的持有人
- 出售或購入 QSBS 的基金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您出售的股票是否符合 QSBS,以及排除級距和上限
- 公開收購、二級市場出售或被收購如何課稅
- 收益的州稅,逐項說明
- C 公司,不能適用第 1045 條
第 1045 條 QSBS 遞延納稅轉投如何運作?
出售您持有超過 6 個月 的合格小企業股票(QSBS),自出售日起的 60 天 內買入其他 QSBS,並在稅表上選擇適用第 1045 條。只有出售所得超出您買入新股票所付金額的部分,才需要當期課稅(26 U.S.C. 1045(a))。其餘部分是延後,而不是免除:它會降低新股份的計稅基礎,在您出售新股份時再回來課稅。
個人、信託和遺產都可以使用;合夥企業或 S 公司等穿透實體就自己的出售也可以使用;C 公司則不能(Publication 550)。被視為普通收入的收益不能轉投。您出售的股份本身是否屬於 QSBS,請見創辦人與早期員工的 QSBS。
以下情況下,遞延納稅轉投並不單純:
- 期限很緊。超過 60 天 才買入,全部收益都要在出售當年課稅;漏作的選擇只能在一定限制內補救(見下文)。
- 新股票本身必須是 QSBS。您要依賴另一家公司的情況,而這不在您的掌控之內。
- 交易任一方涉及基金或合夥企業。
- 您出售的股份若是在 2025 年 7 月 5 日前取得,新股票適用哪個排除級距並不明確(見下文)。
請備齊:所售股份的出售日期、出售所得和計稅基礎;新股份的購買日期和付款金額;兩家公司的 QSBS 聲明;以及顯示新股份由公司發行給您的認購文件。
我出售的股份必須持有多久?
超過 6 個月。這比 QSBS 排除所需的持有期短得多,所以提早出售時會使用遞延納稅轉投(Publication 550)。
所售股份必須在整個持有期間都屬於 QSBS:由 C 公司發行,並且在您持有期間的絕大部分時間都通過主動經營測試(26 U.S.C. 1202(c))。如果您之後出售替代股份並想再次轉投,必須持有替代股份本身超過 6 個月;持有原股份的時間不計入這項測試(第 1045(b)(4)(A) 條)。
什麼算替代股票?我要多快買入?
替代股票是您在自出售日起算的 60 天 期間內購買的 QSBS。因為它在您手中必須是 QSBS,所以一般須以原始發行方式,從公司本身(直接或透過承銷商)購買,而不是向其他股東購買(第 1202(c)(1)(B) 條)。
| 測試 | 要求 |
|---|---|
| 時間 | 在 60 天 內買入,出售日算第一天 |
| 購買方式 | 您在新股份中的計稅基礎等於其成本;以贈與或免稅交換方式取得的股份不算購買(第 1045(b)(2) 條) |
| 發行人 | 發行股份時屬於合格小企業的美國境內 C 公司:2025 年 7 月 4 日後發行的股票,在發行前的任何時間及發行後緊接的時刻,資產總額均須為 $75,000,000 或以下 |
| 原始發行 | 由公司發行給您,不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並且不受公司在發行日前後回購自家股票的影響(第 1202(c)(3) 條) |
尚無定論:SAFE 和可轉換票據。在期限內出資的 SAFE 或可轉換票據,在您付款時並不是股票。第 1045 條和 IRS 的指引都沒有說明,付款買入 SAFE、之後再轉換為股票,是否算作在 60 天 內購買 QSBS。請把這視為懸而未決的問題,在倚賴之前先取得專業意見。
如果我只轉投部分出售所得,可遞延多少收益?
當期課稅的收益,是您的總收益與未轉投的出售所得兩者中較小者。其餘的都遞延(第 1045(a) 條;Schedule D 填表說明)。
- 收益 = 出售所得減去所售股份的計稅基礎。
- 未轉投的出售所得 = 出售所得減去期限內買入替代股票的成本。
- 當期課稅的收益 = 第 1 步和第 2 步中較小者。
- 遞延收益 = 第 1 步減去第 3 步,並會降低替代股票的計稅基礎。
這項測試比較的是出售所得與轉投金額,而不是收益。只轉投收益部分,仍會有收益需要課稅。
可以轉投到多家新創公司,或透過基金轉投嗎?
可以,您可以把出售所得分投到多家新公司。法條計算的是期限內購買「任何」QSBS 的成本,遞延收益則依您購買的先後順序,降低各筆替代購買的計稅基礎(第 1045(b)(3) 條)。已用來為某一次出售遞延收益的購買,不能再用於另一次出售。
基金和合夥企業適用專門的法規 26 CFR 1.1045-1:
| 情況 | 規則 |
|---|---|
| 合夥企業出售其持有超過 6 個月 的 QSBS | 合夥企業可以作出選擇並買入替代股票,或者符合資格的合夥人可以作出選擇並以個人名義買入替代股票 |
| 您出售自己的 QSBS,而由合夥企業買入替代股票 | 如果合夥企業購入該股票當天您是合夥人,您可以作出選擇;您分攤的成本,是您預期從該股票分得的合夥企業未來收入和收益的份額 |
| 您出售持有 QSBS 的基金的權益 | 不屬於 QSBS 的出售:合夥權益永遠不是 QSBS,所以不能轉投 |
| 您在基金購入股票之後才加入 | 該股票對您而言不是替代股票 |
符合資格的合夥人,一般須自合夥企業購入 QSBS 當天起至出售為止,一直持有該合夥權益。基金的合夥人應查看基金的 Schedule K-1 第 11 欄,取得所需資料(Schedule D 填表說明)。
新股票的計稅基礎、持有期和 QSBS 級距如何計算?
計稅基礎是您為新股票所付的金額減去遞延收益。持有期在大多數情況下包含您持有所售股份的時間(26 U.S.C. 1223(13);Publication 550)。因此,朝向長期收益待遇和 QSBS 排除的計時會繼續累積。
有兩部分的計時不會延續:
- 新公司的主動經營測試,只按您持有新股份的期間計算。
- 第二次轉投,要求新股份本身持有超過 6 個月。
尚無定論:適用哪個 QSBS 級距。自 2025 年新法起,排除規則取決於股票是在 2025 年 7 月 4 日或之前取得,還是之後取得。取得日期是「適用第 1223 條後,納稅人首次持有該股票的日期」(第 1202(a)(6)(B) 條,由 Public Law 119-21 新增)。由於第 1223 條會沿用舊股份的持有期,即使新公司較晚才發行股份,這個日期仍可能早於 2025 年 7 月 5 日。IRS 尚未發布把這點套用於轉投股票的指引。在您的情況得到釐清之前,不要假設適用任何一個級距。級距和上限本身,請見創辦人與早期員工的 QSBS。
限制排除額的每家公司上限,包含「計稅基礎 10 倍」這個選項,而該選項使用的是您調整後的計稅基礎,也就是已被遞延納稅轉投降低後的金額(第 1202(b) 條)。
我買入之後,新公司必須持續做到什麼?
就遞延納稅轉投本身而言,在您持有其股份的最初至少 6 個月 內,新公司必須通過 QSBS 的主動經營測試(第 1045(b)(4)(B) 條;Publication 550)。這表示至少 80% 的資產須用於合格業務,醫療、法律、顧問、金融服務、銀行、投資,以及經營旅館或餐廳等領域不在其內。
若要日後對新股份適用 QSBS 排除,公司必須維持 C 公司身份,並在您持有期間的絕大部分時間通過主動經營測試。請向公司索取其 QSBS 聲明,並了解它如何追蹤這些測試;公司方面的記錄請見 QSBS 聲明與記錄指南。
如何作出第 1045 條選擇?漏作了可以補救嗎?
在出售當年稅表的到期日(含延期)前提交的稅表上作出選擇(Schedule D 填表說明)。在 8949 表中,照常將出售填入第 I 部分或第 II 部分,在 (f) 欄填入代碼 R,並在 (g) 欄以負數填入遞延的收益。
| 情況 | 您可以怎麼做 |
|---|---|
| 原始稅表已按時提交,但沒有作出選擇 | 在原始到期日(不含延期)後的 6 個月 內提交更正稅表,並註明「Filed pursuant to section 301.9100-2」(26 CFR 301.9100-2) |
| 原始稅表逾期提交,或上述期限已過 | 該選擇的到期日由 IRS 指引規定(Rev. Proc. 98-48),而非法條規定,所以剩下的途徑是依 26 CFR 301.9100-3 申請寬免:提出須繳費的函件裁決申請,只有在您的行為合理且出於善意、政府也未因此受損時才會獲准。不保證能獲得寬免 |
| 在 60 天 之後才買入替代股票 | 無法補救。選擇寬免只為原本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延長作出選擇的時間(26 CFR 301.9100-1) |
| 您想撤銷已作出的選擇 | 撤銷須透過函件裁決申請,事先取得 IRS 的書面同意(26 CFR 1.1045-1(a)) |
現在做 QSBS 遞延納稅轉投,還是等待排除:怎麼比較?
排除是永久免除收益,遞延納稅轉投只是延後。如果您能撐到達到某個級距,排除能給出最終結果。如果您提早出售,又想繼續投資新創公司,遞延納稅轉投比較適合。
| 問題 | 等待排除 | 現在轉投 |
|---|---|---|
| 收益會怎樣 | 在每家公司上限內排除 | 延後到新股份較低的計稅基礎中 |
| 所需現金 | 無 | 要把出售所得再投入,才能遞延全部收益 |
| 哪些公司的條件必須成立 | 您已持有的公司 | 新公司也必須成立,至少在您持有的最初 6 個月 內 |
| 日後的排除 | 級距由您原本的取得日期決定 | 新股份有可能適用,但從 2025 年 7 月 5 日前取得的股份轉投而來的股票,其級距尚無定論,並且適用新公司的上限 |
| 您承擔的風險 | 您現有的公司 | 新公司;如果它倒閉,您可扣除的虧損只有降低後的計稅基礎,而不是您投入的現金,遞延的收益也永遠不會被課稅 |
也要問自己離下一個級距還有多近:2025 年 7 月 4 日後取得的股票,持有三年可排除 50%,而較早取得的股票須持有超過五年。在公開收購或被收購中出售還會有其他問題,請見公開收購與二級市場出售和新創公司被收購時的稅務。
我所在的州會承認 QSBS 遞延納稅轉投嗎?
不一定。各州自行決定是否沿用第 1045 條,所以聯邦層面已遞延的收益,仍可能在出售當年被您所在的州課稅。加州不沿用(FTB Schedule D (540) 填表說明)。請在 QSBS 收益的州稅中查看您所在州的規則。
例子
所有金額僅作說明,以美元計。
持有四年後出售,全部轉投
一位創辦人在 2022 年以 $50,000 買入股份。她在 2026 年以 $1,050,000 出售,收益 $1,000,000。2025 年 7 月 5 日前取得的股票須持有超過五年才能適用排除,所以目前不適用。兩家公司都通過 QSBS 測試。
- 60 天內:她向另一家新創公司買入 $1,050,000 新發行的種子輪股票,並選擇適用第 1045 條。
- 出售當年:未轉投的出售所得為 $0,所以沒有收益需要課稅。
- 新股份:計稅基礎 $1,050,000 減去 $1,000,000 = $50,000;她的持有期從 2022 年起算。
- 日後出售:$1,000,000 的遞延收益屆時課稅,除非新股份適用排除。
二級市場出售後的部分轉投
一位員工在二級市場出售持有兩年的 QSBS,售價 $600,000;她的計稅基礎是 $100,000,所以收益是 $500,000。她在 60 天內直接向另一家新創公司買入 $400,000 的新 QSBS,並選擇適用第 1045 條。
- 當期課稅的收益:$600,000 減去 $400,000 = $200,000。
- 遞延的收益:$500,000 減去 $200,000 = $300,000。
- 新股份的計稅基礎:$400,000 減去 $300,000 = $100,000。
第 61 天
一位創辦人出售 QSBS,收益 $400,000,並在第 61 天(出售日算第一天)向一家新創公司匯入 $500,000。這筆購買錯過了期限,因此不能遞延納稅轉投,全部 $400,000 的收益都要在出售當年課稅。
您的情況不同?
- 不確定您的股份是否為 QSBS,或適用哪個級距和上限:請見創辦人與早期員工的 QSBS。
- 在公開收購中出售,或出售給投資人:請見在公開收購中出售新創公司股份。
- 您的公司正以現金加股票的方式被收購:請見新創公司被收購時的稅務。
- 您所在的州可能現在就對遞延收益課稅:請見 QSBS 收益的州稅。
- 您需要新公司的 QSBS 聲明或記錄:請見 QSBS 聲明與記錄指南。
- 您接近 60 天 期限、漏作了選擇、透過基金轉投,或出售的是 2025 年 7 月 5 日前取得的股份:這些情況取決於期限和尚無定論的規則;提交稅表前請先尋求個人稅務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第 1045 條最短股票持有期 合資格股票必須持有超過此期間 | 6 個月 | 《美國法典》:26 USC 1045(a) 核對日期 |
| 第 1045 條替代股票購買期間 期間自符合條件的股票出售日起算 | 60 天 | 《美國法典》:26 USC 1045(a) 核對日期 |
| 2025 年 7 月 4 日之後發行股票的 QSBS 發行人總資產上限 股票發行前及剛發行後的總資產金額;2026 年後按物價調整 | $75,0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國內稅收法典》:第 1202(d) 條 核對日期 |
| QSBS 經營性資產使用要求 在幾乎整個持有期間,發行公司資產按價值計算,至少這一比例必須用於符合條件的主動經營業務 | 80% | 《國內稅收法典》:第 1202(e) 條 核對日期 |
| 就第 1045 條作出選擇時,提交更正稅表的期間 原始稅表按時提交的,從未計入延期的原定申報截止日期後起算 | 6 個月 | IRS:第 550 號出版物,收益遞延 核對日期 |
| 持有至少三年的較新股票的 QSBS 排除額 2025 年 7 月 4 日之後取得的股票;須符合第 1202 條的所有條件 | 50% | 《國內稅收法典》:第 1202(a) 條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美國法典:26 U.S.C. 1045(2024 年版)
- 美國法典:26 U.S.C. 1202(2024 年版)
- 美國法典:26 U.S.C. 1223(2024 年版)
- Public Law 119-21,第 70431 條
- IRS:Schedule D(1040 表)填表說明
- IRS:Publication 550,投資收入及費用
- eCFR:26 CFR 1.1045-1,適用於合夥企業
- IRS:Rev. Proc. 98-48,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1998-38
- eCFR:26 CFR 301.9100-1,延長作出選擇的期限
- eCFR:26 CFR 301.9100-2,自動延期
- eCFR:26 CFR 301.9100-3,其他延期
- 加州特許經營稅局(FTB):Schedule D (540) 填表說明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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