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替自己銷售的平台、計算工具、申報服務和自行登記之間做選擇的軟體與 SaaS 賣家
- 透過平台銷售,同時也直接向部分客戶開發票的創辦人
- 被投資人問到平台代收涵蓋哪些銷售的賣家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哪些州對 SaaS 課稅,以及各州的門檻
- 自己經營交易平台,以及平台協議的法律審閱
- 從未代收的過往銷售稅,以及所得稅或特許經營稅
- 向加拿大客戶銷售適用的加拿大 GST/HST
登記銷售商替我們處理 SaaS 銷售後,我們就可以放手不管了嗎?
光靠這個名稱不行。「merchant of record」是商業上的說法,通常是平台把自己呈現為您產品的賣方,並收取客戶付款。本文引用的各州頁面都沒有使用這個詞,它們問的是平台對每筆銷售做了什麼。例如華盛頓州要看平台是否與賣家簽約、是否在買賣雙方之間傳遞要約或承諾,並且做了列明的活動,例如把銷售掛上自己的品牌、定價、接受訂單或處理付款(華盛頓州稅務局)。各州如何定義促成者,請見交易平台促成者規則。
一般來說,只有同時符合三個條件,您才能把某筆銷售交給平台處理。各州的措辭不同:
- 平台就該筆銷售符合該州對交易平台的定義。
- 該州的規則涵蓋軟體,而不只是實體商品。
- 平台已向您提供該州要求的證明,例如表明由其代收的證明書、通知或協議。
只要有一項不符,代收義務就可能仍在您身上。平台的義務不涵蓋沒有經過平台的銷售。
哪些情況讓案子不單純:
- 您直接向部分客戶開發票,例如年度或企業合約,或者透過其他管道銷售。
- 平台在部分州代收,在其他州不代收,或並非每種方案都代收。
- 您在某個州的銷售總額(包括平台銷售)仍可能讓您超過登記門檻。有些州會把平台銷售計入。
- 合約也可能是由平台買下您的軟體再轉售,而不是替您銷售。華盛頓州表示,同一家企業可以在部分交易中是零售商,在另一些交易中是促成者,但每筆交易只能擔任其中一種(華盛頓州稅務局)。如果平台是零售商,您賣給它的銷售可能屬於轉售,以轉售證書作為文件(德州審計長辦公室;向客戶取得免稅證明),而不是下文所說的交易平台證明。您的合約屬於哪一種,是法律問題,本頁不作判斷。
- 德州表示,平台和賣家都可能被審查(德州審計長辦公室)。
請整理:按客戶所在州、月份和管道劃分的銷售、平台協議和任何表明由其代收的聲明、平台提供的按州劃分的銷售報告,以及您的許可證、稅表和通知。
哪條路適合:平台、計算工具、申報服務,還是自己登記?
這四條路處理的工作不同,也可以組合使用:平台處理它促成的銷售,其餘的銷售則用工具、申報服務或自己的稅表處理。
| 路徑 | 計算稅額 | 向客戶收款 | 申報並繳納 | 仍由您負責 |
|---|---|---|---|---|
| 就該筆銷售擔任促成者的平台 | 平台 | 平台 | 平台,在它自己的稅表上 | 直接銷售和其他管道的銷售;該州仍要求您持有的任何許可證或提交的稅表;平台代收的證明 |
| 計算工具(經認證的稱為「認證自動化系統」,certified automated system) | 工具 | 您 | 您 | 登記、代收、申報、繳納和審查 |
| 申報服務(經認證的稱為「認證服務提供者」,certified service provider) | 服務提供者,由其判斷哪些項目應稅及適用何種稅率 | 您,在結帳時或發票上代收 | 服務提供者,限於您透過簡化銷售稅體系登記的州 | 決定您必須在哪些州登記(服務提供者可以代為提交);您自己採購所欠的稅,以及服務提供者不申報的其他任何稅 |
| 自己登記並申報 | 您 | 您 | 您 | 全部 |
付款處理商或帳單工具,並不自動等於替您銷售的平台:各州的測試還會問它是否經營了您的產品對外銷售的場所。只在發票上加一行稅額的工具,屬於計算工具。界線在哪裡,請見交易平台促成者規則。
各條路的適用跡象:
- 平台:多數銷售是客戶自助透過平台完成,所在的州規則涵蓋軟體,而且每個州都有證明。
- 計算工具或申報服務:您自己向客戶開發票、在許多州銷售,或平台只涵蓋一部分。您仍須自己決定在哪裡登記和代收。
- 自己的稅表:您只在少數幾個州銷售,或某個州把您的銷售計入而超過門檻,且沒有平台涵蓋這些銷售。
這幾條路可以混用,所以請保留一份州清單,註明每個州走哪一條路。
部分計算工具和申報服務已通過《簡化銷售與使用稅協議》(Streamlined Sales and Use Tax Agreement)的認證。協議的寬免只適用於經認證的業者,且只在成員州有效;未經認證的業者申報什麼、在哪裡申報,請向其詢問。本文涉及的州中,華盛頓州和威斯康辛州是成員州;德州、紐約州、加州和賓夕法尼亞州不是(簡化銷售稅)。賓夕法尼亞州有自己的核准服務提供者安排(賓夕法尼亞州)。如果把產品歸入錯誤的稅目,寬免並不涵蓋,而這正是 SaaS 最需要弄對的一點(簡化銷售稅常見問題)。有哪些免費協助、出錯時由誰負責,請見外包銷售稅申報。
交易平台規則涵蓋 SaaS,還是只涵蓋實體商品?
要看各州,而且有幾個州的頁面沒有說明。平台的義務只涵蓋該州規則所涵蓋的項目。
| 州 | 該州交易平台頁面涵蓋的內容 | 軟體和 SaaS |
|---|---|---|
| 華盛頓州 | 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數位代碼和數位產品,或服務 | 涵蓋。促成者對透過其交易平台進行、歸屬於華盛頓州的所有零售銷售代收稅款 |
| 紐約州 | 有形動產的銷售 | 只有在算作有形動產時才涵蓋。紐約州的軟體公告把預先編寫的軟體,包括透過遠端存取銷售的軟體,視為有形動產。請確認平台對您的每種方案都這樣處理:已登記的賣家,對規則之外的應稅銷售仍須代收 |
| 加州 | 交付到加州的有形商品 | 沒有說明:交易平台指南仍然只談有形商品。從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加州稅法對有形動產的定義擴大到數位產品,包括透過遠端存取的預先編寫軟體(CDTFA),而 CDTFA 的數位產品指南表示,這類銷售的促成者可能需要登記。該日期之後,平台的義務如何適用於您的 SaaS,請向 CDTFA 確認 |
| 德州 | 透過交易平台進行的「所有銷售」 | 德州對該產品課稅時涵蓋。法規所稱的交易平台涵蓋「應稅項目」的銷售,其中包括資料處理等應稅服務,德州把 SaaS 歸入這一類(Texas Tax Code 第 151.0242、151.010 和 151.0101 條) |
賓夕法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涵蓋促成者刊登並收款的商品和服務(威斯康辛州限於應稅的部分),但沒有提到軟體。請向各州稅務局確認。
您的 SaaS 到底是否應稅,是另一個問題:請見SaaS 和軟體的銷售稅,德州請見德州 SaaS 銷售稅。其他州可從簡化銷售稅圖表找到各州的交易平台指引連結。請用它找到該州的頁面,再閱讀該頁面。
平台代收之後,我們還需要許可證或提交稅表嗎?
要看各州、您是否位於該州,以及平台銷售是否計入您自己的門檻。有些州即使平台代收了每一筆銷售,仍要求登記或提交稅表。
| 州 | 如果該州所有銷售都經過代收的平台,您還要登記嗎? | 您自己的門檻,平台銷售計入嗎? |
|---|---|---|
| 德州 | 持有平台提供者證明的遠距賣家不必登記;如果您位於德州,則須登記 | 安全港是前十二個月德州總收入低於 $500,000,不論應稅與否。平台銷售計入 |
| 紐約州 | 須登記,只要您自己符合任何一項登記測試,即使平台提供者代為繳納。只透過平台提供者銷售的紐約州賣家仍須登記(紐約州) | 在前四個銷售稅季度內,超過 $500,000 且超過 100 筆銷售。平台銷售計入(紐約州) |
| 加州 | 如果您在加州的銷售全部由已登記的促成者促成,則不必 | 在上一個或本曆年,交付到加州的有形動產銷售超過 $500,000。促成的銷售計入。數位產品從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納入這項定義(CDTFA) |
| 華盛頓州 | 一旦您達到華盛頓州的稅務關聯(與該州有足夠的聯繫,使該州可以要求您登記),營業及職業稅的登記和稅表就適用,即使所有銷售都透過促成者進行 | 在本年或上一年,合併收入超過 $100,000。平台銷售計入 |
| 賓夕法尼亞州 | 如果您在賓夕法尼亞州沒有實體據點,其測試只計算您的直接銷售,以及透過不代收稅款的平台所進行的銷售,所以僅透過平台的銷售不會累積計入 | 某一曆年在賓夕法尼亞州的銷售總額超過 $100,000 |
| 威斯康辛州 | 如果您所有的威斯康辛州應稅銷售都由促成者促成,則不必 | 賣家頁面沒有說明 |
實體據點不需要門檻。華盛頓州把州內的員工和州內的存貨都算在內,即使存貨由促成者持有(華盛頓州稅務局)。各州自己的測試見如何判斷您必須在哪裡代收銷售稅。
我們該保存哪些證明,證明平台有代收?
請為每個州保存平台出具的書面聲明,以及顯示稅款確實已經代收的記錄。什麼算證明,各州不同。
- 德州:平台必須證明它會代收。不需要特定表格或措辭,使用條款可以載明。請把您的交易平台銷售記錄保存 至少四年(德州審計長辦公室)。
- 紐約州:在所涵蓋銷售的 90 天 內寄出填妥的 ST-150 表,或有一份公開協議,說明平台已登記並將代收。兩者都只提到有形動產,所以請確認它們涵蓋您的方案。請把證明書與您的記錄一起保存。賣家要獲得責任寬免,還須您與平台之間沒有所有權上的關聯(紐約州;ST-150 表)。
- 華盛頓州:促成者有代收並申報的文件。沒有這份文件,您可能要為未收取的稅款負責。促成者必須在 次月 15 日 前,向您提供您在華盛頓州銷售總額的每月報告(華盛頓州稅務局)。
- 加州:協議,或其他證明促成者已登記的文件,以及促成者的許可證或帳號,您可以向 CDTFA 查證。如果 CDTFA 能查證促成者代收了正確的稅款並已繳納,就不會要求您負責(CDTFA)。
- 威斯康辛州:平台提供者表明由其代收的通知。沒有這份通知,您就不能在稅表上申請扣除,所以請保留一份副本(威斯康辛州)。
在每個州,還請保存載明生效日期的協議、平台提供的按州劃分的銷售報告,以及您向平台提供的有關產品和客戶的資料。德州、紐約州和威斯康辛州,只有在錯誤是因賣家提供不正確或不足的資訊所致時,才免除平台的責任,所以您給的應稅性答案若有錯,後果可能回到您身上(Texas Tax Code 第 151.0242 條;紐約州;威斯康辛州)。在德州,有關聯的平台和賣家,對賣家交易平台銷售的短繳稅款負連帶責任。
如果平台不代收,或只在部分州代收,怎麼辦?
那麼只要您在該州有義務,這些銷售就由您自己代收。德州告訴賣家,在平台提供者出具證明之前,賣家要自己代收(德州審計長辦公室)。華盛頓州表示,沒有相關文件的賣家可能要負責(華盛頓州稅務局)。
除了軟體的缺口(見上表)和直接銷售(見下一節),平台在下列情況下也可能不代收:
- 平台低於該州的門檻。德州的遠距交易平台提供者,在透過其交易平台進行的所有銷售超過 $500,000 之前,或在德州另有從事營業之前,不必開始代收(德州審計長辦公室)。華盛頓州、紐約州和威斯康辛州,對在當地沒有實體據點的平台,也各有自己的登記測試(華盛頓州稅務局;紐約州;威斯康辛州)。
- 平台持有豁免。在威斯康辛州,這時由賣家自己代收稅款(威斯康辛州)。
請列出一份州清單,分成三組:已有證明、沒有證明,以及平台表示不代收。把後兩組視為您可能須自己代收的銷售,只要您在該州有義務。各州的規則適用於平台促成的銷售,所以在平台開始扮演這個角色之前發生的銷售,不屬於這些銷售。更早月份漏掉的稅款是另一個問題:請見補繳未代收的銷售稅。
哪些銷售仍歸我們負責?
所有平台沒有促成的銷售。德州表示,交易平台之外的銷售,由您代收、申報並繳納(德州審計長辦公室)。紐約州和加州的說法相同(紐約州;CDTFA)。對 SaaS 公司來說,這通常包括:
- 您直接簽署的發票和合約,包括年度、多年期和企業交易。
- 透過不代收稅款的其他交易平台,或透過您自己的結帳頁面進行的銷售。
- 平台不處理的續約、升級和附加產品。
- 從平台轉為直接簽約的客戶。
- 向主張免稅的客戶直接銷售,並已存有證明書:見向客戶取得免稅證明。
平台代收的銷售在我們的稅表和帳上如何顯示?
在已登記賣家的稅表上,平台銷售通常先全額申報,再從應稅金額中扣除。方法因州而異;詳情見提交銷售稅稅表。
| 州 | 平台代收的銷售在稅表上放在哪裡 |
|---|---|
| 德州 | 平台提供者出具證明後,計入德州總銷售額(Total Texas Sales),但不計入應稅銷售(Taxable Sales) |
| 紐約州 | 列為銷售總額和非應稅銷售,並保存平台提供者的證明書 |
| 加州 | 計入銷售總額,再作為「其他」扣除 |
| 華盛頓州 | 以完整銷售價格計入總收入,並適用「促成者代收之銷售總額」(Gross Sales Collected by Facilitator)的零售銷售稅扣除。促成者的費用和佣金不得扣除 |
| 威斯康辛州 | 計入銷售總額(Total Sales),只有在平台提供者通知會代收時,才在「其他」(Other)一行扣除 |
在帳上:
- 按客戶所在州建立銷售明細帳,並設一欄註明管道:平台或直接銷售。
- 把每份平台報告,與稅表上的促成銷售一行以及您收到的平台付款核對:銷售與平台付款的對帳。如何設定按州劃分的記錄,見按州追蹤銷售以判斷稅務關聯。
- 依州規則由平台擔任代收人的銷售,平台代收的稅款由它自己繳納。您在直接發票上代收的稅款是您的,是替州代為持有的信託款項,所以兩者要分開記錄。經營業務的人,可能要為已代收卻未繳的稅款承擔個人責任:在德州,是控制代收或繳納而故意不繳的個人(Tax Code 第 111.016 條);在華盛頓州,如果公司已解散或無力償債,則是現任或前任的執行長或財務長,不論有無過錯,一般就其任職期間應計的稅款負責(RCW 82.32.145)。
- 您的收入是客戶支付的全額,還是淨付款,取決於合約中誰是賣方:見交易平台收入按總額還是淨額入帳。
我們要在產品上線前就在每個州登記嗎?
不用。登記取決於與某州的聯繫,而不是上線日期:通常是實體據點,或銷售超過該州的門檻。在某州有實體據點,且您銷售的東西在當地應稅,通常就產生登記義務,而且沒有銷售門檻(簡化銷售稅)。您也可以在確定會銷售的州提早登記。產品上線前,先開始按客戶所在州記錄銷售,就能看出每條門檻何時逼近。
我們什麼時候該自己登記,而不是依賴平台?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請自己登記:
- 您在某個州有實體據點,例如員工或存貨。
- 您的直接銷售,加上該州計入的平台銷售,超過該州的門檻。多數州使用 $100,000,但金額、計算期間和計入規則各州不同:各州的門檻。
- 平台的涵蓋範圍沒有涉及該筆銷售:它在該州不代收、它的聲明沒有涵蓋您的產品,或該筆銷售發生在它的涵蓋開始之前。
許多州把應稅和非應稅銷售都計入門檻(簡化銷售稅),所以即使您的產品最後被認定不應稅,計算結果仍可能超過門檻。SaaS 賣家一般只需在對其產品課稅、且自己有代收義務的州代收:SaaS 和軟體的銷售稅。所得稅和特許經營稅有各自的測試:銷售稅稅務關聯與所得稅稅務關聯。
簽約前,協議該寫些什麼?
以下是協議通常須逐州回答的稅務問題。法律條款交給律師處理。
- 誰是賣方:平台是以零售商身份銷售,還是轉達您的銷售,按產品、方案和客戶類型分別說明。
- 哪些地方和哪些項目:它代收的州和產品及開始日期,以及在規則沒有涉及軟體的州它會怎麼做。
- 代收證明:各州接受的證明書、通知或聲明(見上文的證明清單),並在其登記或涵蓋範圍有變動時更新。
- 報告:按州和期間劃分的銷售報告,排程要讓您能核對稅表和平台付款。
- 排除項目和您提供的資料:直接發票、其他管道、附加產品和它無法分類的客戶,以及您必須提供的產品、客戶所在地和免稅資料。
另外也要確認:誰保管免稅證明書、誰回應州的通知,以及協議終止時您會取得哪些報告和通知。
舉例
以下舉例僅供說明,金額以美元計。
平台銷售加直接發票
一位個人創辦人每年透過平台銷售 US$120,000 的訂閱服務,並直接向團隊開出 US$40,000 的發票。平台代收什麼,取決於它的協議和各州的規則,所以她向平台取得每個州的書面聲明。那 US$40,000 仍由她在需要的地方計稅並申報。
假設依華盛頓州的規則,平台是交易平台促成者,且證明已備齊;華盛頓州的客戶佔平台銷售的 US$90,000,以及直接發票的 US$15,000。華盛頓州把兩者都計入:US$105,000 超過該州的門檻,所以她要登記,並在華盛頓州消費稅稅表上申報全部金額。如果訂閱服務應稅,她把 US$90,000 作為促成者代收的銷售扣除,並對直接發票代收;如果她前一年低於門檻,開始代收的時間是 越過門檻後至少 30 天起計的月份第一天。如果平台改為買下她的軟體再轉售,那 US$90,000 就是平台的零售銷售,而不是她的,計算結果也會改變。如果同樣的客戶在賓夕法尼亞州,她在當地沒有實體據點,而且平台在當地代收,那麼只有 US$15,000 的直接發票會計入該州的門檻。
未申報的銷售之後才簽約
一家新創公司在 1 月與平台簽約。在此之前,它在 15 個州有 US$300,000 的自有銷售,沒有代收任何稅款。新合約涵蓋平台從此時起促成的銷售。之前那 US$300,000 是另一個問題。這家新創公司按州和月份列出銷售,對照各州的門檻,然後處理每一個它早已超過門檻的州。
華盛頓州每月報告
一位在華盛頓州登記的賣家透過促成者銷售。促成者的每月報告(須在 15 日前提供)顯示華盛頓州銷售總額為 US$20,000。促成者留下 US$3,000 的費用,付出 US$17,000。賣家把 US$20,000 申報為總收入,申請促成者代收銷售的扣除,並且不扣除那 US$3,000 的費用。
您的情況不一樣?
- 您在許多州銷售,平台處理您的一部分銷售,而您直接向較大的客戶開發票:平台的代收涵蓋哪些銷售、哪些仍歸您、您還須在哪裡登記,以及合約、稅表和帳目如何對上,都要逐州處理。請帶著平台協議、平台按州劃分的銷售報告和您的直接發票,來找新創公司的記帳與稅務協助。
- 您在平台出現之前就已銷售,或從未代收:請見補繳未代收的銷售稅,並帶著按州和月份劃分的銷售記錄,來找新創公司的稅務協助。
- 投資人發現了銷售稅缺口:請見盡職調查中發現的銷售稅風險。
- 您經營一個讓別人銷售的交易平台:請見交易平台促成者規則。
- 您不確定產品是否應稅,或稅務關聯如何判定:請見SaaS 和軟體的銷售稅和您必須在何時代收銷售稅。
- 您自己提交稅表,或正在考慮交給別人處理:請見提交銷售稅稅表和外包銷售稅申報。
- 您的帳目與平台付款對不上,或無法按州區分平台銷售和直接銷售:請見銷售與平台付款的對帳,並帶著平台付款報告和發票,來找記帳協助。
- 您的業務設在美國境外:各州可以對外國賣家適用同樣的測試;請見外國賣家和銷售稅。
- 您有加拿大客戶:請見非居民和數位賣家。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加州數位產品銷售稅與使用稅生效日期 合資格數位基礎設施,包括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及平台即服務(PaaS),不屬於數位產品的定義範圍。 | 2027 年 1 月 1 日 | CDTFA:特別通知 L-1036 核對日期 |
| 德州遠距賣家使用稅安全港 在前十二個曆月內,德州總收入低於此金額的遠距賣家,依遠距賣家規則無需取得稅務許可證,也無需代收德州使用稅 | $500,000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銷售收入總額門檻 緊接之前四個銷售稅季度內,將有形動產交付至紐約州的銷售收入總額;收入須超過這個金額,且此類銷售須超過 100 筆 | $500,000 | 紐約州稅務局:在州內沒有實體營業場所的企業註冊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交易筆數門檻 緊接前四個銷售稅季度內在紐約州交付的有形動產銷售筆數;除總收入測試外,也必須超過此筆數 | 100 筆銷售 | 紐約州稅務局:在州內沒有實體營業場所的企業註冊 核對日期 |
| 加州遠距銷售商銷售額門檻 零售商及關聯人士在當前或上一日曆年,向加州交付有形動產的銷售額合計;測試條件為銷售額超過這一金額 | $500,000 | 加州稅費管理局(CDTFA):Wayfair 判決後的使用稅收取要求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遠距賣家總收入門檻 當年或上一年來自或歸屬於華盛頓州的總收入合計;須超過這一金額,且包括免稅銷售和平台銷售 | $100,000 | 華盛頓州稅務局:市集賣家 核對日期 |
| 賓夕法尼亞州遠距賣家門檻 賓夕法尼亞州銷售總額,按曆年計算 | $100,000 | 賓夕法尼亞州稅務局:線上零售商 核對日期 |
| 德州交易平台銷售記錄保存期限 交易平台賣家(包括無須許可證的遠端賣家)和交易平台提供者,須將交易平台銷售的規定記錄保存這麼長時間;Tax Code 第 151.025 條規定至少四年,除非審計長辦公室允許提前銷毀或其他法律要求保存更久 | 至少四年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交易平台提供者和交易平台賣家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 ST-150 表的送交期限 公開協議中缺少規定聲明的交易平台提供者,須在促成賣家銷售後的此期限內,向每位平台賣家提供填妥的 ST-150 表 | 90 天 | 紐約州稅務局:交易平台提供者的銷售稅要求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交易平台促成者月度報告的到期日 交易平台促成者須在此日期前,向每位平台賣家提供該賣家上月華盛頓州總銷售額報告;未按時收到報告的賣家,可用州稅務局核准或要求的方法估算其應繳稅額 | 次月 15 日 | 華盛頓州稅務局:交易平台賣家 核對日期 |
| 德州遠端交易平台提供者代收門檻 屬於遠端賣家的交易平台提供者,在其交易平台上的全部銷售額超過這一金額,或另有在德州從事經營之前,無須取得許可並開始代收和匯繳德州稅款 | $500,000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遠距賣家及交易平台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大多數州採用的遠距賣家金額門檻 大多數有銷售稅的州採用的金額門檻;各州自己的數字和計算期間,見各州的列 | $100,000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Streamlined Sales Tax Governing Board):遠距賣家各州指引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遠距賣家開始代收稅款的時間 遠距銷售商上一年度未達到銷售收入門檻時適用 | 越過門檻後至少 30 天起計的月份第一天 | 華盛頓州稅務局:市集賣家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交易平台提供者和交易平台賣家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遠距賣家及交易平台常見問題
- Texas Tax Code:第 151 章,有限銷售稅、消費稅和使用稅(第 151.0242 條)
- Texas Tax Code:第 111 章,徵收程序(第 111.016 條)
- 華盛頓州稅務局:交易平台賣家
- 華盛頓州稅務局:交易平台促成者
- 華盛頓州議會:RCW 82.32.145,未繳信託基金稅款的追收
- 紐約州稅務局:交易平台提供者的銷售稅要求
- 紐約州稅務局:ST-150 表,交易平台提供者代收證明
- 紐約州稅務局:沒有實體據點的企業之登記要求
- 紐約州稅務局:TB-ST-175,我需要登記銷售稅嗎?
- 紐約州稅務局:TB-ST-128,電腦軟體
- 加州稅費管理局(CDTFA):《交易平台促成者法》稅務指南
- 加州稅費管理局(CDTFA):Special Notice L-1036,銷售稅和使用稅適用於數位產品
- 加州稅費管理局(CDTFA):數位產品零售商和購買者稅務指南
- 賓夕法尼亞州稅務局:線上零售商
- 威斯康辛州稅務局:交易平台提供者常見問題
- 威斯康辛州稅務局:交易平台賣家常見問題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Streamlined Sales Tax Governing Board):遠距賣家各州指引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認證服務提供者常見問題
- 簡化銷售稅管理委員會:各州資訊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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