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向買家收款、再付款給賣家的美國交易平台公司
- 正在決定在審計、融資或報稅前,收入該用總額還是淨額申報的新創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把賣家自己的收款記錄與 1099-K 表核對
- 提交州銷售稅或總收入稅申報表
- 選擇以研發抵免沖抵工資稅,或從現金收付制改為權責發生制
GMV 是我們的收入嗎?
通常不是。商品交易總額(GMV)是買家透過平台支付的總金額。收入取決於一個問題:平台在買家取得商品或服務之前,是否掌控它?如果是,平台是主體(principal),報告完整售價。如果平台只是安排賣家提供商品或服務,它就是代理人(agent),只報告自己的費用或佣金,也就是抽成(ASC 606-10-55-37 至 55-38,經 ASU 2016-08 修訂)。
稅務是另一套測試。決定公司能否使用現金收付制、能否選擇以研發抵免沖抵工資稅的「總收入」,依據的是 Regulations section 1.448-1T(f)(2)(iv),而不是給投資人看的簡報。
以下情況會使問題變得不單純:
- 混合模式。平台轉售部分商品、對其他商品只是刊登,可能對一條業務線是主體,對另一條是代理人。
- 接近界線。總收入接近 $500 萬 的工資稅抵免限額,或 $32,000,000 的現金收付制限額時,用總額還是淨額,會改變稅表可以主張的內容。
- 審計或定價輪融資。審計師和投資人可能拿平台自己的條款來檢驗這個判斷。
請準備好:平台條款和賣家協議、誰定價和處理退款、結算報告、賣家付款記錄、按州別收取的銷售稅,以及平台提交過的 1099-K 表。
帳簿上用總額還是淨額:我們是賣方還是代理人?
平台在轉讓前掌控特定商品或服務時,按總額報告;平台承諾的只是安排另一方提供時,按淨額報告(ASU 2016-08)。關鍵是掌控。準則列出了幾項指標,顯示平台是主體:
| 顯示平台是主體的指標 | 反而顯示是代理人 |
|---|---|
| 平台主要負責履行承諾,包括商品或服務是否可被接受 | 由賣家交付並對成果負責 |
| 買家收到商品之前,或發生退貨時,平台承擔存貨風險 | 平台從不擁有商品 |
| 平台可自行決定買家支付的價格 | 由賣家定價 |
沒有哪一項指標可以單獨決定,各項的分量取決於合約(ASC 606-10-55-39A)。準則點出兩個陷阱:
- 在買家取得之前,只短暫取得法定所有權,本身並不構成掌控。
- 代理人仍可有一些定價彈性,例如調整自己的費用以爭取更多交易。
代理人的費用可以是向賣家付款後留下的金額。向買家收款,不論結果指向哪一方,都不是指標;ASU 2016-08 也已將信用風險(買家不付款的風險)從清單中移除。
投資人會重建哪種從 GMV 到淨收入的對照表?
投資人通常要求把 GMV、抽成比例和淨收入並排列出,並核對三者是否對得上。請依結算報告,按月建立對照表:
| 行次 | 來源 |
|---|---|
| GMV | 該期間訂單的買家付款總額 |
| 減:退款和取消 | 結算報告 |
| 減:應付賣家的金額 | 賣家付款分類帳 |
| 減:代各州收取的銷售稅 | 銷售稅負債帳戶 |
| 淨收入(代理人) | 平台的費用和佣金 |
| 抽成比例 | 淨收入除以 GMV |
請把 GMV 標示為營運指標,而不是收入。主體把完整售價列為收入,把賣家的成本列為營收成本,因此可以和代理人抽成相比的,是主體的毛利率,而不是它的收入。月度資料包應放什麼,請參閱給投資人和董事會的月度財務報表。
1120 表上哪個數字是總收入?
1120 表第 1a 行填報所有營業活動的總收入或銷售額,但第 4 至 10 行申報的金額除外(1120 表說明)。主體在第 1a 行報告全部銷售額,並在第 2 行報告銷貨成本。代理人的第 1a 行通常是其費用和佣金。兩種做法下淨收入相同,改變的是總收入這個數字。
對限額而言,重要的測試比第 1a 行更廣。依 section 1.448-1T(f)(2)(iv),總收入是依公司稅務會計方法正確確認的收入,包括:
- 銷售總額(扣除退貨和折讓),以及為服務收取的所有款項。
- 利息、股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年金,即使不屬於一般營業活動。融資後大筆現金餘額產生的利息也要計入。
總收入不會因銷貨成本而減少。總收入不包括貸款還款和某些銷售稅(見下文)。
該規定沒有說明平台代賣家收取後轉付的款項應如何處理。賣家的那一份是否算平台的收入,取決於事實:依條款和法律這是誰的銷售,以及平台在稅務上如何申報。請把它當作判斷題,寫下理由,並使其與第 1a 行保持一致。
為什麼總收入這個數字重要:現金收付制、工資稅研發抵免和其他限額
同一個總收入數字會用於多項測試,把 GMV 記為收入,可能使平台超過這些限額。
| 測試 | 限額 | 衡量期間 |
|---|---|---|
| C 公司的現金收付制,section 448(c) | 平均不超過 $32,000,000(Rev. Proc. 2025-32) | 前三個稅務年度 |
| 以研發抵免沖抵工資稅的選擇,第 41(h) 條 | 低於 $500 萬 | 僅看當前稅務年度 |
| 商業利息限制的豁免(第 163(j)(3) 條)、存貨會計(第 471(c) 條)和統一資本化(第 263A(i) 條) | 與現金收付制相同 | 前三個稅務年度 |
工資稅選擇還有第二項條件:在截至當前年度的五個稅務年度期間之前的任何稅務年度,都沒有總收入。6765 表說明指出,這項測試採用 section 448(c)(3) 和 Regulations section 1.448-1T(f)(2)(iii) 與 (iv),而不是 section 41(c)(6) 中較窄的研發抵免定義。合資格小企業每年最多可選擇 $500,000 的抵免。如何選擇,請參閱以研發抵免沖抵工資稅。
受控集團的成員在這兩項測試中,須合併計算總收入。如果平均值超過現金收付制限額,請參閱從現金收付制改為權責發生制。
州的總收入稅用的是同一個數字嗎?
不一定。各州自行定義稅基。例如,俄亥俄州的商業活動稅,會把代理人為他人收取、超過其佣金或費用的款項排除(Ohio Revised Code 5751.01(F)(2)(l))。沿用聯邦數字之前,請先確認各州的定義;請參閱其他州的總收入稅。
我們作為交易平台促成者收取的銷售稅,算收入嗎?
就聯邦總收入測試而言,如果州或地方法律把銷售稅課在買家身上,而企業只是代收並匯繳,這筆銷售稅不計入。如果法律把稅課在企業身上,這筆金額就是總收入(section 1.448-1T(f)(2)(iv))。各州對誰負擔稅款規定不同,所以答案可能因州而異。
在帳簿上,交易價格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公司可以選擇排除向客戶收取的所有銷售稅及類似稅款(ASC 606-10-32-2A,ASU 2016-12)。針對公司整體總收入課徵的稅,不在這項選擇範圍內。至於申報表本身,請參閱提交銷售稅申報表。
1099-K 表申報對我們和賣家有什麼影響?
提交付款指示、向賣家付款的平台,可能須為每位賣家提交 1099-K 表。就第三方網路付款而言,賣家在曆年內的付款超過 $20,000,且超過 200 筆交易時,須申報(1099-K 表說明)。賣家副本須在 1 月 31 日 之前提供。
這會改變的事:
- 金額是總額。第 1a 欄顯示每位賣家的總額,不扣除費用、退款或運費,所以 1099-K 表加總後接近 GMV,而不是平台的收入。
- 賣家的稅務號碼。向未提供納稅人識別號碼的賣家付款,可能須適用備用預扣稅。
- 誰提交。如果由另一方代平台提交付款指示,則由該方提交,除非雙方以書面約定指定其他人;負責的一方承擔罰款風險。
賣家要把自己的存款與這張表核對,請參閱核對銷售與付款。
哪些記錄能支持這個判斷?
為每個收入來源保留一份簡短的書面備忘錄,再附上背後的證據:
- 買家條款、賣家協議和退款政策:誰承諾交付,誰處理投訴。
- 定價記錄:誰決定買家的價格,以及平台有哪些裁量權。
- 存貨和退貨記錄(如果平台曾擁有商品)。
- 每月的結算報告,以及 GMV 到淨收入的對照表。
- 每年的總收入計算表,包括利息收入,用於 section 448 和 section 41(h) 的測試。
- 按州別收取的銷售稅,以及課徵該稅的法律。
- 已提交的 1099-K 表,以及背後的賣家 W-9 表。
客戶預付款和訂金適用另外的時間規則;請參閱客戶預付款和訂金。
例子
所示金額僅作說明,以美元計。
服務平台,抽成 15%
平台為買家與獨立服務提供者配對,服務提供者自行定價並完成工作。買家在年內透過平台支付 $10,000,000;服務提供者留下 $8,500,000。平台是代理人:收入為 $1,500,000。投資人看到的是 GMV $10,000,000、抽成比例 15%、淨收入 $1,500,000。
同一平台,工資稅研發抵免
平台把 $1,500,000 的費用視為總收入,加上 $100,000 的利息,總計 $1,600,000。這低於合資格小企業的限額,所以如果它也通過五年測試,就可以選擇以研發抵免沖抵工資稅。如果它把買家支付的 $10,000,000 當作總收入,就會超過限額,該年度不能作此選擇。
買進再轉售的平台
第二個平台購入商品、存放在自己的倉庫、決定價格並接受退貨。它是主體。它在第 1a 行報告 $10,000,000 的銷售額,在第 2 行報告商品成本。它的總收入為 $10,000,000,不因銷貨成本而減少,所以超過工資稅抵免限額。如果它前三年的總收入都沒有更高,就遠低於現金收付制限額。
您的情況不同?
- 您是別人平台上的賣家,要核對存款和 1099-K 表:請參閱核對銷售與付款。
- 您的總收入接近工資稅抵免限額,或尚未作出選擇:請參閱以研發抵免沖抵工資稅。
- 您的三年平均值可能超過現金收付制限額:請參閱從現金收付制改為權責發生制。
- 您向華盛頓州、俄亥俄州、俄勒岡州或其他徵收總收入稅的州銷售:請參閱其他州的總收入稅。
- 您以交易平台促成者身份收取銷售稅:請參閱提交銷售稅申報表。
- 買家預付款項或留下訂金:請參閱客戶預付款和訂金。
- 投資人要求附有 GMV 和抽成比例的月度報表:請參閱給投資人和董事會的月度財務報表。
- 您的模式混合了轉售與刊登,或總額與淨額的判斷即將面對審計或融資:這是依您的條款和數字作出的判斷;請參閱記帳服務。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選擇研究薪資稅選擇的合資格小企業的總收入上限 稅務年度總收入必須低於此金額,依第 448(c)(3) 條規則,包括投資收入 | $500 萬 | IRS:6765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公司和合夥企業採用現金收付制的總收入測試 2026 年開始的稅務年度之前 3 個稅務年度的年均總收入(section 448(c));適用合併計算規則。與 us.inventory.small-business-gross-receipts-limit 數字相同,為現金收付制規則單獨列出。 | $32,0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Rev. Proc. 2025-32,第 4.30 節(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25-45) 核對日期 |
| 合資格小企業每年可選擇用於抵減薪資稅的研究抵減最高額 2022 年之後開始的稅務年度;選擇金額另受當年度抵減限制,對 C corporation 還受一般營業抵減結轉限制 | $500,000 | IRS:6765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聯邦 1099-K 表的平台給付申報門檻 電商平台或支付應用收到的金額須超過這個數字,且交易超過 200 筆,才觸發聯邦第三方支付網路申報要求;支付卡交易沒有這個門檻。 | $20,000 | IRS:讀懂您的 1099-K 表 核對日期 |
| 平台須向收款人寄送 1099-K 表副本的日期 該日期所在年份為所報曆年的次年;須提交該表的支付卡公司、支付應用程式或線上交易平台,須不遲於此日期把副本寄給收款人 | 1 月 31 日 | IRS:讀懂您的 1099-K 表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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