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向多個州的企業客戶銷售軟體訂閱的美國公司(通常是德拉瓦州公司)
- 服務機櫃託管營運商、資料中心團隊及其他企業的軟體新創公司
- 在其他州有遠端雇員或自有伺服器的新創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您收費提供的代管、機櫃託管、基礎設施和 GPU 算力服務
- 外國和加拿大的軟體賣家
- 以往年度應收而未收的稅款
- 州所得稅、特許經營稅和總收入稅
- 選擇銷售稅軟體,以及客戶合約的法律審閱
- 硬體的財產稅,以及自身採購的使用稅
美國哪些州對 SaaS 課銷售稅?
美國沒有統一規則。有些州對 SaaS 課稅,有些州不課,而且您發票上對產品的稱呼並不決定結果:每個州都按自己的分類判斷。加州從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對軟體訂閱課稅,科羅拉多州從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課稅。另外,在某州有實體存在(例如雇員或伺服器),可能要求您在首筆應稅銷售前就在該州登記,沒有銷售額門檻。
| 州 | SaaS 是否課稅? | 注意事項 |
|---|---|---|
| 德州 | 是,通常歸類為資料處理 | 收費的 20% 免稅,因此按 80% 課稅。德州把 SaaS 賣家列為資料處理服務提供者。資訊服務也按同樣比例拆分(Publication 96-259) |
| 紐約州 | 是,歸類為套裝軟體 | 按遠端存取課稅,依使用者所在地歸屬(TB-ST-128)。以報表為主的訂閱可能改歸類為資訊服務(TSB-A-24(6)S,諮詢意見只對申請人有約束力) |
| 華盛頓州 | 是,歸類為遠端存取軟體 | 屬於零售銷售(DOR)。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 起,客製化軟體、資料處理、服務台和 IT 支援也須課稅(DOR) |
| 賓夕法尼亞州 | 是,歸類為套裝軟體 | 使用者在賓夕法尼亞州時課稅,不論計費方式(PA DOR) |
| 田納西州 | 是,歸類為遠端存取軟體 | 資訊和資料處理服務不課稅(Notice 15-14) |
| 俄亥俄州 | 視分類而定 | 為業務用途購買的自動資料處理、電腦服務和電子資訊服務須課稅;以交易的真正標的判斷(Ohio Adm. Code 5703-9-46) |
| 加州 | 尚未課稅 |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課稅;基礎設施和平台服務不包括在內(CDTFA) |
| 科羅拉多州 | 州層級尚未課稅 |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課稅,另有豁免(HB26-1223)。自治城市自行徵稅;請查核所在城市(Colorado DOR) |
| 伊利諾州 | 州層級一般不課稅 | 下載的 API、小程式、桌面代理程式或遠端存取代理程式,可能使產品成為應稅軟體(ST 24-0044-GIL,無約束力)。芝加哥的租賃稅涵蓋客戶為輸入、修改或擷取自身資料而以非占有方式租用電腦,可能涵蓋訂閱服務,稅率 15%(City of Chicago) |
| 佛羅里達州 | 一般不課稅 | 一份裁定依申請人的事實,認定客製化託管軟體的訂閱不課稅;裁定只對該案有約束力(TAA 16A-014) |
| 北卡羅來納州 | 否 | 下載的軟體一般須課稅;在企業伺服器上執行的軟體,或資料中心營運者在其資料中心使用的軟體,可以免稅(SUTB 19-3) |
| 新澤西州 | 大多不課稅 | 屬於資訊服務的 SaaS 須課稅(TB-72) |
| 威斯康辛州 | 一般不課稅 | 提供者處理客戶資料並保有軟體控制權時不課稅(Wisconsin DOR) |
各州規則已於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各州網站查核。本表只列出部分州:未列出的州(例如麻薩諸塞州或密西根州)須另行查核。沒有全州銷售稅的州,請見何時須收取銷售稅。
我們的平台屬於 SaaS、資料處理還是資訊服務?
由美國各州依客戶實際得到的內容判斷。大致來說:SaaS 是透過網路使用賣方的軟體;資料處理是賣方的電腦儲存或處理客戶的資料;資訊服務是提供彙編的資訊或報表。賓夕法尼亞州表示,交易不會因為標示為服務就變成不課稅(PA DOR)。
三個特點經常改變 SaaS 銷售稅的結果:
- 現場收集器或代理程式。監控、資料中心基礎設施管理(DCIM)和調度平台經常在客戶現場安裝軟體。伊利諾州表示,下載的代理程式可能代表客戶收到應稅軟體。紐約州對下載的軟體課稅,北卡羅來納州一般也課稅,但資料中心營運者在其資料中心使用的軟體可以免稅。相反,威斯康辛州不考慮只用來連接提供者服務的軟體。
- 硬體閘道器。實體裝置屬於有形財產,在您須收稅的州一般須課稅,除非買方提供有效的免稅證明(例如合資格資料中心的免稅證明)。
- 報表、基準數據或彙編資料。這些可能使產品成為資訊服務。紐約州把資料加報表的訂閱視為資訊服務;新澤西州和德州也對資訊服務課稅。
把代理程式、硬體和資料產品分開定價,各項就能分別分類,可能使各州的銷售稅降低或提高。請保存能顯示客戶實際收到內容的合約。
我們要在總部所在州收取銷售稅嗎?
要,前提是您的產品在該州須課稅。位於某州的賣家從第一天起就有實體存在,因此不適用銷售額門檻。如果您在德州經營業務並在當地銷售應稅服務,德州要求您取得銷售稅許可證(Comptroller)。辦公室或任何其他經營業務的實體地點都算(Tax Code §151.107(a)(1))。請在首筆應稅銷售前取得許可證。
遠端雇員會構成銷售稅稅務關聯嗎?
可能會,而且沒有銷售額門檻可以保護您。多少實體存在才足夠,由美國各州決定:
- 華盛頓州把「有雇員在州內工作」列為構成實體存在的首要活動(DOR)。
- 紐約州要求在當地有營業場所,或透過雇員或其他代表招攬業務並透過他們銷售應稅物品的賣家登記(Tax Department)。一名不負責銷售、在家工作的工程師是否足以構成紐約州稅務關聯,該頁面並未說明。依賴任何一種答案前,請先查核。
- 德州涵蓋任何直接或間接使用、經營業務的實體地點,以及在當地銷售或接單的代表(§151.107)。雇員的家庭辦公室是否算數,德州法規並未說明;依賴任何一種答案前,請先查核。
只有在產品須課稅的州,稅務關聯才對銷售稅有影響。工資和州所得稅仍跟隨雇員所在地:請見在其他州的雇員和其他州的企業所得稅。該州也可能要求您在當地為公司登記。
我們在其他州資料中心擁有的伺服器,會構成稅務關聯嗎?
可能會。華盛頓州把在州內擁有不動產或有形動產列為實體存在(DOR)。德州只對租用容量規定較窄:如果企業在德州唯一的活動是使用網路代管服務,而設備由代管業者擁有或租用並管理,該企業不算在德州經營業務(Tax Code §151.108)。您在德州資料中心自有的伺服器,不在這條規則的範圍內。這些伺服器的所得稅、特許經營稅和財產稅,請見伺服器放在其他州的資料中心。
SaaS 銷售額是否計入各州的經濟稅務關聯門檻?
在下列美國各州會計入,但各州計算的銷售額不同。德州把全部德州收入(不論是否應稅)計入 $500,000 的安全港(Comptroller)。華盛頓州計算超過 $100,000 的總收入(DOR)。紐約州計算有形財產(包括套裝軟體),門檻為超過 $500,000 及 100 筆銷售(Tax Department)。加州 $500,000 的標準計算有形財產(CDTFA);SaaS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在加州成為有形財產,但 CDTFA 尚未說明這對門檻有何影響。其他州、平台銷售及沒有銷售稅的州:何時須收取銷售稅。
我們何時登記?何時開始收稅?
有實體存在時,須在首筆應稅銷售前登記銷售稅。紐約州要求至少在開始營業前 20 天申請(Tax Department)。
只有經濟稅務關聯時,各州自行規定超過門檻後的開始日期:
| 州 | 超過門檻後的開始日期 |
|---|---|
| 德州 | 許可證和收稅:越過門檻當月之後第四個月的第一天 |
| 紐約州 | 在 符合各項條件後 30 天 內登記;註冊截止日期後 20 天 開始收稅 |
| 華盛頓州 | 越過門檻後至少 30 天起計的月份第一天 開始收稅 |
如果您透過雲端交易平台銷售,而平台以交易平台促成者身份代收稅款,您直接開立的發票仍須以您自己的登記處理;紐約州表示,自身符合登記標準的平台賣家須登記並申報(Tax Department)。登記後的申報:提交銷售稅申報表。早就應該收取的稅款:補繳未收取的銷售稅。
您收取的銷售稅是為州政府代為保管的款項。在德州,負責收取或繳納稅款、卻故意不轉繳的高級職員、董事或雇員須個人承擔,即使公司已註銷也一樣(Tax Code §111.016)。其他州也有類似規定;紐約州和華盛頓州的規定請見加拿大賣家指南。
一個客戶的使用者分布在多個州:適用哪個州的稅?
美國每個州按各自的方法,對屬於該州的部分課稅。請詢問客戶的使用者在哪裡工作,並保存答覆。客戶提供給其租戶或承包商的登入帳號,不算該客戶雇員的席位:除非客戶轉售這些帳號,賓夕法尼亞州把客戶視為這些帳號的最終使用者。
| 州 | 規則 |
|---|---|
| 紐約州 | 只對紐約州使用者對應的價格部分課稅(TB-ST-128) |
| 賓夕法尼亞州 | 帳單地址在賓夕法尼亞州時,推定所有使用者都在賓夕法尼亞州,除非客戶提供 REV-1220 免稅證明,把授權分配給只在賓夕法尼亞州以外使用軟體的自家雇員(PA DOR) |
| 田納西州 | 使用客戶的住所地址或主要營業地址;客戶可憑直接繳稅許可或證明,按使用者所在地拆分(Notice 15-14) |
| 德州 | 只有在德州使用的部分須課稅。在多個州的地點使用服務的客戶,可以向您提供免稅證明,自行繳納德州稅款(Publication 94-127) |
| 加州,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 | 使用已知的買方加州地址,優先使用帳單地址。只在加州以外使用產品的買方,可以提供免稅證明(表格尚未公佈)(CDTFA) |
華盛頓州的方法及更多細節,請見加拿大賣家指南。
客戶寄來免稅證明或轉售證書,或要求在發票上列出稅款:我們該怎麼辦?
只有在證明填寫完整、且符合客戶業務時才接受。在德州,轉售您平台的託管服務提供者會提供 01-339 表。您須確認表格填寫正確,對不符合買方業務的證明提出質疑,並保存 4 年(Comptroller)。只有客戶的許可證號碼,不算證明。
資料中心營運者可能寄來資料中心免稅證明。德州 01-929 表把軟體列為合資格項目,但不包括在免稅財產上提供的應稅服務(01-929 表)。資料處理訂閱是否符合資格,現有資料並未定論;沒有德州審計長辦公室的書面指引,依賴這份證明的賣家須自行承擔風險。證明的操作細節:伺服器、安裝和維護的銷售稅。
如果客戶要求在您未登記的州於發票上列出稅款,請先查核您的產品在該州是否須課稅,以及您是否須登記。不要收取您未登記收取的稅款。
設定、支援和客製化工作是否與訂閱一起課稅?
有時會。在下列美國各州,分開列明且合理的收費可使服務不課稅;合併計價可能使全部收費都須課稅。
- 紐約州豁免客製化軟體,以及分開列明的客製化修改、培訓和支援,前提是收費合理且分開列明(TB-ST-128)。北卡羅來納州豁免分開列明的客製化修改(SUTB 19-3)。
- 賓夕法尼亞州對設定和支援課稅,但分開開立發票、且供應商不存取軟體的服務台支援除外(PA DOR)。
- 華盛頓州對客製化軟體和 IT 支援課稅,相關規則仍在法院受到挑戰;在此期間,賣家須照常收稅(DOR)。
- 德州在合併帳單中應稅部分超過 5% 時,對整筆帳單課稅,除非非應稅服務是獨立的、通常單獨銷售且分開計費;日後可以用記錄證明非應稅部分(Publication 94-127)。
加州和科羅拉多州從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課稅:我們現在該做什麼?
加州。SB 122 規定,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數位產品(包括 SaaS)屬於有形動產。讓客戶執行自己軟體的基礎設施和平台服務不包括在內(CDTFA)。客製化軟體和一些主要靠人力的服務可以免稅;SaaS 不行。如果您在一個曆年內向單一買方銷售的數位產品(下載或遠端存取)超過 $5,000,000(從 2028 年起按當年或上一年計算,並按通脹調整),您可以免除收稅義務,由買方憑直接繳稅證明自行繳納使用稅。這項規則不適用於保險公司。緊急法規仍在起草中(CDTFA)。
科羅拉多州。HB26-1223(會期法律第 379 章,6 月 4 日簽署)把透過網路遠端存取交付的軟體納入軟體定義,並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課稅。它豁免客製化軟體,以及雙方簽署、個別議定的授權協議下的軟體;標準條款、點擊同意條款或網站條款都不算(會期法律)。科羅拉多州稅務局於 8 月召開了規則工作小組會議,查核時尚未公佈任何擬議規則(Colorado DOR)。
加州和科羅拉多州都沒有公佈規則,處理在開始日期前開立帳單、但服務期間在開始日期後的年度訂閱。現在就做:列出這兩州的客戶和使用者所在地,檢查您的合約是雙方簽署的議定協議還是標準條款,把每個買方預計的加州採購額與門檻比較,並查核您是否須登記。
加拿大客戶呢?
加拿大對銷售給企業的 SaaS 課稅方式不同。詳情請見非居民和數位賣家。
| 地區 | 企業客戶 |
|---|---|
| 美國各州 | 取決於州和您的實體存在(本頁) |
| 加拿大 GST/HST | 如果您不在加拿大經營業務,企業客戶向您提供其 GST/HST 號碼時,不課稅。對消費者和未登記買方的銷售在 12 個月內超過 C$30,000 時,須辦理簡易登記 |
| 卑詩省、薩斯喀徹溫省、曼尼托巴省 | 省銷售稅可能涵蓋銷售給企業的軟體;卑詩省的軟體收入超過 C$10,000 時,卑詩省要求登記 |
舉例
所有數字僅供說明,以美元計。一家完成 A 輪融資的資料中心監控新創公司,向二十個州的機櫃託管營運商和企業資料中心團隊銷售 DCIM 和電力監控訂閱。公司是德拉瓦州公司,總部在奧斯汀,在三個州有遠端工程師。
總部所在地奧斯汀
一家達拉斯的機櫃託管營運商簽訂 $100,000 的年度訂閱,只在其德州場地使用。如果平台屬於資料處理,$80,000 須課稅。按德州 8.25% 的最高合併稅率,稅款為 $6,600;實際適用當地稅率。新創公司在首筆德州銷售前已取得德州許可證。德州賣家不適用任何門檻。
三個州的遠端工程師
- 布魯克林。一名銷售工程師向紐約州客戶示範平台。紐約州把透過雇員招攬業務列為登記條件,因此新創公司在紐約州銷售前就登記,即使其紐約州銷售額 $300,000、共 40 張發票,低於兩項遠端賣家標準。
- 西雅圖附近。一名韌體工程師在家工作。這構成在華盛頓州的實體存在,因此新創公司就其 $50,000 的華盛頓州訂閱收稅,即使低於 $100,000 的標準。
- 邁阿密。一名工程師在當地工作。按佛羅里達州裁定的事實,SaaS 不課稅,因此可能沒有稅款要收。工資和佛羅里達州所得稅仍須另行查核。
證明和多州使用者
一家休士頓的託管服務提供者轉售平台,並提供填寫完整的德州轉售證書,因此不向其收稅。
一家帳單寄到費城總部的機櫃託管營運商,以 $240,000 為自家雇員購買 100 個席位;40 人在賓夕法尼亞州工作,60 人只在其他州工作。沒有 REV-1220 時,賓夕法尼亞州推定全部 $240,000 都在當地使用。有了這份證明,則是 $96,000。提供給其租戶或承包商的席位,不能分配到州外。
您的情況不同?
- 您也收取代管、機櫃託管或 GPU 算力服務費用:請見機櫃託管、代管和 GPU 算力服務的銷售稅。
- 您以往年度在應稅州銷售卻未收稅:請見補繳未收取的銷售稅。
- 投資人正在審查您的銷售稅:請見投資人盡職調查前的稅務補正。
- 賣方是加拿大或其他外國公司:請見從加拿大銷售軟體的美國銷售稅。
- 您須繳納華盛頓州營業及職業稅(B&O)或其他總收入稅:請見其他州的總收入稅。德州特許經營稅:德州特許經營稅。
- 客戶預付年度訂閱費:何時算收入,請見客戶預付款和訂金。
- 您的平台有代理程式、閘道器、資料產品,或客戶分布在多個州:分類和登記都需要專業判斷。我們的 CPA 為資料中心和基礎設施企業辦理銷售稅登記、申報和對帳。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加州數位產品銷售稅與使用稅生效日期 合資格數位基礎設施,包括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及平台即服務(PaaS),不屬於數位產品的定義範圍。 | 2027 年 1 月 1 日 | CDTFA:特別通知 L-1036 核對日期 |
| 科羅拉多州對套裝軟體(包括遠端存取)徵收州銷售稅和使用稅的生效日期 HB26-1223,2026 年會期法律第 379 章第 2 和 3 節,適用於此日期或之後的銷售、儲存、使用和消費。客製化軟體及按經協商並簽署的授權協議提供的軟體免稅。 | 2027 年 1 月 1 日 | 科羅拉多州議會:HB26-1223 會期法律,第 379 章 核對日期 |
| 德州資料處理費的豁免比例 獲豁免德州銷售稅的資料處理服務費比例 | 20%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應稅服務 核對日期 |
| 德州資料處理收費的應稅比例 資料處理免稅後的剩餘收費;歸入其他應稅服務類別可能使豁免不再適用。 | 80%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網站代管裁定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 ESSB 5814 零售服務規則生效日期 資訊科技(IT)服務一般成為零售銷售;排除及豁免情況須另行審查。 | 2025 年 10 月 1 日 | 華盛頓州稅務局(DOR):資訊科技服務暫行指引 核對日期 |
| 芝加哥對非佔有式電腦租賃徵收的個人財產租賃交易稅稅率 2026 年 1 月 1 日適用的稅率,適用於所有租約,包括為輸入、修改或擷取客戶資料而以非佔有方式租用電腦的租約;另有豁免及分攤規定。 | 15% 稅務年度 2026 | 芝加哥市:個人財產租賃交易稅 核對日期 |
| 德州遠距賣家使用稅安全港 在前十二個曆月內,德州總收入低於此金額的遠距賣家,依遠距賣家規則無需取得稅務許可證,也無需代收德州使用稅 | $500,000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遠距賣家總收入門檻 當年或上一年來自或歸屬於華盛頓州的總收入合計;須超過這一金額,且包括免稅銷售和平台銷售 | $100,000 | 華盛頓州稅務局:市集賣家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銷售收入總額門檻 緊接之前四個銷售稅季度內,將有形動產交付至紐約州的銷售收入總額;收入須超過這個金額,且此類銷售須超過 100 筆 | $500,000 | 紐約州稅務局:在州內沒有實體營業場所的企業註冊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交易筆數門檻 緊接前四個銷售稅季度內在紐約州交付的有形動產銷售筆數;除總收入測試外,也必須超過此筆數 | 100 筆銷售 | 紐約州稅務局:在州內沒有實體營業場所的企業註冊 核對日期 |
| 加州遠距銷售商銷售額門檻 零售商及關聯人士在當前或上一日曆年,向加州交付有形動產的銷售額合計;測試條件為銷售額超過這一金額 | $500,000 | 加州稅費管理局(CDTFA):Wayfair 判決後的使用稅收取要求 核對日期 |
| 德州遠距賣家開始代收稅款的時間 德克薩斯州前十二個日曆月的收入總額超過遠距賣家安全港門檻後,最遲須開始履行義務的時間 | 越過門檻當月之後第四個月的第一天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遠距賣家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的註冊期限 同時滿足兩項遠距銷售商測試後,須在這個期間內申請註冊證明書 | 符合各項條件後 30 天 | 紐約州《稅法》:第 1134(a)(1) 條 核對日期 |
| 紐約州遠距賣家開始代收銷售稅的時間 賣方身份及代收責任,自第 1134 條規定須註冊之日起二十天後開始 | 註冊截止日期後 20 天 | 紐約州《稅法》:第 1131(1) 條 核對日期 |
| 華盛頓州遠距賣家開始代收稅款的時間 遠距銷售商上一年度未達到銷售收入門檻時適用 | 越過門檻後至少 30 天起計的月份第一天 | 華盛頓州稅務局:市集賣家 核對日期 |
| 德州銷售稅與使用稅證明記錄的最低保存期限 在審查、上訴或退稅程序期間,須保存更久;特別義務可能要求更長的保存期限。 | 4 年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保存記錄常見問題 核對日期 |
| 德州:合約價格中未列明的應稅服務,佔比不超過此比例時不課稅 Publication 94-127:應稅服務不超過合約總價的 5%,且未單獨列明時,不徵稅;超過時整筆收費均須課稅,除非應稅與非應稅收費分開列明。 | 5%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Publication 94-127,資料處理服務須課稅 核對日期 |
| 加州數位產品按每位買方計算、將納稅責任轉給買方的門檻 同一零售商在 2027 曆年向同一買方銷售、以電子方式傳送或遠端存取的數位產品總收入;自 2028 年起按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計算,並按加州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超過時由買方自行申報使用稅;保險公司除外。 | $5,000,000 稅務年度 2027 | CDTFA:數位產品零售商及購買者稅務指南,零售商部分 核對日期 |
| 簡化 GST/HST 註冊門檻 在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向加拿大消費者(未註冊 GST/HST)提供的應稅服務及無形財產(包括數碼產品),不論實際或預期;零稅率及已註冊平台的銷售額不計 | C$30,000 | CRA:跨境數碼產品和服務的金額門檻 核對日期 |
| 卑詩省以外銷售商須註冊省銷售稅(PST)的門檻 過去 12 個月的卑詩省收入總額,或預計未來 12 個月的收入總額;加拿大境外賣家僅計入軟體和電信服務收入 | C$10,000 | 卑詩省:PST 001 號公告——註冊收取省銷售稅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Publication 96-259,應稅服務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Publication 94-127,資料處理服務須課稅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Rule 3.330,資料處理服務
- 德州議會:《德州稅法》第 151 章(第 151.107 條)
- 德州議會:《德州稅法》第 111 章(第 111.016 條)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銷售稅許可證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遠端賣家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轉售證書常見問題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01-339 表,轉售及免稅證明
- 德州審計長辦公室:01-929 表,合資格資料中心免稅證明
- 紐約州稅務局:TB-ST-128,電腦軟體
- 紐約州稅務局:我需要登記銷售稅嗎?
- 紐約州稅務局:無實體存在企業的登記
- 紐約州稅務局:諮詢意見 TSB-A-24(6)S
- 華盛頓州稅務局:實體存在稅務關聯
- 華盛頓州稅務局:數位產品(包括數位商品)
- 華盛頓州稅務局:新納入零售銷售稅的服務
- 華盛頓州稅務局:客製化軟體及套裝軟體的客製化
- 華盛頓州稅務局:遠端賣家和平台賣家
- 賓夕法尼亞州稅務局:套裝電腦軟體、數位商品及相關服務
- 田納西州稅務局:Notice 15-14,遠端存取軟體
- 《俄亥俄州行政法規》(Ohio Administrative Code)5703-9-46
- CDTFA:數位產品零售商及購買者稅務指南
- CDTFA:數位產品指南,定義
- CDTFA:數位產品指南,零售商
- CDTFA:遠端賣家(Wayfair)
- 科羅拉多州議會:HB26-1223,修改若干稅式支出
- 科羅拉多州議會:HB26-1223 會期法律,第 379 章
- 科羅拉多州稅務局:銷售稅指南
- 科羅拉多州稅務局:工作小組會議改期,電腦軟體
- 伊利諾州稅務局:一般資訊函 ST 24-0044-GIL
- 芝加哥市:個人財產租賃交易稅
- 佛羅里達州稅務局:TAA 16A-014
- 北卡羅來納州稅務局:銷售及使用稅公告(2026 年 1 月 1 日),SUTB 19-3
- 新澤西州稅務處:TB-72,雲端運算
- 威斯康辛州稅務局:電腦服務常見問題
- 威斯康辛州稅務局:Publication 240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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