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在美国境外有银行、证券或支付账户的美国公司、LLC 和合伙企业
- 对公司境外账户有签字权的创始人、高管和员工
- 持有境外有账户的公司过半股权的创始人
本文不涵盖的内容
- 创始人自己的境外个人账户
- 过去年度漏报的 FBAR 或 8938 表
- 在境外成立的子公司持有的账户
- 外资公司的 5472 表和其他年度申报
公司或 LLC 要自己报 FBAR 吗?
要。依美国联邦或州法律成立的公司、LLC 或合伙企业是美国人,所以当它的外国金融账户合计在日历年度内任何时候超过 $10,000 时,要自己报 FBAR(FinCEN 114 表)(31 CFR 1010.350;FinCEN)。创始人住在哪里、公司按什么方式缴税、账户有没有收益,都不影响这一点(IRS)。
一个账户可能引出好几份 FBAR:
| 申报主体 | 在什么情况下为公司的境外账户申报 |
|---|---|
| 公司 | 境外账户合计在年内任何时候超过 $10,000 |
| 对该账户有签字权的美国公民或居民 | 他们自己的境外账户(加上这个账户)合计超过 $10,000 |
| 持有公司超过 50% 的美国公民或居民 | 同样的测试,把公司的账户算作自己的账户 |
| 不是美国人的创始人或高管 | 对这个账户永远不用报 |
账户放在支付服务商处、已经漏报了好几年、创始人住在境外,或公司在境外有子公司,这些情况就不简单。请为每个账户准备:账户户名、账号、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账户类型、每年的最高余额,以及谁能指示该机构转出资金。还要加上每个人的国籍或居住身份,以及持股比例。
公司的哪些账户算数:外国银行、支付或多币种账户、证券账户?
在美国境外的金融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就算数。其中包括银行存款和支票账户、证券和经纪账户、向接受存款的人开立的金融代理账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以及公开发行的共同基金(31 CFR 1010.350(c))。
由所在地决定,FBAR 填报说明中有说明:在美国银行的境外分行开立的账户是外国账户,在外国银行的美国境内分行开立的账户则不是。账户的币种不是判断标准。
支付账户和多币种账户需要核查。FinCEN 没有发布点名支付服务的规则。请阅读账户条款,找出哪个法律实体持有余额、位于哪里。由服务商在境外的机构持有的余额,可能是外国账户;由美国机构持有的,一般不是。如果条款不清楚,就按需要判断的情况处理,不要当作稳妥的排除理由。
FBAR 门槛如何在公司的各个账户之间衡量?
把日历年度内每个外国账户的最高余额相加。如果总额超过 $10,000,公司要申报每一个账户,包括金额很小的(FBAR 填报说明)。
- 每个账户单独估值,取年内的最高余额。对账单如果能公允反映这个峰值,可以使用。
- 外币余额,按财政部公布的日历年度最后一天的汇率折算,并向上取整到下一个整数美元。
- 使用日历年度,即使公司的纳税年度在其他月份结束。
- 个人要把自己有签字权的公司账户,以及因持有公司超过 50% 而有金融权益的公司账户,加到自己的境外账户上。公司的一个小账户,就可能让创始人自己的合计金额超线。
对公司账户有签字权的高管和员工也要报 FBAR 吗?
通常要,前提是他们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签字权是指个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起,通过直接向金融机构发出指示来控制账户资金的权力(31 CFR 1010.350(f))。能发起或批准转账的人有签字权;只能查看对账单的人没有。
例外情形包括受监管银行、注册金融机构,以及股票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或在 SEC 注册的公司的高管和员工。私营初创公司通常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所以有签字权、境外账户合计超过 $10,000 的美国人,要自己报 FBAR,并列出公司的账户。签字人不需要为雇主的账户保存个人记录;记录由公司保存(IRS)。
持股过半的创始人,要申报公司的账户吗?
要。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超过 50% 的表决权或价值、或合伙企业的利润或资本的美国人,对该实体的外国账户有金融权益(31 CFR 1010.350(e)(2)(ii))。无论有没有签字权,这位创始人都要在自己的 FBAR 上申报这些账户。
持股在这个比例或以下的所有人,只申报自己有签字权的账户。他们自己的境外账户,见境外账户申报。
创始人或高管住在美国境外,怎么办?
公司仍然要报,因为美国成立的实体无论所有人在哪里,都是美国人。不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创始人或高管,对公司的账户没有 FBAR 义务。
住在境外的美国公民仍是美国人,要以签字人或持股过半所有人的身份申报。签证持有人可能依税务居民身份测试被视为美国居民(FBAR 填报说明),而且税收协定不改变其在 FBAR 上的认定(IRS 第 5569 号出版物)。请每年核对每位签字人的身份。外资公司的其他年度申报,例如 5472 表,见外资 C 公司的申报。
所得税上被忽略的单一成员 LLC 也要报吗?
要。FBAR 填报说明指出,所得税上被忽略的实体,如果符合申报条件,仍要报。它勾选“Fiduciary or other”,并填写“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D.E.)”(FBAR 填报说明)。它的所有人如果是美国人,对该 LLC 的账户也有金融权益。
外资单一成员 LLC 的其他年度申报,见外资单一成员 LLC 的申报。
企业 FBAR 什么时候到期,公司怎么提交?
企业 FBAR 的截止日是所报日历年度之后的 4 月 15 日,自动延期到 10 月 15 日,无需申请(FinCEN 填报说明)。通过 FinCEN 的 BSA 电子申报系统在线提交,与所得税表分开(IRS)。
个人可以不注册就提交。机构(包括公司,或替客户申报的报税人员)必须注册 BSA 电子申报账户(FinCEN;FinCEN 申报人类型)。公司授权他人代为申报时,要签署 FinCEN 114a 表并留存。
一家美国公司如果持有另一家美国实体超过 50% 的股权,可以提交一份涵盖两者的合并 FBAR。一家美国公司如果持有境外子公司超过这一比例的股权,对子公司的账户有金融权益;见境外运营公司的美国母公司。公司的其他日期,见初创公司的特拉华州 C 公司税务。
公司还要报 8938 表吗?
对运营中的初创公司,很少需要。美国国内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只有属于特定美国国内实体、且外国金融资产在纳税年度最后一天超过 $50,000、或在任何时候超过 $75,000 时,才要报 8938 表(8938 表填报说明)。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点,才是特定美国国内实体(26 CFR 1.6038D-6):
- 在纳税年度最后一天,一位美国公民或居民,直接、间接或通过家庭成员,拥有它至少 80% 的表决权或价值,或合伙企业的资本或利润。
- 它至少 50% 的总收入是被动收入,或至少这一比例的资产产生或被持有以产生被动收入。
利息算被动收入。没有收入的公司,如果唯一的收入是融资现金的利息,且一位创始人及其家人持股至少 80%,就可能同时满足这两条;请逐年核查。8938 表随所得税表一起提交,不能代替 FBAR。
企业的 FBAR 罚款是多少,要保存哪些记录?
非故意不报的罚款,每份报告最高 $16,536(31 CFR 1010.821;Bittner v. United States)。如果未报有合理理由,且余额已正确申报,就没有非故意罚款。故意不报,罚款可达 $165,353 或余额的 50% 中较大的一个(31 U.S.C. 5321)。罚款可以追到任何违反规定或导致违规的人,所以公司、每位未申报的签字人,以及导致公司未申报的高管,都可能面临罚款。
对每个账户,请保存:户名、账号、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账户类型,以及当年的最高金额。保存期限为自所报年度之后的 4 月 15 日 起 5 年,或自提交日起算(以较晚者为准)(31 CFR 1010.420;FBAR 填报说明)。如果前几年漏报了 FBAR,见补报漏报的境外申报。
示例
以下示例仅作说明;金额均为美元,按财政部的年末汇率折算。
在境外有欧元账户,美国公民 CEO 有签字权
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在境外银行开立欧元账户,用来付境外团队的报酬。账户峰值为 $16,000。公司要报 FBAR。CEO 是美国公民,持股 30%,能批准转账,她自己报 FBAR,申报对该账户的签字权。如果她持股 60%,就要改为申报金融权益。
创始人在境外,以公司名义开立当地账户
一位住在境外、不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创始人,以特拉华州公司的名义开立了当地账户。账户峰值约为 $15,000。公司要报 FBAR。创始人不用报,尽管他持股 100%,也是唯一的签字人。
两个小账户
一家美国 LLC 在境外有两个账户,峰值分别为 $6,000 和 $5,000。两者合计 $11,000,超过 $10,000,所以 LLC 要申报这两个账户。
你的情况不同?
- 创始人有境外个人账户: 见境外账户申报。
- 公司或签字人过去年度漏报了 FBAR: 见补报漏报的境外申报,并获取 FBAR 协助。
- 账户属于在境外成立的子公司: 见境外运营公司的美国母公司。
- 公司是外资公司,需要报 5472 表: 见外资 C 公司的申报或外资单一成员 LLC 的申报。
- 账户用来向境外承包商付款: 见向境外承包商付款。
- 您不确定某个支付账户是否算外国账户,或谁必须签字和申报: 获取 FBAR 协助。
本文引用的数据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FBAR 申报金额门槛 一个日历年内所有境外金融账户的最高价值合计;超过此金额时须提交 FBAR | $10,000 | FinCEN:申报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 核对日期 |
| 须把实体账户计入 FBAR 的持有权益比例 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超过此比例时,即视为对其境外账户拥有经济权益 | 50% | eCFR:31 CFR 1010.350,外国金融账户报告 核对日期 |
| FBAR 申报截止日期 在所申报日历年的下一年;可自动延期 | 4 月 15 日 | IRS:境外银行及金融账户申报 核对日期 |
| FBAR 自动延期后的截止日 在所申报日历年的下一年;无需申请延期 | 10 月 15 日 | IRS:境外银行及金融账户申报 核对日期 |
| 特定境内实体的 8938 表门槛,税年最后一天 特定境内实体的特定境外金融资产在税年最后一天超过此金额,须提交 8938 表 | $50,000 | IRS:Form 8938 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特定境内实体的 8938 表门槛,税年内任何时点 特定境内实体的特定境外金融资产在税年内任何时点超过此金额,须提交 8938 表 | $75,000 | IRS:Form 8938 填表说明 核对日期 |
| 使一名特定个人拥有的境内公司或合伙企业成为 8938 表所称封闭持有的所有权比例 在税年最后一天,直接、间接或推定拥有的表决权或价值(公司)、资本或利润(合伙企业)的至少这一比例 | 80% | eCFR:26 CFR 1.6038D-6,特定美国国内实体 核对日期 |
| 使紧密持有的美国境内实体成为特定境内实体的被动收入或被动资产比例 总收入中至少这一比例为被动收入,或资产中(按季度加权平均)至少这一比例产生被动收入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 | 50% | eCFR:26 CFR 1.6038D-6,特定美国国内实体 核对日期 |
| FBAR 非故意违规的最高罚款 按每次违规计收(根据 Bittner 诉美国案,按每份报告计算);适用于在 2025 年 1 月 17 日或之后核定的罚款;每年按通胀调整 | $16,536 纳税年度 2025 | eCFR:31 CFR 1010.821,罚款调整和对照表 核对日期 |
| FBAR 故意违规罚款的固定金额上限 故意违规的最高罚款为此金额或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以较高者为准;适用于在 2025 年 1 月 17 日或之后核定的罚款 | $165,353 纳税年度 2025 | eCFR:31 CFR 1010.821,罚款调整和对照表 核对日期 |
| FBAR 故意违规罚款占账户余额的比例 按违规时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若高于故意违规的固定最高金额则适用 | 50% | 美国法典:31 U.S.C. 5321,民事罚款 核对日期 |
| FBAR 记录保存期限 自所报日历年的次年 4 月 15 日起算;若在 4 月 15 日之后提交,则自提交日起算。记录内容:各账户的户名、账号、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账户类型以及最高价值。 | 5 年 | 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FBAR 电子申报说明 核对日期 |
官方来源
- FinCEN:申报外国银行及金融账户
- FinCEN:如何提交 FBAR?
- FinCEN:个人与 CPA、律师和有偿报税人员
- FinCEN:FBAR 逐项填报说明
- eCFR:31 CFR 1010.350,外国金融账户报告
- eCFR:31 CFR 1010.420,FBAR 记录
- eCFR:31 CFR 1010.821,罚款调整和对照表
- 美国法典:31 U.S.C. 5321,民事罚款
- 最高法院:Bittner v. United States,No. 21-1195(2023)
- IRS:境外银行及金融账户申报(FBAR)
- IRS:第 5569 号刊物,FBAR 参考指南
- IRS:Form 8938 填表说明
- eCFR:26 CFR 1.6038D-6,特定美国国内实体
关于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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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所列纳税年度的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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