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正在選擇首個所得稅年末的加拿大新公司
- 考慮日後自願更改年末的加拿大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T2 的詳細編製及繳款期限
- 財務報表及 GIFI 的編製
- GST/HST 申報表的編製
- 取得控制權後的虧損限制
- 省級公司稅表的詳細編製
新公司何時要選定首個稅務年末?
新公司在提交首份 T2 時,要申報首個稅務年末,並一併提交 Schedule 24。首個稅務年度從公司成立當天起算;隨稅表提交的財務報表或 GIFI 資料,必須涵蓋同一期間(CRA:T2 指南,第 1 章;CRA:確定稅務年度)。
要在結帳和編製首份稅表之前,先定好日期。首份稅表確定年末後,公司以後通常沿用同一個年末,除非 CRA 批准更改,或法律要求更改。開設公司所得稅帳戶,本身並不等於選定稅務年末。公司成立後需要哪些帳戶,請見公司成立之後。
首個公司稅務年度最長可以多久?
對大多數新公司來說,首個稅務年度從成立當天起算,連同當天最多 53 週(371 天)。之後每個財政期間,同樣最長 53 週(CRA:所得稅的財政期間)。如果某個期間超過 365 天,並會導致某個曆年沒有稅務年末,則該期間視為在曆年年底結束(《所得稅法》第 249(3) 款)。下一個稅務年度,從上一個年度結束後的第二天開始(CRA:確定稅務年度)。
有一項例外:在加拿大經營業務、並且是合夥企業成員的專業公司,稅務年末必須是 12 月 31 日(CRA:確定稅務年度)。獨資經營者通常按曆年申報營業收入;本文所說的公司年末選擇,不適用於這種經營形式(CRA:所得稅的財政期間)。
公司該選 12 月 31 日,還是按營運週期選?
合適的年末,要讓公司能準確結帳,並如期履行申報義務。12 月 31 日可能適合按曆年保存記錄的公司;旺季過後的日期,則可能有更多時間盤點存貨、核對帳戶和編製報表。兩種日期在稅務上都不會自動占優。
| 選擇 | 可能適合的情況 | 選擇前要查核 |
|---|---|---|
| 12 月 31 日 | 帳簿和其他內部報告本來就按曆年結帳 | 節日銷售、存貨或人手安排,會不會讓結帳變得困難 |
| 其他月底 | 營運有明顯的淡季,或公司需要與關聯公司保持一致 | 首個年度是否在 53 週內,以及 GST/HST 的日期會否不同 |
年末決定哪些交易屬於哪個 T2 期間,也決定申報和繳款期限從何時起算。這些期限請見提交公司稅表(CRA:何時提交)。
財政年度、財務年度和稅務年度是同一回事嗎?
就公司的 T2 而言,稅務年度就是公司的財政期間。CRA 也把財政年末稱為企業的稅務年末或財務年末,並要求 T2 所附的財務報表或 GIFI,必須與該稅表的稅務年度一致(CRA:更改財政年末;CRA:確定稅務年度)。
內部的月度或季度報告可以用較短的期間,但不能取代 T2 的年末。公司需要哪些年末報表和 GIFI 數字,請見公司的年末財務報表。
GST/HST 的財政年度必須與 T2 年度相同嗎?
不必。公司的 GST/HST 財政年度通常跟隨所得稅年度,但 T2 年度不是曆年的公司,可以選擇讓 GST/HST 採用曆年(CRA:GST/HST 帳戶登記)。這項選擇在某個曆年的第一天生效,並且必須在當天或之前提交。它可能產生一個較短的 GST/HST 財政年度,並影響申報期,但本身不會縮短 T2 年度(《消費稅法》第 244 條;CRA:GST/HST 政策 P-068)。
如果 T2 年度不是曆年,而 GST/HST 已選擇採用曆年,公司可以透過 CRA 帳戶或 GST70 表撤銷該項選擇,讓 GST/HST 與現有的 T2 年度一致。撤銷只能在公司稅務年度的第一天生效,而該年度須在選擇生效超過一年之後開始;並且必須在當天或之前提交(CRA:GST/HST 帳戶修改;《消費稅法》第 244 條)。
填寫 GST70 表時,選擇採用曆年用 Part C 的 section 1,撤銷則用 Part D。Part E 由登記人或授權簽署人簽名。如果登記時填錯了年度,請直接致電 CRA,不要提交 GST70。
在魁北克同時登記 GST/HST 和 QST 的公司,財政年度的選擇或撤銷,魁北克稅務局使用 FP-670-V 表。依照 CRA 的 GST70 方式處理之前,先查核該帳戶的狀況。
| 期間 | 由什麼決定 | 如何更改 |
|---|---|---|
| 公司所得稅年度 | 首份 T2 所申報的年末,之後是已確定的年末 | 通常要寫信向 CRA 申請批准(CRA) |
| GST/HST 財政年度 | 通常與公司稅務年度相同,除非適用曆年選擇 | 如果兩者本來是同一個非曆年年度,並且一起更改,要通知 CRA;選擇或撤銷採用曆年,則使用 CRA 帳戶或 GST70 表(CRA) |
| GST/HST 申報期 | 帳戶被指定或選擇的年度、季度或月度申報 | 更改前先查核帳戶;這與財政年度是兩回事(CRA) |
更改 T2 年末,也可能改變 GST/HST 財政年度。如果兩者原本是同一個非曆年年度,而 T2 改成另一個非曆年年度,要及時通知 CRA,讓其更新 GST/HST 帳戶(CRA:GST/HST 財政年度)。申請讓兩者一致之前,先核對兩邊的帳戶記錄和 GST/HST 申報期。GST/HST 申報表的編製,請見 GST/HST 申報及進項稅抵免。
公司提交 T2 之後,還可以更改年末嗎?
可以,但自願更改通常須經 CRA 批准。CRA 會根據具體事實考慮每項申請,看的是有沒有重要的業務理由,而不是稅務利益(CRA:所得稅審查手冊,第 12 章)。只是提交一份用新日期的 T2,並不能代替批准。
CRA 列出的可能業務理由,包括與關聯公司或相聯公司保持一致、配合正常營運週期,以及與另一個項目帳戶對齊以減少行政工作。CRA 表示,配合股東的個人稅務年度,不是可接受的理由;它也不允許追溯更改,或為了延遲繳稅而更改(CRA:所得稅審查手冊,第 12 章)。如果讓兩個帳戶對齊,能顯著減輕公司的申報工作,GST/HST 年度不一致,可以作為申請的理由;是否批准,仍然取決於具體情況。
公司如何申請批准?什麼情況下不需要批准?
寫信給公司所屬的稅務服務辦事處,說明業務理由,列明建議的新年末和生效日期,並在使用新日期之前申請批准。CRA 表示,缺少理由或生效日期,可能會拖慢處理(CRA:更改財政年末)。
準備好公司成立日期、最近一份已提交的 T2 和財務報表、現行及建議的年末、GST/HST 財政年度和申報期,以及能證明營運週期或行政負擔的記錄。寄信之前,先算出建議的短期間,以及它對 T2 的影響。公司如果有舊的虧損,或有多家關聯公司,在決定日期之前,應先檢視這些期間。
如果法律本身要求或產生不同的稅務年度,就不需要 CRA 批准,包括取得控制權、轉為或不再是 CCPC(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身份,以及某些免稅或居民身份的變動。已清盤的公司,也可以不經批准,為縮短的期間提交最後一份稅表。不過,破產並不會免除自願更改年末所需的批准(CRA:確定稅務年度)。如果有新的所有者取得了控制權,有關視同年末和虧損規則,請見增加或移除所有者。
取得控制權,或轉為或不再是 CCPC 身份之後,公司可以在 53 週內選擇新的年末,不必向 CRA 申請。如果事件發生在既定年末後七天內,公司可以選擇把上一個年度延長至事件發生之前,而不用另外提交一份短期稅表。公司要在該份 T2 附上一封信,作出適用的第 249(4)(b) 款或第 249(3.1)(c) 款選擇,並在延長後的年末起六個月內提交;如果期間內還有另一次控制權或身份變動,法規會限制資格(《所得稅法》第 249 條;CRA:T2 指南,第 1 章)。
更改年末會產生短 T2 年度,或影響虧損嗎?
通常會:公司在獲批的新日期結束一個 T2 期間,下一個期間從第二天開始。公司要在新年末後六個月內提交該份 T2,所得稅餘額一般須在兩個月內繳清;符合 CCPC 條件的,則為三個月(CRA:何時提交;CRA:餘額到期日)。有關條件和申報步驟,請見提交公司稅表。公司不能為了湊到新日期,把一個年度延長到超過 53 週(CRA:確定稅務年度)。
短年度除了申報時間,也可能改變計算結果。對 CCPC 來說,如果稅務年度短於 51 週,小型企業扣除的營業限額要按比例縮減(CRA:T2 指南,第 4 章)。年度短於 365 天時,資本成本免稅額(CCA)一般必須按比例計算,但有列明的例外(CRA:T2 指南,第 3 章)。短 T2 年度即使只有幾個月,也算一個稅務年度,所以會用掉未使用虧損結轉期內的一個稅務年度(CRA:所得稅審查手冊,第 12 章)。虧損的類型和結轉期,請見經營虧損。
示例
以下日期僅供說明,並未計算稅款。
一家公司在第 1 年 3 月 1 日成立,並選定第 1 年 12 月 31 日作為首個 T2 年末。其首份稅表和報表涵蓋第 1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提交之後,公司因為最忙的旺季在八月結束,向 CRA 申請把年末改為 9 月 30 日。如果獲批從第 2 年起適用,下一份 T2 涵蓋第 2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再下一份 T2 從第 2 年 10 月 1 日開始。公司要查核扣除限額、申報日期,以及 GST/HST 帳戶是否需要更新。
您的情況不一樣嗎?
- 有新的所有者取得了控制權:可能適用視同年末和舊虧損限制。請見增加或移除所有者。
- 您需要 T2 的申報或繳款日期:請見提交公司稅表。
- 您需要短年度的報表或 GIFI:請見公司的年末財務報表。
- 您想更改 GST/HST 的申報期:請見 GST/HST 申報及進項稅抵免。
- 公司年內在魁北克設有機構:要在該稅務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另向魁北克稅務局提交 CO-17 稅表(魁北克稅務局)。
- 您正在成立公司,需要設立 CRA 帳戶:請見公司成立之後。
- 您已提交過 T2、有未使用的虧損或關聯公司,並想更改年末:請把以往的 T2、現行及建議的日期、GST/HST 帳戶資料和業務理由,帶到公司稅務服務。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若某個日曆年沒有稅務年度結束日,財政期間達到這個長度時,會觸發視同在該日曆年末結束稅務年度的規定 僅在公司採用較長財政期間、原本會導致某個日曆年內沒有稅務年度結束日時適用 | 365 天 | 《所得稅法》第 249(3) 款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確定公司的稅務年度
- CRA:所得稅的財政期間
- CRA:更改財政年末
- CRA:公司的重要日期
- CRA:修改 GST/HST 帳戶資料
- CRA:登記 GST/HST 帳戶
- CRA:GST/HST 登記人的一般資料
- 《消費稅法》第 244 條
- 《所得稅法》第 249 條
- CRA:GST70 表
- CRA:GST/HST 政策聲明 P-068
- CRA:所得稅審查手冊,第 12 章
- CRA:何時提交公司所得稅稅表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第 3 章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第 4 章
- CRA:T2 公司所得稅指南,第 1 章
- CRA:餘額到期日
- 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公司所得稅稅表
- 魁北克稅務局:FP-670-V 表
- 魁北克稅務局:公司所得稅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