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在聯邦或加拿大某省或地區新註冊成立的公司
- 把現有獨資業務轉入新公司的所有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GST/HST 登記門檻或省銷售稅規定的詳細說明
- 工資計算、匯繳,或薪金與股息的規劃
- 公司的第一份 T2 稅表或記帳設定
我有公司註冊證書。我已經有哪些 CRA 帳戶?
註冊證書只能證明公司存在,並不代表每個 CRA 稅務帳戶都已開立。聯邦註冊成立,以及在亞伯達省、卑詩省、曼尼托巴省、新不倫瑞克省、新斯科舍省、安大略省、愛德華王子島省或薩斯喀徹溫省註冊成立,會自動取得企業號碼(BN)和公司所得稅帳戶(RC)。其他省份和地區則須就兩者另向 CRA 登記。CRA:公司所得稅帳戶。
| CRA 號碼或帳戶 | 代表什麼 | 何時取得 |
|---|---|---|
| BN | 作為法律實體的公司 | 聯邦或上述省份註冊成立時取得,或另向 CRA 登記後取得 |
| RC | 公司的所得稅帳戶 | 公司登記公司稅時,隨 BN 一併取得 |
| RT | 公司的 GST/HST 帳戶 | 登記 GST/HST 之後才有 |
| RP | 公司的工資扣款帳戶 | 登記工資帳戶之後才有 |
帳號由九位數的 BN、兩個字母的計劃代碼和四位數的參考編號組成。有了 BN 或 RC,並不代表已開立 RT 或 RP 帳戶。開發票之前,請先確認 GST/HST 何時開始須要徵收:這項義務可能在 CRA 處理完 RT 申請之前就已開始。CRA:計劃帳號;CRA:何時登記並徵稅。
證書上的 BN 與我的 GST/HST 號碼或省級號碼是同一個嗎?
CRA 的 BN 是公司的九位數識別號碼,而 GST/HST 號碼是這個 BN 加上 RT 帳戶代碼和參考編號。省級登記處的號碼可能不同:CRA 明確表示,在新增 CRA 帳戶時,不能用安大略省的 Business Identification Number 或魁北克的 Québec Enterprise Number 來代替 BN。CRA:計劃帳戶;CRA:需要準備的號碼。
如果註冊文件上沒有 BN,請查看註冊機構的通知或入口網站、CRA 的來函,以及保存的登記確認。您也可以搜尋相關的公開企業登記處。如果仍然找不到,請要求 CRA 查找現有的 BN;不要為同一家公司另行建立 BN。CRA:查找現有 BN;CRA:每個實體一個 BN。
我是在某個省註冊成立的。什麼時候必須另行向 CRA 登記?
如果您在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西北地區、努納武特地區、魁北克或育空地區註冊成立,請為公司向 CRA 登記 BN 和 RC。如果您在上述列出的省份註冊成立,請先找出已分配的 BN 和 RC;只需新增您需要的其他 CRA 帳戶。CRA:何時取得 BN。
另行登記時,請準備好法定名稱、註冊證書號碼、註冊成立日期和司法管轄區。CRA 針對居民企業的途徑,是透過 CRA 帳戶使用 Business Registration Online(網上企業登記)。如果因為沒有報過加拿大稅而無法建立帳戶,請郵寄 RC1 表。實際位於魁北克的企業,須向 Revenu Québec 登記和申報 GST/HST;也可能須登記 QST 和源頭扣繳。CRA:RC 資訊;CRA:居民登記;Revenu Québec:登記。
RC 是聯邦帳戶。在亞伯達省或魁北克設有機構的公司,可能還有單獨的省級公司稅表:分別是 AT1 或 CO-17。這一步請見提交公司稅表。亞伯達省:公司稅;Revenu Québec:CO-17。
開出第一張發票之前,我需要 RT 帳戶嗎?
對於一般的應稅商品或服務,如果公司無須登記,也沒有自願登記,可以開出不含 GST/HST 的發票。某些應稅不動產供應,即使沒有登記,仍可能須要徵稅。公司的銷售不要使用所有者個人的 RT。如果必須登記,請從適用的生效日期起徵收 GST/HST,即使申請尚未完成也一樣;發票上不含稅款,並不能免除這項責任。CRA:自願登記的例外;CRA:何時登記並徵稅;CRA:應徵而未徵的稅款;CRA:公司是登記人。
對大多數企業來說,小型供應商上限是 $30,000,但例外情況和測試的時間點都很重要。計程車和商業共乘叫車經營者,即使低於上限,也必須從第一次應稅載客起登記。進行應稅供應的小型供應商,一般可以自願登記;只進行免稅供應的企業,一般不能登記。完整的測試請見何時需要登記 GST/HST。CRA:登記規定;CRA:計程車登記。
如何在公司的 BN 下新增 GST/HST 或工資帳戶?
登記 RT 或 RP 帳戶時,請使用公司現有的 BN。在 CRA 針對居民企業的流程中,請登入您的 CRA 帳戶,使用 Business Registration Online 新增所需的計劃帳戶;如果無法使用這個途徑,CRA 提供郵寄 RC1 表的途徑。請保存取得的帳號和確認資料。僅有非居民所有者的企業,不能使用這個網上途徑;持有以 9 開頭的臨時 SIN 的董事,必須郵寄 RC1 表來登記 GST/HST。CRA:居民登記。
| 要新增的帳戶 | 開始之前需準備的資料 |
|---|---|
| GST/HST(RT) | 預定的生效日期、預計應稅銷售額、財政年度年末和申報期間 |
| 工資(RP) | 第一次發薪日期、預計工資、雇員人數和發薪頻率 |
CRA 在登記相關帳戶時會要求提供這些資料。登記時,請確認 RT 的生效日期。如果是在小型供應商身份結束後須強制登記,請在您不再是小型供應商之後的第一筆應稅供應之後 29 天 內申請;即使申請仍在處理中,也要從規定的日期起徵稅。請在第一次工資匯繳到期之前確認 RP 號碼。實際位於魁北克的企業,必須透過 Revenu Québec 登記和申報 GST/HST,並應查看其 QST 和源頭扣繳途徑。CRA:登記資料;《消費稅法》:登記申請;CRA:何時登記並徵稅;Revenu Québec:登記。
公司可以沿用我以前的獨資 BN 或 RT 帳戶嗎?
不可以。獨資經營和公司是不同的法律實體。把現有業務註冊成立為公司,公司會取得新的 BN 和 RC;舊的 RT 或 RP 帳戶不會轉移過去。對於這種轉換,CRA 要求您致電登記新 BN 下所需的 RT 或 RP;如果註冊成立時沒有取得 BN,也在同一通電話中登記 BN。如果獨資業務已經停止,請關閉舊的 BN 和帳戶;如果還有單獨的業務繼續,請保留。原來的經營者仍須對自己業務的稅款負個人責任。CRA:法律身份變更。
如果業務資產也一併轉移,原來的經營者和公司可以就合資格的業務轉讓,共同提交 GST44 表作出選擇;這可以免除大部分已轉移資產的 GST/HST,但絕不會轉移 RT 帳戶。如果公司已登記,須在 其首份涵蓋因轉讓而本應產生稅款的 GST/HST 稅表的截止日期 之前提交。《消費稅法》:第 167 條;CRA:GST44 表。
對於魁北克的轉讓,雙方改為就 GST/HST 和 QST 向 Revenu Québec 填寫 FP-2044-V 表;已登記的公司須在 其首份涵蓋因轉讓而本應須繳稅款期間的稅表的截止日期 之前提交。如果合資格的資產轉讓中,經營者收到公司股份,且雙方在 轉讓年度中,雙方最早的所得稅稅表提交截止日期 之前以 T2057 表作出選擇,還可能遞延所得稅。就魁北克所得稅而言,雙方還須在 最早的相關所得稅稅表提交截止日期,與較遲一方稅務年度結束後第二個月的最後一天,以較遲者為準 之前提交 TP-518-V 表。Revenu Québec:FP-2044-V;魁北克銷售稅法:第 75.1 條;《所得稅法》:第 85 條;CRA:T2057;Revenu Québec:TP-518-V。
請保留每個實體所作銷售的日期和記錄。不要僅因為營業名稱或客戶沒變,就把公司的銷售列入獨資經營者的 GST/HST 申報表。CRA 把註冊成立的法人視為登記 GST/HST 的人。CRA:須登記 GST/HST 的情形。
我的 GST/HST 登記或 CRA 帳戶連結驗證失敗。應該檢查什麼?
如果 Business Registration Online 拒絕了 RT 申請,請對照 CRA 記錄,檢查公司的 BN 和法律資料;如果無法完成網上登記,請郵寄 RC1 表。如果在 GST/HST Registry 搜尋失敗,請只輸入 RT 的前九位數字、向 CRA 提供的供應商名稱和發票日期;如果仍然失敗,請聯絡 CRA。這個 Registry 查的是供應商的狀態,而不是 RT 申請。CRA:居民登記;CRA:GST/HST Registry。
關於 My Business Account 的存取,請檢查董事或高級職員在註冊機構和 CRA 記錄中是否正確列出,以及其 SIN 是否已連結到公司的 BN。CRA 表示,應先在註冊機構辦理變更;視註冊機構和所變更的資料而定,隨後須把證明文件送交 CRA。如果找不到 BN 或帳戶,或資料仍然驗證失敗,請帶著證書和帳戶通知聯絡 CRA,不要重複登記一個實體。CRA:公司存取和更新;CRA:查找現有 BN。
我的公司用我的個人 RT 號碼開了發票。要更正什麼?
不要在公司的其他發票上使用所有者的個人 RT。請確認公司是否有自己的 RT;如果需要,請以公司的 BN 登記,並核對生效日期。對於過去的發票,請列出日期、供應商名稱、已徵收的稅款和付款。CRA:法律身份變更;CRA:登記生效日期。
在把已按個人帳戶申報的 GST/HST 視為公司已繳納之前,請先向 CRA 詢問如何核對。請向客戶提供更正後的文件,寫明實際的供應商,並在需要時附上其有效的 RT 號碼;客戶的進項稅抵免,可能取決於供應商在交易日期是否已登記。如果涉及過去的發票或申報表,請收集兩個 BN/RT 通知、發票、貸項、申報表和付款記錄,以便尋求公司設立協助。CRA:GST/HST Registry。
如果公司以低於公平價值的價格,把財產或銷售所得轉給非獨立交易關係的所有者,該所有者可能就差額金額,對轉讓年度或更早年度的公司所得稅,或轉讓期間或更早期間的 GST/HST,承擔連帶責任。反避稅規則可能延伸到之後的稅款。CRA 可以隨時依《所得稅法》第 160 條或《消費稅法》第 325 條,就這項轉讓責任作出評稅。《所得稅法》:第 160 條;《消費稅法》:第 325 條。
我給自己發薪金、發股息或不領錢,需要 RP 帳戶嗎?
當公司作為雇主,或支付其他適用工資規定的款項時,包括向身為雇員的所有者支付薪金,公司就需要工資帳戶。請在第一次匯繳到期日之前登記;除非 CRA 指定其他頻率,通常是開始扣款後下個月的 第 15 天。未登記的雇主,仍須按時計算並匯繳扣款。計算和匯繳的步驟請見處理工資。CRA:工資登記。
在款項到期時任職的董事,可能須依《消費稅法》第 323 條,就未匯繳的 GST/HST 淨額,以及依《所得稅法》第 227.1 條,就漏扣或漏繳的工資扣款,承擔個人責任,另加利息和罰款。CRA 必須符合法定的追討失敗或無力償債條件;採取了合理的預防措施,可作為抗辯理由。GST/HST 評稅必須在董事離任後 兩年 內作出;工資追討行動也必須在同一期限內展開。《消費稅法》:第 323 條;《所得稅法》:第 227.1 條。
魁北克的董事,也可能依《稅務管理法》第 24.0.1 條和第 24.0.2 條,就未匯繳的 QST、魁北克源頭扣繳和雇主供款承擔責任。對於從未扣繳的居民工資,魁北克所得稅責任一般僅限於罰款和利息;QPP 和 QPIP 供款則有不同規定。Revenu Québec 不能在董事最後一次離任後超過 兩年 才對其評稅;採取了合理的審慎措施,或事先不知情,可作為抗辯理由。Revenu Québec:繳款責任;《魁北克稅務管理法》。
| 計劃中的所有者付款 | RP 的判斷 |
|---|---|
| 薪金或工資 | 把公司登記為雇主 |
| 僅股息 | 光是股息並不使公司成為雇主;請檢查公司是否有其他類似工資的付款 |
| 尚未支付 | 不會僅因公司存在就需要 RP;請在開始支付受雇報酬之前再檢視 |
薪金與股息之間如何選擇,是另一項決定。請見薪金還是股息。魁北克的工資也可能須向 Revenu Québec 登記。CRA:工資登記。
如何取得 My Business Account 存取權,並授權我的會計師?
使用 My Business Account 的董事或高級職員,需要有 CRA 帳戶、公司的 BN,以及連結到該 BN 的 SIN。請在 CRA 帳戶中新增 Business Account,選擇現有的 BN,並按驗證步驟操作。如果 SIN 尚未連結,且您還沒有提交過 GST/HST 或 T2 稅表,CRA 只允許在 BN 登記後 28 天 內在網上連結。否則,CRA 接受透過授權代表,或以郵寄或傳真方式提交的簽署申請。CRA:公司存取。
如果董事或高級職員可以使用 My Business Account,就可以在那裡用 RepID、GroupID 或企業號碼授權會計師。如果沒有人可以存取,董事、高級職員或獲授權人可以簽署 AUT-01 表以取得離線存取權,並在簽署後 六個月 內寄出。沒有 SIN 的非居民董事和高級職員,一般使用這條途徑,並應確保 CRA 有他們目前的居住地和聯絡資料。請確認所需的存取級別和帳戶範圍。他們更全面的設定,請見以新移民或非居民身份註冊成立公司。CRA:公司授權;CRA:AUT-01 表。
開設公司銀行帳戶之前,需要有 BN 嗎?
CRA 的 BN 規定並沒有訂明開立銀行帳戶的要求。請向金融機構詢問,為公司開戶須提供哪些註冊成立、身份和稅務帳戶文件。請帶上證書,以及(如有)BN/RC 的確認資料;不要假設有了銀行帳戶就證明已登記 RT 或 RP。CRA:BN 的用途;CRA:查找 BN。
關於第一筆銷售之前要設立哪個單獨帳戶和記錄,請見自己記帳還是聘請記帳員。
例子
以下金額為示範,單位為加元。一家新的安大略省公司,計劃開出第一張 C$2,000 的一般服務發票,沒有工資。公司註冊成立時已取得 BN 和 RC,但尚未開立 RT 或 RP。如果它仍是小型供應商,也沒有自願登記,按一般規定可以開出不含 GST/HST 的這張發票。所有者不得在發票上寫上個人的 RT 號碼。
在之後的一張 C$3,000 發票之前,公司選擇自願登記 RT,生效日期在第一張發票之後。從該日期起,公司的應稅發票使用公司自己的 RT。之後計劃支付 C$1,000 薪金時,公司新增 RP,並準備工資扣款。光看銷售數字,並不能決定另一家公司是否必須登記:關聯企業和特殊規則可能改變 GST/HST 的測試結果。
您的情況不同?
- 您不確定 GST/HST 何時須強制登記,或已經超過上限:請見何時需要登記 GST/HST。
- 您在設有獨立銷售稅的省份銷售:請見省銷售稅。
- 您支付工資,或漏繳了工資匯款:請見處理工資。
- 您需要決定如何給自己發放報酬:請見薪金還是股息。
- 董事是新移民或非居民,或沒有 SIN:請見以新移民或非居民身份註冊成立公司。
- 公司的第一份所得稅表即將到期:請見提交公司稅表。
- 公司用個人 RT 開了發票,或兩個實體的申報表混在一起:請收集註冊文件、兩個 BN 和帳戶通知、發票日期、申報表和付款記錄,並在更改已提交的申報表之前,先尋求公司設立協助。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GST/HST 小供應商門檻 與關聯公司合計的全球應稅銷售額(包括零稅率供應),在一個日曆季度內或最近連續四個日曆季度內;不含金融服務、資本財產及商譽的銷售 | $30,000 | CRA:何時登記並開始徵收 GST/HST 核對日期 |
| 不再屬於小供應商後,首次作出應稅供應時的 GST/HST 註冊申請期間 CRA 針對大多數企業的示例要求在生效日後 29 天內註冊;《消費稅法》(Excise Tax Act)第 240(2.1)(b) 款規定一般觸發條件 | 29 天 | CRA:何時登記並開始徵收 GST/HST 核對日期 |
| 已註冊收購方提交 GST44 表的截止日 供應商與接受者共同作出選擇;已註冊的接受者提交,除非 CRA 允許較遲日期 | 其首份涵蓋因轉讓而本應產生稅款的 GST/HST 稅表的截止日期 | 《消費稅法》第 167(1.1) 款 核對日期 |
| 已註冊的受讓人提交魁北克省業務轉讓選擇的截止日期 供應商與接受者共同填寫 FP-2044-V;已註冊的接受者向魁北克稅務局提交,除非允許較遲日期 | 其首份涵蓋因轉讓而本應須繳稅款期間的稅表的截止日期 | 《魁北克銷售稅法》(Act respecting the Québec sales tax)第 75.1 條 核對日期 |
| 聯邦第 85 條遞延納稅轉讓選擇的截止日 獨資經營者與公司依《所得稅法》第 85(1) 款及第 85(6) 款,以 T2057 表聯合作出選擇 | 轉讓年度中,雙方最早的所得稅稅表提交截止日期 | 《所得稅法》:第 85(6) 款 核對日期 |
| 魁北克省 TP-518-V 原始申報截止日期 雙方共同填寫表格,並向魁北克稅務局(Revenu Québec)單獨提交,不隨所得稅稅表一併提交 | 最早的相關所得稅稅表提交截止日期,與較遲一方稅務年度結束後第二個月的最後一天,以較遲者為準 | 魁北克稅務局:TP-518-V 表,第 5 頁 核對日期 |
| 首次工資匯繳的一般到期日 從開始預扣的次月計算,除非 CRA 指定其他匯繳頻率;須在該截止日前註冊 | 第 15 天 | CRA:判斷是否需要註冊工資扣繳帳戶 核對日期 |
| 董事離任後,就公司未匯繳的 GST/HST 評定該董事的期限 依《消費稅法》第 323(5) 條,自該人士最後一次卸任董事之日起計算 | 兩年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消費稅法》第 323 條 核對日期 |
| 沒有已提交的 GST/HST 或 T2 稅表的新 BN,可線上連結 SIN 的期限 只有企業號碼(BN)在過去 28 天內註冊時,CRA 才允許使用這一驗證方式 | 28 天 | CRA:存取公司稅務資料 核對日期 |
| AUT-01 的提交期間 須在簽署日期起六個月內,將 AUT-01 表寄交 CRA | 六個月 | CRA:AUT-01 表第 2 頁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CRA:何時需要企業號碼
- CRA:您可能需要的計劃帳戶
- CRA:公司所得稅計劃帳戶
- CRA:準備您的資料
- CRA:以居民身份為加拿大企業登記
- CRA:查找現有企業號碼的方法
- CRA:法律身份變更
- CRA:存取公司稅務資料
- CRA:登記 GST/HST 帳戶
- CRA:自願登記 GST/HST 帳戶
- CRA:何時登記並開始徵收 GST/HST
- CRA:須登記 GST/HST 的情形
- CRA:確認 GST/HST 帳號
- CRA:判斷是否需要工資帳戶
- CRA:企業如何授權代表
- CRA:AUT-01 表
- 《消費稅法》:登記申請
- 《消費稅法》:業務轉讓選擇
- 《消費稅法》:董事責任
- 《所得稅法》:董事責任
- 《所得稅法》:財產轉讓的責任
- 《消費稅法》:財產轉讓的責任
- Revenu Québec:向 Revenu Québec 登記
- 《所得稅法》:財產轉讓的遞延安排(rollover)
- CRA:T2057 表
- Revenu Québec:FP-2044-V 表
- Revenu Québec:TP-518-V 表
- 魁北克銷售稅法:業務轉讓選擇
- 《魁北克稅務管理法》:董事責任
- Revenu Québec:繳款責任
- 亞伯達省:公司所得稅
- Revenu Québec:CO-17 表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