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從事技術工作、正在決定領薪金還是股息的加拿大公司創辦人
- 正在準備包含創辦人工時的 SR&ED 申請的新創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一般情況下,所有者該領薪金還是股息
- 提交 SR&ED 申請、截止日期和退款時間
- 設立工資系統和匯繳源頭扣繳款項
- 魁北克省自己的研發抵免和工資規則
股息能計入 SR&ED 嗎?
不能。SR&ED 申請計入的是雇員按其用於這項工作的時間比例計算的薪金或工資(《所得稅法》第 37(8) 款;第 2900(2) 款)。法律把薪金或工資定義為來自職位或僱傭的收入(第 248(1) 款)。股息是股份的回報,不是工作的報酬,所以只領股息的創辦人,其自己的工時對申請毫無貢獻。
| 創辦人的取酬方式 | 計入 SR&ED 嗎? | 工資成本 |
|---|---|---|
| 透過工資系統發放的正常薪金 | 可以,按用於 SR&ED 的時間比例計入,並受下列上限限制 | 雙方的 CPP、源頭扣繳款項、一份 T4 憑證 |
| 年底獎金或與利潤掛鉤的報酬 | 不可以,如果創辦人是特定雇員 | 與薪金相同 |
| 股息 | 不需要 | 無;改為一份 T5 憑證 |
| 無 | 不需要 | 無 |
以下情況會使創辦人的情況變得不單純:
- 持股。 持有任一類股份 10% 或以上的創辦人,是特定雇員,因而有排除項目和上限。
- 控制權。 可退還的 35% 抵免適用於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受非居民控制的公司,例如由美國母公司持有的公司,一般只得 15% 的抵免,而且不可退還(CRA)。這會縮小薪金所能換來的好處。
- 關聯公司。 創辦人同時是控股公司或另一家關聯公司的特定雇員時,上限須共用,並須提交協議(見下文)。
- 魁北克省。 魁北克的雇主扣繳 QPP,而不是 CPP,而且魁北克有自己的研發抵免。
請準備好股權結構表、工資記錄和 T4 憑證、年底日期,以及顯示每位創辦人做了什麼工作的工時記錄。一般情況下如何在薪金和股息之間選擇,請見薪金還是股息。
誰是 SR&ED 的特定雇員?為什麼大多數創辦人都是?
特定雇員是指:一年中的任何時候,直接或間接擁有公司或關聯公司任一類已發行股份 10% 或以上的雇員,或者與公司存在非公平交易關係的雇員(第 248(1) 款)。創辦人的持股通常遠高於此,所以大多數創辦人都是特定雇員。
這項測試的範圍比直接持股更廣:
- 創辦人與之存在非公平交易關係的人(例如配偶)持有的股份,視為創辦人持有。
- 透過合夥企業或固定信託持有的股份,按創辦人的權益比例計算。全權信託(例如典型的家族信託)的受益人,視為擁有該信託的全部股份。
- 年內任何時候持股即可,所以經過一輪融資、持股被稀釋到門檻以下的創辦人,該年度仍可能是特定雇員。
- 在公司工作但不持有股份的家庭成員,如果與公司存在非公平交易關係,仍然是特定雇員。
CRA 薪金或工資政策使用同樣的測試,並舉了一個新創公司的例子:每位創辦人保留的股份都足以成為特定雇員。
給創辦人的年底獎金能計入 SR&ED 嗎?
如果創辦人是特定雇員,則不能。法律把支付給特定雇員的以利潤為基礎的報酬或獎金,排除在 SR&ED 支出之外(第 37(9) 款;T4088 指南,第 305 行)。
CRA 把獎金描述為雇員正常報酬之外的金額(薪金或工資政策)。年底宣布一筆金額,把公司收入壓到目標水準,是所有者兼經營者的常見做法,但有被視為獎金或以利潤為基礎的報酬的風險。申請可以計入的,是年內透過工資系統設定並發放的正常薪金。
獎金和以利潤為基礎的報酬,也被排除在所有雇員(不只是特定雇員)的代理薪金基數之外(第 2900(9) 款)。獎金對公司來說仍可能可以扣除;只是特定雇員的獎金不產生 SR&ED 抵免。
創辦人的薪金在 SR&ED 申請中有上限嗎?
有,共有兩個。為一名特定雇員申請的 SR&ED 薪金,不得超過 $373,000,即該年度最高養老金收入($74,600.00)的五倍,並按該人在稅務年度內作為特定雇員的天數比例縮減(第 37(9.1) 款)。採用代理法時,還有第二個較低的上限,限制這筆薪金中可享間接費用津貼的部分(第 2900(7) 款)。
| 限額 | 適用對象 | 每名特定雇員的金額 |
|---|---|---|
| SR&ED 薪金或工資 | 創辦人薪金中用於 SR&ED 的部分 | $373,000,按作為特定雇員的天數比例縮減 |
| 代理薪金基數 | 產生間接費用代理金額的薪金 | 總薪金的 75% 與 $186,500 兩者中較小者,按受僱天數比例縮減 |
對於幾乎全部時間都花在 SR&ED 上的創辦人,代理上限就很重要。創辦人如果按 CRA 薪金政策的定義,把全部或絕大部分時間用於 SR&ED,全額薪金通常可計入,但特定雇員的代理基數仍以總薪金的 75% 為限。
關聯公司共用上限。創辦人如果是兩家或更多關聯公司的特定雇員,除非各家公司共同提交協議,在它們之間分配一個上限,否則創辦人的薪金在任何一家都不得計入(第 37(9.2) 至 (9.4) 款)。受僱於關聯公司的創辦人,其代理薪金基數也在整個集團內只計一次上限(第 2900(8) 款)。創辦人只要透過同時僱用自己的控股公司持股,就請核對這一點。
創辦人的薪金能換回多少 SR&ED 退款?
在 $600 萬 支出限額內的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其合資格支出可得 35% 的抵免。上一年度應稅收入不超過 $500,000、且在應稅資本限額內的公司,當期支出的抵免有 100% 可以退還,即使沒有欠稅也以現金支付(CRA)。
採用代理法時(公司在首次提交該年度申請時於 T661 表上選擇,見第 37(10) 款),創辦人薪金的合資格支出是:
- 薪金中用於 SR&ED 的部分,不超過上述上限。
- 加上該部分的 55% 作為規定的代理金額,不超過代理上限,用來取代申請實際的間接費用(第 2900(4) 款)。
- 再乘以抵免率。
代理金額不得超過企業全部可扣除支出減去某些列明項目後的金額(第 2900(6) 款);CRA 表示,其他支出遠高於代理金額時,這項限制很少起作用。採用傳統法時,以實際間接費用取代代理金額。誰有資格獲得退款、省級抵免和退款時間,請見在公司稅表上申請 SR&ED。大額融資之後,應稅資本可能減少支出限額;請見大額融資後的 SR&ED 和小企業限額。
創辦人薪金在 CPP、匯繳和個人稅方面的成本是多少?
薪金會帶來股息所沒有的工資成本和個人稅成本。公司可以扣除薪金,但必須運行工資系統,而且創辦人和公司都要繳納 CPP。
| 薪金的成本 | 適用規定 |
|---|---|
| CPP | 創辦人繳納 5.95%,公司繳納同樣的比率,計算基礎是超過 $3,500.00、最高到 $74,600.00 的收入:雙方各最高 $4,230.45(CRA) |
| CPP2 | 超過該上限的收入,雙方各最高 $416 |
| EI | 控制超過 40% 投票權股份的創辦人,不屬於可投保人員;持股較少的創辦人可能適用 |
| 源頭扣繳款項 | 按期預扣並匯繳所得稅、CPP 和任何 EI,年底提供 T4 憑證;董事可能要為未預扣或未匯繳的款項承擔個人責任(第 227.1 條) |
| 個人稅 | 薪金按創辦人的稅率,作為僱傭收入課稅;股息則按股息總額上調和股息稅抵免的規則課稅 |
股息可以避開 CPP 和工資成本,但不產生 SR&ED 抵免。薪金還會產生 RRSP 供款額度和 CPP 退休金積分;請見為 RRSP 額度和 CPP 而領薪金。如果公司沒有應稅收入,薪金扣除只會增加公司的虧損,而不是立即減稅,所以可退還的抵免通常是主要的現金回報。工資系統的設立和匯繳截止日期,請見運行工資;整體該付多少,請見從公司給自己付多少。
沒領薪水的創辦人,能申請自己的時間嗎?
不能。SR&ED 抵免是依據支出產生的,沒有領取任何報酬的創辦人,不產生薪金支出,不論投入多少小時都一樣(第 37(8) 款)。之後補發的股息也無法彌補這個缺口。
創辦人沒領薪的年度,仍可計入的有:其他雇員的薪金、支付給實際做這項工作的承包人的款項,以及材料,但須遵守在公司稅表上申請 SR&ED中的規則。如果創辦人在年內稍後開始領薪,從一開始就保留工時記錄仍然重要。
創辦人的薪金必須在何時支付,才能計入 SR&ED?
年底應計的薪金,必須在稅務年度結束後 180 天內支付,才能計入該年度。如果到那時仍未支付,無論是扣除還是抵免,都視為在實際支付時才產生(第 78(4) 款;第 127(26) 款)。
前一年度遲付的金額,可以計入支付當年的 SR&ED 薪金,但永遠不計入代理薪金基數(第 2900(9) 款;規定的代理金額政策)。CRA 表示,付款的最佳證據是相關的工資預扣款已按時匯繳(薪金或工資政策)。對於把還付不起的薪金先行應計的創辦人,抵免可能晚一年才到,而且金額更小。
哪些記錄能顯示創辦人有多少時間用於 SR&ED?
申請需要把每位創辦人的時間,合理而有依據地分成 SR&ED 和其他工作兩部分。CRA 判斷是否「直接參與」,依據的是一個人所做的工作內容,而不是職稱,並期望申請人的記錄能反映這些時間(薪金或工資政策)。
請保留:
- 工作進行時同步製作的工時表或其他工時記錄,把 SR&ED 與募資、銷售、招聘和管理分開。
- 專案筆記,把時間與正在解決的技術不確定性對應起來。
- 顯示支付了什麼、何時支付的工資記錄和 T4 憑證,以及匯繳證明。
- 股權結構表,附每一次股份發行或轉讓的日期,用來證明誰是特定雇員、共有多少天。
- 對於按全部或絕大部分時間申請的創辦人,須有針對該創辦人本人的證據;CRA 期望每位雇員都有依據。
創辦人的時間分配比大多數員工更分散,事後的估算更難辯護。在 CRA 自己舉的新創公司例子中,申請人沒有採用創辦人的粗略估計,而是改用根據會議時間得出的有理據的方法。
例子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以加元計。每家公司都是有資格取得全額可退還抵免的加拿大控股私營公司,採用代理法,其他支出足夠多,代理金額的間接費用上限不適用。
兩位創辦人都領薪金
卡加利兩位創辦人各持有一半股份,各自透過工資系統領取 C$100,000 的薪金。工時記錄顯示,每位創辦人 70% 的時間用於合資格工作。
- 每位創辦人的 SR&ED 薪金:C$70,000,低於上限。
- 代理基數:C$70,000,低於薪金的 75%(C$75,000)和 2.5 倍上限中較小的一個。
- 代理金額:C$70,000 的 55% = C$38,500。
- 每位創辦人的抵免:C$108,500 的 35% = 約 C$37,975,可退還。
相對地,每位創辦人的薪金,公司要負擔約 C$4,650 的 CPP 和 CPP2,創辦人本人也要負擔同樣的金額,另加僱傭收入的個人稅。
股息加年底獎金
持股 50% 的創辦人領取 C$150,000 的股息和 C$50,000 的年底獎金。股息不是薪金,而獎金因創辦人是特定雇員而被排除。創辦人的工作對申請沒有任何貢獻,儘管 C$50,000 的獎金仍是工資成本。
第一年不領報酬
兩位創辦人在第一年不領報酬,並僱用一位公平交易關係的承包人完成部分開發。創辦人的時間沒有任何貢獻。承包人的工作可能按承包規則計入。第二年,創辦人從 1 月開始領薪金並保留工時表,所以從那時起,他們用於 SR&ED 的部分就可計入。
您的情況不同?
- 因 SR&ED 以外的原因選擇薪金還是股息: 請見薪金還是股息和從公司給自己付多少。
- 為 RRSP 額度或 CPP 而設定薪金,或想知道是否要繳 EI: 請見為 RRSP 額度和 CPP 而領薪金。
- 第一次設立工資系統: 請見運行工資。
- 提交申請、截止日期,或退款遲遲未到: 請見在公司稅表上申請 SR&ED,並取得公司稅務協助。
- 大額融資、外國投資者或美國母公司改變了誰控制公司: 抵免率和退款都可能改變;請見大額融資後的 SR&ED 和小企業限額,並取得公司稅務協助。
- 創辦人同時受僱於控股公司和新創公司,或薪金先應計後遲付: 共用上限和 180 天規則可能使薪金不能計入申請;請取得公司稅務協助。
- 您的公司是美國 C 公司: 請見創投支持公司的創辦人薪金。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使員工成為指定股東,進而成為 SR&ED 指定員工的持股比例 公司或關聯公司任何類別的已發行股份,在年度內任何時間直接或間接持有,並計入非公平交易關係人士的股份;《所得稅法》第 248(1) 條 | 10% | 《所得稅法》第 248(1) 條 核對日期 |
| 聯邦 SR&ED 投資稅收抵免加強稅率 合資格 CCPC 和合資格加拿大上市公司,在支出上限內 | 35% 稅務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資稅收抵免 核對日期 |
| 聯邦 SR&ED 投資稅收抵免基本稅率 對既非 CCPC、也非合資格加拿大上市公司的公司,一般不可退還 | 15% 稅務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資稅收抵免 核對日期 |
| 單一指定員工的 SR&ED 薪資最高限額 按稅務年度結束所在曆年 YMPE 的 5 倍,並依擔任指定員工的天數比例計算;《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 37(9.1) 條 | $373,000 稅務年度 2026 | 《所得稅法》第 37(9.1) 條 核對日期 |
| CPP 當年最高計繳退休金收入 當年的最高退休金收入(YMPE);超過此金額的收入可能須繳第二次額外供款 | $74,600.00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費率及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指定員工總薪資中可計入 SR&ED 替代薪資基數的比例 此比例與 YMPE(依受僱天數按比例計算)的 2.5 倍,取較低者;《所得稅條例》第 2900(7) 條 | 75% | 《所得稅條例》第 2900 條 核對日期 |
| 單一指定員工的替代薪資基數最高限額 按受僱天數比例計算,為稅務年度結束所在曆年 YMPE(年度最高可計養老金收入)的 2.5 倍;《所得稅條例》(Income Tax Regulations)第 2900(7) 條 | $186,500 稅務年度 2026 | 《所得稅條例》第 2900 條 核對日期 |
| 加強稅率 SR&ED 支出上限的最高額 適用於 2024 年 12 月 15 日之後開始的稅務年度;須按關聯集團分配並扣減 | $600 萬 稅務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資稅收抵免 核對日期 |
| 合資格公司上一年度應稅收入上限(SR&ED 抵免可全額退還) ITA 127.1(2) 所定的合資格收入上限;上一年度在加拿大使用的應稅資本(連同關聯公司)超過 $1,500 萬時會調減 | $5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司法部法律網站:《所得稅法》第 127.1 條 核對日期 |
| 當期支出的加強 SR&ED 抵免中可退還的比例 合資格 CCPC(被排除公司除外)在支出上限內未用的加強稅率抵免;並非研究成本的退還百分比 | 100% 稅務年度 2026 | CRA:SR&ED 投資稅收抵免 核對日期 |
| SR&ED 規定替代金額(間接費用替代)稅率 依替代方法,直接從事加拿大 SR&ED 的員工薪資基數的比例 | 55% | 《所得稅條例》第 2900 條 核對日期 |
| 每名員工和雇主的 CPP 繳費率,上限至 YMPE 適用於超過基本免稅額、不超過當年度最高可計養老金收入的可計養老金收入;不含魁北克省 | 5.95% 稅務年度 2026 | CRA:CPP 供款率、上限及豁免額 核對日期 |
| CPP 當年基本免繳額 當年的基本豁免額(YBE),用於計算 CPP 供款 | $3,500.00 稅務年度 2026 | 加拿大政府:CPP 費率及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的第一檔 CPP 最高繳費額 2026 年基本 CPP 和第一額外 CPP 的合計繳費最高額,雇員和雇主各自適用 | $4,230.45 稅務年度 2026 | CRA:CPP 繳費比例與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的 CPP2 最高繳費額 2026 年第二額外 CPP 的繳費最高額,雇員和雇主各自適用 | $416 稅務年度 2026 | CRA:CPP2 繳費比例與最高額 核對日期 |
| 持有超過此投票股份比例的控制權時,股東的僱傭不屬於 EI 的可保僱傭 雇員控制公司有投票權股份超過這個比例時,該雇傭不納入就業保險 | 40% | CRA:判斷受僱工作是否須計繳退休金及就業保險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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