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已完成前種子輪或種子輪融資的美國 C 公司創辦人
- 正在決定創辦人是否領薪、如何領薪以及使用哪些表格的新創公司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該付多少薪金;這是董事會和投資人的決定
- 創辦人股份、歸屬和 83(b) 選擇
- 各州工資工時規則的細節和工資帳戶設定
C 公司的創辦人薪金:法律有什麼要求
聯邦稅法對 C 公司創辦人的薪金沒有最低規定,不論融資之前還是之後。付多少由董事會決定,融資文件也可能讓投資人有發言權。法律確實規定的是報酬的形式:身為高級職員、在公司工作並領取報酬的創辦人,是公司的雇員,所以報酬要透過工資核算發放,並預扣稅款、開具 W-2 表(26 CFR 31.3121(d)-1(b);IRS:給自己發薪)。
下列情況,創辦人的狀況就不單純:
- 共同創辦人曾以 1099 表付酬,或完全沒有預扣就付款;
- 公司欠創辦人已入帳但未支付的薪金;
- 創辦人在有自己工資工時規則的州工作,或住在美國境外;
- 公司打算以研發稅收抵免抵減工資稅,而這需要有已支付的工資。
請備齊董事會批准文件(或批准計劃)、每位創辦人的職稱和職責、持股百分比、每位創辦人工作所在的州、預計的工資核算開始日期,以及任何已應計或已在工資核算之外支付的薪金。
在 C 公司工作的創辦人,在工資稅上屬於雇員嗎?
大多數情況下是。公司的高級職員屬於雇員,除非該高級職員不提供服務或只提供次要服務,而且既未收到任何報酬也無權取得報酬(26 CFR 31.3121(d)-1(b))。Publication 15 說得很明白:在公司制企業中工作的公司高級職員,是該公司的雇員。
不是高級職員的創辦人,則依一般普通法規則測試:誰控制工作的方式、時間和地點(Publication 15-A)。在公司指揮下全職開發產品的創辦人,依這些規則通常也是雇員。只擔任董事不算受僱(Publication 15-A)。
融資前後,創辦人可以不領薪金嗎?
就聯邦稅而言,可以。為公司工作的高級職員創辦人即使沒有報酬,仍是雇員;只有不提供服務或只提供次要服務、既沒有報酬也無權取得報酬的高級職員,才不屬於這個定義(26 CFR 31.3121(d)-1(b))。但沒有報酬就沒有工資,也就沒有可預扣的款項。融資不會改變這一點。改變結果的是支付報酬的承諾:創辦人依聘用函或董事會決議有權取得的薪金,就是公司所欠的款項,支付時要透過工資核算發放。
零薪金主要是勞動法問題。依聯邦工資法,持有企業至少 20% 權益並積極管理企業的雇員,屬於豁免的主管人員,不受任何薪金標準限制(29 CFR 541.101)。這項聯邦豁免不優先於標準更高的州或地方法律(29 U.S.C. 218),而各州有自己的豁免測試。持股比例低於該水平的創辦人,或在規則更嚴格的州工作的創辦人,應請勞動法律師確認是否允許無薪工作。
以其他方式取錢,並不能避開這個問題。付給創辦人兼股東、又不屬於薪金的現金,一般是股息、資本返還或貸款,各有各的規則;請見 C 公司如何課稅。
可以用投資人的資金支付創辦人薪金嗎?
聯邦稅法不問現金從哪裡來。只要薪金合理,並且是為實際提供的服務而支付,就可以扣除(26 CFR 1.162-7),不論公司用營收支付,還是用 SAFE 或定價輪融資的資金支付。對募集資金支出的限制,來自董事會和融資文件,而不是稅法,所以在決定薪金前請先閱讀投資協議。
無論由什麼資金支付,薪金本身的課稅方式相同:每一筆薪水都要繳工資稅並預扣稅款,詳見下文。
誰決定創辦人的薪金?該保留什麼記錄?
高級職員的薪金通常由董事會決定。對德拉瓦州公司來說,法律賦予公司任命高級職員並給予適當報酬的權力(德拉瓦州法典第 8 編第 122 條),除非公司設立證書另有規定,由董事會管理公司事務(第 141(a) 條)。融資文件也可能要求變更創辦人薪金時須經投資人同意。
請保留能支持扣除和工資申報的書面記錄:
- 董事會決議或書面同意,列明每位創辦人、職稱、薪金和起始日期;
- 每位創辦人的聘用函或僱傭協議;
- 開始發薪後的 W-4 表和工資登記表;
- 金額的理由,例如職責、工時和融資階段。
扣除測試看的是雙方約定報酬時的事實,而不是事後被質疑時的事實(26 CFR 1.162-7(b)(3)),所以註明日期的董事會記錄很重要。
創辦人薪金對公司和創辦人各帶來多少稅負?
除薪金之外,公司還要負擔社會安全稅、醫療保險稅和聯邦失業稅的雇主部分;創辦人負擔相對應的部分,並預扣所得稅。所有數字均來自 Publication 15。
| 稅項 | 公司負擔 | 創辦人負擔(預扣) |
|---|---|---|
| 社會安全稅 | 工資 $184,500 以內的 6.2% | 同一筆工資的 6.2% |
| 醫療保險稅 | 全部工資的 1.45% | 1.45%,另加工資超過 $200,000 部分的 0.9% |
| 聯邦失業稅(FUTA) | 每位雇員前 $7,000 的 6.0%,扣除全額州稅抵免後,通常為 0.6% | 無 |
| 州失業稅和其他州稅 | 因州而異 | 因州而異 |
| 聯邦所得稅 | 無 | 依 W-4 表預扣 |
有些州在計算州失業稅時,把公司高級職員的工資排除在外,但 FUTA 仍然適用;這時公司對這些工資可能要繳超過 0.6% 的 FUTA(Publication 15)。請查核工作所在的州。
公司可以扣除薪金及其自己負擔的工資稅。有盈利的 C 公司因這些扣除,可以按 21% 的稅率節省聯邦稅。在業務開始之前,不屬於研發費用的薪酬,可能改為開辦費用,扣除額度有限制(26 U.S.C. 195);請見公司成立前的創業費用。出現虧損的新創公司則把這些費用計入淨營業虧損;請見 C 公司如何課稅。
C 公司有像 S 公司那樣的合理薪金規則嗎?
並不相同。S 公司必須先給在公司工作的所有者支付合理工資,才能進行分配;請見 S 公司所有者薪金。C 公司沒有這樣的下限。C 公司的合理性測試,設的是扣除的上限:報酬必須合理,且純粹用於服務;遠高於市場水準、並與持股掛鉤的報酬,可能被視為不可扣除的股息(26 CFR 1.162-7)。
IRS 自己的指引還提到,高級職員的報酬一般應與職責相稱,高級職員報酬偏低時,IRS 可能調整公司和股東兩方的稅表(IRS:給自己發薪)。這份指引沒有指明金額,也沒有給出公式。
共同創辦人可以用 1099 表而不是工資核算付酬嗎?
如果共同創辦人是做實際工作的高級職員,一般不可以。表格不能決定身份:企業不能靠開具 1099-NEC 表,就把工作人員(包括公司高級職員)變成承包人(IRS:給自己發薪)。只要存在雇主與雇員的關係,把這種關係換個說法並不影響認定(26 CFR 31.3121(d)-1(a)(3))。
公司把身為雇員的高級職員當作承包人處理時,要對沒有預扣的社會安全稅、醫療保險稅和所得稅負責;如果誤歸類不是故意的,則依第 3509 條按較低的金額計算(IRS:給自己發薪;26 U.S.C. 3509)。負責繳納稅款而故意不繳的人,可能要個人承擔信託基金追繳罰款,金額為未繳預扣稅款的 100%(Publication 15);請見拖欠工資稅。請從下一次發薪起,把共同創辦人納入工資核算,再處理過去的期間。包括更正稅表和和解計劃在內的補救辦法,請見可能是雇員的承包人。
不是高級職員、真正獨立工作的創辦人,例如參與短期專案的顧問,依普通法測試可能是承包人(Publication 15-A)。這是事實問題,不是可以選擇的事。
現在先應計創辦人薪金、以後再付,可以嗎?
欠控制公司的創辦人的應計薪金,在支付之前不能扣除。如果創辦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票價值的 超過 50%,公司只能在創辦人把這筆薪金計入收入的當天扣除,而對採現金收付制的個人來說,就是實際收到的那天(26 U.S.C. 267(a)(2) 和 (b)(2))。創辦人的家庭成員持有的股票,也計入這個比例(26 U.S.C. 267(c))。在個人服務公司(例如所有者自己提供服務的顧問公司),同一規則適用於持有任何股票的每一位創辦人(26 U.S.C. 267(a)(2);26 U.S.C. 441(i)(2))。
對其他創辦人來說,採權責發生制的公司,只有在年度結束後約 2½ 個月內(即第三個月的 15 日之前)支付,才能在賺取薪金的年度扣除;更晚支付的,推定為遞延薪酬,在支付時扣除(26 CFR 1.404(b)-1T)。採現金收付制的公司,在支付時扣除全部薪金。
另有兩點:
- 工資稅存款依工資的支付日期計算,而不是依應計日期(Publication 15)。
- 在同一個 2½ 個月期限之後才支付的已賺得薪金,可能屬於第 409A 條下的遞延薪酬,而該條有嚴格的時間規則(26 CFR 1.409A-1(b)(4))。任何在以後年度支付薪金的安排,簽署前請先請人審核。
對有虧損的新創公司來說,延後扣除往往只改變這筆費用計入哪一年的虧損,但記錄仍然必須正確。
支付創辦人薪金,有助於用研發稅收抵免抵減工資稅嗎?
有,前提是創辦人從事研發工作。付給雇員、用於合格研發服務的工資,計入研發稅收抵免,而「工資」是指所得稅預扣所定義的工資(26 U.S.C. 41(b))。不領薪的創辦人,其時間不會增加任何抵免。合格小企業可以選擇用這項抵免抵減雇主的工資稅,並在 8974 表上計算該抵免(IRS:8974 表簡介),因此這項抵免在公司尚未欠任何所得稅之前就可能有意義。
資格、年度上限和選擇,請見用研發稅收抵免抵減工資稅。
第一筆創辦人薪水發放前,我們要先準備什麼?
在工作所在的州登記為雇主,設定聯邦稅款存款,向每位創辦人收取 W-4 表和 I-9 表,並讓每一筆創辦人薪水都透過工資核算發放。之後,公司每季提交 941 表,每年提交 940 表,並為每個曆年提交 W-2 表,今年工資的到期日為 2027 年 2 月 1 日(Publication 15)。
帳戶設定、存款時間表和新員工申報,請見設定工資核算中的逐步說明。
例子
以下例子僅作說明,所有金額以美元計。
種子輪之後兩位創辦人領薪
一家新創公司募得 $1,500,000,董事會批准兩位創辦人(都是高級職員)每人每年 $120,000 的薪金。
| 每位創辦人 | 項目 |
|---|---|
| 雇主負擔的社會安全稅(6.2%) | $7,440 |
| 雇主負擔的醫療保險稅(1.45%) | $1,740 |
| 雇主負擔合計 | $9,180 |
| FUTA($7,000 的 0.6%,假設全額州稅抵免) | $42 |
公司還要按所在州的稅率繳納州失業稅。如果該州在計算失業稅時不計入高級職員的工資,每位創辦人的 FUTA 最高可達 $420($7,000 的 6.0%)。每位創辦人的薪水中預扣同樣的 $9,180,另加依其 W-4 表計算的所得稅。公司按季提交 941 表、按年提交 940 表,並在期限內給每位創辦人一份 W-2 表。
以 1099 表付酬的共同創辦人
公司的 CTO 是全職工作的高級職員,一直每月透過銀行轉帳領取 $8,000,並收到 1099-NEC 表。做這類工作的高級職員屬於雇員。公司要為沒有預扣的社會安全稅、醫療保險稅和所得稅負責,還可能被罰款。公司從下一個發薪期起,把這位 CTO 納入工資核算,並檢討過去的期間。
年底欠多數持股創辦人的薪金
一家採權責發生制的新創公司,到第 1 年 12 月 31 日欠持股 60% 的創辦人 $200,000 未付薪金。
- 第 1 年:不可扣除,因為創辦人持有超過一半的股票,而且尚未收到報酬。
- 第 2 年:公司支付這 $200,000,透過工資核算發放,並在該年度扣除;創辦人也在該年度申報。
如果同一筆薪金欠的是持股 10%、沒有家庭成員持股的創辦人,公司又不是個人服務公司,並且在第 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公司就可以在第 1 年扣除。
您的情況不同?
- 公司是 LLC,不是公司制:請見 LLC 所有者如何給自己付款。
- 公司已選擇 S 公司身份:請見 S 公司所有者薪金。
- 創辦人住在美國境外:請見外國所有者如何給自己付款。
- 創辦人在與公司不同的州工作:請見在另一個州的雇員。
- 共同創辦人或其他工作人員一直以承包人身份領取報酬:請見可能是雇員的承包人,並取得公司稅務協助來更正過去的申報。
- 薪金已應計但未支付,或遺漏了工資核算:請取得公司稅務協助;另請見拖欠工資稅。
- 您打算用研發稅收抵免抵減工資稅:請見用研發稅收抵免抵減工資稅。
- 您第一次開始工資核算:請見設定工資核算。
- 您的創辦人股份須歸屬:請見須歸屬的創辦人股份。
- 新創公司在加拿大並申請 SR&ED:請見申請 SR&ED 的新創公司創辦人薪金。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使管理型所有人兼員工成為聯邦工資法下豁免行政人員的權益比例 至少擁有 20% 的真實權益並實際參與管理;聯邦薪資要求不適用(29 CFR 541.101) | 20% | eCFR:29 CFR 541.101,企業所有者 核對日期 |
| 社會安全工資基數 工資與自僱淨收入合計須繳社會安全稅部分稅額的最高金額 | $184,5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1040-ES 表(2026 年)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負擔的社會安全稅率 在年度工資計稅最高額以內,雇主和雇員對須計稅工資各按這個比率繳納 | 6.2%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雇員及雇主各自承擔的 Medicare 稅率 雇主和雇員對須計稅工資各按這個比率繳納;沒有工資計稅最高額 | 1.45%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雇主開始預扣附加 Medicare 醫療保險稅的工資門檻 該雇主在一個曆年內向雇員支付的工資 | $200,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附加 Medicare 醫療保險稅的預扣稅率 超過雇主年度預扣門檻的工資,僅由雇員承擔的稅額 | 0.9%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每名雇員須計繳聯邦失業稅的工資最高額 一個日曆年內,向每名雇員最初支付的工資部分 | $7,000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扣除州稅抵免前的聯邦失業稅率 扣減任何州失業稅抵免前的稅率 | 6.0% 稅務年度 2026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扣除州失業稅最高抵減後的聯邦失業稅稅率 6.0% 的 FUTA(聯邦失業稅)稅率,減去因及時足額繳納州失業稅而可抵減的最高 5.4%;不適用於抵減額縮減的州 | 0.6% 稅務年度 2026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2026) 核對日期 |
| 美國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 美國公司應稅收入適用的統一稅率;外國公司的有效關聯收入也適用同一稅率(1120-F 表填表說明第 II 部分) | 21% | IRS:1120 表填表說明 核對日期 |
| 信託基金追討罰款占未繳預扣稅款的比例 按 IRC 第 6672 條,對故意不繳稅的責任人所欠信託基金稅額計算 | 100% | IRS:第 15 號出版物,雇主稅務指南 核對日期 |
| 持有的股票價值比例超過此數時,公司僅在實際支付時才扣除應付給所有人的應計報酬 第 267(a)(2) 及 (b)(2) 條:個人直接或間接(依第 267(c) 條計入家庭歸屬)持有公司已發行股票價值超過 50% | 超過 50% | 美國法典:26 U.S.C. 267 核對日期 |
| 2026 年 W-2 和 W-3 表的申報及提供截止日期 須在這個日期前向 SSA 提交 2026 年 W-2 和 W-3 表,並向雇員提供 W-2 | 2027 年 2 月 1 日 稅務年度 2026 | IRS:W-2 和 W-3 表的一般填表說明(2026 年)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eCFR:26 CFR 31.3121(d)-1,誰是雇員
- IRS:給自己發錢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2026)
- IRS:Publication 15-A,雇主補充稅務指南
- eCFR:26 CFR 1.162-7,個人服務報酬
- 美國法典:26 U.S.C. 267,關聯方費用
- 美國法典:26 U.S.C. 441(i),個人服務公司
- 美國法典:26 U.S.C. 3509,誤歸類的雇員
- eCFR:26 CFR 1.404(b)-1T,遞延薪酬的時間
- eCFR:26 CFR 1.409A-1,短期遞延
- eCFR:29 CFR 541.101,企業所有者
- 美國法典:29 U.S.C. 218,與其他法律的關係
- 德拉瓦州法典:第 8 編第 1 章第 II 分章(第 122 條)
- 德拉瓦州法典:第 8 編第 1 章第 IV 分章(第 141 條)
- 美國法典:26 U.S.C. 195,開辦支出
- 美國法典:26 U.S.C. 41,研發稅收抵免
- IRS:8974 表簡介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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