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為分配記帳的 S 公司所有者和記帳員
- 留存收益變成負數,或資產負債表與去年的 Schedule L 對不上的所有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分配超過股票計稅基礎時的稅務處理及補救方法
- 在 7203 表上計算股票與債務計稅基礎
- 多少薪金算合理
- 州稅表、C 公司股息和合夥企業提款
如何在帳簿中記錄 S 公司的分配?
S 公司現金分配的分錄,是借記權益類中的股東分配帳戶,貸記現金,日期為公司付款當天。損益表不變。所有者常把它叫做提款或股息;帳簿上稱為分配,而稅務上的「股息」範圍較窄(見下文說明)。帳戶名稱是記帳慣例,不是 IRS 規定。財產分配見下文。
分配是因所有者持有股票而付給所有者的金錢或財產。它不是賺取收入的成本,因此不列入費用;稅表在 Schedule K 第 16d 行報告,而不是作為扣除(1120-S 表填表說明)。以付款日入帳;就第 1368 條的分配規則而言,法規以公司作出分配的日期計入分配。
| 步驟 | 借方 | 貸方 |
|---|---|---|
| 每筆現金分配 | 股東分配(每位股東一個帳戶) | 現金 |
| 年底結轉 | 留存收益 | 股東分配 |
每位股東保留一個帳戶,或一個子帳戶。每份 Schedule K-1 都顯示該股東自己的分配。
符合下列情況,就不單純:
- 所有者領取了分配,卻沒有領薪金。
- 各股東的金額不同。
- 分配超過利潤。
- 資產負債表與去年的 Schedule L 對不上。
- 用公司帳戶支付了個人帳單。
- 該公司曾經是 C 公司。
以上每一項都可能意味著分錄需要重述,或稅務答案會改變,報稅員才能完成稅表。
請備齊:
- 全年的銀行對帳單
- 分配和留存收益的分類帳明細
- 去年的 Schedule L 和 M-2
- 每位股東的 Schedule K-1
- 工資報表
- 誰持有多少股份,以及從何時起持有
這是分配、工資、報銷還是貸款?
因股東所持有的股票而付給股東的款項是分配。為工作付的錢是工資,償還企業成本是報銷,所有者必須歸還的錢是貸款。各自的入帳和申報方式都不同。
| 付款 | 性質 | 帳簿處理 | 稅表處理 |
|---|---|---|---|
| 分配 | 以所有者身份付給股東的現金或財產 | 借記股東分配(權益) | Schedule K 第 16d 行;K-1 第 16 欄,代碼 D |
| 工資 | 所有者以高級職員或雇員身份提供服務所得的報酬 | 透過工資系統發放的高級職員薪酬,並計繳工資稅 | 1120-S 表第 7 行(高級職員),第 8 行(其他雇員) |
| 報銷 | 償還所有者兼雇員個人墊付的業務成本 | 借記該成本所屬的費用或資產 | 該成本對應的扣除行 |
| 對股東的貸款 | 預期股東會償還的款項 | 借記對股東的貸款(資產) | Schedule L 第 7 行 |
| 償還股東的貸款 | 公司歸還股東借給公司的款項 | 借記股東貸款負債 | Schedule K 第 16e 行;K-1 第 16 欄,代碼 E |
合理薪金在分配之前。IRS 表示,S 公司須先向股東兼雇員支付合理薪金,然後才能進行非工資性質的分配,並且可以把分配重新歸類為工資。報銷只要符合報銷計劃(accountable plan)規則,就不是工資;請見報銷所有者的支出。
公司為持股或表決權超過 2% 的股東支付的健康保險費,也不是分配。公司將其扣除,並作為該所有者的 W-2 表工資申報;請見所有者的健康保險。
如果先前的虧損已降低股東在貸款中的計稅基礎,償還款的一部分可能要課稅(Schedule K-1 填表說明,代碼 E)。請見 S 公司的股東貸款。
公司支付的個人帳單屬於分配、工資還是貸款,取決於事實。請見 S 公司支付個人開支。
如何把分配帳戶結轉到留存收益?
年底,借記留存收益,並按分配帳戶的全部餘額貸記該帳戶。期末留存收益就等於期初留存收益加上淨收入再減去分配。會計軟體常會自動執行這項結轉;請核對結果,不要想當然。
- 分配帳戶在新年度從零開始。
- Schedule L 在第 24 行顯示留存收益,而不是分配帳戶(1120-S 表)。
- 無論分配多少,帳簿上的淨收入都一樣。
為什麼 S 公司的分配會讓我的資產負債表和 Schedule L 對不上?
正確記錄的分配,會使現金和權益減少相同的金額,所以資產負債表仍然平衡。留存收益隨之減少,當分配和虧損超過收入時會變成負數;這是算術結果,不是錯誤。Schedule L 不再吻合,通常出在某筆分錄的記錄方式,因為 Schedule L 資產負債表應與公司的帳簿和記錄一致。
| 哪裡出了問題 | 您會看到什麼 |
|---|---|
| 分配從未入帳,或放在未分類的帳戶裡 | 銀行餘額與帳簿不符,分配金額少於所有者實際領取的金額 |
| 分配被記為費用,例如沒有走工資的「所有者薪酬」 | 帳簿上的淨收入過低,照帳簿辦理的報稅員會少報收入;K-1 不顯示分配 |
| 分配被記入股東貸款帳戶 | Schedule L 上的貸款(第 7 行和第 19 行)與貸款票據不符,第 19 行也與 K-1 不符;填表說明指出,第 19 行一般應與 K-1 金額核對一致 |
| 年底結轉被漏掉或執行了兩次 | 留存收益不等於期初餘額加淨收入減分配 |
如果資產負債表仍然對不上,或您想用權益調整行硬湊平,請見 Schedule L 無法平衡。
分配超過留存收益是問題嗎?這和計稅基礎有什麼不同?
留存收益為負是帳簿上的結果:在帳簿涵蓋的期間內,分配和虧損合計超過了收入。它本身不是稅務事件。分配的稅務處理取決於股東的股票計稅基礎,該基礎一開始是股東為股票所付或所出資的金額(因贈與或繼承取得的股份適用其他規則),之後隨公司的收入、虧損和分配變動。對於沒有累積盈餘與利潤(公司曾是 C 公司的年度所剩利潤的稅務計量)的 S 公司,分配在股票計稅基礎以內不課稅,超出部分視為出售財產的收益。
有三個數字容易混淆:
| 數字 | 所在位置 | 衡量什麼 | 分配能把它推到零以下嗎? |
|---|---|---|---|
| 留存收益 | 帳簿;Schedule L 第 24 行 | 累計帳面收入減去帳面分配 | 可以 |
| 股票計稅基礎 | 股東的記錄;7203 表 | 股東在股票上的稅務投資 | 不能;超過計稅基礎的部分改按資本利得課稅 |
| 累計調整帳戶 | Schedule M-2,(a) 欄 | 自選擇 S 公司身份以來,所有者已按稅法就其課稅、而公司尚未付出的 S 公司收入 | 不能;分配只能把它減到零,但虧損可使它變成負數 |
分配只會把股票計稅基礎減到零(Schedule K-1 填表說明),也只會把累計調整帳戶減到零,但虧損可使它變成負數(Schedule M-2 填表說明)。三者不同,是因為衡量的東西不同。IRS 表示,追蹤股票計稅基礎的責任在股東,而不是公司,但構成它的分配和收入,由帳簿提供。收到非股息分配的股東,須隨自己的稅表提交 7203 表。請見 S 公司股東計稅基礎。
帳簿之外,還有兩項規則可能影響付款。曾經是 C 公司的公司,可能有累積盈餘與利潤。這時分配先從累計調整帳戶中支付,除非公司在所有受影響股東同意下,選擇先分配盈餘與利潤(須在該年度及時提交的原始或更正 1120-S 表上附上聲明;僅適用於該年度,且不得撤銷)。屬於這些盈餘範圍內的股息部分,即使股票計稅基礎很高,也要課稅。州法律也限制分配,各州不同;例如,德拉瓦州允許從其法規定義的盈餘中派發股息,若無盈餘,則從當年度或上一財政年度的淨利潤中派發。德拉瓦州的董事如果故意或疏忽地批准違法股息,須在付款後 6 年 內對公司,以及公司解散或無力償債時對其債權人,承擔個人責任。任何實體類型的負權益問題,請見所有者權益為負。
分配在 1120-S 表和 K-1 上的哪裡顯示?
分配會流向 Schedule K、每份 Schedule K-1、經留存收益流向 Schedule L,以及 Schedule M-2。這些都應出自同一本分類帳。
| 位置 | 顯示內容 |
|---|---|
| Schedule K 第 16d 行 | 對股東的分配總額,盈餘與利潤的股息除外;財產分配須附聲明 |
| Schedule K-1 第 16 欄,代碼 D | 該股東的分配;它們會降低股票計稅基礎,超過計稅基礎的部分為資本利得 |
| Schedule K 第 17c 行 | 來自累積盈餘與利潤的股息分配,以 1099-DIV 表向股東申報,不在 K-1 上 |
| Schedule L 第 24 行 | 結轉後的留存收益;Schedule L 沒有分配行 |
| Schedule M-2 第 7 行 | 分配,以其降低累計調整帳戶和 M-2 其他帳戶的程度為限 |
資料來源:1120-S 表填表說明、1120-S 表和 Schedule K-1 填表說明。
小型 S 公司還需要填寫 Schedule L 嗎?
小型 S 公司如果對 Schedule B 第 11 題回答「是」,就不必填寫 Schedule L 和 M-1。這要求全年總收入和年底總資產都低於 $250,000(1120-S 表)。此題的總收入包含的範圍比銷售額更廣;第 11 題填表說明列出了相關行。
Schedule M-2 不在此項豁免之內。M-2 填表說明指出,有累積盈餘與利潤的公司必須維持累計調整帳戶,並建議每家 S 公司都維持。帳簿仍應編製年底資產負債表,因為留存收益和股東貸款是在那裡追蹤的。
如果分配的是財產而不是現金,如何記錄?
財產分配是指付給股東的任何非現金款項,例如設備、車輛或證券。稅表按公平市價評估增值財產,如果財產價值高於其計稅基礎,公司須確認收益。
- 稅表上:第 16d 行要求提供一份聲明,載明取得日期、分配日期、該日的公平市價和公司的計稅基礎。
- 金額:分配按財產的公平市價計算,在適用下文的負債規則之前。該價值也是股東在該財產上的計稅基礎(第 301 條)。
- 收益:公司確認收益,如同按公平市價出售該財產;除 S 公司規則不同之處外,Subchapter C 規則適用於 S 公司。該收益以出售時會有的性質傳遞給股東,所以已折舊設備上的收益可能是普通收入。股票計稅基礎是先計入當年度收入的增加,再測試分配。
- 損失:財產價值低於其計稅基礎時,不確認損失。
帳簿按公平市價記帳時,一種常見的入帳方式:
| 步驟 | 借方 | 貸方 |
|---|---|---|
| 分配價值高於帳面價值的財產 | 股東分配(公平市價),以及累計折舊(如有) | 按成本計的資產,以及分配收益(差額) |
按其他基礎記帳的帳簿,可能以帳面價值記錄財產,不確認收益。無論哪種方式,稅表都使用公平市價和公司的計稅基礎,所以分錄和稅表可能不同。有貸款的財產適用負債的特殊規則;自選擇 S 公司身份(或以 C 公司的結轉基礎取得資產)起 5 年 內,對在 C 公司期間升值的財產,公司可能要繳內含收益稅。分錄定案前,這些需要報稅員處理。
如果分配不均,或我只領分配沒有領薪金,怎麼辦?
分配應按持股比例進行。S 公司只能有一類股票,也就是所有股份根據公司的組織文件,都須享有相同的分配權和清算所得權利。每位股東的分配要分別入帳,並與持股比例比較。公司為特定股東(例如非居民所有者)繳納或預扣的州所得稅,視為對他們的推定分配;如果計入這些款項後,每股仍享有相同權利,時間上的差異不會造成第二類股票(26 CFR 1.1361-1(l)(2)(ii))。金額不均,在提交稅表前需要報稅員覆核;請見 S 公司分配不均,其中說明了對 S 公司選擇的影響。
只領分配、不領薪金,是另一個陷阱。1120-S 表填表說明指出,付給高級職員的分配和其他款項,在屬於合理薪金的範圍內,須視為工資。在帳簿上把這筆錢稱為分配,並不能解決問題。請見您該給自己發多少薪金和從未發放工資的 S 公司。
每筆分配應保留哪些記錄?
保留足以證明付給誰、多少、何時以及性質的記錄。
- 付款日期、股東、金額和銀行記錄
- 是現金還是財產;財產則要有日期、公平市價的佐證和公司的計稅基礎
- 公司組織文件要求的任何書面批准
- 按股東列示的分類帳流水、每份 K-1,以及上一年度的 Schedule L 和 M-2
支持稅表項目的記錄,通常須保存 3 年,自每位股東稅表的到期日或提交日(以較晚者為準)起算。證明公司在財產中計稅基礎的記錄,要保存到計算原始財產或替代財產的計稅基礎不再需要為止(1120-S 表填表說明)。分配分類帳、每份 K-1 和以往的 Schedule L 和 M-2,會形成結轉到後續年度的餘額,所以可能需要保存更久:填表說明指出,公司的記錄只要可能被《國內稅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的任何條文用到,就要保存。每位股東都有責任保存計算股票計稅基礎所需的資料。
範例
以下範例僅作說明,以美元計。
每月分配
一位已透過工資系統領取薪金的所有者,還每月從 S 公司領取 $5,000 的分配。每個月帳簿顯示借記股東分配 $5,000,貸記現金 $5,000,全年共 12 筆分錄。年底 $60,000 結轉到留存收益。損益表與沒有分配時完全一樣。
分配超過利潤
一家單一所有者的 S 公司賺取 $50,000,分配了 $80,000。留存收益減少 $30,000。如果年初為 $20,000,年底則為負 $10,000($20,000 加 $50,000 的收入,減 $80,000 的分配)。稅務答案取決於股票計稅基礎,並假設沒有 C 公司年度遺留的累積盈餘與利潤。當年度 $50,000 的收入會在測試分配之前提高計稅基礎。若所有者年初的計稅基礎為 $50,000,計入該收入後的計稅基礎為 $100,000,$80,000 免稅。若所有者年初沒有計稅基礎(帳面與稅務數字可能不同),計入該收入後的計稅基礎為 $50,000:$50,000 免稅,其餘 $30,000 為資本利得。兩種情況下,留存收益都是負數。
兩位股東,60/40
兩位股東分別持有 60% 和 40%。一筆 $10,000 的分配入帳為 $6,000 和 $4,000。如果各付 $5,000,金額就不再符合持股比例,提交稅表前需要報稅員覆核。
情況不同?
- 您的分配超過利潤、分配不均或沒有走工資,或資產負債表與去年的 Schedule L 對不上:如何重述分錄、每位所有者的計稅基礎和累計調整帳戶實際是多少,以及已提交的稅表是否需要更正,都是專業問題。請見 S 公司記帳協助和公司報稅協助。
- 分配沒有按持股比例,或您沒有走工資就領取分配:請見S 公司分配不均和從未發放工資的 S 公司。
- 您領取的超過了計稅基礎,或需要計算您的計稅基礎:請見分配超過計稅基礎和 S 公司股東計稅基礎。
- 公司支付了您的個人帳單或稅款:請見 S 公司支付個人開支。
- 帳簿落後了幾個月,或您想要整套帳目都有人維護:請見 S 公司補帳和 S 公司記帳。
- 該公司以前是 C 公司,或 LLC 剛選擇了 S 公司身份:請見由 C 公司轉為 S 公司和 S 公司選擇後的帳簿。
- 您是 LLC 或獨資經營者,不是 S 公司:請見記錄所有者提款。
- 有所有者住在加拿大:請見住在加拿大的美國 S 公司所有者。
本文引用的數字
| 項目 | 數值 | 來源 |
|---|---|---|
| S 公司持股超過此比例時,適用股東健康保險工資的特殊規則 持股或投票權必須超過此比例 | 2% | IRS:S 公司薪酬與醫療保險問題 核對日期 |
| 德拉瓦州董事對非法股息承擔責任的時限 8 Del. C. 第 174(a) 條:故意或疏忽違反第 160 條或第 173 條的董事,須在非法股息支付後的此期間內隨時,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公司解散或無力償債時,也對公司的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缺席或持異議的董事(異議已載入會議記錄)可能獲免責 | 6 年 | 《德拉瓦州法典》第 8 篇第 174 條,董事對非法股息的責任 核對日期 |
| 1120-S 表 Schedule B 第 11 題:總收入和總資產的上限 只有當年度總收入和年底總資產各自低於這個金額時,才可回答「是」;此時無須提交 Schedule L 和 M-1。數值取自最新發佈的表格(2025 年)。 | $250,000 稅務年度 2025 | IRS:1120-S 表(2025 年),Schedule B 第 11 題 核對日期 |
| 公司成為 S 公司後的內含利得稅確認期間 26 U.S.C. 1374(d)(7)(A):該期間自公司首個作為 S 公司的稅務年度第一天起算;適用於作出選擇之前為 C 公司的公司。 | 5 年 | 《美國法典》:26 U.S.C. 1374,內含利得稅 核對日期 |
| S 公司稅表佐證記錄的保存期 一般自每位股東的稅表到期日或提交日(以較晚者為準)起算,適用於支持收入、扣除或抵免項目的記錄;用於核實公司財產計稅基礎的記錄,則保存至需要計算原有或替代財產的計稅基礎為止 | 3 年 | IRS:1120-S 表填表說明,記錄保存 核對日期 |
主要資料來源
- IRS:1120-S 表填表說明
- IRS:1120-S 表
- IRS:Schedule K-1(1120-S 表)填表說明
- IRS:7203 表填表說明
- IRS:S 公司股票與債務計稅基礎
- IRS:S 公司薪酬與醫療保險問題
- IRS:Publication 15,雇主稅務指南
- 26 U.S.C. 1368,S 公司的分配
- 26 U.S.C. 301,財產分配
- 26 U.S.C. 311,公司分配時的課稅
- 26 U.S.C. 1245,處置某些可折舊財產的收益
- 26 U.S.C. 1374,對某些內含收益的稅
- 26 U.S.C. 1371,與 Subchapter C 的協調
- 26 U.S.C. 1366,項目轉至股東
- 26 U.S.C. 1367,股票計稅基礎的調整
- 財政部法規:26 CFR 1.1368-1,S 公司的分配
- 財政部法規:26 CFR 1.1368-2,累計調整帳戶
- 財政部法規:26 CFR 1.1361-1,S 公司的定義
- 德拉瓦州法典第 8 編第 170 條,股息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