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 公司

S 公司股東分配不均:對 S 選擇的風險與補救

當公司的治理文件或有約束力的附屬協議,賦予各股份不同的分配權利時,S 公司的不均分配會危及 S 選擇。若文件規定的權利完全相同,不均或延遲的付款不會使選擇失效,但仍有稅務影響。請先按所有者列出每筆付款,並備齊文件;補救辦法取決於這些文件。

Di Lu, CPA
Di Lu, CPA美國及加拿大 CPA

想諮詢自己的具體情況?

免費 · 15 分鐘 · 電話諮詢

英文與中文

預約通話選擇適合您的時間

稅務年度 2026 · 最近更新  · 譯自英文指南

適用對象

  • S 公司,以及選擇按 S 公司課稅的 LLC,其所有者所得金額不均或時間不同
  • 章程、營運協議或附屬函件對所有者的分配待遇不同的所有者

本文不涵蓋的內容

  • S 公司如何課稅,以及還有哪些情況會終止 S 選擇
  • 每位所有者的合理薪金
  • 分配的記帳方式與 Schedule L 的填寫
  • 逾期或遺漏的 S 選擇的減免

S 公司的分配必須按比例嗎?有最低金額嗎?

權利必須與股份相符,但某一年的實際付款不必完全一致。S 公司只能有一個股票類別,所以每一股在分配和清算所得上的權利必須完全相同(26 U.S.C. 1361(b)(1)(D);26 CFR 1.1361-1(l))。如果公司文件賦予每一股相同的權利,不均或延遲的付款本身不會終止 S 選擇,但仍有稅務影響(Rev. Proc. 2022-19,第 3.02 節)。如果文件或附屬協議賦予所有者不同的分配權利,公司可能有兩個股票類別,S 選擇就會終止。

持有較大份額的所有者,有權按比例領取較大部分的每次分配。這項測試不考慮表決權的差異(26 CFR 1.1361-1(l)(1))。

這項測試衡量的是比例,不是金額。它沒有規定最低分配額,也不問公司某一年付出多少。公司是否必須付款,要看它自己的文件和州法律。在選擇有效期間,無論是否支付現金,所有者都要就自己應占的收入課稅(沒有分配的 K-1 收入);在公司工作的所有者的報酬是另一個問題(S 公司所有者薪金)。

出現下列情況,就不簡單了:

  • 文件或附屬協議對所有者的待遇不同;
  • 不均的付款反覆出現,或依協議進行;
  • 這些付款已出現在已提交的稅表或 K-1 上;
  • 出售、銀行、投資人或審查將查看這些數字;
  • 沒有人能確切說出誰在何時收到了多少。

需要備齊:公司章程或設立證書、細則、任何股東協議或營運協議及附屬函件、股份分類帳和當年的任何股份轉讓、按所有者、日期和金額列出的每筆分配清單、Schedule K-1,以及所有者與公司之間的任何貸款文件。

一次不均的 S 公司分配會終止 S 選擇嗎?

當公司的治理條款賦予每一股相同的權利時,一次不均的分配不會終止 S 選擇。在這種情況下,IRS 表示不會把不成比例的分配視為違反單一股票類別規則,公司也不需要向 IRS 申請減免(Rev. Proc. 2022-19,第 3.02 節)。IRS 也表示不會發出裁定來確認這一點(第 4.01 節)。

該 Revenue Procedure 把一股的付款在時間或金額上與另一股不同的情況,稱為不成比例的分配;實際、推定和視同的付款都計算在內(第 2.03(2) 節)。決定選擇是否有效的是文件,不是付款:

情況對 S 選擇的影響
文件賦予相同的權利;付款不均或延遲僅憑付款不會終止選擇,但仍有稅務影響(Rev. Proc. 2022-19;法規)
有約束力的協議賦予所有者不同的分配權利可能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使選擇從當天起終止(26 U.S.C. 1362(d)(2))

什麼是治理條款?附屬協議何時算數?

治理條款包括公司章程或設立文件、細則、適用的州法律,以及與分配和清算所得有關、具有約束力的協議(26 CFR 1.1361-1(l)(2)(i))。它們合起來決定各股是否完全相同。

附屬協議如果是關於如何支付分配、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就算數。法規的範例 6 把一項有約束力的協議(向州稅負擔較重的所有者多付款,使每個人最終到手的稅後金額相等),視為使權利不平等的治理條款。對於選擇了 S 公司身份的 LLC,適用 S 公司規則,所以載有合夥企業式分配條款的營運協議,正是要檢查的那類文件。

有兩種協議的處理較寬鬆:

  • 商業合約,如租約、僱傭協議或貸款協議,不屬於治理條款,除非其主要目的之一是規避單一股票類別規則。
  • 買賣協議、轉讓限制協議和贖回協議會被忽略,除非其主要目的之一是規避該規則,且簽署時定的價格明顯高於或低於公平市價(26 CFR 1.1361-1(l)(2)(iii))。在死亡、離婚、傷殘或終止僱傭時購買或贖回股票的真實協議,則直接被忽略。

主要目的是事實問題,IRS 不會就此作出裁定(Rev. Proc. 2022-19,第 4.01 節)。法規還使用了「有約束力」一詞。電子郵件或口頭約定是否約束所有者,取決於事實和州合約法;這些資料沒有定論。

如果某位股東只是比另一位更早收到款項呢?

只有時間上的差異,且文件賦予平等權利、差距背後也沒有有約束力的協議時,不會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法規自己的範例有兩位持股相同的所有者,一位在當年收到款項,另一位在一年後收到,並指出這不會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26 CFR 1.1361-1(l)(2)(vi),範例 2)。

同一範例還補充說,第 7872 條的低於市場利率貸款規則(利息過低的貸款,視為包含向借款人支付的款項),或其他重新定性的原則,仍可能用於確定稅務結果。所以長期未結清的差距並非無害:它可能被視為貸款或被重新定性,也就是被視為不同於帳面記錄的其他事項。

該範例還建立在顯示沒有有約束力協議的情形之上。如果差距反覆出現,且總是有利於同一位所有者,就會引發是否存在這類協議的疑問。

如果年內所有權發生變化,治理條款按所有者當年或上一年在收入中不斷變化的權益支付分配,並不會使權利不平等。如果這些付款沒有在年底後的合理時間內支付,可能被重新定性,但不會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26 CFR 1.1361-1(l)(2)(iv))。

所有者如何補救不均的分配?「適當的稅務影響」是什麼意思?

法規規定,時間或金額不同的分配,要根據事實和情況給予「適當的稅務影響」(26 CFR 1.1361-1(l)(2)(i))。法規和 Rev. Proc. 2022-19 都沒有說明在具體個案中這種影響是什麼,所以補救辦法由報稅員根據文件、帳簿和已提交的資料來判斷。

要在所有權沒有變動時衡量差距,請把每位所有者的付款額除以其持股比例。每位所有者的結果都相同時,付款就是成比例的(見第二個範例)。如果股份易手,請先弄清每筆付款涵蓋哪個期間,以及治理條款有什麼要求:對整個期間只用一個比例,可能顯示出並不存在的差距(26 CFR 1.1361-1(l)(2)(iv))。

法規沒有規定補救辦法。它的範例顯示了報稅員可以權衡的兩種思路:

做法效果在法規中的出處
補發款項之後向少拿的所有者補付一筆,使總付款額與所持股份重新相符範例 2(時間差異)
可償還的預支款多拿的部分視為預支款,之後償還,或與較少的後續分配相互抵銷範例 7(州稅款項),其中治理條款本來就要求償還或抵銷

法規沒有說所有者可以事後把不均的付款變成預支款。如果與所有者的貸款協議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規避單一股票類別規則,該協議就屬於治理條款(26 CFR 1.1361-1(l)(2)(i))。向所有者提供、利息收取過低的貸款,本身可能依第 7872 條成為視同分配(法規的範例 5),所以貸款條款很重要。

哪種做法合適,取決於可用的現金、已申報的內容,以及付款是否依照某項協議。一旦選定,帳簿就必須反映出來:見S 公司分配的記帳。如果已提交的稅表需要更改,見更正已提交的企業稅表。向所有者付款能否算作真正的貸款,見向自己的公司借款。

公司為部分所有者代付州稅,會違反平等權利規則嗎?

公司為部分所有者代付州稅,本身不會違反平等權利規則。有些州的法律要求公司為某些股東(如非居民)繳納或預扣稅款。只要這些付款計為推定分配(視同所有者收到了現金)後,每一股的分配權利仍然完全相同,法規在單一股票類別的測試中就不考慮這些法律。這些推定分配與付給其他所有者的現金之間的時間差,不會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26 CFR 1.1361-1(l)(2)(ii),及其範例 7)。

界限在於,有協議依州稅調整付款。法規的範例 6 把一項有約束力的協議(向州稅負擔較重的所有者多付款),視為造成權利不平等的治理條款。

公司為所有者支付的其他稅款或個人帳單,包括州穿透實體稅,見S 公司支付個人費用。

如果我們自己的文件賦予股東不同的權利,有什麼減免辦法?

這時公司可能有多個股票類別,而有多個股票類別的公司不是小型企業公司(26 U.S.C. 1361(b)(1)(D))。S 選擇從公司不再符合資格的當天終止(26 U.S.C. 1362(d)(2))。如果選擇是在文件已有差異時提交的,則選擇從未生效(Rev. Proc. 2022-19,第 2.03(6) 節)。選擇一旦終止,除非 IRS 同意,否則在終止生效的第一個年度之後開始的第五個稅務年度之前,不得再作新的選擇(26 U.S.C. 1362(g))。

減免有兩條途徑:

途徑適用時機主要條件
更正聲明,Rev. Proc. 2022-19 第 3.06 節文件有差異,但公司沒有、也不視為已對受影響的所有者作出不成比例的分配從第一項有差異的條款被採納那一年,到提出申請前一年,每年都準時提交了 1120-S 表(在原定到期日後六個月內提交,不計延期,視為準時);已更正該條款;有一份公司聲明,以及該條款適用期間持有股份的每位現任和前任所有者簽署的聲明,全部在 IRS 發現該條款之前完成
私人函件裁定,26 U.S.C. 1362(f)公司或某位所有者不符合第 3.06 節IRS 認定情況屬於無意;在發現後的合理時間內採取了措施;公司和該期間的每位所有者同意 IRS 要求的調整

第 3.06 節還要求公司聲明表明,選擇之所以無意中無效或終止,完全是因為條款有差異,並且公司和每位受影響的所有者在發現後,已合理、善意地更正了這些條款。每位所有者還必須聲明,其所申報的收入與 S 公司身份一致。公司保存這些聲明和更正後的文件以備查驗;簽署的聲明是在偽證罰則之下作出的。如果附屬協議已經執行並造成不均的付款,就不屬於第 3.06 節的範圍,而要轉為申請裁定,由 IRS 決定。能否符合資格,取決於已經付了什麼、提交了什麼、發現了什麼,所以在作任何更改之前,請先讓報稅員閱讀這些文件。

不均的分配會改變誰要為收入課稅嗎?

在 S 選擇有效期間,不均的分配本身不會改變誰要為收入課稅。每位所有者申報的是公司收入、虧損、扣除和抵免中依所持股份按日分配的份額,而不是收到的現金(26 U.S.C. 1366(a)(1);26 U.S.C. 1377(a)(1);1120-S 表填表說明)。當某位所有者的全部權益在年內終止時,公司和每位受影響的所有者可以選擇把該年分為兩段處理,並在該年準時提交的 1120-S 表上附一份聲明(26 CFR 1.1377-1(b))。

分配走的是另一條路徑。公司把每位所有者的分配列在該所有者的 Schedule K-1 上(第 16 欄,代碼 D),並減少該所有者的股票計稅基礎(1120-S 表填表說明;K-1 填表說明)。如果公司有累積盈餘及利潤(例如來自較早的 C 公司年度),分配的一部分可能是股息:它填在 1099-DIV 表上,不填在 K-1 上,也不減少計稅基礎(1120-S 表填表說明,第 17c 行;26 U.S.C. 1368(c))。所以多拿現金的所有者申報的收入份額相同,但計稅基礎可能更早用完:見超過計稅基礎的分配。少拿的所有者仍然要申報完整的份額:見沒有分配的 K-1 收入。

不同所有者領取不同的薪金會有問題嗎?

工資不同,不會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僱傭協議屬於商業合約,不是治理條款,除非協議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規避單一股票類別規則(26 CFR 1.1361-1(l)(2)(i))。在法規的範例 3 中,即使薪金被認定過高,也不會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不過公司不得扣除超出的部分。範例 4 對不同的附加福利保費得出了相同的結論。

每位所有者應領多少薪金,以及相關的工資稅,是另外的問題:見S 公司所有者薪金。

舉例

所有金額均為說明用的美元。

文件相同,時間不同

所有者 A 和所有者 B 各持一半,文件賦予相同的權利。

  • 第 1 年 3 月: 公司付給所有者 A $50,000,所有者 B 沒有收到。如果差距背後沒有有約束力的協議,法規自己的時間差範例認為這不會產生第二個股票類別。每位所有者仍申報一半的收入;所有者 A 的 K-1 顯示 $50,000 的分配。
  • 第 2 年 1 月: 所有者 B 收到 $50,000,差距消失。至於差距存在期間,是否適用低於市場利率貸款規則或其他重新定性,由報稅員判斷。

三位所有者,美元金額相同

三位所有者全年分別持股 40%、40% 和 20%,文件賦予每一股相同的權利,每位所有者各領取 $30,000。

  • 持股 20% 的所有者領取的 $30,000,意味著總付款額為 $150,000,所以每位持股 40% 的所有者本應收到 $60,000,各少拿 $30,000。
  • 補發: 再給每位持股 40% 的所有者各補付 $30,000。
  • 預支款: 以持股 40% 的所有者拿到的 $30,000 為基準,持股 20% 的所有者本應收到 $15,000,所以 $15,000 是多拿的部分。把它當作預支款來償還或抵銷,取決於事實和文件;法規的範例在治理條款本來就要求償還或抵銷時,接受這種做法。
  • 選擇取決於現金、帳簿和 K-1 上顯示的內容,以及稅表是否已提交。由報稅員決定。

關於分配的附屬函件

兩位所有者各持股 50%。兩人與公司簽署了一份附屬函件,依州法律具有約束力,規定所有者 A 領取每次分配的 60%。

  • 第 1 年: 函件簽署。它是關於分配的有約束力的協議,所以各股的權利不再完全相同,選擇可能從當天終止。
  • 第 2 年: 公司依函件付款,問題被發現。由於已作出不均的分配,無法使用第 3.06 節的聲明。途徑是依第 1362(f) 條申請裁定,由 IRS 決定。
  • 如果更早發現: 如果在依函件付款之前就更正了函件,並且每份 1120-S 表都準時提交,第 3.06 節的聲明就可能適用。這還要求選擇只是因為該函件而無意中終止,所有人都合理並善意地行事,並且聲明在 IRS 發現該函件之前完成。

公司稅務

付款不均,或所有者的分配權利不同?

如果所有者分到的金額不均或時間不同,或您的文件或附函對所有者有區別待遇,我們可以承接分配記錄、帳目以及隨後的公司稅表工作。首次通話會了解您的情況和服務範圍,從誰在何時拿到多少開始。

  • 按所有者、日期和金額列出的每一筆分配款項,來源為銀行對帳單和總帳。
  • 公司細則或營運協議、任何股東協議或附函,以及 2553 表及其接受函。

免費 · 15 分鐘

商討您的分配款項

公司稅務

您的情況不同嗎?

  • 付款已經不均,而稅表、出售、銀行或投資人將查看這些付款: 適合補發款項、有文件記載的貸款,還是保留差距並申報其稅務影響,取決於文件、帳簿和已提交的內容。見企業報稅協助。
  • 您的文件或附屬函件賦予所有者不同的權利: 選擇本身可能面臨風險,而減免測試取決於已經付了什麼、提交了什麼。見企業報稅協助。
  • 您說不清誰在何時收到了多少: 按所有者和日期整理的分配記錄,是所有這些做法的起點。見記帳協助和S 公司分配的記帳。
  • IRS 已就您的 S 選擇、K-1 或分配來函: IRS 一旦發現問題,減免辦法就會變窄,因為第 3.06 節要求在 IRS 發現之前完成更正。見企業報稅協助。
  • 稅表已經提交: 見更正已提交的企業稅表。
  • 分配超過了您的計稅基礎,或您要為從未收到的收入繳稅: 見超過計稅基礎的分配和沒有分配的 K-1 收入。
  • 公司支付了個人帳單,或所有者與公司之間的資金以貸款形式流動: 見S 公司支付個人費用、股東向 S 公司貸款和向自己的公司借款。
  • 您不確定 S 選擇是否準時提交或已獲接受: 見逾期 S 公司選擇的減免。
  • 您想了解 S 公司如何課稅,以及還有哪些情況會終止 S 選擇的基本知識: 見S 公司如何課稅。

主要資料來源

關於本指南

譯自英文指南 · 閱讀英文原文

本文介紹所列稅務年度的一般規則,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建議。

英文原文更新記錄

  • : 首次發佈。
Di Lu, CPA
Di Lu, CPA美國及加拿大 CPA

準備好聊聊下一步了嗎?

免費 · 15 分鐘 · 電話諮詢

英文與中文

首次通話用於了解您的需求,以及我們可以提供的協助。

預約通話選擇適合您的時間

預約諮詢

免費 · 15 分鐘

確認郵件及客戶門戶可能顯示英文。

預約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如果您是透過廣告來到這裡,我們會在您預約時告知該廣告平台,也可能在您瀏覽頁面一段時間、點擊我們的電話號碼或選擇預約時間時告知該平台。我們絕不會提供您的姓名、電子郵件或電話。 隱私權政策

日曆沒有加載? 預約諮詢